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逻辑的独立发展与奠基期(一)_公孙龙论文

中国逻辑的独立发展和奠基时期(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逻辑论文,时期论文,独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逻辑的独立发展,开始于春秋战国,秦汉之际达于高峰,尔后绵延至魏晋。

春秋战国阶段

一、先驱人物:老子、孔子、墨子

老子姓李名耳,出生于楚国苦县(今河南东部的鹿邑)。河南是古代中国腹心之地。夏、商都是以河南为中心。周朝原先建都陕西,后来迁都洛阳,是为东周,也便以河南为中心了。老子曾作过东周的“守藏室之史”(管理藏书的史官),所以有机会遍览当时的文化典籍,成为博学的人。他和孔子同时而略早,孔子曾向他“问礼”。后来老子退隐,他的情况,当时人也不详知,以至今天很难具体考定他的生卒年月。记录老子思想的是五千余字的《道德经》(亦称《老子》),它讨论了宇宙(天地)的问题,讨论了认识论的问题。在逻辑上,老子是第一个对概念(名)作了正式论述的先驱。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第一章)

一些注释家亦作如后的句读:“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不管那种句读,它都是论述“概念”的问题。按第二种句读,全句的意思是:“无”,指称天地开始的状态,“有”,指称万物化生的状态。“无”“有”是两个具体的概念,是客观世界两种状态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也就是说,概念是认识的结果,是思维的形式。

道常无名,……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之)。(三十二章)

对“始制有名”,高亨的注释是:“(人)始为道制名,道乃有名”。既然有了名(名亦既有),就表示人认知了道(夫亦将知之)。这里的意思还是断定概念(名)是认识的结果,是思维的形式。

强调名(概念)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是认知的结果。这便把中国逻辑建立在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使中国逻辑有一个好的开始。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的先世是宋国贵族,后迁居鲁国,传到孔子时,已不是很有特权的人家了,所以孔子说“吾少也贱”。孔子年轻时做的是小官,司仪呀,管仓库呀,等等,后来聚徒讲学,五十岁时任司寇(司法),官比较大,还代理过三个月的鲁相,旋即被掌握实权的大贵族季氏排挤掉,于是周游列国,68岁回到鲁国专门讲学、著述,成为著名的教育家和学问家。孔子后来不断被神化、被偶像化,编古书搞古籍的,封建帝王,御用学者,引伸傅会,添油加醋,甚至曲意编造,于是孔子成了至圣先师,成了无冕之王,蜕变成了封建礼教、封建意识形态的化身,其实春秋末年现实的孔子乃是一个很具活力的人物。

在中国逻辑史上,孔子的功绩是开创了“正名”的论述。“正名”是中国古典逻辑的一个重要范畴,中国早期的古典逻辑甚至就被名之为“正名逻辑”。“正名”的字面意义是“端正概念”或“把概念搞正确”。“正名逻辑”的重点是讨论正确使用概念的一系列问题,但也讨论如何在正确使用概念的基础上正确进行判断和辨说的问题。下面我们来看孔子的“论正名”。《论语 子路》: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

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名”是“概念”,毋容多说。“言”是“言辞”,确切地说,在这一具体言语中,它是指“判断”和“论说”。孔子这段话的要义有二:

(1)名正则言顺的规律。“必也正名乎!”正名是首要的,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应当指出,孔子言论的重心和落脚点却又是摆在“言”上,“正名”只不过是升堂入室的必经之阶梯,正名的目的是为了求得“言顺”和“事成”,君子要“于其言无所苟”。大概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孔子未能具体而细微地去探讨正确使用概念的各种问题,致使他的正名逻辑显得空洞浮泛。

(2)名可言、言可行的原则。这实际上已意识到了“名(概念)言(判断和论说)”必须反映现实和符合客观的道理。当然,这种意识还比较模糊和朦胧,因而形之于表述,也就十分平淡,不怎么精粹和醒目。以致许多讲孔子逻辑思想的人都把它忽略而不论了。

正名逻辑,在孔子那里虽然还是十分朴素和原始,但已触及到了诸多重大的原则和问题。

墨子(约公元前480—前420年),宋国人,后长期在鲁国,起先学习儒术,后另立新说,聚徒讲学。他生逢社会大变动之时,针对变化混乱的时势,提出了一整套的治理方案:“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熹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墨子 鲁问》)他还叫弟子们“能谈辩者谈辩(为上述主张去游说争辩),能说书者说书(为上述主张去从理论上立说立论),能从事者从事(身体力行)”。(《耕柱》)结果迅速地成为一个强大的学派。墨子的逻辑便是寓于其具体的“说书”和“谈辩”中。其主要成就如下:

