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学的主体性_美学论文

论美学的主体性_美学论文

试论美学的学科本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学论文,本性论文,试论论文,学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S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87(2001)02-0005-06

世纪之交中国美学的现代转型,是以对美学学科本性的审思为其先声的。对美学学科本性的审思主要在两个层面上展开:其一,美学是区别于自然科学也有别于一般社会科学的第三种学科,即人文学科;其二,美学学科存在的根据主要不在于提供一种类似于自然科学的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具有普遍性的知识或规律,而在于寻思生活的意义,创设人生的价值,提供人文的智慧。美学的学科定位带动了美学研究从本体论承诺到方法论立场的转变,也使走向现代的中国美学的人文关怀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加强。

一、美学不是自然科学

美学不是自然科学,这几乎是学术界的共识。但共识并不意味着对美学研究采取了一种区别于自然科学的有明确的学科意识的态度和方法,美学向自然科学的靠拢几乎是伴随着自然科学的勃兴而产生的一股强大的趋势。在西方,最典型的要数美学研究的科学主义思潮了。所谓科学主义思潮,即要求按照自然科学的方法、观念、手段及其过程来研究美学、艺术现象,并认为惟有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才是科学的。科学主义成为一种思潮,是与自然科学的成熟和迅速发展、走向精密化和研究的专门化趋向、以及它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绩分不开的。实证主义思潮可以看作科学主义的现代起点。实证主义的核心是否定形而上学的抽象思辨的哲学传统,力图把一系列的哲学问题还原为自然科学问题,使哲学成为具体实证主义的总和。而美学和艺术研究中的如丹纳的实证主义、费希纳的实验美学,以及稍后的分析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自然主义美学、完形心理学美学、信息论美学等等,无不打上科学主义的理论色彩。在我国,随着80年代中期以来围绕着美学、文艺学方法论的争论,一种科学主义的诉求十分引人注意。有学者热衷于采用自然科学研究的方式和手段(如系统论、信息论、统计学、模糊数学等),来探讨审美和艺术现象,主张研究的定量分析、数学化和模型化。

上述事实说明,虽然没有什么人主张美学应该纳入自然科学之中,但自然科学无所不在的力量,却使美学有意无意地树立起趋同的坐标,以至于美学研究长期徘徊在自然科学“走不出的焦虑”的阴影之中而难以有所作为。当美学认同于自然科学的时候,美学的学科本性便在很大程度上被遮蔽了。一般来说,研究对象的特性,要求研究主体采取一种与之相适合的方法。美学研究的对象是一个异常丰富的、充满鲜活灵性的生命现象,对这个对象的把握,既不应该是逻辑化、符号化的,也不应该是纯然客观的、绝对明晰的、精确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科学所张扬的原则、方法,恰恰是美学研究所要努力超越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美学可以背对自然科学,置自然科学的成功与成就于不顾。当一种美学理论只是在背对现实的醉醺醺的思辨中去建立所谓知识的王国大厦时,需要借鉴自然科学的力量去冲击这个王国大厦的根基,以提醒人们对他所研究的对象保持应有的尊重。而且,美学在自身可能的条件下对自然科学方法的吸纳,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美学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有利于美学观念的现代变革。如系统科学被引进美学研究时,借助系统科学关于功能质的理论,人们欣喜地发现了过去被美学所长期忽视的要素,从而有助于美学对某一薄弱环节的重视。而结构主义所张扬的结构的思想,甚至可以看作是对辩证法的补充而被纳入到美学的研究方法武库之中。但是,当我们在美学研究中应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时,必须对其有效性和适用范围保持足够的警惕,不能够把自然科学的方法奉为方法论的楷模,更不能因自然科学在美学研究上的局部成功而使美学研究自然科学化。历史已经证明:“大部分提倡以科学的方法研究文学的人,不是承认失败,宣布存疑待定来了结,就是以科学方法将来会有成功之日的幻想来慰藉自己。”[1]韦勒克、沃伦总结的虽然是文学现象,但对我们反思美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是有启发的。

二、社会科学如何可能

那么,美学是否可以被纳入社会科学,按照社会科学的学科范式建立起自己的理论大厦呢?长期以来,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这一看法似乎已成定论,无人怀疑。我们就是按照社会科学的提问方式、学科规范和逻辑框架建立起美学的学科体系的。但是,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都是以对那些几乎是不证自明的理论预设的重思(rethinking)或否思(unthinking)为推动力的。因为,某一种理论预设一但失去存在的合法性根据,就有可能对人类文化的发展构成知识上的障碍。[2]在这种情况下,对某种理论预设的怀疑和否定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了。

