中观心论#183;入决择瑜伽师真实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瑜伽论文,中观论文,真实论文,入决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肖永明/整理:金陵刻经处。
中图分类号:B351.2 文献标识码:A
整理者按语:清辩是中观论师,其《中观心论》为中观一系思想的重要论典,但没有汉译本。吕澂先生将其中与瑜伽行一系思想多所交涉的《入决择瑜伽师真实品》,从藏译本转译为汉文,读之不禁令人深长思之,给人以诸多启示。今将其整理发表,以期广为流通,增辉学苑。
今当由入决择瑜伽论师真实性而作第五品。
由自宗我慢,恃善巧余说,谓入真甘露,瑜伽行善说。(一)
即大乘阇黎无著世亲等余人(二一二)于佛所授记且入地者圣龙树所实证大乘义宗,予以曲解,此无羞惭,且不知义,乃于智巧作憍慢,说如是言,入真实性甘露,惟我侪瑜伽师为善说,非诸中观论师。
彼相,如是:
二事无有故,二者无事有,有等慧境界,传许为胜义。(二)
所谓二者,即色等所取与眼识等能取,此二无性则无,彼无之体性常有性故,且是所谓能所取二者之无性故,以是无二事之性故为有慧境界,然无彼事故为无慧之境,如是相胜义,乃我等瑜伽师所许,此显彼意。云“传”者,显非作此论者所自许,以如是胜义,由后文观察唯成立故。
此等胜义异门各句,如是:
无法体无我,如性及法住,无分别慧取,彼亦是所知。(三)
无法体者,施设能所取二者之体。无我谓无法我及人我性。如性谓无倒性。法住谓常住如是。无分别慧取者,谓无二即离一切分别,故是无分别慧所取,即此是胜义。
彼亦是所知者,
依有所得故,无所得则生,复依无所得,而生无所得。(四)
此中谓阿赖耶识,无始时来住,是无始戏论习气所依,所缘行相执受难以了知,相续不断,事实无量,多种类俱生俱灭,功能差别无有边际,具是能力,生六识聚身与青等境无量显现部分相属,又是染污意生灭所依,于彼相施设内我,以有福非福及不动之种子故,具足一切界趣生处种子,异熟、思量、了别,随顺三种转变。彼与诸成就生之果体结合,亦即阿陀那识,触、作意、受、想、思相应,是此或在此非世间智者境,故不能真实知。此复二类,牵引及果变,此中牵引者,谓由识增上而引生,果变者,谓现成异熟果。如水异分相续而成江河,如是福非福不动习气积集,阿赖耶识相续亦尽流转生起不绝。此中所有业习气、能取所取习气,俱时天人身等识随类而生。又阿陀那识相续亦至得阿罗汉断一切烦恼种子而后灭,如是所谓异熟,彼转变是第一类。复次,诸有情取著彼为我,故称阿赖耶。缘以为我我所故,常与我痴等四烦恼,并由自他所生之触、作意等相应。彼染污意得阿罗汉时无,断一切烦恼故,如是谓思量,是第二转变。复次,彼为一切转识功能,欲、胜解等一切心所俱,是一切所依故,谓之阿赖耶识,亦即是根本识。由彼,眼色光明空间作意等缘,如彼转变即有六识身起。如海波涛,由风及鲸鱼扰动等缘而起,此阿赖耶识与彼转识非一非异,如海与波涛。此缘境识于无想天、无想定、灭尽定、睡眠、闷绝等位无有。是谓了别,彼转变为第三类。即此心,瑜伽师以显现似彼为能取相,又显现境而为所取相,转变显现,以无外境,依于唯心可得而境不可得生,无所取则无能取,故依于所取不可得,而能取六识不可得生,乃至未住阿赖耶识自心法性所谓“了别”之性,而住于所缘,则所取种子未遣,见相(二一四)种子未断故二者习气未断。若时色等所缘心外不可得,彼时则决定住于自法性,由转依而遣一切障故,于一切法由自在转变性而得无分别法性。
所谓唯识性者,如来智慧于一切义无分别,不知三性则不悟,是故说云:
由遍计叵得,依他无所取,见如性故说,为见圆成性。(五)
此中遍计、依他及圆成三性即赖耶中所摄。此中由彼彼内外区别而各异之分别,而分别色乃至菩提彼彼事,彼不如是而有,于无法增益而施设故,是为遍计性。三界所生心心所“虚妄分别”善等别异由他所生且作增上故,为依他。又于生他作增上故为依他,是即为遍计圆成二者所依而转成遍计及圆成故,即此为依他性。即依他离能所取性遍计,则是圆成。彼又与依他非一非异,若异则法性应异,若一则成杂染性,不为清净因。若有三性,云何一切法无性耶?遍计以自相空性而为相无性故不可得。依他非由自体生故生无自性而无所取。圆成性亦是诸遍计法之胜义,亦无自性,乃圣者圣智所行境义故,由胜义无性而无性,见如性知胜义者乃于圆成性由所缘与能缘平等性而见,与生出世智无分别相属故。彼转依相,诸声闻者为解脱身,离一切漏断烦恼故,即彼在如来为法身,离业及能所取一切习气而断所知障故。(清辩上文多用安慧三十释,可见其为当时代表作。)
若有一类作如是说,遍计是世间共同智境,圆成则各别内证,牟尼出世智境,彼依他性复是何境?云何得知彼有?故说:
施设有因故,(二一五)异此无二故,杂染可得故,许依他有体。(六)
谓心心所等施设有性者,为颠倒因而显现故,即由彼相比知依他有体。复次,若无依他,则施设及因相,或遍计及圆成二者应无有故,彼二皆依于依他故。复次,若无依他性,则杂染可得不成,然彼是可得故,杂染即以彼心心所为依,离彼性则是解脱故,是以许依他为有,此复是证出世智无分别境、圆成性而后见,依他是彼后得清净世间智所分别故。
