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

纪新[1]2008年在《转型期大型企业集团档案管理模式研究》文中认为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企业档案管理也处在从传统档案管理向现代档案管理的过渡时期。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基本上是由原有的国有工业局、厅改制而来,改制前档案管理部门拥有行政权力指导、部署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改制后档案管理部门的这种权利被弱化了,原有的档案管理模式在新形势下不能正常执行下去了,因此如何确定转型期大型企业集团档案管理模式成了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关于大型企业集团档案管理模式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本文首先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企业自身管理模式的需要两个方面分析企业集团档案管理模式研究的背景,进而指出企业档案管理模式研究在企业档案管理理论研究中的贡献及其研究的现实意义,并且概括梳理了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档案管理模式的实践情况和研究成果;其次具体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点;然后文章就大型企业集团档案工作的特殊性作一总体性描述,还具体阐述了大型企业集团档案管理模式的涵义、构成及影响因素;接着围绕企业档案管理模式如何确立这个问题,从企业档案管理体制、档案管理形态、档案管理的基本思想和制度三个方面来具体诠释如何对企业档案进行管理;最后本文对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剖析其不足,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肖帅[2]2016年在《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国有企业新时期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地方政府按照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加快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步伐,陆续出现了诸如广东模式、上海模式等地方试点经验。2015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出了坚持创新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目标。然而,由于缺乏深度理论研究的指导,实践中对于如何更好地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适应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各级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制约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基于上述背景,本论文尝试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对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展开分析。遵循“范畴界定——理论总结——历史变迁——实践探索——国外借鉴——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从历史发展角度考察建国以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变迁和改革历程,归纳各个阶段模式与特征;在上述历史考察与分析的基础上,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出发点,探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比较分析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地方实践模式,剖析其难点和不足;借鉴国外混合所有制发展的经验,提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导向下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顾棽[3]2012年在《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研究》文中认为从十四届五中全会做出国有经济战略调整重大部署开始,国有经济逐渐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并向关系到国家安全、自然垄断、公共服务领域集中,控制力明显增强,经营效率明显提升。在这一过程中,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剥离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随着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逐步深化,现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功能单一的局限性,导致其无法适应满足战略调整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现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基础上,组建具有产业经营、投资控股、重组整合三大功能作用的新型公司,并使之成为国有资本运营的普遍形式,作为国有资产三层管理模式中最重要的中间环节。因此,对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研究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共分为8个部分。第一章是绪论。首先,提出了新时期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四项任务,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解决好国有企业的经营包袱。其次,结合改革的历史,对现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分析,既肯定其发挥了重要作用,又分析其在功能方面的不适应性,进而提出需要组建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来破解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任务。最后,指出研究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重要意义。即在未来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国资委与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之间如何界定各种权利划分,资产经营公司的主要功能、运营机制、治理结构以及对下属国有企业如何进行管控等问题,将直接关系国有资产经营的效率和国有经济的发展。第二章是理论回顾和文献综述。首先在理论上回顾了企业家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契约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和控股公司理论,作为本文研究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理论基础。其次,按照国有经济的经济和社会职能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和公司治理研究等三个层次,梳理了国内关于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文献,并进行了简单的评述。第三章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首先,对国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进行了考察,并指出应从结合国情确定管理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立法、实施分类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引入运营机构等方面进行借鉴。其次,分四个阶段,回顾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历程。第三,分析国资委兼具行政机构和出资人代表的二重身份,给国有资产管理带来的弊端,提出了构建由国资委、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和国有企业组成的国有资产三层管理模式,明确三者的职能定位。最后,提出现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承担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天然平台,但必须进行改造,并最终成为本文论述的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第四章是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构建。首先,明确提出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在国务院国资委及地方国资委直接管理下,代表国家履行对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平台,具有产业经营、战略投资和企业重组整合三大功能作用,以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产业的经营为支撑,以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性产业为导向,以重组整合辅业资产和不良企业为重要手段,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基础上,实现国有经济的有进有退,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优化调整。具有中介性、经济型、公益性、社会性、独资性和综合性等六大特征。其次,分析了国资委、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企业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第三,结合现代公司一般的组织结构,对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织体系进行了设计,并依据其功能,将所管理的国有企业划分为产业经营、战略投资和重组整合三个业务板块。最后,提出了通过对现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分别进行改造进而组建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思路。第五章是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治理机制。首先,对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家行为进行研究,提出在现代企业中,股东的属性固然会影响企业的绩效和企业的行为,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企业治理机制。所谓好的治理机制是指当前的企业治理结构是否适应企业股东的产权属性、能否发现并激励企业家的行为。其次,对当前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为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治理结构设计提供借鉴。最后,进行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治理结构设计,按照既要考虑到上级行政机构的特性,又要考虑到对下属市场经济主体管理控制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建设进行了设计,并对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提出了建议。第六章是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行。首先,对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进行了研究,指出公司的基本经营内容是产权经营,具体方式包括:产权划转、产权并购、产权转让、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和委托经营。并对国有产权交易的规则化进行了研究,以此奠定产权经营的运行机制。其次,对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管理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公司管理应以股权管理为核心,以国有股权存在为边界,以国有资本收益最大化为目标,以逐级委托管理为主要方式。明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决策、资本收益和经营者选用。根据不同运营板块的特点,提出对产业经营板块采用财务控制型管理、对战略投资板块采用战略控制型管理,对重组整合板块采用操作控制型管理。最后,对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研究,提出应把稳健经营、分级控制、分类管理、整体协同作为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明确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和外部力量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指出公司风险防范流程应包括环境分析、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确定重点、风险应对等六个步骤。第七章是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国有企业的管控。一是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进行了理论分析,明确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经营权配置原则,提出了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和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督约束的意见。二是研究了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国有企业的管控体系,提出资产经营公司既有对所属国有企业在治理、产权、财务、人事、文化方面的一般性管控,又有对不同运营板块企业在战略、权限和绩效方面的差异化管控。三是关于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的分析。指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存在诸多问题的本质原因是所有者缺位导致的内部人控制和偏重激励忽视风险的制度性缺陷。提出应从转变治理机制、建立有效管理层契约、丰富薪酬激励方式、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等五个方面,完善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管控。最后是结论和政策建议。

