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对策论文_宗琪琪

浅谈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对策论文_宗琪琪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29727

摘要: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事故进入高发期,随意倾倒或委托无资质单位非法处理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造成自然环境污染,大部分事故呈现出突发性、严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处置过程相对复杂,不但会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而且作为不安全因素影响着社会的稳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数量也呈现在递增的趋势,我国虽然建立有污染事故管理制度,但体系尚不完善,事故处理的应变能力有待提高,仍然需要先进的专利技术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加强预防和处理。本文主要围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对策,以期能为有关方面的需要提供参考。

关键词: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处理

引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社会生产和生活中使用的危险品在其产生、运输、使用和消亡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人为的疏忽或错误操作,造成泄漏,引起环境的污染和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发生突然、来势凶猛,在瞬时或短时间内大量的排出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指导思想

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相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原则,贯彻如下指导思想: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机构和装备的作用,建立切实可行地应急系统和应急程序;突出重点,优先建立风险度大的突发性污染事故预案;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由政府牵头,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参与,各部门协同作战;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完善的突发性事故的预防体制

通过综合调查能够看出,各地区的环保部门大多数都没有设置突发性事故应急队伍,某些地方虽然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对应急队伍进行了设置或依托设立环境应急队伍的企业,但责任不够明确,其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在我国各化工企业中,大部分参与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但是思想上对其不够重视,应用意识不强。各级政府为了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所忽视,没有严格执行环保监察政策,导致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各地区的“面子活”。

2.2 缺乏完善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设施

根据相关规定,化工企业都需要建立相应的环保设施,但部分化工企业在经过验收和评价后,其环保设施却因发挥作用不明显而被忽视,甚至被挪作他用。一些化工企业的环保意识缺乏,没有定期维护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设施,还有些小型企业甚至为了最求利益而没有建立应急设施。当出现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应急设施无法在第一时间发挥应急设施的作用,因不恰当的处理而产生二次污染,最终可能导致更加难以处理的环境污染事故。

2.3 缺乏恰当的突发性事故处理方式

一些地区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对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的辨别能力不够,当发生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出现时,未能及时采取恰当的事故处理办法及有效的控制事故,而采取相对草率的方法进行处理,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故的扩大化及复杂化。一些经济条件较差偏远的地区,当地政府部门对环保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存在随意的倾倒或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例如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性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等随意倾倒或委托无资质单位私自处理,导致污染自然环境中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沿河城市在截流和处理被污染河流时方法不恰当,导致污染物严重污染大河流。

2.4 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存在问题

一方面,缺少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专家或者相关专家无法及时赶到事故现场,以至于无法及时对污染物的类型做出判断,未能及时做好现场疏散和应急救援方面工作;另一方面,未能及时启动快速定量监测机制,没能对环境污染物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变化趋势进行科学监测;最后,环境污染一瞬间,而环境治理却是长期的一个过程,目前环境恢复缺乏快速有效可靠的技术手段,导致短期内不能消除和降解污染物。

3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对策

当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当地政府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环境监测、了解和掌握污染源和污染情况、对突发环境事故有针对性的应对并制定出处理方案,对环境污染的发展趋势和方向进行有效分析,有效控制及处理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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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建立应急组织

为了应对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

1)成立应急委员会:由当地政府各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应急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审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并协调落实,在处置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设立临时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应急行动。

2)设立应急办公室:它是应急组织中的常设机构,为便于日常工作,可由环保部门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和落实应急计划,建立技术储备,接收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报警,处置一般污染事故,重大污染事故在报告应急委员会的同时作先遣处理。

3)应急技术组:包括监测评价、技术咨询、公安消防、医学救援、水文气象和工程抢险等方面,在应急响应时提供各种技术支持。

4)与具有突发环境事故处置能力的企业签订依托协议:与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对于突发环境事故的污染源进行终端处理。

3.2 应急响应

政府部门在接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警后,需要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前往现场对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现场应急处置进行指导,同时及时反馈信息和处理意见。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及时带领应急专家及应急队伍前往现场协调处理并实施应急计划,检测人员现场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分析。应急处理过程中,应急救援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将污染事故状况和正在采取的措施公布给广大群众,使应急区域内能够对现场情况有所了解,并积极配合工作。

3.3 加强现场监测

一是对监测因子进行确定,在对污染物进行应急监测时可用通过便携式检测仪、快速检测管、检测试纸等手段进行分析确定;二是对监测点进行科学布置,采样点布置的完整性、代表性和及时性是影响应急监测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精确的监测结果能够使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得到充分反映。另外,环保部门需要采集典型的参照样,使应急监测数据更具说服力,做到事实清楚,确保在处理环节突发性事故时监测数据客观公正。如果是江河污染问题,则需要将监测点布置在事故发生的下游和发生地,如果水流处于静止或较小的情况下,则可以在不同的水层按照污染物的特征进行采样。另外还要实时监测事故发生区域的农灌水和饮用水。如果是大气污染问题,则需要将监测点布置在事故的上风口,并在污染区域的人群活动区和住宅区进行采样点的设置,采样的位置要根据风向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如果是土壤污染问题,则需要将监测点布置在一定间隔区域的地表层和地层深处,并对事故附近区域进行采集。检测人员要分类保存样品,避免出现交叉污染;三是在对样品进行化学检测后,及时将检测报告准确、如实的高知公众,确保社会的稳定。

3.4 有效处置污染区域

在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不但要进行有效的应急监测,还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处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及复杂性,因此,建议委托相关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专家及应急队伍进行处理,同时各应急人员必须对各自职责进行明确,救援过程相互支援、积极配合。在处理污染物时,政府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环境治理企业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及处理。对于大幅扩散的污染物,在环保监测部门实时跟踪下进行有效处理,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而影响。

4 结语

本文主要分析了当今突发环境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当今我们需要时刻牢记“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协调系统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已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如何降低化工行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J].曹舟艳. 能源与节能.2014(10)

[2]浅析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J].陈丽.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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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污染控制及整治措施[J].蔡彦明,彭胜巍,张浩,师荣光,刘申. 农业环境与发展.2008(01)

[5]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GIS系统框架的建立[J].张嵘嵘,曾向东.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02)

论文作者:宗琪琪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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