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理念建构的经济学分析_宏观调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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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4937(2010)02-0039-04

改革开放以来,宏观调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同其他发展实践一样,宏观调控也需要一定理念的指导,否则将失去其基本目标与依据,并可能导致失效或失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得宏观调控面临着在科学发展视野下全面刷新宏观调控理念的任务。但从理论界的相关研究成果来看,对宏观调控理念的研究稍显不足,不但宏观调控理念的概念少有研究提及,甚至连什么是宏观调控这样最基本的认识都没能达成共识。由此,我们有必要对宏观调控理念做出解释,并进一步探讨在科学发展观视野中构建宏观调控理念的基本取向。

一、理念与宏观调控理念

探讨宏观调控理念问题,首先涉及的是理念的概念。理念是一个经常运用的概念——在宏观层面有国家的发展理念、政党的执政理念等;在微观层面则有企业经营理念、学校办学理念等。就概念来源而言,理念首先是一个哲学概念。哲学上的理念指的是把从个别事物中抽象而得的普遍概念加以绝对化,并把它说成是事物的原型,这种永恒不变的理念的总和即构成理念世界。在西方哲学史上,最早试图探究“理念”的是苏格拉底。苏格拉底以追问“是什么”为主题,试图追问事物的普遍定义和一般的共相,探求关于事物确定性、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以苏格拉底关于“是什么”的提问的思维方式为基础,柏拉图提出了“理念”概念,并以之为核心建构了他的理念论哲学体系。柏拉图认为,理念是通过对事物的抽象而形成的普遍共相,也即事物的类概念或本质;理念是事物存在的根据,个别事物是由于有了理念而成为这一事物的,离开了理念就没有事物;理念是事物之完美的模型,事物则是理念的不完满的摹本,事物是因为模仿了它的理念而成其为事物的;理念是事物的本质,事物存在的目标就是实现它的本质,从而成为完满的存在,因而理念成为事物追求的目的[1]。继柏拉图之后,亚里士多德、笛卡儿、洛克等哲学家也曾在论述概念、观念、理智、理性等问题时偶尔提及“理念”,但都没有进行深入的探析。黑格尔对“理念”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论述,在黑格尔那里,“理念”一词被“绝对理念”所取代,以用来解决近代以来一直困扰哲学家们的知识如何与对象同一的问题。黑格尔认为,自然、社会、思维的发展都只是绝对理念自己扬弃自己、自己推演自己的自我运动;在绝对理念运动的最高阶段,它扬弃了一切差别和对立,将所有的范畴融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哲学语言对理念的描述是非常抽象的,我们可以将其界定为理念的狭义概念。通常人们对理念的理解是对某一事物本质的认识和理解,即一般意义上的观念或观点,以及所持有的信念或者价值取向,比如我们对教育、经营、管理等事物的本质所持的看法和信念。对此,我们可以将这种通常意义上的理解定义为理念的广义概念,执政理念、治国理念、教育理念等都是广义理念的运用和拓展。

宏观调控理念也是理念广义概念在经济领域的拓展,即人们对宏观调控问题所持的基本观点或看法,以及价值取向。具体而言,即对什么是宏观调控,为什么要实施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什么,实现目标的政策手段有哪些等基本问题的看法。进一步的,宏观调控理念科学与否,对于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能否发挥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显然,宏观调控理念与发展观在概念逻辑上具有一致性——发展观是对发展问题的根本看法。由此,我们也可以将宏观调控理念界定为宏观调控观。

尽管宏观调控早已成为我国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使用频率较高的术语,但理论界并未就宏观调控的基本认识达成共识。总体上,理论界关于宏观调控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类。第一类观点认为,宏观调控等同于政府干预,市场失灵的所有表现都可作为宏观调控的依据,政府的所有经济职能都应纳入宏观调控的范畴。这类观点可以定义为宏观调控的广义论。例如,马洪在《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书中提出:“宏观调控,严格地说,是政府为实现宏观(总量)平衡,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对货币收支总量、财政收支总量和外汇收支总量的调节与控制。由此扩展开来,通常把政府弥补市场失灵采取的其他措施也纳入宏观调控范畴。”[2]曹玉书则认为:“所谓宏观调控,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从宏观经济的角度,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为保持国民经济向着预期目标发展,维护经济健康运行所进行的调节和控制。”[3]

