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构建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张海星[1]2006年在《政府或有债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如何防范财政风险,保持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如果我们把注意力集中于不确定性事件发生时所产生的财政风险,就会发现这种财政风险通常是和或有债务相连的。国际经验表明,如果政府忽视这种“隐性”财政风险,其对财政状况和政策的分析肯定是不全面的。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近几年都在加强对政府或有债务的研究,并明确提出了在政府财政报告中披露有关或有债务的信息。世界各国都在关注政府或有负债问题,有些国家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如新西兰、捷克、美国、加拿大、南非、巴西、哥伦比亚等都力图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来防范或有债务与财政风险的累积和爆发。由于我国现行的财政预算只是反映了政府活动的一部分内容,不能涵盖政府的全部财政活动,尤其是对游离于预算体系以外的政府或有债务缺乏有效的确认、量化、报告和披露制度,使得这一部分债务不断累积,并逐步转化为政府的直接负债。这将对政府财政的稳健运行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潜在的威胁,成为引发财政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和解决各级政府的或有债务问题,特别是分析其形成机制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有针对性地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与技术监测,对减少国家财政风险、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从理论上构建了一个政府或有债务的分析框架,并把它放置于我国渐进转型的特殊的制度背景之下。在此基础上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了中国政府在渐进转型中形成的一个包含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或有负债体系,进而通过“时间赎买”策略和“补偿替代”模型,从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中解析了我国或有债务的形成机制。接下来把研究的视野拓展到开放经济条件下,以东亚国家为样本,分析了政府隐性外债造成的金融危机,并对我国隐性外债进行了反思。之后,又从财政(公共)风险的视角对我国或有负债的规模及其引发的道德风险和制度性公共风险进行了评估和分析。最后本文提出在明晰政府行为风险责任与职责范围的基础上,应从制度、管理和技术叁个层面上进行财政创新,对传统的政府或有负债体系进行改造,以防范和化解财政(公共)风险。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七个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及观点如下。政府或有负债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许多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而对其进行理论上的解析,是探索这些问题解决办法的逻辑起点。本文从中国经济转型中公共部门赤字的融资方式入手,在借鉴汉娜(Hana Polackova Brixi)提出的财政风险矩阵的基础上,对我国公共部门的债务进行了分类,从而引出了本文对政府或有债务的研究口径。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政府的双重主体身份(经济主体和公共主体),并从经济学和会计学两个层次对政府或有负债进行释义,指出政府作为公共主体要面临法定(显性)和推定(隐性)的两种或有负债;政府或有负债具有不确定性、时效性的特点,并受政府的主观评价的影响,但它主要不是由政府自身的行为引起的,且大量的表现为推定的或有负债形式;制度安排、财政机会主义行为以及政府承担的稳定、发展、转轨的重任是或有债务的重要渠道;政府担保(隐性和显性)是或有债务的重要承载形式。对中央政府层次的或有负债考察,本文发现;在经济转型期间,中国政府积累的大量隐性、或有负债是依托于一种特殊的载体而存在的,这种特殊的载体就是政府构建的隐性担保体系。这一隐性担保体系表现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隐性担保、对国有银行体系的隐性担保、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隐性担保、对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和对养老金隐性负债的偿还义务。对地方政府层次的或有负债考察,本文认为,地方政府负债有其合理的经济学解释和财政体制要求。但在无法定融资权的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以“多元化融资”等多种名义举借,形成了大量的或有债务。通过我国目前地方政府或有负债的规模、结构、投向等进行了多角度的透视,本文从制度创新、财政体制、经济发展和债务管理等多方面分析了地方或有债务的成因。从中国渐进转型的制度变迁中解析或有债务形成的特殊路径。本文通过对前苏联、中东欧转型国家的样本分析以及中国情况的大量实证性研究,证明了中国政府确实在经济转型期内积累了大量的或有债务。在渐进转型过程中,中国政府通过“时间赎买”策略推迟了财政支付的过程。在短期内,财政支付的推迟又是通过过度积累隐性、或有债务的形式完成的。在收付实现制的财政预算体制下,将本应在预算内进行的财政活动转移到预算外,以“准财政活动”的形式部分地替代了政府预算内的支出,其结果必然是缓解了当前的财政压力,改善了政府的收支平衡表,表现为较低的赤字和负债率,然而获得这种财政绩效的代价却是长期财政成本的增加和未来财政风险的加大。本章最后用“补偿替代”模型验证了上述结论。把研究的视野拓展到开放背景下,本文发现;政府或有负债是以隐性外债的形式存在的,它表现为政府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对外借款提供的隐性担保。国内外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政府隐性外债是导致亚洲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推演和分析了在东亚发展模式下,政府通过准财政行为对银行和企业提供的大量隐性担保,使后者产生了严重的道德风险,从而诱发了金融危机和货币危机。我国也有以不同形式存在的隐性外债,且数额可观,亚洲金融危机国家的经验教训应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从财政(公共)风险的视角分析政府或有债务。传统的财政分析方法只局限于财政预算内收支和显性赤字与债务的研究,从而忽略了隐性及或有债务引发的财政风险。即使考虑到这方面的影响,也仅仅是就债务而论债务,而没有涉及到政府用于还债的资产状况。本文采用财政可持续的分析方法,在广义资产负债框架下,对包括政府隐性、或有债务在内的综合负债水平和政府可用于还债的各类资产规模进行了测算,并对全国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与财政风险进行了静态和动态的评估。得出如下结论;(1)目前我国政府的直接显性债务资产负债率尚且适度,而在或有负债和综合债务层次上却都具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和财政风险。(2)从债务构成看,隐性及或有债务风险要远远大于直接显性债务。(3)从债务主体看,地方债务风险大于中央债务风险。(4)而从动态的角度看,政府债务仍然具有较大的风险和不可持续性。在规模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还对我国政府或有债务引发的道德风险和制度性公共风险进行了分析。最后介绍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防范或有债务风险的经验做法和对我国的启示。财政创新与风险控制。在市场经济制度下,政府或有债务(特别是政府担保)是一种非常重要也是非常有效的财政支持手段,要想提高这种财政杠杆的融资效率,规避或有债务造成的财政(公共)风险,就必须从制度、管理和技术叁个层面上进行财政创新;(1)构建防范政府或有债务风险的制度路径。包括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增强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深化国企改革,建立风险与利益的对称机制;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处理和化解银行不良资产;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有步骤地支付转轨成本;改革粮食流通体制,逐步消化亏损挂账;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渠道,分类化解债务风险。(2)建立化解或有债务风险的的管理系统。包括完善政府担保机制;披露政府或有负债信息;实施或有负债的预算管理;运用金融工具规避或有债务风险;建立或有负债的风险储备金制度。(3)探索预警或有债务风险的技术检测方法。一是运用风险概率、保险精算、计量经济模型、或有权益分析等技术探讨量化或有债务的方法;二是尝试建立综合债务口径的财政风险预警和监测的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应包括基础数据库、宏观总量指标、微观预警指标、风险预期指标和政府承受能力指标。

