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统一与罗马征服_迦太基论文

秦汉统一与罗马征服_迦太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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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06)06—0115—08

秦汉帝国与罗马帝国,是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先后兴起的大帝国。与古代世界其他帝国相比较,秦汉帝国与罗马帝国不仅表现出更为发达的特点,而且也更有代表性。有的学者指出,古代帝国就其形成基础而言,大体可分为两类:秦汉帝国是建立在统一基础之上的,而其他帝国与罗马帝国类似,都是建立在征服基础之上的①。此说对于理解古代帝国的特点乃至古代中国文明与其他文明之异同,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本文拟就秦汉统一与罗马征服的问题作一些讨论。

秦帝国和罗马帝国的形成,经历了比较长的时间。秦和罗马最初都是规模很小的邦国。秦在西周末年,才被册封为诸侯国。春秋时的秦国,颇受诸夏轻视,“诸夏宾之,比于戎翟”[1](P406)。秦的强大,是在战国时期。秦孝公在位时,任用商鞅变法,使国家的实力大为增强。史称:“孝公用商鞅,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疆。”[1](P685) 秦兵强粮足后,即发动对东邻魏国的战争,迫使魏弃安邑而迁都大梁,尽夺魏之河西之地。此时的秦一跃而成为与山东六国并列的地域性大国。之后,秦之兵锋直指中原,以“连横”破六国之“合纵”,不断削弱六国的力量。秦王政继位后,承先辈之大业,全力投入翦灭六国的战争,最终统一了中国。可见,秦的发展经历了从小邦至地域性国家再至帝国的过程。罗马也经历了类似的发展过程。罗马立国之初,只是一个位于台伯河畔的小邦,经常受到邻近的沃尔斯奇人、埃魁人和伊达拉里亚城市的侵扰。从公元前5世纪初开始,罗马对外进行了一系列战争,先后击败邻近的敌对部落和城市。之后,罗马向意大利中部和南部扩张,征服萨莫奈人和他林敦等城市,控制了除波河流域之外的意大利全境,成为地中海地区的强国。公元前264年,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爆发战争,史称第一次布匿战争。自此,罗马走上了海外扩张的道路。罗马与迦太基、马其顿、塞琉古等国为夺取地中海地区的控制权进行了长期、反复的争夺,最终取得成功,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大帝国。可见,秦与罗马帝国建立的基础虽然不同,然而其形成还是有共同特点的。它们的形成反映了古代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都经历了从小邦至地域性大国再至帝国的发展过程。除此之外,还有两点是值得重视的。

其一,秦汉与罗马的对外征战,都表现出相当残酷的特点。例如,秦昭襄王时,秦军与魏、韩联军大战于伊阙(今河南洛阳龙门),魏、韩联军惨遭失败,被斩首达二十四万人。秦、赵长平(今山西高平)之战,秦军坑杀赵之降卒四十余万人。秦军在战争中也遭受了重大的损失。史称:“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1](P2337) 诸如伊阙、长平之战数万人甚至数十万人战死沙场之事,屡屡见载于史籍。孟子谈到战国时期的情况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2](P303) 孟子所说的情况,当然包括了秦之对外征战。秦亡后,楚汉相争,刘邦的军队多次被重创。彭城之战,项羽穷追汉军,汉军十余万人跳入睢水逃命,死伤者无数,以至睢水为之而不流。罗马的对外征战也是相当惨烈的。第一次布匿战争,罗马和迦太基几乎都是倾其国力而战。仅在非洲战场上,罗马战死的将士就达十余万人。两国的海战,据一种估计,双方损失的五排桨战船都多达七百余艘。古希腊著名史学家波利比乌谈到此次战争时说:“这场战争没有间断地持续了24年。这是我所知道的历时最长,最少间断和最残酷的一场战争。”[3](I.63) 第二次布匿战争中,仅公元前216年的坎尼之战,罗马就损失了五万余人。即使对一些小邦或部族的征战,同样也表现出残酷的特点。例如卡普亚被罗马占领,全城居民被卖为奴隶。罗马占领撒丁尼亚后,将八万余人卖为奴隶。通过残酷的武力征战,是秦汉帝国和罗马帝国建立的共同途径。