第二类观点认为,宏观调控仅指运用宏观经济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调控对象是总量,而宏观经济政策仅仅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这类观点可以定义为宏观调控的狭义论。例如,黄达认为,“宏观调控是调控各经济总量的关系”[4]。张鸿岩认为,“所谓宏观调控,是指为实现总量平衡,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一国政府通过它掌握的某些经济变量(如财政支出、货币供给量等),来影响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变量的取值”[5]。而2003年宏观调控开始后,广义论和狭义论者的争论日趋激烈,均坚持要为宏观调控正名。邱晓华作为广义论的典型代表提出,宏观调控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总称”,“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共同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或缺”[6]。许小年和汤在新则是狭义论的典型代表。许小年认为,“宏观调控”概念的混乱几乎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步,他强调“宏观调控指的是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宏观政策’和‘总需求’。宏观政策有两类,并且只有两类,即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宏观经济和宏观调控始终是关于总量的……各部委颁布的产业政策、房地产政策等因此都不属于宏观调控的范畴,而是行政管理或管制具体行业的供给”。汤在新认为,宏观调控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的总量,不是配置资源和调整结构,他尖锐地提出:“如果把结构调整,把资源配置,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那还需要市场经济干什么呢?还有什么必要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呢?”可见,探讨宏观调控理念,进而树立科学的宏观调控理念十分必要。

二、宏观调控发展历程中的理念变迁与发展

在中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同时,中国政府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干预和管理方式也在转型。虽然理论界对宏观调控理念的认识缺乏共识,也未形成统领全局的理念,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宏观调控理念的存在和发展。因为宏观调控理念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主观映象,宏观调控的社会实践已经有30年的历史,其中一定存在宏观调控理念的线索。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经济转型,迄今为止共经历了六轮相对完整的宏观调控:1979—1981年的国民经济调整;1986年短暂的“软着陆”调控;1987—1991年的治理整顿;1993—1996年的第二次“软着陆”调控;1998—2000年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宏观调控;2003—2007年以解决产能过剩为主的宏观调控。

从概念来源来看,宏观调控是中国市场化转型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新的经济概念。考察经济思想史可以发现,关于宏观经济的一些理论观点早在17世纪中期就已经出现了,然而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文献和经济学辞典中并没有出现宏观调控这个概念,经济学家们只是运用宏观经济政策这个概念来描述政府在宏观上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的实践。

宏观调控概念是针对中国的经济秩序与经济环境中的问题提出的,宏观调控概念的提出是中国经济转型的特殊产物。在概念表述上,宏观调控概念的形成经历了宏观调节—宏观控制—宏观调控的发展链条。宏观调节的正式提出是在1984年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该文件指出,“越是搞活经济,越要重视宏观调节,越要善于在及时掌握经济动态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以利于调节社会供应总量和需求总量、积累和消费等重大比例关系,调节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流向,调节产业结构和生产力的布局,调节市场供求,调节对外经济往来,等等”。1985年,人民日报在发表的社论《瞻前顾后、统筹安排》中指出,“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同志较多地重视微观放活,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控制的指示”。这是宏观控制概念首次出现在报刊上。20世纪80年代末,针对我国当时严重的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经济形势,中央决定进行经济调整和治理经济环境。1988年9月26日,十三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这次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必须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必须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纪律的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五管齐下,进行宏观调控”。至此,宏观调控在中国开始成为耳熟能详的概念。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党和政府关于宏观调控形成了初步认识。该文件首先对宏观调控的制度性特征进行了概括,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该文件还论述了宏观调控的任务,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近期要在财税、金融、投资和计划体制的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机制,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需要配套实施的经济政策;中央银行以稳定币值为首要目标,调节货币供应总量,并保持国际收支平衡;财政运用预算和税收手段,着重调节经济结构和社会分配。运用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并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从早期的宏观调控认识中,能够梳理出关于宏观调控理念的一个简单框架。其一,宏观调控具有制度性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其二,从目标和任务上看,宏观调控不但要调控总量以实现总量平衡或者均衡,还要调整结构以实现结构优化,而且后者颇受重视。其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宏观调控的主体,宏观调控的实施主体则具有多元性。其四,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手段具有多样性,以间接手段为主,同时注重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的综合运用。

在宏观调控理念初步形成的基础上,随着宏观调控实践的发展,党和政府对宏观调控的认识也不断深入,宏观调控理念也更加完备和清晰。

第一,宏观调控的制度性特征进一步被强调和明确,建立健全运行良好的宏观调控体系被视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重要内容。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15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从宪政高度对宏观调控的制度性特征进行的明确。

