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几个问题--兼评“初级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同_邓小平文选论文

关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兼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不等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初级阶段论文,不等于论文,几个问题论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兼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由来

“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这一科学概念,是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以来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在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过程中逐步提出来的。早在1980年他就指出:“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2页。)还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3页。)1987年8月他在会见外宾时还说:“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给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1-252页。)

十年后,党的十五大报告重申并且发挥了邓小平的上述观点。报告指出:“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讲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近20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克服了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点和政策,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还说:“在党的纲领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概念,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是第一次。”

这就告诉我们:第一,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科学概念是根据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判断的理论而提出来的。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前提和基础。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则是社会主义初级理论的延伸和飞跃。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第二,考察社会主义可以有多种不同角度。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去考察的。它首先是针对我们过去离开生产力标准,停留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原则、某些本本的教条式理解,或者停留在对社会主义的一些不科学的甚至扭曲的错误认识而提出来的。其次是相对于更高阶段或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而言的。

第三,从经济文化发展较为落后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情出发,提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科学概念,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发展的重大贡献,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第一次。在此之前,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虽对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作过有益的探讨,但都没有提出过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理论。

那么,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理论是从何而来的呢?党的十五大报告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这就告诉我们,从时间上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产物,经历了提出概念,展开论述;系统阐述,形成体系;丰富内容,深化理论三个发展阶段。(注:参阅拙著《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几个问题》,载《期刊编辑研究》1998年第1期。)从理论和实践上说,是从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来;是从重新研究国情,探索中国式的现代化的目标和步骤而来;是从拨乱反正,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而来的;是从推进改革,寻找基本的理论支持而来。概括起来说,是一句总话: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实践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和我国国情进行再认识的成果。

二、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含义和特征

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就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其广义含义来说,它包括邓小平理论的全部内容。从其狭义含义来说(据我看,邓小平和党的文献的论述都是从狭义含义上去使用的),主要含义是两层:其一,从社会性质看,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过渡时期。因而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道路,而不能退回去搞资本主义,搞全盘西化。其二,从发展程度看,社会主义的成熟度很低,仅是初级阶段即不发达阶段,而不是更高阶段。因而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提出任务,制订政策,而不能要求过高过急,做超越阶段的事情。

我国的人民革命是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落后的东方大国取得胜利的。在人民政权下,经过不长的过渡时期,即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也即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就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特有的历史前提。这个历史前提也就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约一百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这里的联系就在于两者的发展方向和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共同的。这里的区别就在于后者由于历史前提所创设的物质和精神基础不同,因而向最终目标的过渡更为长期、艰难和复杂,必须经过自身独有的一些发展阶段。

明确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上述历史定位十分重要。它给我们提供了同右和“左”的错误倾向划清界限的基准。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也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在什么可以逾越,什么不可以逾越的问题上的上述两种错误倾向,不仅在历史上发生过,在今天、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是必须注意防止和克服的。

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象我国这样的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的一种特有的社会主义形式。其总的特征是:从社会性质来说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从发育程度或发展水平来看,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还不成熟,尚处在初级的即不发达的阶段。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这种“不发达”状态十三大将其概括为五条,十五大又给以精确,拓展为九条。五条或九条总的说是三个方面:

一是生产力不发达。这是最主要的。其具体表现是:1、整体性的相对落后性。12亿人口,9亿在农村,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2、内部结构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一部分现代工业同大量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工业同时存在;一部分比较发达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学技术水平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占人口近1/4状况同时存在。与这种生产力状况相联系,人民生活水平还不很富裕,少数地区甚至温饱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这种不成熟表现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和以个体、私营、外资、合资等多种所有制结构,共同发展;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分配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作为主体的按劳分配自身也是不完全不充分的。

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已经建立,劳动人民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但由于缺少民主和法制传统,以及经济文化条件的制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程度还比较低,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还存在,已经建立起来的各项民主制度还很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在意识形态领域,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已初具规模,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并且经常侵袭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这就使得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将是十分艰巨的任务和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

上述基本特征决定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必须集中精力,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作中心,以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基本点,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方面的转变。在这一整个历史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都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都需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之间的关系。

