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升值--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_农产品加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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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劳动力占世界劳动力总量的25%,中国农产品出口额却只占世界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人均出口额是中国农业劳动力出口额的400~500倍。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农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局面。中国农业现在既不能靠闭关来自保,又不能眼看着国内外市场大面积沦陷而不作为。那就只有创业图强,投入新形势下的市场竞争。

支撑这场竞争的主打力量就是农产品加工业。截止2001年底,全国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共计实现增加值6968亿元,从业人员1513万人,出口交货值5090亿元,利税2718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在中国农业总产值中已占到85%,而它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会在社会的诸多领域,尤其在中国农村,产生强有力的多方面促进效应。

发展中国的农产品加工业,也就是为中国农业壮大一支参与国际竞争的有生力量。利用中国劳动力廉价的优势和初级农产品就近加工的便利,使中国生产出可以大量走入国际市场的加工农产品(中国的未加工初级农产品由于成本—价格原因已经很难大量进入国际市场),到国际市场上为中国农民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机会,为中国经济在国际市场的整体竞争力增加筹码,让中国经济能够在世界经济利益体系中多分一杯羹。

以物美价廉的国产农业加工商品充实国内市场,不至于让同类洋货在中国市场上如入无人之境或乘虚而入,这实际上也是在参与国门之内的国际竞争。

廉价的中国农产品

虽然已经进入了21世纪,中国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的总体水平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发展的要求。

这首先表现在加工总量不足。

仅以食品为例。据介绍,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约是农业产值的1.5~2倍,而中国食品工业产值还不到农业产值的1/3;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率达到80%以上,中国农产品加工率只有45%。中国水果产量居世界之首,但加工量只占总产量的7%左右,而世界水果平均加工量是总产量的20%以上;中国的加工类肉制品仅占肉类总产量的3~4%,发达国家进入市场的肉类制品的加工率则是这个数字的10倍,在有些国家是20倍。中国农产品加工总量不足,直接导致加工总产值偏低。

其二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化水平和科技水平偏低。中国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但多为中小型企业。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集约配置体系。中国现阶段农产品加工业还基本上是劳动密集型的诸多分散的中小实体的集合。中国目前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80%处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15%左右处于20世纪90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只有5%左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这直接导致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

一个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美国进入国际市场的初加工牛皮平均每张4.7平方米,制出的革料基本无伤残,几乎都能用于高档革制品的生产。而中国的初加工牛皮每张2~3平方米,高档革制出率只有10%左右。

也同样是由于企业规模小和科技水平低,精深加工能力自然不足。仅就一般的稻谷加工而言,中国的稻谷加工还大多停留在“磨、碾”的水平,碎米和杂质含量高,品种混杂,口感与食用品质低。而外国稻谷制米加工有精碾、抛光、色选等先进技术处理,成米一般可分成十几个等级,使用功能确切,食用质量好,整齐度高,可满足市场的多样选择,适于优质优价。中国的大豆加工技术只能开发出两百多个加工品种。美国大豆加工技术已能开发出两万多个加工品种,而且这些深度加工开发技术大多已在加工企业中推广。其精深加工程度由此可知。

中国农产品加工行业水平偏低的第三个明显表现是,缺乏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这使得产品的市场效益大受影响。中国出口国际市场的皮鞋平均价格每双5.79美元,而意大利出口国际市场的皮鞋平均价格是中国的20倍。就物质消费的使用性而言,显然没有这么大的差距,品牌的市场号召力在这里起了关键作用。

正是由于缺少“品牌势力”,中国的有些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得不接受别人的“品牌恩赐”,从自己厂里生产出来的料真工细的产品不得不贴上别人的商标,再送到国际市场上,自己只能挣得一个基本的工料费,大量的流通效益落入他人之手。

中国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水平偏低的第四个表现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偏低,环境污染较重。

用某一种农产原料加工新产品的时候,总会形成一些下脚料和副产品。科技水平较低、综合利用能力不足的企业把这些东西一概当作垃圾丢弃。这是中国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通病。它们只是单纯追求主产品的产量,无力或害怕对环保承担责任。至于各种下脚料和副产品,大都以最简单的方式,推出去了事,任它在随便什么地方埋掉、流走或堆积。以至于给人一个印象:农产品加工业是“污染密集型”产业。国际上的经验表明,农产品加工业由于其原料大多来自有机生命体,其污染和副产品的处理要比一般的工业废料及污染物容易处理,其副产品及下脚料易于转化为有用产品。农产品加工业发达的国家甚至可以达到“零排放”。他们从玉米芯中提取膳食纤维,从葡萄皮渣中提取葡萄红素,从桔子皮和苹果渣中提取果胶质和柠檬酸等等。这些早已走出了实验阶段,已经规模化推广,由此实现了“完全清洁生产”或“无污生产”。

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第五个重大缺陷是,加工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至今,我国还没有一套合乎现实需要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工标准也参差不齐,各地自定,甚至各厂自定。标准的技术含量偏低,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等质量安全指标少,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

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有时还会遇到另一种质量检测挑战。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似乎就意味着中国的农产品可以在100多个成员国的市场上进行不受限制的商业交换。实际情形却要复杂得多。

当关税壁垒消除后,质量检测的苛刻化正在成为新的壁垒——技术壁垒。

山东龙大集团是一个大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高标准,质量严要求。进入它的现代化生产车间仅就换装洗手的严格程度而言,一点不亚于进入大医院的手术室。生产流程从原料选用到成品包装的每个环节,都严格按国际高水准的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就是这种工厂生产的出口产品,在2002年被进口国检验为不符合当地产品药物残留标准,退回了几个大集装箱。而这个进口国对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加工品所使用的检测标准既高于对本国产品的通行检测标准,也高于欧美通行标准。明显是苛刻化了的检测指标。

龙大集团的基层管理人员说:“这个进口国在龙大公司的常驻技术人员,就在本镇的农贸市场上每天购买农民售出的散菜鲜肉,他们都没有什么检测,也吃得挺香。我们看到他们本国食品超市里的东西也没有比我们的产品高明。可为什么对我们的产品这样呢?”