自从E·杜克海姆在上个世纪后叶为“社会学”在众多的标榜“科学的”学科领域开辟出一个独立的领地之后,社会科学一直被认为是与自然科学配对的战马,因为它与自然科学同样具有客观性、非心理干预性和经验的可验证性等特征。这种被称为“自然主义的社会科学”曾长久地影响了社会科学的发展方向。社会科学学步于自然科学,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卢曼曾经评价道:“哥白尼、伽利略和牛顿虽不是社会科学的巨匠,但却是现代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大师。”[2]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生活中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全球问题的出现,随着人类对现代文明和生活质量的反思,人们逐步认识到,那种按照自然科学的逻辑建立起的社会科学,只能解决人类面临的一部分问题,但并不能解决人类所有问题。特别是人类的价值追求和精神表现,并不是“自然主义的社会科学”所能解决的。从理论上说,社会科学是对一切社会现象和社会存在的研究,试图通过这些研究,寻找人类活动的某些普遍的规律。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人类活动并不是像自然科学的对象那样客观、透明,通过工具可以解析,而是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社会研究中形式化与非形式化,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等因素的纠缠,使人们有理由怀疑,“社会科学”真的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发现对象的规律并作出“因果性的说明”吗?这个疑问可以转化为“社会科学如何可能?”

1988年,美国乔治亚大学的哲学教授亚里山大·罗森伯格(Alexander Rosenberg)出版了《社会科学的哲学》一书,引起了社会科学界的热烈争论。1995年这部书再版时又一次引起反响(注:参阅Alexander Rosenberg,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WestviewPress,1995.有关该书的介绍,可参阅江怡《社会科学抑或人文科学》,《读书》1996年第12期,第94-99页。)。在这部书里,作者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社会科学如何可能?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某些社会科学家指望能像自然科学一样肩负起寻找和发现规律的使命,并相信以因果说明就能对社会的未来作“先定式”的科学预测的图谋的虚幻性。他反问道:1、由单一的个体行为如何能对社会的整体现象作出判断?2、社会科学真的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发现所谓“规律”吗?罗森伯格试图清理以自然科学为蓝本建立社会科学大厦的哲学根基。他认为社会科学的不同方法是不能比较的,因为它们体现着不同的本体论根基以及对人类和人类行为的不同看法。他坚信一切社会科学都应当表达对人类自身的关怀,主张建立一种植根于一定的哲学观念的社会科学。而植根于一定哲学观念的社会科学与以自然科学为蓝本的社会科学之间的区别,核心一点是后者相信能对社会现象和行为给予类似自然科学一样的“因果说明”,而前者则认为只能对各种社会现象作出“解释”。而一但建立起解释的社会科学,社会科学的性质也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为,“说明”(explanation)和“解释”或“理解”(interpretation of understand)的差异一直被用于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区别。狄尔泰有一句名言:自然为我们所说明,心理(精神)生活为我们所理解。另一位哲学家哈贝马斯更是将“科学说明”逐出了人文学科的领地。当代解释学大师伽达默尔认为“解释”不是要发现某种客观意义,而是要创造意义。这样,社会科学实际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局面:要求研究的精确化和规律性,它只能导向科学领地,而当落实于对人类的关怀之中,它就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社会科学了,而是人文学科了。

罗森伯格重建社会科学的努力实际昭示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的局限以及人文学科在现时代的重新崛起。如果说,罗森伯格的努力表明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转向的话,那么,这种转向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内在的根据和动因。

