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的诚信道德_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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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道德纲要,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完整的纲领性文献。它第一次提出了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5句话、20个字,实际包含着10个基本道德规范。诚信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规范。

诚信作为公民的道德规范,既是对中国古代优秀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弘扬,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与公民、公民与社会之间的基础性的行为规范。

诚信,即诚实守信。所谓诚实,就是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所谓守信,就是言行一致,讲信誉,重信用,守承诺。从道德意义上理解,诚实与守信是同义等值的。诚实是守信之后所表现出来的品质;守信是诚实的依据和标准。

在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诚信包括诚和信两个方面。诚的基本内涵是诚实无欺,真实无妄,既不自欺,也不欺人。王船山说:“诚也者,实也,实有也。”[1]意谓诚是世界万物和人类社会所普遍固有的,确确实实的实有,真实无伪,实有不虚。朱熹也认为:“诚者何?不自欺,不妄之谓也。”[2]信在古代最初是指在神的跟前祈祷时,实事求是,不敢妄言。作为人际交往的行为规范,其基本内涵是信守诺言,言行相符。老子强调:“言善信。”[3]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说话算话”,“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释名》也指出:“信,申也,相申述使不相违也。”即人们的行为应该是其言语的相应延伸。扬雄还认为:“或问信,曰:‘不食其言。’”[4]总之,所谓诚信,就是人与人相处时应当诚实无欺,言行一致。

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基本道德规范中,诚信不仅具有深刻的内涵,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诚信道德应成为公民的立人之本

可以说,诚实守信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做人立世的根本道德。《周易》载:“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5]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6]在孔子看来,假若一个人没有信用,就不能与他人进行正常交往,就在社会中失去了立足之地。他把“言必信,行必果”[7]作为规范弟子言行的基本要求。“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8]也就是说,人们既然能够言,也喜欢言,那就必须讲究诚信。

我们清楚地看到,经过几千年的道德实践,诚信作为一种道德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为公民与公民之间相安共处、互爱互助的基础,深深地积淀在公民的生活和意识里。人们常说:“诚则灵”,“精诚所致,金石为开”,[9]这说明诚信道德是处理人际关系的精神纽带,至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那些诚恳老实、言而有信者,受到世人的敬重和爱戴;而那些虚伪狡猾、言而无信者,受到世人的鄙夷和唾弃。人们特别鄙视那些出尔反尔、言行不一的人,痛恨那些阳奉阴违、口是心非的人。因此,我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更要大力倡导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大力倡导以信待人,以信取人,以信立人。

二、诚信道德应成为公民的家庭之道

就公民的家庭关系而言,无论是父母、子女,还是兄弟、姐妹,只有诚实无欺、信守诺言,才能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互相爱护、互相关心。特别是为人父,为人母,更应该在子女面前诚实守信,以身作则。古代“曾子杀猪教子”就是一个范例。《韩非子·储说左上》载:曾子之妻要去赶集,其子哭着要跟着去。其母曰:“你就在家里玩,等我回来,杀猪给你吃。”等妻子从市上归来,曾子就准备杀猪。妻子阻止说:“我是跟孩子说着玩的。”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曾子教子,宁愿杀猪,也要守信如初。悠悠岁月两千多年,历史的尘埃并没有淹没其诚实守信的光辉。因此,在现代家庭中,诚信道德也应该发扬光大。哪怕是家庭成员之间,每个人都应该诚实守信。

众所周知,现代家庭不同于封建时代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多半是以夫妻为核心的小家庭。在处理夫妻关系问题上,双方都必须遵循诚信道德。因为人类两性之间一旦结成夫妻,不但具有自然属性的需要,而且蕴含了越来越丰富的社会属性。它包括夫妻关系的信任性、排他性和纯洁性。夫妻相处,若不讲诚信,那就必会沦为无所不为的卑鄙小人。正如魏征所说:“夫妇有恩矣,不诚则离。”[10]从人类婚姻史来看,两性的生理之欢,容貌的赏心悦目都是短暂的、易变的。夫妻之间要真正达到相敬如宾、白头偕老,就必须以诚相待、相互信任,这都是诚信道德对夫妻处理相互间关系的要求。

三、诚信道德应成为公民的经商之宝

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守信是公民经商治业的不二法宝,是经商者的生命线。这是因为如果说顾客是水,经商者是船,那么诚信道德就是船与水直接接触的壳。壳出了问题,船就会进水。假若处理不当,则会损失很大,甚至可能导致沉没。

