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海洋保护区的实践及其启示论文

越南建设海洋保护区的实践及其启示

蒋小翼 禤嘉慧

[内容提要] 海洋保护区被认为是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利用的重要且有效工具,并被各国所普遍采用。近十多年来,越南开始着手和推动海洋保护区建设。和其他东盟国家相比,越南的海洋保护区建设起步较晚,数量较少,但平均面积大,保护区的分类方式也较为特别。越南海洋保护区的立法和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进而影响了保护区的效能。越南在南海争议海域建设海洋保护区的动作较大。中国应参考越南海洋保护区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完善海洋保护区管理效能,对可能导致的中越南海争议激化保持警惕,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促进中越蓝色合作。

[ 关键词 ] 越南海洋保护区 海洋战略 南海争议海域 蓝色合作

海洋保护区作为一种经济有效的渔业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养护以及满足人类保护目的的管理工具,在20世纪末开始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飞速的发展。[注] 参见范晓婷主编:《公海保护区的法律与实践》,北京,海洋出版社,2015年,第13页。 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颁布的2017全球环境的新兴问题报告中,海洋保护区被认为是维持和恢复海洋和沿海生态系统健康的最佳选择。[注] 参见《2017前沿报告:全球环境的新兴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2017年,https://www.unenvironment.org/zh-hans/resources/2017qianyanbaogao[2019-05-30]。

越南作为南海沿岸国家,面临着海洋污染、珊瑚礁白化、外来物种入侵等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的海洋环境问题。为此,越南已把海洋保护区作为其重要的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工具。越南推动海洋保护区建设,对于山水相连的中国来说,有着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南海海洋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中越两国在南海海洋保护方面有着共同的环境利益,因而有可能成为推进中越蓝色合作的切入点。同时,越南的海洋保护区建设实践对治理南海环境问题也具有参考价值,值得中国分析和借鉴。另一方面,中越两国在南海存在错综复杂的主权争端,越南多元扩张海上软实力,意图在南海问题上占据主动权。因而,越南在南海的海洋保护区的实践活动,可能涉及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权利和海洋权益。

在上述背景下,本文以越南建立海洋保护区实践为分析对象,介绍越南海洋自然环境和海洋保护区概况,从法律、管理及最新实践三个角度探析保护区的建设情况,并从其战略意义、管理及监督机制等角度评析越南的海洋保护区实践,进而分析对中国的借鉴意义以及对管控南海争议和促进中越蓝色合作的影响。

一、越南海洋自然环境与海洋保护区建设

越南拥有广阔的海域和丰富的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对越南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越南面临着海洋生态危机带来的挑战。对此,越南开始推进海洋保护区建设。

(一)越南海洋自然环境与保护

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部,北与中国接壤,西与老挝、柬埔寨交界,东面和南面临南海。越南拥有3260多公里海岸线[注] 参见《越南国家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yz_676205/1206_677292/1206x0_677294/[2019-05-30]。 ,岛屿众多,海域面积宽广。海洋在越南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层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超过4600万的越南人口居住在沿海及岛屿之上,占越南总人口的1/2强。[注] Vu Hai Dang, “Marine Protected Areas Network in the South China Sea”,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 2014, p.178.近十多年来,越南对海洋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并通过越共十届四中全会出台的《至2020年越南海洋战略》和《越南海洋法》形成了其“海洋战略”。

绵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海域赋予越南丰富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其海洋生物物种多达6845种。[注] 参见《越南国家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yz_676205/1206_677292/1206x0_677294/[2019-05-30]。 然而,越南的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这一趋势开始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一方面,诸多人为因素如无序开发导致海洋环境不断受到污染,以至于海洋生态环境出现日益恶化难以治理的趋势,威胁渔业资源和其他海洋生物;另一方面,政府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手段相对落后,资金出现巨大缺口,相关法律也明显不足。为了应对海洋生态危机,2010年5月,时任越南总理阮晋勇批准了《到2020年越南海洋自然保护区体系规划》。该规划颁布之后,越南又陆续通过了《越南海洋法》以及《越南海洋和海岛资源法》,并开始逐步推进海洋保护区建设。

