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金汉对历史编撰理论的贡献_宋史论文

邵金汉对历史编撰理论的贡献_宋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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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邵晋涵强调史家著述宗旨。从学术传承关系上阐明史书宗旨,发掘史家的编纂思想;强调私人修史具有别识心裁。邵晋涵的见解,包括他的直笔论和对书法义例的看法,都贯穿到他的修史实践活动中去。

关键词 邵晋涵 历史编纂学

邵晋涵是十八世纪中国著名经学家和史学家,“经学、史学并冠一时,久为海内共推”[①a]。其经学著作《尔雅正义》开清儒重新注疏儒家经典之先河,在清代经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然而他最为当时学者所推崇的却是史学,乾嘉学人“言经学则推戴吉士震,言史学则推君”[②a]。由于邵晋涵史学著述流传后世者不多,以致他在史学方面的成就长期以来鲜为人知。近年来经海内外学者积极表彰,其学始显[③a]。本文仅对邵晋涵的历史编纂学理论略事探讨。

一、关于著述宗旨问题

中国古代修史制度源远流长,史书编纂理论也随之不断完善。《史记》“成一家之言”的撰述宗旨,成为历史编纂学上的优良传统。唐宋以后,史馆集众修史的优势有所发展,而“成一家之言”的优良传统却有所淡化。后代史家刘知几、章学诚等人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指出著述缺乏宗旨,徒具史法,史意不明,严重阻碍了史学的发展。

邵晋涵强调史家的著述宗旨。他的理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明史学中家学的重要性,从学术传承关系阐明史书宗旨,发掘史家的编纂思想。

司马迁撰《史记》,其学术思想成为后人聚讼纷纭争议的焦点。邵晋涵独具慧眼,批评了前人一面讥谤司马迁违背儒家经训,一面赞誉《史记》为千古独创的悖论。他认为:“其叙事多本《左氏春秋》,所谓古文也。秦汉以来故事,次第增叙焉。其义则取诸《公羊春秋》,辨文家质家之同异,论定人物多寓文与而实不与之意,皆公羊氏之法也。迁尝问《春秋》于董仲舒,仲舒故善《公羊》之学者,迁能申明其义例,虽未必尽得圣经之传,要可见汉人经学各有师承矣。”[④a]这样的评论深化了《史记》研究。

范晔著《后汉书》,增设的体例对后世修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邵晋涵认为范晔的编纂成就与家学宗旨密切相关。他指出:“范氏所增《文苑》、《列女》诸传,诸史相沿,莫能刊削,盖时风众势日趋于文,而闺门为风教所系,当备书于简策,故有创而不废也。《儒林》考传经源流,能补前书所未备。范氏承其祖宁之绪论,深有慨于汉学之兴衰,关于教化,推言终始,三致意焉。岂独贾逵、郑康成诸传为能阐其微意哉!”[①b]这就揭示出史家学术思想与史书编撰之间的内在联系,具有深刻的理论认识。

隋唐社会统一的现实,要求史家用新的历史观念重新审视南北朝的历史,李大师、李延寿父子自觉肩负起这一历史使命,表现出与南北朝史家不同的撰述思想。李大师计划用编年体裁撰写一部南北贯通的史书,可惜他的宏愿尚未来得及实现,便赍志以殁。李延寿继承家学,终于撰写出纪传体南北二史。有人认为李延寿没有秉承乃父的修史遗愿,分作《南史》和《北史》,没有反映出时代要求,甚至说这是不赞成统一的表现。我们看看邵晋涵怎样对待这个问题。他说:“延寿既与修《隋书》十志,又承父志为南、北二史。……南、北史虽分记南北,实为一书。故延寿于《裴蕴传》云,祖之平、父忌,《南史》有传,《王颁传》云,父僧辨,《南史》有传,即互相贯通之旨也。”[②b]如果不是把握二书的宗旨,明了学术渊源上的师承关系,仅仅从史书的形式上看问题,根本得不到这样深刻的认识。

