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纪念与真理标准讨论_斯大林论文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纪念与真理标准讨论_斯大林论文

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暨真理标准讨论二十周年笔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笔谈论文,二十论文,真理论文,周年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世界范围看“左”的根源和危害

高放(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最重大的意义在于冲破了二十多年间“左”的路线和个人崇拜、个人集权、教条主义、封建主义的禁锢,实现了思想大解放,恢复了马克思主义创造性的青春活力,为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端正党的路线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纠正“左”的错误,这是整个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历史上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大事。这里我想从世界范围来阐述“左”为什么根深蒂固,积重难改,“左”为什么会葬送社会主义。

一、革命家为什么容易犯“左”的错误?

在共产党内,凡是政治理论根底浅、革命意志薄弱的人,容易犯右的错误,即落后于客观形势,过份迁就资产阶级。这种错误,较易克服,因为在党内立场坚定的人占多数,在领导机关中理论水平较高的人一般也占多数。但是无产阶级革命家总希望革命能够早日胜利,能够在自己这一代人手中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因此领导人很容易犯“左”的错误,即对客观形势和主观力量估计过高,急于求成,急躁冒进。即便犯了“左”的错误,还自以为这只是方法问题,而不是立场问题,对其性质、根源和危害往往认识不足;加以党内民主不足,权力过度集中,更使得“左”的错误易犯难改。

从我们的老祖宗马克思、恩格斯起,共产党的领导人经常犯“左”的错误。马克思、恩格斯早在蒸汽化的时代就观察到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科学地论证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划时代的新贡献。但是他们认为19世纪就能够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则是言过其实了。正如后来列宁于1907年所指出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估计革命时机很快到来这一点上,在希望革命(例如1848年德国革命)获得胜利这一点上,在相信德意志‘共和国’很快成立这一点上,有很多错误,常常犯错误。他们在1871年也犯了错误——当时他们一心一意想‘把法国南部发动起来’。”马克思和恩格斯所犯错误的性质就是“左”的错误,不过当时还没有使用“左”这个概念。

左派本来是指无产阶级革命派,右派是指资产阶级反动派或无产阶级政党内部投降派、取消派。左字加上引号,是列宁1918年才开始使用,专指无产阶级队伍中急于求成、急躁冒进的急进派。当时布哈林、拉狄克等人自称左派共产主义者,认为列宁主张同德国签订割地赔款的布列斯特条约,要采取国家资本主义政策,要利用资产阶级的专家等等是右倾错误。列宁于1918年2月21日在《真理报》发表《论革命空谈》一文,把他们自称的“左派”一词加上引号,5月间又发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从此,加引号的“左派”意指极左派、假左派。1920年6月间,列宁的名著《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出版,此书专门批判德、英等国共产党内的急进派。可是,颇为有趣的是,正当列宁批评别国党犯“左派”幼稚病之时,他自己也正患着“左派”幼稚病。这时苏俄正在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战争期间被迫采取余粮收集制,实物配给制等措施;列宁却认为可以取消商品、市场、货币,立即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到1920年底战争基本结束之后,列宁重新总结经验,认真纠正过左的错误,转向实行新经济政策,改变为采取粮食税,允许资本主义的商品市场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发展国家资本主义,逐步迂回过渡到社会主义。从1921-1929年实行新经济政策这九年,苏共的路线是正确的,可是从1930年起,斯大林又急于求成,急躁冒进:全面向资本主义进攻,搞农业全盘集体化,要在工商农各个领域都消灭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1936年苏联宣布基本上建成了社会主义,1939年又急于要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1941-1945年的卫国战争打断了共产主义建设,在战争期间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以及民族政策,对被俘人员的政策也还打上“左”的印记。战后,1952年,他在最后一部著作《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还阐明了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系列理论和路线问题。对外,斯大林一直也急于实现世界革命。

由上可见,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斯大林,都犯过急于求成的“左”的错误。有所不同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晚年对自己的错误都有所认识和改正,而斯大林由于思想僵化并受封建专制主义影响深,至死都不认错,也不接受别人的意见。