(二)越南海洋保护区现状

越南自2001年设立了第一个海洋保护区——芽庄湾(Nha Trang Bay)保护区。[注] “Vietnam National Report on Protected Areas and development”,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网,2003,https://portals.iucn.org/library/sites/library/files/documents/2003-106-4.pdf[2019-05-30]。 迄今,已建立43个海洋保护区,总面积达3455.8平方公里,覆盖了0.5%的越南水域。[注] 参见海洋保护指南网,http://www.mpatlas.org/region/country/VNM/[2019-05-30]。 根据2005年颁布的第27/2005/ND-CP号法令,越南设有三种类型的保护区,分别是国家公园、海洋物种及栖息地养护区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2008年颁布的第57/2008/ND-CP号法令[注] “Decree No.57/2008/ND-CP of May 2, 2008, Promulgating the Regulation on Management of Vietnam’s”,FAO ,May 11,2008,http://extwprlegs1.fao.org/docs/pdf/vie82059.pdf[2019-05-30].,对这三类海洋保护区的分类标准进行了细化。

1.国家公园应当完全满足以下条件:

选取我院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所收治的颅脑外伤开颅血肿清除加去骨瓣减压术患者64例,其中女性患者30例,男性患者34例,最小年龄23周岁,最大年龄72周岁,年龄均值(57.2±1.3)周岁,根据患者入院时间分为研究组和参照组,每组各32例,2组患者年龄、性别等基本临床数据,经分析对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

(2)面积超过1万公顷,其中1/5是严格保护区域。

在海洋保护区立法方面,虽然越南已经有一系列法律针对海洋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进行规制,但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相比,越南海洋保护区立法不仅起步较晚,而且比较原则性和抽象,对诸多管理事项的权限没有进行详细划分。此外,目前越南海洋保护区立法集中于中央层面,地方立法及其实践较少。相比之下,马来西亚一些州不仅有各自的海洋保护区立法,而且还建立了州海洋保护区管理体系。

(2)面积至少为2万公顷,其中至少1/3的区域属于未被人类破坏或很少遭受人类活动影响的典型/生态系统。

(3)生态养护目标确保能得以实现且该目标不因有害的人类活动而改变的区域。[注] 第57/2008/ND-CP号法令,“Decree No.57/2008/ND-CP of May 2,2008,Promulgating the Regulation on Management of Vietnam’s”, FAO ,May 11,2008, http://extwprlegs1.fao.org/docs/pdf/vie82059.pdf[2019-05-30].

(3)生态养护目标确保能得以实现且该目标不因有害的人类活动而改变。

2.海洋物种及栖息地养护区应当完全满足以下条件:

(1)一种或多种因面临灭绝危险而需要保护或管理的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拥有以下一种或多种典型生态景观:珊瑚礁、红树林、海草、潟湖或河口,且未被人类破坏或很少遭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海洋区域。

(1)拥有以下一种或多种典型生态景观:珊瑚礁、红树林、海草、潟湖或河口,且未被人类破坏或很少遭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海洋区域;是一种或多种因面临灭绝危险而需要保护或管理的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在杨宗祥的眼里,创业就是一条需要用汗水铺就的路。2010年,时年59岁的他“二次创业”成立金麦公司,筹建占地面积449亩的祥丰高浓度磷复肥生产基地,在工地一住就是两年,开会吃饭都在那里,有时太忙就在车里过夜。

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都有施工图审查制度。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正式确立。

3.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应当完全满足以下条件:

(1)多种海洋野生生物栖息地的海洋区域;能为海洋物种提供成长及繁衍的基础;能吸引临近海域的海洋物种。

说完,我看到她脸上露出了惊愕的表情。我不是有意打击她,只是想让她明白这样一个道理:生活不会因为你是姑娘就对你笑脸相迎,即使作为一个女孩,也有努力的必要。

(2)面积至少为1万公顷,其中2/3的面积能为海洋物种提供成长及繁衍的基础。

水分状况是影响植物分布、生长发育的环境因子,植物对环境水分的需求有其临界值和最高点。土壤过湿,水分处于饱和状态,土壤含水量超过田间最大持水量,这种现象成为湿害。在农业生产上,植物的湿害不如干旱普遍,但是在某些地区或某个时期,湿害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如在雨量大、排水不良或地下水位过高的土壤和低洼、温室设施等常会出现水分过多、空气湿度过大造成对植物的危害。

对比这三种海洋保护区类型的分类标准,可以发现国家公园和海洋物种及栖息地养护区都强调对典型海洋景观和濒危海洋物种的保护,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面积,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则注重对普通海洋物种栖息地的保护。越南海洋保护区的分类标准侧重于物种、景观和面积,这与其他多数国家侧重于功能的分类标准不一样。虽然越南海岸线绵长,但其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大部分都在南海,自然景观具有相似性,珍稀物种也在南海海域内活动,故而以物种的珍稀度作为海洋保护区分类标准的科学性值得商榷。此外,目前越南关于保护区的报道及相关资料基本没有提及海洋保护区分类,而且后续的立法也没有针对不同类型的海洋保护区设置不同的管理方式与监督评估方法,可以说该分类形同虚设。