王海涛[2]2014年在《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预算绩效管理是在我国对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的基础上,以国外绩效预算为借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过程中,使之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进而提出来的一种全新的预算管理模式。从预算绩效管理的现实起点看,伴随我国财政发展进程和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开始由加强支出规范性向重视支出有效性转变。同时,当前预算管理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以及财政支出日益增长的现实,也迫切需要引入新的管理手段—预算绩效管理来加以解决,以适应财政形势及预算管理的要求,它对于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实施绩效预算需要规范的体制环境和一系列的约束条件,诸如健全的法律体系、部门充分的自主权、权责发生制的基础、广泛的绩效文化背景等,因此,我国提出的预算绩效管理,是现阶段符合我国国情和财政管理实际的较为现实的选择。从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论基础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其他财政理论等,这些理论分别从财政资金所有者与使用者基于委托关系下的激励约束、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公共管理的市场导向与竞争机制,以及有效解决财政支出过快增长等角度,较好地解释了理论内容与预算绩效管理的联系和支撑。从预算绩效管理的国际经验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为解决财政危机、信任危机和管理危机,普遍掀起了以提高绩效为目的的政府管理改革,促进了绩效预算的发展。其中,英国、美国是较早推行绩效预算的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在绩效预算改革方面较为彻底,法国、韩国的绩效预算起步虽晚但实施较全面,瑞典和新加坡的绩效预算与其预算制度紧密相联并形成了自身特色。这些国家绩效预算的实践做法,为我国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较好的经验与启示。我国实行的预算绩效管理,经历了从绩效评价探索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确立的发展阶段,基本上形成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近年来,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明显进展: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方式不断拓展,绩效目标管理得到加强,绩效监控开始实施,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应用,制度建设渐成体系,各项基础工作得到夯实,成果正逐渐显现。但同时,也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有待加强、机制有待完善、配套改革需要推进、基础工作需要强化等问题。根据我国预算绩效管理的进展情况,借鉴国外绩效预算理论与实践,论文从近期改革措施和中长期改革方向两个方面提出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路。近期主要是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当前改革重点,规范管理程序和内容,强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改进措施。在近期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应认识到绩效预算是预算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明确下一步改革方向,对照分析现行预算绩效管理与未来绩效预算的差距,提出绩效预算改革的实施战略与发展路径,为长远的绩效预算勾勒出清晰的路线图。论文围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通过理论与实践相联系、比较与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有关问题作了尽可能详尽的论述与较全面的思考,提出了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发展与完善的目标、内容及路径等系列内容,明确了当前和今后时期的努力方向,对于我国预算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与实践价值。