胡乃民[4]2006年在《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监督机制框架及鞍钢集团公司实践研究》文中认为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出现了监事会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特别是“安然事件”、“世通事件”、“巴林银行事件”等等,让人们看到了西方体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揭示了现代企业制度下出资人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性。同时,企业集团还存在多法人、多种联系纽带、多层次组织、多样化经营、多功能、多国化等六大基本特点,依靠“市场准则+组织准则”配备资源以降低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存在“道德风险”和内部“寻租”活动等特征。因此说,我国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治理不仅要解决这些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有中国国有企业特点的实际问题,而且还要解决共性的代理、多法人联合体即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协调关系问题,出资人的监督是客观要求,子公司实际需求来自母公司的“外力”监督。如何有效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作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监督机制,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各种监督资源有效整合途径,发挥整体监督合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依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国有企业改制子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建立改制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人如何强化对参股子公司的监控,如何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一般规律要求的、符合企业实际的国有资本监督运营体系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委会包括纪委会、职代会、工会“老三会”如何融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新三会”,如何使融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老三会”继续发挥不可替的代作用和优势是值得认真研究和积极实践的问题。如何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完善有国有企业特色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国有企业传统的监督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结合,需要进行有益的尝试。 鞍钢集团作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健康发展,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管理和监督都有创建,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好的影响。本论文以这个生动的事例作样本,探索国有和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监督的制度安排和体制设计,力图选择重要而又贴近我国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理论研究,借鉴现代西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和公司治理理论,总结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经验,提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有效监督的理论框架、制度框架和具体渠道、办法。特别是创建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对我国深化国有企

