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学会理事论坛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审计学论文,会理事论文,论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6年2月10日至11日,中国审计学会在南京召开了以效益审计和审计公告为主题的理事论坛。本次论坛共收到理事提交的论文46篇,经过筛选将其中24篇汇编成册在会议上交流,其中11篇论文在会议上发言。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和石爱中副审计长出席了会议,李金华审计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国审计学会和南京审计学院的有关领导、学会理事共1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一、关于我国效益审计的模式选择
审计署科研所崔振龙副所长认为,选择我国效益审计模式要考虑下列五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特征,决定了政府审计机关的任务繁重,目前尚不能对所有纳入监督范围的单位都进行审计,只是将重点与覆盖面结合起来选择财务审计对象;二是我国的公共财政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财政支出中用于经济建设的支出仍占有相当比重;三是我国的政府职能还在调整过程中,政府职能仍然有相当的成分是组织经济建设,而不是经济调节;四是我国的审计机关是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的,其工作目标与重点要服从于政府工作的总体目标;五是审计发挥作用的途径主要是直接做出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此外还通过审计报告中所提建议和审计结果公告来督促被审计单位改进工作。效益审计模式由审计目标、项目选择、与已有审计的结合、评价标准的使用、审计成果体现与发挥作用途径五个关键要素构成。基于对这些要素的中国特征所做的分析,他提出,构建中国效益审计的模式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的法律授权;二是改进审计机关的计划管理,科学地将效益审计与现有审计业务种类进行结合;三是积极推动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四是积极促进政府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关于独立类型的效益审计
深圳市审计局陈志刚局长认为,深圳市具有开展效益审计的良好环境。深圳作为一个已经发展了二十多年的经济特区,坚持了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模式,市场经济较为发达,政府职能较倾向于公共服务;深圳市民也具备一定的民主意识和效益观念。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相对充裕的深圳财政已逐步构建起公共财政的框架,同时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明细支出,优化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2001年2月,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其中明确了效益审计的范围和内容,使效益审计成为深圳审计机关每年的法定审计业务,把效益审计提到了与预算执行审计相同的地位。这些都为深圳市审计局开展效益审计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除这些客观条件之外,深圳市审计局还增加机构编制,优化人员结构,广泛考察调研,进行人员培训,为开展效益审计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2002年,深圳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第一个效益审计项目。此后,深圳市审计局每年投入效益审计的力量不断增加,到2005年,效益审计已占市局工作量约三分之一。四年来,深圳市审计局累计组织实施了26个效益审计项目。他们开展的效益审计项目可划分为五种类型,即政府投资的效益审计、专项资金的效益审计、公共服务的效益审计、部门预算的效益审计和资源利用的效益审计等。
深圳市审计局在选择效益审计项目时,遵循了重要性、实效性、可行性等原则。他们认为,在效益审计项目中,应遵循依据法律法规、依据经济规律和经济理论、先进合理性、促进性的原则选择确定评价标准。具体选择评价标准的方法包括三种,即根据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规定及有关的经济规律、经济理论来选择;结合被审计单位的计划目标、技术经济定额、业务标准、各种指标和有关的数字来选择;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和目标,则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的审计标准。
三、关于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效益审计
天津市审计局杜西平副局长认为,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开展效益审计的方式有兼容性、适用性、灵活性三个特点,符合我国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符合我国的现实需要。根据实践,他们提出,在预算执行审计中,效益审计的侧重点应当放到预算支出中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上。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和管理效益四个方面。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应当包括效益性的评价内容,具体围绕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主要经济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比较和分析经济活动的效益情况;二是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实施和效果情况。
青岛市审计局马青山局长认为,把握五项原则是做好与财务收支相结合的效益审计的有效方法:(1)选题立项着眼于两种效益亮点。一方面,对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效益审计。另一方面,围绕追求经济管理活动效益性目标灵活选项,对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经营活动、政府管理甚至地方政策制定等实施各种专项效益审计。(2)把握总体充实内涵,并行两条路线。即效益审计更需要完整把握被审事项的总体和内涵。围绕经济社会活动留下的两条轨迹,即业务管理记录和财务管理记录,审计中一要走财务审计路线,二要走业务审计路线。(3)突出重点抓关键,把握资金和管理两大方面。(4)提高审计科学性,注意搞好两个结合,即常用审计方法与专门技术方法的结合,定性分析方法与定量分析方法的结合。(5)突出审计实效,落脚于规范管理和提高绩效两大目标。
四、关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江苏省审计厅朱尧平厅长介绍了跟踪审计的基本做法和体会。他们在跟踪审计中,坚持以检查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成本控制为主线,审计其经济性,看其是否花得少;以检查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了解资金投入与产出情况为重点,审计其效益性,看其是否花得好;以评价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为核心,审计其效果性,看其是否花得值。具体地讲,主要是针对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征地拆迁情况、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情况、材料和设备采购情况、设计变更、工程结算、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等八个重点环节进行审计。他们认为,搞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机关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量力而行,合理确定跟踪审计项目,体现审计的重要性;第二,应依法实施审计,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保持审计的独立性;第三,应提前介入,贯穿于项目建设各个阶段,体现审计的过程性;第四,应贯彻“审、帮、促”的方针,坚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增强审计的服务性;第五,应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树立审计的权威性。