此智度方便,获得一切智,非于生灭等,取遮遣可得。(七)
经说,由此等法能润、圆满、显现、观察诸法,而不执为我我所者,此由无我我所执门而现赖耶识之转变。经说,彼心非心者,显示无能所取;又说心无性不可思议者,显示唯识性;又说如是色者是相乃至菩提是相者,显示名言所施设遍计执性;即由说损减者,取施设法乃至菩提分法显示依他性;又说如性、实际、出离果、一切智等,显示圆成性。如是我等所说智度之相,乃得一切智之方便,非诸中观者取遮遣生灭与随顺无见而可得一切智,此已定瑜伽师所立本宗已。
今答诸佛教,皆为我等量,量是可信教,贤善能证成。(八)
一切善逝教,我等皆以为量,以是见真实者所说故,有善思量者皆能成立,勿使违异。
无余教犹豫,成颠倒等觉,为安立是等,宜求应理相。(九)
此教所余,谓之余教。是等有犹豫者,谓生是念是此否耶(二一六)则成犹豫。倒解者,谓于余宗心思散乱,不依此说而解为不如是,是则成倒。若有如此觉乃为有余教犹豫颠倒觉,此则有能破,不得成量,应求道理成就三支无失,非余说过依处。汝所观察言教及诽谤说,非理所许,是故说言:
无二之事体,非理相违故,空华无事耶,不应观为事。(一○)
有无二为事者,云何为无?若是无者彼则非事,故无二之事非理,自语相违故。若谓无二相常决定住故是为无性事者,是则空华无法亦应是事,若不许尔,则彼无二不应观察为事。
若作是想,如我等说:“由彼彼分别,分别彼彼事,彼唯遍计执,自性则非有。依他自性者,分别缘所生,彼常离前者,则为圆成性。”谓依他起常远离前者,即离遍计性能所取施设之事,为圆成性,故从遍计与依他说虽是无有,然即从圆成说是事,如是无之与事二无差别故,非别异性,故不相违。彼计虽尔,今当作答,故说:
若无如实观,以为无分别,则立相所相,彼相似非答。(一一)
若由遍计与依他二者无性与圆成无差别者,安立相依与相,即彼相依说相,以为无二之事,信如是者,云何为无?若是无者,亦即非事,相违如前已经显示,彼相似故,彼所答非善。
复次,
若不舍彼体,许为彼有者,则不舍无性,故彼为非有。(一二)
若外人作如是说,即无二事不舍自性谓之为事,别无第二自性,若说如是不舍自性,则彼事唯是无(二一七),当说不能观彼为事,是故说言:
则诸见真者,智应缘无事,复非法无我,为无觉因故。(一三)
依大乘立说相,佛智乃是脱离有事无事二边,如汝所计,则应但缘无事边,与教相违,若谓不违,复有何以?若云无诸遍计法我之事体为无我性,即以彼为缘者,法无我应离一切相,若唯是无,则为无学境界故,不成法无我。我声说体性故,无我即无有事性与无事性之二种体性故。
此中外计,若谓分别为缚,离彼则解脱者,
若缘无事觉,许为无分别,
此即说言,一切法于无事性一味故,由无事觉随应分别成有分别,无彼分别即如实义者。
作者今答:
色觉无分别,亦应成胜性。(一四)
若谓无分别觉即如实义,则世间觉由色等缘所起分别,离随念分别亦应得如实义。
若谓离能所取之分别之觉乃是真实,许是如实义,色等觉虽是无分别,却非真实,显现所取故,如见二月等觉者。今答:
若显现所取,色觉非真实,则因成错乱,宗亦应失坏。(一五)
错乱者相违之义,谓色觉除现似所取性外,无体性故,以现似所取性比度不实,遣实性故,颠倒成立有法自性而成相违。此中宗为色觉非真实,然现、教、世间极成皆违此义故,与比量相违。
又谓见如性即见圆成性者亦有此过,故说:
以缘体性故,菩提有分别,亦应有所得,非无分别觉。(一六)
如来智慧各别自证圆成性,非可如言而取,若有少分体性者,则大师善逝菩提智慧(二一八)应有分别。以缘彼所缘故亦应成有所得,而非无所得性,此即不成无分别觉之义。
于谓三界唯心,无有外义之宗,复说:
若唯心可得,不取色等者,则由违所许,世间而害宗。(一七)
由所许害宗者,与教所说依眼色等生眼识等相违反故。由极成害宗者,由世间极成无色等即不生眼等识故,以此而为违害。
或谓,现见虽无色等义,识亦得生,显现似彼而起故,譬如梦中生色等觉。今遮遣彼而为说曰:
谓似现生故,如梦色等觉,无有色等义,说识则不成。(一八)
是故外人所说比量并非善成,何以故?
若以梦等识,缘虑法处故,是则亦无喻,又应损减境。(一九)
由于成就无始时来能所取习气积集之识故,眼在梦中是有见性得见色等,非无所见,是梦等识为有所缘,如以从前所见等名言故有念等。亦如生盲眼力损坏者,以先世所习之力,在梦中见形色等种种异色,非无所缘。是则梦中具识之眼现见色等,而非肉眼,此即识眼缘法故,梦中等识成有所缘,即汝所立成缺喻过。既遣色等境义体性,故亦有损减于境之失。
汝若作是说,即识现似二者而生,现似自己,又似识境成外境,是谓识以自现似者为境。今答:
若许心现境,即为心所缘,则除似境外,心复有何体。(二○)
我等以为即现似色等境而生者为识体性,除似境外,不见别有余现似自者。若谓有余第二识性(二一九),此复是何?若为显彼而作是说,识现似自及境而有二体,住自性故,如余而生故,如水晶宝。譬如水晶自体明净,而因近青色等垫席亦现似青等。如是心既各别现似境相,岂不成为现似境者?所立与喻安立不顺,何以故?
