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与人的几个重要问题--兼论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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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发展,就当前中国全局而言,“发展”主要是通过改革的方式进行的,所以,从全局上研究中国发展,首先需从哲学高度对改革加以思考。而当前中国的哲学对中国改革的理论准备不足,它几乎没有为其提供充足而具体的理论基础。具体表现在对改革的人性假设(根据)、改革中的价值观、改革中的人格转变与人格塑造、改革中的人的地位和作用等有关改革中的人的问题,缺乏具体而深入系统的思考。改革直接是通过人和通过活跃人来进行的,也是为了人和为了培育人的,如果忽视人,不解决人的问题,缺乏对人真正理解,中国改革的任务就难以顺利实现,甚至发生变形,付出较大代价。由此,哲学要为中国改革提供直接的理论准备,首先必须从人学角度对中国改革加以专门深入系统的思考,重视人的问题,即研究中国改革与人的内在本质联系。

一、中国改革的人性假设

“人性假设”是西方经济学及其它科学常使用的一个概念,意在对考察的活动主体即人的现实本性、所需所求做一种真实的理解和把握,以便为人所进行的活动提供根据、原则、重点和方向。

人性假设虽是资产阶级思想家为给资本主义的活动提供根据或辩护而提出的一个概念,但中国的改革同样需要人性假设。中国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人是一切经济运行和经济行为的主体和目的,也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和根据,人的经济行为、经济活动及经济运行只有建立在对现实人性的真实理解上,才是有积极效用的。因此,经济体制改革本身就隐含人的改革,经济运行本身就暗含着人性假设。这里,人性假设对中国改革决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涉及到如何设计、启动和运作改革的大问题。为此,对改革的思考应提到对现实人性真实理解的层次上,应基于对现实人性的科学理解来设计我国改革,即对改革给定一个“人性假设”:既为改革提供一种人类学的根据,又为改革提供一种导向。

应为中国的改革给定一个什么样的“人性假设”?有一种观点明确认为:中国的具体改革方案的设计是以经济人假设为导向的,这种经济人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有着惊人的相似,并且经济人假设的应用肯定会强化个人主义价值观,以经济人为导向的改革也必然呼唤私有制,因此,扭转改革的经济人导向是挽救社会主义改革的唯一出路。

我不同意这种观点。我的观点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应以科学的人性假设为前提;要合理确定改革的人性假设,必须遵循一定的方法论,这就是既要弄清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市场经济体制的一般本质及其内含的人性根据、前提和基础,又要考虑我国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和时代特色,同时还要充分吸纳前人有关的积极成果,当然还要准确把握我国人的现实需求及其劳动的内在本性;据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人性假设,应是以责权利能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经济人”,它指的是人作为独立的个人在自觉为社会奉献中实现其正当的物质利益和充分有效发挥其能力,其实质是在从事经济活动的人身上实现责、权、利和能四者的统一。进一步具体来说,社会主义经济人具有四层含义:(1)他是独立人,其劳动具有自主性,有一定劳动自主权;(2)他是利益人,是独立的利益主体,追求其正当的物质利益,其劳动具有谋生性,是谋生的手段;(3)他是能力人,追求其劳动能力的充分有效发挥,其劳动表现为人的内在本质力量的展现;(4)他是责任人,自觉在为社会奉献中实现其正当的物质利益和充分有效发挥其能力,其劳动具有合社会性。前两层含义侧重于经济因素,后两层含义偏重于社会主义因素。

