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推进与思考_社工论文

我国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推进与思考_社工论文

中国农村社会工作职业化推进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工作论文,中国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各级政府和学界都在着力推进及探讨中国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及专业化,以迎合不断增长的社会需要。不少地区(如上海、深圳)先后开展了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试点工作,以期为社会工作在全国的推进积累经验,探明道路。

但是,从推进的情况看,我国目前所开展的社会工作,不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工作领域上,都是城市社会工作。从地域看,目前社会工作试点最好的两个地方是上海与深圳,均为大城市。从工作领域看,无论是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矫治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还是反贫困工作,更多的是城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组织机构和服务队伍,也主要在城市,面向城市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关键在于中国农村的现代化。不解决8亿人口的现代化问题,中国社会的发展将步履维艰,社会矛盾将更加尖锐。但是,农村社会工作是我国的一个弱项,一直没有得到政府及社会工作界的重视与支持,这大大违背了社会工作“迎合社会需要”的初衷。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组织机构和服务队伍很不健全。无论从人口、地域,还是从需要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数量来看,农村和城市相比都处于绝对多数;从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所处的状况看,农村人口也是最需要社会工作服务的群体。此外,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城市相比非常落后。农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与保障水平,都远低于城市。

因此,农村重要的战略地位、农民发展权的相对缺失、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公共物品的严重缺乏告知我们,农村比城市更需要社会工作。推进农村社会工作,将对整个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产生重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农村社会工作,不仅是与城市社会工作相对应的一个学术与地区领域,而且是中国社会工作的重要部分,甚至可以说是主体。因此,在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与社会化的同时,应将城市与农村通盘考虑,单一的以城市社会工作试点来探讨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模式是非常偏颇的。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符合社会公平公正原则的社会工作体系。

一、“上海模式”、“深圳模式”与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吻合性分析

当前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推进,主要有上海模式与深圳模式。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上海一直在稳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自2003年开始,上海的社会工作职业化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在几年时间内,上海市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积累了不少经验。在工作方法上,上海市倡导“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工提供服务、社会广泛参与、义工真情奉献”。他们颁布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暂行办法》,市民政局增设“职业社会工作处”。在岗位配置方式,以民政系统为代表的事业单位,在福利机构、社区公益组织中配置注册社会工作者。在政府购买方式,上海市政法系统分别成立了禁毒、社区矫正和社区青少年事务三个办公室,并推动成立了三家社团,由政府分别向三家社团购买社工服务。针对这些措施,不少学者将上海模式概括为“以授权为特征的职业化模式”,它们所倡导的“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各方参与”的管理模式,主要以政府主导为主,具有相当强的行政性色彩,社团的自主性相对不足。

深圳的试点工作是在吸取上海经验基础上展开的。深圳创立的模式是“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核心是中间两点,即政府主动推动和民间组织运作。“政府主导推动”体现在:制定政策法规,比如“1+7”文件,保证社会工作规范运行;加大对社会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加强监督,促进制度良性运行。“民间组织运作”有三层含义:提供社工服务的民间组织与政府及政府的部门没有人、财、物的关系,以防止它变相地成为政府的一个单位;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社工服务,不直接与社工个人发生关系,避免社工成为政府雇员;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时要面向多家民间组织,公平、公开,体现竞争,双向选择。同时,为保证社工服务的专业性,还推行“督导小组”概念,即一名香港督导带2名深圳督导助理(从现有的优秀准社工中选),计划3年后,香港督导逐步淡出,最终实现督导“本土化”。

上海与深圳经验是当前我国社工职业化、专业化的重要模式。从现阶段农村的中介组织发育状况及农民的现实需求看,以大力培育中介组织为主的上海经验并不适合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人民公社被村民自治制度代替,也使农村社区组织变得松散而缺乏对个人凝聚力。村民变成了农村最主要的政治组织。虽然法律上规定实行村民自治的目的是要实行自我发展与自我管理。但在乡村集体财产普遍匮乏的情况下,村民自治组织提供服务的能力越来越弱,不少村委会都变成了空壳,这种情况在中西部的农村普遍存在。农村组织资源的缺乏不仅阻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使农民在与外界市场的斗争中缺少支撑力量与话语的表达渠道,也不利于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开展。

另一方面,受农村传统的影响,农村组织的建构异常困难。农民的特殊信任以及差序格局的关系网络使得农民对于外界总是保持着一种怀疑的心态与相当强的敏感性。目前,各级政府都在倡导积极发展农村的合作组织,不少社会学界、社会工作界的学者及NGO组织还以项目形式深入农村、帮助农民建立组织,虽然某些项目取得了成功,但是并不具备普遍性与推广性。