不许如余生,现二同水晶,由席而生彼,非水晶刹那。(二一)
谓水晶宝近青等时,则舍自性明净,而转变为青等性,虽是实在,而前刹那水晶明净自性已灭,非彼转成青等。
彼灭而余生,彼觉许杂乱,
水晶明净刹那既灭,而由所在席等差别,青等性始生,若识缘彼仍是水晶,则成迷乱。无二种体性,何以故?水晶虽可离所依席仍可见前自性,但识离所知相即无所取故,不觉有识现自体,亦不成就现似境性。若如水晶转变,则识随缘现转境相,即于一切相中,不成色等性,色等性亦不成识性。否则应成地等为有心性,或如地等心成无心性故,故现似二非理,即识为能所故,自作相违故,如彼水晶现似二相,不应道理。
此中问曰,即由当生现似境同类果故,次第使识相续,具足功能,一时依彼相功能而住。一时功能成熟即现似识境相生。故识与功能及现似境二者,不可说为一性异性,即识现功能及境性二者。今答:
生二现功能,同故如现境。(二二)
即识不现似二为宗,功能不异故为因(二二○),如现似境识之自性为喻。现似自相之识另为一识,由彼生时唯现似境之识,以现别界境相故,又现境不错乱故。
若谓于彼灭后识相续成就功能,安立生现似境识之势力,后成熟时,复有现似境识生起。则为生起现似自相之识安置功能,别无所有,何用分别现似境识上更现似自相?若谓即识现似二者,同时相似俱起故,如色与影像,相似而俱起。今答:
不许心显现,自与他相似,俱起故如影,是故非现二。(二三)
两者同时相似而生亦不定成为现似二法性,影像无体故,彼觉又是错乱故。
若谓识定现似二法,是量及果故。此中由彼比度故为量,即现似自相之识。各各了别彼境界为果,即现似境性。若唯一现似境界之识,岂不难成量与果?今答:
若有量果故,许现似二者,异此亦得成,故不许此计。(二四)
谓其余不现似二者之法,亦得成就量及与果,故不许彼计。
云何余法得成量与果耶?故说:
即取现似境,识法生起时,能觉彼所量,故许彼为量。(二五)
此中即现似境识取相生,能分别境故,即彼生时为量,如说:
彼生则见(境)故,许成识为果。
谓彼识生时即见境,故由彼识现成为果。如是即现似境之识,可许有量及果,譬如树木,用斧斫伐为缘,得裂为二,及成断片。
无有显示性,是得何分别?(二六)
现量识者,所缘唯是事物自相,离计度与随念分别,故于色上青等自性(二二一)无所显示,如是唯是无性,由自证相能如彼分别,即一现似境识得有量及果二者故,因义不成,故无取乎识现似二。
复次,为遣外人余计,故说:
若立所欲说,外境心为体,是识境界故,犹如无间缘。(二七)
此中外义是有法,成立以心为性是法,是识境故为因,譬如等无间缘是喻。即心与心所相等无间灭,成为生余心心所之缘体,此即无间缘。若彼是识境彼即以心为体,如是外义亦是识境,故心为体。
答曰:
是心所各别,因应成错乱。
若谓识境即心为性如无间缘者,则如受等心所与心各别而非即心,彼外境等岂不亦尔?因则不定。
若复以为是教所成故,谓如经言:“三界唯心”。今答,此亦非理,不解教义故。何以云尔?
经说唯心者,遮作受者故。(二八)
因余外道说识外别有作者受者,为遣彼计,故佛菩萨说唯心言,非为遮遣外境。何以故?如十地经,菩萨入于六地见诸缘起或如法起,或不如法,乃以为外别无作者受者,只由无明等十二支而有苦蕴成大苦树。作如是想,故说,最胜子谓此三界唯是心,心所现集,是心所画,心外别无作者受者等故,不成为无境性。
此中问曰,般若经亦言,慈氏菩萨,色之差别施设由三类应知,谓此是遍计色,此是施设色,此是法性色。此中遍计色者,谓色依名想施设言说(二二二)而分别色自性者,彼无实在。此中施设色者复是何等?谓依分别而施言说,谓名想施设假名色等,此依实分别而有,虽复有实,然非由自力转。此中法性色者何耶?谓施设色中由彼遍计色常无彼体之性,即法无我性、实际等,此非实有亦非无实,由施设境义空而有识故。今当答言:
若分别境空,而成立为识,有非分别义,则不成无境。(二九)
谓识中由分别义空,而如来各别内证法性色义是有故,由非如言说体之事是有,而非分别义有故,决定有境,则一切识由境而空不应道理。(以下第一八卷)
复次,
梦中非分别,性觉成不定,
若谓三界唯心,由色等义空故,如梦等识。若作此说,则彼梦中有非所分别觉分故,如梦等识,则彼梦中所分别士夫等是空,而自分所缘非所分别义则不空,因成不定。
不许无所缘,喻即不成故。(三○)
既说所分别义空故,取梦等为喻,于所分别义虽复能遣,然于非所分别则不能尔,以是不成唯识性故,不许无所缘,喻于所立一分不具而为不成故。梦识以法性色为所缘故,亦非无所缘性。如是决择梦非实故,喻性不成。
此中问曰:
然觉境二类,或一或和合,由道理观察,二者俱非理。(三一)
外人或谓,若说有外义者,知觉之境不外二类,或许一一极微为境,或许极微聚合为境,二者由理观察俱相违故,二俱非理,理不善故。
彼理云何?故说:
此中色一微,非色觉行境,不如彼现故,如色根非境。(三二)
谓色微性边际是为极微,一者谓单独(二二三)。色一微为有法,非色觉所行境是法,有法与法合而为宗,不现似彼故是因,此即现似为境体性之义。不如彼现谓彼觉上不现似,不成境体性,因义说故。色根非所行境者是喻。根即五根,此等虽是形色而不能显现彼故,如是非色觉境,极微亦非色觉所行。
若极微色多,亦不许心行,无有实在故,譬如第二月。(三三)
若彼极微色多分集合亦不许为心行境界,何以故?非实有故,谓一一极微色则是实有,然彼等和合则如军林,非是实有,虽现似彼,而以为心所行境则不应理。喻如翳等缘,眼根损坏而见二月,彼非实有。
今答:
此若立外色,诸非积集者,非心所行境,此则立已成。(三四)
若谓外人立非积聚色如一一极微非心所行境界,以为宗者,则立已成立,我等亦如是许故。
若谓积聚色,因有不成性,余色所积聚,生似彼觉故。(三五)
谓对同类极微所积聚色为宗,说非实有因,则犯随一不成。何以故?谓极微同类余色所积,一切结合亦许为境体,现似彼觉生极微集合相故。如我等许极微同类积聚为瓶等性,及与极微许为世俗中实。如极微是八事集合体性,而亦许彼是实,如是瓶等亦应是实,单独不成实故。