提出以责权利能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经济人的假设,有其充分的根据。

从理论上讲,中国的市场经济必须隐含社会主义经济人的假设。任何一种经济关系和经济运行方式都是实现某种人性的,是人性的外在实现形式。市场经济所以存在,必有两个前提条件: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和水平上出现的劳动分工;生产条件和生产成果的私人占有方式。这其中就隐含着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这一市场经济的基本矛盾。这里,对劳动性质的理解就成了理解市场经济得以存在的人性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商品经济中劳动的性质时曾表达这样的思想:劳动的谋生性必然存在于人类发展的某些历史阶段,而这种性质是由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条件和劳动者的需求水平决定的。因为当社会生产力未达到使社会财富的涌流足以超出维持劳动者的生存需要时,由谋生重负决定的人类劳动就不可避免具有强制性。劳动的这种谋生性决定生产者的劳动首先是私人的(为自己的肉体生存需要而劳动),也必须实行劳动分工。商品(市场)经济便由此而生。这样,商品(市场)经济就是建立在劳动谋生性的基础上的,且以此为前提。在私有制社会,劳动的谋生性及由此决定的劳动私人性是显而易见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同样具有谋生性质。虽然它在生产关系上使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但由于生产力水平依然低下,劳动者需求水平较低,所以劳动性质并未发生根本变化,即仍具有谋生性。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到头来之所以还要发展商品经济,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们的现实劳动仍具有谋生性质。承认劳动的谋生性,实质上意味着:第一,劳动者个人是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作为这一主体,唤醒着他的独立意识;第二,劳动者个人的行为动机,首先是通过劳动谋求个人利益,他对与谋生相关的个人物质利益有强烈追求。然而,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以它必然对个人物质利益的实现手段和方式加以社会主义的限定,这就是:第一,人必须通过其能力的充分有效发挥来实现其物质效益;第二,人必须在为社会的奉献中实现其正当的物质利益。

从历史来看,社会主义经济人是在批判继承资本主义“经济人”的基础上提出的。“经济人”是由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最早提出的,且事实上已成为以后许多西方经济学流派的共同前提。其“经济人”假设有三层含义:(1)人是有“利己心”的,人在同他人打交道的时候,首先诉诸其个人利益;(2)人对其个人利益的追求首先表现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3)由于人有物质交换和互通有无的倾向,个人在追求其物质利益的同时也能自然增进社会利益。历史证明,这种经济人对繁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起着重要推进作用。其中的合理性也可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所利用。改革开放以来,个人的自主性和物质利益在我国改革及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逐步受到应有的重视,这种重视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仅诉诸于对个人自主性和物质利益的关注而无视个人能力的充分有效发挥和社会责任感,那么,这种经济人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将是有限的,况且,个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并不必然会增进社会利益。不仅如此,我国的经济制度、文化价值观念及国情毕竟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有所不同。所以,不能把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完全搬到中国来,而应对此加以批判继承和发展。这种“发展”应考虑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的基本原则以及资本主义经济人的负效应。资本主义经济人的一个最大负效应是滋长个人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而这应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加以避免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最终所要解决的,是如何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有机结合。由此,我国经济改革所确认的社会主义经济人应做以下两点发展:其一,个人不仅追求其物质利益,而且积极自觉追求其能力的充分有效发挥;其二,个人不是通过追求其物质利益来增进社会利益,而是通过充分有效发挥其能力并在为社会奉献的过程中,实现其物质利益。这里,我们不像斯密那样,把追求个人物质利益看作实现社会利益的唯一根据、条件和方式,而是把人发挥其能力从而为社会奉献当作实现个人利益的必要条件、依据和方式。

就现实来说,社会主义经济人的人性假设之正确性,也为我国改革实践所证明。从我国改革的思路方案及成功的实践中,可揭示出社会主义经济人的内涵。我国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且比较成功。农村改革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责任制之所以激发了农民群众的积极主动性,关键在于它不仅诉诸于农民对其物质利益和劳动自主权的追求,而且主张农民通过有效发挥其劳动能力从而为社会奉献来实现其物质利益,“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就体现这一点。城市企业改革的思路大致如此。企业改革说到底是围绕“责权利能”进行的,其本质内容和要求是确立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责权利能”关系。我们对企业改革方案的设计,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种设计从哲学上看,实质就是(虽不是自觉的)以“责权利能”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经济人为根据和基础:产权清晰内设的是独立的、权责利统一的经济法人;权责分明是对经济人的独立自主权和责任的确认;政企分开意味着利益的调整及经济人的相对独立性和相应承担的责任;管理科学意在充分有效调动和发挥经济人的创造能力从而为社会多做贡献。实际上,我国改革之所以能取得成效,其深层原因就是发现并在改革中诉诸于对人的自主权、物质利益、能力和责任的关注。

