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领域知识产权纷争与我国技术预见的推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纷争论文,知识产权论文,领域论文,我国论文,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05)02-0010-03
0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围绕版权、专利等,跨国公司与我国企业频频发生纠纷,
大大挫伤了我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积极性,也冲击了我国建设
世界工厂和制造强国的信心和决心。信息技术(IT)产业作为第一支柱产业,却是知识产
权纷争的“重灾区”,暴露出我国企业和相关机构对知识产权纷争的预警不足[1]。目 前逐渐在全国铺开的技术预见活动,将有可能为知识产权纷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而辅 助政府和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纷争也应成为发展中国家技术预见的重要任务。
1 IT领域知识产权纷争亟需有效应对
从20世纪90年末至今,涉及IT领域的知识产权纷争迭起,典型案例包括微软在中国打 击盗版、彩电和DVD的专利纠纷、无线互联网的标准之争等。这些案例中,有些不了了 之,有些还在进行,有些已经使我们付出沉重代价。通过综合分析这些案例,不难发现 :
(1)由于我国信息产业高增速和高增长潜力,使得IT领域不可避免地成为知识产权纷争
的主战场。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信息化进程加快,我国信息产业获得极大的成
长空间。以DVD为例,1993年9月,世界第一台VCD播放机诞生在我国,到2000年我国DVD
播放机产量已占世界产量一半,从而成为世界上基于MPEG2标准DVD设备的最大生产和消
费国。与大规模产品生产相对立的是,我国IT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总量却少得可怜。中
国内地拥有的DVD专利比例不过8%左右,而日本、韩国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分别占到37.3%和23.7%。DVD的专利匮乏不是个别现象,整个IT产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2000年度我 国信息产业百强企业的专利数累积起来也不超过1 000件[1,2]。这样,极大的利润空 间和极孱弱的技术能力对比下,使得IT领域成为国外大厂进行专利战的首选目标[3]。 美国、日本、欧洲和韩国在中国大陆各领域进行专利部署的优先顺序表明:信息技术都 位居前列。因此如何遴选关键产业技术和适用技术、提升我国IT产业和企业的技术创新 意识和能力就成为当务之急[4]。
(2)随着我国的“入世”,越来越多的西方大国开始有针对性地部署和实施专利战,并
且“得手”的几率增大。在我国“入世”前,微软就祭起了知识产权这项法宝,由于策
略失当、时机不对,经过“亚都风波”,微软的打击盗版之战悄然收场。然而,“入世
”后,情况就大不一样,国外大公司动辄就利用TRIPS等WTO规则向中国厂商索取巨额知
识产权使用费。微软在“亚都风波”中要求赔偿100多万,被指责为“知识霸权”,而7
Cs/4Cs则从中国DVD产业中真真切切地拿走30亿元,而且还有200多亿待赔付。在这些案
例中,外国厂商充分运用了专利战的各种策略。在信息极不对称的情况下,我国DVD行
业在支付巨额赔偿之后,也没有搞清楚到底应为哪些侵权付费、7Cs和4Cs之间有没有重
复赔付等[5]。
(3)国外大厂商针对我国IT企业发动的专利战,从硬件到软件,从家用电子产品到基础
网络技术,已呈现燎原之势。与很多其它类的产品不同,信息产品被分为硬件和软件两
大部分,只具其一,信息产品毫无用处。微软发动的打击盗版战只涉及到软件产品,而
7Cs/4Cs发动的DVD专利战则不仅涉及硬件,也涉及软件。此外,思科对华为“动刀”,
Broadcom、Wi-Fi联盟等大型公司或组织对WLAN中国国家标准、WAPI即将强制施行的强
烈反对等,已经使人们看到,知识产权纷争的硝烟在IT领域到处弥漫,可以预计,IT领
域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国外大厂商所发动的专利战的冲击。
(4)当我国政府开始采取行动、努力保护国内企业合法权益的时候,仍受到国外大厂商 的挑战乃至外国政府的干扰。2003年12月1日,我国发布公告,强力推行WLAN的两项国 家标准,并且明确指出2004年6月1日起为强制执行日,表明了我国政府推行国家标准的 坚决立场,强烈的信号表明了我国建设信息化强国的决心。在制定国家标准的背后,有 一个巨大的市场因素,即目前我国WLAN产业规模虽不大,但发展迅速、前景看好,预测 2005年我国WLAN整体设备市场规模将达8.3亿元人民币,这是我国加快IT产业独立自主 化建设、发展民族产业的大好机会,所有的民族厂商都对此表示衷心的欢迎。然而,国 外大厂商对此反应极为激烈,表示“宁愿中断贸易,也不愿接受中方的规则”,必要的 时候“Wi-Fi芯片制造商将考虑停止向中国销售Wi-Fi芯片”。经过中美谈判,中方同意 无限期推迟WAPI的执行[6,7]。
由此可见,在知识产权纷争的博弈中,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面
对紧迫形势,必须加强对产业技术发展和知识产权的研究,及早预警,快速反应。这其
中,技术预见是一种较为全面的工具。
2 技术预见应对知识产权纷争的可行性分析
技术预见是对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社会、经济、科技进行整体系统地分析,从而遴选
出关键技术[8],简言之,技术预见就是“预测趋势、明晰愿景、协同各方、塑造未来 ”。技术预见肇端于美国,兴盛于日本,嬗为于英国,现已呈现出全球推广应用之势[9 ]。技术预见不仅是政府进行科技管理和决策的重要指南,也已成为产业和企业进行研 发投资、制定创新战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工具。同时,技术预见通过协商机制 ,也成为各方协同和社会动员的重要手段。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技术预见已经成为市场 经济环境中最为成熟、最为有效的科技战略管理工具之一[8],从理论内涵、方法体系 和基本实践看,以技术预见应对知识产权纷争是可行的。