(二)强调私人修史别识心裁,宗旨明确,而集众修史不利于表现史家思想,影响史学发展。

唐代史馆修史,集众人所长,撰成八史,成绩很大,但同时也开始暴露出修史职责不明,众人共成一书,水平参差不齐,前后矛盾等问题。然而《梁书》和《陈书》实际上是姚思廉独自撰成,所以优点比较突出。邵晋涵评论《梁书》说:“要其排整故事,叙次明晰,议论亦多平允,分卷次第,犹具汉晋以来相传之史法,异乎取成众手,编次失伦者矣。”[③b]他评论《陈书》说:“其书首尾完善,叙次如出一手,信思廉之善承家学也。虽其纪传年月间有抵牾,要不得微疵而掩其全体耳。”[④b]这说明专门家学在修史时可以发挥自得之学的优势,从而显示出别识心裁对史书编纂的重要作用。

相比之下,史馆集体修史却不能充分发挥史家的特长,只能服从监修者的意图,遵照固定的体例纂修。这样修成的史书缺乏史意,史学价值大为减色。刘煦等编修的《旧唐书》,虽然去唐不远,容易撰成实录,“然旧书不成于一手,……舛互缺漏之病,好其书者不能为之讳也。……较韦述等所修旧史,截然高下,不可并论矣”。[⑤b]元人所修宋、辽、金三史,尤其是《宋史》,素来受到世人讥议,但人们多从内容芜杂、重复抵牾等方面批评其编纂得失。邵晋涵虽然也指出“其前后之复沓抵牾不一而足”,但更主要的是批评元代史家只知照抄旧史,不明修史宗旨。他说:“当时修《宋史》,大率以宋人所修国史为稿本,匆遽成编,无暇参考。宋人好述东都之事,故史文较详,建炎以后稍略,理、度两朝,宋人罕所记载,史传亦不具首尾。遂至《文苑传》止详北宋,而南宋仅载周邦彦等寥寥数人;《循吏传》则南宋无一人,岂竟无可考哉,抑亦姑仍东都之旧而不为续纂也。”[⑥b]后人修前代史,无论在史实还是见识方面,都应当超越前人,所修史书才有价值。然而元人修史因循苟且,南宋部分的内容严重匮乏,几乎不成其为史书,史实尚不完备,怎么能表现出撰述宗旨,更遑论其书的思想价值。

邵晋涵关于著述宗旨的理论,在其史学实践活动中表现得更为明显,两方面相得益彰。

改撰《宋史》是邵晋涵久有的志愿。他利用宋人碑版、文集考证《宋史》舛误,收获较大。今存《南江札记》中的40余条考辨材料,补偏纠谬,颇见功力。鉴于邵晋涵治《宋史》的声望,当时学者认为改编《宋史》非他莫属。段玉裁致书邵晋涵说:“先生邃于史学,闻实斋先生云,有《宋史》之举,但此事非先生莫能为。”[①c]这种看法非出于一人,反映了当时学人的普遍期望。从现有材料来看,邵晋涵仍然想用纪传体撰修新史书,这与章学诚试图用创新体裁改编《宋史》在形式上有所不同。章学诚在给邵晋涵的信中说:“足下《宋史》之愿,大车尘冥,恐为之未必遽成;就使成之,亦必足下自出一家之指,仆亦无从过而问矣。……仆思自以义例撰述一书,以明所著之非虚语。因择诸史之所宜致功者,莫如赵宋一代之书。而体例既于班马殊科,则于足下所欲为者,不嫌同工异曲。”[②c]钱大昕《十驾斋养新余录》中保存了邵晋涵著述中的《儒林》、《文艺》、《隐逸》三传目录,可为纪传体之证明。利用旧史体改编旧史书,倘若没有别识心裁,只在史料方面作些修补,肯定不会收到良好效果。王惟俭《宋史记》、王洙《宋史质》、柯维骐《宋史新编》、陈黄中《宋史稿》无不如此。邵晋涵吸取了前人的教训,明确提出改编旧史贵在有自己的撰述宗旨。章学诚曾与邵晋涵讨论此事,“因请君立言宗旨,君曰:宋人门户之习,语录庸陋之风,诚可鄙也。然其立身制行,出于伦常日用,何可废耶?士大夫博学工文,雄出当世,而于辞受取与、出处进退之间,不能无箪豆万钟之择,本心即失,其他又何议焉!此著《宋史》之宗旨也。”[③c]邵晋涵是想通过重新编撰《宋史》,褒扬宋代士大夫气节,惩诫空谈心性的学风,从而起到经世的作用。他首先编撰《南都事略》,使南宋的史实内容与北宋大体相当,然后编成前后贯通的赵宋一代全史。新书拟标名《宋志》,以显示与《宋史》不同的编纂志趣。尽管邵晋涵没有完成改撰《宋史》的大业,但他做出的理论建树功不可没。