20世纪是对人类文明进行全面反思的世纪。以理性为标志的现代科学技术在引导人们摆脱愚昧、保守和落后,走向光明的坦途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以至于人们相信“科学是人的精神的最高智力形式”[3]。人们凭借理性创造出了一个足够理性化的世界,却也使每一个个体的生活完全外在化。工具的制造和应用使人可以成为凌驾于自然万物之上的主宰,却同时使人失去了人性的自由和尊严。科学技术的片面应用“不仅导致日趋严重的人的自我疏离,而且最终导致人的自我丧失。那些看起来是为满足人类需要的工具,结果却制造出无数虚假的需要。”以致于卡西尔感叹道:“生活领域为技术所征服。”[4]于是,一种值得忧虑的现象出现了:“虽然取得了一切令人惊异的成就和持续不断的进步,我们实际上并不幸福。没有一种普遍的信任感和安全感,相反,倒有一种强调人的微不足道、藐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的倾向。”人“对于所追求的目标和所走的道路的性质越来越没有把握。”[5]科学主义把科学知识的有效性推向历史真理的普遍性位置,并由此成为一种世界观。这就是费耶阿本德所注意到的现象,科学的意识形态化,即科学建制成为现代政体基本结构的一部分。正如中世纪教会与国家的结合,在社会控制、教育、医疗业等方面,全面监管人的生活,成了独断的意识形态[6]。人的生活世界不是扩大而是缩小了,价值评价的“应然”的正当性受到经验理性的限制,人文精神被驱赶,被役使、被挤压,人漂浮在一个没有根基的空间里。人与自然的冲突、人与社会的冲突、人与人的冲突、人与内心的冲突不是受到扼制而是空前剧烈。而有着深厚传统的人文学科则“整体性地经历着严重的令其日见衰落的制度化危机(Institutionaldifficulties)”,并且“在总体社会话语中越来越边缘化。”[7]应该承认,在一个以农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里,人文学科往往处于主导地位,而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和现代化的迅速推进,人文学科由于其自身的非生产性、非营利性和非直接实用性,它的主导地位逐渐为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所取代,这带有某种必然性,幻想人文学科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导学科,只能是一厢情愿。西方一些学者把人文学科的式微和人文精神的危机,片面地归结为科学技术的发展,这其实只说对了一半。人文学科的式微和人文精神的危机,并不必然是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果。自然科学和技术本身并不排斥人文精神,而是资本主义制度和它的市场经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将人推到追物逐利轨道上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困境的问题和人文精神的危机才作为一个问题被提出来。人们逐步确立了这样的信念,人生活在世,不仅需要科学技术来帮助人摆脱蒙昧,也需要为人的生活给出解释的的人文智慧,以弄清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并据此来调节他的活动,而避免耽溺于任何有悖于万物之理、有悖于他自身的诚实本性的幸福。”[5]于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发出的"To Be or Not To Be"的疑问,重又成为思考的焦点。以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为研究对象的人文学科,在经历了一度的式微和沉寂之后,又成为热烈谈论的话题。

三、人文学科的逻辑

按照《大英百科全书》第15版的介绍,“人文学科是那些既非自然科学也非社会科学的学科的总和。一般认为人文学科构成一种独特的知识,即关于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的人文主义学科。”

人文学科作为与自然科学相对立的独立的知识领域,出现在19世纪。德国哲学家率先提出人文学科的一般理论。W·狄尔泰用"Geisteswissenschaften"(精神科学、人本科学或人文学科)来命名。而H·李凯尔特则称这种学科为"Kulturwissenschaften"(文化科学)。李凯尔特指出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的一个重要区别是自然科学是“抽象的”,目的是得出一般规律,人文研究是“具体的”,关心个别和独特的价值观。而狄尔泰特别指出了是否研究人的活动是区别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的关键。并认为人不仅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且是自己的文化、动机和选择的产物,因此要对人的活动采取一种完全不同的分析和解释的方法。20世纪尽管存在着对于人文学科的内容、对象的不同的看法,以及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是否存在着根本区别的争论,但即使那些认为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不存在根本的区别的人士也承认这样的事实:科学从多样性和特殊性走向统一性、一致性和必然性;而人文学科则突出独特性、意外性、复杂性和独创性。更多的人倾向于认为,科学与人文学科之间的确存在着在探讨和解释世界方式上的根本区别,它们属于不同的思维能力,使用不同的概念,并用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科学是理性的产物,使用事实、规律、原因等概念,并通过客观语言沟通信息;人文学科是想象的产物,使用诸如现象与实在、命运与自由意志等概念并用感情性和目的性的语言来表达。所以彼此是无法比较的。