二、苏联东欧是被长期的“左”和后期的右合葬的

目前国内理论界有一种似乎很权威、又广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斯大林虽然犯过错误,但是他执政期间党的路线是正确的;苏联发生蜕变是从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执政期间开始全盘否定斯大林,推行右倾机会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到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进一步发展这条路线才把苏联的社会主义完全搞垮的。我以为这种观点是只从某些表面现象着眼,并未抓住事物本质,把苏联发生剧变的根本原因搞乱了,这样也就不可能从中吸取真正的经验教训。当今的确亟须对这样重大的国际问题和理论问题进行拨乱反正。

从列宁于1924年逝世后,斯大林执政约29年。前6年他继续推行列宁的新经济政策,路线是正确的。如前所述,从1930年起他提前结束新经济政策,急于求成,急躁冒进,后23年,基本上是实行“左”的路线;虽然一时也取得成效,但是却为苏联留下了很大后患。1953年斯大林过世后,赫鲁晓夫在批判斯大林的错误方面固然有种种不当之处,然而他并未全盘否定斯大林,他还是继续推行斯大林“左”的路线。在1963-1964年中苏两党关于国际共运总路线的大论战中,我们党曾经把赫鲁晓夫的现代修正主义路线简明地概括为“三和”(和平过渡、和平共处、和平竞赛)、“两全”(全民党、全民国家)。赫氏在重大的国际和国内问题上固然讲过一些过头的错话,但是他还依旧要以苏联为中心,消灭帝国主义,实现无产阶级世界革命,尽快过渡到共产主义。他在1956年提出“三和”,只是对帝国主义的缓兵之计,他还明确讲到要“埋葬帝国主义”。他在1961年抛出“两全”,是因为在这一年召开的苏共第22次党代表大会上制定了20年建成共产主义的新纲领。按照马列主义原理,建成共产主义,党和国家就要完全消亡;然而他明知党和国家难以消亡,于是苏共的理论家便为他炮制了“全民党”、“全民国家”的新理论。我们当时批判“两全”是否定党和国家的无产阶级性,因而这是修正主义理论。可是我们至今却还坚持“全民所有制”的观点。难道党和国家有阶级性,而所有制却没有阶级性吗?但是,“全民所有制”是列宁提出的,斯大林要坚持的、毛泽东肯定的,又写进1936年苏联宪法和1954年我国宪法,那就是正确的。可见,我们当年批判苏修,在理论上是不彻底的,甚至自相矛盾的。只是因为当时我们党比斯大林更“左”,所以才认为赫鲁晓夫太右了。这真是莫大的历史误会!1964年赫鲁晓夫下台后,改变为“发达社会主义”建成论,但是还是要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对外变本加厉地同美国搞军备竞赛,要同美国争霸世界,要实现世界革命。1982和1984年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相继接班,虽然又改变为“发达社会主义”起点论,但是“左”的路线依然没有改弦更张。1985年戈尔巴乔夫接班之初,推行“加速战略”,大搞反酗酒运动等,也仍然是推行“左”的路线。只是到1987年底,他的“新思维”出笼后,才转向右倾机会主义。

总而言之,苏共执政74年多,路线正确只有9年,“左”的路线延续约60年之久,最后4年多才急剧转向右面。由于根深蒂固的“左”积重难改,致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对共产党和党领导的改革失去信心。于是在西方和平演变攻势之下,党内外右的势力抬头,迫使党的领导向右转。可见,戈尔巴乔夫后期的右是对长期“左”倾顽症的惩罚和反动。“左”的不改势必转向右面,物极必反,历史的辩证法就是这样灵验!所以苏共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是先“左”后右、长期的“左”和后期的右合葬的,而不能简单看成仅是被右葬送的。

斯大林的“左”的路线对东欧社会主义诸国有普遍影响。东欧9国也是被长期的“左”和后期的右所合葬的。唯有罗马尼亚共产党一“左”到底,到1989年最后关头还固守一党专制和计划经济,坚决反对多党制和市场经济,用武力镇压上街示威游行、表达人民意愿的人民群众,结果引起军队哗变和人民起义,招致齐奥塞斯库夫妇被处决和罗共完全覆灭,失败得更悲惨!

