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视角下的“科研、规范、产业”同步发展模式研究&以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光电信息产业为例_模块化设计论文

模块化视角的“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模式研究——以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园光电子信息产业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光电子论文,信息产业论文,视角论文,产业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提出

       光电子信息产业是中国为数不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也是中国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相差最小的高新技术领域之一。光电子信息产业在中国受到了广泛关注,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在国民经济、科技以及国防建设领域占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已然成为中国的支柱型产业。中国早在“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就已将“光电子技术标准研究”作为重要的技术标准研究专项,但由于历史久远,对当前光电子信息产业的现实发展协同作用已经式微。标准覆盖不够全面,光电子材料以及光电子元器件缺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现行的光电子标准更新速度缓慢,标龄老化严重等问题(徐立新等,2009)严重阻碍了光电子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就目前而言,中国只有少数光电子企业在全球竞争中进入了国际产业分工的中上游环节,大部分企业仍然处于国际分工链条的中下游甚至末端环节,企业之间的研发能力、方向以及产品差异较大。本文以模块化理论为基础,依靠自主创新与标准相结合的发展机制,总结出“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的四种模式。试图探索摆脱我国光电子企业处于国际分工链条中下游的路径,为实现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及机制转型提供思路。研究还发现,推进光电子信息标准的应用与实施,探索解决“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机制问题,对加快光电子信息产业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强光电子技术核心领域方面的规则研究,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和品牌,进而参与或主导制定光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使中国在国际经济领域赢得更多的话语权,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文献回顾

       1.模块化

       模块化最早源自Herbert A.Simon于20世纪60年代对复杂系统的思考,而其发展来自哈佛大学商学院前副院长Carliss Y.Baldwin & Kim B.Clark(1997)发表于《哈佛商业评论》的“Design Rubs:The Power of Modularily”,认为模块是复杂系统分解和整合的基础单元,在互换性和通用性的条件下,能够实现“Disruptive innovation”(破坏性创新),并认为模块化是设计复杂产品或过程的有效战略之一。然而,对于“模块”给出经典的概念是由青木昌彦与安藤晴彦在《模块时代:新产业结构的本质》中提出的,将模块定义为半自律性子系统,而模块化则是通过一定规则将其和其类似的子系统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我国对于模块化的研究起步较早,学者李春田(1991)从标准化高级形态的视角认为,模块是由元件和零部件组合而成的标准化单元,模块具有独立功能,并且可成系列地单独制造,模块与模块可以通过不同形式的接口组成产品,它们可分、可合、可互换;童时中(1995)的观点是,模块可以组成系统,并且具有某种确定功能和接口结构,它是典型而通用独立的模块,而模块化是通过系统的分解与组合,研究产品的构成形式,从而取得最佳效益;李春田(2007,2008)、柯颖(2009)等在其基础上认为,模块化分解是指把一个复杂系统按照某种联系规则,将其分解为可以进行单独设计的半自律性子系统的行为。

       Brusoni、Prencipe(1998,2001)认为,产品形成过程的多数成本都是由设计所决定,模块化设计是对复杂系统进行模块化的起点与难点;O'Grady(1999)认为,产品模块可以按照不同方式进行组合,企业可以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达成产品多样化的目标;钱平凡、黄川川(2003)以Baldwin & Clark(1997)的理论为基础,提出明确规定的设计规则是看得见的设计规则,而隐形的设计规则则是看不见的设计规则,看得见的设计规则是界定模块之间的关系的规则,而后者仅仅限于一个模块内,无需考虑其他模块的设计思路。而对于模块化组织形式的研究,比较典型的是青木昌彦、安藤晴彦(2003)的金字塔型、信息同化型和信息异化型三种模块化组织形式,其分类依据是信息的传递方式。

       关于模块化的收益,青木昌彦、安藤晴彦(2003)认为,可以节约信息处理、传递费用,同时可以发挥各模块的专业化优势;钱平凡、黄川川(2003)认为,模块化可以将复杂系统问题简单化、僵化的系统灵活化、耗时的工期高效化以及集中的决策分散化。

