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做家庭教师的思考_家庭教师论文

关于大学生做家庭教师的思考_家庭教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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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出校门做家庭教师,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家庭教师和其他事物一样,无论是聘方还是被聘方,都既有利又有弊,我们一时还难以对其进行全面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往往任其自然发展。正因为如此,产生了值得忧虑的问题,或者产生了不良的效果,这不能不引起我们高校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为此,本文试从家教的起源、利弊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如何正确分析、全面认识并科学管理大学生从事家教现象,规范其运行,引导家教现象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其积极作用,显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试图从家教现象产生的根源,受教的中小学生及其家长是如何看待家教和怎样利用家教,高校管理部门及大学生应该如何管好、当好家教等作些分析,以求教于大家。

一、家教现象探源

高等学校的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去做家庭教师已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不单是在某一个学校、一个地区,一个省乃至全国各地都是如此。那么家教现象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其根源是什么?笔者认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家教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市场经济强调人才的竞争,它表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标准在不断提高。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教育模式更多的是侧重对学生共性的培养,对个性的培养较少。高校实行计划招生,计划分配,教学上实行的是几十年一贯制岗位性很强的对口专门人才培养模式,其培养的是知识结构单一,一定程度上高分低能的毫无个性可言的人才,甚至可以说大学主要还是在培养作为工具的人,即“制造工具”。当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后,特别是即将来临的21世纪是一个更加光辉灿烂的时代,个性真正开始解放的时代,大学将不再主要是“制造工具”,即培养作为工具的人,而是适应、满足和促进人自身的提高和发展,培养作为人的人,即培养个性得到充分发展和人性得到极大解放的人,而这种人正是当今社会所需要的竞争意识强烈,敢闯敢干的富有个性的开拓型的人才。社会的这一需要恰好符合高校大学生渴望独立、勇于创新的心理特征,因此他们把家教看成是弄潮的窗口、下海的尝试。

家教现象也反映了家长为自己培育子女,为社会培养人才的良好动机。“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是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特别是现在的中小学生绝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每一位年轻父母都期望自己的独苗苗成为有用之才,可是亲子之爱的内涵,不仅在于“养”,而且在于“教”。因此,今天做父母的更是把孩子的教育问题看成是家庭中的头等大事。于是有许多家长热衷于请家庭教师,这也说明市场经济奉行的竞争观念与整个社会重视真才实学、重视知识、重视人才的氛围对父母形成了压力,他们渴望孩子能入重点学校,并将此寄托在家庭教师身上。

家教现象也反映了现行的中小学校教育的某些不足,如某些适合少年儿童心理特征的课程(象美术、音乐等)开设不足;某些学校的教师或某门课程的教学质量不高,远不能满足广大中小学生特别是那些学有余力、兴趣广泛、求知欲强的少年儿童的需要,对此,作为家长只好花钱聘请家庭教师来加以弥补。

2.从高校方面来看,大学生做家庭教师也有其内在因素。首先是为了体现大学生自身的价值。其次是追求经济效益,补贴上学费用。社会的转型,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市场繁荣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同样也刺激了人们对高标准生活的渴望。这就给一部分在校大学生,特别是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造成压力。为了学习与生活,或者为了提高生活水准,他们只好挤出时间挣钱,而在挣钱行当中,家教是一种智慧性劳动,不需要经济投入,因此很切合他们的实际情况。第三,增加了解社会的机会。当代大学生有求实上进的特点,他们思想活跃,关心社会,但他们缺乏实践经验,对社会往往产生一些误解,如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社会制度的认识等,有时带有一定的片面性,不够成熟。因此,他们渴望有机会深入社会,了解社会,认清国情,亲身体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我们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巨大变化,以逐步改变自己的片面性、绝对化和理想化的思维方法。鉴于在校大学生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接触社会的机会比较少,所以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得不把做家教作为了解社会的一种机会。正如有的同学曾直言不讳地说道:“我干家庭教师主要是为了长见识,接触社会,算做实习。”

3.家教在西方教育史上早就存在。家庭教师在西方教育史上始终占据一席之地。这是人所共知的客观事实。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在西方教育史上不提关心家庭教师甚于关心学校的三大作家卢梭、洛克、蒙田,那么教育史就变成了教学史,至少可以说是不完整的。约翰·洛克认为,一个由父母或监护人精心挑选的家庭教师可以在家庭环境中教育儿童,在大多数重要方面其作用都要大于父母的强制和表率。让·雅克·卢梭认为:父母和家庭教师都必须在家里或儿童的直接环境中提供各种鼓励因素。家庭教师与公共学校,则应继续保持良好的督促影响。就是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家庭教师也不是最近几年才有的。早在文革以前,甚至在1949年之前的大中城市中都有家庭教师存在。实行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以后,这种现象比以前更普遍了。