(1)从内涵特征上看,以产业关键技术为一重要研究对象的技术预见能为知识产权纷争
提供准确的科技趋势分析成果,使产业和企业未雨绸缪,提高预见和应对能力。日本正
是通过建立了一套从中央政府到中小型企业的技术预见体系,增强了政府、企业和社会
各界对科技的认知,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家的科技素养、技术预见能力和技术创新管理能
力,相应地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意识和能力,增强了经济活力。日本企业普遍重视知
识产权,拥有对科技发展较为深入的认知,形成了构思一代、研发一代、应用一代、转
移一代的以技术创新推动发展的模式,使得日本企业从原来专利战的受害者一跃变为专
利战的受益者。
(2)从组织运作上看,技术预见通过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
高校、科研机构乃至社会公众集合起来,强化了沟通和协同,不仅有利于形成理解科技
、重视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而且还便于在应对知识产权纷争过程中加强协作。作为政
府向社会提供的一项公共产品,技术预见提供了一个社会各界和公众交流沟通有关科技
、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平台。企业开展的技术预见项目,可以把来自技术部门和市场部门
的不同意见综合起来,如德国西门子公司开展的“未来图景(Picture of the Future)
”的技术预见项目正是如此。因此技术预见的过程比结果更重要,让人们把目光聚焦到
科技、聚焦到科技的发展和共同的未来上来,这本身就是一项极富价值的事情。技术预 见的深入开发,使社会各界和公众加深了对科技投入和知识产权的认知,并提供了协同 应对知识产权纷争的潜在可能性。
(3)从方法工具上看,技术预见具有支撑应对知识产权纷争的内在逻辑。技术预见所采
用的方法工具如专利分析法、技术分析法、关键技术法等都能很好地作为应对知识产权
纷争的重要支撑。我国台湾地区在我国率先开展了技术预见(1998年)计划,研究人员将
技术预见与专利地图绘制相结合,有效地支撑了企业应对西方大厂商发动的专利战。
(4)从交流合作上看,技术预见正转向第3代全球化的技术预见,为应对知识产权纷争
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以欧盟第5、第6次框架计划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开展
的面向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的技术预见项目(TF for LAC)为代表,以亚太经合组织 (APEC)成立技术预见中心(CTF)为标志,多边合作组织的介入,使得技术预见向全球推 展,各国和各地区在技术预见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国家、地区和企业的创新视 野从自身延展到全球,从而为应对知识产权纷争提供了更有效的支撑。
(5)从产出成果上看,技术预见的结果可以直接为应对知识产权纷争提供支撑。我国科
技部科技开发研究中心开展的德尔菲调研,就是围绕信息、生物和新材料三大领域,以
未来我国能否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为主题,进行了广泛调研和深入分析,从而获得了未来
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三大重点科技领域的总体情况。这些成果直接为应对知识产权纷争
提供了基本线索、分析框架和指导方针。
由上可见,技术预见作为一种当前被许多国家、地区和多边合作组织以及跨国公司广
泛使用的创新战略管理工具和动员手段,完全能够有效地应对知识产权纷争。
3 以技术预见应对纷争的基本思路
当前,技术预见在我国内地已呈燎原之势,而信息技术领域的专利战也如火如荼,如 何将技术预见与专利战相契合,使得技术预见发挥出巨大威力,成为摆在科技、经济和 知识产权管理者、企业家、专家学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在我国推行技术预见 的过程中,各地应注重将应对知识产权纷争纳入技术预见的视野,技术预见的重点要放 在未来可能产生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域上,专利分析法等工具的使用要与专利地图的绘制 和应用相结合,从而使技术预见这个在发达国家诞生的科技管理工具在我们这个最大的 发展中国家里获得新的发展。具体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技术预见的实质内涵,正确运用这一科技战略管理工具来应对知识产权的
纷争。技术预见突破了科技自身的范畴,实现了技术与市场、科技与经济、研究与产业
的匹配和协同。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核心资源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
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正是通过“研发成果专利化、专利技术标准化、行业标准垄断化、
标准利益最大化”,来牢牢掌控竞争的优势地位。资料显示,2003年获美国专利最多的
十大公司,美国和日本各有4家上榜,位列第一的IBM公司堪称一枝独秀,比起名列亚军
的佳能株式会社,专利总量高出了70%。实际上,IBM公司2000年的研发投入约为35亿美
元,创造了大量优质的技术专利和品牌,仅其对外进行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收入就达17
亿美元,占总利润的21%。这些都说明了当代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水平
与一个国家、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应用技术预见来应对知识产权纷争,