许彼是所缘,似彼觉因故,如贪欲等故,汝宗违比量。(三六)
极微同类积聚之色可许为所缘性,是积聚色为显现似彼觉之因体故,既生现似彼彼觉,即彼彼积聚为所缘。譬如贪欲(二二四),贪著境界之相,许缘女色等积聚境,是故汝说积聚色非所缘宗,由比量损坏。又五识身所依所缘皆为积聚,此圣教说,亦与相违。此中问曰,觉决定无所缘而生,即现似自相识之种子所生故,犹如意觉。今答:
若觉无所缘,由自种生故,如意非假故,亦应成有缘。(三七)
即彼意识,亦有非施设而现似自义部分故,汝觉则应成有缘性。
无所缘比量,应成非觉性,和合非我宗,遮彼则无害。(三八)
由能分别所缘故谓之觉,既无所缘,则由比量应许其非是觉性,彼觉由于非觉性遣,故有法自相倒立而成害宗。汝以和合非所缘,而我则以为所缘,此如何为宗耶?由以极微积聚为所缘,故汝遮和合为所缘,于我无害。积聚与和合二者有何别耶?谓诸同类极微同一所依是为积聚,如象马等黄柏檐木等,异类之实异依和合犹如军林,是则为和合。此中问曰,如我等于观所缘论中说言,虽无外义,“功能与境体,二者互为因,无始时来转”,彼义岂非已安立?今答,此颂第四句所云“如何欲遣彼”,当随此辨论观察。在说有外境者,由于瑜伽行,寻求现似境相之识清净,得悟了无境体性,而达能取所取得生出世智无分别,此则当理。然汝说无境,初既无有外境,后亦复无,如是在能所取性中转,此后何因而能遣彼?生出世无分别智亦无方便。既无出生出世道方便,则功能与境性之识无始时来转者,如何遮遣?应说其道理。
若汝作此思惟,
无分别非断,圣故无别故,
若谓流转之因能所取二分别虽断(二二五),然非分别觉非断,圣故,无分别故,是当生性而非遣灭。
是则,
彼生何所解?不坏彼种故。(三九)
谓彼识种转时许为流转,彼灭许为解脱,乃至有分别或无分别识生时,何所得有解脱?故汝说唯识,解脱不应成。
若汝意谓有分别识生为系缚,无分别智生是为解脱,何以故?谓:
有二想起时,种种现似生,由彼现种种,及自种生故。(四○)
所取能取二种识转则现似色等种种境相而生,彼种种相现似复是何耶?即识转变为境相者是。彼与现似自相识即由自种子现似彼境者而生故。
灭已舍功能,由自体及他,
谓此等转识没已,入根本识中舍彼功能性而住,即彼自分为所缘自性,及现似境余识灭已而舍。
今当答,此虽世间信以为实,然有此过:
即是以识名,而施设为我。(四一)
诸说我者,亦以为出种种境之自我中积聚一切法功能。汝唯以识为名,而实施设为我耳,是则坏无我说。
又汝复施设解脱亦与流转无别,此复云何?谓说唯识之瑜伽师所说流转解脱思惟方便,
已悟有二幻,尽不寂无我,无二不尽真,无死及最胜。(四二)
与彼不似故,由分别遣除,无别觉能缘,解脱应无别。(四三)
有二者,谓住于所取能取二种事体。如幻,有尽,不寂,分别为无我皆与彼相连。如幻者,由虚妄分别生故。有尽者,彼中具有尽法故。不寂者,由生死等所作贯穿故。无我者,无外道等施设我故,自亦无性故。无二者,若时色等所缘不于心外现,彼时决定住于自心法性,彼心谓之无二(二二六)。彼与无尽、真实、无死,由次第最胜相连。无尽者,彼中非有尽故。真实者,不妄故。无死者,离生死等故。最胜者,是边际处故。云已悟者,如有二无二等相已证悟故。与彼不似故者,如彼无二法在有能所取流转位中无,如是解脱位无与彼相似体性故。由遣除分别者,悟二者不相似故,则遣分别。无别觉能缘者,谓现量识则取不如言体性,无分别觉则缘圆成性,此等有所缘瑜伽。解脱应无别者,谓应有此过,此中生与有所得性与前相似而有故,前识有分别,解脱亦同,则系缚与解脱二者无异。
复次,
又成唯心故,应许诸心所,不异于心法,仍不成唯识。(四四)
又汝许唯心者,为成立唯心故,应许心所虽有种种不同所缘相而不异于心。然心所可分别有异于心,又是多种故,仍不成唯识性。
又许受等合,施设为心者,是则随他说,应舍弃自宗。(四五)
若汝谓受思触作意等和合,犹如束芦,如地水风火和合,又如具色香味触等之瓶等,以此施设为心。若如此者则与其余中观论者所说相顺,应舍自宗,唯由一阿赖耶识,随缘而生五识身,又转变诸心所故。
若如是想,若受等和合施设为心而非实在,则染净所依随应皆无。故受等异,各是实有性,以此为染净依当理。如说:“无始时成界,一切种子依,有彼有诸趣,及涅槃证得。”今答:
若由染净故,许心为实者,受等如是生,成就亦无害。(四六)
由此谓惑随惑等(二二七)作意与心俱起,许为系缚,若离烦恼与慧相应者,与心俱起许为解脱,故即心别异分位施设为心所,并无唯一心成实有性,而心与心所互异之理。是故即受等生系缚与解脱相故,积聚而有心心所和合,汝心实有难于我无损。
若谓心是和合性即无有实,云何由彼得成染有相续与解脱耶?今释:
如莲根多能,叶等相续起,如是心无实,种种相续生。(四七)
此中云莲根者,谓莲之根,彼根无余相属而具足多种功能,有华叶等相续遍满池沼,如是心虽无实,而诸有情流转相续差别种种界趣相别异而生。
彼相续差别者,又复,
对治则不生,有作因则起,
对治者谓八圣道,彼既生已,则诸有相续不生。有能作因即所谓漏者则生起。汝说,五由根本识,如流而生起。然无根本识,而心和合自性为缘,有异品对治故,亦不得起。有能作因色、光明、空、作意等缘,则得生起。
不许设种种,生等无实故。(四八)
如汝由识转变施设三类,即异熟、思量及与了别种种生起等,然我侪不许,何以故?心无实故,即由心分位差别施设此等亦复不许。(非)实体即有作用,亦非和合性即无功能。
复次,
有待彼不脱,非无觉灭事,故于真俗中,与说我不似。(四九)
此中有得者,谓分别唯自心所现性。不脱者,谓由有相续。非无觉灭者,此复云何?谓觉当灭,此决定有,分别事物自性不成故,又不分别阿赖耶识故。是故我侪说心非有实为和合性,此与世俗胜义中说我不相似。反此,汝说唯心(二二八),则有彼等过。
汝说依可得而不可得生等,此异于我等所修不可得,故不能许,此复云何?
