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与救赎:从日常生活理论看微观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_社会工作价值观论文

转型与救赎:从日常生活理论看微观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_社会工作价值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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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828(2013)02-0043-06

当整个社会关注结构、经济、秩序的时候,日常生活问题被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而社会工作恰恰以公益的形式介入到民众的生活之中。尽管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受到宏大社会议题的影响,但毕竟要透过一定机制才能变成单一行动者的私人性议题进而影响到日常生活的开展,才会演变为案主的困扰。案主问题性“困扰”基本隶属于日常生活这一微观领域。因此,日常生活是社会工作的基本活动领域,日常生活的社会学理论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只是未引起太多的关注。从实务的角度来讲,社会工作是一个助人自助的科学化、系统化和专业化的干预活动,助人自助的目标实现关键在于行动者不断自助性行为。社会工作案主的“行动者”能够有意识地采取一些行为并赋予其一定的意义,自助性行为就会持续性发生。个体的行动与意义脱离日常生活领域就无法存在,它是日常生活的基础性架构。微观社会工作只有回归到案主的日常生活之中,才能充分理解案主的障碍性行为和生活意义的部分或全部丧失。

一、日常生活理论:一个重要的微观社会工作理论依据

源于韦伯理解社会学对“行动”的研究,微观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对日常生活的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大量的知识基础。纵观社会学发展的历史沿革,无论齐美尔、米德、舒次、戈夫曼、加芬克尔等现代社会学家,还是福柯、布希亚等后现代社会学家,都或多或少地针对日常生活进行研究,“日常生活”从来就没有游离出社会学的视野(郑震,2011:191)。齐美尔关于都市日常生活的观察、米德关于日常生活中互动的研究、戈夫曼关于日常生活的“戏剧理论”、加芬克尔的常人方法学等相关的日常生活研究,都为当代日常生活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日常生活”不仅成为一种观察与研究社会的一个视域,更形成了列斐弗尔、卢卡奇、赫勒等人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安德鲁·韦格特等人日常生活社会学理论及加芬克尔的常人方法学(早期被翻译为日常生活方法学①)等众多风格各异的分支派别。

(一)日常生活及其本质

目前,对日常生活较为权威与具体的界定首推我国学者衣俊卿在综合匈牙利学者赫勒观点基础上的本土化理解。他认为,日常生活是以个人的家庭、天然共同体等直接环境为基本寓所,旨在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日常消费活动、日常交往活动和日常观念活动的总称,它是一个以重复性思维和重复性实践为基本存在方式,凭借传统、习惯、经验以及血缘和天然情感等文化因素加以维系的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领域(衣俊卿,1994:14-15)。日常生活一般发生在以家庭或其他领域为载体的微观生活领域,是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微观呈现。个人的日常行动与宏观的社会结构在日常生活中得以互动,各种问题性社会事实以客观性与建构性并存于日常生活之中。社会结构与“社会事实”都是个体行动者的外界环境,借助于行动者的对象化在日常生活中才能存现。受到社会结构与社会事实的渗透和形塑之余,日常生活并不失去自身的独立性和自为性,表现为行动者独立表达、亲身实践着“社会结构”和“社会事实”。正是由于日常生活的外在结构性与内在独立性、自为性,“日常社会生活的本真状态始终是单调与丰富、线性与流变、确定与偶然等多维面孔的相互交织”。(刘威,2010)

(二)日常生活世界的构成

日常生活世界由三个系统构成,即日常生活资料的获取与消费系统、日常人际交往系统和日常价值观念系统。其中,日常生活资料的获取与消费是日常生活的最基本系统,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前提。如何获取与消费、获取多少与消费额度等不仅仅关乎日常生活的质量,而且由于个体之间水平差异而具有符号的象征意义。日常人际交往的世界亦是一种自在的交往,即是一种“日常生活主体凭借天然情感、文化习俗、传统习惯而自发地展开的沉默共存的交往关系。”(衣俊卿,1994:135)其类型表现为无信息、无特定目的、无特定意义的语言交流的闲聊,以亲情、爱情、友情为内容的情感交流、礼尚往来以及各种儿童的与成人的游戏,这些类型的交往将单个的日常生活中的个人联结起来,构成一种“共存在”,来满足个体或群体的物质与情感需求。再次,日常生活还包含一个贯穿于日常消费活动与日常交往活动之中的日常观念系统,如何获取生活资料、如何进行消费及如何与他人进行互动交往都暗含着个体或群体对这些行为的认知与意义或价值赋予,从中可以发现个体或群体日常生活之中的行为意义系统,它不仅受到社会思潮的影响更是个体从宏观社会文化系统中自在撷取的结果,这是日常生活理论最富于魅力的内容之一。