二、越南建立海洋保护区的法律与实践

越南在国际、东盟和国内层面形成了海洋保护区的法规体系。越南建立了海洋保护区的管理机制,并自2010年起开始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

(一)越南海洋保护区的法律和政策

1.国际层面

国际合作是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途径之一,越南已经认识到了法律工具对环境质量保障的重要性,并签署了多个涉及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条约。其中包括确立了沿海国应承担海洋保护义务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以及履行沿海国应承担的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2010 年举行的“生物多样性缔约国第十次会议”,为全球海洋保护区设立了“爱知目标”:在 2020 年以前对10%的沿海和海洋地区实现保护。[注] 参见《2017前沿报告:全球环境的新兴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2017年,https://www.unenvironment.org/zh-hans/resources/2017qianyanbaogao[2019-05-30]。 在这一目标下,越南加快海洋保护区建设。此外,越南还加入了《湿地保护公约》和《国际珊瑚礁倡议》,分别旨在加强湿地保护和珊瑚礁可持续管理的国际协作。为响应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针对海洋垃圾的“清洁海洋”倡议,越南积极参与海洋垃圾治理的国际合作。如2017年,越南参加了第四届“我们的海洋”国际会议,针对防止海洋污染、减少塑料垃圾等议题展开了讨论。[注] 参见《越南致力促进海洋权益保护的国际合作》,东海研究网,2017年,http://nghiencuubiendong.vn/cn/tin-tham-khao-bien-dong/2587-tintuanbiendong[2019-05-30]。 2018年12月10日,越南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同加拿大驻越南大使馆在河内联合举办国际咨询研讨会,为越南海洋塑料垃圾管理国家行动计划建言献策。[注] 参见《越南拟定海洋塑料垃圾管理国家行动计划》,越南人民军队网,2018年12月11日,http://cn.qdnd.vn/cid-6157/7197/nid-555892.html[2019-05-30]。

2.东盟协定

参照Hakanson(1980)的计算方法,对草海湖泊沉积物中7种重金属的潜在生态危害进行计算,结果如表6所示。

越南作为东盟成员国,参与了东盟的一系列协定,其中主要包括《东盟养护自然和自然资源协定》、《成立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协定》和《东盟海龟养护谅解备忘录》等。这些协定涉及东盟范围内海洋动植物物种的养护,为越南加强与东盟其他国家的海洋保护区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与技术支持。

作为“非遗”的雕刻艺术,它与中国传统绘画艺术之间的关系,也许还可以从其它更多的角度加以探讨。但是,我们单就文化同源、理念相近的角度就已经可以做出合理的推断,它们二者之间的姻缘关系都是建立在民族文化大环境的基础之上的。作为同属于中华民族文化大家庭中的一分子,它们二者之间所共有的文化基因,即便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无法遭到否定与质疑。

3.国内立法及规划

所谓的苗木植被的采购运输首先要求预投有机肥料,它应该在填方耕翻和树穴铺底过程中施作,预投肥料往往优先选择动物的粪便或者腐熟土混合拌料等,由于当前我国的风景园林强调突出绿色环保形象,所以要大力积极宣传推广良好、性价比高的生物节能防治技术,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不形成污染。

如表1所示,为了更好地管理海洋保护区,越南政府于2003年通过《越南渔业法》,于2005年通过第27/2005/ND-CP号法令。为了实现对海洋保护区的有效管理,越南在2008年颁布的第57/2008/ND-CP号法令中确定了海洋保护区的基本管理模式。该法令为海洋保护区的分类提供详细标准,并根据海洋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对其内的人类活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注] 例如,在严格保护的区域,大多数的开发活动都是被禁止的,其中甚至包括船只通行,同时会在海洋保护区外围设立一个500米到1000米的保护带以防止外围的有害影响。

表1 越南海洋保护区相关法律及规划

资料来源:Vu Hai Dang, “Marine Protected Areas Network in the South China Sea”,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2014, p.182。

通过一系列法律,越南初步形成了涵盖海洋保护区规划、建立、管理、运行等多方面的法律框架。但该法律框架比较粗糙,管理和运行中的许多具体事项及标准尚未纳入立法范畴,而且海洋保护区监督和成效评测方面的立法也亟需完善。