依我体会,邓小平正是深入思考了我国的曲折历史发展,也包括苏联东欧诸国剧变的深层原因,才在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中精辟地指出:“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三、“左”难以纠正有多方面原因

如果再进一步考究,为什么“左”这么根深蒂固,难以纠正呢?这有多方面的原因。除了思想感情(革命者往往急于求成),思想认识(主观意志超越客观形势,尤其是未能掌握不发达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特殊规律),思想方法(教条主义,照搬本本)之外,还有思想意识和社会政治体制的深层原因。不发达国家封建主义的传统糟粕多,对皇上的个人崇拜、君主专制制度、等级授职制、官僚特权制等等渗透到社会主义的体制中来,这样就使得“左”的路线盘根错节,难以铲除。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虽然也犯过“左”的错误,但是他们自己坚决反对个人崇拜,重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所以“左”的错误容易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得到纠正。可是斯大林从20年代后期起越来越欣赏对他的个人崇拜,越来越把党政军的大权集中在他个人手中,以至由他带头在苏联构建了个人集权制、领导职务终身制、指定接班人制、以党代政制、干部任命等级授职制、高干特权制等等,把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凌驾于全党全国之上,把民主集中制实际上完成个人集中制,官僚集中制,背离了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共和制的原则和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党党内民主的原则。这样一种过度集权的党政领导体制维护着一批官僚集团的特权,使得“左”的路线长期无法纠正。体制、特权和“左”的路线三位一体,终于导致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最后都转向右的方面,以至最后亡党、亡国、亡制(社会主义制度灭亡)!这是多么惨痛的历史教训!

由此可见,纠正“左”的路线,清除“左”的影响,对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具有何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年前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正是从思想感情、思想认识、思想方法和思想意识上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冲破个人意愿、主观意志、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束缚,因此它是实现思想解放、做到实事求是的一次空前的壮举。不仅如此,真理标准的讨论还是改革过度集权政治体制的起点。试想,这场讨论当时如果不是发扬了党内民主,得到邓小平同志和一批思想解放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以及高中层广大干部的大力支持,抵制了保守势力的干扰,冲破了个人专断的压制,就不可能在全党全国范围大规模展开,并且取得了重大成果。正由于在真理标准讨论的基础上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左”的错误,端正了党的思想、政治和组织路线,才使得我们国家近20年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道上阔步前进,再创辉煌。

当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左”的思想根深蒂固,源远流长,所以它决不是经历一次思想解放运动的冲击就能彻底消除。事实上,近20年来我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每前进一大步都又要经历一次思想解放。真可谓不冲不进,屡冲屡进。在反“左”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反右。邓小平理论正是在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当中逐步形成为完整的科学体系。今后,在作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我们还要继续解放思想,才能取得更大胜利。

回顾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推进新的思想解放

沈宝祥(中央党校教授)

1978年5月,开始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到今年,已经整整二十年了。从现代史的角度来看,二十年不算短,但大家对这一场大讨论记忆犹新。而这场大讨论的影响和作用,仍然很明显。特别是,二十年来,我们的国家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在这样的背景下来纪念这场大讨论,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实事求是地来回顾和总结这场大讨论,可以使我们对一些问题认识得更深刻一些。下面讲三个问题。

一、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讨论

大家知道,真理标准问题这场讨论,是适应全面拨乱反正需要,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开展的。讨论是由一篇文章的发表而引发的。

1978年5月10日,中央党校的内部刊物《理论动态》第60期,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经过胡耀邦同志两次审阅才定稿,5月11日,《光明日报》将此文作为特约评论员文章公开发表,新华社作为国内新闻第一条全文转发,5月12日,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和当时影响很大的《解放军报》全文转载,一些地方报纸也转载了。5月13日,有更多的地方报纸转载了这篇文章。从此引出了真理标准大讨论。这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讨论。

