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五次批判:唯物辩证法的成因研究_费尔巴哈论文

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五次批判:唯物辩证法的成因研究_费尔巴哈论文

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五次批判——对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发生学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黑格尔论文,唯物辩证法论文,马克思论文,哲学论文,发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马克思是这样讨论辩证法的:“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颠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8页。)怎样把黑格尔辩证法颠倒过来?怎样提取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合理内核?在过去的研究思路中,就是把唯心主义颠倒过来成为唯物主义:物质取代精神。同时也就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

这样的解读当然是肤浅的。首先,把唯心主义颠倒过来成为唯物主义,这种颠倒只涉及到黑格尔的世界观,并不能为辩证法本身提供科学的说明。其次,合理内核是什么?依然是个谜。如果马克思当时看到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那么问题就不再是简单地颠倒过来,而是批判地提取,使辩证法非神秘化,使其合理的内核从不合理的外壳中分离出来。马克思是如何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要真正理解这一点,就必须从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思想历程中,具体地揭示马克思是怎样提取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的。

我认为,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改造,并不是简单地以费尔巴哈唯物主义颠倒了黑格尔唯心主义,而是表现为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原则以及政治经济学出发的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同时也表现为以黑格尔哲学中的合理内核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正是在这多重(五次)的辩证扬弃中,他最终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了自觉的辩证法,使之成为科学的批判的唯物主义方法论。

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哲学的初始动力源自《莱茵报》时期的社会实践。由于深受青年黑格尔派的影响,马克思此时的思想仍局限于黑格尔哲学所固有的一种唯心主义观点,即同“它的概念”相适应的国家理想和抽象的“永久法律秩序”的观点。但在林木盗窃案的争论中,马克思看到,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私人利益力图并且正在把国家贬为私人利益的工具”,(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55页。)国家并不能根据自己的理性来对待私人利益。在紧接着关于摩塞尔地区贫困问题的争论中,马克思又感受到,国家的计划、管理,如果不从现实的条件出发,一接触到现实就会全部破产。这使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学说产生了怀疑。

带着这种现实的困惑,经过克罗茨纳赫时期历史学的确证,马克思从自己的研究中确证了费尔巴哈一般唯物主义原则的正确性。但对青年马克思影响较深的并不是费尔巴哈自然唯物主义,他注重的是如何从费尔巴哈哲学中引出批判黑格尔哲学与市民社会的张力,而对马克思当时有直接意义的,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颠倒方法和人本主义异化史观。马克思正是以此为支点展开了对黑格尔哲学的第一次批判。这一成果体现在《黑格尔哲学批判》中。

在第一次批判中,马克思直接运用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颠倒方法,批判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错误观点。“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真正的构成部分,是意志所具有的现实的精神实在性,它们是国家存在的方式。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它们才是原动力。”(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51页。)因此,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像黑格尔所说的由国家决定市民社会。“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52页。)马克思把家庭和市民社会看作是国家的天然基础和人为基础,第一次指明了经济生活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接着,马克思运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异化观批判黑格尔哲学,揭示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异化本质。在黑格尔那里,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只是理念规定的实现,而马克思认为,这些领域恰恰是人的现实存在方式。“其实,抽象的人只是作为法人即社会团体、家庭等,才把自己的人格提高到真正存在的水平。但黑格尔却不把社会团体、家庭等一般的法人理解为现实的经验的人的实现,而是理解为本身只抽象地包含着人格因素的现实的人。正因为这样,在黑格尔那里才不是从现实的人引伸出国家,反倒是必须从国家引伸出现实的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92页。)这里,马克思同费尔巴哈一样,是从“人”出发来批判黑格尔的。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异化的社会,“它使人的实物本质,即某种仅仅是外在的,物质的东西脱离了人,它不认为人的内容是人的真正现实。”(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46页。)正是现代社会中的异化, 客观活动变成了仅仅是个人的私事,成了在人之外的、与人相异化的东西,人的异化成为市民社会的主要特征。从人的异化出发,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哲学,而通过认定市民社会的异化本质,马克思又引伸出哲学的现实批判力。

在这次批判黑格尔哲学中,倒有点像传统教科书所说的那样,马克思以物质代替了精神,以费尔巴哈的自然唯物主义取代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但对于黑格尔辩证法则几乎没有提及。这既与马克思当时解决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理论主题有关,也可以说,此时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还不够深刻,还没有领会到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马克思在这里是完全抛弃了黑格尔,陷入费尔巴哈人本主义逻辑构架中。在这种简单的颠倒中,唯物主义与辩证法也无法真正地统一起来。