(二)越南建设海洋保护区的管理机制

目前,越南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地方运行的海洋保护区管理机制。海洋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规则的制定由政府负责,具体管理则由保护区的专属管理委员会负责。越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职能分属于不同部门,包括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等。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是海洋、海岛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综合主管部门,下属的海洋与海岛总局协助该部门管理相关业务,是很多相关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参谋机关。[注] 参见丁小芹、张继伟、叶亨利:《中越北部湾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对比研究》,《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8年第4期。 越南海洋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能由总理、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及各省人民委员会共同承担,其中总理负责海洋保护区系统规划,由其决定建立国家公园、国际级[注] 国际级海洋保护区指的是根据国际条约或者在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荐下建立的海洋保护区。 和国家级海洋保护区、跨部门管理的保护区以及跨省的海洋保护区;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负责将候选海洋保护区提交总理,并管理总理批准设立的海洋保护区;政府负责发布国际级或国家级海洋保护区的管理规约;各省人民委员会可以制定管理规则,管理由总理批准设立的其他海洋保护区。[注] See Vu Hai Dang,“Marine Protected Areas Network in the South China Sea”,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2014,p.182.

式(1)的寿命预测方程精度较低,Manson等人又对50多种材料的平均疲劳性能进行研究,提出了修正的通用斜率方程:

每一个海洋保护区都有专属的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该保护区的管理和运行。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公共非营利组织,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和银行账户,由理事会、专业部门及巡逻小组组成。[注] “Decree No.57/2008/ND-CP of May 2,2008, Promulgating the Regulation on Management of Vietnam’s”,FAO , May 11,2008, http://extwprlegs1.fao.org/docs/pdf/vie82059.pdf[2019-05-30].管理委员会的任务包括:在海洋保护区内组织和发展养护水生生物的活动;防治污染、疾病及其他有害活动;监控和向相关机构报告海洋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及环境的日常状况;承担保护区内的环境公众教育及为提高公众收入提出开展相关活动的建议。同时,委员会可以和保护区当地个人或组织合作,在确保保护效果的前提下发展旅游和其他活动。

法令鼓励个人和集体参与海洋保护区的管理、养护和发展。他们可以参加的活动包括: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信息的传播和教育;监控、巡逻和守卫海洋保护区;海洋保护区内的科学研究和生态服务等。但这些活动都必须在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并遵循董事会为保护区制定的内部规则的范围内进行开展。海洋保护区的财政来源,包括国家预算、旅游收入和其他活动收入、捐款以及使用保护区的费用。越南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投资保护和发展保护区。[注] See Vu Hai Dang,“Marine Protected Areas Network in the South China Sea”,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 2014,p.183.综上,目前越南海洋保护区的设立权限在于中央政府,但具体到每一个海洋保护区的管理,则由地方的管理委员会和地方政府负责,社会公众也有一定的参与。

(三) 最新实践:建成和完善1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

根据《到2020年越南海洋自然保护区体系规划》的具体目标,越南将在海上设立和完善1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规划提出从规定颁布之日起(2010年)至2015年期间陆续建成1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并逐步投入运行;至2020年则实现保护区的全面完善。根据规划内容,这1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建于覆盖南沙群岛的广大海域和海岛,投资总金额约为4600亿越南盾,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2011年至2015年,投资金额约为3000亿越南盾;第二阶段从2016年至2020年,投资金额预计约为1600亿越南盾。

按照规划的要求,到2015年基本建成的1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分别是:陈岛、姑苏岛(广宁)、白龙尾岛、吉婆岛(海防)、南谒岛(鸿迷岛)、昏岛(广治)、海云—山茶岛(承天顺化—岘港)、老挝湛(广南)、李山岛(广义)、南威岛、芽庄湾(庆和)、主山(宁顺)、富贵岛、汉驹(平顺)、昆岛(巴地头顿)和富国岛(监江)。[注] 参见成汉平:《越南海洋战略研究》,北京:时事出版社,2016年,第117页。 这些地区不少位于争议海域,比如富国岛,越南和柬埔寨对其主权归属有纠纷,该岛目前由越南实际控制,但柬埔寨宣称对富国岛拥有主权。

三、越南建设海洋保护区的实践评析

越南的海洋保护区建设和实践具有显著特征。虽然海洋保护区已经成为越南海洋战略的重要部分,但是依然存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一)越南海洋保护区的特点

越南的海洋保护区建设和实践与其他东盟国家相比具有显著特征。越南于2001年设立第一个海洋保护区,相比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早在上世纪70—80年代就开始建设海洋保护区的国家,越南的保护区建设起步较晚。目前,越南仅有43个海洋保护区,数量较少,但海洋保护区平均面积高达80平方公里。与其相比,菲律宾的“社区管理型”海洋保护区数量虽多,但大部分的平均面积不到0.1平方公里。和其他国家强调功能的海洋保护区分类方式不同,越南通过区别物种、景观和保护区面积区分保护区类型。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和马来西亚近年来都有在南海争议海域建立海洋保护区的实践,但越南的实际建设力度大于马来西亚。