通过对人文学科历史的简要考察可以看出,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无论是从研究的对象、旨趣还是从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方面,都存在着重要的区别。这区别的核心是研究主体是否采取了人文主义的视野。自然科学以纯然客观的态度研究它的对象,而人文学科则以人文主义的视域赋予自在的自然以意义和价值。所以,人文主义视域里的世界,不是一个纯然事实的世界或物质的世界,而是经由人所创设的“文化的世界”、“意义的世界”[4]。与研究对象相适应,人文学科采取一种有别于自然科学占主导地位的因果说明的方法——解释学的方法。正如芬兰当代著名的逻辑哲学家冯·赖特(Von Wright,1916-)所指出的那样,人文学科“根据现象存在的理由去理解现象。它们是‘诠释学的’或‘解释性的’。”[8]解释不是客观的被动的认知,而是理解基础上的参与、体验。按照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的说法,“解释”的目的不是获得某种客观的知识,而是相反,为了在解释过程中使未来的结论具有实践的旨趣。海外学者林毓生特别强调不能按照自然科学的逻辑将人文学科称为人文科学。他认为,人文学科以意义的找寻为使命。人文学科关注的是具体的特殊性而不是普遍性。人文学科的创造活力往往表现在“未可明言的知”以及“逻辑的缺口”上。他引用博兰霓的话说,人文学科研究与创造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他不能明说的,从他的文化与教育背景中经由潜移默化而得到的“支援意识”(Subsidiary awareness)[9]。

将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并列,共同支撑起人类知识学科体系的大厦,这是历史的必然。但是,不要以为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没有什么可以互补、对话的契机。不是的,人文学科不仅可以而且应该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携起手来,共同解决人类面临的危机与灾难。其实,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交流互渗,早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如果说,19世纪还存在着C·P·斯诺所说的“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互不理解的鸿沟”,那么,在斯诺所生活的时代,人们已经认识到“两种文化”的两极化,“对我们大家只能造成损失”[3]。也许《大英百科全书》的“人文学科”条目的撰写者的话是正确的:“科学和人文学科谁也不比对方更真实、更好或具有更多的价值,但它们都以各自的方式帮助人们认识现实。”“在同一个领域内,它们大体上可以协调一致,因为它们彼此并不矛盾,而是可以相互补充。”在历史上,科学与人文学科的分家,实际是在“科学不仅趋于更加专门化和专业化,并且开始出现了一种关于人的明确科学观点后才发生的。”[10]而如果按照孔德关于神学——形而上学——科学三阶段的划分,到了科学阶段,一方面,“科学成了人文主义的后继者,人类理性的最高成就。”另一方面,不少科学家“对于艺术和人文学是同样欣赏的。”[10]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仍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的。造成两者的真正对立的原因,在我看来,实际是自然科学对科学主义的无限度的推广和人文学科对人文精神的无限度的张扬。而这已经是19世纪的事情了[11]。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看,每一种知识型话语,都有其影响的特定的场域,超出了这个场域,它就有可能变成荒谬。单纯发展自然科学,以为自然科学可以包罗万象,解决人类所有问题,无疑会造成科学主义的泛滥,导致对人文精神的漠视,破坏人的精神生态系统;而片面理解人文学科,独尊人文精神话语,也有其不可忽视的消极后果,会造成理性的匮乏,甚至滑入神秘主义和信仰主义的泥淖。人类文化是由多个层次,多个侧面组成的复杂的动态的系统,在文化的最高层次即精神理念层,既有以理性为代表的科学精神,也有以表达对人类价值关怀为核心的人文精神,因此,文化发展的动力系统必然是这两种因素的互动和互补。不仅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不被认为是对立的了,而且,“科学的世界图景与宗教的现实方向、政治干预与宗教思想,至少是在西方进步社团中,已不再被认为是对立物了。”[12]在我们这样一个科学意识并不发达,人文素质也相对低下的国家里,将人文学科与科学、人类学科所张扬的人文精神与科学所张扬的科学精神对立起来,其危害甚至更大。其实,人文精神的真正对立面不仅是对人文领域构成僭越的科学主义,而且是藐视人的尊严、漠视人的价值的政治上的专制主义、消费上的享乐主义,和文化上的蒙昧主义。因此,张扬人文精神在中国有着特定的内涵和意义。

四、美学作为人文学科

把美学定位于人文学科,强调美学作为人文学科的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主要是针对我国长期以来社会科学缺少分化、人文学科并不发达、美学对人的生存境况漠不关心的现实而提出的一个有意义的理论命题。众所周知,建国以来我国当代美学的理论形态基本是从哲学认识论移植而来。这种美学形态可以表述为:美是存在于客观事物身上的一种客观属性,是离开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美感是对美的认识。艺术创造是作家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显然,这样一种美学形态在坚持了美的哲学的唯物论的前提下,却忽视了美学对象、方法和致思方向上的特殊性,更为严重的是忽视或基本忽视了人这个具有特殊规定的存在,成了见物不见人的美学。到了80年代中后期,这种理论面对眼花缭乱的生活实践和艺术实践已基本丧失了阐释的效力。不少学者已经意识到:“我国既有的美学理论严重地落后于时代的要求,是一种缺乏当代性或当代意识的过时的理论,因此,形态的转变是不可避免的。”[13]而形态转变的关键是从根基上清理美学的学科基础,恢复美学作为人文学科的人文品性。于是,关于美学学科定位的思考,竟成为学术界的热点。

