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集体经济中“空壳”现象的思考_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对农村集体经济中“空壳”现象的思考_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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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村级集体经济“空壳”现象在一些地方较为严重,根本的原因是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农村资产主体不清和土地经营中产权不明晰。减少“空壳”现象的出路在于加强统的功能;塑造主体,建立产权明晰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生产,增强整体实力;实行民主理财;加强村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较为突出的是村级集体经济力量相当薄弱,“空壳”现象严重。无论是改革的实践还是理论研究所遇到的困难,这一问题已不容回避。本文试图从“空壳”现象的内在机理和寻求解决途径二个方面作一分析。

一、“空壳”现象的内在机理及其原因

村级经济在农村集体经济总量中到底占多大比重,难以估摸。一般说来,乡镇经济和乡镇企业就包括了村级经济和村办企业,村级经济是乡镇经济的附属。因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现象以什么为标准,“空壳”面到底有多大,村级经济如何从乡镇经济中剥离出来,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等等都要重新认识和科学界定。村级集体经济“空壳”现象的产生,在一部分地区相当普遍,落后地区“空壳”面不断增大,有其历史渊源和深刻的社会原因。

(一)“空壳”现象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必然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农村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三级所有,名副其实,集中劳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高度集中。公社、大队、生产队三者之间各司其责,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对生产全过程实行计划性调节,统的功能十分强大。这种体制导致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断过渡,管理权力过于集中,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被剥夺,其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毫无疑问,这种体制是建立在强权政治上的,其抗争的呼声不绝如缕,包产到户或明或暗在农村的边缘和半边缘地带都能见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有过许多真知灼见,早在6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我国国民经济三年困难经验教训时就提出:“调整基层生产关系”“从体制上来解决问题,所谓体制上解决问题,就是改变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现有关系。”群众的自发行动和利益的驱动,不论承认与否,迟早都会形成不可抑制的洪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发展农村生产力,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恢复和建立了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并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旧的集体经济体制。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革,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体制建立起来,即通过承包与农户之间建立起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顺应了民心,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力快速发展。在体制的转轨过程中,新体制的扩张功能是十分明显的,特别是传统农业社会给人们的影响,广大农民对土地的固有的依恋,在一次次的生产变革和土地变动中,人们的激情、希望一次次遭受扼杀。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和农业几经创伤,在“左”的指导思想下,强调政治挂帅,一大二公,农业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作为对旧的经济体制直接否定,包产到户一泻千里,势不可挡地在农村普遍实行,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广大农村和农民大体上处于亢奋状态,对新的经济体制期望值过高,加之政策上没有及时正确引导,集体经济受到冲击,而村级经济创伤严重,过激行为和哄抢事件经常发生,资产流失严重,相当一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成了“空壳”。这种状况的形成,值得人们认真思考和总结。

(二)“空壳”现象是农村资产的无主性和土地经营中产权不明晰的结果

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决定明文规定,“村级组织的基本要求是……有一个具备集体经济实力,能够较好地发挥统一经营职能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些规定同农村资产的运作方式存在很大距离。改革以后,政企合一的三级组织(公社、大队、生产队)转变为政企分开的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共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三者之间各自管理的对象、职责范围是不清楚的。村级组织在农村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也是模糊的。在集体资产运作过程中三者处于管与不管的状态,也就是说,有利的事,三者都管,无利事,三者都不管。所以,农村许多经济纠纷,相互推诿扯皮盖源于此。资产的无主性,导致了人们对集体财产的淡化,主人翁意识的淡化,助长了行政命令和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给平调集体资产提供了方便。加之,群众无参与意识,缺少必要的监督手段,致使村级集体资产流失严重,损失浪费严重,村办企业步履维艰。集体资产受损,村级集体经济整体实力下降。

土地经营中的产权不明晰是引起村级集体经济“空壳”现象的另一主要因素。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业或者农民问题实质仍然是土地问题。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调整了集体经济内部责、权、利关系,初步建立了土地流转机制。土地经营中最大问题是产权的界定,产权不明晰主要表现为以下二点:

1、产权主体性质不清。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这一规定与农村实际相脱节。土地产权的法人资格不明确,是以村委会(行政村)为主,还是村民组(自然村)为主,如同村组集体资产主体性不明晰一样,土地经营中的产权也是一种虚化,缺乏独立性、真实性,操作起来,矛盾很多。而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一级事实上对土地经营全权负责,甚至对土地无偿调拨。因此,各自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农户实行各种索取,干预其经营,甚至为缓和矛盾迫于压力,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内硬行土地重分,正常土地流转秩序受到各自利益的干扰。一方面经济不发达地区,一切额外的经济开支和负担以“均田制”方式转嫁到农户身上,挫伤种粮积极性,土地容易抛荒。另一方面经济发达地区,集体经济力量雄厚,农民负担减轻甚至没有负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人多,视土地为儿戏,宁可荒芜也不肯转包出去。二种情况,使得土地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利用,形成浪费,最终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2、收益分配不公。 《农业法》规定土地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由于主体关系不明晰,这种契约关系,在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方面就不可能统一,歧义很大。收益分配权直接关系到所有权的巩固,土地经营中级差地租归属问题一直没有真正解决。村民委员会可以发包,调整甚至处置土地,但不能按一定比例提取地租,村级经济发展只能靠其它方面积累,即使村级经济有了一定基础,创办了一些企业,也要按一定比例上缴乡镇。在土地开发利用中,在小城镇的建设和经济开发区创办中,补偿金的发放,行政村得到很少,大部分被乡镇政府挤占。