董志归[5]1999年在《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有大型企业的兴衰,不仅关系到国有经济的生死存亡,而且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振兴的必由之路。本文就当前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粗浅的理论探讨,为企业集团进行公司化改造,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文章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分类型介绍了我国企业集团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通过与国外企业集团的对比分析,依据中国国情,提出了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根据我国企业集团试点的实际情况论述理顺产权关系是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并提出理顺企业集团产权关系的办法。第三部分通过对企业管理现时存在的问题、管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措施和途径等分析,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加强管理这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难点问题的对策。第四部分重点讨论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解决的几个深层次问题。第五部分根据吉化集团发展现状提出吉化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案设计。 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布实施,在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下,大型企业集团一定能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胡良才[6]2015年在《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为“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为全面深化改革时代背景下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运用国有资产向企业出资,“国家”依法当然成为出资人,国有资产所有权亦自然转变为资本形态的股份所有权(即,法律意义上的国有股权)。可以说,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是国家作为出资人厉行法治的基本要义。中国现行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就是适应国企股份制、公司制改革,顺应国有资产市场化、资本化经营的发展要求而建构起来的。经过出资股权转化后的国有资产,客观上就需要塑造一个具有商业行为模式的持有和行使主体,以股东的角色依法进入国家出资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形成法人治理机制。国有资产部门分割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显然难以适应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的要求。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拟商业化资产运作模式,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与管理体制,自然成为改革的理性逻辑。按照党的十六大的决策部署,中央和地方政府依法相继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国资委),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国资委的诞生,标志着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进入出资人时代,其体制特点是:国家出资人职责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资委行权履责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三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三结合。然而,国资委作为政府“特设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及职能定位,从成立那天起,就一直与质疑和争议相伴。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并没有理清国资委的职权边界。由于监管与行权对象的含混与模糊,国资委不仅在管理国有资本,还在管国有企业的资产(法人财产),名为管资产、管事实则“管企业”,“婆婆”+“老板”是对国资委职能与地位的生动写照。实践中,国资委一度倾向于做“中投二号”,过多强调其作为股东的微观角色,而对国有资产面上的宏观监管职能被弱化,使得国资监管的政策与规则“政出多门”,国有资产统一所有、统一监管的体制格局难以真正形成。2008年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非但没有直面国资监管的体制弊病,反倒赋予了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权限,现行立法在“中庸”的道路上加剧了国资在部门间“依法割据”的态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之路该往处去,成为理论迷茫实践亦困惑带有方向性的根本问题。为此,本文以“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为题,立足于“管资本”的改革进路,对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有关法律理论以及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运营与监管的法律改革与制度建构问题进行了回应性的探究。论文坚持从“历史”中来、到“实现”中去的研究路径,始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思维与文法,通过考察国企改革历程,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实现的制度进路进行了回顾,从实践与实证的视角,阐释了建构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塑造具有行为理性的国有资本(股权)行使与监管主体问题。