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本”与可持续投资_投资论文

“环境资本”与可持续投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论文,资本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国投资不外乎两项目的:生产的可维持和增长的可持续。发达国家的投资和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长期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问题:按照现在的投资方式运行,地球的承载力是否可维持?福雷斯特尔-麦多斯模型总括了总量极限论,强调规模持续扩大的投资不但终将耗尽数量有限的地球资源,而且投资本身的巨大破坏性将恶化生态系统,甚至会导致生存环境的不可生存。毫无疑问,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未来面临着巨大的危险。为普遍改善人类生存质量而从事的投资活动,最终产出的这种结果自然要求对当代的投资理论作出重大修正。虽然发达国家的投资理论已经开始纠正这一趋势,但是发展中国家环境质量的普遍改善还被视为一种奢望。这种奢望似乎只有在该国经济高度发展之后才可以考虑。可是环境不是一国现象而是全球问题。热带雨林的毁坏所产生的气候效应,决非限制在热带雨林拥有国,它影响着整个世界。到了80年代的末期,人们开始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已开始关注投资的可持续问题。

现代西方投资理论意义最为重大的进展是,将环境同样视为稀缺的资本——“环境资本”,环境资本开始变成了必须付费的投资要素,而且作为资源两个部分的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价格必须考虑代际补偿后才能确定。只有充分考虑到了环境质量的投资才是富有建设性的,也是可行的。这就需要改变传统的投资思路,找到更多机会来采取那些既在经济上又在环境保护上有效的投资行为。在西方投资理论中,关于通过投资改善现存经济活动中恶化环境的因素;投资于恢复被破坏环境的生态链和提高资源利用率;规范新的投资开发,最大限度地避免破坏生态体系等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一、投资的负效应

无论发达国家的投资还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实践都展示给我们一个痛苦的事实:如果没有给予环境以充分的关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

由于人类社会必须通过提取、加工和消耗自然资源才能生存,所以人类的投资活动与自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同时这些资源又必须遵从物质和能量守恒定律并最终成为废物而排出。除非有点石成金之术,否则地球的资源最终是要消耗殆尽的。认为技术发展的无限前景,可以使不断高涨的投资永远维持下去,在目前还只有想像的可能性。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关于经济活动的边界问题取得了四项进展:马尔萨斯、李嘉图、穆勒分别阐述了经济活动的生态边界,戴利使这一观点更加普及;庇古将环境污染作为外部性加以分析,即,使用者没有付费所致;可耗竭资源的最优折耗率由格雷提出,由霍特林公式化;可再生资源的最优运用模型是福斯特曼研究的结果。

50年代的增长热是以资源的破坏为代价的,下表根据鲍姆和托尔伯特提供的资料整理(注:沃伦·C·鲍姆、斯托克斯·M·托尔伯特合著:《开发投资——世界银行的经验教训》,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1月版。):

上表作为粗略的分类,不仅反映了环境恶化的程度,而且也表明了环境恶化的加剧趋势。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大规模投资导致的环境恶化表明:在制度的层面,还没有抵制环境恶化的机制甚至内生地制造环境污染。环境污染的中国案例更加触目惊心。

这就提出了改善自然环境与提高投资效益相互关系的问题。其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避免投资损害环境,或者将这样的损害降低到最小的程度而不影响开发的速度。投资应当在不降低环境的“承受能力”的前提下,产生最大可能的预期效益。“承受能力”指的是在某个环境下按某一既定水平所能无限期供应有机物的最大数量。环境管理的目标应该是在当代和后代对于自然资源的需求同环境满足这些需求的能力之间取得平衡。

世界银行对1342个项目进行审查,结果表明(见下图):37%的项目存在环境问题。鉴于环境问题一旦发生,须补偿的代价将相当昂贵,不但有的涉及到代内补偿,而且也关系到代际补偿,由此可见,投资与环境是不容忽视的。投资给环境带来破坏,反过来环境报复社会而不是投资人,也许投资人要承担责任,但他仅仅承担社会成本中微不足道的部分。这实际上是内部成本外在化。而通过清晰的产权界定可以将相关成本内在化,借此权衡投资项目的成本收益,权衡项目的取舍。

