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服务体系实现城乡资源共享_三农论文

构建农村服务体系实现城乡资源共享_三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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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在战略的高度看待“三农问题”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70%,我们用占世界上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上20%的人口。所以,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全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任务。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又强调指出:“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伟大成就,都是同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战略思想是密不可分的。历史和现实还告诉我们,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深刻领会和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现代化进程“两个普遍趋向”的论断和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论述,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三农问题”,克服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弊端,实现城乡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农村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地、平等地、公正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看待“三农问题”。

(一)“三农问题”的内容及其根源

1、“三农问题”的历史背景

所谓“三农问题”就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在“三农”问题中,农业问题着重解决的是农业作为国民经济产业部类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向的问题,农村问题着重解决的是农村作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领域与整个社会的发展、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的关系问题,农民问题着重解决的是农民作为国家主人公和重要的社会阶层的经济地位、生活水平提高问题。从传统上讲,我国一直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传统的农耕文明曾对人类文明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如我国古代中原地区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成熟的种、养技术,传统的农产品加工技术都有许多可取之处。在历史上,“农本”思想曾经是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上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汉代文帝时代的贾谊把国家粮食的储备的多少看作是关系国家治乱的根本条件。他在《治安策》中说到:“夫积储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大意是:粮食和财富的积蓄、储备,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命运。如果粮食多、财富宽裕,做什么都能成功,攻取敌人的城池就能攻下,保卫国境就能坚固,作战能够取得胜利,在外交上能取得主动。汉代景帝时代的晁错也把“重农”作为治理国家、安定社会、使人民免于饥寒的根本途径。他把粮食生产作为老百姓“开其资财之道”。他主张“贵粟”,并制定一系列鼓励粮食生产、增加社会财富的措施、对加强中央政权、削弱藩国势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从秦朝到清朝,二千多年的历史,重视农业,通过发展农业来推进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稳定,一直是封建王朝重要的统治目标。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的制约(如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结构、文化传统、文明传承等等),中国历史上高度的农业文明、技术文明和明朝(明成祖永东年间,公元1405年至1433年)郑和七次下西洋,都没有导致工业革命(在大致相同的时代,欧洲的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麦哲伦环球航行,瓦特发明蒸汽机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引起西方工业革命,现代西方文明成为强大世界潮流)。到了清朝末年(1898年),康有为、梁启超领导的变法维新(戊戌变法)遭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统治者镇压,曾是历史上的强大国家——中国最终沦为落后国家,从而使近代中国成为落后挨打的弱势国家,处于受欺辱、受蹂躏的地位。中国农民的地位问题与整个国家命运的变化息息相关,在整个近代显得异乎寻常地尖锐,这是“三农问题”形成的历史背景,西方学者有这样的分析:“中国是一个由小批精英统治的国家,历代统治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不受任何监督,他们视农民为草芥,在不激发农民起义的前提下可以为所欲为,向农民榨取税收,专横的任意的没收财产,……而没有动力去培养共同财产。”通过这个分析可以看出:封建制度的桎梏、社会结构的约束、体制环境的压制、传统观念的影响,实际上则把农民推向受榨取、受掠夺的地位。现代生产方式、现代工业革命实际上没有办法在封闭的、僵化的经济中催生,这就为我们今天在推进整个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留下了历史的隐患。

