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平社与法边社会的起源--兼论鲁斯基在中国的理论_政治论文

浅谈平社与法边社会的起源--兼论鲁斯基在中国的理论_政治论文

平社与费边社渊源初探——兼论拉斯基学说在中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说论文,渊源论文,斯基论文,中国论文,费边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2)03-0074-06

近年来在对中国近代自由主义史的研究中,一个长久以来不为人所知的小团体——平社,逐渐浮出水面,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历史的复原。然而关乎此的发掘还仅仅只是开始,(注:据笔者检索,目前专项研究成果仅有两篇文章,一为沈卫威的《中国式的“费边社”议政:胡适与“平社”的一段史实》(《史学月刊》1996年第2期),一为姜义华的《论平社昙花一现的自由主义运动》(《江海学刊》1998年第1期);另外姜义华的《论胡适与人权问题的论战》(《胡适与现代中国文化转型》,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4年),以及许纪霖的《社会民主主义的历史遗产——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回顾》(《开放时代》1998年第4期)等二文,亦或可算入。由此可见此课题至今仍乏人问津,尚处在铺陈阶段,有待于进一步的展开。)诸多与此相关联的细节尚未得到精心的梳理和厘清,例如平社与费边社的渊源关系,以及拉斯基学说在近代中国的影响等问题,虽亦有学者偶然言及,但终因缺乏专门分析,往往失之于略、语焉不详。本文拟就此做一番初探性的尝试。

正如有论者界定,平社是20年代末30年代初一批从欧美留学归来的自由主义者以胡适为核心组织的一个费边式团体。(注:参见姜义华前揭文。)费边社则是成立于1884年的一个英国资产阶级社会改良主义团体。究其社名,乃源于古罗马将军、著名的拖延战术家费边·马克西姆。据传,这位将军在与迦太基汉尼拔军队交手的第二次布匿战争中,曾采用了迂回等待、逃避决战的待机策略,最终取得了胜利,并由此以“孔克达特”(缓进者)的绰号闻名于世。由此可见,以他的名字作社名,本身就表明了费边社的改良主义立场。费边社成员认为,社会改革也必须以“迟缓”和“渐进”的步骤,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为此,多年来他们一直用象征慢而稳的乌龟作图案来装饰其小册子的封面。同时,他们还制定了这样一句社铭:“要像费边与汉尼拔作战那样,尽管许多人指责他拖延时日,他还是极其耐心地在等待时机;一旦时机来到,就得像费边那样,全力出击,否则就白等了一场,徒劳无功。”(注:[英]玛格丽特·柯尔:《费边社史》,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4页。)当然,后来的实践证明,费边社等待有余而进攻乏术,从来未见他们有过“全力出击”。

作为如上所述的一个团体,费边社是怎样影响着平社,或者说平社究竟在哪些地方受到了费边社的熏染、以至于带有典型的费边色彩呢?笔者以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征。

(一)成员构成的知识精英色彩。费边社的基本成员,是以“资产阶级和知识界的人为主”,(注:[英]玛格丽特·柯尔:《费边社史》,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322页。)大都是一些学者、律师、新闻记者、文官、证券经纪人等高级知识分子或职员,其中最著名的有乔治·肖伯纳、悉尼·韦伯、悉尼·奥利维尔和格雷厄姆·华莱士“四巨头”,这一状况从该社成立以来,几十年没有什么改变。这种对成员文化素质的高要求加上入社资格的严格审查,使得费边社历来人数都较少,即使在二战后免除了一切入社手续,社员总数也不过8000多人。与此相仿,平社的构成同样也具有明显的知识精英性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主要成员胡适、罗隆基、王造时、梁实秋、徐志摩、叶公超、丁西林、潘光旦、吴景超、陈源、任鸿隽、闻一多、邵洵美等,均曾留学欧美,并且回国后大多在大学任教,不少人还担任学院院长、系主任等职,几乎覆盖掌握了当时中国各大学和各学科的“话语霸权”,可谓是知识界精英的云集。但也唯其如此,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规模的发展,从1929年4月开始到1931年初终结,参加者也就20人左右。这样的规模在思想流派或文学社团中,或许还不算最小,但倘以政团论之,则实在堪称袖珍。