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异同

如果我前面所说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由来、含义、特征、历史前提是合乎历史进程和逻辑进程的,那么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两个科学概念,在本质上就是相同的一致的。两者的差别就在于主词不同,观察和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前者把社会主义放在后头当主词,是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高度来观察和认识问题的。说明我们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扬弃了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和社会主义模式。后者把初级阶段放在后头当主词,是从社会主义处于什么阶段来观察和认识问题的。说明我们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的认识提升了一个新高度。后者的认识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如果仅有这一认识,而不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角度提升对社会主义的整体认识,仍然没有实现对社会主义理论上的重大飞跃。因而前者比之后者尤其显得紧要。

刘烈龙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不等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文(见《理论月刊》第5期以下简称刘文),针对多年来人们大多只论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少论述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状况,重点阐述两者的区别,看了之后,确实给人以启迪,使人至少知道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同。从这一角度看,该文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文中关于两者差别的具体阐述,是否合乎实际,是否合乎邓小平和中央文献的论述精神,又似有研讨的余地。

刘文认为:“党的十三大文件引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五大引述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由此就实现了这两个概念从同义语到本质区别的飞跃。”还将这种本质飞跃概括为“含义不同”、“基本经济制度不同”、“理论依据不同”、“产生背景手段及方式都有不同”、“实践检验及其结果上不同”等五个方面。

从字面看,党的十三大报告确实没有提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但是报告中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了完整科学的系统阐述,并在第七部分:“争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胜利”中,第一次建构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体系结构,还对生产力标准作了发挥,批判了离开生产力标准,用抽象原则和空想模式裁判生活,败坏马克思主义声誉的种种错误的社会主义观念。明确指出:“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必须破除离开生产力标准来抽象谈论社会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观念,从根本上划清科学社会主义同种种空想的界限。”“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违反科学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为我们改革社会主义具体体制,具体作法,实行体制创新提供了理论依据。难道这不正是从实质上阐明邓小平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理论吗?故而说十三大只引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未引述“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似难成立。总不能只看字面不看实质吧!十五大确从邓小平理论主题的角度,阐明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而整个报告论述的着重点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理论的意义、含义、实质、历史进程、基本特征、根本任务、主要矛盾及其基本路线与基本纲领。因此,在我看来,除了十五大对十三大有关此一问题的论述,根据十年实践的经验和认识的深化,作了继承、丰富和发展外,很难说是有什么“本质区别的飞跃”。

照我看来,刘文对五个本质区别的阐释,将大同中的小异说成小同中的大异,不但未解决问题,反而由此牵扯出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歧义,将人们的认识弄得模糊不清了。限于篇幅,这里不打算就五个差别逐一研讨,只想提出其中三个较为重大的问题。一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由来、含义、特征、实质究竟是什么?二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究竟该怎样定性?是定性为社会主义,还是定性为前社会主义?前社会主义又是属什么社会性质的?三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改革究竟是什么性质的?能不能说成是“两种经济社会形态”的“制度上的变革。”第一个问题,由于不是刘文的重点,未作全面阐释,不便争议。下面仅就其中的二三两个问题说些和刘文不同的看法。

四、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定性

依据邓小平和党的文献的论述,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定性,应该说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它是属社会主义的。我们常说顾名思义,名称本身就说的是社会主义,又还有什么可以疑义的呢?

可是刘文却在驳议不能用十三大所说的下述论断:“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来解释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时作了如下的论断:“如果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同于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那个起始阶段,那么,它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起始阶段之前的社会阶段了,那就是前社会主义阶段。这就是说,这个阶段已经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了。既然它已经不是社会主义社会,那怎么解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呢?这个前社会主义阶段,不是社会主义,当然也就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另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用一个名称来命名这种经济形态,才易于被普遍认同和大家接受,还是用邓小平提出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著名范畴为好。事实上,邓小平已给‘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作出过科学界定:“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后面又说,这种“不合格的社会主义”就是“贫穷的社会主义”。把这段较长的推论简化一下,那就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起始阶段之前的社会阶段,是前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是贫穷的社会主义。因而就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了。这样一来,这一大段逻辑推导的最终结果是得出一个结论: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不是社会主义。这显然是不合乎邓小平和中央文献的原意的。