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是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思想大解放

邓小平同志在当年就指出,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实际上也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确实是这样。

通过这一场大讨论,树立了实践标准的权威,推倒了“两个凡是”,打破了存在多年的迷信盛行,思想僵化的状态。打碎了禁锢人们的精神枷锁,使多年沉闷的空气活跃起来。通过这一场大讨论,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掌握了实践标准,大大提高了分辨是非,判断正确与谬误的认识能力,精神上有了主动权。通过这一场大讨论,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认清了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快发展,实现四个现代化,才是真正高举毛泽东思想的红旗;搞“两个凡是”,搞本本主义,那是形式主义的高举、假的高举,是根本违背毛泽东思想的,其结果只能是损害毛泽东思想。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是进入历史新时期以来的第一次思想大解放。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破旧创新,开拓前进的过程,因而也必然是一个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实际上,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以后,我们已经经历过多次思想解放。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散人民公社,这是一次思想解放。这次思想解放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紧密联系,“姓社姓资”的问题就是在这一次思想解放中提出来的。1978年11月11日的《贵州日报》,头版头条的大标题是:“定产到组”姓“社”不姓“资”。据说,这是我国报纸第一次出现“姓社姓资”的提法。实行对外开放,办经济特区,引进外资,打破封闭状态,这是一次思想解放。邓小平同志在十二大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否定照搬别国经验、外国模式的做法,这是一次思想解放。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否定了产品经济的概念,这是一次思想解放。十三大作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改变了过去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过高估计,这是一次思想解放。邓小平同志1992年的南方谈话,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标准,反对“姓社姓资”的争论,提出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这是又一次思想解放。十五大对所有制理论的突破,是一次新的思想解放。这一次思想解放正在发展,我们不必急于说这是一次思想大解放。以上这些思想解放,是以真理标准问题讨论那一次思想解放为基础的,都贯穿了实践标准。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都是真理标准问题讨论那一次思想解放的继续和深入发展。由此也可以看出,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实是基本建设。

回顾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以来的思想解放,我有几点看法:

1.每一次思想解放破和立的焦点不同,解决的问题不同,但都是对社会主义传统模式及其观念的冲击和突破,而且一次比一次深入。十五大在经济领域的思想解放,从主要方面来看,已经达到同社会主义传统模式和观念决裂的程度,但在政治领域还不能这么说。

2.每一次思想解放都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因势利导的结果,而不是人为地制造出来的。

3.思想解放的主要障碍是“左”,每一次思想解放实际上都是反“左”,“左”确实是根深蒂固。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思想解放也是这样。

4.思想解放没有止境,思想解放,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会有反覆,因此,要坚持不懈地进行。

5.思想解放必须要有理论指导。思想解放的过程,也是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邓小平理论的过程。为了推进思想解放,必须组织干部和群众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两个凡是”是一种社会现象

引起这场大讨论的直接原因就是“两个凡是”。“两个凡是”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一种社会现象。

实践标准与“两个凡是”,代表了两条思想路线。坚持实践标准,就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

搞“两个凡是”,就是照搬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原话,就是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这是一条错误的思想路线。

“两个凡是”,是教条主义在中国的典型形态。社会主义时期是这样,民主革命时期也是这样。民主革命时期,盛行于党内的教条主义只会片面地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个别词句,而不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中国的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那么,教条主义者自己是怎么说的呢?我们中央党校的副校长杨春贵教授在他的《党的思想路线研究》的书中,提供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材料。一位犯教条主义错误的同志在总结自己的教训时说:我们为什么犯错误。因为我们当时认为,“凡是马恩列斯的话必须遵守。凡是共产国际的指示必须执行。”这“两个凡是”比较准确地概括了当时教条主义的特点,同1977年的“两个凡是”在用语上都是很相似的。这大概不是巧合。