黑格尔的辩证法虽有其哲学的渊源,但更得益于他的经济学研究。阅读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市民社会”章,我们可以发现,黑格尔是以哲学的语言批判性地解读了斯密、李嘉图等经济学研究成果。黑格尔看到了市民社会的流动性,看到了市民社会生产、分配及其发展中的矛盾,由此提升出自己的辩证法思想。但他与古典经济学家不同的是:古典经济学家从个人出发,看不到社会关系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他们只能意识到“看不见的手”在操纵着自由贸易市场,而“看不见的手”本身是无法认识的。黑格尔则把古典经济学颠倒过来,从社会关系总体性入手,把“看不见的手”视为绝对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隐匿表现,是理性自由发展假以实现的一个环节。这样,“看不见的手”就不再是不可认识的,可以通过国家理性加以控制,使经济生活合乎理性。而在生产领域,劳动便体现出理性与对象的统一,是自由理性的实现途径。从经济学中提出来的辩证法,完成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系统论证,但其中却又蕴含着强烈的批判精神与合理性视角。要理解这一点,不研究经济学,仅仅实行唯物主义的颠倒是无法实现的。

实际上,马克思正是在经济学研究中,开始读懂黑格尔辩证法的内核——劳动辩证法。

黑格尔的劳动异化理论,是从哲学上研究斯密的劳动价值论的结果。“黑格尔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 )黑格尔将经济学中的劳动提到哲学历史观的高度,这是非常深刻的。但在黑格尔的劳动异化理论中,错误也很明显。第一,他的“劳动”实质上只是一种精神劳作,一切现实的物化劳动只是绝对观念自我运动的一个环节。这样他所讲的推动历史发展的劳动便成为抽象的范畴,具有超历史的特性。第二,处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时期的黑格尔,看到的更多是社会进步的一面,因而劳动异化在他的概念系统中完全具有肯定的意义,劳动带来的“异化”却被他忽视了。他以绝对观念来统摄个人,只是想从哲学上完成资本主义时期个人主义的修正。

马克思将黑格尔劳动异化理论的合理性内核解读出来,并置于人本主义逻辑中,形成了系统地批判市民社会的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区分了劳动异化与对象化,吸收了黑格尔关于劳动的肯定性理解——人是他自己劳动的产物,同时吸收了赫斯自由自觉劳动的思想,将自由自觉的对象化劳动理解为人的类本质。而劳动中产生的异化,则从经济学与人本学出发,转换为系统的异化劳动理论,批判私有制的非人本质。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又从人本主义逻辑出发,提出以对象化消除异化,以共产主义扬弃资本主义,实现人的类本质的回归。

在第二次批判中,马克思虽然受制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框架,但他从劳动辩证法中领悟到黑格尔分析问题时的巨大历史感,并试图用黑格尔哲学中的这一合理内核来分析现实了。这是马克思同时改造黑格尔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的一次尝试。这种现实历史感,成为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批判鲍威尔等人的重要原则。

通过经济学的研究,马克思第三次批判黑格尔哲学时,不再是简单地颠倒黑格尔,也不是简单地从“人”的立场加以评论,而是抓住思辨哲学的反历史思维方式。他质问道:“难道批判的批判以为,只要它从历史运动中排除掉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排除掉自然科学和工业,它就能达到即使是才开始的对历史现实的认识吗?难道批判的批判以为,它不去认识(比如说)某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和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它就能真正地认识这一历史时期吗?”(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91页。)从字面上看,马克思是在批判鲍威尔,实质上他是以黑格尔哲学中的合理性内容来批判黑格尔哲学的思辨结构。虽然黑格尔哲学体系是超历史的,但在涉及到具体历史发展阶段时,其哲学恰恰又是具体的、历史的,这是马克思所注重的重要方面。虽然马克思还立足于人本主义,但他对思辨结构的批判不再是直接从“人”出发了,这与他前两次批判黑格尔哲学大为不同。马克思抓住的是黑格尔哲学把握现实的巨大历史感,消除的是黑格尔哲学中超历史的思辨结构,这是改造黑格尔哲学的一个重要理论质点!如果马克思能将这一思想反思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那么费尔巴哈那种超历史的自然人本主义也应该受到批判!

