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环境执法采样监测的建议措施论文_王剑锋1,施惠国2,黄元杰3

关于规范环境执法采样监测的建议措施论文_王剑锋1,施惠国2,黄元杰3

1.桐乡市濮院恒盛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桐乡 314500;2.桐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浙江桐乡 314500;3.桐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浙江桐乡 314500

摘要:新《环保法》对案件证据链的完整性和排疑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测站的采样监测及数据报告作为案件证据链的一环,在环境违法案件中特别是涉刑案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进一步梳理及规范环境执法采样监测有其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以程序的规范性、数据的可溯源性和监测报告的完整性来分析环境执法监测中的潜在风险,并提出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监测的建议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和智慧化。

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执法监测,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并公布施行。2014年4月2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保法》被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对违反该法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浙江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中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57件,涉刑案件数量全国保持领先。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2014年桐乡环境污染案件也实现了从零到有的突破,打击人数64人,全省排名第三;2016年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环境污染案件。新形势下的环保执法,对案件证据链的完整性和排疑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测站的采样监测及数据报告作为案件证据链的一环,在环境违法案件中特别是涉刑案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进一步梳理及规范环境执法采样监测有其紧迫性和必要性。

作者通过分析我局目前环境执法监测从现场采样到样品运输和保存到实验室分析再到出具监测报告的整个流程,从监测报告的法律效力角度出发,从环境执法采样监测的“三性”:程序的规范性、数据的可溯源性、监测报告的完整性来分析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并建议环境执法采样监测需进一步做好“三化”,即:常态化、制度化和智慧化。

1 环境执法采样监测过程中潜在风险分析

1.1 程序的规范性

监测程序规范性是指执法采样监测的所有程序必须符合环境监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包括人员、仪器、物料、方法和环境等5大方面。人员方面要求参与整个采样监测过程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上出现的所有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和授权;仪器方面要求采样监测过程中使用的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确保计量标志的有效性和唯一性受控编号;物料方面要求采样监测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水质、化学试剂等均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方法方面要求采样监测过程中使用的方法、标准和规范均要在实验室资质认定许可的范围内;环境方面是指采样监测过程中的室内、室外环境条件达到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的要求。

1.2 数据的可溯源性

数据的可溯源性是指在环境执法采样监测过程中,从时间顺序和质量控制方面要按照固定证据链的要求,强化痕迹意思,不留间隙和空白,留下缜密完整的工作记录,即文字、图片、实物、电子档案等资料,确保所有过程的可溯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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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监测报告的完整性

监测报告是环境执法采样监测的最后成果,监测报告完整性是指监测报告所反映的监测信息要尽可能详实和全面,监测数据和结论经得起质疑。监测报告应严格三级审核,授权签字人应保持对异常数据的敏感性,超标数据或有争议的数据应组织集体会审。加强数据逻辑性和关联性分析。对监测报告、原始记录及现场监测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相互之间印证作用的认定,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监测报告应有唯一性标识和每一页的标识。监测报告中明确自行采样或来样委托等信息。监测报告的支撑材料必须完整。

2 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采样监测的建议措施

为降低和消除环境执法采样监测过程中的履职风险,应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监测站管理体系的要求开展工作,除认真做好采样监测的“三性”(程序的规范性、数据的可溯源性、监测报告的完整性)外,建议做好环境执法采样监测的“三化”:常态化、制度化和智慧化。

2.1 环境执法采样监测的常态化

随着国家环保机构“垂管”改革的日益临近,环境执法采样监测将是县级环境监测站的首要工作任务。在思想上应高度重视,树立环境执法采样监测常态化意识。在制定监测工作目标时,在人员、物资、财政预算配备时,应把环境执法监测放在首要考虑的位置。在日常的监测工作中,紧密配合监察大队、各环保所,不断增强站所联动性,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环境执法采样监测能力。

2.2 环境执法采样监测的制度化

制度化是一切行为的基本,将环境执法采样监测流程制度化,科室之间、员工之间才能按章办事,减少工作中的矛盾,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失误率,使执法采样监测得到进一步规范。建议制定全局性的环境执法采样监测制度,涵盖监测站与监察大队、各环保所的联动制度和监测站内部运行制度两大内容,将站所对接、样品采集与运输、样品编号保存、样品分析化验、报告编制与审核、质量控制、结果报送等各环节融为一体,每个工作节点做到责任到人。

2.3 环境执法采样监测的智慧化

世界科技日新月异,随着基础通讯技术的突破,万物互联的时代已经来临,智慧环保是智慧城市的一部分,而智慧监测又是智慧环保的一部分。把环境执法采样监测过程的痕迹记录交给智慧系统,可以完全解决因人引起的失误。建议着手构建一个智慧监测系统,将环境采样监测过程中涉及的人、仪器设备、物料、方法和样品等全部编码,通过扫描输入智慧监测系统,并用物联网做到采样监测物物互联。只要我们给智慧系统输入的规则、运算方法准确,那么智慧系统将帮我们把程序的规范性、数据的可溯源性和报告的完整性全部解决。

3 结语

环境执法采样监测是一个缜密的过程,“三性”(程序的规范性、数据的可溯源性和监测报告的完整性)和“三化”(常态化、制度化和智慧化)可以从广度和深度上全面推进环境执法采样监测水平的提高,确保监测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为环境执法管理提供客观的科学数据并降低履职风险。

参考文献:

【1】夏京,孙南,范元中,李璐。从司法证据的角度谈环境监测报告的规范性研究。环境科学与管理,2015,5:106-108。

【2】潘晨,孙南。浅谈环境执法监测“三化”的思路。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10:86,95。

论文作者:王剑锋1,施惠国2,黄元杰3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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