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心命题与知识--维特根斯坦的第三阶段与认识论的重建_知识论论文

轴心命题与知识--维特根斯坦的第三阶段与认识论的重建_知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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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①是当今国际维特根斯坦学界的研究热点,而“轴心命题”是第三阶段的一个重要哲学概念。这些标志着国际维特根斯坦研究的细化、推进。有一些学者提出,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有了一种哲学方法的深刻变化,他从消解性的“治疗哲学”逐渐走向了哲学理论的正面建构。关于心理学、颜色、轴心命题与知识的语法考察,便是这种理论建构活动的体现。

维特根斯坦认为,轴心命题具有高度的确定性,但不是知识。知识是人类的一种活动,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人们的知道、怀疑、证实、证伪、解释、出错、考察研究、真假判定等实践活动,都是这个大家族的成员。知识本质上是这些实践活动的产物,然而轴心命题却不是,它不是这一家族的成员,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Wittgenstein,1969,§18,308,414)笔者认为,这一看法具有较大的哲学意义。

一、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从治疗到构建

欧美学界长期以来一直有一个共识,那就是有“两个”维特根斯坦:前、后期维特根斯坦。随着维特根斯坦研究的深入,“更多的”维特根斯坦被发现了。英国维特根斯坦协会主席夏洛克(D.M.-Sharrock)2004年编辑了一本名为《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的文集,提出了“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这个概念,并迅速引起了热烈讨论。2008年英国维特根斯坦协会的大会主题便是“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2009年《哲学》(Philosophia)杂志出版了“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专号。

夏洛克认为研究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有三个新的意义:

1.将《哲学研究》第一部分以后的文本从被过分草率地提出的“后期维特根斯坦”中独立、凸显出来——尤其是《论确定性》这本杰作。

2.在这一阶段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已经超出了《哲学研究》。

3.维特根斯坦走向了一种更为传统的哲学方法。(Sharrock,2009,p.558)

关于第一点,夏洛克认为,完成于第三阶段的《论确定性》是继《逻辑哲学论》与《哲学研究》之后的“第三本哲学杰作”,强调它在第三阶段维特根斯坦著作中的重要地位。(Sharrock,2009,p.559)本文也强调主要处理知识论问题的《论确定性》一书在第三阶段维特根斯坦那里的重要地位。该书的主要成果就是所谓“轴心命题”的发现。

关于第二点,夏洛克认为:“人们都没有充分意识到在《哲学研究》这本影响深远的书以后,维特根斯坦又有了新的思想。”(ibid,2004,p.1)实际上,冯·赖特也早就认为:“维特根斯坦1946年以后的写作在某些方面呈现出了新的动向。”(Wright,p.136)他们认为,1946年以后的维特根斯坦有了一些超出《哲学研究》的新的哲学思想并不是偶然的;既然是新的哲学思想,那就有必要将其挖掘出来,加以讨论和研究。

关于第三点,麦克吉尼斯(B.McGuinness)说:“在这里,评论家们看到了维特根斯坦对构建性及系统性的哲学方法的态度的一种显著变化。很明显,这里似乎失去了祛除‘理智痉挛’的‘治疗’目标的兴趣,而这是维特根斯坦的那些‘分析的’解释者们唯一认同的哲学。”(Frongia and McGuinness,p.35)哈里(R.Harré)2008年发表论文《哲学治疗与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指出:“人们过于把对理智病的‘治疗’当作维特根斯坦的全部事业,而在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那里,这种事业是否仍然在继续,这一点是值得怀疑的。”(Harré,p.485)

当然,“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和“轴心命题”也遭到了一些学者的批评。2010年巴索罗斯(A.T.Bassols)在其《维特根斯坦和杜撰的“轴心命题”》一文中宣布:“我这篇文章的目的是批判地审查、永久地终结在我看来被一些著名学者归到维特根斯坦身上的那种非常有害的杜撰——即所谓的‘轴心命题’,及其带来的所有东西。确实,基于这个杜撰,现在谈论‘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是一种无法避免的时髦……”(Lemaire and Gálvez,p.83)

总之,不论是支持还是批评,都充分说明“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研究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课题。尽管治疗理智病的“治疗哲学”已经成为学界公认的维特根斯坦哲学方法(该方法在《哲学研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然而人们依然有理由假定“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转向了一种更为正面的、更具建设性的哲学考察。维特根斯坦立足于梳理轴心命题与知识的关系,刻画出了知识与轴心命题的语法特征,对知识论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这些都展现了哲学方法的深刻转变。