其二,秦汉帝国与罗马帝国的建立,反映了古代国家从小邦到帝国的发展趋势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对于秦汉与罗马帝国形成的原因,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提出了许多颇有价值的见解。不过,有一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即秦汉与罗马在这一历史趋势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秦国的变法较之山东六国更为彻底,秦王善于审时度势,利用六国的矛盾而削弱之,这些无疑都是秦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不过,从战国之大势来看,六国之间的冲突并非都是秦所能左右的。六国多次“合纵”失败的原因主要在于其相互争斗而削弱了自己的力量。例如,魏国命公孙衍为相,合山东五国伐秦。然而临战时仅魏韩赵三家出兵,从而导致了此次“合纵”的失败。公元前324年,山东六国之间爆发大战。魏惠王伐赵。赵、 韩相约攻魏。韩兵弱,很快被魏军所败,转而求齐。齐宣王采孙膑的建议:待韩、魏两者俱伤才出兵。这样不仅削弱了魏的力量,而且韩也因势衰必将附于齐。此类六国之间明争暗斗之事,屡屡见载于史籍。六国之间的矛盾有些确实是由秦挑起的。例如,张仪诈献“商於六百里地”,破坏齐楚联盟,立有大功。然而楚怀王发兵攻秦,则完全是泄私愤之举,而非秦所能左右的。秦亡汉兴也是如此。秦始皇统一后,患兵革不休,故堕坏名城,销毁兵器,打击豪强,以图维万世之安。然而这些措施恰恰促使了汉的兴起,“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佚于三代,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1](P760)。六国为谋求自身利益的活动,却为秦的统一扫清了道路。这不是六国的目的,也非秦的意志所能左右。秦维万世之安的措施,却导致了自身的灭亡,为刘邦由布衣而登帝王之位提供了条件。这当然也不是秦的目的,更非刘邦的意志所能左右的。

罗马的征服也表现了同样的特点。作为一个以农业立国的城邦,罗马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征服地中海世界的目的。它的对外征战,多由敌对国的活动而引起的。例如,引发第一次布匿战争的麦撒拉事件发生后,罗马元老院还在为是否出兵与迦太基作战而发生争论。第一次布匿战争后,面对迦太基统帅汉尼拨准备复仇的活动,罗马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直到萨贡特城被攻克,才向迦太基宣战。第一次布匿战争期间,马其顿与迦太基订立条约共同对抗罗马。如果两者真正联合起来,罗马很难与之抗衡。然而马其顿国王腓力没有为迦太基提供多少帮助,而是忙于扩充自己在希腊地区的势力范围。腓力的活动直接引发了第二次马其顿战争。第二次马其顿战争期间,塞琉古国王安条克三世曾答应罗马的要求保持中立,但又乘罗马无暇他顾之时,在小亚细亚和色雷斯等地扩张地盘。罗马人对此极为愤怒,视之为“向罗马进攻的准备”[3](18.5)。安条克的活动,导致了叙利亚战争的爆发。 更有意思的是,罗马的盟友埃陀利亚同盟,曾全力支持罗马与马其顿的战争。其目的是欲借罗马之手把马其顿势力赶出希腊地区。然而战争结束后,罗马却把希腊地区纳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埃陀利亚同盟未捞到好处,故与罗马反目为仇,转而支持塞琉古,最终导致了自己的惨败。迦太基、马其顿、塞琉古等国为谋求自身的利益与罗马争夺,却促使了罗马征服的成功。“罗马人正是通过别人的错误决定,发展并确立了自己的权力”[3](31.10),罗马将地中海地区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这当然不是迦太基等国的目的,也非罗马人的意志所能左右的。

总之,秦汉帝国与罗马帝国都是通过残酷的武力征战而建立起来的。它们的建立,反映了古代文明从小邦至帝国的发展过程中蕴含了十分深刻的矛盾,即人们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而不断地明争暗斗,然而其行为却促使了历史的不断发展。换言之,历史的发展源于人们为谋求自身利益的活动之中,却又不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秦汉与罗马帝国的建立表现出一些共同的特点,然而也有很多的不同之处。其中最重要的,我们认为,是秦汉与罗马帝国的内部结构有重大的区别。这就是上面所谈到的,秦汉帝国建立在统一的基础之上,罗马帝国则是建立在征服基础之上的。