二、中国改革中的核心价值观

改革的人性假设是对改革的人性根据和主导方向的事实确认,而改革中的核心价值观,则是对改革行为和改革方向的价值引导,它内含着改革的文化实质和核心。

我国改革首要是经济体制改革,其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这里说的改革中的核心价值观,主要指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究竟是什么?目前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在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本位价值观占主导地位,市场经济当事人应以社会本位价值观指导其经济活动。理由是:规范的市场经济不允许个人追求最大的利益,只允许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权利;个人权利实现最大化原则与社会本位价值观具有相容性,且规范的市场经济也为弘扬社会本位价值观留下足够的活动空间;在市场经济之内和之外,社会本位价值观都可直接影响个人的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因而是有其立足之地并发挥重大作用的;在中国,通过每一个人的努力,市场经济一定能够与社会本位价值观成功结合起来。(参见《哲学研究》1996年第12期赵文洪《市场经济与社会本位价值观》一文)另一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是个人本位。根据是:在马克思那里,商品经济社会人的发展的本质特征,是在物的依赖性基础上的个人独立,个人本位是商品经济社会推崇的基本原则;中国现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应把培育独立的个人作为人性的价值取向,而不能违背商品经济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内在一般规律;况且,中国长期受封建专制统治,缺乏独立的个人,而这正是导致我国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缓慢的一个深层原因;只有培育独立的个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有可能建立起来并得到健康发展。

我不完全同意这两种观点。

社会本位无疑是市场经济中必须坚持的一种价值观,但它未反映市场经济的内在文化实质,因而不能成为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规范的市场经济不允许个人追求最大的利益,只允许个人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权利”,这一论断只具有合理因素,整个来讲是片面的。在规范的市场经济中,个人追求最大利益并不等于个人不正当私欲无限膨胀,而是在给定地约束条件下个人正当利益最充分有效的实现。个人追求其最大利益并不必然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关键在于如何选择实现个人利益的方式和手段,如果人们是通过充分有效发挥其劳动能力并在为社会奉献的方式中实现个人正当利益最大化,正是我们所提倡的。多劳多得,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体现的正是这一点。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只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方式,以偏概全是不对的。在规范的市场经济中,允许个人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权利,这是对的。但由此得出市场经济只追求个人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同样是以偏概全。规范的市场经济既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最大化,也追求其权利实现的最大化,但最根本最实质的,是要求个人能力正确发挥的最大化。“个人追求其权利实现的最大化与社会本位价值观具有相容性,也为弘扬社会本位价值观留下足够的空间”,这一论断并不能成为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就是社会本位的论据。这不仅因为个人追求其权利最大化不是规范的市场经济的最根本要求,而且因为个人权利实现最大化与社会本位价值观的相容性并不必然从中引出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就是社会本位的结论,权利也可以同“社会责任”相容,还可以同“人的能力”关联(人的能力是实现其权利的基础)。“社会本位价值观在市场经济之内和之外都直接影响个人的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并对个人行为发挥导向作用”,这一论断同样不能成为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就是社会本位的根据。规范的市场经济对其中的个人具有积极消极两方面的影响:既促使人们培养起能力、创造个性和平等的意识,又会诱发人的利己行为。对其消极影响,应运用社会本位价值观将其逐步加以消除。这里,我们必须坚持社会本位价值观,换言之,社会本位价值观应主要在克服市场经济对人的发展的消极影响方面发挥作用。然而,市场经济最根本最大的积极要求,是使人充分正确有效发挥其创造能力,这种能力对社会对人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就市场经济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比较而言,其积极影响是主要的,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应充分反映这种积极要求,把这一要求提升为人的价值追求,即确立能力本位的价值观。所以,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应是能力本位,能力本位价值观应在市场经济之内发挥主导作用。即使在市场经济之外,也不能把社会本位看作是唯一主导的价值观,而应把能力本位也看作是起主导作用的价值观。因为我们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者对当事人的价值观之最大最根本的影响,是由过去人们过于注重伦理到现在比较注重道德前提下的能力,由过去注重权位、“关系”、人情、资辈到现在比较注重平等竞争条件下的能力。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或最特殊的地方。由于这种重能力的要求于社会于个人的发展有利,所以,应把这种精神运用到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去,并积极改造人的日常生活行为习惯,以确立能力本位的价值观。这正是我们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确立市场经济之外的主导价值观,必须考虑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及其对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的积极影响。能力本位和社会本位作为市场经济之外的两种基本的、主导的价值观,并不相悖,相反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能够实现结合:虽然社会本位价值观着重于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根本要求,属于人的活动目标和方向层次上的价值观(与此相对应的是个人本位),而能力本位价值观着重反映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本质要求,属于人以及人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动力层次上的价值观(与此相对应的权本位、钱本位、“关系”本位)。然而,能力本位是社会本位前提下的能力本位,是以社会本位为导向的能力本位,能力本位是实现社会本位的基础和有效方式。要坚持和实现社会本位,必须坚持能力本位,因为权力、金钱只有靠能力支撑,对社会才会有益,而靠“关系”、人情和资辈主宰人的行为,易弱化社会本位,助长个人本位,只有充分有效发挥人的能力,才能为社会做出有益贡献。“社会本位价值观要求关心和帮助弱者,使市场经济能与友爱互助精神共存,避免社会震荡”,这一论断只看到问题的一面而忽视另一面。无疑,社会本位价值观要求关心和帮助弱者,但也必须力求使人成为强者,况且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它首先倡导和支持真正的强者:优胜劣汰。关心弱者,要求倡导社会本位价值观,而倡导和支持强者,则要求确立能力本位价值观。我国现实社会实际上是缺少一大批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真正强者。虽然关心和帮助弱者有利于社会稳定,但漠视强者却不利于社会发展。只注重帮助弱者而漠视强者,实际上是对市场经济缺乏深刻的了解。