其次,在分析“三农问题”的历史背景时,要充分考虑基本国情的影响。我国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国情就是人口多、人均耕地少、人地关系紧张。我们知道,资源禀赋——人地比例关系对于农业、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有着直接关系,人地比例关系怎么样,直接影响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就业容量、农业经营方式和土地本身的功能,根据历史学家的考证。明朝人均耕地最多时是12.6亩,这种比例关系是比较理想的。到了清朝末期,1840年全国人口由清初(1644年)的1.43亿猛增到超过4亿,全国耕地清末比清初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达到8.5亿亩,但人均占有耕地减少到 2.1亩。从此,中国就一直是人多地少。新中国成立以后,人口(主要是农村人口)增长较快,1984年全国总人口突破10亿,人均占有耕地下降到1.43亩,现在,我国人口达13亿,人均占有耕地减少到1.2亩,相当于世界平均值的三分之一(国土资源部最新统计,我国耕地保有量已从1996年的19.51亿亩减少到2002年的18.89亿亩,每年按1000万亩的速度递减),全国约有三分之一的省份人均耕地不足1亩,有 666个县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0.5亩的危险线。这样紧张的人地关系对解决“三农问题”的制约性相当大,一是农业内部就业容量日益缩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非常紧迫,仅仅靠农业本身增加农民收入的空间越来越小。二是这种基本国情对农业经营方式的影响相当深远,农业的比较效益很难能在规模经营上得到体现,主要是分散的、众多的小农户在有限的土地上实行集约化经营,着重提高土地生产率,而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方面显不出优势。三是耕地对农民来说,是生存资料、活命的基础,还不能成为“资源优化配置”的生产要素,土地的功能或作用更多地体现在保障农民生存、基本生活方面,体现在社会公平方面,但对于推行合理的规模化经营却是很大的制约,我国现在实行,并且将长期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方式既与这种人地关系有关,也与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特征相关。

2、“三农问题”的直接成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时期,社会结构处于大变动、大调整的转型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三农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成为引起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原湖北省监利县棋盘镇党委书记李昌平曾直言进谏朱镕基总理,说出了有名的“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三句话,曾经引起很大的震动,但李昌平也仅仅道出“三农问题”的现象,前面我们分析的“三农问题”的两大历史背景(中国社会变迁进程、人地比例关系)也不是引起“三农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三农问题”最直接、最重要的成因是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政策。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工业化初始阶段,通过农业积累资金,取之过度,持续时间过长(即取多予少)

二元结构政策一个集中表现是从农村汲取资金,投向工业化发展。1952年至1989年,在工业化初始阶段,通过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以及税收,从农村汲取资金7千多亿,约占农村新创造价值的五分之一,超过当时国有工业固定资产原值。在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工业化进入中期发展阶段,但在1990—1998年间,从农村汲取资金仍然达上千亿元。资金是发展的驱动器,农村资金严重匮乏,既严重制约农业扩大再生产,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也严重影响制约农村社会面貌的改变和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改善。这就从客观上夺掉了农村,农民发展的机会。由于农业发展滞后,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发育程度较低,农民生活艰辛,有人形象地比着“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这也反映出我们在发展过程中的“畸形”和失衡。

(2)城乡分割、政策导向一重一轻

为适应工业化战略需要,我们实行了城乡分割的政策,政策导向城市优先农村,工业优先农业。通过统购统销、人民公社、户籍制度“三位一体”的严密社会管理系统以及其他一系列配套政策(如福利政策、就业政策、公共服务政策),人为地割裂了农业与非农业的经济联系和农村与城市的联系,形成城市对农村的优势地位。改革开放以前,我们对城乡功能和发展顺序曾有严格的划分:乡村从事农业,城市发展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城市、工业、城市居民的发展优于农村、农业、农民。

(二)“三农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

“三农问题”由一系列结构性偏差所构成,具有多重表现,也就是表现为多重问题。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新拉大

总的来看,农民收入一直偏低。据统计,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7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元,前者为后者的32.1%,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对31个省份所属32个县市的2万多个农村家庭调查,低收入(年均收入1千元以下)和中收入(年均收入1000—1999元)组占到54.2%,按世界银行的测定标准,中国绝大多数贫困人口在农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逐步缩小又重新拉大的过程:以农民收入为1,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名义比率为1∶2.56,以后连续6年下降,1984年降到最低点为1∶1.7,然后重新上升,1994年出现又一新高为1∶2.86,经过数年下降又重新上升,2001年为1∶3,超过改革初年的水平。世界银行(1998年)一个报告称:“36个国家的数据表明,城乡之间收入比率超过2的极为罕见;在绝大多数国家,农村收入为城市收入的66%或更多一些”。