1名实对举的讨论。《非攻下》曰:“今天下之所同义者,圣王之法也。今天下之诸侯,将犹皆攻伐兼并。则是有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也。”

2察类、知类。《非攻下》曾说到,当时的“好攻伐之君”曾对墨子“以攻伐之为不义”的论点进行非难说:“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墨子的答复是“子未察吾言之类”,他具体解释说:“若以此三圣王者观之,则非所谓攻也,所谓诛也。”也就是说,“攻伐”与“诛”性质不同,是不同的类。又据《公输》记载:墨子听到公输盘正在帮助楚国制造攻城器械准备攻打宋国,于是从齐国动身,走了十天十夜,去到楚国见公输盘,公输盘问他为何事而来。墨子说,北方有人侮辱我,我想请你去替我把他杀掉。公输盘颇为愤然地说“吾义固不杀人”。于是墨子便说出了那十分具有逻辑力量的话:“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3辩故、明故。墨子言论中的“故”字出现得很频繁。其逻辑意义较典型的有:“其故何也”(《兼爱下》)“辩其故”(《兼爱中》),“明其故”(《非攻下》)。

名实问题,知类、明故问题,都是中国古典逻辑的核心问题,墨子皆已频频涉及,他在逻辑上的贡献,确已大大超过老子和孔子。不过墨子也还没有对上述问题作纯逻辑,纯理论的探讨。因此,我们还是只把他摆在先驱人物之列。由墨子所创立的学派,后来有一部分人专门从事逻辑的研究,成为中国逻辑史上成就最为辉煌的学派

二、惠施及其追随者和公孙龙

《庄子·天下》最后一部分叙录并评论了惠施及其追随者和公孙龙。现略加删节而引录于后:

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历物之意,曰: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

卵有毛。鸡三足。郢有天下。犬可以为羊。马有卵。丁子有尾。火不热。山出口。轮不碾地。目不见。指不至,至不绝。龟长于蛇。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园。凿不围枘。飞鸟之影未尝动也。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狗非犬。黄马骊牛三。白狗黑。孤驹未尝有母。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辩者以此与惠施相应,终身无穷。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惠施日以其知与人之辩,特与天下之辩者为怪,此其柢也。

……南方有倚人曰黄缭,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犹以为寡,益之以怪。……弱于德强于物,……散于万物而不厌,……逐万物而不反,……

下面我们进行分析评论并推出一些结论。“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至“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共十个论题,被称为“历(阅历,考察)物十事”它们被明确地归属于惠施。其中大多数论题被许多现、当代有关学者认定为表述了辩证法的思想和原理。“散于万物而不反”“弱于德、强于物”,《天下篇》这些略带讥讽意味的记述更透露了惠施的整个思想方法乃是倾向于唯物的。

“卵有毛”至“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共二十一个论题,“辩者以此与惠施相应”自然是说这二十一个论题,不是惠施的而是其他辩者的,所以后来被称为“辩者二十一事”。这“二十一事”可以按照内容和表示的思想方法的不同而分为三类。

甲 类

“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它正确地揭示了物体可以无限分割的辩证法则

“轮不辗地”当然不是说轮子可以不接触地面,而是说轮子不会停留在地上的某一点上。疾行之矢的“不行不止之时”,用现代人惯用的说法,就是“在这一点上又不在这一点上”。所以这两个命题揭示了运动的辩证性质。

“飞鸟之影未尝动也”。一般认为可用放电影的道理来加以说明。电影上看到的各种动作实际上是由许多不动的单个映像连续出现而成。飞鸟的影子也不是同一个“影”在动,而是许多影像的变换和连续。这里也揭示了动与静、离与合的某种辩证关系。

“龟长于蛇”。就一般情况而言,龟短蛇长,但就特殊情况而言,大龟长于小蛇。

可以说,归入甲类的这些论题,其表现出来的思想方法和惠施的历物十事相近。

乙 类

包括“卵有毛、马有卵、丁子(即虾蟆)有尾、犬可以为羊”等。这里可能是据于物种进化的原理(参阅胡适《先秦名学史》第四编第一章,学林出版社1983年版)既然物种是进化的,那么不同物种的某些特性就会互相渗透;所以卵会有毛,马会有卵。由于物种进化所以说“犬可以为羊”也就不足为怪了。至于虾蟆它本是由有尾巴的蝌蚪变成的,因而说它有尾巴,就更是顺理成章了。进化论只讲渐进的进化而不讲飞跃,不免有点形而上学,但进化也是一种变化,因而它也含有朴素的辩证观。在古代社会,进化论应当是更靠近辩证法,而远离形而上学。