视网膜黄斑部是人眼视觉最敏感的部位,它位于视网膜血管颞上及颞下支之间的6mm范围的区域,是眼底的后极部(约为视野中央6°),是维护中央视力的最关键部位,一旦这里发生病变,往往对患者的中心视力造成严重影响。

在管理方面,越南目前对所有的保护区采用的是国家统筹、地方实施的模式,并没有如菲律宾等国对保护区进行国家管理和社区管理的区分。管理委员会在海洋保护区管理中扮演着主要角色,虽然这与菲律宾“社区管理型保护区”一样都将管理权限授予地方,但在具体管理中,管理委员会受制于资金、人才不足等问题,管理效能却低于菲律宾的社区管理组织。

总的来说,越南的海洋保护区建设起步较晚,目前保护区数量较少,但平均面积大,保护区的分类方式也较为特别。越南海洋保护区的立法和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进而影响了保护区的效能。另一方面,越南在南海争议海域建设海洋保护区的动作较大。

(3)生态养护目标确保能得以实现且该目标不因有害的人类活动而改变。

(二) 海洋保护区成为越南海洋战略的重要部分

近年来越南建设的海洋保护区,不仅是对抗人类活动与气候变化等因素带来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危机的重要手段,还构成其海洋战略的重要部分,被赋予了生态保护以外的战略职能。《到2020年越南海洋自然保护区体系规划》所提到的1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涵盖了中国南海海域,如“南谒岛海洋保护区”就位于中国南沙群岛郑和群礁南部。[注] 参见崔浩然:《论越南划设“南谒岛海洋保护区”的违法性——兼析南海海洋环保合作机制的构建》,《中国海洋法学评论》2018年卷第2期。 越南的1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中,有多个位于越南的海上防御链上,如白龙尾岛、吉婆岛和姑苏岛。按照越南的远景规划,未来它们将被建设成保卫海洋战略的重要军事基地和后勤基地。[注] 参见成汉平:《越南海洋安全战略构想及我对策思考》,《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1年第3期。 这与越南近年来确立的“积极防御”战略方针相吻合。越南将海上备战视为基本的国防任务。根据“新全民国防军事战略”、《越南2010年前的军事战略》(2003年)、《至2020年越南海洋战略》(2007年),以及若干从近期到远期的海军发展规划,越南海上力量着力建设以海军为核心、以岛礁为支轴立体防御体系,稳步形成三层防御岛链。[注] 参见李大陆:《威胁认知与执行激励:越南强化海上力量的双重动因》,《太平洋学报》2018年第6期。 由此可见,海洋保护区作为实现越南海洋战略中海洋生态保护远景目标的重要手段,其政治及军事战略价值也同样不可忽视。

(三)多因素限制管理水平的提高

虽然海洋保护区对越南有着重要的战略价值,但在实际管理中,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以芽庄湾海洋保护区为例,芽庄湾保护区是越南最早建设的海洋保护区,当时尚无海洋保护区的分类管理。芽庄湾海洋保护区现已建立分区管理,包括核心区、缓冲区及过渡区三个区划。在核心区内,基础设施和海底建设都被严格禁止,交通设施未经允许也不得通行。[注] “Vietnam Marine Protected Area Management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2015, http://eascongress.pemsea.org/sites/default/files/file_attach/PPT-ICM-04-BuiThiThuHien.pdf[2019-05-30]. 芽庄湾凭借其美丽的自然风光,近年来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一方面,旅游产业的发展能够为生态保护提供更充足的资金;另一方面,当地政府未能平衡好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过度的旅游开发和薄弱的管理,甚至芽庄湾在2010年因海滩过度拥挤而被评为全世界最差海滩旅游地。[注] 参见《越南芽庄被评世界最差海滩》,环球网,2010年11月17日,http://go.huanqiu.com/picture/2010-11/1258527_11.html[2019-05-30]。 同时,过度旅游开发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

翘嘴鳜“华康1号”是2005年从江西鄱阳湖、湖南洞庭湖和湖北长江中游挑选体型标准、健康无病、体重大于0.75kg的野生翘嘴鳜1800尾(雌雄各半),构建基础群体,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宇顺农牧渔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水产养殖生产基地,经过多代群体选育而来。2014 年该鱼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他们一致认为, 翘嘴鳜“华康1号”生长速度快,个体间差异小,经过5个连续世代选育,依然保持较高的遗传多样性,4个种间特异位点检测结果表明翘嘴鳜“华康1号”剔除了天然杂交渐渗产生的大眼鳜遗传物质,从而在遗传组成上得到了纯化。