色等法是空,无性无生故,无实故坏故,如幻修无著。(五○)
色等外境由显现为因缘者而起者,彼虽现有,胜义则空,异于因缘和合即无所有,即非由自性而生故,以是和合性无实故,又不久住即灭故,如幻。由修无所得不成离执著性,故外境非一切种无。
复次,
色等纵是有,亦成如实见,若彼非有时,倒执何不遣?(五一)
譬如先于幻所生等分别有士夫性,后时了解为幻所造,彼性一无所有时即遣士夫觉,此则合理。但如兔角前后常无,如是转变则非道理。如是色等虽有,亦由世俗识于彼色等施设有体性想,后时如实悟见真实无性,知彼非有,彼时倒执何故不遣?既决定遣,则汝谓异生真性智未生时,即施设色等外境是无,彼复成就何义?
如是,
分别为二者,心心所行境,既遮灭色等,应不转非理。(五二)
彼能所取二种分别,汝许为心心所行境,而不许与色等外境相属。是则色等外境一切种遮遣,亦无不起此等二种分别之理。然则云何?理应决定起,先后不待色等外境无差别故。
若如是说,与色等诸外境不相属之二种分别决定断故,我等别有异门,即诸外境安立为识一分,其后无分别智生,则遣现似自他部分,故能遮灭彼彼境执。今当答:
若为灭彼(分别)故,而执异成立(唯识),
泥沼虽可浴,远不触为善。(五三)
若谓汝意谓外境是无,即施设彼为识分,此复何为?若为后时遮遣安立识分(二二九)而取此异说成立,此如狂醉愚人舍净道不行,为浴故入泥沼,何如自始即远离泥沼不触为善。
复次,汝说遍计自性为相无自性性,而作此计,此相无性性,以是周遍计度性故,如于绳执为蛇,此复,
遍计执非有,分别故如蛇,绳体不定故,违极成不类。(五四)
若谓遍计性故如蛇,故遍计成相无自性性者,不尔,是有分别识之境故,犹如绳体,遍计而有相成不定故,若谓绳亦非有自性,则与极成相违,世共许为有,由水草工具及人力所成绳故。
即为显示且成立彼义故说:
彼非迷何故?见彼多分故,
彼遍计性亦非如外人所执一向迷乱。何以故?如见绳为蛇,此喻见有多分故,初时迷乱于绳为蛇,及决定善观察时复以为绳非蛇,是缘绳自性真实觉生已,则舍蛇分而见绳自性分故。于喻法中,有迷乱及如实二分,非一向迷乱。故就相义言,遍计性亦不成一向迷乱,而汝则许遍计义一切相皆迷乱故。
此复有大过失:
汝应损减事,遮一切境故。(五五)
若不如言说自性,彼事乃是各自所证而少分有者,此复与世俗谛安立相违,经说,无世俗法则不能证胜义故。
若作是计,虽无外境,而由名字,习串分别义相,亦生杂染者,今答:
无彼亦杂染,非依名生义,
何以故?
不解语旁生,现见生惑故。(五六)
如不知字、句、名、言鸟兽等亦见其有贪瞋痴烦恼(二三○)而生大苦故。依此能生烦恼之色等外境应知决定是有。
此中问曰,如缘色等觉生,以为彼境是实有者,此有待于所谓色之名言而生,无名言则不生,是故色等自性则空,惟有言说谓为色等。今答:
色由色性空,待谓色言说,而生色觉故,此不耐观察。(五七)
何以故?不知言说恶趣等现见生食等觉故。
复次,
色空性非理,由非色性别,似体觉所行,色性是有故。(五八)
若谓惟名言谓之色而色一切相空者,此则非理。何以故?有与非色体性区别之事,现似彼事觉所行之境色体即有故。此中云非色者,除色以外,即声香味触等。非色体性者,彼等非色者之体性,谓耳等境美非美等。与彼相判别者,谓由彼非色体性判别而相有异。彼体者,谓眼境界形色显色体性。现似彼者,现似彼相。觉者,现彼之觉。所行境者,色法。行者谓根,境者色,于彼转为行境。如是现似色体现量觉,离于言说,是世俗有。彼既是有,云何唯是名言?于一切相谓色为空而应道理。
若谓事体总相为名言境,即彼由名言而说空者,今答:
所说是总相,彼毫无所有,故由名言体,说空亦不成。(五九)
汝等名言所说若是总相者,总相譬如由非牛之马等余法遮遣诠牛者是牛总相。此余遣之总相毫无所有,体性不成。既属无体,何所言说?既无所说,由名言自体而空,亦应不成。
然有某总相为所说性乃应道理,是故说言:
具所说总事,现彼觉因故,彼既有体性,离言性非理。(六○)
此谓具有所说总相之事体。不待青等差别而有色性总相者,彼即具有总相之事(二三一)。如青等,长等。此复云何?为现似彼觉之因故。彼具有总相色之体性是有,为言说境故,云何离言?谓为离言性则非理。
若谓总相非余法遮遣,此复是何?是故说言:
由异类空性,为生同觉因,故由“同类”同,定说为总相。(六一)
此谓总相,如由马等异类空性,即是牛之总相。何以故?彼为牛同类觉生起之因故,复是事物之性故,即具有同类垂胡、隆肉,短尾、蹄角者,由和合与别异,或青黄等有区别,复是由总同相而同,中观论师决定取为总相。若为马等非牛性空,施设垂胡等和合法,此则不取垂胡等亦得取为牛,即应不取色等亦取瓶等。
然在中观师,于马等异类空性之牛性许为总相。
不取依无取,取彼有取故,如数许依事,应言虑非余。(六二)
由异类空性者,其义如马等异类空之牛性,具足垂胡等是有,不取彼垂胡等和合所依,则为无所取。此复云何?谓决定取所依乃有所取。何以故?取彼依则于牛等总相亦有取故。譬喻云何?此譬如数,所谓一性、二性、多性。取瓶等事即取一瓶、二瓶、多瓶,此一等数非与事异,不取事则无所取。如是取与垂胡等和合相合之事,乃有一牛性所取。故所谓“总相”事,为觉之境故,应当观察。由觉所取之事,名句转故,即彼亦是所说。然云牛性者,非有异于彼垂胡等。然则云何?谓与事体自性不异。
复次,
无差别故一,无实故成多,彼坏不坏故,余亦非不许。(六三)
由异类空性者,以是诸相总相而无差别故,此则是一。属于一切实中而非一实故(二三二),复成多数。依于三时所转一切实,彼实坏而此不坏故,一实坏时,非不许余处此觉仍转。此复云何?此即决定许余处中有彼觉转之意。
既是一性,云何于多事为总相耶?故说:
非青非优昙,无事不遣故,成就同依性,二义成一故。(六四)
非青者,谓白等。非优昙者,谓莲华等。虽无非青白等之事,不必即有青性,但由无非优昙莲华等之事而优昙可有。如是此中虽无非色之声等之事,色等不必有,然无非牛马等之事,牛性亦可得,譬如由青不能遣优昙华,由优昙华亦不能遣青,此二是德与德性,于一实中互不相违,可成就同依。同依不异而有共性者,是即成就同依。彼事即成就同依性者。如是青于云及眼药等亦有,而优昙于红等有,以此二者不成就同依,但此中青与莲华二者于一实义中转故,成就同依性。如是判断别非色体性者,可为色等总相,以是现似事体觉之因故。是故成立由异类空为总相。
以他遮遣为总相,决不合理,此复如何?