总而言之,家教现象并不是在一个地区或一定时间内偶然发生的个别现象。可以说从国外到国内,从过去到现在都有家庭教师存在。从其产生的根源来看,首先是社会有聘的“需求”,然后,才有高校学生的“应聘”。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二、家长和受教的中小学生应怎样看待和利用家教

根据某高校家教代聘处提供的资料,家教的类型主要是个体单一型,即一名家教只辅导一名学生,也有少部分是集体辅导(大部分是在寒暑假)。在时间安排上一般是晚上、节假日和寒暑假,其中以晚上、星期天与节假日居多,约占90%左右,还有10%左右的家教是在寒暑假期间进行的。

据估计,在徐州师大校园里曾经或正在从事家教的学生至少有50%。至于家教的收费标准(按小时计)是按辅导的对象不同而有所差异,其中初中非毕业班、小学为5元,初中毕业班、高中、成人教育为6元,专业艺术教育(美术、钢琴、电子琴)为8元。据笔者调查,家教费用一般不低于7元,高者达10元以上。视教学难度、路程远近、家庭条件等具体情况而定。那么做父母的为什么愿意花钱费神为孩子额外聘请家庭教师呢?这是由于大多数父母认为中小学,尤其是中学是一个人受教育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只要基础打牢了,成绩相对突出,将来考大学就没什么问题。为了让孩子学业有成,很多家长情愿自己省吃俭用,也要请家庭教师。纵观父母们请家教的各种心态。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替代型。有些孩子非常调皮,把父母的话当作耳旁风,学习成绩总是上不去,做父母想管又管不住,没有办法,只好请家庭教师代为管教。

(二)期望型。有些中小学生的父母虽说文化水平不高,却腰缠万贯。他们虽说物质富裕,却吃透了没文化的苦。于是,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愿意花大钱为孩子聘请家庭老师,只要孩子能成绩好,花多少钱都不在乎。

(三)转移型。这类父母曾是被耽误的一代。他们认为自己错过了受教育的黄金时期,因而不能再耽误孩子的前程。为了弥补自己失去的东西,他们希望通过为孩子请家教来实现自己昔日未能实现的梦想。

(四)拔苗助长型。有些孩子进入中学后,自己很知道用功,但成绩一般,父母望子成龙、盼女成凤,希望通过请家庭教师使孩子的成绩有更大的飞跃,再上一层楼。

(五)攀比型。有些父母看到别人家的孩子请了家教,心理上很不平衡,虽说自己的孩子学习不错,仍感到不踏实,别人能请,为什么我不请?最后一商量:请!

当然,也有少数家长并不企望通过家教使孩子在学习上有什么收获,只是考虑到自己事务繁忙,应酬过多,不愿把孩子扯进去,而大学生的人品文化皆好,就花几个钱请大学生带带孩子,比起保姆来划算多了。总之,家长的心态是复杂的。面对父母的种种心态,他们的苦心是否得到了一些慰藉呢?

根据对上百名学生的跟踪调查,家教辅导还是有一定效果的:有些学生通过请家教,学生成绩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有些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不好,通过家教的个别辅导,纠正了不良习惯,掌握了一定的科学方法;有些学生很少与父母、老师交谈,但和家庭教师却处得非常融洽,无话不说,渐渐地会变得开朗,学习自信心也明显增强;有些学生在学习中遇到难题,父母解决不了,家教却可以帮助处理等等。

但并非每一个请了家教的中小学生都取得了明显的收益。有些学生请了家教以后,上课不注意听讲,下课不重视复习,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家庭教师身上,结果本末倒置,形成依赖性,影响了正常的学校学习;有些学生本来的课余时间就不多,家长强加的家教辅导不可避免地引起他们的抵触情绪,使其学习兴趣下降;有些学生本来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计划,但请了家教以后,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常常弄得学生不知所措;再加上家教时间所限,有些家教的教学安排与中小学教学大纲不相一致,把握不住重点和难点。这些不仅对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帮助,还会降低孩子的学习兴趣,引起学校教师的不满,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因此,对于家教问题,应正确看待其对学生辅导的有效性和局限性,家庭教育应当在配合学校正常教学的基础上促进学习成绩的提高,它应当尽量与学校教学同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科学的学习方法。同时,家长也应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家庭教师,而不应盲从。另外,家长事先应与孩子商量,切不可自做主张,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以免引起他们的逆反心理,欲速而不达。