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对国有资产的基本含义缺乏统一认知的状况,论文在大陆法系的理论框架里,对“财产”概念进行了法学探源,提出了国有资产所有权为“归属权意义的国家所有权”的观点,使“国有资产”有关法律问题能在统一认知的法学范式中进行研讨。“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向企业投资后身份转为出资人,论文对国家的法律人格和国家职能的学说观点进行梳理和评论,主张国家作为出资人始终是公法人格,凭据民事法律人格“功能说”,认为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法律人格具有公私兼备法律特性。论文还将国家的职能统合重构为公共管理与所有者职能的二维构成,并将国家出资人职能归属于国家的所有者职能。由于国家政治实体的主权特性以及法律人格的抽象性,使得“国家”难以满足公司股东人格具体化要求。国家作为出资人,并不意味着国家自然可以成为民商法域的“股东”。国家作为出资人的职能承担与权利行使问题,必须通过立法的功能创设,通过制度建构进行法律拟制。论文认为,所谓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是指确认“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出资人地位和出资人职能,规定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其管理体制,以及规制出资人权利(股权)和出资人监管权力行使等一整套法律制度规范的总称。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职能界分功能,二是主体塑造功能,三是职责建构功能。论文将现行立法建构的出资人法律制度归结为出资人管理体制、出资人主体以及出资人职责三个方面内容。为厘清推动改革的思路和方向,论文对现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理论争议与实践困惑进行了综述与解析。理论争议表现为对国资委的法律主体地位及其行权履责“出资人”抑或“监管人”的职能定位之争。实践困惑表现三个方面:一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基础法律关系辨识的困惑,二是“三层构架”间产权所有与行使的困惑,三是如何厘清监管层的国资委与经营层的授权运营机构之间关系的困惑。论文还对美英日法以及新加坡等西方主要国家国有资产的立法政策与法制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总结了值得借鉴的域外经验。由于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出资人职责由国家所有权制度演化而来,成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元”概念。论文认为,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诸多分歧与困惑,根源于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这一概念的混沌认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下,推动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改革,既要超越现实的纷繁争鸣和体制博弈的利益趋向,更要追根溯源的“学术回归”,需以法治的理性思维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进行学术检讨和法律重述。论文认为,所谓国家出资人职责是指“国家”向企业出资后,基于出资人的法律地位而具有的监督管理出资人权益和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的职权和责任。结合国资委的法定职责以及国资委要么做“出资人”(即,股东)、要么做“监管人”职能定位争议,论文从本源属性和权能结构的两个维度,对国家出资人职责进行了法学重构。论文主张,国家出资人职责是一个蕴藏“私”权基因且公私并存的复合体,具有公私兼备法律特性的新生概念。基于权利与权力构成“法权”统一体的分析范式,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法律定位是“权利与权力内在统一的经济法权”。按照股东权利(股权)及法人财产均源自出资财产的公司法原理,论文认为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权源于国家所有权,甚或说,国家出资人职责就是国有资产资本化或通过出资转化了的国家所有权。论文基于对国家所有权的权能及结构的解析,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职责的权能由“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权能同体构造的观点。在借鉴德国行政私法“双阶理论”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国家出资人职责权能结构是由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一体双阶”构成的学术观点,并对两项权能之间的隶属性的位阶关系进行了阐析。基于对国家出资人职责“一体双阶”权能认识,论文不仅从理论上解释了国资委法律主体地位的行政机关属性,而且阐释了国资委行权履责的股东治理与行政监管职能应当一体行使、不能部门分割的法理,回应了国资委“出资人”抑或“监管人”的实践争论与理论纠结,具有正本清源的学术价值。在借鉴国外法制经验基础上,论文提出了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的三项改革设想:(1)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改革出资人职责“分别代表”制度,建构统分结合的“大国资”管理体制。(2)把握“出资人监管”的职能定位,推动国资委组织机构改革与功能再造。(3)实行国有资产监管与运营“纵向分离”,探索出资人职责权能配置模式的实践路径。基于国家出资人职责“一体双阶”的权能构造,论文将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权能类型化行使,归结为出资人职责机构代表国家或政府行使的出资人行政监管权和股东治理权两类法定职权,并分别就出资人监管权和股东治理的行使及内容进行了解析。为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管、对规制者的规制,最后,论文对出资机构人履行权履职监督与法律责任的内容进行解构和论述。