五、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效益审计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的鲍国明司长认为,部门预算执行效益审计具有五个特点:一是具有增值性;二是审计的直接效益全部流向被审计单位;三是不仅要对问题进行检查,更要对问题进行研究;四是不可能也不需要对一个部门的整体效益情况发表意见;五是性质上属于一种专家行为,不仅仅是关注现状,更多的是研究并提出能够和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效果,不仅仅关注结果,更着重剖析产生结果的内部结构,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健全内部控制、改进管理的建议。根据行政部门效益的表现和当前审计机关的实际,部门预算执行效益审计应以检查损失浪费为切入点,选择项目开展效益审计。她总结了部门预算执行效益审计的四种模式:
1.缺陷+原因+政策措施。这里的缺陷主要是指在一些机制和体制方面存在问题。这种模式就是通过审计收集证据,深入分析,找到原因,针对存在的缺陷,提出政策方面的建议。
2.问题+根源+改进建议。即以查找问题为依托,延伸进行分析,找到产生问题的根源,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改进建议。这种审计类似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同的是要在挖根源上下功夫,所提建议要有可行性、指导性。
3.内控缺陷+评价分析+具体办法。即从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中进行分析提炼,揭示其内控的缺陷,指出已经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具体的健全内控的建议。通过帮助部门单位健全内部控制,来解决由于管理松懈和内控不健全造成的资源、资金、人力的损失浪费,促进提高效益。
4.增值潜力+改进空间=应该达到的目标。对一些预计有改进空间或有更好选择方案的项目,通过审计,挖掘潜力,杜绝损失浪费,使其能够达到节约资金降低行政成本或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关于审计结果公告的实践和存在的问题
海南省审计厅符兴厅长介绍了海南审计结果公告的理念和做法,使与会代表很受启发。他们实行审计结果公告三年来,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紧紧依靠人大;三是正确引导新闻舆论;四是主动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五是严格把好质量关;六是切实抓好审计整改。
席晟特派员认为,无论是从目前的法律架构还是从审计实践看,公告审计结果要成为各级审计机关的强制法定义务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仍处于初级阶段,其主要特点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一是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具有明显的行政主导型特征;二是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进程是自上而下的;三是审计结果公告种类、数量和范围有限;四是审计结果公告的时间不固定。
代表们认为,近年来的审计结果公告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它毕竟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的工作,加之我国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时间不长,缺乏经验借鉴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困难。王秀明司长认为,这些问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的差距还比较大;二是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够完善,有关公告的内容、范围、审批程序、形式及责任追究等环节,还缺乏统一明确的要求;三是审计报告还不能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最终载体,时效性也比较差,与国际通行的做法存在较大差距;四是审计工作整体水平不够高,审计质量难以适应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审计署审计干部培训中心钱啸森主任从广泛的角度分析了目前我国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还存在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观念有待改善、审计对象政务信息不够公开与审计结果公开之间存在矛盾、现行的审计结果公告程序不够通畅、审计结果公告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还不够规范、审计机关对公告引起的舆论争论缺少应对措施、审计机关缺少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以适应审计结果公告可能产生的审计风险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些代表还提出,审计结果公告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法律依据不充分。对此,王秀明司长有不同看法,他认为目前我国有关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法律及政策规定比较健全,基本可以满足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的实际需要。
七、关于进一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钱啸森主任提出,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机关内部需要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使其适应审计结果公告的要求;改革现行审计报告体制;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建立应对审计结果引发争议的措施。同时在审计机关外部,需要完善与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相应的国家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大环境。
席晟特派员认为,当前审计结果公告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尽管引发了许多审计体制方面的探讨和思考,但改革现有审计体制的环境和条件还不具备。因而,审计公告制度必须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实施和完善,也就是注重协调公告制度进程与实现效果的关系,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审计公告法律制度体系;优化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环境;加强审计机关自身能力建设;逐步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内容,保证公告质量;完善审计结果公告披露问题的问责制度等五个方面。
张立民教授认为审计结果公开要不流于形式,真正落到实处,必须进一步完善审计信息产权的界定,实现相关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利益和风险的对等。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完善审计信息公告的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审计信息公开文化的培育,提供一种柔性规范环境和氛围。
王秀明司长认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当前应重点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扩大公告范围;二是及时总结,严格规范,不断完善公告制度;三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适合对外公告的审计报告制度;四是严把审计质量关,有效防范审计结果公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