韩灵丽[3]2013年在《中国财政预算“软约束”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对政府的法律约束效力是预算法治的必备要素,但预算的预先计划性使其法律约束效力因受经济变动因素的影响而弱化,产生预算软约束问题。什么样的经济变动因素可以影响年度内生效预算的效力,使预算发生追加、追减或其他的变更的情况,应当由预算法作出明确的规定。中国当前政府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软约束问题,经济上的软约束带来法律上的软约束,而法律上的软约束进一步加剧了经济上的软约束。这一问题在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中国政府财政救市计划的出台表现得尤为明显,中国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财政救市计划的效率足以让美国联邦政府汗颜。美国财政救市计划因为得不到国会两院的批准而迟迟不能出台,甚至贻误政府救市的良机。而中国政府财政救市计划则无须得到同级人大的批准,只须事后向人大报备就可以付诸实施。事隔两年,不同的财政救市计划,也产生了不同的实施效果。中国救市计划改变了既定的经济结构调整计划,大规模的政府投资和银行资金集中投向城市基本建设和房地产市场,造成了“国进民退”和房地产行业的“一业独大”现象。而巨额资金给社会带来的严重通货膨胀,不仅造成房地产市场和农副产品市场的严重投机行为,形成资产泡沫和物价上涨,而且还带来了高利贷问题,地方政府显性与隐性债务问题。这些问题的潜在风险巨大,降低了国民经济运行质量,造成社会财富不断缩水,甚至引发“老板跑路”,企业破产等现象。而美国虽然经济衰退未能得到有效改善,甚至可能面临再次衰退的危险,政府也面临债务违约风险,但市场机制健全,秩序井然有序,物价平稳,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与运行的质量没有因此受到影响。通常政府财政预算公共权力受到议会的制约,会部分牺牲政府行政的效率,但可以使政府的行政措施更趋理性,更符合预算法治条件下以民生为导向的公共预算的要求。中国财政预算的软约束的问题与传统上以政府财政预算权为核心构建预算法律制度与预算管理体制有直接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缺乏实质性制约,而且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未纳入预算管理,再加上缺乏预算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的制度保障,经济变动因素当然成为改变既定预算冠冕堂皇的理由,从而带来无法避免的预算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双重的软约束。预算的硬约束源于人大对政府财政权的硬制约。中国财政预算约束力的提升,必须建立在政府管理职能转换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并通过宪法、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法、立法法、预算法的修订,理顺人大与政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扫清预算约束的体制、机制与法律障碍。当前中国预算硬约束的目标虽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正朝着这一目标前进,财政预算已经从建设型财政走向公共财政,并提出了民生财政的要求,随着预算法的修订,“全口径”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预算管理规范化程度的提高,以及预算公开透明与预算监督的加强,预算的法律约束力必将得到加强,从而逐步建立财政预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硬约束。