周学东[7]2013年在《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最优路径研究》文中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是带有根本性的改革,也是核心的改革,并且贯穿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始终。国企改革的进程,曲折而艰辛。有关国企改革的理论探索和争论也始终未停止过。在国企改革中,产权制度创新不单重要,且不可规避。它既是一个传统的经济学命题,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基于上述原因,本文把国企产权改革路径选择作为研究对象。国企改革源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开放战略,而1997年中共十五大确定的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国企改革最终将方向确立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产权改革的主要方式确立为股份制,这既是国企改革的最优路径,也是基于实践探索做出的最优选择。本文运用产权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最优路径研究发现,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产权,其效率存在很大的体制性差异。导致这一差异的根源在于,传统的国有企业隐藏着较高的“相对成本”;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或“政府”的附属物,其与企业职工通过“身份确认”,无形中建立了一种“隐性契约”,并由此承担无限责任。非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因产权结构不同,与国有企业相比,“相对成本”较低,与企业职工也并无“隐性契约”。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成本也显著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这是股份制作为“最优选择”的产权理论基础。在改革工具选择上承包经营、兼并、关闭、破产、出售等均是重要选项,而政策性关闭破产这一工具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也发挥了无以替代的作用。依照这样的路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文中采用时序主成分分析法,对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进行了案例分析,从一个侧面验证了上述结论。因此,从改革路径角度,运用产权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国企改革成效进行系统归纳和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基于上述思考,整个研究分为九章:第一章,概要介绍了本文使用的基本理论、概念,选题理由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提出国企改革应该继续深化,重点是施行“三次改革”——即功能性改革。第二章,分析了国企改革的动因和历史背景,认为改革是多因素引发的,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取向,必然要求对企业这一经济微观的基础进行适应性改革。第三章,系统梳理了1978年以来国企改革基本历程。从这一历程可以清晰发现,国企改革特别是产权改革,是渐进的,是伴随着思想、理论的突破、创新,不断推进的探索的过程。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客观上将国有企业与市场、效率联系起来,决定了改革的路径选择。第四章,择要归纳了国企改革取得的成效。本章应用实证分析方法证明;这场持续30余年的改革是成功的,而且是巨大的成功。在上述基础上分析了:为什么国企改革,最终把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的方向,并将股份制作为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式。在成效实证研究和改革方向、方式分析中,完成对“最优路径选择”这一重大问题的理论回答。第五、六两章,是本文的重点内容。在前述四章的基础上,这两章分别从“产权”和“效率”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为什么会选择股份制这一主要的改革方式。这两章不仅对不同类型的产权的性质(即属性)进行分析,也对不同类型的产权及与其相对应的企业的“效率”进行分析和比较。这部分内容尝试引入“相对成本”这一概念,并设计出一套指标体系,用以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的效率问题。这两章的研究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产权界定得越清晰,交易成本越低,产权效率相对越高。同时,在分析过程中,也解释了单一股东结构的私营企业无法成为企业主要组织形式的原因,即“管理半径”和“企业规模”之故。第七章,重点介评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基本情况和成效。本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国企改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管国有银行数量并不多,但占有的国有资产比重却可与非金融类国有企业旗鼓相当;第二,国有银行采取的改革是建立在非金融类国企改革的基础之上的,两者的改革,具有内在逻辑关系。本章采用时序分析法和主成分分析法,对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改革的成效进行了系统的实证分析。相对而言,对国有大型银行系统性的实证研究比较匮乏,因此,这章的案例研究具一定独创性。第八章,结合前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概括了作者有关国企改革乃至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基本观点和政策建议。本研究既是作者对改革实践理论思考的结晶,也期望能为关注国企改革的同仁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黄速建, 黄群慧, 王钦, 肖红军[8]2008年在《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十年回顾与展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搞好国有企业改革,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家实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发展的大局。认真总结中国国有企业30年来的改革历程,系统梳理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得失,明确指出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对于坚定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提高国有企业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国有企业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傅国文[9]2005年在《黑龙江垦区企业集团化发展研究》文中认为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农业产业化按照市场规律,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村人力资源优势,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通过不断优化农畜产品结构和农畜产品的精深加工,促进农业向绿色、有机、安全食品上发展,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农产品附加值;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在于建设一批具有强势牵动作用的龙头加工企业。新型工业化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重视科学技术进步,以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化,高度拉长农业产业链,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正确处理工业与农业的关系,能够做到既促进农业产业化,同时又带动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心城镇集聚,并为中心城镇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文以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理论为依据,细致深入地分析了黑龙江垦区农业企业集团的发展。研究以黑龙江垦区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和集团管理模式为对象,利用了比较归纳分析法、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一般分析与特殊分析等研究方法,在总结国内外农业产业化、集团化理论及发展的基础上,对黑龙江垦区农业企业集团管理发展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建立了企业集团内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企业集团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用定量分析的方法评价了企业集团的社会效益。具体来说,全文共分为十二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本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及方法与思路。第二部分企业集团化的基本理论。在对国有企业集团化的公共选择理论、当代西方规制理论、农业产业化经营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规模经济与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控制模式,为本论文论述奠定了基础。第三部分企业集团化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主要介绍了韩国企业集团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日本企业集团股权结构与市场竞争,比较了美日企业集团成长历史及追求经济效率方式和欧美企业集团的不同,总结了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黑龙江垦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进程。实行财务包干,适时向所得税制过渡、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农场套家庭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调整所有制结构,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改革企业领导体制,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全方位推进企业制度创新、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进垦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配套改革,建立和完善农垦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第五部分黑龙江垦区企业集团化发展现状。介绍了黑龙江垦区实现集团化的优势和集团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六部分黑龙江垦区企业集团化发展分析。分析了黑龙江垦区产业链延伸、联结的条件、思路与步骤,论述了黑龙江垦区企业集团化发展的条件,创建了黑龙江垦区企业集团发展模式。第七部分黑龙江垦区企业集团管理体制分析。先介绍了大型企业集团通常采用的组织