个人本位价值观不完全适合中国国情,且易引起思想混乱。虽然个人本位价值观一定意义上有助于促进“独立个人”的形成,但整个讲是难以让人接受的。个人本位强调以个人为本,这里明显有两种情况令人难以接受:一是当个人与他人、社会发生冲突时,个人本位原则有可能使人首先考虑个人利益,甚至牺牲他人、社会利益,这对社会主义的政党、政府和组织来说是不能接受的;二是以个人为本,如果指的是以个人的利益为本,而不是以个人的能力和创造个性为本,那么,个人利己主义就必然由此产生,而这种利己主义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灾难。当然,市场经济要以独立人格的个人为文化基础,要求个人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但这并不等于以个人为本或以个人利益为本。前者讲的是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和运行的条件,是事实判断,后者讲的是个人的市场行为的价值导向,是价值判断。只有当市场经济对人的发展的根本要求对社会和人的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时,人们才会把这种要求升华为自己的普遍意识,并成为人们的价值取向。以个人为本显然做不到这一点。

我的观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当为“能力本位”。根据是:其一,当前我国在经济领域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发展科学技术来发展生产力,创造社会物质财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首要是解放和发展人的能力,人的能力之合力就是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是人的能力的表征;社会物质财富是人的能力的对象化,人的能力是物质财富的真正本质,是原始的、真正的财富。其二,市场经济体制最基本的原则是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平等竞争迫使竞争双方在竞争舞台上充分正确有效发挥其能力。这里,谁胜谁负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竞争双方的能力。因此,竞争的实质首先是能力竞争。其三,市场经济首先是“能人”经济,其内在本性是倡导和支持强(能)者,这是铁的法则。其中,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领域对人的最大积极影响,是内在要求人充分发挥其能力,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观应充分反映这一积极要求。其四,人的能力在人所追求的各种价值中,具有基础的地位,起着决定作用。人的能力既是人确立其独立自主地位的根据,又是实现个人自主权的基础,既是实现个人利益的条件,又是发挥人的创造个性的前提,既有助于个人对社会的奉献,又有利于确证和实现个人的价值。其五,未来学家预言,在21世纪,人的知识、才能等人力资本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主导作用,能力本位价值观“适度超前”地反映了这一发展趋势,可为大多数现实的人(如追求个人物质利益)所期望所接受。其六,确立能力本位价值观,既有助于人们弱化权本位、“关系”本位、钱本位的价值观,也有助于促使人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同时还有利于大力发展科学技术。

强调能力本位,并不是把人的能力抽象化、孤立化、夸大化和绝对化,否认道德的作用,而是告诉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揭示出其中的文化实质和核心,要注重人的潜能和能力的充分有效发挥以及能力素质的提高;要把我国的改革最终落脚到人的能力充分正确发挥上来。其实,能力本位实际倡导的是:德为前提,能为本位;通过个人能力发挥既奉献于社会,又实现个人价值。

三、中国改革中的人的塑造

人作为改革的主体,不仅以其奉行的核心价值观影响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而且会受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认识和理解这种影响,并针对这种影响塑造人,以为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供人的目标和人的基础。

有三个必须提出而且已成为人们思考焦点的根本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的最大积极消极影响及根据是什么;如何看待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人的发展(人的现代化、人格转型)与人的代价的关系及其根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塑造什么样的人。