(三)日常生活的三个维度

空间、时间与主体性意义(情感)是观察日常生活的三个维度。无论是日常生活资料的获取与消费、日常人际交往还是日常价值观念系统都只有置于一定的时空之中才有意义,才能够被理解。理解个体或群体的获取与消费、交往特征的钥匙则需要从主体性意义入手。在现代社会学看来,无论是目的合理性行动、价值合理性行动、传统行动还是情感型行动,都是一种外在的符号,其背后都存在一定的价值观念系统。时间、空间与主体性意义是借助“自为的”类本质对象化②来完成日常生活的组织架构的。“个人以多种形式自身对象化,他塑造他的世界(他的直接环境)并以此塑造自身。”(赫勒,2010:6),日常生活的对象化是在一定时空中发生的,有着一定的半径范围,与特定的情景连在一起。

目前,社会工作被界定为通过专业性实践解决个体、群体(主要是家庭)和社区的问题,并帮助人们获得满意的人际关系、群体关系和社区关系。“问题干预”与“关系恢复”是社会工作实践的两大目标。“问题”与“关系”障碍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之中的障碍,是个体或群体、环境与行为之间断裂的结果。因此,“问题干预”与“关系修复”只能在“日常生活”中才能实现。

二、案主的日常生活世界:微观社会工作介入的时空领域

按照服务对象范围的大小,社会工作可分为微观社会工作和宏观社会工作(顾东辉,2008:37),微观社会工作一般以个案工作与小组工作为主要方法。案主自决是微观社会工作介入的原则之一,也就是说在微观社会工作伦理中,只有个体自身意识到日常生活世界部分地或全部地紊乱,社会工作介入才有可能。因此,用日常生活理论理解社会工作案主所面临的困扰,可以发现诸多有价值的东西。

(一)案主日常生活“紊乱”的来源

根据上文所提高的日常生活世界的构成可知,微观社会工作对象——案主日常生活紊乱的来源有4种:(1)生活资料的获取障碍;(2)生活资料的消费紧张;(3)人际互动与交往障碍;(4)日常生活价值观念系统的紊乱。第一种主要表现为贫困、失业、疾病等,第二种主要表现为吸毒、酗酒等,第三种主要表现为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第四个方面体现得更为广泛,与前三种可能都存在着双向互动关系,同时也有其独特表现心理障碍。其实,对固定目标、含义拥有的占据无法实现和自我的丧失,是一种日常生活中自我安排和自我寻找的无法完成、日常生活意义的部分或全部丢失和断裂的表现。

(二)“行动者”缺席抑或失范的日常生活世界

在社会工作各种视角中有着两种互为对立的视角,即为优势视角和问题视角。与问题视角不同,优势视角更多地看到案主自身的潜能与优势。既然案主自身存在诸多复原能力,为什么案主未能充分利用呢?原因在于案主并没有意识到自身优点的存在,甚至否认,从而未能主动地利用自身的潜能与优势解决问题。这是案主的普遍状态,主要受制于案主自身日常生活经验与知识储备的不足,使得优势与潜能的价值未能充分对象化,案主没有一个“行动者”身份将资源和能力类本质对象化,进而转化为潜能与优势,造成日常生活与外部资源、内部意义的断裂。另外,行动者背后“意义”的混乱是另外一种问题表现。案主的障碍与困扰大多以“外在的社会文化冲突”和“内在价值理念冲突”的形式存在着。正是从日常生活的张力之中产生出更大的总体性社会风险。因此,必须在这些冲突中产生问题和寻找答案,而这些问题一旦解决,它们马上就会重新塑造和重新建构日常生活(赫勒,2010:45)。“外在表述”与“自我描写”在转型社会与多元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存在着巨大张力,使得案主对自身行为、资源与能力的认知处于多元话语之下,无所适从是造成日生活世界困扰的重要表现。