“两个凡是”既然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就不会一下消失。通过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两个凡是”作为一种政治方针,被推倒了,但是,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它一直在发生着影响,干扰改革开放。突出的表现,就是不断提出“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问题。我们分析一下那些大块文章,他们指责改革开放“姓资”、“姓私”的论据,基本上是两条,一是照搬条条,来硬套今天中国的现实情况,另一条是以某种固定模式来否定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他们不尊重群众的实践和创造,不承认实践标准的权威,不承认“三个有利于”标准,实际上还是“两个凡是”那一套。

从民主革命时期的“两个凡是”,到社会主义时期的“两个凡是”,到“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思维模式,在思维方式上,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态度上,在学风上,是颇为相似的,是一脉相承的。这个“脉”,就是教条主义,就是“左”。

“两个凡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它的社会历史根源。我在《中国经济时报》上讲了五条,这里不重复了。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学风问题。所谓学风问题,就是究竟是从本本出发,还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研究和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的要求。这是很有针对性的。

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时提出了“改造我们的学习”的任务和要求,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对全党学习的一次深刻改造。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进一步搞好我们的学风,更好地学习、研究邓小平理论,推进新的思想解放,推进改革开放,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创造性地发展邓小平理论。

社会主义需要不断创新

姬金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科部副教授)

一、社会主义本质与真理标准

1、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本身应具有两个方面的特征,它既应具有理想性的特征,是人们所追求的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它又应具有现实性,这种现实性实际上就是它的价值性,功利性和对人类的有用性,亦即它对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能否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衡量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的标准也就有两个,一个是以理想性为标准,另一个以现实性为标准。在社会主义理想没有变成现实的制度以前,人们衡量社会主义的标准自然只有一个,那就是理想标准。社会主义特征理论就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标准。而在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建立的过程中,一般来说对社会主义衡量的标准就变成了两个,一个是理想性标准,就是看我们正在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是与我们原有的理想设想相符合。再一个自然是现实性标准,就是看新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是能够推动和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在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衡量社会主义的标准则应该更注重于后者,即它的现实性。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就是这一标准的科学概括。

2、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社会主义认识上的应用和发展,是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理在社会主义认识问题上的具体应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标准不仅用来衡量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成功与失败,而且也是衡量我们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的优越性与合理性的标准和尺度。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质和核心所在,而且是检验和衡量社会主义的制度与体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真实内容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所概括的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社会发展,具体为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一个是人类进步,具体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核心是共同富裕。在我们社会主义体制中凡是能够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就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因此就是具有社会主义本质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东西。其中的那些不能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东西,就是不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因此就不是社会主义的真实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说,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应该既具有理想性,又具有现实性,是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体。如果一种体制仅具有理想性,不具有现实性,那它就不能算作一个现实的存在物,而只能算作理想化形式。只有在它具有现实性以后,它才能算作现实的存在物,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因此社会主义本质是否存在于我们社会主义的某种具体制度和体制中,就成为它们是否具有现实性与合理性的标志。社会主义本质作为检验某种社会主义具体制度和体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的标准,不是检验它有没有理想性而是检验它有没有现实性。因此社会主义本质是个现实标准而不是理想标准。

3、在我国的社会主义从理想到现实的发展进程中,它自身经历了两种存在状态,一个是理想的物化状态,一个是现实状态。理想的物化状态还不是纯粹的现实状态,这种物化状态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经过现实的改造,才能使其自身的现实性得到不断的充实,从而成为具有现实性的客观存在物。因为社会主义的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因此衡量社会主义的标准和尺度也要相应地发生变化,由理想化的标准发展为现实性的标准就是这种客观变化在人们思想中的正确的反映。如果在社会主义从理想状态向现实状态的转化过程中,仍然固守原有的那种理想化的衡量标准,那就有些不合时宜了。

二、重新评价公有制

1、国有(国营)制(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初级的形式。它是在社会经济不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不发达,现代化程度较低,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生产和经营方式较落后(粗放型、劳动密集型、集中化管理),社会组织程度不高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它带有东方统治经济和专制管理等落后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的特点。它又是计划经济条件的产物,只适应计划调拨式的资源配置方式而不适应市场资源配置方式。它的管理方式主要是权力经营,分配原则具有浓厚的社会福利色彩。