2、农业人口过多,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

目前,中国农业人口仍然过多。据统计,2000年我国农业产值占GDP的份额已经下降到16%,但农业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比重仍占70%以上,农业就业比重高达50%以上,这种比例明显偏高;在农村, 70%以上的劳动力拥挤在农业领域,农民收入的 60%左右来自农业产业,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

3、贫富分化趋势加剧

中国是世界上贫富差距偏高的国家之一。从基尼系数来看,我国城乡合并计算的基尼系数为0.403,表明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超过了国际警戒线(0.4),与最发达国家美国的基尼系数(1997年为0.408)相当接近。据世界银行2000/2001年发展报告,目前中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高于发达国家如英国(0.361)、德国(0.3)、意大利(0.273)、加拿大(0.315)、日本(0.249),也高于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0.316)和经济转型国家如波兰(0.320)、乌克兰(0.325)、罗马尼亚(0.282)和匈牙利(0.308)

(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近几年,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大成果,加强宏观调控的一个突出亮点,是“三农”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农业发展出现重大转机。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村干群关系明显好转,农村呈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态势。农村形势好的原因很多,主要是“五个动因”合力同向作用的结果,即政策调动、市场拉动、科技驱动、工作推动、气候助动。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制定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形成了一系列指导“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认识,在此基础上,顺势而为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三农”工作任务的集成和拓展,是支农惠农政策的延伸和强化。

一是提出了“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三农”问题事关全局,重视“三农”作已成为我们党的一个传统。我们一直强调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经济建设必须把农业真正摆在首位。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是明确了“统筹城乡”的基本方略。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历来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大问题。针对长期以来城乡发展不协调矛盾凸现、二元结构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五个统筹”之首的位置,要求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

三是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针对我国工业化、城镇发展化发展的阶段性变化,总结国际发展经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在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

四是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针对农民增收困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2003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对“三农”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2004年正式将此方针写入中央1号文件。

五是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针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尽快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二、构建农村服务体系与解决“三农问题”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构建农村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服务体系为加快农业生产发展,实现农村产业化经营提供支撑,为推进农村现代化演化进程,改变农村社会化发育程度低的落后面貌提供环境和条件,为实现农民增收,调整城乡利益格局,理顺城乡分配关系提供保障。

(一)什么是农村服务体系

根据通常的理解,农村服务体系有广义和狭义的划分。广义的农村服务体系是指: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所提供的一切社会化服务方式和内容,如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公益性事业、金融、文化生活等;狭义的农村服务体系是指:围绕农业生产各个环节(产前、产中、产后)所提供的一系列中介服务,如农业技术服务、农用物质供应服务(种子、化肥、农具、农用机械、水利、电力等等)、市场信息服务、信贷服务、农产品购销服务、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服务。按照本专题讲授辅导的要求,我们重点涉及的是广义的农村服务体系,在需要的情况下,也会涉及狭义的农村服务体系这部分内容。

(二)构建农村服务体系的意义和作用

1、构建农村服务体系是实现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作出了的关于工业化发展阶段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包含着对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辩证关系的深刻洞察,对实现新型(即协调发展、和谐相融)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代农村服务体系是联接工农、沟通城乡、消除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的桥梁和纽带,起着非常重要的中介作用。各国的现代化进程表明,随着整个社会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和社会交往的不断扩大,随着社会化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过去那种分散、封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下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越来越难于立足,最终会退出历史的舞台,社会成员在服务他人的同时,也必然得到他人的服务,社会成员无论他的地位怎样,生活的地域和环境怎样,同样需要广泛的社会化服务,那种人为分割的二元结构对社会协调发展,对建立新型的和谐社会关系是非常有害的,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目标。建立完善的农村服务体系有利于城市与农村的平等对接,有利于实现工业农业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