纵观目前越南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越南政府尚未设立统一的海洋保护区管理机构,也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来协调海洋保护区运作中海洋、环境保护、渔业等部门之间的职能分配。[注] Thu Van Trung Ho et al ,“A multilevel analytical frame-work for more-effective governance in human-nature systems: A case study of marine protected areas in Vietnam”,Ocean &Costal Management , volume 90,2014. 实际管理执法中存在着权限不清、执法主体不明的情况,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关系也未完全理清。越南保护区的制度安排复杂而且不具有连贯性,部门间协作薄弱,对于优先保护的物种也没有适当的管理规划。[注] “Building Vietnam’s Protected Areas System: policy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s required for progress”,2006, http://icem.com.au/documents/biodiversity/parc/PARC%203548_PolicyBrief.pdf[2019-05-30].

除了以上专门管理机构的缺乏,越南海洋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独立法人的身份也值得思考。一方面,作为非营利组织,管理委员会拥有法人身份与独立的银行账户,类似于学理上的公益法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西方国家,公益法人更多是一种免受州政府调控、规制的组织,立法赋予这种法人组织更大的活动空间,很大程度上放松了法律限制的力度。[注] 参见刘乃梁:《公益法人制度的理论逻辑和现实发展》,《理论月刊》2014年第9期。 另一方面,管理委员会被让与了行政管理的权力,承担着海洋保护区的公共管理职能,使用国家财政预算及旅游等收入,这使得管理委员会实际上扮演着行政主体的角色。这样的双重身份,使海洋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在财政上享受着巨大的自由,但第57/2008/ND-CP 号法令并未规定对管理委员会财政收支的监督模式,也未提及公众行使知情权的途径。权力监控的真空容易滋生腐败及权力滥用等问题,这也是越南海洋保护区未来立法管理中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财政资金不足、工作人员能力有限以及国民海洋保护区意识淡薄等,是制约越南提高海洋保护区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越南海洋保护区管理成效报告指出,越南所有的海洋保护区的财政资金都不足以支撑其开展关键的管理活动,而且这些资金的用途大多已经在制定预算时就确定了,使用灵活性非常小。[注] “Vietnam Marine Protected Area Management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November,2015, http://eascongress.pemsea.org/sites/default/files/file_attach/PPT-ICM-04-BuiThiThuHien.pdf[2019-05-30]. 公共部门投入资金不足,导致保护区得到无法得到有效的管理,那些已经在纸面上进行过法律认定的保护区,在实施保护区管理策略时却不能得到充分的资助,因而实现管理、养护和保护目标的能力相当有限。[注] 参见范晓婷主编:《公海保护区的法律与实践》,北京:海洋出版社,2015年,第281页。 此外,越南海洋保护区的资金大多来源于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有限,只能通过旅游收入予以补贴。[注] “Vietnam Marine Protected Area Management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November, 2015, http://eascongress.pemsea.org/sites/default/files/file_attach/PPT-ICM-04-BuiThiThuHien.pdf[2019-05-30]. 根据越通社的报道,越南接待国际游客量从2000年的214万人次增至2017年的1290万人次,在17年内增加6倍。其中,2017年,各沿海省市接待国内外游客量约达6000万人次。[注] 《越南海洋战略落实10年:努力发展成为海洋强国》,越通社网站,2018年10月3日。 目前越南强调发展海岛旅游业,着力将其打造成拳头经济产业的重要代表,并加强相关设施的建设。 但越南却未明确如何在海洋保护区发展海岛旅游的过程中兼顾生态保护,未来海岛旅游的快速扩张对生态景观和生物多样性都可能带来危害。

此外,越南所有的海洋保护区缺乏具备海洋生物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大部分的海洋保护区工作人员仅作为林务员进行培训,并不具有海洋保护区管理的专业技能。即使是在最重要的保护区,也只有一个或两个具有大学水平的工作人员,而且目前在越南进行保护区培训的机会非常有限,因此亟须在各级海洋保护区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能力建设。[注] 参见范晓婷主编:《公海保护区的法律与实践》,第281页。

调查显示:宁夏图书馆A卡读者所占比例最大,用卡最为频繁,押金的性价比最高,基本能满足14岁及以上年龄的读者的阅读需求,且未满14周岁的读者也可由其父母使用A卡读者证外借少儿图书。