他遣非总相,余法故如别,无垂胡别觉,无则无别故。(六五)
云他遣者,能由余法遮遣而成别异,如由马等他遮诠牛性等。此非所遮余法总相,何以故?是异此余法故。其喻云何?犹如差别。譬如由牛角等诸余差别遮遣马鬣等差别,非彼总相,如是由非牛之马等余法能遣牛性者亦应非牛之总相。又彼遮诠于垂胡等,应无别异觉。何以故?他遣是无体,于无法决定无差别故。
决定无故,
不取事执彼,不许所言虑,
若说遮诠自体之总相是事物自性,不说为无事,是则为觉所分别(二三三),句所言说,乃为当理。但汝等既不取事体,而执他遣总相,此他所遮遣既异于事体,即不能许为所分别所言说,彼等实难成立。
此中或有作如此计,由他遮诠为门事物乃成所分别所言说性。今答:
由彼门说余,则坏所说等。(六六)
虽由遮诠门取某种具有总相之事为所思所说性,然即坏遮诠总相之为所思所说性故,汝比量之宗不成。
复次,
此既为余事,则离言非理,是故瑜伽师,说法不应理。(六七)
他遣既是异于事物之体性,如是生觉既异,言说亦应异,是则说遣他法是离言性,不应道理。依如是理趣观察,由瑜伽师方法所说他遣是总相等亦不成,以其不具足道理故。(以下原第十九卷)
此中问曰,我等方法非不应理,与理不相违故。此复云何?我等许诸事物无性,由名诠说自性空故,即名言自性不生,定无生故,亦即不灭。诸成就名言之事物,不如言说相而有,彼唯假名故。若谓事物是名言所行境,则应成就火即烧口过。如说,遍计性非有,依他则是有,容许依他有性故。今答:
诸事无自性,名言性空故,即彼无生故,不生不灭性。(六八)
若具言说事,如彼所诠无,是故多处说,诸法无自性。(六九)
若说依他有,世俗立已成,胜义则无喻,因成相违性。(七○)
是等一切在世俗中立,则为立已成,我等亦许此等一切为世俗谛理趣故。若胜义中立,即立依他有性,则为缺喻,彼亦自性空故。如是因云由言说自性空故,亦成相违。依名言体性空比度有离言事,此遣诸事无性故,倒立有法自性(二三四)故。
若作此计,我等依他性是无生自性者,不由已有者生故,如幻,又自性空故,与因义不成相违。今答:
若依他自性,是无生自性,不由已有生,成违生灭等。(七一)
如是成立我等所许,诸由因缘同类体性生者,不由自性故,自性是空,许无生灭等故。此种理趣与教亦不相违,云何知尔?
佛说由诸缘,生者彼无生,
如是说故。复由何理?
胜义中即遣,由体性生故。(七二)
佛说,彼由众缘生者于胜义中是无生性,彼自性中因缘和合以外之事物不可得故。复作是说,缘生者不生,是中无生性,若待缘者即由彼空,知彼空者即不放逸。
复次,
诸法非真故,是即成俗谛,诸觉声自共,所行境不违。(七三)
若诸法非真实者,彼即成就世俗中种种觉声自相所行境及共相所行境,成青等色等瓶衣等,皆不相违。若诸事是真实性,则如虚空等决定一性,不成种种觉及声之境界,即不如是。
此中有两宗极成之教,此是何等?
由彼彼等名,说彼彼诸法,此中非有故,即诸法法性。(七四)
由彼彼等名者,谓由自共相言诠种种名字自性。说彼彼诸法者,由色等名言所说句言。此中彼无有者,谓彼法中非有名言所说者,诸法是无关文字性故。谓境由种种名言说字句,于唯一事物中有多种名言,如水可说□□□□□□□□□□□□□等,若一声即是所言说体性,则余声应不转,而由此等声亦应不能言说,然而不尔。彼诸法法性者,彼离言诠者即诸法胜义性。若世俗中为所知故,施设名言(二三五),由是等故,依事体差别而知此是牛而非马等。彼性即是觉境,何以故?聋哑等不知字名者,亦知瓶等事,亦能由香味眼根等区别自他牛犊故。是故境义一切种由名而空,故事物自体不得言诠,我等两家所说相似。
若许缘起性,由他力而生,如幻非真实,则成我所许。(七五)
若依他缘和合所起体性定有,彼即依他而生,非是胜义。若许此义,今答,现许依他而生,彼则如幻,非是真实,自性复何所有?是则汝说成我所许。
此复如何显示?故说:
依他亦无取,许自性不生,
此如何等?谓,
胜义中生者,倒现非理故。(七六)
汝说依他是离能所取性故,说为无所取,此若由自性生,则成颠倒现似不应道理故。何以故?彼决定不由自性生故,彼颠倒现故。
复次,
若谓如显现,有所现自性,如现而有故,诸法讵如幻。(七七)
若此等事物是依因缘他之体性,如根境显现,即有现彼体性,云何诸法复成如幻性?谓彼幻法,虽现士夫等体性,然彼性不可得,幻法由士夫等性空故。如是分别依他性是有者,理不相应。
又说,即彼无生故,不生不灭性,最能显现如是道理,
不生与不灭,无事亦无性,非由有性生,非是实有故。(七八)
此等事物由因缘同类自性而生,然非依有性生,若有异于因缘聚合之事物,其体性微尘许亦不可得故。是故不生、不灭、无物性、无性性,亦复不由有而生故,此等事物由因缘同类体性显现可得,彼亦是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八实和合,如军林等无有实故,决定当知是不生不灭无事无性(二三六)之义。
若谓,汝说无事即与法施设相违者,今答:
于施设无过,唯识相似故,
若谓唯识离我我所分别,我侪亦与汝相似,但谓外义由识生业等所现行,无有实在,亦得施设内外法故,我侪宗无过失。
若在汝宗,则,
有断能断故,何所有遍知。(七九)
若苦等断及能断道所生修习行聚即识一分依他而有者,体性无变异故,无转依故,则为苦等遍知出世间缘依他性,若许是有,彼复属于何者?又世与出世位无转变故,于何处?云何起?
