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两个“转变”的十大思考_经济增长方式论文

关于实现两个“转变”的十大思考_经济增长方式论文

对实现两个“转变”的十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十点论文,两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者认为,两个“转变”是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中所内含的深层次矛盾而提出的既重要而又正确的战略决策,实现两个根本性的“转变”是我们党和国家在今后相当时期内的重要战略任务。要实现这两个根本性的“转变”,必须对现成的即传统的政治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

思考之一

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要实现两个根本性的“转变”:一个是经济体制的转变;一个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两个“转变”是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中所内含的深层次矛盾而提出的既重要而又正确的战略决策。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揭示了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诸多矛盾的根源。江泽民总书记所讲到的12大关系,就是当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无法回避的12大矛盾,所有这些矛盾均源于传统的经济体制和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实现这两个根本性的“转变”,就无法解决这些矛盾;如果任其矛盾发展,必然会导致经济的混乱和失败,导致今后的“九五”计划和15年远景规划难以实现。这两个“转变”之所以正确,就因为它们抓住了任何一种社会运动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矛盾的发展必然要引起的两个方面的根本性变革:一个是生产关系的变革;一个是生产力的变革。经济制度的转变讲的是生产关系的变革;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讲的是生产力的变革。从更深层次上看,实现前一种变革是生产关系规律发展的要求;实现后一种变革是生产力规律发展的要求。正是这两种“变革”才强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思考之二:

必须正确认识两个“转变”的互通性和关联性。从总体上看,在旧的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只靠投入、靠扩张来实现的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方式必然是粗放的(外延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到了基础作用,采用了科学技术,强化了竞争,增强了约束力,经济增长方式必然是集约的(内涵的)。因此,只有实现前者的转变,才能实现后者的转变。这就是说,只有变革生产关系,才能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有序、稳妥地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关系只能是前因和后果的关系。正因为如此,对经济体制改革不能不居于首要的地位和起决定的作用。

从一定视角上看,经济体制是一部资源配置的“机器”,“旧机器”有旧的配法,因而产生旧的经济效益;新机器有新的配法,因而产生新的经济效益。现在这部“机器”因在改造(改革)中被分成两部分:旧的部分仍在运转,并居重要的地位;新的部分虽然初步建立,但因机体不全,功能难以充分发挥,经济效率不够理想,又不可能很快地提高。更值得重视的是,新旧体制(双重体制)的同时并存,必然会出现许多不利于或很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诸如: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腐败的滋生和蔓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加剧;人们之间、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贫富两极分化,等等。为了克服这些经济发展中重重障碍,为了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尽快转换,今天看来,别无选择,只有加大改革的力度,不管人们如何说三道四,必须昂首阔步前进,定要把经济体制改革义无反顾地贯彻到底!

思考之三:

从内容上看,一定要把两个“转变”与江总书记论12大关系密切结合起来。江总书记论12大关系,是我们党和国家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目前阶段上和今后一个相当时期内所实施的一切施政纲领的思想和理论基础。12大关系把实现两个“转变”从内容到形式、从目的到手段以及与此相关的问题都具体化了。12大关系中6至9条,可简化为4句话16个字,即“可控市场”、“公有主体”、“利益协调”、“自主开放”。这4句话就是生产关系发展中的4大矛盾及其正确解决之道,或者说是4大关系及其正确处理之道,其要义就是回答如何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问题;12大关系中的2至5条,也可简化为4句话16个字,即“效益优先”、“持续发展”、“结构优化”、“东西协调”。这4句话就是生产力发展中的4大矛盾及其正确解决之道,或者说是4大关系及其正确处理之道,其要义就是回答如何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问题。只有实现这两个根本性“转变”,才能较好地解决中国经济稳步增长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进而解决政治上、思想上、国防上全面稳定的问题。“四大稳定”的实现,才能保证全部国民经济持续、高效、健康地发展。

实现两个根本性的“转变”是我们党和国家在今后相当时期内的重要战略任务。只有实现这两个根本性的“转变”,才有可能把崭新的中国推向21世纪,并昂首阔步地迈入现代文明世界的先进国家的行列。

思考之四:

不要把由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转变绝对化。不论从宏观、中观、微观哪一方面看,都不能说,我们过去的经营都是粗放的,而没有集约的。实际的情况是,我们过去的经营,既有粗放的,也有集约的。如,我们过去在土地资源配置上、水和水力的资源利用上、运输资源能量发挥上等,都是比较集约的。近些年来,由于新技术、新设备的大量引进及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的创新,不论在轻工或重工以及电器生产部门中,都有不少产品在品种或质量上将要达到或已经达到世界的先进水平,甚至有的已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如青岛的电冰箱生产,四川的长虹电视机生产,总不能说它们还是粗放的吧!从国民经济全局看,在改革开放十多年中,我们很多部门,很多产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粗到细,总不能说,这些部门及其产品生产都是粗放的吧?从动态上看,即从发展上看,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一个时期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问题。今天看来这样或这种资源配置是集约的,明天由于新的、更新的技术出现,和由此而引起的原先资源配置比较成本相对地提高,成为粗放的了。粗放和集约都是发展变化的,是相对的,千万不能把它们凝固化、绝对化。同样一种资源配置在发达国家可能是粗放的,但在发展中国家又可能是集约的。今年在我国要实现的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只能说是就总体来说的,其目的,要在生产、经营和资源配置上使之向更高的阶段迈进。

思考之五

不要把内涵型扩大再生产和外延型扩大再生产完全对立起来。从微观经济看,提高经济效益和效率,不一定非走或完全走内涵型扩大再生产的路子。集约经营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厂或因企制宜。如,在现代化企业中,很多产品生产都存在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的问题,不达到一定的规模就产生不了理想的和最好的效益和效率。中国的汽车生产之所以质次价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规模太小。如果一个汽车生产厂家,一年只能生产几千辆或几万辆汽车,不管怎样进行内涵型扩大再生产,效益和效率也上不去。按照中国现阶段的产业政策规定,在汽车行业中,任何一个汽车生产厂家,只有年产12万辆以上,才算作在我国实现了这个行业中的规模经营。其实,汽车生产按照国际标准,一个生产厂家只有达到年产30万辆以上,才算达到规模经营,并能实现规模效益。目前在我国生产汽车的厂家大小加在一起共有100多家,1993年总共生产100万辆,1994年总共生产汽车140万辆。而韩国这个国土仅为我国的1%、人口仅为我国的1/27的小国,1994年,仅“现代”一个汽车生产厂家,就生产轿车115万辆。有人说,韩国是“小国办大事”,中国是“大国办小事”,此话是有一定道理的,1993年,美国一个福特工厂就生产汽车700多万辆。由此看来,在中国,要实现汽车行业的规模效益,几乎所有的汽车生产厂家,只要允许它的存在,并使之在世界竞争中站住脚,都必须进行外延型扩大再生产。类似汽车行业的其他许多行业如钢铁生产等,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又如,在石油开采行业中,对一定油区来讲,过了产油高峰期之后,出油量会逐步下降,甚至枯竭,为了保持全国石油产量逐步增长,必须持续不断通过勘探另辟新井。对于这类产品生产必然经常处于外延之中。

另外,根据世界的经验,所有发展中国家,要取得经济上较快的发展,从农村到城市,都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外延型扩大再生产。

思考之六

在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问题上,也不能把速度和效益完全对立起来,但是必须克服我国长期存在着的只追求过高速度不太讲效益的顽症。从一般道理上说,速度和效益既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要在理论认识上和工作实践上十分重视二者有效的结合。

经济的发展,没有一定的高速度,实现不了一定的高效益。世界历史充分证明,任何国家在经济腾飞阶段,高速度发展自己的经济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发展中国家要跃进为发达国家,没有高度发展也是几乎不可能的。我国为发展中国家,为了卓有成效地发展自己的经济,客观上要求高速度发展自己的经济。1994年我们投资1600亿元,1995年为1900亿元,都是为了实现一定发展速度所必须的,应当说是正常的。