较早提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的是一篇题为《当代美学研究要解决的两个问题》的文章。在这篇文章里,作者首先分析了欧美近代哲学以“知识论”为基础的逻辑和实证主义的倾向对人文学科的冲击,以及19世纪末20世纪初众多人文学科如文化人类学、神话学、语言学、深层心理学和艺术理论、艺术批评等等,纷纷摆脱理性主义传统和知识论阴影而趋于独立和发展的事实,指出,西方美学和艺术理论的现代发展是以逐步脱离传统的形而上学思辨传统而走向人文化的道路为其鲜明的标志的。然后,作者明确指出,中国美学要实现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型,有赖于“人文品格的重新获得”,“首先要恢复美学作为人文学科的学科本性。”[13]之后,青年学者吴琼在《社会科学》杂志1994年第10期上发表了《论美学的学科定位》,可以看作是对上一篇文章的详细阐述和论证。实际上,关于人文学科的内涵、旨趣的讨论,早在80年代中后期就开始了,到90年代已成为学术界对人文社会科学反思的基本内容(注:这方面有代表性的文章有尤西林《人文学科及其现代意义》,《未定稿》1987年第1期。刘恒健《为人文学科正名》,《学术月刊》1996年10期。袁振辉《论人文学科的地位和功能》,《哲学研究》1996年第12期。黄克剑《人文学论纲》,《哲学研究》1997年第9期等。)。这场讨论的核心是张扬一种人文主义的向度,从而在科学与人文之间,物质与精神之间,划出一条既相互联系又明显区别的人文主义的界限,从而更好发挥人文学科的功能,实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协调,功利追求和人文超越的互补。