就必须将技术预见放在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把技术预见的目光聚焦到长远发展上,放在 增强国家和地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上,以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来引领抢 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和拥有竞争优势,实现长期、稳定和快速的发展。
(2)政府部门要把技术预见与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协同推进公共管理发展,建设 服务型政府。技术预见是发达市场经济体系中被实践检验成功的科技战略管理工具,而 我国正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市场环境下科技公共管理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 思路,技术预见的推行必将对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在我国技术预见具体操 作中,大部分由政府和科技管理职能部门启动并维护,由于体制上的固有问题,知识产 权管理和产业管理部门并未充分融入其中:由于我国的行业协会功能较弱,大多也未能 在技术预见中充分发挥作用。这种情况下,技术预见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仅为政府部 门提供趋势预测、项目建议等。因此,推进技术预见,就必须加快政府科技管理体制的 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释放资源,实现共享,打破体 制壁垒,吸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管理部门特别是信息产业管理部门等的融入,全 面、科学、合理地推进技术预见。
(3)组织产业界、企业界进入预见,提升企业家科技素养、创新意识和技术预见能力。
资料显示,我国产业技术水平比发达国家落后25~30年,信息产业竞争力低下尤为突出
。发达国家因掌握核心技术,获取70%左右的利润,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掌握制造技
术,获取20%的利润,我国组装生产,只获取10%的菲薄利润。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
家和地区正是通过拥有的知识产权,来攫取产品的价值和利润。我国信息技术企业长期
以来习惯于以低成本打“价格战”,只考虑技术引进,而忽视和轻视技术创新。欧美日
企业近年来对我国内地IT企业发动的专利战,在彩电、DVD等行业频频得手,正是我国
企业只顾制造、不顾创新而酿就的苦果。时至今日,相当多的IT企业仍在重复大规模、
低成本、少创新的发展模式。一项调研结果显示:六成以上的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知识
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没有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没有将专利作为考核业绩
的指标。这项调查还显示:“九五”期间,企业平均2.5项获奖成果才申请1项专利,平
均发表3.5篇论文才申请1件专利,40%的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企业申请国际专利的件
数占国内专利申请的数量比例不足2.2%。企业和企业家急需增强技术创新意识。值得注
意的是,企业和企业家大多抱怨科技界不能给予有力的支持。因此,技术预见必须充分
吸纳企业和企业家,这需要充分借鉴英、日等国、AEPC和UNIDO等多边合作组织在技术
预见上的成功经验,形成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多赢局面。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在转变
观念基础上,切实担负起公共科技管理的职能,将技术预见对产业界开放,同时,在进
行调研、征询意见、专题研讨上也要充分考虑企业家和具有企业背景的人士参加:另一
方面,政府通过动员、宣传,激发企业家和企业介入技术预见的兴趣,并具体参与确保
技术预见的有效运作,这可以在增加技术预见项目经费的同时,使技术预见过程本身和
成果都更有价值。
(4)虚心学习海外技术预见的方法,真正掌握技术预见工具和手段,并在实际操作中与 专利地图的绘制、科技与产业规划的编制相结合。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较为值得 关注。英国在第一次技术预见的开始,就认认真真地进行技术分析,将技术的历史、现 状与未来进行了系统而形象的描述;我国台湾地区则在使用技术分析法之外,还使用专 利分析等方法并将这些方法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如与专利战的应对相结合。因此,我国 内地的技术预见必须克服盲目自大和以国情、省情、市情为借口,拒不学习先进经验的 现象,而要充分吸收海外经验、虚心学习预见方法,不仅要进行定性分析,更要开展定 量研究,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企业相互配合,尽快绘就专利地图。
此外,技术预见在国内还有一个与政府科技、产业规划相结合的趋势。然而,资料显
示,在各省市“十五”高新技术规划中,集成电路的同构比达35%,软件应用系统的同
构比达42.5%,计算机网络的同构比为50%,软件产业的同构比为74%,“硅谷”“光谷 ”建设此起彼伏。这样大规模的低水平建设,不仅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且 很难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这种状况必须通过技术预见的运作,在各地“十 一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中得以避免,把未来我国和本地能否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信 息技术及其产业规划的一项重要指标,有效遏制IT产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收稿日期:2004-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