但是,考虑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历史上屡屡发生过的:重速度,轻效益;重投入,轻产出;重数量,轻质量;重外延扩张,轻技术进步。这种“四重四轻”的情况和倾向,及其带来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人民大众的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等后果,又不能不引起人们对此问题密切的关注。在这个问题上回顾一下历史是非常必要的。早在198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指出:“要切实改变长期以来‘左’的思想指导下的一套老的做法,真正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速度比较实在、经济效益比较好、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的新路子”。在198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指出:“过去我们在经济建设上发生的几次比较大的曲折,除了其他方面的原因外,都是由于脱离我国的实际,在指导方针上要求过高过急所造成的,牢牢记住历史的经验,……始终不渝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稳步前进的方针,是保证当前好形势继续发展而不致重蹈覆辙的首要条件”。1986年《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针对1984年以来的经济过热情况又强调说明:“脱离现实条件的可能,盲目追求过高的速度,即使一时上去了,也难以持久,最终还要掉下来。增长速度上的大起大落对经济发展的危害极大”。鉴于以往的经验教训,一再强调提出经济发展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已经屡见不鲜。但必须指出,每次痛心疾首地总结历史教训,往往是在过高速度已经造成严重损害,在调整、整顿情况下进行的,形势一好转,又重蹈覆辙。1989年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更加尖锐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脱离国情,超越国力,急于求成,大起大落,是四十年为最重要的教训,这种指导上的失误,严重挫伤群众积极性,往往造成巨大损失,是经济工作中的要害问题。……必须深刻记取这个教训……坚决防止片面追求过高的发展速度,始终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放到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上来”。言犹在耳,但1991年经济形势刚一好转,又旧病复发,出现了1992、1993年再次追求过高速度的情况。值得令人深思不解的是,为什么已经认识并一再强调要记取的深刻教训,又一再变成空话呢?指导思想上明确了是非,为什么在实践中不能坚持、贯彻,有的对错误还抱着不放呢?

思考之七

必须正确地认识国有经济在经济体制转变中和转变后的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的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传统的说法,计划经济必须建立在国有经济的基础之上,否则计划经济不仅建立不了,即使形式上建立了,但也无法运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当然是指它对国民经济的一切部门所起的领导、引导、支配甚至决定的作用。问题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而在允许并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同时存在和发展的情况下,国有经济起不起主导作用和如何起主导作用呢?江总书记在讲话中对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作了明确的肯定。但如何起主导作用,尚须作进一步探索。必须指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经济体制,国有经济在不同体制下的主导作用必然有很大的不同。明确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因为这是正确认识问题的根本前提。在我看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应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在自然垄断的部门、以公益事业为主的部门、信息不通或不畅通的部门中而使“市场失灵”(内含一定程度失灵),国有经济无疑要起着和起到弥补、纠正和协调的作用;二是对在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支柱行业、高科技行业和一些军工行业中,国有经济在资金融集、技术保证、人才供应、分散风险等方面起着支撑、骨干和引导的作用;三是对在地区均衡发展、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国有经济应起到支持、保证和促进的作用。当然,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还不仅仅是这些,但这些都是主要的,不容忽视的。

从总体上看,国有经济按其本性和功能来讲,应当去做那些其他经济成份不愿做、做不了、做不好的事,但这些事从社会经济全局上看,又是极其重要的和非做不可的,而且必须做好。这些事在经济学里叫做“外部性”的事,即以社会效益为主的事。正是在这些领域中才能充分表现国有经济的优势和特长。

当前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在上述领域中,国有经济由于进入不多,有的几乎近于空白,因而主导作用无法充分表现出来;而在其他一些无需国有经济进入或无需过多进入的领域,国有经济却把摊子铺得过大或很大,战线拉得过长或很长。还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从它们建立之初,就没有考虑原料、动力、运输和市场等因素,因而建成之后,因受种种不利条件所制约,无法有效地运转,甚至长期不能投产。这种国有经济在资源配置上的“错位”,导致了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脱轨”,影响了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功能的发挥。

所有这些,都有待于对国有经济进行结构性调整来解决。国有经济在地区分布和行业结构上的调整,的确关系到自身的主导作用能否发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确立的大问题,非解决不可,不解决不行。