丙 类

“鸡三足”:先秦的一些典籍说这是公孙龙提出的。它的意思是说,鸡足之名是一,鸡足之数是二,二加一则为三。

“黄马骊牛三”;胡适说,“牛”为“马”之误(见《先秦名学史》107页),“骊”为纯黑色“黄”“骊”“马”析离计数为“三”

“狗非犬”“孤驹未尝有母”;从狗犬实际指称的事物来说,本是一回事,但从“概念(名)的抽象分析来说,这二者非一。“孤驹未尝有母”也是这个理路。联系实际事物来说,孤驹尽管现在无母,但过去有母;但若抽象地孤立地从“孤驹”这个概念来说,既称孤驹,就当无母。

“火不热”:这里所说的“火”,也是指火之名。实际的火无疑是热的,但火之名是不能发热的。

属于丙类的命题,都郑重其事地把“名(概念)这种思维的东西作为研讨的主要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能推进对逻辑的研究。然而这种推进作用是极为有限的,因为它对“名”的独立性强调得过了头,似乎“名”倒是可以离开实而完全独立并最后似乎也能成为一种“实体”。譬如“火”之名就竟然能与实际的火绝然分开来加以讨论,实际的火是热的,而抽象的火却是不热的!!!

丙类命题所表现的思想方法和现在称为《公孙龙子》的某些篇章的思想方法相近。

根据上面分析,可知辩者集团的多数人(持甲类乙类论题者)是比较认同惠施的思想方法的。因而惠施便势所必然地成为这一大伙辩者集团“相与乐之”的中心人物。《天下篇》的整个那段叙录也主要是围绕惠施来作文章的。至于公孙龙,不仅点到了名字,而且有简短的叙录,自然也是一位佼佼者和重要人物。公孙龙是持丙类命题(较为离奇古怪)的代表人物,因而被较为严厉地讥讽为“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

根据近现代某些学者考证,惠施约生活于公元前370年至前310年(或300年)。公孙龙约生活于公元前325年至前250年,惠施比公孙龙年长四十多岁。惠施死后,公孙龙的影响会逐渐增大。公孙龙的影响增大也与他所持的论题离奇古怪有关,因为离奇古怪的命题比较容易产生哄动效应。不过我们认为,在整个战国时期,惠施在整个辩者集团中还是最有影响的人物。其根据就是《天下篇》是把惠施(而不是公孙龙)为中心来叙录的。《天下篇》不是庄子所作,这已是相关学者所公认的。《天下篇》作于何时呢?我们认为当在韩非子死后(具体的理由,本文在后面会有说明)。此时公孙龙亦已逝世一二十年,一切都是事后的记录,比较准确。惠施的声望和影响长期超过公孙龙,就使唯物论和辩证法的思想能在辩者学派中始终保持着影响力。

惠施和公孙龙创建了先秦的辩者学派,他们对诸多论题的逻辑分析和逻辑证明进行专门的研究,有不少人甚至是以毕生之力孜孜不倦。这便极大地推进了中国逻辑的发展。

三、荀子(约公元前313—前238年)

荀子原本赵国人,后长期活动于齐国,曾在齐国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晚年退居楚国,曾被春申君推荐为兰陵令(今山东南部苍山县令)。他基本上还是继承孔子的儒家人物。他接过孔子和其他儒者的一些话题,论礼乐,论人性,论君道臣道等等。孔孟很少论天地宇宙,然而荀子却论天,论天人关系,论人的认识活动。荀子才是先秦儒家中全能的标准的典型的哲学家。

在逻辑上,荀子也是空前的较为全能的人物。

1.在其丰硕的哲学论中可以析离出较为系统的逻辑哲学“论事物的齐一性单纯性和推论的绝对可行性和简要性”。荀子认为世界图式非常简单确定。“千人之情,一人之情是也。天地始者,今日是也。……故持弥约而事弥大,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也。”(《不苟》)他还说:“类不可两。”“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百家异说,或是或非。”(《解蔽》)“类不可两”“或是或非”,作为一种哲学观是不可取的,但却是二值逻辑得以提出的基点。世界本身既然如此简约,那么推论也就易如反掌了,荀子说:“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非相》)“以古持今,以一持万……举统类而应之,张法而度之,若合符节……。”(《儒效》)荀子由于相信事物的“类”和“法度”的单纯性和齐一性,相信推论的绝对可行性和简便性,因而信心百倍地去推进中国逻辑的发展,并取得巨大成就。