先看第一个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具有积极消极两种影响,对此人们基本上已达成共识。但究竟有什么最大积极消极影响,其根据是什么,人们的理解却不一致,不深入和具体。在我看来,其最大积极影响,既在于它使个人和社会、人和人的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这就是促进独立人格的形成,又于使个人和社会,人和人的关系在方式上发生变化,这就是要求人必须依靠其能力来实现其价值;其最大消极影响,既在于它使个人和社会、人和人的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即诱发个人的自私行为,造成人际关系冷漠,又在于使个人和社会、人和人的关系在方式上发生变化,即一定程度上变成物化关系,产生人的物化现象。之所以如此,其根据在于市场经济的一般本性——人的东西(如人的价值)通过物的东西(如物的价值)来表现、实现和确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特殊方式表现这一本质,这就是它力图把人对物的依赖表现为合乎社会主义原则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依赖,即人力图自觉通过物来表现和实现其本质力量,力图从物的背后提示人的价值,而不是变成人受物的统治。人和社会、人和人的关系的内容和方式规定着人的存在和发展状况。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存在人对物的一定意义上的依赖,这就不仅促使个人从对指令性计划的人身依附中解放出来,变受指令性计划的支配为受自己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这在一定意义上有助于独立人格的形成;而且市场经济中的价值规律对人的作用是同人的能力状况密切相关的,这里,人的后天的不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实现人的价值的重要方式。另一方面,由于还存在人对物的某种依赖,这不仅在一定意义上会把人变成物的附属,产生人的物化现象,而且还会由此产生对金钱、财富的过度追求,从而诱发人的自私行为,把人们之间的关系变成一定程度上的金钱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能把这些消极影响限制在最小限度,但不可能完全消除这些消极影响。

再看第二个问题。

这里所谓的人的发展,具体指的是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积极要求而实现的人格转型或人的现代化,而人的代价具体指的是由于受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人在某些方面的丧失或作出的牺牲。在这一问题上,人们要么只注重社会转型、体制转型而忽视人格转型,要么看不到人的现代化在当代我国的价值或意义,要么不能正确看待人的发展和人的代价的辩证关系及其根据。我认为:社会转型、体制转型的深层是人格转型,即人在价值观念、能力水平、道德品格、精神状态、社会心理和思维方式上发生的转变,社会转型和体制转型的程度取决于人格转型的程度,当人格未发生根本转变时,社会转型和体制转型是难于真正实现的,也是不能真正有效发挥作用的。因此,我们要特别注重研究人格转型问题。人格转型在当今我国就是人的现化代化问题。人的现代化概念,最初是狭义上使用的,特指处在“古代——近代——现代”这一历史序列中的现代化阶段上的人所发生的人格转变。后来我国使用这一概念,已不完全是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概念,而是一个集特定历史阶段(现代)与中国现实、时间与空间、继承与发展于一体的概念,它既表明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使人格也同时得到相应的发展,又意味着在我国人的现代化进程中,要继承西方现代化进程中人的现代化的积极成就和当代文明成果,同时有效避免人在现代化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以塑造一个既体现中国国情又反映时代精神和当代人类文明成果的社会主义时代新人。这里,人的现代化实际上就是人的时代化,它既是特定历史的,又是时代的。无疑,这种意义上的现代化在当今我国是有积极意义的,也是十分迫切而必要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在人的现代化(人的发展)过程中,人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具体说,就是个人的独立以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的产生为代价。其根源在于市场经济中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因为只有把旧体制中的“人身依附”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中对“物的依赖”,才能使个人从“人身依附”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获得主体自我意识的觉醒,从而使个人获得人格上的某种独立。然而正是人对物的依赖,又必然使个人对物(金钱、货币、物质财富等)产生某种崇拜,或使个人物欲膨胀,而这,将会诱发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人的发展与人的代价的这种关系是一种内在必然的本质联系。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地方,就在于它力图为克服物对人的支配进而为使个人真正具有自由个性创造条件。要做到这一点,其中一种有效办法,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加强人的塑造。