(二)活动方式的学院书斋色彩。费边社的规则明确规定,它的活动是通过召集大会、演讲、讨论小组、会议和暑期学校,通过促进对于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及社会问题的研究,通过出版书籍、小册子和刊物以及任何其它适当的方法来推进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公共教育。(注:[英]玛格丽特·柯尔:《费边社史》,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352页。)他们宣称,“我们纯粹只是一个教育团体,我们不想成为一个政党,我们应该继续灌输思想的政策,使每一阶级、每一个人受到我们的影响。”(注:[英]韦伯夫人:《我们的合作》,剑桥大学,1957年,第122页。)这就注定了其活动必然是在浓厚的研究氛围中进行的。由1889年肖伯纳主编《费边论丛》肇其端,“四巨头”与其他社员出版了数不胜数的小册子来宣传费边主义,并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精力和财力。平社的议政方式与此也十分类似,这在胡适的日记中有着详细的记载。据胡适所记,平社基本每周聚餐一次(大都在其家),每次由一人作报告,然后大家讨论。1929年主要围绕着“中国的现状”,计划分别从种族上、社会上、经济上、科学上、思想上、文学上、道德上、教育上、财政上、政治上、国际上、法律上等方面展开,由各人分工,(注:在1929年5月19日的日记中,胡适拟定了一份《平社中国问题研究日期单》,对各人分工和日程安排做了明确的规划,见《胡适的日记》(手稿本)第8册,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90年12月。)充分发挥其拥有人才的学科分布面广的资源优势;另外还拟将讨论报告汇编结集,合刊为一部书,这显然也是刻意仿效费边社的做法。1930年后,平社的活动方式虽然由一人作报告改为两人互相辩论,再由大家讨论,总议题也转为更具对策性的“我们怎样解决中国的问题”,但不管怎么改变,都无法淡化其“书生议政”所带来的学院书斋色彩。就此,美国学者傅乐诗曾十分传神地指出,“他们的政治行动计划是至亲好友傍晚在家中聚会时进行——而不是在会议厅和群众大会的热烈讨论中进行的。”(注:[美]傅乐诗:《丁文江:科学与中国新文化》,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年,第142页。)

(三)政治主张的温和渐进色彩。如果把上述特性尚且归结为二者外在形式的相似,那么在政治主张的具体内容方面,平社与费边社更是体现了某种内在的一致性。

诚然,费边社宣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团体,承认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他们从斯宾塞庸俗进化论的“社会有机体论”出发,把历史发展看成是类似于自然界纯粹进化的过程,从而否认飞跃、质变和渐进过程的中断,并由此公开声称他们所信仰的费边主义的特点之一就是“自觉的渐进主义”,同时还明确表示,在“并非经过灾难导致社会主义”问题上,费边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之间存在着严重分歧。对此,其代表人物悉尼·韦伯曾经做过系统的阐述。他认为,从一个旧社会到一个新社会,只不过是一个迂缓的演化过程,“在历史上还找不到乌托邦式的和革命的突变例子”。(注:《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第81页。)18世纪封建贵族制度的崩溃,在他眼里也并非革命所致,而是工业革命的结果。随着社会的自然进化,政治权力和政治组织将逐渐被使用于工业,社会公共设施将逐渐增加,私人剥削范围将逐渐缩小,这样社会主义就无需进行推翻现存制度的社会革命,而在资本主义内部自然而然地发展起来,正所谓“在现行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基地上建立社会主义大厦”。(注:[英]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第3卷上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21页。)因此,韦伯断言,“哲学家们现在不再去寻找什么别的东西,他们所寻求的乃是从旧制度逐渐进化到新制度,并且认为在这种进化过程当中,任何时候都无需破坏整个社会组织的连续性或者把整个社会组织突然地加以改变。”(注:《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第83页。)为此,他还具体提出了社会改造的四大原则:(1)民主主义的变革。(2)渐进的变革。(3)合乎道德的变革。(4)合乎宪法的与和平的变革。(注:《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第87页。)与韦伯相呼应,肖伯纳也以他那特有的文风撰写了一句名言:“暴力同样是混乱的产婆,而混乱却又是戒严的产婆。”(注:《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第35页。)总之,费边社坚信只有循序渐进才是社会变迁的常态和社会进化的正轨,倘若采用突然的、变态的手段去改革社会,则肯定会使社会本身受到损害大伤元气。(注:20世纪40年代,由于国内外时局急剧变化,费边社亦曾一度左倾,主张改造资本主义社会,在理论上呈现出一定的激进色彩,但那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况且本文着重论述的是作为平社渊源所自的30年代之前的早期费边社。)