2.中国最早的逻辑专著《荀子·正名篇》

(1)《正名篇》对逻辑有全般的论述。

故辨说也,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辨。……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名也者,所以累实也,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辨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期命也者,辨说之用也,辨说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经理也。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情而喻。辨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辨则尽故。

“命”是命名。“期”,有人说是“形容和打比方”,有人说是给“名”一个简短的定义。当用“名”来指称一个事物还不能使对方了解时,就指手划脚用一些物象来形容和打比方,或者说出一个简短的定义。“辞”是语句、判断,中国古典逻辑的判断论很不发达,荀子在这里也只是一、二句话带过。“辨说”是推理论证。上面引录的话,论述了期、命、辨说(概念、推理论证)的意义作用和若干法则、准则。虽然比较粗浅,但总算是胸有逻辑的全般了

(2)《正名篇》的杰出贡献是“概念论”。精辟的“概念论”,使《正名篇》堪称不朽。现将其概念论的的大要论述如下:

甲.概念(名)是人们交往和交流思想的必要手段和必然产物。“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同异不别,如是则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事物是异形的,人心是隔离的,如果不用各种名来分别指实,就会产生事物名实之间纠结不清现象,彼此的思想不能了解,做起事来一定困难重重。于是就必然有智者出来分别制名以指实。

乙.概念怎样形成:首先是“待天官的薄其类”(感官接触事物),然后再靠“心之徵知”(理性认识)这就是说,概念乃是认识的结果,是人的认识由感性推进到理性阶段时的产物。

丙 名有单、兼、共、别之不同。这是企图对概念进行分类的一种尝试。

丁.“同则同之,异则异之”“约定俗成”“径易而不拂”的原则。

“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异实者莫不异名”“同实者莫不同名”,“不可乱也”。这些话实际上是要求概念(名)指称的对象确定,明确,不互相混淆,是同一律较为原始和朴素的一种表述。荀子还讨论了概念的语词形式问题。一个概念用什么语词来表示,全是由人们的“约定俗成”。不过,人们在“约定”时应注意贯彻“径易而不拂”的原则,即相关语词在表意(表达相关概念内涵和外延)上要“直捷平易”(径易)而且“不易混淆(不拂)”。这样的约定自然也就能最后俗成。“径易而不拂”的原则还是为了保证概念指称的明确性和确定性,也是体现同一律的要求。

可以说,荀子的概念论,在广度和某些问题的深度上已有点接近现代普通逻辑教材的概念论。

四、韩非(公元前280—前233年)

韩非出身韩国贵族,曾建议韩王变法图强,不见用,于是退而著书十余万言。秦始皇读了他的书,赞叹不已,邀之赴秦,后受李斯、姚贾陷害,下狱中并被迫自杀。韩非是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为宣传法家主张而积极进行立论,积极进行争辩。立与破的论难和辩说推动他在逻辑方面作出创造。

1.韩非是第一个比较明确阐述了矛盾律思想的人。

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畎亩正。河滨之渔者争坻,舜往渔焉,期年而长。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叹曰:“耕、渔与陶,非舜官也,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舜其信仁乎!乃躬耕藉处苦而民从之,故曰“圣人之德化乎!”

或问儒者曰:“方此时也,尧安在?”其人曰:“尧为天子”。然则仲尼之圣尧奈何?圣人明察在上位,将使天下无奸也。今(当作“令”)耕渔不争,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败也,则是尧有失也。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日;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盾之说也。(《难一》)

短短一段话,既有生动的叙说(尧舜的传说和矛盾的故事)又有理论的概括(“夫不可陷之质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盾之说也”)。当然,在这里,理论概括的程度还比较低。“辩”推动韩非在逻辑方面进行创造,但辩的急迫和忙碌也使他疏于逻辑理论的探究。然而韩非毕竟还是天才地发现了矛盾律。对于上述那段话,只要稍加疏理,略作演绎,便可发现它还是比较完备地表述了矛盾律的:第一、创造了“矛盾”这一精当的逻辑述语;第二、指出两个互相否定的说法不能同时成立;第三、对于两个互相否定的说法,肯定一个就可否定另一个。

2 韩非较早地创建了一些归纳模式。

《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说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这“归本于黄老”的说法是不怎么准确的。事实上,韩非是“以道补法”并“以法补道”从而对《老子》的某些论述作出新解的。“法”是植根于人世间的“具体性”和“经验性”,然而“法”也有法理”,也有个一般性问题。相对来说,当时的法家对“一般”未免有点忽视。韩非期望把老子的“道”溶入法家思想之中,但《老子》的有些论述又未免“玄”味太重,需要赋与一些新的解释,于是便有《解老》《喻老》之作。下面是《解老》中几段重要的话。