顺便说一下,对做家教的大学生来说,情况也不完全一样,有的同学通过做家教,得到了锻炼,扩大了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同时也相应增加了收入,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的矛盾,为将来做一名合格的“四化”建设人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也确有少部分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当家教的关系,造成学习成绩下降,有的甚至出现违章违纪现象;也有的同学本来成绩就不好,不具备做家教的条件,但当看到同班或同宿舍的好多同学都当上了家教,心里感到不平衡,于是也盲目地步他人之后尘,走进了家教的行列;还有的同学有了收入之后,吃喝玩乐,铺张浪费,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三、高校管理部门及大学生应如何管好、当好家教

和任何事物发展一样,家教现象既有其积极的意义,同时也有其消极的影响。我们的责任就在于充分认识和发挥它的积极功能,而努力克服它的消极影响。那么,大学生怎样才能当好家教?高校管理部门又如何做好家教的管理工作呢?

我们知道,高等学校的学生走出校门做家庭教师,实际上是迈入一种全新的环境,提前步入社会,因此,要做好家教,首先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第一,家教与被辅导学生的关系,从总的方面来说,不论是家庭教师,还是中小学生,他们都是在校学生,因而可以说是学生与学生的关系,但是他们又分别处在不同层次的学校,他们之间又有辅导和被辅导的因素存在,所以又可称为师生关系,既要有姐兄的宽严,又要有老师的师尊。第二,家庭教师与中小学生家长的关系。家教与被辅导学生家长之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分别代表学校和家庭,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把被辅导学生的学习成绩搞上去,以便将来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实际上这二者之间是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因此家庭教师要尽力为对方服务,踏实去做,而不能靠混钟点拿报酬。第三,家教与所在学校的关系。家教虽然可以说是教师,但更重要的还是学生。学生就要以学为主,这样势必又会产生一些冲突。(1)时间冲突:作为在校大学生,按规定要上晚自习,而家庭教师则要利用晚上时间给中小学生辅导,这就会发生冲突。(2)制度冲突:经常在校外做家教的在校大学生难免会与学校的门卫制度、宿舍管理等制度“撞车”。(3)学习冲突:做家教的大学生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定的学习时间,尤其是在临近考试的时候,复习迎考与辅导中小学生之间就形成了无法克服的矛盾。(4)安全冲突:有相当一部分家教是利用晚上或节假日到中小学生家里去辅导,有时回校时间较晚,容易发生交通及治安事故。第四,家教与收入的关系。在校大学生通过做家教能够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如何支配这笔收入也是很有讲究的。对一些家庭经济比较拮据的学生,拿这笔收入用来补贴学习、生活费用之不足,应该说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不过对另外一些学生来说就需要正确引导,做到有计划地合理地支配家教报酬,否则很容易发生副作用。另外,家庭教师还要注意中小学生所在学校的学习规划和进度,因为大学教育和孩子的教育有着过程的差别。总而言之,作为一名家庭教师,必须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好上述各种关系。

其次,在具体的辅导过程中,要加强对被辅导学生进行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发挥中小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习兴趣和动机,有助于锻炼中小学生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的精神和创造能力,有助于活跃教学气氛,提高学习效果,有助于中小学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有:加强双基训练,为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提供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创造优良的教学气氛,鼓励学生质疑问难,为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提供适宜的环境;精心设置问题情境,为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提供科学的教育方法。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受社会、学校、家庭及中小学生欢迎的合格的家庭教师。

针对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上去当家庭教师的实际情况,作为大学生的所在单位——高等学校,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严格加以管理。上至校党政领导,特别是学生工作委员会,下至学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把家教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对家教的发展、管理等工作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规划,积极疏导,适度发展。有条件的高校可考虑设置家教的专门管理机构,也可委托有关部门代管,并切实负起责任。既不能因在家教过程中出现一些副作用就采取限制或堵截的办法,也要避免一哄而上,人人都去找家教做。对已经做家教的学生要加强教育,防止有少数学生不务正业,放松学习,频繁外出做家教,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为了使家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加大其管理力度,学校要根据教委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出一整套大学生做家教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比如做家教的条件(包括年级、学习成绩等)、时间、收费标准等都给以明确规定,并严格付诸实施,使学校的家教工作逐步走上正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不仅如此,学校的有关职能部门,对家教工作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特别是对那些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当家教的关系,使被辅导学生的学习成绩有明显提高的大学生要提出表扬,并及时推广他们的经验,也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相反,对少部分因做家教而带来明显副作用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做家教的资格,以确保做家教的学生既得到锻炼,又不影响正常学习,同时还取得比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只要教育引导得当,管理措施得力,在校大学生做家庭教师,不仅有利于自身的学习与生活,有利于大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更是对社会和家庭的一种奉献,其行为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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