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最优集的系统测度&基于企业与工业双重效率目标与2007年数据的实证研究_产业集中度论文

我国钢铁产业最优集中度的系统性测算——基于企业与产业双重效率目标诉求和2007年数据的实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最优论文,集中度论文,效率论文,目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40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952(2011)03-0104-10

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资料,2007年我国粗钢产量达到4.89亿吨,占世界粗钢总产量的36.4%,是名副其实的钢铁大国。当年我国共有钢铁企业6686家,粗钢产量最高的前4家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只有20.02%,而同期日本、欧盟和美国的占比则分别为75%、72%和61%。过低的产业集中度导致了我国钢铁企业规模普遍过小,组织结构过于分散,规模经济效益低下,企业创新和竞争能力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如何对我国钢铁产业的集中度进行调整以达到最优,已成为我国钢铁产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本文拟就我国钢铁产业的最优集中度进行实证测算。

沃德曼和詹森(2009)等认为,产业最优集中度的影响因素包括产业中的企业数量、企业规模和企业分布等。本文重点考虑企业数量这一关键因素,也就是说本文将重点研究由不同数量钢铁企业组成的不同集中度钢铁产业的效率比较及其优选问题,进而明确回答钢铁产业中钢铁企业的最优数量、最优规模和钢铁产业最优产量等问题。

一、研究动态综述

产业最优集中度理论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斯密的自由竞争理论和“马歇尔冲突”论断,但比较系统的研究是伴随着产业组织理论发展起来的。

从20世纪30年代张伯伦和罗宾逊夫人的不完全竞争理论,到“二战”后以Mason(1939)、Bain(1959)和Scherer(1970)等人的SCP分析框架和“集中度-利润率”假说为代表的哈佛学派,从企业间共谋和市场进入壁垒等角度着眼,认为集中度最低的完全竞争市场最有利于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集中度最高的完全垄断市场最不利于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

其后许多学派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高集中度产业的效率性。芝加哥学派的Stigler(1968)、Demsetz(1973)和Brozen(1970)等人着眼于“集中度-利润率”假说,认为高集中度产业中的高利润与其说是资源配置非效率的指标,不如说是大企业生产高效率的结果。新制度学派的Coase(1937)和Williamson(1965)等人认为,现实中生产的不断集中和大企业的不断涌现,实质是企业与市场两种手段基于节约交易费用原则不断相互替代的结果,企业规模扩大、产业集中度上升和市场垄断因素增加往往是效率提升的标志。动态竞争理论学派的Schumpeter(1942)和Nelson(1967)等人认为,集中和垄断的企业在提供新产品、引入新技术等方面的贡献远大于其可能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

还有一些学派从另外的角度论述了不同产业集中度都是有效率的。可竞争市场理论学派的Baulmol、Willing和Panzar(1982)等人认为,只要保持市场进入的完全自由,且不存在特别的进出市场成本,潜在的竞争压力会迫使任何集中度产业中的企业采取高效率的竞争手段。新奥地利学派认为,只要确保自由进入的机会,企业家旺盛的创业精神就能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压力,不同集中度的产业都能获得资源配置的高效率。

国内有关产业集中度理论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陈小洪(1989)、马建堂(1993)、殷醒民(1996)、戚聿东(1998)、魏后凯(2003)和刘志坚(2007)等人为代表。研究侧重于实证,大致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采用绝对集中度、赫芬达尔指数等指标计算2-4位数代码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市场竞争度及其变化趋势,并与国外进行比较;二是沿着哈佛学派等人的路线,考察产业集中、市场竞争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

由于钢铁产业在我国的重要地位,近年来就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进行的专门研究也得到了推进,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刘玉(2004)、李拥军(2006)等人就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研究;二是戴魁早(2007)、吴利华(2008)等人就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与利润率、企业绩效和市场需求等因素之间关系的研究;三是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06)、徐康宁和韩剑(2006)等人就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的对策研究。

