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销合作社发展连锁经营的思考_连锁经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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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是指在零售业、饮食服务业中的若干同行业店铺,以共同进货、分散销售或专利特许、统一管理等方式连接起来,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从世界范围来看,连锁经营自十九世纪中叶产生以来,目前已成为经济发达国家商业企业通过规模经营寻求最佳效益的一种有效途径。

从国内来看,连锁经营在我国已有初步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供销合作社作为我国商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能否借鉴连锁经营方式,再创辉煌。本文就这一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一、连锁经营具有与供销合作社组织目标的一致性

现代连锁经营产生于十九世纪中叶的美国。1859年美国大西洋和太平洋茶叶公司的创业者之所以着手连锁经营,唯一的目的在于直接从中国和日本进口茶叶,减少对中间商经费和利润的支出,以低于市价的零售价格向消费者提供茶叶,结果取得了远远高于期望值的效果。到十九世纪后期,瑞士、德国、荷兰等国相继成立的共同进货合作社、收购合作社等连锁经营组织,其主要目的不外乎利用共同进货,降低进货成本;或减少中间环节,加速商品周转;或利用特许专利,提供标准化服务;或利用规模优势,加强竞争实力等,以取得较快发展。目前,美国已拥有连锁店50.9万多家,300多家公司在国外开设了3万多家加盟店,这些连锁店的年销售额高达6400多亿美元。一些著名公司如西尔斯、凯马特、培尼等均属连锁组织。

合作经济萌芽于十八世纪中后期,较为成熟定型于十九世纪中叶。无论是英国的消费合作社、日本的农协,还是中国的供销合作社,其初始目的都在于:通过劳动者的自由联合,发挥资金和社会劳动资源共同利用的优势,减少流通的中间环节,从而获得优于个体劳动的规模效应。尤其是我国的供销合作社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农民的自我服务为宗旨,通过农民间的合作形式,利用四通八达的流通网络,强化了城乡联系,为解决家庭生产、集体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之间的矛盾做出了重大贡献。

由此可以看出,连锁经营和供销合作社,无论是作为组织形式比较,还是作为经营方式考察,其初始目的和发展依据基本上是一致的。

二、连锁经营体制和供销合作社体制具有兼容性

连锁经营体制在100多年的竞争中不断发展, 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连锁形式。综合世界各国情况,连锁经营一般有三种基本形式:

1.正规连锁(又称直营连锁)。是指各店由总部统一管理,统一经营,总部统一制定价格、销售促进等重大经营决策。所需商品由总部进货机构集中采购供应。各店标志、装饰、商品陈列、营业时间、销售服务方式等均求统一,由此反映本连锁组织的经营特色。

由于正规连锁在统一方针、同一总部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所以可以统一调动资源,统一经营战略,统一采购、调运和促销,有利于开发稳定的供货渠道和获得较大的折扣,达到降低经营成本、以较低价格出售商品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大量的集中进货和计划进货,以及较大规模的开展促销活动,使正规连锁往往对生产和消费能够形成双向引导。

2.特许连锁(也称合同连锁)。即总部与各加盟店签订合同,特别授权其使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和其它为总部所独有的经营战术。加盟店对自己的店铺拥有所有权,但经营权集中于总部。加盟店按销售额或毛利的一定比例向总部支付报偿。

这种连锁店可使总部和加盟店共享利益。对总部来说,在不增加或仅以较少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的前提下,增加商品流量,扩大商品流域,加速技术扩散,提高总部或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开拓新市场。对加盟店来说,以极少的费用取得名牌商品的经营特权和某项技术专利,减少建店和扩大经营的风险。在不花费营销费用的前提下,以公众认同的优异市场形象向消费者出售物美价廉的商品。

3.自由连锁。分散在各地的众多零售商,在维持各自明晰的产权和独立法人的前提下,缔结互相间的连锁关系,使商品的进货、存储、销售战略、服务及其它事业共同化,达到共享规模利益的目的。

自由连锁总部一般由主导批发的批发商和加盟店组成。加盟店所经营的商品,全部或大部从该批发企业进货。作为对等条件,该批发企业必须向零售企业提供规定的服务。

自由连锁不仅可以取得横向联合的规模效应,而且能形成流通的纵向组合效益。所以,现代自由连锁往往不但把批发职能与零售职能连接起来,而且引入制造或加工的生产职能,使生产、批发和零售一体化。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连锁经营有不同的形式,但它的本质在于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经营,发挥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使流通成本尽可能降低,从而使企业以较低价格或优异的服务技术参予市场竞争。而正是在这一方面,我国的供销合作社与连锁经营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兼容性。

我国的供销合作社,不仅是农民之间在流通上的资源合作,而且是基层社之间、公司之间、联合社之间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联合。在我国,由基层社、地方社直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其所属公司,形成了大范围的联合。没有联合,就没有供销合作社,如同没有联合就不会出现连锁经营一样。

事实上,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供销合作社已形成了特有的联合发展趋向。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供销社所推广实行的分购联销、联购分销以及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横向经济联合,实际上已含有连锁经营的雏形,只不过没有将其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发展连锁经营是供销合作社转换经营机制的科学选择

由于种种原因,供销合作社在由传统的计划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面临如下的两难选择:

第一,长期以来,由于供销合作社始终以支持农业生产和方便农民生活作为其存在的依据和最终目标,自身积累很少,在国民经济中始终是一个经济上的弱势部门。面对市场经济的挑战,如果它把利润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和驱动力,这将会背离合作社的组织宗旨。但如果不增加投入和重视积累,又将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越来越无法适应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

第二,近几年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相当一部分采用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的企业,基本上“各自为战”。这样,原有的纵向(生产、批发、零售连接)和横向(同一流通环节)联合不复存在,新的渠道和联合又建立不起来,农村市场流通不畅日趋严重。如果恢复原来的渠道和传统的联合,又会严重挫伤这些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将对供销合作社解决上述两难选择、转换经营机制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一,通过连锁经营,可以拓宽供销合作社的进货渠道,建立新的流通网络体系,减少经营环节,降低经营成本,从而为供销社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通过连锁经营,供销社企业不但能有效地防止购进假冒伪劣商品,而且能迅速地引入名牌商品或高技术含量商品,加速商品的更新换代,提高购销业务水平,重塑良好的市场形象。

第三,连锁经营追求企业之间纵向和横向组合效应,引入这一形式,将使供销合作社有效地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人力、资金、物力、信息和科技的利用率;通过扩张经济实力,在农村市场中取得领导者地位,发挥引导生产和消费的作用;通过集团化管理,把企业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有机地连结起来,克服单个企业运转的盲目性。

第四,连锁经营的标准化管理,可以有效地规范各加盟企业的经营活动。由于消费者在任何一个加盟企业都可享受同样的服务和购买质量有保证的商品,从而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总之,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将有助于供销社企业解决在产权和自主联合上所面临的两难选择,从而拓宽和强化供销合作社的多形式经济联合,进一步搞活农村市场,增强供销社企业的活力。

四、供销合作社发展连锁经营的对策

根据供销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发展连锁经营应以循序渐进、因店(企业)制宜为原则,具体做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零售企业在近期应把发展的重点放在特许连锁上。 这是因为。

①从各国发展连锁经营的实际考察,特许连锁投资较少而效益最显著。

②当前供销合作社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投资来源少,商品更新换代慢,服务技术落后且无特色,特许连锁正好解决上述难题。

③特许连锁既避开了企业产权和法人代表这个最敏感、最棘手的问题,又可促成工商、农商、商商的经济联合和引入外资;

④在特许连锁上,供销社有两个明显的优势:一是组织资源优势,即拥有任何部门、任何系统无可比拟的众多购销网点;二是拥有丰富的、具有一定特色的地产品资源,极宜搞好双向的特许连锁,使加盟双方均可得到双重利益。

2.有条件的零售企业,可以试行自由连锁,待取得经验,然后推广。自由连锁不改变企业的法律地位和隶属关系,完全依靠经济纽带把企业连结起来,因此特别适宜于一个经济区域内不同部门的企业。供销社系统曾经在八十年代大力推行过的联购分销、分购联销,实际上就含有自由连锁的萌芽,并且也曾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方式最终未能坚持下来,原因在于:

第一,搞自由连锁必须有组织体系保证,即有强有力的总部、高效率的配送中心和信息中心。第二,各加盟店在享受连锁利益的同时,必须按一定比率向总部交纳加盟金或指导费。当然这个比率要通过试点,取得科学的数据后才能确定,偏高或偏低都对稳定连锁不利,这两条对于我们发展自由连锁很有启示。

3.部分集散能力强,信誉好的大中型批发企业,可以改造为自由连锁的总部,在较大的经济区域内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吸收其他行政区划的公司或零售企业参加。批发企业改造成自由连锁组织的总部时,应把发展的重点放在中小零售店、集体商业、私营店铺及夫妻店、个体户上。批发企业能否成为具有凝聚力的总部和配送中心,主要在于批发企业能否给加盟店提供有价值的集散信息和价廉物美的商品,降低加盟店的经营成本,使加盟店既能以较低的价格吸引顾客又有盈利。

4.部分经营不佳,不具备承担连锁总部职能的批发企业,要放下架子、转变观念,加盟其他系统、部门、行业的连锁组织,利用自身的仓储、运输设施和网点适宜的优势,为连锁组织承担配送物资的功能。

5.供销社系统的饮食服务企业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现象严重,靠自身解决上述问题非常困难。这类企业摆脱困境的出路,一是通过特许连锁或正规连锁取得资金和技术。这种连锁可以是以商品为纽带的连锁,即凭借驰名中外的店铺字号、独树一帜的经营品种,形成与众不同的经营特色和雄厚的经济实力。二是可实行技术特许连锁,即以独特的技术、设备、服务项目等进行连锁。

6.在发展连锁经营过程中,必须注意:一是坚决废除“拉郎配”式的行政命令和乱指挥,坚持基层社或独立核算企业之间的互利原则。二是要注意组织结构的建设和稳定,每一连锁经营组织都要有责权利一致的总部和具有较好市场形象的骨干企业,防止“一哄而上”之后的“一风吹散”。三是要实行规范化管理和建设标准化制度。没有标准化,就没有对加盟店的规范,连锁经营就会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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