(三)“意义”丧失抑或认知偏差的日常生活世界

日常生活的主要特征表现于,一个相对严格的“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领域支配和表达着最异质行为的极端宽泛的范围(赫勒,2010:159)。日常生活并非客观的,而是借助“实用主义”、“可能性”、“模仿”、“类比”、“过分一般化”和“单一性事例的粗略处理”等行为方式建构起来的。实用主义主要指行动者对外在资源、人际关系与文化观念是否对象化的标准,可能性则是为了追求日常生活的确定性和肯定性,模仿与类比行为模式主要是一个将自身经验和他者经验付诸实践的过程。“过分的一般化”实现了宏观社会结构、公共议题等外在环境的日常化与简单化,而“单一性事例的粗略处理”则摒弃了社会学想象力日常生活运用所带来的更大困扰,使得日常生活简单而又单一。“是否实用”、“是否及如何可能”、“模仿与类比过程中的原因论证与价值推演”、“过分一般化和粗略化发生的原因”等以行动者主体性角度来为个体解释的。因此,日常生活中各种行动背后意义丧失抑或认知偏差是常态,当这种常态一旦扩散与加深,便成为案主问题的重要原因。

日常生活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人的行动领域,更是意义构成的世界。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的生平情景、现有的知识储备以及社会基质的坐标构成了个体日常世界的基础。不仅如此,每个人在他的生活中都始终会持续不断地根据自我的特殊兴趣、动机、欲望、抱负、宗教信仰以及意识形态承诺构成的视角,解释他所在世界遇到的现象。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可能存在着成千上万种的问题,必须在特定的情景中以某种方式由案主自我或社会工作者加以处理且系统阐述出来的。日常生活是案主得以存在的基础,是“问题”的来源,更是社会工作介入的必要情景。因此,案主的日常生活是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共同面临的领域,共同发现问题之所在,从而促进助人自助目标的实现。

三、救赎与自我改造:微观社会工作目标的实现

目前,社会工作实践有着三种作用:恢复受损的能力;提供个人资源与社会资源;预防社会功能失调(Werner W.Boehm,1959:24)。在社会工作过程中,关系是核心,社会工作者要努力营造一种情感上具有支持性的关系,通过分享知识、理解与接纳,使案主能够面对和处理自己的问题。日常生活理论能更好地让社会工作者认知与把握案主的内心世界与现实世界,了解案主的问题来源,能更好地帮助案主实现对周围环境的意义与价值以及自我行为意义、价值的认知和把握。

(一)了解案主问题与帮助案主“自决”的日常生活方法学

对案主的身份和价值观予以认可,并通过与案主的互动,回归到案主的日常生活之中,才能发现案主所作所为的情景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了解分析案主问题,可谓是一种定性分析,无法脱离案主赋予某种现象或行为意义的理解与解释。理解作为行动者的案主赋予现象或行动的意义是个案社会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要求:(1)社会工作者是聆听者和激励者。社会工作者通过聆听初步了解案主所面临的问题,理解案主所面临的问题情境。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案主是陌生的,社会工作者应该也可以借助常人方法学的破坏性试验来了解案主所描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其背后的“意义根源”。其实,案主与社会工作者之间的陌生关系,双方之间就案主问题缺乏共识,二者之间的交流本质上就是一种破坏性试验。(2)社会工作者应该是参与观察者。目前,微观社会工作方法无论是小组还是个案,都是一种室内工作法,很难赋予案主所身临其境般的感觉,客观上制约了社会工作者了解案主、制订方案进而帮助案主的有效性。基于日常生活理论视角,社会工作者如果要真正地了解案主,并帮助案主自决,必须回到案主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以参与观察的方法和好奇的心态感知案主对生活资料获取与消费、日常交际或日常价值观念的理解与判断。(3)社工应该是“价值意义”重构者与赋予者。当前,以话语分析为导向,了解案主日常生活世界所使用的语言、所陈述和暗含行为背后的意义。社会工作的干预,就是让案主重新找到生活的意义、对案主进行赋权的过程,也是案主日常生活积极意义被唤醒的过程,从而帮助案主完成意义的转换,以激励的方式帮助案主恢复信心。案主在如何获取生活资料、如何消费、如何交往和信奉何种价值观念方面都有着一套主体性负面意义赋予,社会工作者应该在接纳案主的前提下,着眼于案主主体性意义的赋予,打破案主行动的负面意义循环,从而构建案主各种行为的价值意义,甚至以优势视角赋予案主自身能力与资源的积极的价值意义。