第二,对宏观调控承担结构调整、实现国民经济结构优化的目标和任务的认识更加坚定。尽管各个历史时期对宏观调控承担结构调整功能的强调有不同表达方式,但其触及经济结构的方向一直延续。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2003年开始的宏观调控不但将结构调整和投资结构联系到一起,而且关注到了地区结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在长期建设国债资金使用中……注意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第三,对宏观调控手段的认识逐渐成熟,形成了将经济与法律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但同时也强调行政手段和其他政策手段相辅助的必要性的基本认识。例如,1998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合理的调节”。2008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坚持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发挥各种政策的组合效应”。

第四,随着经济转型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现象的出现和发展,中央开始强调宏观调控权力集中于中央的观点,中央政府作为唯一的宏观调控实施主体被明确。例如,1993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加强组织纪律性,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中央对全国宏观经济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随即,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要维护中央政策的权威,中央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地方特点和利益。地方要自觉服从和顾全大局,遵循国家统一政策,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必要权力,调节好本地区经济活动,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科学发展观视野中宏观调控理念的建构取向

基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多次宏观调控实践的基础上,中国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实施者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宏观调控理念,对于什么是宏观调控,为什么要实施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什么,实现目标的政策手段有哪些等基本问题有了清晰和明确的认知。

第一,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宏观调控是中国政府基于对国民经济运行形势的基本判断而采取的强力干预市场经济运行的特殊行动。宏观调控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经济现象,是中国经济的特有现象,有着自身的特殊逻辑。宏观调控作为一个经济学概念不是从观念中生发出来的抽象概念,而是一个基于中国经济现实问题并在现代经济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概念。

第二,从宏观调控的目标、任务以及手段来看,宏观调控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针对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而采取的干预行动,这些新问题是计划经济时期所未有的,也是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实践中没有的,因此无论目标、任务以及手段等都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宏观调控形成了一元化的调控主体,二元化的调控目标、任务,以及多元化的手段体系三位一体的认知框架。所谓一元化主体是指宏观调控的主体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仅限于管理调节地方经济的发展。所谓二元化调控任务是指宏观调控的任务既包括总量调节,也包括结构调整,其目标是短期经济运行的总量平衡和长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优化。所谓多元化手段体系是指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等其他必要的手段。

毋庸置疑,宏观调控为中国经济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作出了贡献。而科学发展观则在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影响的同时,也使宏观调控面临着在科学发展视野下刷新宏观调控理念的任务。

科学发展观在确认经济增长、经济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核心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加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区间内对宏观调控理念的建构具有指导意义,对宏观调控的基本取向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探讨科学发展观对宏观调控理念带来的种种变化和影响是极为复杂的命题,我们很难在一篇文章中就此进行详细的讨论。因此,限于篇幅本文仅对科学发展观视野中宏观调控理念的建构取向提出如下几点浅显的建议:

其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在中国经济已经实现了30年高速增长的背景下,未来的宏观调控的着眼点应更强调实现中长期的稳定发展,并从原来注重短期景气调节转向减缓短期波动与谋求中长期的稳定发展等方面。其二,科学发展观追求的是全面协调的发展,结构优化的宏观调控目标应得到重视和强调。事实证明,结构问题是困扰中国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内在症结,必须正视并全力治理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以及消费、投资的结构差异等问题。其三,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宏观调控应从原来注重经济增长速度的调控转向经济增长质量的调控,在实践中,应注重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发展的综合协调,例如“节能减排”应纳入宏观调控的视野。其四,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并强调人的全面发展,未来的宏观调控也要关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平衡,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事实上,关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平衡也是结构性问题,因为随着中国经济的高度发展,社会逐渐在分层,宏观调控不能无视这种变化。其五,未来的宏观调控要重视政绩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并运用政绩评价手段实现宏观调控,政绩评价也要从原来以经济增长为主,转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综合考量。其六,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未来的宏观调控需要重视中国经济与外部经济的关联:一方面,要强化经济预警能力,以期在世界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提高国民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在面对国际协调与国内稳定等问题时,宏观调控在目标取舍上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原则,以避免重蹈日本在宏观经济政策尤其是货币政策上过分追求“国际协调”的覆辙。

综上,宏观调控作为政府干预、管理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其理念应该凸显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中国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尽管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但仍任重而道远。

收稿日期: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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