在某种巨大的利益砝码作用下,质量检验天平的刻度是会发生移位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世贸原则用理论假设上的逻辑公平和法规条文中的形式公平掩盖了历史所造成的现实不公平。强迫经济弱者按经济强者的标准和能力进行生产,这使弱者在多数领域都只能被动应对,勉强追赶,就范于强者制定的游戏规则。在世贸组织的“无歧视”原则初始设计思想背景中,是隐含着深度歧视的。而在早已形成买方市场的国际农产品市场中,要“实施”这种歧视是代价颇低而收益很高的。

所有这些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了一个最后结果:中国农产加工品的出口总量过小。

中国农业劳动力占世界劳动力总量的25%,中国农产品出口额却只占世界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人均出口额是中国农业劳动力出口额的400~500倍。中国成为世界农业产品出口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而就在中国这有限的农产品出口额中,有一多半以上还是原料级产品,经过不同程度加工的农产品只占20%左右。

新一轮的体制创新

巨大的差距常蕴涵着巨大的潜力。

就笔者接触到的材料,从中央政府关于农产品加工的文件到地方政府的组织部署,可以说政府已经意识到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性。国家制定了《全国主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全国食品工业“十五”发展规划》。布局合理、供应稳定、优质专用的优势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正在普遍建设中。这种为高水平农产品加工业需要而建设的原料生产基地的发展,正在引发着农村社会又一轮经济体制创新。

地处粤西山区的化州市农户承包了许多荒山,一个农产品加工企业把这些分散承包在农户手里的荒山转租下来,使之连片成区。这样,就可以围起大片的荒山,实现肉鸡的放养规模化。这样放养的肉鸡,饲养设施投资少,生长快,肉质高,加工出来的鸡肉产品大受市场欢迎。正是山地这种生产要素的组合,才使这种独具特色的养殖方法得以实现。加工企业的优质专用原料基地也由此建成。

对于亿万中国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所拥有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也是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得以存在的最厚实的根基。适应着中国现代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而谋求土地要素的新式组合,显然是一个需要提到重要位置的问题,广大农民已经用自己的实践逐步有效地在解决这个问题。

福建省窑市村的叶水停原本也是农民。灵活的多种经营使他成了先富起来的人。本地一个大型蔬菜加工企业的存在,又让他看到了新的经营方向。他根据自己的实力,租用了本村不少农户的承包责任田,建成了规模化的蔬菜种植基地,全面接受加工企业的技术指导和要求标准,同时与企业建立密切的购销关系。这样,企业走出了旧式的公司加小农户的模式,减少了与众多小农户单个联系的交易成本,便于控制原料品种和质量,种植大户又获得了规模化种植的较高效益。出租土地的农民既获得了土地转让的收入,还可以到种植大户那里参与种植劳动,挣取工资。不去参加种植劳动的出租土地的农民则可以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开辟其它经营渠道。

有些地方把土地要素加以深化组合,提出了股田制的方式。也就是,农民把土地作为股本,投入到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去,使农民与加工企业、土地与规模化经营者,结合成一个更紧密的共同体。既保证了农民的稳固利益,又使企业可以更加有效地统一调度资源。

成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求有成规模、够品质的原料基地。而中国农村生产农产品原料的主体是土地家庭承包制度下的分散的小农。这是一个巨大的矛盾。完成这两个方面的合理对接,才能真正让农民在农产品加工业的大发展中受益,农产品加工业的生产基础也才能稳固,农产品加工业的社会存在意义也才能充分体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所启发出来的股田制,正是解决这方面问题的一个有意义的探索。

为了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农村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越来越被重视,并迅速发展。这些组织像生产要素的组合一样,在不同环节上为农产品加工业提供着强劲的发展助力,在农业领域创生着更富有现代内涵的生产组合方式。

在胶东半岛的昌城镇,一群青年农民率先组织起了自己的生猪养殖合作社。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意识到他们这个举动的意义,因势利导,加以全面推广。这些组织起来的青年农民,闯出了一片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当然,他们闯路的推动者,是本镇的一个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正是这种现代大型加工企业的存在,使年轻一代的农民们意识到,必须以新的生产组织方式建构农民的生产系统。

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日益普遍地深入到中国农业中,它要求着引领着中国农业的深化改造,尤其是它的组织化改造。

农产品加工业在农村的出现,对农村生产关系进行着有力重组,突破了传统落后的乡土村落组织形态,形成了更有现代内涵和发展意义的利益互动关系。处在不同生产环节上的生产者以明确的利益追求为基础,以契约为手段,以自由平等的谈判方式,结成多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以经济发展为中心而努力,使生产的组织化水平,社会化水平大大提高,克服了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者固有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增强了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这种互为依存的利益关系,也大大增强了乡村社会的凝聚力,改善了干群关系和乡土邻里关系。

如果说,全面实行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改革开放年代里的第一次最大规模的农村经济体制创新,并以其巨大的“体制创新盈余”为中国的全面改革开放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社会基础和成功范例,那么,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在中国农村所引发的生产组织方式变革,则是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更深地融入国际市场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的又一轮农村经济体制创新。这一轮体制创新比起前一次,是更加理性、更加富于科学操作性、更细致、更具体、更富有未来意义的。它将为中国农业的体制现代化、中国农村经济运行的有序性、中国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创造富有长远历史意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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