为毕沅修订《续资治通鉴》,是邵晋涵一次重要的修史实践活动,同样贯彻了他的撰述宗旨。毕沅因不满意王宗沐、薛应旗二家《宋元资治通鉴》和徐乾学《资治通鉴后编》,嘱幕僚文人重新编纂宋元二代史书,接续司马光《资治通鉴》。此书初稿仅就徐乾学《后编》略加删润而成,然而《后编》和《宋史》一样,存在着详北宋而略南宋的缺点,全书宋史部分的内容152卷,北宋占104卷,南宋仅占48卷。毕沅因初编本不够理想,便延聘邵晋涵、洪亮吉、孙星衍等学者为之复审,而邵晋涵出力最多。当时邵晋涵任职翰林院,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大量的前人未见的宋元史书,加之他在宋史研究方面久负盛名,是理想的编订人选。于是毕沅“招君载书来,著作于官司。编年仿司马,当废薛应旗”。[④c]邵晋涵协助校补,使初稿面貌大为改观。《续资治通鉴》宋代部分的内容182卷,其中北宋97卷,南宋85卷,比例大体相当,编次更为合理。由于邵晋涵对此书贡献最大,以至于毕沅把他赞誉为协助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的刘恕与刘攽。这是邵晋涵明确著述宗旨,运用别识心裁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体现了他在历史编纂学理论方面的特长与贡献。

二、关于直书见意问题

撰修史书,必须具备事实、褒贬与词采三项基本要求,而最重要的则是史实,离开史实就不成其为历史著作。中国史学历来有据事直书的优良传统,也允许史家对所述史实进行合乎其义的评价。然而宋明以来,文人对史事的褒贬误入歧途。究其原因,一是史家刻意追求所谓微言大义的《春秋》书法,史书文词枯简奥隐,历史事实反而晦暗不明。二是朝廷以论史作为科举考试科目,刺激文人为追求功名而标新立异,对前人古事轻事褒贬。这些做法背离了史学宗旨,形成极为恶劣的学风。明清之际学者起纠其弊,到乾嘉时期,史家高举“实事求是”的旗帜,反对随意褒贬,倡导直书见意的学风,给史学增加了理性主义因素。

邵晋涵是乾嘉史学巨擘,“于学无所不窥,而尤能推求本源,实事求是”。[①d]他与当时著名史家钱大昕、王鸣盛共同倡导风气,扭转学术积弊。邵晋涵在这个问题上的理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张史书应当据事直书,善恶自见,史家不必轻下结论,后人根据史事反省,便能起到隐恶扬善的劝勉作用。

范晔《后汉书》继承前人成就,因义起例,创置《独行》、《党锢》、《逸民》诸传,按类区别人物,寓有褒贬之意。邵晋涵不赞成这种以类传名目寓含褒贬的修史方法。他说:“夫史以纪实,综其人之颠末,是非得失,灼然自见,多立名目奚为乎?名目既分,则士有经纬万端,不名一节者,断难以二字之品题,举其全体;而其人之有隐慝与丛恶者,二字之贬,转不足以蔽其辜。宋人论史者,不量其事之虚实,而轻言褒贬,又不顾其传文之美刺,而争此一二字之名目为升降,展转相遁,出入无凭,执简互争,腐毫莫断,胥范氏阶之厉也。”[②d]在今天看来,究竟应该怎样评价范晔的历史编纂学思想,不妨仁智互见。然而邵晋涵提出的问题,已经超出就事论事的局限,具有普遍理论意义,其价值应当认真总结。

对于萧子显撰《南齐书》,邵晋涵虽然对作者滥述道藏,阐扬佛理颇多微辞,但却表彰“其纪建元创业诸事,载沈攸之书于《张敬儿传》,述颜灵宝语于《王敬则传》,直书无隐,尚不失是非之公。《高十二王传》引陈思之表,曹迥之论,感怀宗国,有史家言外之意焉。”[③d]唐初诏修梁、陈、魏、齐、周、隋六代史,以《隋书》成就最高。邵晋涵认为原因在于“唐臣纪隋事,见闻亲切,故叙次详赡,于越王侗之逊位,尧君素之受命,能以婉辞存直道,尤见秉笔之公,固当称为六代之佳史矣。”[④d]可见不论是据事直书,还是婉辞见意,只要不失是非之公,邵晋涵都予以肯定,承认其价值。