       2.科研、标准与光电子信息产业

       中国在光电子信息产业的起步阶段就十分注重光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早在“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就已将“光电子技术标准研究”作为重要的技术标准研究专项,截至目前,中国关于光电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共有27个,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有41个,标准化工作组(WG)有3个(徐立新,2009)。于欣丽(2008)、Rose B,Schnaars S P,Shani D(1988)等认为,标准对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积极有效的,通过标准可以加速技术产品的扩散,也可以淘汰过时的产品;标准不仅能够减少市场的进入风险,而且还能减少研发成本;Timothy Schoechle(2003)在赞成以上观点的基础上认为,标准也涉及政府的公共政策设计;Francoise Bousquet(1998)认为,政府也可以通过标准来建设行业法规,有效地达到促进和保护某经济领域的经济体和消费者的目的。

       科研对产业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Schumpeter(1942)和Solow(1956)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历程的研究表明,创新和技术进步是一国经济增长的根本源泉;Schumpeter(1942)认为,科研作为“引入一种新产品和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成为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并对光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中国在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有利契机下,提出了“坚持自主创新,大力发展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并把科研和标准作为推进光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的首要推动力(唐良智,2006)。舒辉、卫春丽(2013)指出,全球范围内产业内的竞争已经逐渐从传统的经济总量竞争上升到科研能力和标准水平的竞争,并认为标准在科研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是,Devid(1995)、Mangem V.Mangematin、Callon(1995)、Cowan(1990)对于标准与科研之间的积极性影响却持反对态度。Gregory(2000)认为,标准会导致次优技术的锁定,并对创新投资带来种种限制;我国学者朱雪忠等(2007)也认为,由于标准需要通过市场机制的检验,虽然存在着促进自主创新的作用,企业对标准的颁布存有过高预期,导致重复研发而妨碍自主创新。

       综上所述,标准与科研对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积极性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对于标准与科研之间的作用影响关系,却未能达成共识,而从标准和科研两个角度融合研究对光电子信息产业的系统影响目前尚未涉及。实际中,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在技术水平上必然存在差异,因而标准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必然不一致(Stephhenson,1997;Wilson,1999)。考虑到光电子信息产业是一个多层次、多功能、各单元之间联系广泛且紧密并相互影响的复杂系统(成思危,1999),而对于复杂系统的分析和处理,众学者一致认为,模块化方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Baldwin & Clark,1997;Galunic,Eisenhardt,2001;青木昌彦,2003)。

       本文基于模块化视角,以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园光电子信息产业为实证对象,创新性地提出科研和标准对产业的“融合性”影响机理,对科研—标准—产业三者之间如何相互影响并同步发展的运行机理进行研究,提出“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深层次剖析“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路径,以期能够丰富和深化该主题的研究内容,对产业发展实践提供积极的政策建议。

       三、“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运行机理分析

       1.理论模型

       本文选取Cobb-Douglas生产函数(C.W.Cobb,PaulH.Douglas,1928)作为基础模型:

      

       其中,Y是总产值;A(t)是综合技术水平;L是投入的劳动力;K是投入的资本,一般指固定资产净值;α是劳动力产出的弹性系数;β是资本产出的弹性系数;μ表示随机干扰的影响,μ≤1。为简化起见,给定劳动力(L)、资本投入(K),且α+β=1,μ为1。因此:

      

       其中,Z固定不变,总产值Y仅受A(t)即综合技术水平的变化而变化(R.M.Solow,1956)。同时,假设S为标准化水平,I为科研水平,0≤S≤1,0≤I≤1。S与I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标准与科研相互作用机理

       图1中,当S(标准化水平)和I(科研水平)同步增长时,所形成的面积最大。因此,当且仅当S(标准化水平)和I(科研水平)同步增长时,A(t)(综合技术水平)的变化值最大,即A(t)(综合技术水平)的效用最大化。