美学作为人文学科的定位,带动了美学研究在三个向度的转变:第一,对美学学科本体认识论上的转变。美学的学科本体是构成美学概念系统或话语系统的基础的那个特定存在。美学作为人文学科,其学科本体应该是作为个体的人的存在或活动,美学领域的一切现象应该由人的存在或活动来说明。从这个意义上看,美学必然不是论证世界存在的知识哲学,而是关涉人生价值和生活意义的人生哲学。审美本质上是人的一种旨在超越人生有限性以求获得终极意义和价值的生命活动。美学本体论视界的确立,使美学重建当代理论话语,实现自身的现代转型成为可能。它表明,一种不同于传统美学的富于鲜明的时代特色的人文主义美学崛起。90年代前后出现的所谓标举体验的生命美学、主张超越的“后实践”的美学和注重文化语境的修辞论的美学,都可以在人文主义的本体视界中找到存在的合法性根据。第二,美学方法论立场的转变。方法论是一个包括对美学一系列问题根本看法的理论体系,又是一个有着特定层次内涵的系统。方法论建立在一定的哲学观念基础之上,因此,方法论立场的转变,一定程度上昭示着哲学视域的转变。方法受研究对象的制约,不能离开研究对象的特性孤立地应用某一种方法。在充分尊重研究对象的基础上,方法的应用也体现研究主体的选择。就是说,方法体现了研究主体以什么样的理论筹划和先行视域打开研究对象这一特定的文本存在。对美学学科本性的反省使美学界在以下问题上达成了共识:美学不是自然科学,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科学,而是一门充满人文气息、富有人文精神的人文学科,人文主义视域是美学的当然视域。美学存在的意义在于创设一个人文的世界,文化的世界,意义的世界。与这样的旨趣相适应,美学必然要采取一种有别于自然科学的方法。我们姑且把这种方法称为解释学的方法。解释学作为理解的艺术,关注意义的生成,强调主体的体验和参与,打破逻辑认知的一统天下,正可以经过批判改造而成为包括美学在内的人文学科的独特的方法。我们并不赞同西方哲学解释学的基本历史观,也不赞同解释学对理解主体的无限度的张扬,而只是想强调,解释学的方法开启了人文学科的独特视域和对人文现象的可能的理解方式,自有其不可低估的方法论意义。解释学的方法,包含着对对象的充分尊重,也肯定了人的主体性尊严和追求。以理解为前提的解释并不必然陷入主观随意,因为解释也有其严缜、自律的逻辑,并不亚于自然科学。但它并不追求自然科学的客观性、明晰性和精确性,而只是在意义系统的理解、互动和主体间的交流中,推动人类自我反思的能力,创造人文的意义空间。第三,美学对人文精神的张扬。美学对人文精神的张扬,在我国这样一个转型期的社会里有其特殊意义。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人文精神的传统,重视人的精神生活的质量和生存的境界是中国哲学/美学的一个特点。无论是儒家美学还是道家美学,都标举一种境界,前者强调一种社会关怀和道德义务的境界,后者推崇内心宁静与自我超越的境界,这两种境界之间虽有某种紧张,但又相互补充,目的都在于完成对“有”的超出,与天为一。中国古典哲学与美学中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人文主义关怀,对于中国美学的现代转型应该说是颇多启示的。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随着我国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工商业社会的历史转型,市民阶层凭借着强大的经济力量而进入社会结构的权利中心,一种以平面化、官能化和快餐化为特征的文化消费行为替代了对意义的寻觅和对深度的追求,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轻人文的倾向开始蔓延。物质世界的增值与精神世界的贬值形成鲜明的对照。在文学艺术上,是理想的式微、崇高的消隐、诗意的淡化,而代之以欲望的膨胀、“零度”的写作、“游戏”的盛行。在这种情形下,美学对人文精神的张扬无疑具有特殊意义。不能不加分析地把对人文精神的呼唤,一概指责为乌托邦的冲动,并赋予后现代式的消解态度。当然,美学对人文精神的张扬,不能超出自身可能的阈限。因为,人文精神本质上是历史的人文精神,不能离开一定的历史文化语境而侈谈人文精神。如何建立既根植于特定的历史的、现实的语境,又具有开放视野和未来之维的现代人文精神,是文化建设和美学建设必须面对的课题。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种是以某种先验的理论模型设计出人文精神,从而丧失了对中国特定现实和历史的真切把握。有人把人文精神设计为知识分子的“道统”,有人认为人文精神是对人的生存意义乃至整个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有人理解的人文精神是“信仰主义的宗教精神”,还有人将人文精神规划为“道德理想主义”或“新理性”,在各具“特色”的人文精神的旗帜里,是某种抽象的理念模型的作祟,对中国现代的文化建设基本无补。另一种是审美主义话语的无限度的张扬,构成审美场域对其他文化场域的僭越。审美主义是无限制地将审美的法则推向一切文化领域,并认为惟有审美主义是高尚的、纯洁的、具有导向作用的。在西方,从卢梭、康德、施勒格尔、席勒等启蒙时代的思想家,经尼采、波德莱尔和本雅明到当代的阿多尔诺、福柯,审美主义式的致思成为“现代性问题的坚核”[14],在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现代化过程中,也一直有一股审美主义思潮的流淌。审美主义话语向其他文化场域的扩张,有其不容忽视的消极后果:以富有诱惑力的口号导引一种政治、文化乃至行动上的乌托邦冲动,把理想世界转嫁为现实世界;与文化激进主义合谋导致对固有文化资产的破坏;在极端的情况下转化为意识形态的工具。可见,人文精神一但脱离了赖以生成的历史文化语境,极有可能成为一种曼海姆所说的文人话语,激情呐喊有余但沉静理性的分析不足,缺乏知识学意义上的规范与限制,甚至因道德的义愤而干扰判断。因此,美学对人文精神的张扬,必须在自己可能的范围而不是无限制的话语的漫溢。

转型期的社会引发的文化思考是多方面的。美学的现代转型离不开对转型期社会这个总体语境的体悟和洞察。当年,一位美国学者丹尼尔·贝尔面对资本主义社会急剧动荡的社会变革,曾以清醒的学者立场试图确立一种自觉自愿、自我领悟的宗教信仰,以填补由传统的价值观的失落所造成的价值空缺。贝尔的努力,应该对我们有所启发。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追求世俗生活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但人不能因此而沉沦于世俗生活之中,丧失精神之维,泯灭良知、正义和是非标准,去承受一种没有敬畏心情和崇高仪式的生命的贫困。毕竟,人是文化的、符号的当然也是精神的拥有者,而这,无疑体现了人揖别动物界和人性升华的程度。从这种意义上说,美学的学科定位以及相应的理论立场、价值取向的转变,正是在新的历史语境中人对自身生命境况理性反思而对美学提出的必然要求。

收稿日期:200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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