综上所述,产业最优集中度问题虽早有涉及,也取得了系列成果,但依然存在专门性研究过少、效率评价标准不一、研究结论争议很大等问题。如在效率评价标准方面,哈佛学派运用的是企业共谋、进入壁垒等评价标准,芝加哥学派运用的是竞争的优胜劣汰等评价标准,可竞争市场理论学派运用的是市场自由进入、沉没成本等评价标准。这导致相同的问题往往有着迥然不同的解释,如对于高集中度与高利润率之间存在的某种稳定关系,哈佛学派认为是资源分配非效率的表现,而芝加哥学派认为是高生产效率的结果。又如在研究结论方面,哈佛学派认为产业集中度最低的完全竞争市场最有利于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产业最优集中度问题得到了明确回答,但与现实发展明显不符。芝加哥学派、动态竞争理论学派等从不同角度论证了产业集中度提高的效率性,具有较好的现实性,然而研究过于笼统,没有回答产业集中度达到什么水平时最有效率,即没有解决产业最优集中度问题。另外,国内直接就钢铁产业集中度进行的研究,大多是以发达国家的产业集中度为参照进行的标杆管理式研究。然而发达国家钢铁产业集中度是基于发达国家的实际,且同样面临继续调整优化的问题,将其作为我国的参照标准是否合适存在争议。

特别地,目前有关产业(包括钢铁产业)最优集中度的研究还存在两个重大缺陷:

一是已有研究在涉及产业市场需求曲线与单个企业市场需求曲线的基本关系时,一般将完全垄断企业的市场需求曲线界定为产业市场需求曲线,将完全竞争企业的市场需求曲线界定为既定价格的一条水平线,将垄断竞争企业的市场需求曲线界定于两者之间。这种界定与“市场总体需求曲线等于所有单个企业市场需求曲线水平加总”的基本规律相背,因而是错误的,由此形成的理论和得出的结论是难以成立的。

二是已有产业(包括钢铁产业)最优集中度的研究,大多是就产业进行的,将产业与企业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研究的则非常少见。然而,只有将产业最优集中度与企业最优规模结合起来,基于系统的视角进行关联性研究,才能得出精确的产业最优集中度。否则,没有企业这一微观基础,仅仅就产业进行孤立研究,得出的产业最优集中度往往是非常笼统的,很难做到精确化。

二、前提分析

1.钢铁企业的效率目标诉求有许多,但最主要的是利润最大化。钢铁产业管理部门属于公共管理部门,其效率目标诉求也是多元的,其中社会福利最大化往往被认为是资源配置高效率的表现。这样,本文将基于企业利润最大化与产业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双重效率目标诉求组合进行分析。

2.钢铁产业的产品有许多,如生铁、粗钢、钢材等。为方便起见,本文对钢铁产业的分析以钢材产品为代表。

3.我国钢铁产业最优集中度的研究可以以不同的年份进行,这里以2007年为例进行分析。

4.为方便起见,本文用平均水平型钢铁企业作为单个钢铁企业的代表进行分析。由此,如果钢铁产业的市场需求曲线可以表达为线性函数形式P=a-bQ,则单个钢铁企业的市场需求曲线就一定可以表达为线性函数形式P=a-xQ。其中,a、b为常数,x为变量,x≥b,x/b为钢铁产业中钢铁企业数量。

通过进一步分析可知,完全垄断时产业中企业数量x/b=1,x=b,单个企业的市场需求曲线P=a-xQ与产业市场需求曲线P=a-bQ一致。完全竞争时产业中企业数量x/b=∞,x→∞,单个企业的市场需求曲线P=a-xQ趋于纵轴。垄断竞争时产业中企业数量1<x/b<∞,x>b,单个企业的市场需求曲线P=a-xQ介于纵轴和产业市场需求曲线P=a-bQ之间。这种界定不同于现行的市场结构和厂商均衡等理论,但符合“产业市场需求曲线等于所有单个企业市场需求曲线水平加总”的基本规律,因而是科学的。

三、2007年我国钢铁产业市场需求曲线和企业成本曲线的模拟

1.2007年我国钢铁产业市场需求曲线的模拟

根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一般经验,钢铁需求量主要受钢铁价格和收入水平的影响,也受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建立计量模型时,把钢铁需求量作为被解释变量,钢铁价格、收入水平和其他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基于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这里建立基本模型如下:

基于1981-2007年我国钢铁价格、国内生产总值和钢铁市场需求量数据(见表1),采用DPS5.02专业版数据处理软件进行二元线性回归,得到的估计模型为:

现在以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249529.9亿元为基准,可计算得出1981-2007年钢铁价格与需求量的直接对应关系,见表2。根据表中数据,建立2007年钢铁价格与需求量的线性需求曲线如下:

P=6.674.5884-0.101826Q (1)

这就是2007年我国钢铁市场的总需求函数。

式(5)、式(6)分别是由式(4)推导得到的2007年我国钢铁企业的平均成本函数和边际成本函数。特别地,该平均成本函数呈现单调右下倾趋势,与Gupta(1968)研究得出的印度钢铁企业的平均成本函数为一条右下倾曲线的结论具有一致性。

四、2007年我国钢铁产业最优集中度的实证测算

1.2007年我国钢铁产业最优集中度的实证测算

首先,由单个企业利润最大化条件“MR=MC”,根据式(3)、式(6)可构建单个钢铁企业利润最大化时的均衡产量函数:

2.研究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着眼于企业利润最大化与产业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双重效率目标诉求,2007年我国钢铁产业的最优产量为33000万吨;2007年我国钢铁产业的最优集中度为产业中企业数量保持在1个,考虑到竞争的需要和日美等国钢铁产业发展的经验②,我国有影响的大型钢铁企业数量应确定为5-10家为宜;2007年单个钢铁企业的最优规模为33000万吨,考虑到我国有影响的大型钢铁企业数量宜调整到5-10家以保持必要的竞争,我国有影响的大型钢铁企业规模应确定为3300万吨-6600万吨为宜。

事实上,2007年我国钢铁产业总产量为56460万吨,有钢铁企业6686家,每家钢铁企业的平均规模只有8.4万吨,即使当年最大的钢铁企业上海宝钢生产规模也只有2858万吨。可见,2007年我国钢铁产业产能严重过剩,钢铁企业数量过多,钢铁企业规模过小,市场竞争过于激烈,从而影响了产业资源配置的效率。

因此,应该围绕以上分析确定的最优目标进行调整和调控,将我国主要钢铁企业数量调减到5-10家,将主要钢铁企业的规模扩大到3300万吨-6600万吨,将整个钢铁产业的产能调减到33000万吨左右。具体的调整和调控对策需另文分析。

五、研究的价值

1.产业最优集中度的实证测算是钢铁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在相关研究还极其少见的情况下,本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价值。

2.本研究将宏观角度的产业与微观角度的企业有机结合起来,基于企业与产业双重效率目标诉求的系统视角,就钢铁产业最优集中度问题进行测算,弥补了以往就产业孤立而笼统地进行研究的不足,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3.本研究将完全垄断企业的市场需求曲线等同于产业市场需求曲线,完全竞争企业的市场需求曲线趋于纵轴,垄断竞争企业的市场需求曲线介于纵轴和市场总体需求曲线之间。这种界定符合“产业市场需求曲线等于所有单个企业市场需求曲线水平加总”的基本规律,具有很好的现实性和科学性,而且不同于现行市场结构与厂商均衡等理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4.本研究基于企业与产业双重效率目标诉求的系统视角,以及不同集中度产业中单个企业市场需求曲线变化规律的科学界定,就2007年我国钢铁产业最优集中度进行实证测算,得出了相对精确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现实政策价值。

5.研究表明,产业最优集中度是可以通过模型构建和数量分析得到精确测算的,现实中采取措施调整优化产业的集中度,应以最优集中度的精确测算为基本标准,这对国家制定《反垄断法》等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收稿日期:2010-11-22

注释:

① 限于篇幅,这里从略,数据备索。

② 日本的钢铁生产主要集中在新日铁、JFE、住友金属、神户制钢、日新制钢和东京制钢6大公司,2007年6大公司钢产量占日本全部钢产量的81%以上。美国的钢铁生产主要集中在美国钢铁、ISG、钮科、AK、钢动力、惠林—匹兹堡和商业金属等7大公司,2007年7大公司钢产量占美国全部钢产量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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