对费边社所宣扬的这种社会改良主义,早在1890年,恩格斯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费边社会主义是“有教养”的资产者的幻想,其实质是企图“使资产者皈依社会主义,从而用和平的和立宪的办法来实行社会主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7卷第351页。)1893年,恩格斯又针对费边主义的所谓“渗透政策”精辟指出,“害怕革命,这就是他们的基本原则。”(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9卷第8页。)列宁也多次批判了费边主义的这种“市侩反动空想”,并且尖锐指出:“最完整地体现了机会主义和自由主义工人政策的,毫无疑问就是‘费边社’。”(注:《列宁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37页。)

遗憾的是,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平社重蹈了费边社的覆辙。1930年4月12日,刚刚从人权论战中退却下来的胡适本着“救火”、“补天”的目的,作了《我们走那条路》的报告,以此作为“我们怎样解决中国的问题”这一总题目下“概括的引论”,说明他们“一个根本的态度”。在该文中,胡适代表平社“很诚恳地宣言”:“中国今日需要的,不是那用暴力专制而制造革命的革命,也不是那用暴力推翻暴力的革命,也不是那悬空捏造革命对象因而用来鼓吹革命的革命。在这一点上,我们宁可不避‘反革命’之名,而不能主张这种革命。”那么中国今日究竟需要什么呢?在他看来,“我们的真正敌人是贫穷,是疾病,是愚昧,是贪污,是扰乱。这五大恶魔是我们革命的真正对象,而他们都不是用暴力的革命所能打倒的。打倒这五大敌人的真革命只有一条路,就是认清了我们的敌人,认清了我们的问题,集合全国的人力智力,充分采用世界的科学知识与方法,一步一步的作自觉的改革,在自觉的指导之下一点一滴的收不断的改革之全功。”(注:《新月》月刊,第2卷第10期。)两相对照,这与费边社所提出的“自觉的渐进主义”何其相似!(注:当然,胡适改良主义主要渊源于杜威,但从其这一时期的日记来看,他对罗隆基介绍的费边主义亦颇多关注与兴趣。)至于他对国民党“用诚恳的态度下恳切的指责”,正如其所言,“目的只是要国民党的自觉”,“作时代的领导者”。(注:《新月》月刊,第2卷第6-7合期。)而当时与国民党笔战正酣的罗隆基,则不仅在平社聚餐会上专门作了关于费边社历史及议政方式的报告,而且还径直将费边主义运用于分析时局,从而达成了“两恶相权取其轻”的抉择。在《论中国的共产——为共产问题忠告国民党》一文中,他甚至建议修正国民党的党义,实行思想的自由,让费边社会主义发展起来。(注:《新月》月刊,第3卷第10期。)由此足见费边社对平社同人的感召之大。除此之外,众所周知的梁实秋对“超阶级人性论”的阐发,其实在费边主义的阶级调和论中也不难找到其滥觞所在。

作为一个团体,费边社之于平社的魅力及影响,从以上三个方面可见一斑。然而在这里或许还不得不提起一个几乎被人遗忘的英国人,他就是拉斯基。(注:20年来,以拉斯基为题的专论竟然只有二篇,即俞可平的《拉斯基国家思想演变初探》(《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报)1985年第3期)与孙宏云的《拉斯基和他的中国学生的初步研究》(《中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