二、具有高度确定性的“轴心命题”

接下来要说明两个问题:一是“轴心命题”具有什么样的语法特征;二是“轴心命题”是不是真正的命题。②简单说来,“轴心命题”是维特根斯坦在《论确定性》中给出的一些具有经验命题之形式,但是对它们人们又绝对坚信、似乎不能有丝毫怀疑,因此具有高度确定性的命题。对于“轴心”,维特根斯坦是这样说的:

我们可以提出问题,我们可以怀疑,但是这是基于有一些命题从怀疑中排除了出去这样一个事实,就好像它们是那些东西转动的轴心。……如果我们想要开关门,门轴必须不动。(Wittgenstein,1969,§341)

“轴心命题”即“从怀疑中排除了出去”的命题。关于这类命题,维特根斯坦给出了很多例子,比如英国哲学家摩尔(G.E.Moore)举着自己的手说的“这是一只手”,此外还有“地球已经存在了很久”、“我一直生活在地球表面,我没去过月球”、“我的身体从未在消失一段时间后又重新出现”、“我有祖先,而且每一个人都有”、“经常发生的东西以后也会发生”、“我用两只眼睛看东西,如果对着镜子我会看到它们”、“我和别人都有大脑”,等等。(Wittgenstein,1969,§1,89,327,101,234,135,613,118)

从哲学上、特别是从知识论的角度来看,这些命题是很奇特的:首先,它们好像是偶然、经验的命题,但却不会出错、不会为假,具有最高的确定性。其次,它们似乎是大多数人的根本信念,除非发了疯,不然不会有人怀疑它们。再次,人们似乎找不到“现实的”途径来“证实”它们。当然,有些哲学家“以为”能够证实,比如摩尔抬起自己的手,说“我知道这是一只手”,似乎证明了这是他的手。也许有人会发明各种方法,比如用核磁共振来证实自己和别人有大脑——尽管这不能证明历史上的人物有大脑。但最重要的是,它们无需证实就已经牢不可破了,何况有的命题还无法被证实。最后,尽管人们不太会怀疑它们为假,但是却不能“知道”这些命题。维特根斯坦说在这里用“我知道”是错误的,人们不能“知道”这些东西。

由此看来,这些命题是这样的:它们无需证据的证明,因此是漂浮着的;尽管漂浮着,它们又牢牢地扎根在人类信念系统的根基,是不可怀疑、不会搞错的东西;尽管处在根基,是不可怀疑、不能搞错的东西,但是当人们想指着它们说“我知道……”时,维特根斯坦却说“不对,你不能‘知道’这些东西”。(ibid,§151)

我们暂且把“轴心命题”的这些奇特性质接受下来。这时另一个问题出现了。按照弗雷格和早期维特根斯坦对命题的规定,所谓命题必定是可真可假的。那么,把“轴心命题”称为命题对不对呢?对此,夏洛克和哈克有过一场争论。哈克认为可以把“轴心命题”称为命题,夏洛克认为不行:后者认为“轴心命题”这个词可以保留,但它们不是命题,真正的命题必定是“两极性的”(bipolar)。

夏洛克说“轴心命题”根本不是命题。(Sharrock,2004,p.33)她坚持维特根斯坦1930年前后所持的一种弗雷格式的命题观,即命题是可真可假的。她说,在《论确定性》中,维特根斯坦谈到那些可以有真有假的命题的时候,用的是“经验命题”(Erfahrungssatz)这个说法,其他时候则用的是德语的“Satz”。(ibid,p.34)夏洛克认为这个Satz不应该被翻译成“命题”,而应该翻译成没有两极性的“句子”。(ibid,pp.33-34)

对于这种看法,哈克说:

命题的概念是一个家族相似的概念,两极性只是这个家族的一个重要概念,但不是全部。甚至所有经验命题都是两极性的这一点也不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描述我们世界图景的很多命题不是两极性的。(Hacker,1996,p.34)

哈克认为没有必要把两极性视为经验命题的本质;命题是一个家族相似的概念,它由“一些过渡例子和互相覆盖的相似性(这些东西并不扩展到整体上面)所联系着”(ibid,1986,p.133),因此“轴心命题”这个名称并无大碍。