2、国有制曾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形式中一直起着核心的作用,而且一直是区别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标志。

3、国有制向更高形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应该是我国公有制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一,国有制和更高形式的公有制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所讲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所有制。社会所有制是具有个人所有权的自由的个人,以联合劳动的形式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所有制。它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更高的形式。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公有制形式的改革正是向这种所有制的趋进。因此国有制成分的减少丝毫不意味着公有制程度的降低,现有公有制形式的改变也丝毫不意味着公有制经济的消失,而只意味着向现代化的更高级的公有制形式的发展。第二,国有经济的转变是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前面我们讲到,国有国营的公有制形式是计划经济和社会经济文化条件落后情况下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要求国有经济向更高形式发展。国有经济的转轨变形正是对新的社会经济条件的积极的适应,否则公有制就会因不能适应而趋于落后甚至最后走向消亡。严重的国有资产的流失正是这种趋势的反映。

4、把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不可改变的特征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误解。公有制在各种社会制度中都有存在。国有制更是一个时期资本主义国家中风行的所有制形式。因此用国有制作为区别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标志往往会发生许多误解,因而要做许多的解释(如社会主义国有制是全体劳动人民的所有制,而资本主义的国有制是资本家的集体占有制等)。我认为,社会主义之所以实行国有制恰恰是在经济发展落后的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较低级的公有制形式,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上的落后,因此这种公有制是向资本主义国有制学习和借鉴而来的。而真正的能与资本主义国有制区别开来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乃是马克思主义所讲的社会所有制。这种公有制形式因为社会经济的落后还没有实现的条件和可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更高级的、能够与资本主义的所有制根本区别开来的公有制形式必将逐步建立起来。到那时我们的经济不仅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而且在所有制方式也会有高于资本主义国有制的更高级、更完善、更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形式出现。

三、社会主义与个人

1、社会主义原有的国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之所以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是因为它们在一定意义上没有完全具备马克思所论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些特点和质的规定性。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所有制)的一个基本要素在上述两种公有制中都还不具备。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的社会所有制的理论设计是以个人为基础的。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未来的描述始终是以个人的发展为核心的。个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摆脱私有制,摆脱各种社会奴役和社会压迫,实现个人自由,实现个人所有权是马克思个人全面发展的两个最根本的问题。在个人所有权基础上的共同占有和联合劳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各个个人所自由组织的社会组织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整个社会的联合体是未来社会的基本的组织形式。因此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丝毫也离不开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个人占有和个人的全面的发展。可以说离开个人就无所谓社会主义,离开个人所有权也就无所谓社会所有制。

2、而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和个人概念则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下,只有被奴役的人,被压迫的人,只有依附于权势、宗族的失去自由和自治能力的人。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基础和桥梁。

3、然而资本主义却把个人限制在狭隘的私有制的界限之中。资本主义观念的核心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中有积极的因素,如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个人自立、自主、自治、自强,个人创造精神等。然而个人主义中无疑也包括了由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决定的狭隘的私有观念,如自私自利,利己主义等。马克思主义则是在资产阶级个人观念的基础上对个人主义的扬弃。它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下的联合的个人观念代替了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观念。它鼓励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个人的自治、自立、自强,又抛弃了个人主义所常常包含的利己主义。它以个人之间的联合代替了个人对个人的剥削和压迫。马克思使资产阶级的个人和个人观念得到了一次升华和净化,并以之作为未来社会的基石。

4、我国是从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个人和个人基础上的社会组织都很不发达。因此我们的社会主义就带有比较多的国家主义的色彩。因为只有国家与国家行政组织才是我国真正现实的有力量的社会组织。我国的其它社会组织大多数不是从个人联合意义上生发出来,而是从国家组织或国家组织依附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由国家主义的社会主义到以个人联合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过渡就是要在社会上培育个人和个人为基础的社会组织,使我国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和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联合组织,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向以个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过渡。