2、构建农村服务体系是实现党中央“少取多予放活”方针和惠农、富民政策的必然要求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连续下发了3个加强“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着力于改善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民增收。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党中央提出“多予”的惠农政策,其中就包括向广大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社会化服务,如巩固和扩大农村义务教育“两基”成果,取消农业税、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建立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分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提高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大农村文化事业投入、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等。

3、构建农村服务体系是实现农村社会转型、提高农村社会化发育程度的必然要求

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转型是社会结构的整体转换和社会治理结构的根本性变革。推进全社会的现代化必然包括推进农村的现代化。就我国而言,城市和农村发展的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农村的社会化发育程度低、城镇化水平低、生活方式单调平乏,社会交往狭窄,信息相对封闭、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文明程度不高,利益分化的多元化趋势相对弱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快提高农村的社会化发育程度,促进农村社会结构的整体性转换,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人口的大规模流动,打工潮的兴起和农民工成为一支重要社会力量,毫无疑问将对农村社会结构变化产生巨大的影响。再一个问题就是,随着农村社会转型,农村的治理结构也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如乡镇政权的公共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权力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权利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将得到更有力的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和私有财产将得到法律和政策的有力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农村服务体系必须把对农民的行政服务、法律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纳入其内。

4、构建农村服务体系是实现培育高度社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

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换,必须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所谓产业化经营,说通俗点就是通过对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依托中介组织把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和阶段有机地联结起来,如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产品的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相互衔接,使分散的农产品与高度社会化的市场有效地对接。

发达国家的农业一般都以家庭经营为主,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虽然较大,但仅靠自己的力量,把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各个环节衔接起来,也是很困难的。于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组织多数是农民联合办的,也有由企事业单位创办的。从服务体系的内容看,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专业性的服务,一类是综合性的服务。

专业性的服务主要是围绕农户的专业生产,提供系列服务。欧美等农户经营规模较大的国家,一般都采取这类服务形式。这些国家的农户基本上只从事专业生产,各种服务组织围绕着专业化生产,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服务。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农户经营规模相当大,社会化服务更带有专业性。有的负责农资供应,有的负责测土施肥,有的负责喷洒农药,有的负责产品贮藏、加工、销售。美国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2%,而为农业配套服务的人员则占15%。大到高新技术的应用和大宗农产品的推销,小到各种度量换算和计算捷径,都能获得满意的服务。

综合性的服务主要是对农户从农资供应到产品销售,从生产到消费,提供信息流、物资流、金融流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农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亚洲国家,大多采取这类服务方式。日本、韩国的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就是其中的代表。在日本,农协对农户的服务是相当周全的。每年年初,基层农协发给农户一张“营农计划表”,农户需要的农药、化肥、种子都填在表上。农协根据各户的需要,统一向工厂订货,并送货到户。农户生产的产品,由农协到市场销售。比如,生产蔬菜的农户每天将新采摘的蔬菜装入农协统一供应的包装箱,下午5点前送到指定地点,农协验收后连夜送往蔬菜批发市场拍卖。拍卖所得存入农户在农协的账户,农户用钱时到农协支取,不用时则存在农协生息。农协不仅吸收会员存款,而且承担农民生产、生活、人寿、财产保险。有的农协还经办商场,商品按批发价购进,廉价出售给会员。有的农协还开展医疗保健服务,对失业青年进行专业培训。经营好、实力强的农协,还为上大学的会员子女提供奖学金。凡此种种,使农民的生产生活与农协紧密联系在一起,农协自身的实力也在为农户服务中不断发展壮大。

根据国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的经验,我们应该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趋势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三)构建农村服务体系的途径和方法