哈罗德·约瑟夫·拉斯基(Harold J.laski1893-1950),是英国工党著名的理论家、民主社会主义思潮的奠基者,一生著述30多部,此外尚有大量的小册子、论文、演讲稿等,内容涉及社会科学许多领域,在欧美思想界有着重大的影响,被誉为与罗素、林赛并列的英国三大思想领袖之一。他同时还作为费边社的重要成员,被平社异乎寻常地加以尊崇。他虽然没有像杜威、罗素、泰戈尔、肖伯纳那样亲自踏上中国来宣扬自己的学说,(注:1921年,讲学社曾邀请拉斯基来华讲学,他因忙于著述而谢绝之。)但却仍拥有众多的中国信徒。在其担任伦敦大学经济学院政治学教授期间,陈源、徐志摩、罗隆基、王造时、储安平等都曾先后亲炙其学。尤其是在罗隆基的倡议下,平社开始有意识、有计划地大规模译介拉斯基的著作。在《新月》甫初转向议政的第2卷第2期,就刊载了黄肇年翻译的拉斯基的《共产主义论》的第一章,随后又由新月书店出了全译本;1931年,新月书店出版了邱辛白翻译的拉斯基的《政治》;《新月》第3卷第5、6合期和第7期又发表了罗隆基译的拉斯基的《服从的危险》、《平等的呼吁》;第12期则有胡毅译的拉斯基的《教师与学生》。而且罗隆基、王造时等在其它文章中更是屡屡征引拉斯基的学说。王造时甚至在1936年因“七君子事件”而身陷缧绁时,仍笔耕不辍及时地将拉斯基的新著《国家的理论与实际》译成中文。另外,张君劢也于1930年译出了拉斯基的《政治典范》。平社同人以上的种种努力,终于使拉斯基学说在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中国获得了广泛的传播。

然而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拉斯基学说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注:参见愈可平前揭文。)其前后甚至不无相互龃牾抵触之处,因此平社诸人以及后来的中国自由主义者究竟接受的是哪个时期的“拉斯基”,绝不可简单论之。仅就笔者考察,拉斯基学说就其自身发展脉络而言,大致经历了政治多元主义、费边社会主义、拉斯基-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四个阶段。

1917-1924年间,拉斯基是作为一个典型的政治多元主义者出现在欧美思想界的。他认为,传统的“神秘主义一元论”国家观,使国家“成了一种现代的偶像,臣民对它必须躬身屈膝”,它的意志永远超越于任何个人和团体之上,这种状况是不合理、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国家其实只不过是人类社会组织中众多团体的一个,不应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不应干预经济和其它团体的主权。这一时期的拉斯基,还十分强调个人自由。他在《现代国家中的自由》一书中给自由下了这样的定义:关于自由,我指的是要保持这样一种环境,在这种环境下,人们都有机会在最大程度上发展他们自我,“自由在本质上就是没有拘束,并且是快乐的一个根本条件”。他明确指出,一个人如果把按照自己判断来行事的权利从属于另一部分直接否定他的判断的人,他也就失去了自由。显而易见,拉斯基在这里继承了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把自由界说为不受任何束缚。