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道德经济,因而需要诚实守信。实际上,明码实价、信守合同,讲的就是诚实问题;履行契约、信守合同,讲的就是守信问题。有诚,则能相互尊重、相互信任;有信,则能“同气相求”、众志成城。欺诈和背信绝非市场经济本身的内在要求,恰恰相反,这种悖德行为不仅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反而是市场经济不够发展,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的结果。由此可见,诚信是经商中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交往和合作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个人或企业不可缺少的一张真正“金质名片”。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代社会中,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坑蒙拐骗行为随处可见;合同得不到履行,借款人赖帐,经理人缺乏诚信,如此等等,不胜枚举。有的个体户毫不隐讳地说:“我就是宰人,每人宰一刀,我就够了。”更有甚者,有的人认为,诚实是“傻子”,守信为“疯子”,欺诈、背信者倒被视为“能人”。难怪有人惊呼:“十二亿人口十一亿假,谁不做假谁犯傻”,“只有骗子才是真的”。不难设想,经商者不讲诚实守信,势必影响到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造成社会生活秩序的混乱,尤其严重的是影响人的心理,使人无安全感,不知什么商品是可信的,什么人是可信的,导致诚信出现危机,其后患无穷。正如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所说:入世后,如不尽快解决商业诚信问题,是没有人敢与你做生意的,与国际接轨也是一句空话。

恩格斯曾高瞻远瞩地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愈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的手段。……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的水平。”[11]其实,西方早就有个说法,叫做“诚信是最好的竞争手段”。中国宋代袁甫在《袁氏世范》中也指出:“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谓之信也。”资本主义和中国古代尚且如此,何况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呢?对一个人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靠假冒伪劣和坑蒙拐骗只能获得暂时的小利。从长远看,它可能是“一锤子买卖”、“一次性效应”,可能是玩火自焚。对一个社会而言,若假冒伪劣和坑蒙拐骗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则人民的生活将为之受苦,企业的经营将为之遭殃,国家的声誉将为之败坏。因此,我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突出强调诚信道德,无疑具有明确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针对性。

四、诚信道德应成为公民的交友之道

毫无疑问,在我们每一个公民结交朋友时,诚实守信也是基本的价值之一。在中国古代,“朋”指同类;“友”意为与自己有着共同志向、爱好的人。只有同类者,才有成为朋友的可能;而只有那些有着共同追求、志趣相同者,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孔子的弟子子夏提出:“与朋友交,言而有信。”[12]孟子也主张:“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13]按照他的观点,朋友之间应该有诚信之德。这种思想对诚信的道德规范的发展趋向起了某种定格的作用。由此可见,诚信道德是人与人之间交往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基础。它要求朋友之间应该以诚相待、言而有信;应该推心置腹、互通有无;应该无私帮助、同甘共苦。

《吕氏春秋》说:“交友不信,则离散忧愁,不能相亲”。[14]意思是说,结交朋友要以诚信为准则,否则将会导致极大的混乱。这种说法无疑是从反面把诚信提升到一个极高的层次来认识,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诚信在交友中的重要性。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出现了许多诚实守信的信士。他们把朋友之间重然诺、讲信用的真情实感发挥得淋漓尽致。如“季札赠剑”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据《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记载,季札是吴国的宗室,在出使北方大国途中顺道拜会了徐国国君。徐君对季札的佩剑非常喜欢,却不好意思索要。“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等到季札返经徐国时,“徐君已死”。季札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内心已经决定了的赠剑的许诺,而是“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随从者说,人都死了,你还送他宝剑干什么?季札说:“始吾心已许之,岂以死倍吾心哉!”从道理上讲,季札没有作出赠剑的明确承诺,不必非得赠剑不可。退一步讲,即使作过承诺,徐君已死也就自然不一定再践诺了。季札重诚信如此,难怪几百年后的司马迁要在他的巨著中重重地留下一笔。

五、诚信道德应成为公民的为政之本

诚信道德不仅是公民的交友之道,而且是公民的为政之本。换句话说,作为公民中的领导者,必须视诚信为搞好政治的关键之所在。这是因为:

对于国家来说,“信,国之宝也。”[15]荀子从国家强弱的角度,强调了诚信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他说:“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16]政令是统治者治国的措施,而政令是否讲诚信是导致国家强盛与衰弱的重要因素。“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17]荀子甚至主张,“政令已陈,虽睹利败不欺其民;约结已定,虽睹利败不欺其与。如是,则兵劲城固,敌国畏之;国一綦明,与国信之”。[18]意谓即使颁布的政令在实施中产生出某些不足,那也决不废弃,以取信于百姓;在国际上与它国订立的盟约,即使在履行中于己方有害,那也必得坚持,以取信于别国。如此,才能兵劲城固,外强不敢来犯,内部团结一致,共谋发展。概而言之,诚信在政治上有着非常重大的作用,是国家的珍宝。

对于人民来说,诚信是立民之本。孔子对于这一点作了精辟的阐述:“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19]在孔子看来没有食物不过就是死亡。可是,自古以来谁能免于一死呢?然而,假若人民对统治者丧失了信任,那么,统治者是立不住脚的。可以说,统治者与人民的信任关系,是政治凝聚力形成的前提和关键。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某一政权能否创建、巩固和发展。所以,中国历代统治者都特别注意取信于民。当然,孔子讲的是国家与民众的关系。我们把孔子的话引申开来,也可以说是国无信不立,统治者无信不立,领导者无信不立。孔子还强调:“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20]也就是说,统治者讲礼节,就能得到人民的尊重;统治者遵循道义,人民就会服从;统治者诚实守信,人民就会告以实情。王安石在《商鞅》诗中更是一针见血,“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意在劝戒统治者要以诚信为重,要取信于民,切不可轻诺寡信,背信弃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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