许金柜[4]2014年在《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完善立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它在一国的政治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集中体现了一国政府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法进行筹资、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以及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是规范、约束和监督政府行为的一种根本方法。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政府预算思想和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预算经验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政府预算制度,当时称为“国家预算”。之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转轨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政府预算制度先后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体制转轨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四个时期60余年的历史演进,形成了与各时期相应的预算内容与特点,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初步建立起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基本相适应的政府预算制度。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未来是建立在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在现行政治制度和行政体制框架下,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对我国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展开分析。一方面,从历史发展角度考察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变迁过程,揭示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变规律、特征与经验教训,为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历史借鉴;另一方面,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的绩效、难点与局限,提出今后我国政府预算改革的基本思路、对策建议和未来政府预算的目标模式。我国政府预算改革近期目标主要不是强化预算绩效问题,而是要强化和实现预算在行政层面的全面控制,中长期目标主要是要实现预算在立法层面的全面控制,未来政府预算模式是通过构建“五级政府、叁级预算”的中间过渡型预算模式改革,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叁级政府叁级预算”的分级分权预算体制和以基金制为特征的完善的政府复式预算体系,走向预算国家。

冯乐坤[5]2015年在《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继受前苏联公有制中的国有财产理论以来,我国国有财产范围不仅极其广泛,又遍及全国各地,因国有财产统一由中央作为统一主体进行具体管理也不现实,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国有财产一直存在着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权管理,中央与地方一直分享着国有财产的利益,各级地方对其直接支配的国有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享有所有权之实,但各级地方所直接支配财产仍然被视为国有,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就会不断发生,为此,在借鉴前苏联后期以及俄罗斯立法转而采纳对国有财产实行的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以及各主要国家所采纳地方所有理念的基础上,我国理应赋予各级地方对其直接管理支配的国有财产享有所有权。不过,我国地方所有是将部分国有财产主体从国家变更为地方,地方所有财产其实就是对国有财产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具体进行财产分权的结果,立法就应确定中央与各级地方之间对国有财产的具体划分标准,各级地方所有财产范围也就最终得以确定。然而,受各国行政区划所形成的各个地方均为地方所有权主体的影响,地方所有层级往往与地方层级具有对应性,地方所有权的形成其实就是以各国不同的行政区划制度为基础,既然我国目前行政区划所形成的地方层级实行叁级或者四级模式,我国地方所有层级理应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镇级等层级,因现实中的我国地方层级处于变动之中,地方所有财产必然会面临在各级之间进行具体分割,具体分割标准理应予以明确。当然,未来立法在对地方所有财产规定的过程中,不仅要适用各级地方所有权平等、利益衡量的理念,也要采纳“一般+分散”的立法模式,即宪法、民法进行一般性规定的同时,相关单行法也应对其加以规定,尤其要允许各地方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形而对各级地方所有财产范围进行规定。

王志刚[6]2014年在《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研究》文中提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日益面临与西方国家表象相似但原因不同的政府管理危机、财政危机和信任危机。中共中央十八届叁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政府危机产生的原因和问题解决之道:“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政府认识到计划经济体制弊端后,通过主动放权构建并精心组织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这一转型过程中政府扮演组织管理、推动改革的核心角色并发挥重要作用,成功创造得到世界广泛认可和赞誉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奇迹。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陆续退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在政府和市场关系以及社会资源配置方面,政府职能定位和管理角色需要主动随之调整和变化,依靠政府制度力量予以推动和保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阶段的现实需求,我国政府选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其政策意图是通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渐进地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划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及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地位与作用,最终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制。根据我国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管理构架,按照我国政府间事权财权关系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依据行政发包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地方政府承担政府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职能,并且实际承担大部分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职能,在多重制度约束条件下,地方政府面临更为严峻的政府管理危机、财政危机和信任危机。按照中央政府工作部署、借鉴西方国家管理经验并发挥主观能动性,自1998年以来地方政府大力推动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特别是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改革,借以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关系,确定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地方政府陆续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财政投资评审、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管理改革措施,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广泛深入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按照财政部安排于2001年在湖北、湖南、河北、福建等省进行小规模的财政支出绩效考评试点,遵照财政部工作要求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机构,逐步扩展绩效评价工作范围,将事后评价向事前评估推进,更为超前地尝试绩效预算改革探索,为我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提供有益的启示和经验。总体而言,从管理形式上看,仿照西方国家财政支出管理模式,我国地方政府已经初步构建公共财政管理框架,逐步摆脱计划经济“重投入、轻产出、低绩效”的财政支出管理模式,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在技术层面有所突破,财政支出效率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取得长足进步;从管理目标看,我国政府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地位和作用仍需调整,地方政府规模庞大且增长迅速的财政支出难以满足社会公众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基本矛盾仍未有效解决,如何从制度层面推动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是目前地方政府需要深入研究和急需破解的管理难题。本文借鉴国内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阶段、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时期和公共财政管理构建过程的背景下,以公共产品理论体系为核心,从公共产品配置效率和公共产品生产效率的研究视角,深入分析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概念和本质,强调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研究,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和政府资源优化配置紧密联系,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和政府行政管理效率紧密联系,破解我国地方政府规模庞大、增长迅速的财政支出和社会公众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突出矛盾;明确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主体地位,分析影响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诸多制度因素,从政府和市场关系、府际关系、政府行政管理和财政管理的制度层面进行论述并提出政策建议;力图摆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强调政府绩效管理是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内容和手段,形成政府绩效管理带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发展格局;创新提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在财政支出管理中的引领作用,明确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发展思路、阶段划分和绩效指标,推动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向更为广阔领域纵深发展。