然而到了20年代中期以后,拉斯基为了适应英国垄断加速的进程,转而抛弃了政治多元主义的见解,醉心于费边主义的国家观,正所谓“国家是社会意志最终的法律贮藏所。它规定其它组织。凡是国家想要管辖的所有人类行动,它都有权管辖。”(注:[英]拉斯基:《政治典范》,伦敦,1925年,第21页。)他不再认为国家只是社会众多团体中平等的一员,而认为国家的意志高于其它团体的意志,“其地位势必凌驾于他人之上”,并且“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其它团体”,(注:[英]拉斯基:《政治典范》,伦敦,1925年,第70页。)至于其它团体的意志和活动,则应限制在国家安全和它所能允许的范围之内,否则当“团体作出的行动必然被认为是一种推翻社会秩序的行动时,国家就可以干预团体”。(注:[英]拉斯基:《现代国家中的权威》,纽约,1930年,第168页。)这一时期,拉斯基也一反以往反对国家干预经济事务的论调,而强调国家应干预经济,主张由资产阶级的国家控制生产和分配,并实行大工业的国家化。显然,拉斯基思想与此前相比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从20世纪30年代初起,由于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以及法西斯主义的抬头,拉斯基深切感到资本主义危机的深重和革命的难以避免,于是他又转而成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信徒”,从而进入了“拉斯基-马克思主义”阶段。在《国家的理论与实际》一书中,他承认“革命作为社会变革的接生婆”的原理和暴力革命的潜在性;在《民主政治的危机中》,他又断言“我们的文明的基础正遭受彻头彻尾的批判,这是由卢梭震撼了18世纪以来所未有的。”(注:[英]拉斯基:《民主政治在危机中》,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7页。)但是他同时也宣称,只要垄断资产阶级能够对劳动人民实行让步政策,采取改良措施,暴力革命就可以避免。由此可见,拉斯基鼓吹暴力革命正是旨在防止暴力革命的发生,即以此胁迫统治阶级让步改良。(注:有意思的是,罗隆基似乎比其师还更早地运用了这一伎俩。他在1930年撰写的《我对党务上的“尽情批评”》一文中就“忠告”国民党,“厝火积薪之下,祸发的时候,虽非官逼民反,恐有党逼民叛的后悔”。)按照这一逻辑推论,只要暴力革命对英国的威胁消失了,他也就必然放弃其所谓“暴力革命论”。

而恰在此时,二战的爆发使英国国内的阶级矛盾得以暂时缓和,加上战后工党政府的上台,这些形势的变化使拉斯基再也用不着拿“暴力革命”去吓唬统治阶级了,于是他又发明了“同意的革命”理论来代替先前的渐进主义,以“计划化民主国家”来代替早先的“多元国家”或一般的“代议民主政治”。这样,拉斯基的国家思想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民主社会主义。所谓“同意的革命”,就是基于各阶级、各团体高度民主一致的“公共利益感”和“公共危险感”之上的全体同意的革命,它主张“用和平方式,以协商而不是以暴力来改造国家的各项基本原则”,(注:[英]拉斯基:《论当代革命》,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376页。)在各阶级的充分合作和一致同意下,重新确定共同的伟大生活目标,即建立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也不同于一般社会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和“计划化民主国家”。

纵观拉斯基政治思想的演变过程,呈现出的是一幅纷繁复杂的图景,那么其在中国的境遇又如何呢?

首先,平社诸人加以竭力发挥的并非费边时期的拉斯基学说,而是其多元主义国家观。尽管平社与费边社之渊源已如前文所揭橥,但在国家观上,二者并不等同,平社与国民党之间的“人权与约法”之争正说明了这一点。在论战中,胡适、罗隆基等人对国民党专制统治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呼吁人权与自由;尤其是罗隆基在《论人权》一文中,一口气提出了35条在中国现状之上“做人的必要的条件”,(注:《新月》月刊,第2卷第5期。)更不可能被此时已转向费边社会主义的拉斯基所完全赞同,只能视为是其多元主义国家观在中国的滞后响应。至于拉斯基思想上发生的巨大变化,或许还来不及进入平社诸人的视野。(注:但张君劢对其《政治典范》的解读是一个例外。张译成《政治典范》后曾撰《赖氏学说概要》一文为译序。在该序中,他对拉斯基(赖斯几)书中要旨做了十分精确的概说,并敏锐指出“赖氏于本书中,以平均酌剂之地位,属之于国家,是以多元主义者之资格,隐示对于一元主义之让步矣。”而在政治实践中,张君劢1932年组建中国国家社会党,鼓吹“修正的民主政治”,则更是亦步亦趋于拉斯基之转型。)