对国有经济进行结构性的调整,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迫切要求。国有企业的粗放经营,大都在国有经济应起主导作用的领域以外乱铺摊点造成的。据有关方面统计,这些乱铺摊点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国有企业,半数以上由于定位方向不准和经营管理不善而亏损,而且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所以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国有经济来讲,很重要一个内容,就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把不应在起主导作用领域内的国有资本尽快地转移到应起主导作用的领域中去。若这种调整能够顺畅进行,对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是大有裨益的。

思考之八

必须正确认识公有经济在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和转变后的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的问题。因为经济体制转变的取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来确立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可以肯定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会有很大的不同。这里最关重要的就是应当建立什么样的经济成份结构(比例)来既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又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的发展。合理的经济成份结构是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我以为,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和在今后一个相当时期内,比较适宜的经济成份结构应当是“三三制”。

所谓“三三制”,就是指在国民经济总体中国有经济大致占1/3,集体经济大致占1/3,非公有制经济大致占1/3,即三分天下各有其一的结构。

江总书记说:“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有了公有制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就有了制度保证。在这个“三三制”模式中,1/3国有经济+1/3集体经济=2/3的公有制经济。就是说公有制经济占66%以上,三分天下有其二,当然牢固地占据着主体地位。

在江总书记《讲话》中,十分重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同时把这种主导作用看作是公有经济主体地位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国有经济讲求少而精,精而大,大而威,威而强,精、大、威、强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特点。列宁说“宁肯少些,但要好些”,这个原则至今对我国国有经济来讲仍然适用。国有经济要以质取胜,而不能以量取胜,更不可以势压人。在一般的情况下,或在目前阶段上,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及其经济成份结构中,大致具有1/3的比重就足够了。实践已经证明,国有经济并非越多越好。据近期的《经济参考报》报导:目前国有工业资产在全部工业总资产中占56%,这么大的比重实在太多了,必须下大决心和花大力气收缩国有经济战线。

集体经济不管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必须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一,目前在我国,特别在农村,在城乡之间,在中西部地区,生产力水平还不高,和国有经济比较,集体经济更能适合生产力发展,也较容易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二,解决历史遗留给我们的“二元经济结构”,主要靠发展集体经济,特别要发展集体性质的乡镇企业。三,集体经济,特别是集体性质的乡镇企业,是一个规模宏大的劳动力吸纳器,它可以吸收大量的甚至上亿的农村和城市的剩余劳动力,这不仅对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有利,对稳定社会也有利。四,集体经济仍然是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国九亿农民致富的基本道路。五,从前景上看,发展农村的集体经济和企业,仍然是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不可替代的道路。由此看来,由于城乡集体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集体性质的乡镇企业发展,其集体经济的发展速度很大可能快于国有经济。同时又因为它覆盖面大,从业人员多,效益好,所以从发展上看,1/3的天下恐怕满足不了集体经济的要求。当这种情况出现时,迫使我们必须将“三三制”改换成“三四三制”,即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可能达到40%,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各占30%,这种情况出现表明公有制经济加强,并非坏事,而是好事。

非公有制经济种类繁多,其中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从总体上说,是私有制经济,有的可能有一定公有成份的私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由于产权界限清晰,机制灵活,激励和约束机制都强而有力,目前在我国,为了发展市场经济,繁荣国民经济,私有制经济不仅不可少,而且要占相当的比重。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由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开发区的迅速发展,浦东的崛起,不久后香港的回归,无疑要大大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的份量,应当把这种情况的出现看成好事。但是,眼下私有制经济虽然数量不少,但除了极少数的上规模、上效益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外资经济外,多数都质量不高,属于微本经营,小打小闹,经不起风吹雨打,形成不了气候。因此,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促其发展,使之上规模、上档次、上效益。发展私有制经济,我们必须具有这样一种观点:当他们为着私利而奋力拼搏的时候,而受益最大的只能是社会,并非是它们自己。因此。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我们把大约1/3的天下让给它们并不为过。只要他们能为繁荣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贡献力量,遵纪守法,我们应抱着十分欢迎的态度。当主体地位仍牢牢地掌握在公有制经济手中,私有制经济再大也翻不了天,更何况我们还有强大的政权。

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是就全国而言的,有些地区,由于特殊条件而使非公有制经济超越常规地发展和强大起来(为苏、锡、常、温、泉等州市),并在一定区域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和起重要的作用,这在政策上是允许的。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无论如何总不能重操旧的行政手段或指令性计划来强行砍掉他们或扼制他们的发展。