邱波[7]2006年在《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传统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体制已暴露出不少弊端。如使财政资金“暗箱操作”成为可能,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公共财政管理之外,形成了单位任意支配的“小金库”;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导致财政收入大量流失: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为预算编制、执行和宏观调控及时提供参考依据;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有效监督;各级财政实行的是按部门、单位和按经费交叉并行的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达不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的,也弱化了对预算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控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旧有的国库管理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2001年始,我国开始对国库管理制度进行试点改革,力图改变原有的以设立多重账户为基础的分散收付制度,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通过五年多的深入探索和积极实践,我国的国库收付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郴州市国库集中管理制度改革从2006年1月开始进行,其改革和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制度设立、监督监管、试点范围、配套措施等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本论文围绕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研究这一主题,以郴州市的实际情况为例,分析当前郴州市国库收付制度改革的做法和存在的弊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研究和思考了如何进一步完善郴州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等理论和实际问题。

廖添土[8]2010年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历史考察与制度建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2007年9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之后,中央层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一个新的阶段。随后,地方层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也在全国各地广泛展开。然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毕竟还是个新事物,国外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在我国也还仅仅处于试点探索阶段。试点探索中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争论,需要加强理论研究以进一步指导实践工作。本论文研究是在此背景下展开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本质上反映的是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提出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从建国初的统收统支,到改革初期的税利合一,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确立后的税利分流,再到目前税利分流框架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均有着其内在的历史发展规律。因此,本论文首先从历史发展的视角分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探索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演变特征和规律,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构提供历史经验。之后,本论文考察了西方国家国有经济发展的历程及资本预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借鉴了国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经验,在纵向上建构中央与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级所有”的产权关系,横向上处理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互补与衔接。最后,在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历史分析、国外经验借鉴、横向和纵向关系理清的基础上,本论文构建一个包含了预算内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决算和预算监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并为这一制度框架的实施提供政策建议。