夏洛克坚持认为“轴心命题”不是命题,命题必须是两极性的。她说:

《论确定性》中的轴心“命题”并不能证明维特根斯坦抛弃了两极性;而宁可说正是由于他坚持了命题的两极性,才使他认识到世界图景或摩尔式的“命题”根本不是命题。(Sharrock,2004,p.42)

为了以身作则,夏洛克不称“轴心命题”为命题,在她的书中一律把轴心命题称为“轴心”。然而,她和哈克都认为“轴心命题”是没有真假的。如前所引,哈克说:“描述我们世界图景的很多命题不是两极性的。”(这里所谓“很多命题”指的便是轴心命题——引注)而夏洛克说:“世界图景或摩尔式的‘命题’根本不是命题。”两人的想法基本一致,只不过夏洛克认为维特根斯坦的命题概念是静止不变的,命题肯定有真假,但“轴心命题”不是命题,因此“轴心”既不能为假也不能为真,这里有循环论证之嫌;而哈克较为灵活地对待命题概念,认为把这些具有确定性的东西称为“命题”也无妨,只不过这种命题不是“两极性的”。

两人都是研究维特根斯坦的大家,但是在对“轴心命题”的看法上,似乎哈克更正确些,因为维特根斯坦不想给概念以一个一劳永逸的定义,这已是学界的共识。维特根斯坦在给学生讲课的时候说道:我不想给“命题”一个普遍定义,这样做是不可能的,这并不比给“游戏”这个词一个定义更加可能。(Wittgenstein,1979,p.20)在《论确定性》中维特根斯坦也说:我相信,在这里人们必须记住“命题”这个概念自身也不是一个具有严格界限的概念。(ibid,1969,§320)

刻画了“轴心命题”的主要特征,并且让“轴心命题”这个提法名正言顺以后,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我们不能怀疑“轴心命题”?为什么说它们不能被确证?为什么我们不能“知道”它们?

三、“轴心命题”和知识属于不同的范畴

把上述问题归结起来其实就是一个问题:“轴心命题”能否成为知识,因为只有知识才能被怀疑、被确认、被“知道”。而这个问题又相关于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对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来说什么是知识。就维特根斯坦的日常语言分析哲学而言,这又涉及日常的知识实践是怎么进行的问题。

知识到底是什么呢?按照传统的三元定义,知识就是“被确证了的真信念”。但是维特根斯坦不会给知识一个定义,因为在他看来知识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大家族,无法用一个本质属性来囊括全部成员。按照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方法,这里的问题要被转变成:日常的知识活动有什么样的语法特征。

首先,知识的获得需要“途径”。

当我们宣布或以为自己有某项知识时,如果需要,我们总能对“你是怎么知道的”问题作出回答。其中,诸如“我看到的、我自己发现的、我从书上看到的、别人告诉我的、实验证明的”这样的答案,都是有意义的,而“我梦到的、我凭直觉知道的、我就是知道”的答案则不行。

假设有人问摩尔“你怎么知道这是你的手”,即获得“这是我的手”这项知识的途径是什么,这个问题就像“你怎么知道这是你的肚子”一般近乎荒谬,摩尔给不出有意义的回答。有人可能会回答:“我看到了,因此我知道这是我的手。”但盲人怎么办?看不到的时候怎么办?不看的时候就不知道吗?(ibid,§125)摩尔最后可能会说:“我怎么可能不知道这是我的手?我就是知道!”不过这已经是一副不可侵犯的样子,是一种姿态,而不是回答了。“我就是知道……”是人们对“轴心命题”的缺省的、然而错误的态度。

这里要注意两点:一是这个途径是公共的(就像法庭上证人的陈述)。换言之,另一个人也能通过这些途径知道当事人知道的东西;只要是知识,都是公共的。(ibid,§438,555)二是可以对这个途径进行检验,但这种检验必须有终点:人们可以怀疑、研究这个途径是否可靠,可以对此作进一步的检验,但是这些检验总要有一个终点(正如在法庭上)。维特根斯坦说:“给出依据,为证据辩护,终有一个终点。”(ibid,§204)人们可以为一项实验的数据争吵,但是不会为算术规则争吵;如果继续问为什么数学家不争吵,那就没完没了了。因此维特根斯坦说:“我没有说数学家为什么不争吵,只是说他们不争吵这回事。”(Wittgenstein,1958,p.226)若是有人问:那么为算术规则争吵了又会怎么样?法庭上的检验永不休止又会怎么样?答案可能是:那就没有计算和审判这回事了。这就是为什么对“途径”的检验要有一个终点的原因:因为倘若没有终点,知识就建立不起来。而人类是有知识的,因此对途径的检验实际上有终点。这些就是维特根斯坦哲学中的“最一般的事实”,继续对它们追问为什么已没有意义了。换言之,这些事实背后已经不可能存在什么理由依据了。