在一个不利于中介组织发育以及民众对社会工作缺乏足够了解的社会背景下,如果强行启动、培育中介社会服务组织,推行社会工作职业化与专业化,一方面会是使社工机构的服务得不到农民的认可,专业化的社工服务与农村的“小传统”发生碰撞(如专业手法与技巧在农村没有适应性,语言的不兼容性导致彼此之间的信任难以建立等)。如果这些中介社工服务机构缺少足够的财政支持而走市场化道路,将大大违背社工的发展初衷,最终变成政绩工程。另一方面,对广大落后农村来说,各级政府的发展心态相当迫切。雄心勃勃的发展计划会让各级政府及官员难以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的社会工作投去更多的关注。

深圳模式是现在各个省市学习的榜样,但政府购买对于落后农村来说无异于一种奢侈。抛开经济发展压力不谈,当地政府并没有足够的财力来采购社工。深圳目前的社工服务只针对深圳户籍人口。截至2006年年底,深圳户籍人口为197万,按照深圳市计划,需要购买不少于2000名社工。如果以这一比例折算,一个拥有30万人口的县,需要社工300名。如果取100为下限,这部分财政开支对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来讲是比较庞大的。从报酬上看,深圳给每个社工开出的报酬是6万年薪,加上深圳这个城市本身的吸引,还是能吸引想当多优秀的人才加入进社工队伍的。但是,对于农村来说,环境以及上升空间的限制使得很少有毕业生选择去农村。如果报酬过低,社工专业毕业生宁愿选择别的职业而不会选择社工;如果报酬过高,对当地财政是一种负担,且会打破当地的薪酬体系。因此,在市场自由的选择中,农村很难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社工。由于缺乏优秀人才,社会工作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质量也就很难保证。最后,从深圳的发展趋势看,社工本身也在走向专业化,一个助理社工可能对他自己从事的领域很了解,而对别的领域欠熟悉。虽然农村社会问题较多,但居住空间的分散使得单纯按照人口比例设置社工不现实。为压缩成本及考虑到工作的效率性,往往会使一个社工涉及多个领域,这并不利于社工的专业化。

事实上,深圳模式之所以能展开,有深圳特殊性。首先是有相对比较强的经济实力,其次还有独特的区位优势。香港特区是亚洲专业社会工作制度最发达的地区,非常便于合作,这样的优势是其它任何城市所没有的。因此,深圳模式的复制性值得探讨。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深圳模式还是上海模式,都无法解决农村的发展问题,而发展权的缺失恰恰是当前中国农村最大的社会问题。这需要对未来的社工模式进行深入探讨。

二、中国农村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推进与思考

既然农村社会工作是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与专业化的主体,而上海模式和深圳模式不适合资源缺乏的农村。那么未来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与专业化该如何推进呢?

(一)农村社会工作职业化模式的前提条件

1、政府的大力支持

虽然,上海的行政性和半专业性的社会工作模式使社会生活的政治化行政化倾向还比较明显,与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要求相差甚远。而深圳模式在农村社会工作中具有不可复制性。但是,二者毕竟为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探索积累了可贵的经验。总结二者我们可以发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推动是社会工作得以职业化的前提。当地政府利用各种机会与途径表达对社会工作职业化的重视。例如,上海市政法系统分别成立了禁毒、社区矫正和社区青少年事务三个办公室,使得一千三百多名社会工作者分布在全市开展工作。2003年1月,上海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探索建立社会职业工作者制度”。这是中国内地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正式提出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要求。2005年6月,上海市常委会通过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本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和完善社会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激励扶持政策,推进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管理和社会救助活动”。在深圳,党政领导都很重视此项工作。带头学习,对各级官员进行轮流培训。毋庸置疑,作为一种舶来品,政府的重视与政策支持对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推进至关重要。尤其是在信息闭塞、外来冲击少、体制僵硬的农村地区,更需要当地政府改变观念与心态,高度重视社工的职业化推进。

2、必要的社会承托

按照社会学的观点,任何一种职业要获得社会的认可,必须要有必要的社会承托。社会承托既包括必要薪酬、职业地位,也包括文化层面大众的了解与态度。因此,推进中国农村社会工作职业化,必须给予从事农村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者以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营造较高的职业声望。韦伯认为,社会分层的指标(权力、财富与威望)往往结合在一起。只有财富而无必要的职业声望并不必然会使从事该种职业的人群处于社会的上层,因而也并不必然能保证该种职业对于社会大众的吸引力。

除此之外,社会的承托力还包括社会大众观念中的看法及态度。推动一门新的职业发展,必须在大众观念中加入这门职业的信息与元素。因此,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应当在社会大众中普及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与专业手法、技巧及知识,让社会大众养成正向的价值判断。