5、我们现在的所有制大都是某种组织的所有制。而我们的这些组织由于个人在其中的独立性不强,创造力不够,参与活动不足因而都带有组织负责人所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在这种所有制中对马克思的个人所有权的体现是不足的。

解放思想的历史任务是摆脱社会主义传统模式的束缚和影响

徐鸿武(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真理标准讨论迄今已经20年了。20年来中国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真理标准虽然是个哲学命题,但这一讨论所引起的社会震撼力和影响力是巨大的。在邓小平辞世之机,有人把邓小平一生的功绩概括为“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八个大字。可以说,没有真理标准的讨论,就不可能对“文化大革命”进行拨乱反正;没有拨乱反正,当然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发展越久远,就越显示出真理标准讨论的伟大意义。

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是遵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向前发展的。当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正处于社会主义传统模式向社会主义新模式的转变时期。解放思想的历史任务,就是遵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尊重实践和勇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冲破传统模式的束缚和影响,不断总结新鲜经验和创造新理论,创造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模式。这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希望所在和前途所在。

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可以简要归纳为:经济上的高度集中。也就是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全社会如同一个超级大企业,人、财、物和产、供、销都纳入全社会的统一计划,所有制实行“一大二公三纯”的结构。政治上的高度集权。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从党政军群的关系上,权力高度集中于党;从领导者与集体的关系上,权力高度集中于领导者。同时,受封建主义影响,伴随以个人专权制、家长制、终身制、特权制等。思想文化上的高度“统一”。对最高领导人实行盲目崇拜,甚至迷信和神化。人民群众缺少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思想自由。

社会主义传统模式是历史的产物,它的产生有着客观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它的产生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的正确内容,也有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教条式的机械理解、误解和曲解,也有本国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文化的影响,以及战争体制的影响等。这一模式主要起始于斯大林的创造,后来几乎在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推广和发展。

应该肯定,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大作用。苏联和其他诸多社会主义国家在建国以后一个时期内,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都取得过辉煌成就。苏联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就充分说明了这一模式的伟大历史作用。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这一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它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障碍。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绝不是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社会主义传统模式的失败。此时此刻,西方政界要人兴高采烈,雀跃欢呼,叫嚷社会主义在全世界将面临最后的灭亡。有的预言社会主义将在本世纪末最终灭亡,有的预言在十月革命一百周年之际,在莫斯科红场召开一次大会,庆祝共产主义在全世界的最终灭亡。布热津斯基在《大失败》一书中讥讽地说:“一种自称灵丹妙药可用来在全世界范围内拯救社会的理论,一且应用于一国的具体实际,便很难逃脱注定失败的历史命运。”他们高兴得太早了,他们的如意算盘是不可能实现的。他们的错误之一是把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等同于社会主义命运。社会主义传统模式的失败意味着社会主义新模式的诞生。社会主义新模式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开拓了无限广阔的前景。

20年来,中国人民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无一不是摆脱传统模式束缚和影响的结果。20年来经历的三次大的思想解放,第一次批判“两个凡是”,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第二次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第三次探求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三次思想解放无一不是向传统模式进行的巨大冲击。可以说,我们进行的每一项改革,都是对传统模式的冲击和对新模式的创造。

邓小平对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历史贡献

尹凤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科部教授)

在真理标准大讨论20年后的今天,回首这场对我党我国的命运产生深远影响的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全过程,更加感到邓小平在这场真理与谬论斗争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及历史贡献。