其次,知识是有可能出错的。

这是维特根斯坦对知识的第二个重要洞察。请注意,这里谈的不是具体某个人的某项知识可能出错,而是知识本身就逻辑地蕴含着可错性和可代替性(两者基本上是一回事)。换言之,说知识出错与被替代总是有意义的。有学者认为,尽管维特根斯坦没有明确提出,但他的观点实际上与“知识是被确证为真的信念”这一知识定义是直接对立的。(Williams,pp.47-50)现在简单谈一下这个问题。

这个传统知识定义是有问题的。如果“知识是被确证为真的信念”是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知识的唯一标准,那么它就有可能成为教条,诱使人们把人类的认识活动和知识本身割裂开来,形成如下这幅错误图像:好像人类知识(其典型是传统的科学知识)是一本大书,上面记录着越来越多的得到证实的命题,这些命题在被证实之前只是一些假说、理论,或者干脆就是一些信念。但是并没有一个处在我们和认识的对象之外的全知全能的第三者在做着命题记录的工作。按照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知识是被确证为真的信念”诱使人们形成了一幅脱离使用的图像。③

此外,如果按照这一定义,知识必须是真的,那么不真的就不是知识了;而维特根斯坦恰恰认为知识必定是可以出错、可以不真、可以为假的。当然,知识和真也是不可分割的,否则知识就无法区别于个人的信念了,而且我们总是要求知识为真。这样说来,是不是维特根斯坦搞错了呢?也不是。这里涉及一个古老而关键的看法,即知识的真既有相对性又有绝对性:一方面,从人类历史的角度来说,人类对事物的知识只有相对的正确性,“进一步认识”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旧的知识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和阶段上是真的,它们有可能出错、被替代;而另一方面,正是我们“要求”知识为真,所以原本为真的旧知识一旦出错了,就要被怀疑、淘汰或替代,而新的知识也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阶段上为真。知识的真既有相对性,也有绝对性,两者是对立统一的。

但知识的传统定义也有可取之处,它抓住了知识的本质属性——为真。只不过如果将其当作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知识的静态定义或标准,那么它就可能变成僵死的教条:只要是知识,就不能出错、为假;错的、假的就不是知识。维特根斯坦正确地看到了认识也是人类的一种活动,看到了知识的真的相对性;遗憾的是他没有明确提及知识的真的绝对性。

“为真”是对知识的要求,而不应是教条。在追求真知识的道路上,我们的知识是有可能出错的,原本为真的知识后来可能为假。倘若某个东西不可能出错、为假,或者说它的出错与为假是无意义的,那么这个东西就不是知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维特根斯坦反对说“我知道我的思想”和“我知道我痛”的原因,因为在这两个情况下说“我”有可能弄错、有可能出现识别上的错误是没有意义的。

给出了知识的这两个重要特征之后,维特根斯坦的“知识论”就渐渐清晰起来了:日常的知识的获得需要途径,正因为需要途径,所以有可能搞错;正因为有可能搞错,才有可能受到怀疑;正因为有可能受到怀疑,才需要通过其他一些手段来证实或证伪那个受到怀疑的知识,或给出理据来辩护,以此打消怀疑;这些活动都必有一个终点,否则永远无定数,知识就建立不起来。维特根斯坦认为,知道、怀疑、证实、证伪、解释、出错、考察研究、真假判定等语言游戏其实属于同一个大家族,我们可以称之为知识家族。④

但是,在这个大家族中没有“轴心命题”的位置。“轴心命题”并不进入日常知识实践,也没有知识的两大特征。它们具有高度的确定性,却无法被怀疑、证伪、证实,也无法被知道。比如我们不是通过某种途径考察、研究出“我的老朋友是一个人”的,也不是从另一个东西中得出这个结论的。正如我们一般不会怀疑某个老朋友是不是一个人,或去证实他确实是一个人一样,我们也不能知道“我的老朋友是一个人”。“我的老朋友是一个人”就是一个听上去很奇怪的“轴心命题”。