若谓汝亦许无有实故,岂不成无解脱耶?今答:
彼虽无有实,离分别得脱,有实无生故,不许余分别。(八○)
由诸事物决定无实世间智有分别终时,出世圣无分别智生则解脱应理。然诸有实性不变异者则不得解脱,以诸物无有实,而离分别则成解脱故。若由某种相成有实者,是则自性无生故,决定离分别得解脱乃应道理。是故异此方便何需分别有缘圆成性智。前文已说,“若缘于自性,佛菩提有别,应是有所得,不成无别觉,”故不能许。
于是外人为救自失发粗暴言:
若诸事无性,施设应非有,彼则是无见,不可近与语。(八一)
自既堕恶趣,亦复令他堕,
有作是说,我等瑜伽师虽无外境,然有唯识,故有识转变相外境可得,又彼圆成性由善逝各别自证,亦复是有。然中观师世俗既说如幻,是损世间诸法,又胜义中能知既无,所知亦无,一切非有。既损减为诸事无性(二三七),是假设法亦应非有,既是无故则顺无见,不可与他共语,亦非俱行者所亲近。是故佛言,复次,比丘,今后勿与顺世外道有密语辩才者亲近,勿相尊敬,汝当舍不正依处。弃正法故,自堕恶趣,又以信乐执恶见蛟龙故使他堕落。
此中阇黎答曰:
此瞋腐所吐,表示慢未化。(八二)
汝愤怒言辞,譬如食腐肉所吐气,见其未消,由瞋显示我慢而已。我侪为显中观者决定无如彼过,故说:
许诸法如幻,无有自性故,愚夫迷因故,不起而起故。(八三)
我等不说诸法一切皆无,但谓世俗中诸法因缘同类所起,如幻而有,是无性故,又异生如愚夫为愚痴因故,又昔未起而今起故,云何不成施设而有?既有施设,故无汝所说过。又诸法无性即是胜义,断有无二边故,我侪何所随顺无见?是故汝语是瞋恚腐肉所吐。又汝谓法性如空无分别性,此亦非理,云何?
无分别事物,如空此非理,有时可区别,诸分别想故。(八四)
彼虚空者虽成就无分别,然能区别青、黄、染、净等诸分别想故。若诸法性亦与彼相似,则为净不净等诸分别想所行境故,即应失坏无分别性。
复次,汝等谓圆成性是离言性,今说:
生离言非理,前已说遮故,若成为离言,世俗性迷乱。(八五)
圆成性是生起法,为离言性,此则非理(二三八),前文已说遮止彼言,“具所说总事,现彼觉因故,彼既有体性,离言性非理。”(六○)等,或即成为离言性者亦是世俗,如是复于世俗为真实性,迷乱,不成。
复次,
若彼无余故,许为见真者,此瓶无余瓶,何故非见实?(八六)
若彼胜义中,无余第二胜义性故,即由彼胜义空性许为见实性者,如是瓶亦无余第二瓶,则见彼时何故不许为见胜义真性?
又作此想,无分别是离言性,又法界许如水界金空等清净,由是等故心决定真实有。我侪今遮此义故,当说:
汝说隐过故,彼不成染净,金等随诸缘,而有转变故。(八七)
水界金空以有尘垢云翳等缘现为有垢,无此等缘则现清净。若法界亦然,则应有时净有时不净,此则汝所说相含有过失,为隐藏故而作是说。实则法界不成染净,而金等随诸缘转变故,若以为喻,法界即不成最胜之义。
若谓成就道理,而说:
虚空常清净,但由眼染净,而说空垢否,法法性如是。(八八)
如眼根为翳所损,于空见发蝇等不实网绕,若服眼药除去翳时,此等即遣。故以眼根坏不坏而见空有净不净,空固不变。如是法性自性清净,愚夫觉眼不净,见彼有垢,若圣者服见空性眼药慧眼清净,见彼无垢。故以觉慧有垢无垢而见法性有净不净,非法性转变,是以无违。今答:
不净等觉乱,是能作非业。
如空现净不净乃觉迷乱,是则身与有识根能作者觉聚所有之法,非空等所知作业之法,如是说法界净与不净,亦应是能知(二三九)正倒知识成就之法,而非法界所知之法,汝说彼法界有垢无垢则不应理。
缘彼亦不净,不许为境故。(八九)
今说缘彼法界,智慧清净亦非道理,缘彼应不成无分别故。即彼法界亦不许为所缘,胜义不可得所谓法界自体故。
复次,
真性若实有,应有如前过,不许无分别,出世觉坏故。(九○)
若即分别法界是实有性,此亦有过,如前所说,“又许受等合,施设为心者,是则随他说,应舍弃自宗。”(四五)应有彼过。若出世智缘彼法性而生无分别者,如是觉亦不许有如生起法,彼生无间即灭故,当知是即说出世智云何不成灭坏之意。
若所知随转,彼觉应有翳,
若谓云何有此过者,
若智有所得,所知则随转。(九一)(此颂文句单行本前后半互倒)
是则缘圆成性出世间觉,应成有翳性,所知相随识转故,云何应理?觉既有翳,所知相随识转应成流转。若知所知性非圆成,智无所得,乃不流转。是即诸法真性。
又汝自然智许为成就刹那性,亦不相应,
一切智非顿,智不自知故,犹如刀剑刃,不能自触故。(九二)
如是所知异相甚多差别,而法性是一故,彼一切智一刹那中由无差别门虽得知之,然彼智非刹那性,一切智于所知异相不能顿知,且有智自转相违过,故必不尔。如刀剑刃不能自割等。是故若智是一刹那胜义有性,则前刹那智当遍知故,应待第二刹那。
复次,法性一切俱非故,诸法自性定不能取,自证亦当遣,故一切智刹那性不得成。若如我等所说,则彼得成。此复云何?