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条件下,各种经济成份的比重是可以改变的,重要的是任何改变都必须有利于社会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三三制”主要是针对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按照改革的要求,相对而言的,在我看来,这种相对的比例或结构的构想,可能是比较合理的、可行的和现实的。

思考之九

从总体上说,要在短期内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换难度是很大的,或者说,经济增长方式转换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必须进行艰苦的努力。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过程的中期阶段,初步具备了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条件和基础,但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又不容乐观。原因是:一,长期以来,从总体上看,我们是靠高投入、高消耗来实现经济发展高速度的。据有关方面公布的各种经济效益指标看:在我国,每吨标准煤消耗实现的GNP平均为710美元,仅为发达国家的1/3至1/9;工业劳动生产率分别为美国的1/16、日本的1/17、巴西的1/4。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形成的具有“两高两低”(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低消费)为特点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成为强大的惯性,要改变它是很难的。二,科技进步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迄今为止仍然很低。据专门机关测算,1980—1994年期间,科技进步对GNP增长速度的贡献仅为30%左右,而发达国家已达到50%—70%。我们要想赶上去,还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何况人家经济增长中的科技含量仍在继续地提高。三,我国的企业在资源配置方面效率很差。我国的企业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相对说来,大都是中小企业,并分散程度较大,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因而也产生不了规模效益。同时,我国的国有企业天生就是封闭式企业,在封闭式企业内部,结构很不合理,分工协作和专业化水平很低,再加上臃肿的组织结构和沉重的社会负担,使得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当然难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四,从全国看,产业结构在地区分布上很不合理,社会资源难以合理利用,再加上产业结构在地区之间由于受到“诸侯经济”的影响趋同性很强,而且日益加剧,严重地降低了结构合理效益和分工协调效益。由此看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一场难度很大的“攻坚战”。为此,不仅需要我们在制定战略和策略时要谨慎从事,还要求我们必须有耐心和毅力。

思考之十

从总体上说,要在短期内实现经济体制转变难度也很大的,同样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必须进行艰苦的努力。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存在的时间很长,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因而要在短时间内全盘破旧立新是根本办不到的。从国民经济全局看,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就其主要难点而言大约有以下一些:一是如上所述国有经济的各行各业在地区分布和技术结构上极不合理,还不能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二是长时期以来的行政性的计划分配就业制度,造成了国有经济单位(主要是国有企业)超负荷的就业,冗员和离退休人员越来越多,其出路和生计难以解决;三是对于国有企业因国家长时期没有资本金注入,企业自身积累很低和生殖能力很差,亏损严重,债台高筑,资产负债率过高,很多企业成为“空壳”企业;四是企业办社会由来已久,包袱沉重,“大而全”、“中而全”、“小而全”的企业模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问题,难以在短时期内解决;五是计划经济下老式的企业养老保险体制已经解体,新的社会保障体制还在初创时期,力量单薄,并未成形,远远承担不了因体制转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及其应急的需要;六是旧有的银行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财政和税收体制等都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而都要重塑、重建、重造,由此更需要有相当多的财力、物力的支持,需要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七是在形式多样的经济部门中,特别在为数众多类型各异的国有企业中,长时期形成了那一整套的僵化的体制,如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分配体制,劳动人事和工资体制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问题,都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八是已经形成的而且根深蒂固的一套权力结构和既得利益格局,如铁交椅、铁饭碗、铁劳保、终身就业,都难以在改革中得到顺利的重整和重构。九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已经形成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一整套的陈腐观念和思维定势,如国有制是公有制的最高和最好形式;当前国有企业的效益低下是管理不善而不是体制原因,因而改革重在加强管理;搞公司制或股份就是搞私有制,国有资产的有偿转让、出卖和流动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化公为私等,都难以在近期内转换,并成为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强大阻力;十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换以及相应地精简机构等,都成为在改革中不易打破和攻克的堡垒。

更应当注意到,上述十个方面的问题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紧密相联的,它们像个“连环套”,一环扣一环,环环扣紧,似乎形成了一个个“死结”,很难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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