吉富星[9]2014年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与产权结构化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产权即“财产权”,兼具经济学及法学涵义。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村产权改革、国企产权改革等多个领域成绩斐然,但是,快速发展的背后也累积了一些深层次矛盾。从整体上看,公共产权依然是当前产权改革的难点和重心,其改革仍处于“半拉子”工程状态,引致了效率低下、贫富差距、寻租腐败、阶层固化等诸多问题。公有制应有的权益、经济效率、公平性并未真正得到体现,造成了“跛脚”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公有制悬置”。其中,“公有制悬置”是一个深层基础性问题,即公有制存在于上层建筑,但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而悬在半空中。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公共产权制度的残缺,未找到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我国市场经济所处的历史条件和起点与西方国家不同,公有制基础上的产权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本文旨在以公共产权为研究对象,从经济与法律、历史与逻辑、现实和理论等多个层面,探索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产权改革深化路径这一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命题。通过研究,以期使公有制很好地与市场经济相容、发挥其经济效率,又能有助于共同富裕、完善公共产权制度与财政预算体系。在行文上,全文内容共分为八章:第一章为导言,主要界定了研究背景、研究对象,分析了国内外产权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研究思路与内容。第二章主要分析了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的困境,框架式描述了当前各种现实问题、弊端和深层负面影响,以及产权理论固化与滞后问题。第叁章是基于法律、社会、经济视角的现有理论分析,系统梳理和评述了两大财产法系、马克思所有制理论、西方产权理论。对比分析认为,法律与经济互相影响,产权理论各有利弊。其中,西方产权理论存在狭隘的产权观局限,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属于“归属+权能”的所有权模式,同样具有局限性,各个理论都应在新形势下互相借鉴发展。第四章基于历史发展脉络,研究了法学层面财产制度变迁、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产权演进、近现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产权改革历程,总结了产权演进的趋势,公私所有制产权及其生产关系不断调整的规律,以及当前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与困境。据此,提出了产权结构化定义,从风险或收益度的动力机制看,产权结构化具有必然性,公私所有制都面临着进一步的产权改革。第五章系统分析了所有制实现形式与产权结构化,提出了金融化趋势下的产权结构化SCP耦合范式(Structuring-Conduct-Performance),以及总体思路、路径和方式。第六章阐释了公有制实现形式面临的特殊性及难点,提出了公有制实现形式与公共产权改革的框架,形成了体制保障、机制构建、公共产权结构化等方面系统思路,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整合新建独立的公共产权预算体系。第七章则结合以上理论,针对我国公共产权改革的重点领域,如农村土地、自然资源、国企改革叁个热点领域,简要回顾了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最后,对本文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研究需改进的地方进行了阐述。本文逻辑分析是循着“所有制——所有权——产权”的线索,从法律、经济、社会、历史等多个视角展开,整体上注重理论与现实的结合。基于产权的“权利”本质、“契约”特性和“收益”核心,动态化构建了产权结构化理论,进而依托此理论来研究公共产权改革。突破了以往的公有制产权改革过程中线性、静态、平面思维,提出了动态的、立体的产权结构化。值得注意的是,“产权结构决定组织效率”这一线性决定论是静态的、片面的,本文提出了动态的、交互的产权结构化SCP耦合范式。在经济金融化趋势下,产权不完备性或残缺性、效率不确定性增大,最优产权结构是动态博弈下的暂时均衡,存在状态依存性,必须注重相机治理机制安排。产权结构化应关注无体物产权客体,重视产权或权利的平等性、可交易性、人力资本产权的激励和约束。世界范围内的公私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产权制度都在不断调整。应全面认识公有制,动态化把握公共产权,实际上,公共产权涵盖国有企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等各类公有制基础上的所有权或资产,及其衍生的各类经济权利。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依托于公共产权结构化改革,落脚于公共产权制度构建。公共产权改革应以“兼容市场经济、降低公共风险、有助于共同富裕”为方向,加大产权结构化改革力度,配以适宜的相机治理机制安排,有效衔接公共财政体制、行政体制改革。公共产权制度应进一步完善叁大机制构建,即“全面覆盖、权责分明的管理机制,平等竞争、激励兼容的市场机制,公平分享、和谐共富的预算及分配机制”。在此基础上,探索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整合建立独立的公共产权预算体系,形成公开、透明、规范、完整、协调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