3、提供的服务确实能迎合社会的需要

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推进,其功能和角色作用的发挥关观重要。社会工作是起源发展于欧美国家的制度性利他主义和助人专业。目前已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和扩散到世界各国,而且社会工作扮演角色和功能已形成举世公认的国际惯例。总体来说,社会工作服务实践之基本功能是及时回应变迁的社会需要。从香港地区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看,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发展,主要在于它适应了本土化需要。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香港社会工作界提出“发展全面照顾,提供优质服务”的口号,切实解决了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因此,中国农村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发展,必须将社会工作的手法、程序与技巧与中国的传统文化资源及组织资源进行有效的融合,切实回应农村社会问题。在此基础上逐渐增进民众对社工的认同。

(二)中国农村社会工作职业化推进模式思考

社会工作职业化与专业化,并不简单在于将社会工作上升为一种被国家所承认的职业,更重要的是在于这种职业需要通过何种平台与方式去开展工作,开展什么样工作。

从迎合社会需要的角度看,中国农村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推进,必须以能有效解决农村社会问题为前提。由于中国农村社会问题的多样性,不少地区还存在着发展与社会问题相互困扰的局面。这给中国农村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推进带来很大障碍。受资源、投入与空间分散性的影响,加上中国农村的复杂性与地域空间的广阔性,农村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开展不能如同城市试点那样全面推进,而应该有选择、有步骤、有领域地进行。应该先分清楚农村地区社会矛盾的轻重缓急以及社会工作者的能力,选择一些可以在体制内不需要过多的资源投入就可解决的社会领域来进行,如可从留守儿童、残疾人、社区照料等社工领域做起。这些领域一是需要迫切解决、二是对中国农村发展至关重要、三是社会工作介入的门槛比较低。从这个意义上说,渐进式道路更适合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推进。在迎合社会需要的同时,还应加强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与专业技巧、手法的宣传与普及,使社会大众能慢慢了解、接受社会工作,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推进提供坚实的土壤。

但是,社会工作该以何种方式来迎和社会的需要呢?从上文的分析可见,政府购买形式不适合经济基础较差、财政税收偏低的农村地区。上海模式也有缺欠。但是专业化社工服务必须要有组织来提供和承担。因此,建立专业的社工服务机构就是当务之急。现在的问题是该如何建立?

综合一些学者看法,可用体制内演进与体制外发育方式解决。所谓体制内演进,就是指将体制内原有的相关机构进行目标转变与职能扩充,使之能承载提供社工服务的功能。考虑到中国社会的强政府特点,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的职能慢慢减弱,农民与县级政府的联系逐渐增强。很多事权已由乡镇政府转移到县内各科局组织中。因此,在体制内,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平台或组织架构可设在县一级。它们有足够的能量去辐射全县。具体来说,在县级政府部门内,有许多部门(如民政、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的日常工作与社会工作非常相似,这些从业人员也被称为实际社会工作者。在这些部门内,可以将原来与社工相关的一些科室部门进行职能转变,使之成为专门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科室,但其组织架构与人员编制仍然隶属于原单位。例如,江西省万载县在婚姻登记处内开设婚姻指导室,为社会大众提供婚姻指导与咨询。这样,通过体制内的演进而逐渐变成社工服务机构,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对于从业人员来说,则可由单位鼓励本单位人员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的考试,凡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证的本单位内员工可以调岗方式进入这些科室。在工资待遇上应比其他岗位稍微提高,以体现职业资格价值。体制内演变方式,既有培育出新的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机构,又有在不增加人员情况下,引入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还能解决社工的薪酬吸引力与职业声望问题。

当然,按照王思斌教授的观点,一个系统或部门并不一定会认同为了社会的需要而用专业人员代替非专业人员。这又回到了上面所论及的观点,社工职业化的推进离不开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一个系统或部分的不认同,需要由更上一级的政府来进行推动。

所谓体制外发育,就是在体制外通过各种方式培育中介组织,使之提供社工服务。香港特区政府并不直接包办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和服务,香港的各项社会服务的主体是各类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其中非政府机构约占总数的3/4以上。1998年受政府财政资助的非政府机构为182个,下属服务单位2872个,承担着香港80%左右的社会服务工作。未来中国内地农村社会工作职业化的推进,需要加强非政府机构的培育,这些组织的资金来源可多样化,主要以服务收费或自筹为主,政府投资不太现实,只能提供少量的购买服务费。不过,由于农村经济水平较低,提高收入、经济发展是头等大事,因此,非政府机构的培育在开始阶段要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单纯提供社工服务的机构发展可能会遇到资金上的障碍。为此,可以先培育一些经济合作组织,先把农民联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再来培育公益性的非政府组织。非政府机构是否能茁壮发展起来,与中国经济发展形势密切相关,甚至与全球经济态势相关,它们的发展与成长,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这恰恰说明中国农村社会工作应走渐进化道路。当然,在职业化与专业化方面,这些非政府机构的从业人员也应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的从业资格。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认为,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体制内的实施难度比体制外的难度要小,可行性更高,实施效果更大。不过,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推进,离不开体制内与体制外的相互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加快民众的接纳程度,为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与专业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社会承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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