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模式下对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的探索论文_黄国栩1,郭锦堂2

“营改增”模式下对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的探索论文_黄国栩1,郭锦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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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行业的施工单位的“营改增”是势在必行,当今分包商的管理模式若是要真正的适应“营改增”的新常态,做到有效合理的控制税负,所以需要严格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建筑的施工企业对于“营改增”期间会遇到诸多问题,依照问题的不同点进行具体的分析。本文主要是从开发商对工程分包管理的现状分析作为出发点,对于建筑施工的开发商企业如何增强管理,适应“营改增”的模式,降低或是避免不必要的税负进行详细的探讨,以此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分包;管理;措施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品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所以对于楼房建筑的要求也愈来愈高,这就迫使了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是在发展期间总会有各类问题,所以本文就针对于“营改增”模式下,以开发商企业对分包商的管理为主线进行简要分析。在2011年1月时,“营改增”的试点在上海,由于很成功,所以至2014年6月时,对于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等都进行了“营改增”的税务政策。

针对于开发商企业建筑的管理现状来讲,由于相同工程繁多,一个项目会涉及几十个分包施工单位,如何统筹管理不同专业分包单位顺利施工,所以对于管理来讲是企业难点,但同样也是企业的重点。所以建筑业在实行“营改增”后,如何增强工程分包的管理,是建筑开发商企业管理者面对的重要课题,也是当今建筑开发商企业发展的必要途径。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分包管理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建筑施工中分包管理的现状分析

建筑工程单位对于专业的分包管理发出了明确的定义,其是指该企业具有一定的资质。在工程实施中,各企业单位为了有利于施工管理,因此往往会选择一些建筑施工专业具有承包资质的单位,将施工技术要求较高、难度性较强的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交于分包商进行建筑施工。在此,专业的分包商和开发商需要签订相关的《工程施工合同》。

2.现行管理下,专业分包抵扣进项税所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对此问题我总结为三点,其一,分包方没有按照规定实行人力,物力的核算管理,对于一些发票方面理解还是不够成熟。当建筑单位实施“营改增”后,可以把纳税人看成专业分包商,或者可以规模小的纳税人看成分包商,但是不管怎样都会间接影响着进项税的抵扣,在此还需要专业的分包商给开发商开具相应的工程报销的发票,这样开发商就可以正常的进行税负抵扣,进而降低开发商的税负。

其二,是因为分包商对于工程资金结算滞后,这导致了开发商在进项税抵扣的不及时。对于工程日常的管理中,源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开发商和专业分包商之间会存在着超验收,滞后验收和欠验收的突发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导致了开发商不能及时的收到分包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不能及时的进行税负抵扣,这在很大程度上间接性的增加了开发商的经济压力。

其三,因为分包商中对于材料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足,进而使得开发商在进项税抵扣时不足,这也会加大开发商的经济压力。

3.“营改增”模式下,专业分包的管理措施

对于专业分包的管理措施而言,其一,修订、完善专业的分包合同条款。增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的管理,在此强调必须要坚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原则。但是在制定合同的同时,需要明确分包商提供发票的类型,适用税率和提供时间,开发商应当在取得合格的完税发票后,再向其支付工程款项。

其二,如何做好进项抵扣充分,开发商可自行购买材料。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能做到专业分包中的重要材料等,都是由开发商自行采购,专业分包商只用出人力,开发商的采购材料的资金可以作为抵扣进项税,与分包料相比,开发商就采购的主要材料部分,能抵扣17%的进项税,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税负,这为企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利益。

开发商可以将其工程进行分包。在此分包方需要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在此我建议尽量选择进项税抵扣率是11%的分包商。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还有需要点明的是,假如分包工程使用的机械费和材料费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在此我建议开发商将机械和材料租赁费包含在分包工程价款中,当开发商取得了建筑业增值税发票后,再依照11%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

二、“营改增”对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和影响分析

在此我需要说明建筑业的劳务分包,其具体是指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和开发商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进而来完成建筑的施工作业。

在当今工程的管理模式下,许多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包模式可归纳为两点:其一,建筑材料的供给。专用机具和大型机具是由项目部所提供,分包商仅仅只是需要工程所需要的劳务,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等。其二,所有的材料设备都是由项目部负责,分包商只是需要提供劳动力。

2.营改增模式下,劳务分包的管理措施

“营改增”后,为了提升劳务分包成本的进项税抵扣管理,在此提出以下的管理意见。

(1)劳务分包合同需要进行修改。因为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其对于建筑而言也是,所以在当今的管理模式下,建筑企业的劳务分包合同,其分包价格普遍是净价(不含税价)。然而在建筑业“营改增”后,就需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改进,将其分包价格的条款改为含税价格,增加劳务分包商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条款。

(2)严密的规范劳务分包商的管理。但是在日常工程工作中,由于一部分的建筑企业的劳务分包商,无劳务作业资质,所以为了承接分包工程项目,普遍采用的是挂靠的形式,以此来开展的生产经营。

(3)建筑业“营改增”后,开发商对于分包商的选择上,需要优选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公司,降低或者尽量避免与和挂靠单位进行合作。

(4)严控劳务分包商转嫁税负。建筑业在“营改增”后,劳务分包商必须要考发票给开发商,但是由于劳务分包方因为提供的发票增多,而加大了税收成本,这会要求开发商承担,所以在此建议,开发商需要制定相应的劳务分包谈判策略,以此来严控分包商转接的税负担。

3.“营改增”后,如何做到进项税充分抵扣

其一,增强和分包方的结算管理。在此需要坚持后付款,先开票的原则,并且在合同上标明,降低资金占用,及时的抵扣进项税等。

其二,由于有些分包商不能提供发票,所以开发商应和商家进行协商,尽量的采取纯劳务分包模式,然后由开发商购买分包工程所需要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加大进项税抵扣,并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

其三,主要是针对于能提供发票的分包商而言,在此开发商应先考虑将部分的预计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设备租赁和相关材料等成本费用共同纳入劳务分包的范围内,统一获取劳务费分包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是针对于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后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论述了工程分包管理中经常遇到问题和相应的应对措施。由于“营改增”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序,在实际生活中,或许会遇到更多的问题和外界的诸多不利因素,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只有坚持实际原则,从工程管理实际作为出发点,进而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以达到大家所希望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徐劲翔. 营改增对工程分包的冲击.施工企业管理,2015(09).

[2]余建华.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财会研究,2015(1):18-20.

[3]陈西玲. 从“营改增”试点看我国增值税法的国际接轨[J].中国商贸,2013.

[4]曲婷婷. 第三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经济纵横,2013.

[5]周竹. 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意义[J].时代经贸,2012.

[6]王志刚. 营业税改增值税浅谈[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

论文作者:黄国栩1,郭锦堂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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