       由式(2)可知,在给定劳动力(L)、资本投入(K)的情况下,总产值(Y)随着A(t)(综合技术水平)的增长而增长。图1中,曲线B和C都是表示标准水平和科研水平不均衡的发展轨迹,曲线B表示科研水平相对落后时标准化超前发展了,虽然短期内可以提高产业的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但从长期来看,科研水平低下时,就用标准固化了低水平的技术路径,从而限制了产业的发展;曲线C则表示标准化水平发展缓慢时,科研水平快速而又多样化发展,标准的滞后带来大量重复研发,导致研发资源巨大浪费,严重阻碍了产业发展。而这种标准落后于科研的情况在我国比较常见,成为阻碍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徐立新等,2009)。曲线A是曲线B和C均衡的一个结果,也是一种理想状态,该状态下,S(标准化水平)、I(科研水平)协调同步增长,进而推动产业的最大发展。

       现实中,科研(技术创新)和标准是很难达成完全一致的。这就是说,也很难对产业发展形成理想化的驱动作用。本文所提出的“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模式是指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实施的标准化战略与技术创新战略融合到产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中,在科研创新战略实施的同时,启动标准化战略,以技术标准为纽带,强化科研与标准化的动态同步,并形成产业发展的技术路径,使科研成果的效用最大化,促进产业发展进程更加合理,从而达到科研—标准—产业的同步高效发展,并形成产业竞争力。在庞大复杂的产业系统中,标准化战略与技术创新战略(科研)如何与产业发展战略形成有机融合、同步发展,模块化给出了最佳的解决方法和路径。

       2.模块化设计与产业发展

       产业系统因其开放性、非线性与过程不可逆性,随着其外部环境和内在增长条件从简单变得越来越复杂,本文从模块化视角研究产业这一复杂系统。一般而言,对于复杂系统管理的唯一方法就是将复杂系统进行分解,但在分解过程中,需要找到自然分割点,这样才能将系统的复杂性通过分解得到很好的隐藏(Baldwin & Clark,1997)。模块分解化的过程并非随意进行的,它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一般认为,一个分解为模块的系统应当包括把信息划分为显性设计规则和隐形设计规则。如图2所示,隐性模块(通常指科研)在充分保证其多样性的同时,又能够遵循显性的“设计规则”,从而达到促进整体产业系统发展的目的。

      

       图2 模块化设计结构模型

       事实上,标准作为技术规则,比技术本身更加重要(吴敬琏,1999);技术影响产品,而标准则影响整个产业。科研是技术创新的过程,其产生的影响和效益往往局限于一种产品或一家企业,并很容易被替代,缺乏系统竞争力。然而,关键科研成果的关键技术要素如果转化为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那么就会对整个产业发展的技术路径产生巨大影响,在竞争力水平、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产业壁垒强度乃至国家创新体系层次等方面的提高都是一次质的飞跃。没有标准的引领,整个产业系统的创新是混乱的,其结果就是造成大量重复研发和资源浪费,容易引发产业内部的恶性竞争,阻碍产业发展。只有对产业复杂系统进行模块化设计,将复杂系统分解,并开展模块化操作,通过显性信息(标准)确定产业发展的技术路径,为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如图3所示,从而保障产业健康、快速、有效地发展。整个产业系统根据显性信息进行有序发展,分解后的模块(如模块A内部创新)虽然与系统其他模块(如模块B和模块C)各不相同。但是,由于有了显性信息的规范与引导,各模块的创新活动可以并行开展,将复杂决策变为集权与分权的有效组合(李春田,2007),在系统整体稳定的前提下,局部创新层出不穷,这不仅不会影响产业系统的整体创新发展,还会得到高速、有效的发展,使创新活动在整体上契合产业系统的发展方向。而分解后的模块变得越来越复杂时,依然可以进一步进行模块化操作,在内部的创新活动中仍然可以再次进行分解,如模块C。

      

       图3 有标准引领、模块化设计产业系统

       模块内部的隐性信息确保系统有足够的创新性,有效降低了系统的不确定性,从而规避了产业发展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依据显性信息对含有隐性信息的模块的选择和事后改进,极大地提升了产业发展进程,也为产业发展最大限度地利用外部资源创造了优良的外部环境。显性信息对产业发展起着引领作用,而隐性信息(科研)则让产业发展充满活力,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推动产业发展。