这一重要的理论突破,在马克思写下的《黑格尔现象学的结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37页。)中开始表征出来。 在这篇批判黑格尔哲学的心得中(共4条), 马克思一方面从唯物主义出发,指责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另一方面,又把黑格尔历史辩证法中具体的、历史的方法剥离出来,批判费尔巴哈哲学的直观性。这一次又是同时批判黑格尔与费尔巴哈哲学。

第1条,“自我意识代替人。主体——客体。 ”这一条还是以费尔巴哈哲学为前提,批判黑格尔主宾词颠倒的唯心主义错误,是前几次批判的继承。

在第2条中,马克思则直接批判费尔巴哈哲学。 “事物的差别并不重要,因为实体被看作是自我区别,或者说,因为自我区别、区别、悟性的活动被看作是本质的东西。因此,黑格尔在思辨范围内提供了真正把握事物实质的区别。”马克思不再像第1条那样, 单纯地否定黑格尔,而是抓住在黑格尔哲学形而上学的外壳下,把握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方法(这在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特别明显),这是费尔巴哈所不具有的,而他在批判黑格尔哲学时也将之抛弃了。马克思无疑提升了《神圣家族》中的历史主义方法,并以之为黑格尔哲学中的合理内核,批判费尔巴哈哲学。这是理论上的重要推进。

第3条, “扬弃异化等于扬弃对象性(费尔巴哈特别予以发挥的一方面)。”这里,马克思抓住黑格尔与费尔巴哈哲学共同的地方,他们都把对象性理解为异化状态,都把扬弃异化等于扬弃对象性。不同的是,黑格尔将扬弃异化理解为绝对观念的自我回归,费尔巴哈认为扬弃异化是人的类本质回归。尽管费尔巴哈特别发挥了这一方面,但在逻辑运演上,黑格尔与费尔巴哈具有同质性。由于他们不能区分对象化与异化,也就无法真正地把握现实生活的实践本质,只能将历史纳入一个先导性逻辑结构中。如果黑格尔与费尔巴哈哲学在逻辑运演上具有同质性,那么黑格尔的“绝对观念”与费尔巴哈的“类”是否也具有同质性?回答当然是肯定的。这已涉及到怎样为批判黑格尔与费尔巴哈哲学奠定新的理论前提。

第4条,“你扬弃想像中的对象、作为意识对象的对象, 就等于真正的对象的扬弃,等于和思维有差别的感性的行动、实践以及现实的活动。(还需要发挥。)”这里的思考更加深入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都把扬弃异化等于扬弃对象化,但他们都只在理论的范围内加以说明,也就无法真正地扬弃异化。怎样才能真正做到这一点?马克思想到了赫斯。赫斯较早地意识到费尔巴哈哲学的软弱性,提出以“实践的人道主义”代替他的“理论的人道主义”,强调一种行动哲学。但是赫斯所讲的实践是一种抽象的实践,他关心的是实践的自由自觉的本质,而不是和思维有差别的真正的客观现实活动,这并不能完成对黑格尔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彻底批判。所以,马克思特别强调“现实的活动”,并认为还需要发挥。发挥什么?马克思没有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赫斯讲的一般的实践并不具有真正历史的、现实的内容。

在这次批判中,马克思实际上在做一次尝试,即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要素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原则结合起来,扬弃两者的局限性。这一结合点是什么?赫斯的抽象的实践人道主义并不能胜任(这是持实践辩证法论者所应特别注意的),必须从现实的活动中加以发挥。怎样理解现实的活动?这一问题的初始解决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

以《提纲》为标志,马克思于1845年至1847年开始了对黑格尔哲学的第五次批判,写下了系列的文本。正是在这一次批判中,马克思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结合,创立了科学的革命的唯物主义方法论。

在《提纲》中,马克思抓住的不是黑格尔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区别,而是抓住其共同的缺陷:由于不理解实践活动,共同陷入唯心史观。

国内一些学者正是依据这个文本,并结合《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劳动范畴,将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实践唯物主义,将马克思的辩证法理解为实践辩证法。但从马克思的文本研究来看,这样的概括并不能指认马克思哲学的真实思想,也无法把握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质。

什么是实践?马克思称之为感性的活动、客观的物质活动。但如果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依然没有摆脱直观的思维方式,因为我们还只能着眼于当下人的活动来解释实践,这在法国唯物主义中表现得很明显:当下的活动是人对环境的改造活动,可人对环境的改造又以环境对人的制约为前提,“环境正是由人类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9 页。)他们就这样陷入了“意见决定环境”、“环境决定人”的循环论证中。因此,停留在一般的实践范畴并不能说明什么。马克思在《提纲》中的贡献主要不在于引进了实践范畴,这在赫斯那里已经做到了,而在于通过实践范畴认识到,必须研究具体的社会历史进程。