道有积而积有功(道是有所积聚,积聚了便有功效)德者道之功。功有实而实有光(功效有实际表现,有实际表现就有光辉),仁者,德之光。

先物行先理动之谓前识。前识者,无缘而妄意度也。

故视强则目不明,听甚则耳不聪,思虑过度则智识乱。

“道”是“规律”和“一般”。《老子》有“道可道非常道”之说,未免要使人觉得“道”是比较抽象和难于捉摸。韩非则强调“道”乃是“具体”的一种积聚,有具体可验的功效,有实在可感的表现。据此韩非大力反对所谓“前识”(先于经验的认识),反对强打精神的视、听和思虑。韩非就这样把规律的一般性和经验的具体性完全合乎道理地统一了起来。“一般是具体的积聚”“一般是具体的概括”。在逻辑上,这便是归纳的原理和模式。韩非具体建立了如下几种归纳模式”

(1)经、说相配的模式

《韩非子》有《储说》六篇,共有三十三个论证。每一个论证都由“经”和“说”组成,“经”提出论点。并列出一些具体事例,“说”则进一步对这些事例作具体说明。

(2)喻

《韩非子》有《喻老》。它引用许多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来印证《老子》中的一些论断。兹举一例如下:

宋之鄙人之得璞玉而献之子罕,子罕不受。鄙人曰:“此宝也,宜为君子器,不宜为细人用。”子罕曰:“尔以玉为宝,我以不受子玉为宝。”是鄙人欲玉,而子罕不欲玉。故曰:“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故曰”引出的是《老子》中的话,意思是“把没有欲望当作欲望,不看重难得之财物”)

这段文字就是一个论证,《老子》的那句话就是论点。论证时主要引用典型的具体事例。并略作叙述和评论。韩非把这种论证称作“喻”,这个“喻”不能狭隘地解作比喻,它是一种类物明例的论证方法,主要是一种归纳模式。

(3)“其说在……”的逻辑形式

“其说在……”“说在……”的形式存在于《储说》中。《储说》三十三个论证中,有十七个的“经文”中有“其说在”或“说在”的字样,其中十六例中的“其说在(说在)”是引出与论点相关事例的导引词。例如

《内储说·经六·挟智》:挟智而问,则不智者智,深智一物,众隐皆变(通“辨”)。其说在昭侯之握一爪也,周主索曲杖而群臣惧,卜皮使庶子,而西门详遗辖。

在上面这段话中,先提出论点。然后用“其说在”引出具体事例来加以论证,是一种归纳证明。

(4)所谓韩非的连珠体

《北史.李先传》有“魏帝召先读韩子连珠二十二篇”之说。这个所谓韩子连珠就是《储说》,所云“二十二篇”乃“三十三篇”之误。后来汉魏时的杨雄、陆机等人又制作“连珠”。这些连珠的共同点是都用“故”“是以”加以连贯“互相发明若珠的结绯”。然而实际上韩非的连珠和汉魏的连珠是有差别的。《辞海》“连珠条”把汉魏的连珠体称作是一种文体,而韩非的连珠则不过是“词义连贯的文词,并非文体之称”。《辞海》看到这两种连珠的差别,这是对的。但说二者是“文体”与“不是文体”之差(即所谓雅俗之差),则未得其要领。实际上,两种连珠之差乃是逻辑形式的不同。

我们先看汉魏的连珠。兹引陆机连珠一首。

任重于力,才尽则困。用广其器,应博则凶。是以物胜权而衡殆。形过镜则照穷。故明主程才以效业,贞臣底力而辞丰。

不难看出。这乃是一个演绎推理。

再看韩非的连珠。《内储说下.经六》:

敌之所务,在浮察而就靡,人主不察,则敌废置矣。(敌国所企求的是国君观察错乱而造成错误,君子不明察,就会按敌国的意图任免大臣)故文王资费仲,而秦王患楚使;黎且去仲尼,而干象沮甘茂。是以子胥宣言而子常用,内(纳)美人而虞虢亡,佯遗书而苌弘死,用鸡猴而邻桀尽。

很明显,这乃是一个归纳证明。应当指出,作为归纳,作为论据的事例乃是并列的,然而却用“故”“是以”等作连接词是不十分贴切的。也就是说,这一归纳模式还是不十分规范,不十分成熟的。

一共四利归纳模式,其中的“经、说相配”“其说在…”“连珠”三种模式都藏于《储说》之中,混和使用而未单独析离出来。这是韩非的归纳逻辑尚未充分发育的一种表现。

标签:;  ;  ;  ;  ;  ;  ;  ;  

中国逻辑的独立发展与奠基期(一)_公孙龙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