(四)缺乏监督和评估机制

除了管理中的不足,越南海洋保护区效能的提高也受限于监督和评估机制的缺乏。正如前文所述,越南规划在2010年至2015年新建1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然而目前尚无这些保护区的具体报告,也无相关评估。信息公开机制的缺乏,使得社会公众难以获知海洋保护区的建设情况,更难以进行相关的监督。尽管第57/2008/ND-CP号法令中针对海洋保护区分类进行了相对具体的规定,但越南官方资料只是笼统地将这16个海洋保护区称为“海洋自然保护区”,并未明确具体分类。[注] 《越南规划建设16个海洋自然保护区》,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10年5月30日。 此外,虽然这些海洋保护区设定在2015年基本建成,但至今官方对这些保护区建设状况及成效的评估有限,并且部分保护区的管理成效堪忧。根据独立环境报道网站在2018年发布的《无差别捕捞正在压缩亚洲海马的生存空间》显示,富国岛周围的渔民为了捕捞海马不仅使用潜水装备,还使用对海底有毁灭性影响的海底拖网。然而第57/2008/ND-CP号法令早已明令禁止在海洋保护区以破坏水生生物栖息地的方式捕鱼,特别是拖网捕鱼。[注] “Decree No.57/2008/ND-CP of May 2,2008,Promulgating the Regulation on Management of Vietnam’s”,FAO , May 11,2008,http://extwprlegs1.fao.org/docs/pdf/vie82059.pdf[2019-05-30].富国岛的例子,反映了渔民有限的生态保护意识以及海洋保护区管理和执法的疏漏。

从生育期观察记载(见表1)情况可知,两地试验膜下滴灌处理的制种玉米拔节期、抽雄期、成熟期较常规漫灌处理均有提前,生育期分别缩短了3d和2d。说明膜下滴灌能促进制种玉米生长发育,缩短生育期。

四、越南海洋保护区实践的影响及启示

越南海洋保护区的实践不仅对中国建设海洋保护区具有借鉴意义,而且对中越南海争议管控和中越蓝色合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完善海洋保护区管理效能

越南作为中国的重要海上邻国,其海洋保护区实践值得中国引以为鉴。与越南相似,中国海洋保护区管理成效也受到地方资金投入不足、人才缺乏以及评估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的制约。资金和人才一直是影响各国海洋保护区管理水平的两个关键因素。对于资金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其报告中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基于市场的治理。基于市场的治理侧重于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计划,赋予生物多样性经济及市场价值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有机结合。[注] 参见《2017前沿报告:全球环境的新兴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2017年,https://www.unenvironment.org/zh-hans/resources/2017qianyanbaogao[2019-05-30]。 在保护海洋保护区环境的前提下发展农业、渔业、旅游业等产业,挖掘海洋保护区的品牌价值,将生态保护的效益最大程度地惠及当地,实现发展目标的共赢。但高效益、可持续的海洋保护区治理模式背后是密集的智力投入,需要相关的人才对治理方案进行规划、施行及监督评估,因而提高海洋保护区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是改善海洋保护区管理的关键。

越南海洋保护区实践中的不足,也表明了评估监督机制的重要性。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尤其是第十条,叙述了处理环境问题时的公众参与与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性。[注] 参见王婉琳:《欧盟环境信息公开的立法与实践》,《北方环境》2011年第11期。 信息公开作为命令与管制、市场导向以外的第三条环境保护规制路径,在环境治理中愈发重要。中国在海洋保护区建设中也应当在立法和实践中,重视信息公开对提高海洋保护区管理效能的价值,加强管理中的社区参与。

(二)警惕中越南海争议激化

越南在南海的海洋保护区实践可能激化中越南海争议。越南的实践充分表明,海洋保护区的功能远不限于生态保护,其潜在的政治和军事价值也不可小觑。马来西亚也有类似的实践。2018年9月,马来西亚宣布已经将卢康暗沙(Luconia Shoals)设立为海洋国家公园。 卢康暗沙位于南沙群岛南端,中国和马来西亚在卢康暗沙的主权归属上存在分歧。在此背景下,马来西亚希望通过设立海洋保护区巩固其“作为该地区海洋资源的合法拥有者的地位”[注] Fortifying Rightful Ownership,Sarawak Government, https://www.sarawak.gov.my/web/home/news_view/119/11196[2019-05-30]. 。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在南海建立海洋保护区的行为,有着重要的政治和军事考量。正如前文所述,越南政府设立16个海洋保护区不仅旨在确保对资源攫取的可持续性,而且也意在以生态保护为名扩大其对这些岛屿和海域的实际占领,为南威岛和富国岛等岛屿获得领土取得中要求的权源创造条件,使其日后在与中国的南海争议中取得更为有利的地位。虽然这些海洋保护区还处在建设过程中,但在未来,它们可能成为中越之间南海争议激化的导火索。