       对于光电子信息产业这一复杂系统来说,在科研和标准既定的前提下实施模块化设计,可以充分利用设计资源,提高光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创新效率,加快光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技术复杂性要求整合超越企业甚至国家范围的且同时发生的产业技术和组织资源,与此同时,产业技术高度集成需要各种技术之间实现兼容、互换与通用,而兼容、互换与通用需要相应的技术标准纽带作为整合的利器。各类标准组织(如公权标准组织IEC、私权标准联盟等)平台上公开的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制度和标准化推广机制是技术创新的催化剂,极大地提升了技术创新的质量和效率,而科研和标准的协调与统一,为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实现产业发展的高效率。技术标准能够将各类企业的多路径、差异化的技术创新整合、优化,从而实现有序而统一的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秩序,形成产业系统的技术创新,进而引导光电子信息产业协调、加速发展。光电子信息产业的更新快速性给技术创新带来高风险和高成本,而模块化设计能够有效地降低研发风险和生产成本,通过整合不同技术背景和社会经济背景下的异质资源,实现技术融合,并制定产业技术标准,从而实现社会整体资源的高效利用。在这条路径上,标准是科研发展的必要条件,标准化协作也就成为必由之路。

       综上所述,在产业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科研与标准是不可否认的源动力,科研成果的固化和扩散则须依赖于标准,没有标准的科研可能只有短期效果,甚至产生巨大的浪费,进而造成产业发展迟滞甚至倒退。因此,标准化活动与科研的同步发展至关重要,熵理论下的标准不断升级和完善,对科研和产业发展提出能量需求,科研和产业发展依据能量需求的信息进行部署,调整为标准升级所需能量(王季云,2009),而标准升级后又会给科研和产业发展带来引导力和推动力,形成良性生态循环。“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模式中的“同步”,在本文中特指动态同步,在特定的某一个时间节点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现实中,科研、标准和产业三者中最先发展的通常是科研,它是同步循环系统的源头。当然,科研作为起点并不是唯一性的,不同发展级别的产业系统,其同步起始点也不同。换句话说,科研、标准和产业在战术上的不同步是常态的,正因为这种不同步的存在和追求战略上同步的动力,才能依据熵理论促进产业系统循环升级,从而达到科研、标准和产业战略上的同步发展。

       四、“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实证分析

       由以上理论分析,可以发现“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模式在不同的标准化发展水平上具有异质性。首先是形成机理的异质性,因为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标准化活动在不断循环和螺旋上升中,从一个较低的平衡状态发展到一个高一级的平衡状态,所以,不同的平衡等级的需求是不同的(王季云,2009);其次是发展路径的异质性,根据熵理论,标准化系统有序化发展在不同的平衡等级所需求的能量也是不同的。不同的产业,其标准化战略目标、资源的投入、技术发展水平等都是不同的。

      

       (a)标准与科研高度理想化模式 (b)没有标准的科研模式

       图4 标准与科研同步发展的两种模式

       标准的作用在于激发和修正创新即科研的各种路径(G.M.Peter Swann,2000),如图4(a)所示,每两条线的交点为关键的科研起点,以相关标准为起点为后续的科研指引不同的路径,并生成进一步的科研分支。而没有标准的科研,如图4(b)所示,虽然也存在着科研创新导向下的增长,但是,科研重复交错,导致整个产业发展相当杂乱,造成大量的科研资源浪费,甚至阻碍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实现模块化的过程中,Baldwin & Clark(1997)曾设想了“金字塔型分割、信息同化型联系和信息异化型·进化型联系”三种基本形式,本文基于信息异化型·进化型联系,即通常所说的硅谷型(如图5所示),对武汉光电子信息产业的“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进行实证研究,从企业发展(隐性模块)的不同阶段和竞争特点角度,依据前面提出,三大功能分类,从实践角度,将企业发展定位划分为标准国投、标准引导、成果转化、标准跟随四种典型发展模式,并进行了对比归纳,如表1所示。

      

       图5 信息异化型·进化型联系

      