在第6条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 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揭示社会关系在现实历史中的发展过程,才能科学地认识人,任何先验的设定(如人的类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都是非科学的。费尔巴哈只是抽象地批判人的异化,“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1 )撇开历史的进程……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6页。)哲学的研究必须具体地研究历史的进程,而不是撇开具体的物质活动过程进行抽象的思辨。而现实的物质活动,又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9页。 )是社会生活自身的矛盾产生了革命的实践活动,而不是纯粹观念的自我运动导致异化的扬弃。这里,马克思道出了《黑格尔现象学的结构》中所没能说出的东西。

可见,马克思强调实践的重要性,是为了肯定历史研究的重要性,实践是马克思哲学变革的过渡性逻辑范畴,是为了把哲学研究视野从抽象的解释历史,过渡到从具体的历史事实中抽象出哲学理论。一些学者从自由自觉的劳动来阐释实践辩证法,从文本研究来说,这是向后的退缩,而在逻辑运演上,只是简单地颠倒了黑格尔的劳动辩证法,与赫斯具有理论同质性。实践概念一旦抽象化、本体化,同“类”、“绝对精神”并无二致。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来说,他恰恰是要从实践辩证法出发,将唯物辩证法提升到一个全新的理论高度。

这一全新的理论高度,就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致安年柯夫的信》以及《哲学的贫困》中集中论述的一个基本思想:那就是通过揭示一定历史条件中社会关系的客观矛盾,面对人类社会生活中每一具体的客观情境,以发现一定的、历史的和暂时的人类物质生活及其相应的观念映现。在这一哲学新视域中,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实质都是分析现实的科学的、批判的革命方法,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在方法论意义上,就是同一个东西!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以物质生产为逻辑起点,阐述了自己的历史观:“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2页。 )这是对唯物史观的第一次经典表述。目前的学界也还停留在这个表述上,抽象出一个永恒不变的、适用于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公式(实践辩证法是这一表述的最一般形式),并以为这样就实现了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我认为,这种看法恰恰是非辩证法的。当把唯物史观表述为一个可以适用于各个时代的逻辑公式时,这种貌似唯物主义的观点,恰恰是唯心主义的!因为在这种思路中,它是以一种逻辑先导性来介入生活,并把唯物辩证法降低到机械唯物主义的水平。在这种公式背后,恰恰是有一个“隐匿的上帝”在操纵着一切。这正是蒲鲁东陷入唯心主义的原因。

在蒲鲁东那里,面对社会生活时他已经站在一般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上,从来都着眼于社会历史的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的法则性。但在蒲鲁东看来,生产以及人们之间的物质交往和经济活动的运行都是一种理论的逻辑设定,并且是贯穿全部历史的不变公式。这种显性唯物主义的背后,隐藏的是更深层的唯心主义。马克思则在坚持唯物史观一般视野的前提下,走向唯物史观的深层视野:运用唯物辩证法真实地面对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每一具体的客观历史境域,从一定的、历史的、暂时的立场去分析现实矛盾运动。在这个界面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都实现了功能转换,仅仅作为历史学、经济学等研究的方法论引导,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在方法论上实现了有机的统一。这才是马克思从黑格尔辩证法中提取的合理内核!

马克思也正是凭借这一科学方法论展开了对蒲鲁东的批判,制订了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从一定的、历史的、暂时的经济关系矛盾运动中进行经济研究。马克思认为,蒲鲁东的错误在于:“他清楚地表明自己没有理解把资产阶级生产所具有的各种形式结合起来的联系,他不懂得一定时代生产所具有的各种形式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这样他就陷入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错误之中,这些经济学家把这些经济范畴看作永恒的规律,而不是看做历史性的规律……所以,蒲鲁东不把政治经济学范畴看作实在的、暂时的、历史的社会关系的抽象。”(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5页。)在马克思看来,只有从现实的历史的具体的分析原则和本质规定中,才能引伸出经济学研究的科学方法论前提;只有从一定社会关系的矛盾分析中,才能由外在地批判资本主义社会转向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自我批判。这种从一定的、历史的、暂时的方法论出发的批判视角,才是马克思真正超出黑格尔与费尔巴哈的地方,也是马克思超越赫斯、蒲鲁东以及实践辩证法的理论基地。

“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注: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27页。 )马克思正是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五次批判,从黑格尔哲学中一步步地剥离出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具体地分析社会关系矛盾运动过程的方法,并通过批判费尔巴哈自然唯物主义,将之提升到唯物主义方法论层面,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性的有机统一,自觉地拯救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灵魂。当然,这五次批判只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哲学的第一个回合。 后来, 马克思从1857—1858年开始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到《资本论》的创作,开始了对黑格尔哲学的第二轮批判。这一次马克思在更高的层面上回到黑格尔,同时也远远地超过了黑格尔。只有在这一全新的地平线上,我们才能深刻地理解马克思后来所说的:“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了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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