对投资环境作经济分析,首先遇到成本效益分析的定量化难题,有时还会出现成本效益分析失灵的现象。环境不仅提供资源,同时还提供范围广泛、但难以计量的服务,尤其是这些服务往往属于公共品,无法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如空气);另外,“对于不可挽回的损害的代价和取消将来选择特权的损失进行定量的工作是特别困难的”。对那些不可再生的资源,那些尚未研究过的物种,其科学和经济价值是无法度量的。

尽管以上关于项目的环境问题似乎并不严重,但环境的特征是:预防比事后补救更为重要,然而措施有时根本行不通;投资对环境的破坏最初也许无关紧要,累积到一定程度以后的破坏作用却相当的大。所以我们在进行每项投资项目的开发时,首先必须对环境进行分析,以便确定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其程度,如果一个项目的长期收益不足以抵补长期成本(含环境成本),该项目只能重新设计或取消。为此项目投资人必须掌握环境资源的清单和对环境使用或滥用的“环境指标”的说明。

早期的投资理论强调,将资本投放于必需的机器、厂房、基础设施以增加收入。这种主张的晚近发展是,投资于技术进步将会实现更少的投入换取更多的产出。投资的现代实践正在修正这套模型的重大不足。首先,在环境相对优越的国家和地区,这套模型似乎还是可行的,而在环境脆弱的地方则是有害的。高技术带来的绿色革命,却削弱了农业生态环境对灾害(病虫害、气候变化等)冲击的恢复弹性。其次,环境作为经济系统功能的中心地位正在获得普遍的承认,“可持续发展”描述了一个不允许使自然资源基础恶化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必须通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二、投资的可持续

投资活动的合理性界定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增长效应、发展效应和环境效应。对一国或者国际社会来说,投资的目标应当包括: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显然,如果一个社会的投资活动不能保持或改善它的实际人均收入,社会也就没有发展的动力;经济的发展——个人和社会所享受的效用普遍改善,人的知识、能力和选择,这些总的社会质量获得了进步,社会的独立选择意识得到了应有提高;环境的优化——“环境质量以及自然环境所提供的普遍服务功能比过去的发展规划和经济管理中所假定的重要得多。通过给出环境功能的更清楚的轮廓,可持续发展反映出对于自然的和人工的环境功能以更好的理解。”(注:皮尔斯等著:《世界无末日——经济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51页。)环境足以提供生活舒适的资源,无害于人的健康,以及从事经济活动的能力发挥通过环境保护之类的投资间接地产生对GNP的贡献,作为资本(提供原料和能源)对GNP产出作出直接的贡献,对维持生命支持系统直接作出贡献。概括地说,人类的投资活动应当无害于自然环境的三项主要经济功能是:确保自然为每一个人提供的直接效用没有污染;为经济运行所提供的投入不被掠夺性地使用;为生命维持所必需的服务功能没有恶化。在这个意义上,可持续投资才能够得以规范。

可持续投资意味着要平行地处理两个概念: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代内公平包括保持不变的或增长的自然资本存量会有助于达到全球范围内的一代人之间的公平。也就是说,达到承担的费用。满足了这些补偿后的投资才是可行的投资方案。