在粉碎“四人帮”后,当人们迫切要求对“文化大革命”中所颠倒的是非进行拨乱反正之时,当人们多年来盼望的国家与社会尽快发展之时,由于“两个凡是”严重地阻碍了拔乱反正的进行,窒息了国家与民族的生机,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要全面拨乱反正,必须要解决用什么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问题。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邓小平率先旗帜鲜明地站出来批评“两个凡是”观点。他在1977年4月10日给中共中央的信中提出: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来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指明“两个凡是”是错误的,开了思想解放的先河。5月24日邓小平与中央两位同志谈话时更明确指出“两个凡是”不行,不符合马克思主义,是错误的。7月21日,他在党的十届三中全会讲话时又强调对毛泽东思想体系要有一个完整的准确的认识,要善于学习、掌握和运用毛泽东思想体系来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这样才不至于割裂、歪曲毛泽东思想。他特别强调要恢复和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这时,报刊上也陆续出现了一些在理论上和政策上拨乱反正的文章。1977年冬,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胡耀邦积极支持和确定哲学课和党史课要遵守两条原则:一条是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的有关指示。一条是要以实践作为检验路线是非标准。后来,由于形势发展,又逐渐提出判断路线是非、思想是非、理论是非应以什么作为标准问题。在胡耀邦的积极支持和具体指导下,中共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创刊了。它一开始就刊登了有关真理标准内容的文章。1978年3月26日《人民日报》第3版发表了题为“标准只有一个”的思想评论,即检验真理只有实践这个唯一标准。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新华社转发全国。12日《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同时转载。此后,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市报刊也陆续转载。这篇文章阐明了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任何理论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等马克思主义基本道理。同时它还阐明革命导师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榜样。这是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上对“两个凡是”的否定。但是,这一属于理论常识范围内的观点,却遭到了当时的中央的某些领导人和理论界、新闻界一些负责人的谴责。他们认为这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思想上是反动的,在政治上是砍旗子的。还说:文章的矛头是针对毛主席来的,并批评刊登这篇文章的报社负责同志没有党性,甚至提出这是哪一个中央的意见?他们还针对当时人们迫切要求拨乱反正的形势提出了三句话:一不要砍旗,二不要丢刀子,三不要来一百八十度转变。于是,一场关系到党的思想路线的原则分歧的争论就此展开。由于是来自最高领导层的批判,此时,写作与发表该文章的人都感到很大压力。在关于真理标准两种观点尖锐对立,且正确观点遭到压制的关键时刻,邓小平挺身而出,他在6月2日的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时再次阐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观点。他指出,那种只准把过去的一些文件逐字逐句照抄一遍,不许研究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否则就被认为是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奇谈怪论,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反映。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这是唯物主义。他反复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检验我们的工作做得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邓小平的讲话在全党和思想理论界引起强烈反响,从而有力地推动了真理标准大讨论的深入发展。后来邓小平接见当时文化部核心领导小组负责人时谈到:《光明日报》发了文章,当时没有注意。后来听说有人反对得厉害,才找来看了看,符合马列主义嘛,搬不倒嘛。6月24日《解放军报》发表了得到中央军委秘书长罗瑞卿支持的特约评论员文章《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文章系统地从理论上回答了对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责难,可以说它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姐妹篇。1978年9月邓小平在东北地区视察工作时,再次批评了“两个凡是”,明确回答了什么是高举,怎样高举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他指出,凡是毛泽东同志圈阅的文件都不能动,凡是毛泽东做过的说过的都不能动,这是不是叫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呢?不是,这样搞下去,要损害毛泽东思想,这是形式主义的高举,假的高举。只有实事求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从当前的实际出发,提出正确的方针、政策,才是真正的高举,最好的高举。邓小平在1978年12月13日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讲话时,提出了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同时他还具体分析了形成思想僵化或半僵化的状态的历史条件及危害,并充分估价了关于真理标准讨论的重大意义。他明确提出: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他说:目前进行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也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他还说: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才能顺利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随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深入批判“两个凡是”的基础上,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重新确立了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为近一年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做了总结。

通过真理标准大讨论,批驳和破除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思想路线,宣扬了党一贯坚持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打破了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的精神枷锁,促进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大解放;端正了党的思想路线,使党的指导思想和国家的各条战线实际工作从“左”的错误转到正确轨道,拨乱反正,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从思想理论上作了重要准备,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综上所述,邓小平在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关键时刻,旗帜鲜明地支持正确观点,使真理标准大讨论得以深入发展,使思想解放运动得以深入进行,因而才有今天的四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回忆这段历史,使我们更加怀念邓小平,我们要牢记邓小平的教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推向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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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纪念与真理标准讨论_斯大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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