       1.强舵手、强显性·标准国投模式

       标准国投模式,也称为国投引擎模式,是指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牵头下,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导,针对国家重点项目,以项目投资的方式成立专门的国有控股公司运作该项目,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制定相关标准为龙头,以创建产业联盟为平台,实现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的一种模式。舵手功能、显性信息和隐性信息功能都很强,除了自身资金实力、科研水平、标准能力都很突出以外,还兼顾产业系统发展和调整规划的制定。该模式在国内属于起步阶段,尚需积累经验以验证其可行性(如TD-SCDMA,NVD标准等)。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园科研院所众多,国有资产在产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园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离不开政府有计划、有目的的引导和培育。

       2.弱舵手、强显性·标准引导模式

       标准引导模式是指企业以标准战略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战略,具备良好的国际标准化意识。在产业内部,企业作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承担单位,引导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通过企业外部标准化活动,使企业赢得优势竞争地位,实现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的一种模式。其显性信息和隐性信息功能都很强,该类企业善于通过市场机制来推动产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舵手活动。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园智力密集,有上千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00多家企业在行业内居于前列甚至领先地位。采取标准引导模式的企业,通常在各自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如烽火科技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三项国际标准和多项国家、行业标准),这些企业通过领先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获得了市场竞争优势地位,由于这类企业处于做大做强阶段,对标准化有其内在需求,已充分认识到标准化在战略和战术层面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在开展技术研发的活动中,启动标准化工作,使其动态同步,通过技术标准引导行业发展,从而强化企业的行业话语权,保持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弱显性、强隐性·成果孵化模式

       成果孵化模式也称为孵化器模式,是指以国家级科研机构(如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为孵化器,以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团队为主心骨,利用科研机构内外部资源优势,将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成果进行标准化转化。同时,借助风险投资机构和科研机构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生产,并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保护专利并积极推广标准化成果,实现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成果孵化模式初期无舵手功能,显性信息功能相对较弱,但只是暂时性的,因为具备较强的隐性功能,即科研成果一旦转化为标准、产品甚至产业化,强隐性就会转化为强显性,影响整个产业系统,同时,有可能进一步向标准引导模式转化。在成果孵化模式中,具有政府、高校综合背景的孵化器成功扮演了技术资源整合的重要角色,孵化器通过官、产、学、研、风险投资的广泛渠道和网络,为孵化企业提供研发设备、中试基地、研发经费等软硬件环境,建立产业链上的产学研信息、知识产权等资源共享机制,搭建与政府、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商合作平台,推动技术标准、质量检测体系的建立,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提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4.无显性、弱隐性·标准跟随模式

       标准跟随模式是指处于产业价值链中、末端的企业,为了自身的产品能够符合市场需求,确保产品与技术标准的一致性,采用国内外相关先进标准,同时,积极参与国内外的行业标准化工作,掌握行业技术发展和标准制定动向,为企业研发、生产提供方向,并通过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运行机制,实现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的一种模式。无舵手和显性信息功能,资本实力、科研能力和标准水平都较低,只能局限于本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采取标准跟随模式的企业,标准化工作通常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实力相对较弱,企业产品的定位以及战略方向可能还不够明确,这类企业期望加入行业发展的核心组织,了解行业技术发展动态,愿意采用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模式下,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的发展方向下,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最适合的发展模式,在标准化工作方面实现由“非观众—观众—群众演员—主角—导演”的角色转换。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园是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列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重大专项“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园区,重点开展光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整个标准化示范工作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结论及建议

       1.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模块化设计视角,以武汉高新技术产业园光电子信息产业为实证对象,对“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机理进行了研究,并实证分析了遵循发展机理的四种典型发展模式。研究发现,标准作为产业发展的技术规则,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毋庸置疑,标准与科研二者在产业发展进程中不可偏废,且同步发展是其效用最大化的关键因素。如果标准滞后/超前于科研或者科研滞后/超前于标准,产业发展都会受到极大的制约,日本的移动通信技术就是最好的实例。本文透过模块化视角进一步分析了产业系统的复杂性,模块化设计使复杂的产业系统有序化,显性信息(标准)和隐性信息(科研)各司其职、协调同步,为产业发展带来良性循环,从而使产业发展进程有序、高效。“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产业或产业内企业的发展应当实时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起点,协调、有序、高效地发展。本文最主要的创新点有两个方面:一是突破传统产业整体性的研究视角,以模块化视角和实证研究方法,深层次剖析“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路径;二是通过经济模型分析标准的作用机理,丰富了标准化规范性分析的方法。