对此,中国需要持续跟踪越南海洋保护区的建设状况,及时和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尤其是保护区建设对南海争议的影响方面。中国可从策略、法理和科学三个角度做准备。首先,从策略上,目前南海各类海洋权益问题盘根错节,国家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海洋主权纠纷,中国应当继续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从“低敏感领域入手”,广泛吸取其他闭海或半闭海海域的合作经验,并结合南海的地区特殊性, 探索行之有效的南海海洋保护机制。其次,从法理上,中国需要加强对海洋保护区法律地位的研究,结合相关判例和国际实践,分析海洋保护区在领土争议和海洋划界中的作用,越南可能从海洋保护区建设中获得的权源以及中国可寻求的抗辩。最后,从科学上,中国需加强对南海的特色物种和南海特殊地理状况的研究,并完成人工岛屿等相关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估。珊瑚礁资源对维系南海生物多样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南海珊瑚礁面临气候变化等原因带来的白化问题,温度、紫外线辐射和光合有效辐射等因素对珊瑚造成的影响尤为明显。对南海生态系统的整体研究应与对珊瑚礁生态系统的区域研究相结合,可在南海增加生态监测点,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为日后选划保护区做好准备和预案。

(三)促进中越蓝色合作

蓝色伙伴关系是中国率先提出的一种创新性合作形式,也是中国提出的“全球伙伴关系”在海洋领域的延伸,蓝色合作是中越两国在现有合作基础上进行的更广泛和更深入的合作。[注] 参见白佳玉、冯蔚蔚:《以深化新型大国关系为目标的中俄合作发展探究——从“冰上丝绸之路”到“蓝色伙伴关系”》,《太平洋学报》2019年第4期。 在生态领域,蓝色合作旨在促进中越两国海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前南海的生物多样性面临着海水富营养化、珊瑚礁白化等问题。[注] 《2016年南海区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国家级海洋局南海分局,2017年6月20日,http://www.scsb.gov.cn/scsb/gbytj/201706/8f92b735703b4dac816c571ed3d08a24.shtml[2019-5-30]. 同时,南海是世界五大渔场之一,非法捕鱼活动在南海非常猖獗。在南海建设海洋保护区是促进经济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手段。

中国和越南作为南海沿岸国家,在南海海洋环境方面有着共同的关切。海洋保护区作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的重要手段,为中越蓝色合作提供了契机。中越两国可在中国—东盟框架下,根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或在未来“南海行为准则”的框架下,积极开展区域海洋保护区和渔业管理区的试点实验合作。中国和越南在2000年签订了《北部湾合作协定》,划定了北部湾共同渔区,并成立了中越北部湾渔业联合委员会。[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外交部网站,2000年12月25日,https://www.fmprc.gov.cn/web/ziliao_674904/tytj_674911/tyfg_674913/t556668.shtml[2019-05-30]. 近年来,中越两国在北部湾积极开展渔业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在渔业合作的基础上,中越两国可以参考世界范围内先进海洋保护区的发展经验,对海洋保护区实行分区管理,设置不同的管理标准,并强调此类保护区不影响双方在海洋划界上的权利主张, 在北部湾海洋保护区的基础上构建两国合作的海洋保护区网络。[注] 参见崔浩然:《论越南划设“南谒岛海洋保护区”的违法性——兼论南海海洋环保合作机制的构建》,《中国海洋法学评论》2018年卷第2期。

值得注意的是,中越两国在北部湾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理念、法律和标准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这些差异可能会妨碍管理共识的达成,进而影响管理效能。如果设立北部湾海洋保护区,中越两国需要加强科学、法律等方面的交流,并将交流常态化,对接两国在海洋保护区管理中的理念和标准。同时,针对越南在海洋保护区管理中面临的资金和人才的不足等问题,中越两国除了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也需要将海洋保护和经济效益相结合,促进基于市场的治理模式的形成。

[作者简介] 蒋小翼,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教授(武汉 邮编:430072);禤嘉慧,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 D83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484(2019)04-0066-13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陆海经济一体化增强我国在南海维权手段和能力研究”(编号:18VHQ01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争议海域的海洋生态安全保障机制研究”(编号:19YJCZH066)

(责任编辑:常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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