维特根斯坦说:

我知道该如何向我自己证明我的口袋里是不是有两枚硬币。但是我不能证明我有两只手,因为我不能怀疑它。当可以有怀疑的时候,我们才说“我知道……”(Wittgenstein,1982,§833、834)

维特根斯坦的结论是:知识和确定性(即轴心命题——引注)属于不同的范畴。(ibid,1969,§308)有学者认为这个结论对知识论具有重要的贡献:

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对概念的重新安排或对范畴的重新界定,重新塑造了知识论及其内容的形象:他指出我们对知识的哲学误用……指出在知识与基础性的、首要的确定性之间的界限,使后者不再是知识论的一部分……维特根斯坦的知识论的重新界定范畴还导向了第三阶段维特根斯坦的另一个众所周知的成就:对怀疑主义的去神秘化。(The Third Wittgenstein,p.3)

一方面,“轴心命题”“不再是知识论的一部分”。它们不进入知识活动,因此身为知识活动的怀疑在碰到“轴心命题”之前就终止了(怀疑它们是无意义的);同时,给出理据来回答“你是怎么知道的”,并以此来为自己的知识辩护的活动,也在“轴心命题”前面停止了;用知识之外的东西来证实或证伪某项知识、使其为真或为假的确证活动,也在“轴心命题”跟前停步了——这样一来,可以说“轴心命题”的这种特殊性质既终止了普遍怀疑主义,又终止了无限回溯⑤。

另一方面,这一发现去掉了那些戴着“绝对真理”光环的知识身上的崇高性。很多“知识”,比如笛卡尔的“我存在”、“我在思维”,以及摩尔的“这是一只手”、“我一直生活在地球表面”,甚至康德的先天知识,都不是知识,而是具有确定性的“轴心命题”。维特根斯坦反对把知识形而上学化,反对把不属于知识实践范围的东西视为知识,他说:我想要把“我知道”保留在日常的语言交往中。(Wittgenstein,1969,§206)

总而言之,在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那里,出现了对知识问题的持续关注。因此,有理由认为,维特根斯坦以其崭新的哲学方法,“重新塑造了知识论及其内容的形象”。

注释:

①“第三阶段的维特根斯坦”指的是1946年后的维特根斯坦。其主要著作有《论确定性》、《关于颜色的评论》、《字条集》,以及所有关于心理学哲学的著作,还包括主要处理心理学问题的《哲学研究》一书的第二部分。

②这里要解释一下:维特根斯坦本人并没有发明“轴心命题”(hinge propositions)这个词。对于《论确定性》中的那些被人们称为“轴心命题”的命题,他有时候笼统地将它们称为“确定的东西”(Gewissheit、Sicherheit、Bestimmtheit)或“对我来说牢不可破”(es steht [für mich] fest)。“轴心命题”是由国外维特根斯坦学界发明的,为方便起见笔者也采用这个词。

③这个定义的另一个问题是,知识与信念的关系没有想象的那么密切,因为不是所有知识都是诸如被爱丁顿确证了的“光经过太阳引力场会弯曲”这样的科学知识。比如“珠穆朗玛峰高8848米”这项知识的前身,并不是“珠穆朗玛峰高8848米”这一信念;人类是通过测量得到这个知识,而不是通过测量确证这个知识。

④《论确定性》与此相关的评论是:第2-6、8、10-11、13-16、18、23-24、40-41、50、67-72、74、76、84-85、114-115、117、120-123、126、154-158、160、196-199、203、214-215、260、263、347-350、360、363、366-367、414-417、419、425、435、528-530、536-541、545-552、565-566、574-575、668-669节。

⑤无限回溯和怀疑主义是相对应的。但是我们要区分对于知识的“证实”和对于知识的“给出理据”:前者是用其他东西来证实一项知识,后者是为持有这项知识辩护。应该说这是两种不同的“语言游戏”。另外,普遍怀疑主义还有一大难题,就是笛卡尔式地怀疑人的意识是不是被魔鬼操纵,怀疑人是不是在梦中。对于这种难题,维特根斯坦知道无法通过论证的方式加以解决,因为它们是脱离现实语言游戏的、纯观念性的怀疑。对这样的怀疑主义者,维特根斯坦说:“你为什么不去怀疑你使用的词的意义呢?”(Wittgenstein,196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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