可持续投资首先要满足代际公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的投资。代际公平的另一表述是:当投资能够保证增进当代人的福利,也不会使后代人为增进福利的投资机会减少,这样的投资方式就是可持续投资。流行的公理可以称之为卡尔多—希克斯补偿原则,即:如果从某一投资项目的执行中获得收益的一方可以补偿蒙受损失的一方并且还有一定的剩余的话,潜在的收益是增加的。潜在福利准则是在费用-收益分析的理论基础之上来比较一个投资项目的成本和收益;如果一个项目的收益超过成本,该项目就是可行的;但这有一个附加条件:根据收益超过成本来决定是否采用一项投资是同假设补偿联系在一起的,即收益人必须补偿受损者之后还能有一定的净收益。当运用这样的准则评价投资行为时,是存在缺欠的。布伦特兰会议指出,在假设补偿原则下,一个项目对当代人产生效益但却使后代人受损的情况下,如果当代所得足以补偿后代所失,项目才是可行的。它的真实意义是,可持续投资必须阻止采用那些不顾后代人受损的投资选择,明确的要求就是代际补偿。

投资代际补偿的途径是建立代际基金和防止资本存量的衰减。为了保护当代人的投资活动无损于后代人的福利状况,需要一种机制能够将资源传递给后人。皮尔斯建议实行现金转换规则,当存在着某一项给后代带来成本的投资活动时,假设所知成本为X元,成本发生的时间为T年,实际利润率为r,补偿金额为S,S等于T年内X的总和。S可以用复利公式表示:

S=X/(1+r)[T]

成本-收益分析则把这种补充作为项目的成本,并使这一成本变为现值,把这种补偿通过资产和资本的形态转移给未来的经济社会。

代际补偿需要重新确定投资要素的资本范围,以建立非衰减的资本存量。

K=Km+Kh+Kn+Kn′

式中从左至右分别为:资本总量、人造资本(机器、工厂、道路)、人力资本(知识、技能)、自然资本(土壤肥力、森林、渔业资源;自然净化能力、矿藏、能源、臭氧层、生物化学循环)、难以替代或者根本无法替代的环境资本。这一公式强调,如果当代人因其投资活动遗留给下一代的资本存量,足以保证后代人利用它产出与当代人相等的福利水平,建立在有效补偿基础上的投资活动就是可行的。

代际补偿当然也包括不同类型资本的替代原则,自然资本和人造资本之间的替代限度有赖于比较资本收益率,即这样的替代取决于通过运用人造资本代替自然服务的过程中社会收入的差别。这样的假设是说,只有在把自然资本投资于人造资本能确保高收益的前提下,才允许自然资本的逐渐减少;在社会的意义上,根据维持或者增加总资本存量的思想,如果价值评估过程可以保持这种维持或增加,一定数量的自然资本的减少是可以容忍的。但是,这一规则的执行存在着度量自然资本未来价值确定标准的困难,因为某些至关重要的自然系统一旦遭到破坏后无法恢复,甚至投资巨大才能修复,项目的代际成本就变得无法计量。这样,通过资本的替代实现环境与投资的纯粹互补就没有可能,对环境“折旧”的所谓认可也就毫无根据。

满足代际补偿的投资活动不仅要公平优先,而且应当有利于自然力的恢复和效率的增进。运用恢复力作为保护自然资本存量的理由,基于这样的见解:以对冲击和压力的恢复而言,具备多样性的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要比单一化系统的恢复力强,为了保护这种多样性,必须回避那些不可逆转的投资选择。生态系统的不可逆转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这样的系统一旦遭到破坏性的开发,环境体系将会发生不可恢复的逆转性破坏。除非保护这样的自然资本的必需费用达到不可承受的边界,任何投资活动都不应当破坏环境。

为了实现有效的补偿,投资的可行性评估必须执行新的体系标准:改变国民经济核算方式,指定矫正价格,改善项目的评估准则。

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缺乏对环境损失的计算,而环境损害必然会降低社会福利水平。不考虑环境福利效应流失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常常误导一国的投资政策,十分有害的投资活动可能被大力提倡。所以真实国民生产净值(NNP)应当等于GNP作出了传统项目扣除之后再减去自然财富的折旧,这才是合乎逻辑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账户修正可以通过独立的资源账户显示。这套账户以非货币的形式表示:在一个给定的地域,资源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更为简便的办法是定期发布系列环境统计报告表,以便显示投资活动与环境的变化趋势,借此避免将环境与人的投资活动脱钩的习惯做法。