这就是下面要谈论的第三个问题,即应塑造什么样的人。

在这一问题上,应坚持的一般原则,是塑造“四有”新人。然而,仅仅停留在这种一般原则上是不够的。我们谈论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塑造问题,所以,应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人的塑造具体化,使其具有现实针对性(对此,人们注意得不够);同时,在塑造人的过程中,还应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即在空间上,要跳出市场经济领域来看市场经济中的人的塑造,把人的塑造放在中国现代化这一大背景中来考虑和运作,并纳入世界历史的框架,在时间上,要从未来规范的市场经济的眼光来看待今天我国现实的市场经济中的人的塑造,把当前人的塑造置于它的发展趋势之中来考察,在目标上,使所要确定的人的塑造目标既符合“四有”新人的原则要求,又能为现实所可及,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同时又具有合理的超前性。至于要把人具体塑造成什么样的人,我在《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人的塑造》一文中已作详尽阐述。其核心要点简要说就是:在价值观念(思想素质)上,把人塑造成社会本位前提下的以“能力本位”为价值取向的人;在道德品格(道德素质)上,把人塑造成独立进行道德判断抉择、道德自律并自觉承担道德责任的人;在能力水平(能力素质)上,把人塑造成有成就意识并具专业才能的人;在精神状态(精神素质)上,把人塑造成具有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和积极竞争的精神状态的人;在社会心理(心理素质)上,把人塑造成具有独创个性并恪守原则规范的人;在思维方式(思维素质)上,把人塑造成具有健康理性的人。其实质是把人塑造成重能力本位、能道德自律、有专业才能、有创业精神、有原则纪律、有健康理性的人。

四、中国改革中的人的因素

中国改革的人性假设、核心价值观和人的塑造等问题表明,改革中的人的因素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应引起重视。实际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两种构成改革的主要矛盾的根本因素:经济(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这里的经济因素,主要指改革中的经济关系、经济机制和经济手段,如产权制度、经营机制等。人的因素则指改革中的经济活动的主体——人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人的素质。需要注意的是,人们往往比较注重改革中的经济因素而忽视人的因素。具体主要表现在:对改革思路和具体方案的设计主要是一种经济学设计,忽略“人”的设计,往往多见经济方面的原则、纲领、方案、计划、措施不见人;多注重体制、机制建设而忽视人的塑造;多把改革中的问题及其原因归结到经济因素上,推脱“人”的责任。其结果,要么使有的地方的改革得不到顺利有效发展,要么有的地方的体制和机制确立起来了,但难以实现并有效发挥作用,要么其体制和机制难以真正建立起来。人是改革的主体、动力和最终目的,离开“人”的改革,是难以真正实现的。因此,改革及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从体制入手,而且还要从人开始,离开日益增长的人的因素,就不可能顺利进行改革及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这是因为:从世界潮流看,经济发展中的人的因素愈益突出,人的知识、才能和智慧等人力资本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将发挥主导作用。从企业经济发展来看,其发展的现代方式和动力之一是实行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之实质,是通过培育人和活跃人进而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显然,人的因素在企业经济发展中显示着重要作用。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来看,许多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阻力,都与人的因素有关,即主要问题在人身上。有的人对企业改革缺乏信心,有的人对企业改革有抵触情绪,不积极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有的人思想不解放,不敢闯不敢试不敢为天下先,有的人素质跟不上企业改革,难负重任,有的人工作质量低下,等等。人们往往忽视这些,过于注重经济因素。这是一些企业走不出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实际上,有些国有企业之所以能走出困境,关键在于抓住人的因素,从“人”身上寻找走出困境的出路和办法(办法总比困难多)。其中的奥秘在于:群众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动力,而只有当群众中的大多数个人都能作为有创造个性的个人发挥作用时,只有当群众个人对企业改革的紧迫性必要性有充分的理解进而具有真正自觉性时,只有当群众个人的积极主动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挥时,只有当群众个人在自己工作岗位上不断提高其工作质量时,群众才能真正成为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巨大动力。因为我们所要实行的企业改革愈深刻,就愈要唤起人们对这种改革的兴趣并采取自觉的态度,从而使人们坚信这种改革的必要性;而且向企业注入活力的因素,有赖于个人独创个性、能力和积极主动性的充分发挥,就必须重视人的因素。从现代企业制度的实现来看,现代企业制度确定之后,人就是决定因素。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主要不是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不完善,而是缺少一大批通晓并实践这一制度的人才。制度本身是人活动的产物,它既通过个人的社会品质体现出来,又通过人运转起来,所以,现代企业制度的实现取决于人的素质。有怎样的人,就有怎样的企业制度,一种企业制度怎样发挥作用,就看人怎样发挥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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