其次,拉斯基学说中的自由主义“因子”对“后平社”时代的中国自由主义者仍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这主要是因为拉斯基的政治思想虽然一变再变,但万变不离其宗,其理论始终是建立在与自由主义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改良主义基础之上的,正所谓“继承陆克、边沁、穆勒之正统”,因而也才能大受中国自由主义者的青睐。例如在1935年写成的《国家的理论与实际》一书中,拉斯基较为集中地探讨了“政治不服从”问题,并提出了以下几个见解:第一,肯定社会需要有一个共同服从的具有强制性的权威,但是这一强制性权威的行使也决不是没有条件的,它必须按照规则行事,必须使那些依靠它的活动而生活的公民所认可的基本目的得以实现。“我们矢忠于国家,是因为当我们服从它的命令的时候,我们是服从一个组织,这个组织的职务明显地在于促进人民福利,其中包括我们自己的福利。”(注:[英]拉斯基:《国家的理论与实际》,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23页。)除此之外,无论形式上的权能或是政治上的权力,都不能产生令人服从的正当权利。第二,是否行使政治不服从的权利,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个人的道德判断。“假如我相信我应当反抗国家的命令,我就有反抗的义务。”(注:[英]拉斯基:《国家的理论与实际》,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30页。)第三,行使政治不服从的权利不能出于私欲,而应着眼于国家的长远利益。“我只有公开地确信,我比国家的合法代表更能代表它的长远的利益,才有权可以反抗。”(注:[英]拉斯基:《国家的理论与实际》,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30页。)第四,“人们一般是惯于服从的,如果他们离开了政治行为的常轨,那就是说明国家存在有严重的弊端。”(注:[英]拉斯基:《国家的理论与实际》,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52页。)倘若将上述拉斯基关于“政治不服从”的阐释跟其译者王造时此时因爱国而获罪的遭遇联系起来看,当不难想见王氏当时内心中复杂的情绪,同时也就更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将其立即译出的缘由了。

再次,拉斯基作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奠基人,无疑对战后中国的“第三条道路”运动直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45年秋天召开的民盟一大宣布,其神圣使命是“把握住这个千载一时的机会”,“把中国造成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第87页。)在由“走出书斋”后,从议政转向参政的罗隆基起草的政治报告及其纲领中,中心的理念与架构就是民主社会主义,即所谓的“拿苏联的经济民主以充实英美的政治民主”。(注:《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第77页。)继其之后,张东荪、施复亮等人更是怀着对民主社会主义的美好憧憬,坚持走“中间路线”,上演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第三条道路”运动。

最后,拉斯基学说虽然如梁任公的思想一样“流质易变”,但其中反对“暴力革命”的立场则一直是十分坚定的,这一政治倾向也深深影响了他在中国的传人。即使在承认革命不可避免之时,拉斯基仍力图证明暴力革命的不可能性与消极性。一方面,他通过实力对比和社会心理的分析来否定革命成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他还断言纵使这种暴力革命真的胜利了,那么它带来的也不是社会主义,而只能是以“一种暴政代替另一种暴政”,是民主的废除,是法西斯势力的兴起,“它会引起一个残酷的时代。如果暴力的革命失败,它就会把人们……带进一个可怕的丛林,人的尊严将被对权力的欲望牺牲掉。”(注:[英]拉斯基:《论当代革命》,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76页。)因此他提倡“同意的革命”。拉斯基的这番良苦用心,张君劢早已心领神会,他早在《赖氏学说概要》中就澄清了赖氏虽“推崇个人,则穷至其极,非承认国民有革命之权利不止”,但如果据此“遂谓赖氏为纯粹之革命党则非也”。而在战后的中国自由主义者看来,“同意的革命”理论所倡导的和平协商方式更是解决国共争端的良策。

在国民党的高压和内部分歧的困扰下,平社终于在1931年初悄然地曲终人散;而在国共殊死搏斗的情境中,“第三条道路”也终于宣告走不通。于是,中国的“费边式”实践,最终没能再现其在战后英国的辉煌成功,而这正应证了自由主义大师波普尔的一句断言:“一个自由主义的乌托邦——在一块无传统的白板上合理地设计的一个国家——是不可能的”。(注:转引自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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