       2.相关建议

       光电子信息产业是中国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是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产业,也是增强国际竞争力、影响未来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中国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自主创新①,标准作为自主创新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不仅反映了光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也大大推动了产业的发展。然而,对于复杂的产业系统而言,除了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以外,还涉及市场销售、产业供应链布局、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资本市场等多个方面,即便是生产企业一个方面,也存在着各个企业之间战略目标、研发能力、技术水平、生产定位、产品定位、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是必然存在的,也是无法消除的。如何在保持这些差异存在的同时,又能够促进整个产业沿着高效的产业路径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研究结论和相关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1)动态机制——技术成果向标准成果转化机制。坚持技术成果向标准成果的转化。应制定包含标准化要求的课题立项与结题制度,让国家科研课题经费充分发挥作用,促进科研成果与标准化成果同时面世,使“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能够借助国家科研课题的运行机制,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为行业发展和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充足的依据。课题立项时,明确提出标准搜集与起草的相关要求,起草国家/行业标准草案或其可行性研究等要求;课题结题时,国内外先进标准和课题成果之间有了明确的比较,同时,也为课题结题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政府各部门之间也应建立沟通机制,如科技部、国标委、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部门之间,在内部公共网络上发布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在课题立项前对感兴趣的课题能够提出要求,为后期产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建立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业间的沟通渠道,使企业能够参与或了解课题的研发进程,在课题进行的过程中,不断参与和了解课题进展,以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步伐。

       (2)静态机制——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全面促进标准联盟的建立。以行业发展为引导,以关键技术为核心,以技术标准为纽带,以技术领先企业、科研机构和标准化专业机构为主体,形成技术标准联盟,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产业发展带动模式。产业联盟作为新型的竞争形式,是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中间组织,是第三种资源配置方式。单个企业由于受资源及能力制约,只能在技术创新的某个环节或少数环节拥有专长,但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因而通过技术标准联盟形成国家技术团队,通过技术的优势互补,提高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因此,政府通过资金扶持、监督检查、组织合作等形式,引导并推进联盟内部的技术合作、标准研制等工作的开展,为企业搭建平台,推进产业发展。

       引导设立专业标准化服务机构。组建专业标准化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咨询服务,如将光电子信息产业作为武汉标准化研究院的服务核心项目,为武汉及全国的光电子信息产业提供标准化技术服务,让标准化服务人员有专业服务对象,让国家标准化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并真正提高标准化专业机构的服务水平。

       (3)建立“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的生态系统。在产业系统中,需要充分发挥标准的纽带作用,因为系统的模块化设计既能够保证整个系统的标准化活动,又能够接纳系统中各个模块的多样化发展。更重要的是,模块化设计使得竞争机制能够在产业系统中顺利运行。因此,在实践中,要培育实体经济模块和虚拟经济模块组成的“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的生态系统,即科研机构、企业和标准开发组织(如标准联盟)、投资机构、标准服务机构等。“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生态系统形成的关键是具有“舵手”功能的模块培育机制,科研机构和企业一起全程积极参与各级标准化活动,必要时组建标准联盟,通过制定标准(显性信息)引导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投资机构关注并投资标准的制定与推广,标准化服务机构全面而专业的开展标准化服务。开发区政府、标准化机构、科研机构、各级模块研发制造类企业、金融类企业、中介服务企业等形成模块化产业生态圈,促进“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的生态系统的形成。总之,产业集群方向明确,以研发为关键环节,以标准制定为龙头,以虚拟经济为养分,以模块化为产业集群聚集范式,形成科研、标准(“游戏规则”)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建立包括标准开发组织、科研机构(如国家实验室)、企业、投资机构和标准化服务机构在内的良好产业发展生态系统。

       注释:

       ①2006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主题就是自主创新,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进一步强调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并强调指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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