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电费回收风险分析及其防范措施论文_文学成

供电企业电费回收风险分析及其防范措施论文_文学成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新时期下,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电量的需求也持续加大,供电企业是为电力客户提供用电服务的主要机构,电力客户在使用电力企业提供的服务后,必须按时交电费,供电企业需要将电费作为提升服务质量及支持企业正常运营的基本经费。如电费的回收速度较慢,将会影响到电力供应的可靠性与连续性,所以要注重采用有效对策加快供电企业的电费回收速度。本文笔者首先分析电费回收难的原因,并从企业的外部风险及电费回收、内部监管和供电合同等内部风险两个维度剖析,进一步提出电费回收的预防对策,为供电企业电费的正常回收提供参考。

关键词:电费回收;供电企业;风险;防范

一、供电企业电费回收难的原因

(一)供电企业电费回收模式的特殊性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供电企业目前普遍使用“先用电,后付费”的经营模式,即先供电,次月或双月收费。该经营模式往往形成大量的应收账款,导致电费回收风险客观存在。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对逾期未交电费的,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支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供电企业对欠费户采取停电措施的最快时间,也要待欠费户用电30天之后,给电费回收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二)地方行政部门欠费或干预电费回收

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时制定了扶持中小化肥、冶金等地方重点企业的政策,这些企业欠费时,地方政府经常对供电企业正常收费进行干预,不允许对欠费的重点企业停电,导致老欠电费无法收回,新欠电费仍不断产生。如果受扶持的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就会产生大额欠费。而这些欠费构成拖欠电费中的大部分。地方政府干预造成了电费催缴难度增加。

(三)个别用户法制观念不强

因用电客户牵涉到千家万户,个别客户资金因周转困难而恶意拖欠电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存在个别小户因欠费较少,忘记交纳等情况。此外,少数企业法制观念不强,对交纳电费重视不够,觉得拖欠几天没关系,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增加了电费回收的难度。

(四)供电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是供电企业对一些客户的用电性质、用电状况不够了解,尤其是对短期用电户,在用电后关门走人,导致电费无法回收;二是一些客户由于计量装置不准确,不能及时发现,导致计量错误,而由于追补电量的计算,导致应缴电费数额较大,客户一时承担不起也导致电费不能足额回收;三是供电企业收费人员对欠费客户未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尤其是对大客户,电费能足额上缴就不错了,实在交不出,承兑汇票也只能收。滞纳金制度形同虚设。

二、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的风险分析

(一)企业外部的风险

供电企业受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比较大,如售电价要严格按物价局核定单价执行;居民电价多年未调价;2013年起执行阶梯电价等。夏冬两季用电量增长较大,阶梯电价后期电费越交越高,部分用户对按照抄见电量缴费和越交越高电费形成抵触情绪,供电企业因供电不可靠引起的用电量成本增加,或缴费渠道较少,也都会消弱客户电费缴纳的自觉性。此外,地方政府对部分当地的企业实行保护措施,经常以政府的名义干预供电企业电费的正常收缴,拖欠巨额电费仍不能停电,形成供电企业中的外部风险。

(二)企业内部的风险

1.电费回收体制不够完善。供电企业虽然有内部的激励体制,但仍存在一定缺陷。例如供电企业一般会有电费回收奖,奖金过高会造成为拿到回收奖,垫付电费现象,考核期过后,新收电费用来抵垫收电费,造成实际欠费与营销系统欠费不一致。另外还有为完成电费回收指标,人为调整账务,用预收冲抵电费,造成账实不符,形成电费回收的风险。

2.内部监管机制存在缺陷。电费回收的责任部门和考核部门均为营销部,并未形成合理的内部牵制。如果没有稽查部门定期、不定期稽核、监管,电费回收的真实性有待检验,容易出现“上清下不清,下清上不清”等账实不符现象。

3.供电合同条款有待规范。电费回收的法律依据是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签订的供电合同,如果客户拒缴、拖欠电费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宽限日期,供电企业可以依据合同条款采取法律保护措施。但由于我国供电合同存在模糊条文,对供电企业电费回收保护作用也很有限。

三、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的预防对策

(一)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外部风险的预防对策

1.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供电企业一方面向广大用户宣讲安全用电,另一方面要做好电费回收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提高服务的质量和各种宣传活动,推动电费的回收工作,使广大客户认识到用电必须按时缴费。对于按时交纳电费的客户,供电企业定期采用抽奖送小礼品等方式,提高用户按时交费积极性。

2.加大电费充值卡销售力度,大力宣传、推广预存电费方式。以购充值卡送优惠的活动吸引用电客户的注意,改变传统的先用电后付费的模式。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3.对于政府干预回收,不允许停电的大客户,供电企业尽量做好政府的沟通工作,争取地方政府对供电企业的支持,预防电费回收风险的发生。对已经发生大额欠费的用户,营销部门应积极与用户签订具体还款计划,如果用户不按还款计划还款,供电企业要及时中止供电,并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尽可能减少损失。

4.增加电费回收的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电费回收办法。供电企业应开发多种便捷的缴费方式,方便用户交费。针对城区用户的特点,开通POS机自助缴费、设立电费代收点、银行代收代扣、网络缴费、电话缴费等功能,打造十分钟缴费圈,使用户可以足不出户缴费。对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用电户,除现金缴费以外,通过邮储及非金融机构代收点代收,实现“农村村村收费点”,方便不同用户交费习惯。