凡此种种,引发出一系列问题。主要的是村级集体经济统的功能减弱,资产流失严重,“空壳”现象增加,经济上缺少新的增长点和支撑点,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显得薄弱,干什么事情都要向群众伸手、摊派,导致农民负担逐年增加。

二、减少“空壳”面的主要途径

我国社会主义农业改革发展方向,正像邓小平所说的那样:“从长远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在农村改革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必须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农业两个飞跃的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南,把减少“空壳”现象,努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整体实力,作为现阶段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强化统的功能,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可选择的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塑造主体,建立产权明晰的村级集体经济

1、认识上要克服两种片面性。 首先要克服和纠正“无关紧要”的思想。那种认为“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是旧体制的回归”,“村级集体经济可有可无”的认识,是极其片面和有害的。应当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减少直至消灭“空壳”现象的迫切性。其次,要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振奋精神,依靠自我发展,自我加压。总之,要摆正位置,一方面,在村级集体经济有了一定基础的地方,防止盲目乐观,满足现状。另一方面,在经济基础比较差及“空壳”面大的地方,要奋起直追,艰苦奋斗,不断进取。

2、法律上确定村级组织是集体资产主体和土地经营主体。 确定村级组织是集体资产的主体和土地经营的主体,是符合农村实际的。从土地流转过程看,村级组织始终处于拥有发包权、调置权地位,对土地经营的直接管理,具备了法人资格。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三级组织中,确定村级组织主体作用,是理顺集体资产产权的基础,是落实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组织保证,是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建立和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关键。

3、加大统的力度,真正建立起村级集体经济, 就是说建立起一级经济实体,而不是乡镇经济的附属,或者是变相的“空壳”。为此,必须理清乡镇一级政府与村级组织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第一,土地的经营权与收益分配权要相对统一,土地流转过程中形成级差地租一部分归属村一级;第二,着力对一些空白点的支持,实行对口支援,在信息、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和服务,并帮助他们搞好规划,制定出脱贫致富的有效措施;第三,减少乡镇一级的财政支出、划拨一部分用于村级集体经济,从乡镇政府中分流一部分人充实村级领导班子和村级企业;第四,健全和完善村一级组织机构,改变软、散、瘫的状况。

(二)发展生产,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整体实力

发展生产,增强实力是减少“空壳”面的根本措施,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1、切合村情,找准优势,多种形式发展生产。 从自然资源的优势、区位优势、人力优势诸多方面确定发展项目。一靠劳务积累,统一组织,大力开发“三荒”;二靠租赁承包,将那些无力开发和利用的闲置资源承包租赁给个体;三靠有偿服务,建立村级服务组织,为分散的家庭经营服务,按行业按比例收取服务费,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2、拓宽经济渠道。 这是减少或消灭村级集体经济“空壳”现象的根本措施。在农村经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打破自给自足的经济格局,改变单一的经济结构,促进农村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充分发展,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唯有创办村级企业才能适应这些要求。为此,要选择哪些投资少,见效快,科技含量小,易管理,风险不大并有较好的销售市场的生产项目为突破口。

(三)民主理财 接受社会监督

村级财务,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一个敏感的问题。无论是村级集体经济发达的地方,还是村级集体经济“空壳”地方,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松懈,“白纸条”、“包包帐”“卷卷帐”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强制度建设,接受社会的监督。

1、实行财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收支状况定期向村民公布, 对于农村的“三提五统”费一定要张榜公布。用民主的方法推选出监督委员会,只有监督和公开,才能减少漏洞。对于村办企业的集资以及兴办其它公益事业,也应本着“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定期检查,公开帐目,取信于民。

2、健全各种规章。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健全各种规章, 以保证村级财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四)建好班子,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邓小平提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实践证明:哪里的经济发展快,哪里就有一支过硬的领导班子。当前,应从四个方面加强村级组织建设:1、整顿好后进党支部。2、选配好支部书记。从一定意义上说选好一个带头人,能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3、抓好培训工作。应当看到村级干部的知识水平, 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普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在基层组织中表现比较突出。因此,提高村级干部素质是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当前,一定要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提高其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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