孙玉麟[10]2006年在《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管理系统内耗分析及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内耗是国有企业的顽症,严重影响文化氛围、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因而,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治理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对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管理系统内耗首次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和创新:第一,对关于内耗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对企业内耗的涵义、成因、划分类型、治理对策,以及治理内耗的主要理论依据等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并做了简要的评述。第二,系统分析了内耗的起源、特征、层次、规模和影响因素等;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和国有企业体制缺陷两个方面分析其与内耗的关系;将内耗与竞争、冲突进行比较,并对中外企业管理模式与本国文化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分析;运用管理哲学和系统论对企业内耗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三,对内耗进行了典型类型分析和定量研究。主要分析了分配不公等利益诉求导致的内耗及其特征,从价值链和人力资源两方面探索内耗的形成机理及定量测度,并给出了具体案例。第四,从中国传统文化等因素中查找产生内耗的“滤过性病毒”,并分析其产生及发生作用的机理,研究特征,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从内耗的源头、特征和根本性因素等角度入手提出综合治理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内耗的基本思路。第五,结合实践,总结和提出综合治理国有企业内耗的对策、包括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企业文化建设等具体内容。对六西格玛管理在治理企业内耗,特别是治理中外合资企业内耗中的应用,进行了理论与实践上的探讨。第六,通过赛格集团的案例,对上述综合治理企业内耗的基本思路和对策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的主要特色在于该研究工作经历了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到实践的循环,因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其他企业具有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转型期大型企业集团档案管理模式研究[D]. 纪新. 天津师范大学. 2008

[2]. 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D]. 肖帅. 福建师范大学. 2016

[3]. 新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研究[D]. 顾棽. 吉林大学. 2012

[4]. 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监督机制框架及鞍钢集团公司实践研究[D]. 胡乃民. 东北大学. 2006

[5].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D]. 董志归. 大连理工大学. 1999

[6]. 国有资产出资人法律制度研究[D]. 胡良才. 西南政法大学. 2015

[7]. 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最优路径研究[D]. 周学东. 武汉大学. 2013

[8].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十年回顾与展望[C]. 黄速建, 黄群慧, 王钦, 肖红军. 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三十年. 2008

[9]. 黑龙江垦区企业集团化发展研究[D]. 傅国文. 东北农业大学. 2005

[10].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管理系统内耗分析及治理研究[D]. 孙玉麟. 天津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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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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