1、政府是构建农村服务体系的主导力量

在构建农村服务体系的过程中,政府主导具有决定性作用,农村服务体系说到底是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也就是为生活在农村的广大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著名西方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他的《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中对公共产品有一个定义:“纯粹的公共产品或劳务是指,每一个人消费这种产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这种物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与私人产品相比,公共产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产品效用的整体性,即产品的作用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不是为个别人或少数人服务的;二是消费的非竞争性,即社会成员对公共产品的消费是彼此平等的,不受市场机制的左右;三是受益的非排他性,即公共产品不是由个别人或少数人独占的,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或消费公共产品时,不会造成其他社会成员对公共产品消费的减少。公共产品包括两大类:一是完全公共产品,二是准公共产品。具体地说,像农业政策、农村基层政府行政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信息系统、农村义务教育、社会救济等属于完全公共产品,像农村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农田水利设施、广播电视、农村道路建设等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一方面是社会管理者,更重要的是行政服务者,政府职能转变,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强化公共服务,为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广大农村提供优质的、高效的公共服务。一是要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体制,建立健全为广大农民服务的产业化经营服务体系、金融信贷服务体系、合作医疗服务体系、义务教育服务体系、农民技能技术培训服务体系、文化广播电视等公益性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二是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省情、市(州)情的,为农村和农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路子和办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想农民群众之所想、急农民群众之所急,踏踏实实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让党的惠农、支农、富民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三是保持党的“三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建立健全扶农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的驱动性、保障性、指导性作用,把好的政策转变成巨大的现实生产力和发展力,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农村提供更广泛的社会化服务

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多、底子薄、发展条件差别很大、发展不平衡的国家,要构建覆盖广大农村、能够为全体农民提供有效的社会化服务的农村服务网络,仅靠政府的力量还是不够的,社会力量的参与对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作用很大。在国外,非政府组织(如环境保护组织、人权组织、各个行业协会、自愿者组织、基金会等)、慈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社会活动家、私营企业主,是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性事业的重要力量。在国民经济三大产业中,第一产业由于受自然、生产技术、生产方式等制约因素的影响更为突出,弱质产业的特征较之第二、第三产业更加明显,即使像发达国家,如法国、加拿大、美国、日本等,农业也是国家高度保护的产业,同时也得到更多的社会力量的关注和支持,像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更应该动员、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农业,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化服务。一是建立健全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的中介组织,按照诚信守法原则规范其从业行为。二是鼓励和吸纳民营经济、民间资金创办农村公益性事业。三是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组织化、保障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经济平等权利,通过各种农民自治组织,使农民在自己为自己服务的过程中掌握政治博弈、经济博弈的技巧和方法,使农民变得更加成熟和理性,使农民的利益、愿望和合理要求得到保护和尊重。

3、构建农村服务体系必须把维护、代表、实现、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告诫我们: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是检验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发展农村服务体系必须把维护好、代表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的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构建农村服务体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但任何改革,必须把保护农民根本利益放在首位,那种借改革之名,行坑农之实的做法必须坚决制止和摒弃,那种在改革过程中,利用制度真空或机制、体制不完善向农民巧取豪夺、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在中国历史上,针对农民负担重、农业生产发展疲乏、农村社会矛盾激化、国家财力匮乏,曾经有过多次改革或变法,唐朝有“两税法”、明朝中后期有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清朝康乾时期有“摊丁入亩”的变法措施,那些重大的改革都是针对当时收费名目繁多、贪官污吏横行、农民不堪重负进行的,那些改革措施,在短期内大多能够清除弊病,使农民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但是,最后都无一例外地因为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而走向反面,并为以后增加农民负担垫高了门坎,农民的负担反而更重、社会矛盾更加激化,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黄宗羲将它称为“积累莫返之害”。就是说,农民的负担就像滚雪球,越滚越大,没有减下来,反而加上去,这就是著名的“黄宗羲定律”。我们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就是要让农村服务体系真正地服务农民、造福农民,让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农而不坑农,造福农民而不祸患农民。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推进的这场伟大的改革,一定能跳出“黄宗羲定律”的历史怪圈。