欧阳修撰《新唐书》与《新五代史》,历代学者或誉其事增于前、文省于旧,或讥其文省事增为失误。邵晋涵指出,这些批评都没有抓住要点,后人修史,假如不知剪裁省文,篇幅将冗滥庞大;假如不比前史增加史实,就没必要重修,这些都不足以作为评价史书优劣的标准。他认为两书缺点在于过分强调褒贬,导致事实隐晦不明。《新唐书》对唐代某些典章制度、重要事实遗漏失载。《新五代史》只有《司天》、《职方》二考,致使上承隋唐、下启两宋的五代典制湮没无闻。邵晋涵批评说:“《新书》之失,在增所不当增,省所不当省尔。……使修、祁修史时,能溯累代史官相传之史法,讨论其是非,决择其轻重,载事务实,而不轻褒贬,立言扶质,而不尚挦扯,何至为后世讥议,谓史法之败坏自《新书》始哉!”[①e]这些批评正切中要害。在今天看来,欧阳修以文人修史,不具备史家专长,而叙述典章制度,考稽历史事实,非良史不能胜任。因此,他只有以词采为文,褒贬为识,不可能写出一部名山之作。

(二)主张据事直书,善恶自见,但并不排斥对历史作客观公正的评论,二者可以并行不悖,更好地起到垂鉴后世作用。

邵晋涵并非对史家褒贬史事不加区别地一概加以反对,对那些修史时议论公正的史家,仍然取称道态度,关键看其评论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元人所修三史中,邵晋涵认为《金史》最好,特别是“传赞亦多平允,张中孚之事仇,崔立之反复,明著其辞为炯戒。岂非明向背之义,识兴废之原者欤!”[②e]即使对他抨击最为激烈的《宋史》,仍然肯定其“惟诸论尚无甚偏驳”。[③e]在邵晋涵的理论中,直书见意与公正评论并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其实,他本人论史就是“语见渊源,深识玄解”。[④e]他为《四库全书》作史部书籍提要,议论风发,史意突出,表现出继承浙东史学传统,又能够融合汉宋学术的风格。正因为与乾嘉汉学家论史宗旨不合,所作诸史提要在收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时,议论之语多被删除,只保存了辨误、版本、篇目介绍等内容,学术宗旨被阉割了。把邵晋涵《南江文钞》与《四库全书总目》中的史籍提要加以比照,确如黄云眉先生所说:“大抵《文钞》所载多议论语,而彼则多辨证语。”[⑤e]邵晋涵所反对的是那些完全不顾史实甚至歪曲史实,没有事实根据的轻易褒贬,这种撰史和论史学风只会损害史学的严肃性与客观性,遗患无穷。

邵晋涵这种理论性认识,集中表现在对魏收修撰《魏书》的评论中。魏收修史,因触犯当权的汉族和鲜卑贵族利益,引起他们的不满,纷纷诬蔑魏收修史不实,意在曲笔。此后罪名逐渐升级,至刘知几《史通》,把《魏书》定谳为“秽史”[⑥e]。后人剿袭其说,谬种流传。乾嘉学人本着实事求是态度,重新予以客观评价。王鸣盛首先提出质疑:“魏收手笔虽不高,亦未见必出诸史之下。”[⑦e]邵晋涵则进一步深入分析,辨证时人对魏收的种种指责大多名不副实,予以澄清。最后他得出结论说:“澹等之书俱亡,而收书终列于正史。然则著作之业,固不系于一时之好恶哉。”[⑧e]在邵晋涵看来,只有尊重史实,秉笔直书,其著述才有价值。尽管一时可能被人误解,但终究会得到公正评价;而那些没有事实依据,全凭主观好恶强加于史事的议论褒贬,不过是过眼烟云,转瞬即逝。这正是他反对随意褒贬,主张直书见意理论的内核。