建立矫正价格,以引导投资活动趋向于环境的建设性方面。赋予自然资本以正确的经济价格,是避免投资活动对自然资本“寻租”的有效办法。价格必须反映自然资本的全部价值,例如,森林开采不仅应当包括开采成本和获取成本,也要反映“自然资本”的价格。矫正价格还应当反映资源的“使用者成本”,使用者成本是指如果投资活动是在以不可持续的方式利用资源,而且这种资源一旦丧失,后代人就被剥夺了利用的机会,这种由于不可持续投资所带来的未来效益流失为“使用者成本”,它与“污染者负担原则”一致。

项目投资的资源利用价格应当反映开采或获取成本,与开采、获取、使用相关的环境成本,由于今天使用单位资源而被放弃的未来收益,这些就构成皮尔斯定价的一般内容,成本定价的精细化原则按照边际方法计算,参见下表。

边际价格=MC+MEC+MUC。对边际使用者成本的估算又称为“替代技术”,它的估算以Pb为重置技术的价格,C是开采成本或获取成本,r是贴现率,t是技术重置所必需的时间,计算公式为:

EUC=(Pb-C)/(1+r)[t]

涉及到具体的项目选择还要改变传统的投资评价方式,即将环境的价值纳入项目的评价中去,计算公式为:

式中B代表收益,C代表成本,r代表贴现率,t代表时间,-E代表环境损失,+E代表环境收益。

三、向可持续的投资环境过渡

投资的不可持续是增长极限论的必然结论,可持续投资如果以减少贫困并提高人类的平均生活水平为目的,那么投资就一定是一个合理的目标;但是,投资的实践表明,如果没有给予环境——无论是人工环境还是天然环境——以充分注意,规模扩大的投资就不会带来好运。增长的极限是由地球的承载力所决定的,投资在人口稀少、自然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持续只是一个梦幻,或者说只有在投资递减的,也许是投资零增加或负增加,直至达到一个最佳的经济生产水平时,可持续才是可能的。这就是麦多斯等人的观点。皮尔斯等人虽然相信潜在的极限存在,例如,人口的增长会很快抵消掉技术进步带来的收益;但也相信可以通过富有想象力的政策,避免极限,这样总量扩大的投资就不会走到尽头。可持续能够成立的理论基础就是:由于人类社会必须通过提取、加工和消耗自然资源才能够存在,所以经济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无法摆脱的关系。同时,这些资源又必须遵守物质和能量守恒定律并最终成为废物而排出。因此,逻辑的结论就是:可持续同样必须遵循能量守恒定律。但是,发达国家投资的环境压力是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富有成效的政策加以改变的。这些政策包括:确认财产权,财产权的不确定性妨碍资源的保护;审查现存的补贴政策,取消那些对资源保护无刺激作用的手段;使价格更接近于生产的社会成本而不是私人成本。

可持续投资的关键只能是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技术创新大致可分为互补性的技术创新、旁侧性的技术创新、废物利用型的技术创新、治理污染型的技术创新等四大类。通过技术创新,可以使企业在追求内部经济的同时解决一些外部不经济问题,如果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如污染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交易,还可以使治理环境污染的成本最小化。在制度创新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节约”型的社会制度,反对破坏生态和浪费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2)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对经济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制订科学的产业政策;严格控制重污染产业、限制轻污染产业、鼓励和促进无污染产业的发展;(3)加强生态环境评价和资源资产化研究,将资源与环境成本反映到市场价格之中;(4)国家应将资源与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各级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要建立生态与经济、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只有将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结合起来,投资的可持续才是可能的,那么可持续的投资必将促使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标签:;  ;  ;  ;  ;  ;  ;  

“环境资本”与可持续投资_投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