三、构建农村服务体系的目标就是实现城乡资源共享

(一)当前我国城乡社会资源分布的状况和特征

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城乡社会资源分布的严重不平衡和发展条件、发展机会的不平等、非均衡性和不对等性是城乡社会资源分布的明显特征。社会资源包括公共服务、公益设施、医疗卫生投资、教育资源、社会保障、分配机制等,我们仅举教育、卫生资源在城乡的不同分布状况就足以说明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享有不平等

长期以来,国家医疗卫生投资过分向城市倾斜。 1990—2000年,在农村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的比重由12.5%下降到6.6%;全国新增的卫生经费投入中只有14%投到农村,其中有89%成了“人头费”,真正成为专项经费的只有1.3%。2000年,农村人均卫生事业费仅12元,相当于城市人均卫生事业费的 27.6%。2002年,乡村拥有病床床位和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仅占全国总拥有量的23.4%和23.2%。 87%的农民是完全自费医疗,因健康状况不良而导致贫困者占农村贫困户的30%—40%,有许多农民因无钱看病而过早地离开了人世。从前农村曾有过成功的合作医疗体系,这个体系在绝大多数农村解体后,地方病、传染病在一些地方再度流行,婴儿死亡率上升。现在城市里的公共卫生条件和居民新居卫生设施都大大改善,而农村的公共卫生却大多依然如故,尤其是厕所简直肮脏不堪。据世界卫生组织于 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中称,中国在191个国家卫生状况中排名188位,主要是因为农村卫生落后所致。

2、教育资源分布不平等

2000年,全国教育经费为3849亿元,其中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为919.9亿元,占全部教育经费的 23.9%,同年农村义务教育生为1.2亿人,但全国义务教育经费中农村仅占54.2%,两者显不匹配。截至2000年4月,全国有26个省市自治区拖欠农村教师工资135.65亿元,相当于200万教师(占农村教师总数的近30%)一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报酬。许多农村学校的教学条件更是苦不堪言。这是基础教育责任地方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乡镇村承担的必然恶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主体错位,农村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显著加大了农村基础教育的成本和农民负担。自1985年在农村对农民开征“教育附加费”以来,征收金额逐年增加,1998年达到165亿元,而在1985—1999年的15年间,其总额超过了1100亿元。现在,教育支出已经成为农民开支中仅次于生活费的第二大项,全国平均每个学生一年各种费用达 500元左右,初中生则在1000元左右,这对于人均纯收入只有两千多元的农民家庭来说,无疑是很难承受的。

(二)城乡社会资源共享的实现途径

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平等、安定、有序。一个没有发展动力的社会将会是死气沉沉、僵化固守、逐步衰落的社会,一个没有平等机制的社会将会是一个混乱动荡、矛盾尖锐、容易颠覆的社会。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奥肯曾经把平等与效率称为关系国家体制的重大权衡。在我们看来,效率必不可少,公平必须兼得。实现城乡社会资源共享的价值取向毫无疑问有助于社会的公平、平等,有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谐的城乡关系,和谐的社会结构关系。

如何实现城乡资源共享?一是给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充分保障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经济利益和发展条件。二是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公益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通过政府主导,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向广大的农村配置,真正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三是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在继续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前提下,形成各得其所的利益分配格局,通过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在经济上保护低收入者的合理利益,进一步加强反贫困措施,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建立完善利益协调、利益均衡、利益表达机制。四是以完善的农村服务体系为依托,实现城乡资源共享。农村服务体系是联系工农、沟通城乡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城乡社会资源共享的活的渠道,社会资源要实现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配置,必须要使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能够畅其流、开其源。引导社会资源向农村有序流动,完善的农村服务体系,就像是一道开源引流的渠道,为实现城乡资源共享打通了联接的脉络。因此,在深化农村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服务体系,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须抓紧抓实,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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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农村服务体系实现城乡资源共享_三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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