无分别智取,一切离言性(三四○),如前遮生故,无生非实故。(九三)
无分别圣智之所取,由无能取相而取,即如前文求真实智品所说,遮止生故,无生故,世俗中因缘同类所生故,自性无实故。彼亦一切种离言性,自性空故,如是自性即是胜义。
复次,如汝所许,
即有与无事,自性为胜义,解脱增减边,汝如何得有?(九四)
谓许由增益损减二边得解脱者,即是断有无二边,汝既以有无事之自性为圆成自性之胜义性,此中既是有性,则不能解脱增益边,是无性则不能离损减边,云何得断二边而有解脱?如我所许,
非有无生故,非无非有故,由断有无二,许彼故无二。(九五)
非有者,胜义性中一切事无生故。非无者,彼有非有故。若有有则可遣彼成无,无有即亦不成无故。如是断有无二者,即是无二,许为真性,故说无二与道理不相违。
如汝所说,复有其余大过,
佛不成无得,如性为缘故,觉不成平等,真性异现故。(九六)
若有圆成性所谓如性以为所缘,则大师佛世尊不成无所得,缘如性故。是则违教说,彼佛虚空相,空亦无有相,相相依解脱,无所得敬礼。又佛菩提应不成平等性,何以故?所谓圆成性之如性是一,显现之智是二,有别异故,既有二法,现观二体,成何平等?
复次,
缘彼如性觉,无能由何起?如现空华觉,不立能非理。(九七)
汝等说阿赖耶识,无始时来成就眼等一切转识生灭,即于阿赖耶中时时安立各自功能,彼等功能由根境识等聚而成熟,乃至流转未灭,皆得从阿赖耶现行。如是则异生自始不见真实,未生缘真如性觉(二四一),亦即无减,未尝安立生缘如觉功能,不安立功能,彼觉无因,复云何起?譬如现彼空华之觉,未尝生功能故,先既不安立种种后生彼觉生,不应道理。
复次,
汝理趣隐过,如不脱一异,
汝说圆成性与依他性是有,而彼二者非一性亦非异性,但汝所用理趣,只是隐藏过失,圆成性如性仍未从一异性得脱。
若随顺中观智相者,
无实无得故,我等说应理。(九八)
由决定无实,自性无所得故,我等如前所说非一非异乃应道理。
如我等所许,空等喻亦当理。此复云何?
由似空无生,无别无染故,至极离言性,觉一切不取。(九九)
胜义如性,与空相似。如是以事物生言,从相差别种种性可得;今以不生言,由无生即无别故。又由一切戏论分别无染著故与空相似,彼又是至极离言性,谓觉所取事言说所转,彼觉一切无所取故,至极离言性乃合道理。
若谓如一向是不生性者,云何有所谓出世间等假名耶?故说:
离生翳障觉,许为出世间,由世度脱故,复超世间故。(一○○)
即生性为翳障,若有处,有离彼觉是为离生翳觉,即许为出世间。何以故?以是从世间度脱义故,又由世间超脱故。如说,于世间动转超越故为出世间。
复次,
无分别无得,无相且由彼,自他法性俱,悟无别平等。(一○一)
彼觉是无分别,决定无生而离一切分别故。又是无所得,不复缘一切事故。又是无相,于境不取相故。彼觉于能知自法性及所知余法性,同时由无分别理趣悟平等性,我等由一刹那安立现证菩提故(二四二)。
为观察出世智所知,故说:
诸法无生者,为法无我性,分别诸垢相,不起如前说。(一○二)
即诸法无生性说为法无我性。此中无分别垢相等起,如求真实智品说,“非分别垢现,即彼相现观,”此中此等一切相不起故。
此中问曰,经中亦说,“胜义恒常无,非思择行境,”以是为现量境。汝又说胜义非所证,则应是思择所行,如天界等,此说岂不与教相违耶?为遣外人此等计度,故说:
若谓真如性,非思择行境,非由比悟故,法性非分别。(一○三)
若外人作如是思惟者,
此中比无过,随教而能立,遍计分别流,种种无余遣。(一○四)
此中由佛,先有无过比量智随教能立,而自他宗一切遍计分别暴流种种遣除无余。
其次,
佛无有分别,意乐等空智,如所知边际,悟诸法安立,而得名等性。(一○五)
过现未所生,不可说与无为,此五种所知不可得,是为与空平等之心。又无分别现智刹那,由施设而谓之见,实由无见方便而说。
是故比量境,不能成如性,如性智对治,由彼而除遣。(一○六)
无分别真实性智对治遍计,虽由比量知除遣,然当说比量不能于所行境成真实性。
又彼比量云何遣除对治耶?说曰:
由教差别异,而有别异觉,使悟教无异,其余复何有?(一○七)
此教所余之教为教差别,此由三百六十三诤论差别而生异智。若欲此无别异,由余方便观察虽不应理,然可别用具足三支比量为之。
其故云何?
遮断所对治,但宗云何许?觉未断分别,云何无分别?(一○八)
如灭一切分别,非仅由单独一宗所能为力,乃至异品分别未断,此无分别觉则不能生(二四三)。故说宗已,复当说因,说喻,成立现许之义,是为能立之比量具足。
牟尼由见实,如是说二谛,以依于假名,乃证真义故。(一○九)
由彼比量能遣分别者,即真实世俗中言说谛。依彼次第证悟无分别离言之胜义,如说,“不依世俗法,不能证胜义。”
今安立中观师所共许之真实性,且显瑜伽师真实是有过失,故说:
缘彼如性觉,有所得故妄,如梦等所知,故真性非理。(一一○)
缘如性觉为有法,彼是虚妄为法,即是所立,法与有法相合而为宗,有所得故为因,彼彼有所得者皆是虚妄,譬如梦识是喻。若是虚妄,由彼所取,以为真实性,不应道理,彼亦当是虚妄故。
复次,
无所得离言,断除知所行,牟尼主说法,由彼为妨害。(一一一)
以是觉之境故,以为无所取与离言,则不应理。谓彼法性无取离言等,又说如是胜义谛识所不转,今此等教说相违故。
品文既圆满,复述及毕竟遮断之义 故说:
如是具教理,真实如前说,由正理观察,可破无逾此。(一一二)
彼瑜伽师所计真实性,于分别中不耐观察。
或者执蕴林,或者着识海,游实际深渊,不堕成胜子。(一一三)
如是即在求真实智品中,具足教理,我如是说,“所知悉不成,故无分别觉,何处亦不起,圣说为无等。”(此颂系摘录释论牒文,应并入注解,不作本颂。)
由如是等本论,自他诸思择者皆不能以比量动摇,故真实不虚。(德格版二二七止)
(Bhāviveka,"Yogācāratattvaviniscaya" in Madhyamakahrdayakārikā Chapter V,整理者工作单位:金陵刻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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