宋文献[10]2004年在《我国乡镇财政体制重构研究》文中认为乡镇财政的运行状况如何,既制约着乡镇政权职能的履行,又影响着上级财政甚至中央财政的良性运行。因此,舍去对中国乡镇财政的研究,任何对中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研究,都是不全面的。我国乡镇财政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陷入困境之中。导致乡镇财政陷入困境的根源在于乡镇财政体制建设滞后,因而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在于制度创新。本文从我国乡镇财政发展的现状出发,以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在借鉴国外地方财政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首先对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界定,这是研究乡镇财政体制的逻辑起点。因为乡镇财政运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可从乡镇政府职能的错位中找到说项。其次,沿着财政职能的定位应以政府职能的界定为前提的路径,从逻辑和实践方面分析了乡镇财政建立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界定了乡镇财政的基本职能。第叁,在对财政体制概念界说的基础上,阐述了乡镇财政体制的内容与特征,分析了目前我国乡镇财政体制存在的制度缺陷。第四,在研究了农村税费改革对乡镇财政收入的影响后,重点分析了乡镇财政由“经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过程中的乡镇财政支出结构调整问题。最后,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设计了乡镇财政体制重构的方案和应采取的配套措施。第一章 导论 阐明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评述了国内外研究动态以及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章 乡制的演化和乡镇政府职能 本章从乡制的历史演化入手,阐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乡镇政权变迁的四个阶段:乡-村政权并存制、乡政权制、人民公社制和乡政村治制。然后,在对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叁种地方政府的定义比较中,把地方政府分为中间政府和基层政府。按照这样的分类,描述了我国现行的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特点,论述了规范的乡镇政府职能是提供乡镇范围内居民需求的公共品和服务。第叁章 乡镇财政和乡镇财政职能 逻辑分析表明,由乡镇财政提供地方公共产品的效率是最优的。而我国乡镇财政建立、发展的实践也表明,乡镇财政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提供适合本辖区范围内公共产品和服务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其他四级财政比较,乡镇财政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乡镇财政的职能,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财政职能的简单复制。从乡镇财政职能定位的依据:弥补市场失效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等出发,本文认为乡镇财政的职能就是通过提供乡镇公共产品和服务以满足辖区内居民的公共需求,而这种公共需求包括社会保障需求和公共保障需求两个内容。<WP=6>第四章 地方政府及地方财政体制的国际比较 本章选择美国、德国、印度、日本、法国、英国等六个国家为研究对象,以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税收分配和转移支付制度为主要线索,分析比较了这些国家地方政府设置和地方财政体制的特点,以及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作用:用法律形式划分规范政府间职能权限;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使财权与事权相一致;建立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体系等。第五章 乡镇财政体制:内涵、变迁与制度缺陷 本章首先以财政体制和财政体制的职能界定为起点,论述了乡镇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分析了我国乡镇财政体制的五种模式。其次,在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下,研究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乡镇财政体制变迁的历程。最后,着重分析了乡镇财政体制的制度性缺陷,表现在:财权划分模式与事权划分模式不对称;乡镇财政产权缺乏明确的主体;税收分割的体制性缺陷;乡镇财政自筹制度的设计缺陷等。第六章 农村税费改革与乡镇财政 农村税费改革达到了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关系的目的,但同时也使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在支出刚性约束和上级转移支付不足以填补支出缺口时,乡镇财政的收支矛盾更加尖锐。本文认为,在乡镇财政压力下,通过乡镇政府改革,既可以减少财政支出、缓解收支矛盾,也能够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因而不赞成依靠撤消乡镇政府来解决乡镇财政困境的主张。第七章 乡镇财政转型中的支出结构调整 财政支出可以反映政府的政策选择,体现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因此,本章以财政支出结构分类为基础,分析了我国乡镇财政支出结构的现状,阐述了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乡镇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政策选择是:重新界定农村义务教育支出责任;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增加农业财政投资,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第八章 乡镇财政体制重构的思路与方案设计 本章在论述公共财政理论框架的基础上,首先对乡镇财政能否成为一级实体财政的观点进行了评析。本文主张乡镇财政应成为一级实体财政,并提出了乡镇财政体制重构的目标模式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乡镇公共财政体制。其次,从合理划分县乡两级政府事权;建立以税收为主体,以规范的非税收入为辅的乡镇财政收入体系;按公共产品理论构建乡镇财政支出体制;建立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重点、以专项转移支付相配合,以特殊转移支付为补充的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以及构建乡镇公共财政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乡镇公共财政体制重构的方案。第九章 乡镇公共财政体制重构的配套措施 本

参考文献:

[1]. 政府或有债务问题研究[D]. 张海星. 东北财经大学. 2006

[2]. 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D]. 王海涛.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

[3]. 中国财政预算“软约束”法律问题研究[D]. 韩灵丽. 中南大学. 2013

[4].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D]. 许金柜. 福建师范大学. 2014

[5]. 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D]. 冯乐坤. 西南政法大学. 2015

[6]. 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研究[D]. 王志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

[7]. 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研究[D]. 邱波.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6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历史考察与制度建构[D]. 廖添土. 福建师范大学. 2010

[9]. 所有制实现形式与产权结构化的研究[D]. 吉富星.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

[10]. 我国乡镇财政体制重构研究[D]. 宋文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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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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