邵晋涵在修史实践中体现了上述理论认识。毕沅《续资治通鉴》成书后,在书名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他寄书钱大昕征求意见,其中提到“邵与桐校订颇勤,然商定书名,则请姑标《宋元事鉴》,言《说文》史训记事,又《孟子》赵注,亦以天子之事,为天子之史,见古人即事即史之意”。[①f]虽然毕沅没有采纳邵晋涵的意见,但他却作《宋元事鉴考异》一书,坚持自己的观点。当时王昶曾经寄书毕沅,建议修史突出褒贬议论,起到教化劝诫作用。他说:“窃谓史书之作,在收采之宏富,而尤在持论之方严,盖将明古今之治乱。而治乱所以肇始,本乎贤奸忠佞之分。……不然黑白之不甚明,贤奸忠佞之不甚别,今既无以为励,而后无以为戒。”[②f]然而毕沅并没有接受王昶的建议,也没有效法《资治通鉴》和《资治通鉴后编》借“臣光曰”和“臣乾学曰”褒贬人物、史事的成例,而是“鄙则以为据事直书,善恶自见。史文评论,苟无卓见特识,发前人所未发,开后学所未闻,而漫为颂尧非桀,老生常谈,或有意骋奇,转入迂僻。前人谓如释氏说法,语尽而继之以偈;文士撰碑,事具而韵之以铭,斯为赘也。”[③f]《续资治通鉴》对史事不作评论,固然是因为毕沅的史识毕竟比不上司马光,但也和邵晋涵的编纂思想有极大关系,至少也应当说二人对此具有共识,包含着邵晋涵的理论认识。

三、关于书法义例问题

史家修史,必须能够反映客观历史事实,这就要求史家必须讲究书法义例,提高编纂质量。中国古代史家都极为重视史书的发凡起例,为史学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刘知几继承前人成果,进一步作了理论总结。他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④f]这是中国古代史家对史例所达到的前所未有的认识高度。

邵晋涵发扬这一优良传统,自觉地从书法义例方面考察史家史识,并以此为标准评论史书的优劣,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论史家或史书,必须考察其书法义例高下优劣,若不绳之以史法,就得不出正确结论。

邵晋涵评价李延寿改造南朝四史的得失时,就是从书法义例角度予以批评。他说:“合累朝之史为通史,自成一书,起例发凡,宜归画一。”[⑤f]他用这一理论标准作参照,指出了《南史》的不足。

沈约修撰《宋书》,于晋宋鼎革之际史事的处理颇具史识。邵晋涵评价说:“《徐爰传》述当时修史之议,为桓玄等立传。约则谓桓玄、卢循等身为晋贼,非关后代;吴隐、谢混等义止前朝,不宜滥入;刘毅、何无忌等志在兴复,情非造宋。并为刊除,归之晋籍。其严于断代为史,申明义例如此。至其诸志之追述前代,亦犹班固《汉书》增载《地理》,上叙九州;创设《五行》,演明洪范,用以补《史记》之缺,史家之义应尔也。”[⑥f]他认为人物宜以朝代为断限,典制以通叙为优,肯定了《汉书》、《宋书》的修史义例,表现出卓越的史识。

姚思廉撰《陈书》,为其父姚察立传。邵晋涵认为不合史家法度:“察以陈亡入隋,为秘书丞、北绛郡开国公,与同时江总、袁宪诸人,并由陈入隋,跻显秩,而仍列于《陈书》,揆以史例,未免失于限断矣。”[①g]当然,邵晋涵也并不是没有考虑到姚思廉的用意是要叙述家学渊源,然而史家叙述家学,大都在史书末尾作序传,《史记》、《汉书》既有成例,历代史家也相沿不废。所以,《陈书》不合义例,难辞断限不明之咎。

(二)评论书法义例,应当辩证灵活地看问题,既要考虑到史书体裁,更要看它如何更好地反映客观历史。

应当指出,邵晋涵论书法义例不同于刘知几。刘知几由于过分强调史法,难免陷入以史徇例的误区,有时脱离客观历史,机械批评。邵晋涵则立足史实批评史法,结论比较客观。

唐初所修《晋书》,存在不少缺点,王应麟主要讥其人物立传不合义例,失于断限等等。邵晋涵则从更深层次上批评其义例不善,如晋武帝信任冯紞,疏远张华,关乎晋朝治乱得失,二传不载原委,失借鉴之义;马敦立功孤城,不为立传,又不附于与此事相关的周处等人传下,失劝惩之义;郭琦不附赵王伦叛乱,高风亮节,不为记载,失教化之义。这些内容在干宝《晋纪》、臧荣绪、王隐《晋书》中分别有详细记载,唐修《晋书》削而不录,是因为“修《晋书》者多浮华之士,好引杂事以资谈柄,而不明于史家义例”[②g],所以不能全面反映历史。