邓小平确曾说过:“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可只要看看他谈话的前后文就可以看出,他所说的“不够格”,是以社会主义必须摆脱贫穷作标准,以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作前提,讲了究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首先必须摆脱贫穷之后,才讲这段话的。这就是说这里所说的“事实上不够格”,并不是从整体上否认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而是指我们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人民生活水平较低。正是说的上述关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第二层含义。用第二层含义上的“事实上不够格”即社会发展程度不高,去否定第一层含义: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当然是不恰当的,也是不符合整个说话的精神的。

五、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改革的性质

刘文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是“前社会主义”的论断出发,认为:“从社会主义向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转变的革命,绝不仅仅只是体制改革,因为体制改革仅仅是生产关系具体形式的变革,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内部阶段的转换,更重要的是制度上的变革。”“只有制度改革才能使社会主义社会转变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这是两种独立的经济社会形态。”这就又提出了一个涉及到对我们当前改革的性质和实质的认识问题。

我认为将我国当前的改革,或者如刘文所说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改革说成是“两种独立的经济社会形态”的“制度变革”是欠妥当的。因为:第一如上所述“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仍属社会主义,并不是前社会主义。因此也就不能说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两种独立的经济社会形态。第二,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改革是一场革命,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从“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的意义说的。邓小平说:“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70页。)把解放生产力的改革看成也是一场革命,是邓小平的又一理论贡献。但这里所说的革命与一般意义上的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根本不同之处就在于:我们的革命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是“对体制的革命”和“选择好的政策”。关于这一点邓小平在他的著作中多次作过充分的阐述,也有过多次重大的政治争议。

例如:邓小平说:“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我们马克思主义者过去闹革命,就是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崇高理想而奋斗。现在我们搞经济改革,仍然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年轻一代尤其要懂得这一点。”(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这是改革的大前提,也是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改革必须首先明确的一点。但是“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0页。)具体做法“就是指那些仍然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各种具体体制。”据此,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所进行的改革,“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97页。)

邓小平回答那种认为改革会使中国放弃社会主义的外国评论时还说:在进行第一次伟大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以后,多年来没有制定出发展生产力创造良好条件的政策。这种情况迫使我们改革。总的原则是四个坚持,问题在于怎样坚持。“是坚持那种不能摆脱贫穷落后状态的政策,还是坚持在四项原则基础上选择好的政策,使社会主义得到比较快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进行改革,就是要选择好的政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4-135页。)这也说明改革这种选择,不是在根本制度这个层面上的选择(这个层面的选择我们早在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论时就从理论上选择了,50年代中期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又从实践上选择了)而是在政策这个层面上的选择。这种政策上的重新选择,最根本的是实行了三个转变:“中心点是从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从封闭转到开放,从固守成规转到各方面的改革。”(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9页。)

邓小平在谈到改革的目的时还说: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生产力的障碍。各个方面“改革的总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消灭贫穷,走向富强,消灭落后,走向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22页。)还说:“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

邓小平关于这方面的论述还有很多,集中起来是一句话,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是对体制的革命,是政策的重新选择,决不是放弃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去作“制度变革”。如果离开改革的明确性质,基本内容和发展方向,将改革变成“制度变革”,那就不是改革而是改向了。苏联和东欧的巨变证明,将“改革”变为“改向”其危害性是多么巨大!它会失掉的改革的精神动力和坚持改革社会主义方向的力量源泉。故此,我以为刘文将改革的性质说成“制度变革”,其必然结果是会将改革变成改向。尽管刘文从主观意图看并不一定是如此,但这却是逻辑推导的必然。真理向前跨越一步就会变成谬误。在事关大局的原则问题上,我们的学术探讨是不能不谨慎的。这也可以说是我其所以对刘文提出异议的根本原因。我的理解未必正确,请刘同志及学术同仁们给以批评指正。

责任编辑注:刘烈龙一文见本专题1998年第7期103~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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