(二)“积极意义”持续性的恢复与助人自助的可持续性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各种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较为丰富,能否利用及如何利用取决于利用资源的可能性和如何看待利用行为。日常生活具有惰性,它来自于日常生活并处于一定结构之中。不少社会工作案主对周围环境、其他行动者及各种资本有着不少期望,但都被各种顾虑和悲观情绪所打消。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应该在案主的由各种结构交织的日常生活情境中,帮助其进行日常生活意义重新构建,让案主头脑中的期望成为实际行动,并实现日常生活中某些问题的自在性,由惰性转变为自觉性,多变性自我调节行为,从而改良案主某些行为或情绪的情景性结构关系。另外,社会工作者对案主的帮助在于最终实现案主自助。案主能否自助不仅取决于外在环境与资本的自为类本质对象化程度,将外部世界变成自身获取与消费日常生活资料的重要渠道,同样取决于案主对外部世界的积极感知从而赋予外部世界、他者与自身互动的积极意义,以良好的心态应对挑战与克服障碍,建立起案主与资源、他者、外部结构(文化)之间的正面情境性结构关系。从本质上来讲,社会工作者介入的宗旨就是利用自身资源与能力帮助案主进行日常生活的自我改造。

(三)“行动者”重构与“助人自助”目标的形成

社会工作的哲学思想主要源自三个假设:第一是对人的尊重;第二是相信人有独特的个性;第三是坚守人有自我改变、成长和不断进步的能力(Butrym,1976)。很多学者将其理解为社会工作者在实务中遵循的原则(周永新,1994:7-8;罗肖泉,2005:41),这是不够的。从日常生活理论来看,案主本身是自我日常生活建构的主体,其建构更是意义性建构,前面Butrym的假设也认可案主是行动者而非单一介入对象的判定。因此,社会工作者不能简单地遵循这一原则,更应该付诸行动将案主视为行动者,在尊重案主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促使案主自我改变、成长与进步能力的提升。首先,社会工作者应该通过具体协助性介入行动,将案主的日常生活链接到必备的资源和与他者的良性关系之中,使之正常地进行日常生活资源的获取与消费,正常地与别人互动。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案主主体性实践为基础,让案主觉醒和认识外部世界资源与结构的实用价值、日常生活的困扰之所在及其自我潜能和能力。其次,要激活案主的自我改变能力,就要正确认识自己身处的困境、自身的需求及有选择的可能,从而帮助案主积极地进行个人所经受的挫折与磨难的意义赋予,实现从危机中看到生机,从困难中看到希望,增强抗逆力和独立复原的能力。如此,案主就会以一个“行动者”身份将资源和能力类本质对象化,从而转化为潜能与优势,进而借助“实用主义”、“可能性”、“模仿”、“类比”、“过分一般化”和“单一性事例的粗略处理”等行为方式重构自己的日常生活,助人自助由此可以充分的实现。

日常生活与个体、价值意义与主体性建构密切相关,是个体得以存在与延续的微观领域,同时也是个体所遭遇各种问题的表现范畴。社会工作特别是微观社会工作以个案工作与小组工作为工作方法介入到案主的日常生活之中客观上要求社会工作关注案主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理论已经科学地回到日常生活的实质、特征与组织结构,有助于社会工作者感知案主日常生活中遭遇及其所在的情境世界。日常生活理论所秉承的思想与方法对微观社会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启示:社会工作者应该以多重身份参与到案主的日常生活之中,帮助案主进行日常生活的自我改造,从而实现助人自助的可持续性。

注释:

①江山河在《日常生活方法学引论》(社会学研究,1988年第1期)介绍了加芬克尔的学术观点,后来蔡禾(1992)主编的《现代社会学理论述评》及李清明、何宝昌(1997)主编的《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与写作》等都采用此概念来界定加芬克尔的学术思想。

②在赫勒的《日常生活》一书中,“自为的”类本质对象化与“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是一对差异明显的概念,“自在的”意味着没有它们社会就不可能存在,被作为既定的秩序存在于每个人面前。而“自为的”对象化体现了人的自由,是社会行动的意识增长与加深的结果。具体参见赫勒著《日常生活》,第116~118页,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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