元人所修《辽史》,纪志表传具全,体例完备,似乎在这方面无可挑剔。邵晋涵看问题极为深刻,指出元人修史失于考索,史料贫乏,为敷衍体例,凑足篇卷,不顾记事重复,内容单薄,而国号、年号变更诸大事却失载。邵晋涵指出其原因在于“当日史臣闻见既隘,又迫限时日,无暇旁搜,而局于三史并行之义,敷衍成文,取盈卷帙。观诸志序例,惟取其门类相配,而不顾其事迹之有无,其张皇补苴之心亦良苦矣。”[③g]这是典型的注重史书形式而不重视内容的不良修史方法。邵晋涵这样考察史书义例,远远超出汉学家那种一人一事地孤立考证与评论,而是从历史编纂学方法论的高度认识问题,形成了丰富的史学思想和理论。

邵晋涵把关于书法义例的理论应用到史学实践中,在编辑薛居正《旧五代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他在四库馆任职期间,着手辑佚此书,力求恢复其本来面目,在编订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宋元文献,本着求实求真精神,发挥自己在历史编纂学理论方面的特长,制订15条《编定旧五代史凡例》。他严格按照原著梁、唐、晋、汉、周断代为书的体例辑补,虽知其不善,亦不予变更,充分显示出尊重前人学术的严谨态度。邵晋涵在对五代史事严格考订补苴的基础上,撰写成《旧五代史考异》一书。经过他的辛勤劳动,《旧五代史》大体上恢复了原貌。清代学者对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赞誉为“《永乐大典》散篇辑成之书,以此为最。”[④g]如果没有丰富的历史编纂学理论修养,仅靠历史考证学的功力,是不会取得这么大成就的。

注释:

①a 阮元:《研经室二集》卷7《南江邵氏遗书序》。

②a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43《邵君墓志铭》。

③a 仓修良:《邵晋涵史学概述》,《史学史研究》1982年第3期;杨绪敏:《邵晋涵与历史文献的整理及研究》,《徐州师院学报》1986年第2期;杜维运:《邵晋涵之史学》,《清史研究》1994年第2期。

④a 邵晋涵:《南江文钞》卷3《史记提要》。

①b 《南江文钞》卷3《后汉书提要》。

②b 《南江文钞》卷3《北史提要》。

③b 《南江文钞》卷3《梁书提要》。

④b 《南江文钞》卷3《陈书提要》。

⑤b 《南江文钞》卷3《旧唐书提要》。

⑥b 《南江文钞》卷3《宋史提要》。

①c 李慈铭:《荀学斋日记·己集》。

②c 章学诚:《章氏遗书》卷9《与邵二云论修宋史书》。

③c 《章氏遗书》卷18《邵与桐别传》。

④c 毕沅辑《吴会英才集》孙渊如《中州送邵二云阁校入都》。

①d 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卷9《邵学士家传》。

②d 《南江文钞》卷3《后汉书提要》。

③d 《南江文钞》卷3《南齐书提要》。

④d 《南江文钞》卷3《隋书提要》。

①e 《南江文钞》卷3《新唐书提要》。

②e 《南江文钞》卷3《金史提要》。

③e 《南江文钞》卷3《宋史提要》。

④e 谭献:《复堂日记》。

⑤e 黄云眉:《邵二云先生年谱》。

⑥e 参阅瞿林东师:《说〈魏书〉非“秽史”》,《江汉论坛》1985年第5期。

⑦e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65。

⑧e 《南江文钞》卷3《魏书提要》。

①f 《章氏遗书》卷9《为毕制军与钱辛楣宫詹论〈续鉴〉书》。

②f 王昶:《春融堂集》卷32《与毕秋帆制军论〈续通鉴〉书》。

③f 《章氏遗书》卷9《为毕制军与钱辛楣宫詹论〈续鉴〉书》。

④f 刘知几:《史通》卷4《序例》。

⑤f 《南江文钞》卷3《南史提要》。

⑥f 《南江文钞》卷3《宋书提要》。

①g 《南江文钞》卷3《陈书提要》。

②g 《南江文钞》卷3《晋书提要》。

③g 《南江文钞》卷3《辽史提要》。

④g 彭元瑞:《知圣道斋读书跋》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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