5.实行分次结算制度,降低风险。对用电量较大的客户,在签定电费结算合同时,约定采用每月多次开票结算的方式,缩小收费周期,在合同中明确每月划款次数、时间、比例及违约责任。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分次结算电费。

(二)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内部风险的预防对策

1 .加强电费回收风险管理。供电企业应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风险预警及防范机制。首先,将电费回收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对用电客户制订信用评价机制,根据其拖欠电费的时间进行信用评级。其次,应设立报警机制,建立风险防控预案,用户欠费超过信用额度后,风险防控预案会自动启动。最后,营销部门应加大电费催缴的力度,通过电话语音、短信及时提醒,积极追收,同时也要注意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内提起法律诉讼。

2.加强电费回收稽查力度。供电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营销部门收款和记账、复核分离,完善稽查部门职责。稽查部门对电费回收的真实性,上交及时性进行稽核检查,督促营销部门电费回收人员完善电费回收工作,对收到的电费及时上交,防范挪用电费、垫付电费等“上清下不清,下清上不清”的现象。此外,供电企业应对计量装置定期校验,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避免由于计量装置不准确造成电费回收困难。

3.规范供电合同追缴条款。严把法律审核关,用法律手段做好欠费防范工作。一旦出现欠费行为,依据合同及时中止供电,用法律手段积极追讨,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4.提高营销稽查水平,减少欠费的发生率

欠费问题会对电费回收效率造成不良影响,为了加快电费回收速

度,则应注意采用改善电力营销稽查水平的方法减少欠费问题。(1)注重通过技术创新的方法改善营销稽查现状,在提高营销效率的基础上加快电费回收速度。供电企业应适当增加营销技术升级改造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做好营销稽查系统的规划设计工作,并建立起功能相对完善的电费回收网络。同时将智能电能表安装于客户端,利用稽查系统实现电费回收数据收集与处理,同时将交费信息及时发送给客户,使客户通过查看电能计量表便可以了解电费信息,从而做好交费准备,减少欠费问题的发生率。(2)对于欠费现象较为频繁的中小型电力客户,可以将预付费电能计量装置,如IC卡装置等,安装在客户端,对欠费的客户自动发出通知、通告,如欠费现象严重,则可以采用负控装置实现欠费自动停电,以便可以使中小型电力客户自觉交费。对于专用变>100kVA的大型电力用户,则可以实施预购电的电费回收方式,以便有效控制电费回收的风险。此外,应利用互联网与电力调度部门实现密切配合,同时与政府、银行组建电费清缴系统,以便构建电费回收指挥中心,从而提高营销稽查水平及电费回收效率。(3)应保证抄表人员准确及按时抄表,使实抄率可以达到100%,以便为电费计算提供精确数据。对于营销稽查中发现的不抄、估抄、漏抄及不同步抄表行为,应找出相关责任人,并做出一定的惩罚,以便改善电费回收状况。

5.及时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营销和财务部门应合理考虑电费回收情况,综合运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电费依法收集证据进行核销,确认损失,避免造成账实不符,虚增利润。

6.强化与各相关方的联系沟通,为电费回收提供有效保障

电费回收的工作环节较为复杂,且涉及到多方利益,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便可能导致电费回收速度受到影响,对此应强化与各相关方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以便顺利回收电费及加快回收速度。(1)可以通过客服受理、客户走访及开座谈会等方法与电力客户进行沟通。例如,利用座谈会听取客户对于交费的建议,同时在座谈会中宣传最新电费政策、法律法规等。也可以在走访客户时,与客户交流用电形势及供电量变化情况,听取客户的用电需求、用电特点等;保证客户出现用电问题后可以及时联系客服,通过客服受理为用户解决问题。在与客户联系、沟通时,应针对客户用电情况采用有效措施,包括办理减容、增加补偿容量、提高用电功率因素等方法解决电费虚高等问题,从而在获得客户信任的基础上顺利开展电费回收工作。(2)供电企业应注意与电费代收银行加强联系,保证银行使用的电费代收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以免造成电费代收业务无法开展。还可以与城调机构共同建立暗访制度,发现银行代收人员的服务态度较差时,应要求银行方面做出警告或通报,以便提高银行代收业务的服务水平。(3)供电企业应注重强化与拆迁部门之间的联系,保证可以顺利回收拆迁地块客户的电费。在催收拆迁地块用电客户的电费时面临许多难题,例如表计赔偿问题等。为了及时回收电费,供电企业应与拆迁办联系,将拆迁户的欠费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部门,同时安排专人到拆迁现场对表计电量进行核定,及时清算电费。

四、结束语

总之,供电企业通过增强宣传沟通、增加收费渠道等方式,并从企业内部出发,加强电费回收风险管理和稽查力度,规范供电合同追缴条款,可以对电费回收的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有效保证供电企业电费的正常回收,为供电企业正常运转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供电企业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李娜.电力企业电费回收风险分析及应对[J].财经界(学术版),2010,(12).

[2]毛士立.电费回收工作瓶颈问题的破解途径探析[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

[3]刘彩楦.浅析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J].科学之友,2011,(6).[责任编辑 陈 鹤].

[4]靳明珠,崔玉磊.供电企业客服管理工作重点研究与管控措施应用实践[J].决策与信息(中旬刊),2014(6):48.

论文作者:文学成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5年第12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26

标签:;  ;  ;  ;  ;  ;  ;  ;  

供电企业电费回收风险分析及其防范措施论文_文学成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