在讨论秦汉帝国统一的问题时,首先应对“统一”之义作出分析。“统”,《说文解字》云:“纪也”。段玉裁注:“《淮南子·泰族训》曰:茧之性为丝。然非得女工煮以热汤,而抽其统纪,则不能成丝。按此本义也。”“纪”,《说文》云:“别丝也。”段玉裁注:“别丝,各本作丝别。《棫朴》正义引,纪,别丝也。又云:纪者,别理丝缕,今依以正。别丝者,一丝必有其首,别之是为纪;众丝皆得其首,是为统。统与纪,义相互足也。”这就是说,“纪”是一根丝的头,找到丝头,这根丝就理好了。“统”是许多丝的头,把许多丝的头抓到一起,这一团丝也就理出头绪来了。可见,中文“统一”的意思是合多(多仍旧存在)为一,但不是简单地合多为一,而是从“头”或从“根”合多为一[4](P370—371)。秦汉帝国就是建立在这种合多为一基础之上的。

秦汉帝国境内有众多的民族,但不存在民族(或对不同地区人)歧视的问题,至少官方的认识是这样的。秦征服山东六国时,在所征服之地尽置郡县,将其直接纳入国家管理系统。这些地区与秦地在政治上没有区别。秦始皇令“黔首自食田”,境内的自由民皆称为“黔首”。入仕于秦王朝者,有相当一部分是山东六国人,也有少数民族。在汉代,西汉立国之君刘邦是东方的楚人。他的军队中既有关中人亦有汉中人。西汉实行“编户齐民”之策。《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曰:“编户者,言列次名籍也。”这就是说,编户是将居民(除王侯贵族和奴隶)编入户籍。《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引如淳云:“齐,等也,无有贵贱,谓之齐民。”“齐民”意为居民的身份是平等的。汉代为官者,没有楚人与其他地区居民的区别。“齐民”分布在不同的“爵”中。尽管为官者要有高爵,大多数“齐民”只能为民。但是,爵级在原则上对所有的齐民都是开放的。

秦汉帝国形成过程中,各民族的交融不断深入。秦对外征服时,往往将秦人迁入被征服地,或将被征服地居民迁入秦地。例如,公元前286年, 秦取魏所献之安邑,迁出原住居民,将秦民及被赦免之罪人迁入此地。公元前273年,秦置南阳郡,遣赦免奴隶居住。秦帝国建立后,这项政策的实施更为广泛。秦始皇开拓岭南,分置桂林、象、南海等郡,迁内地民入住。统一岭南地区后,迁“治狱吏不直者”至南越地,又募15000未婚女子至岭南。之后,多次迁刑徒和内地民众至岭南屯田。汉代的情况也是如此。汉武帝发兵助东瓯人打击闽越人。之后,东越人请求举国迁徙中国,约有四万余人居于江、淮之间。公元前110年,汉再将东越居民迁徙于江、淮地。公元前112年,汉军攻入南越地,越人贵族多归汉,被封为列侯。自汉代起,“汉人”作为华夏民族的称谓已为境内外普遍接受。华夏民族与周边民族的融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内地居民迁入边地,对这些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影响。

秦汉帝国在思想文化方面,也采取了统一措施。面对春秋战国以来思想各异、“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局面,秦始皇统一后,即采李斯的建议,“书同文字”,以秦字为基础,废除与秦字相异的六国字。“(李)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也。”[5](P315) 秦代时,也渐流行一种笔画比小篆更为简便的隶书。在汉代,隶书成为了全国的通行字。文字的统一,对于文化的交流、政令的通达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思想上的控制,秦始皇采取了焚书坑儒的措施。不过,此项措施严重地摧残了思想文化,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汉武帝时,董仲舒向武帝提出建议:“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6](P2523)。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成为汉帝国的正宗思想,在汉文化中占主导地位,并且得到帝国臣民的普遍认同。

在政治经济方面,秦汉同样采取了统一的措施。秦在征服六国过程中,大力推行郡县制。《商君书·垦令》云:“百县置于一形,则从;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可见,秦县的管理体制是统一的。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简中有《南郡守腾文书》篇[7]。其内容表明,至少在战国末年,秦的中央、郡、县三级管辖体制已形成。秦帝国建立后,确立郡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在郡县制下,地方管理层次分明,县下有乡、里、什、伍组织。各级官员职责明确。中央的政令可以通达于全国各地。汉时,虽然郡县与分封并存,然而从汉武帝时代起,诸侯王在政治上的影响甚微。他们“唯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6](P395)。郡县制成为汉代主要的地方行政制度。秦汉的法律是统一的,史称:“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简中,有法律条文、解释法律的问答和治狱文书等。据这些竹简,可知秦代的法律内容比较细致,而且通行于全国。汉承秦制,汉代法律只是在具体内容上对秦法作了些改变,主要特点是一致的。在经济方面,秦汉帝国采取多项措施统一税制、币制和度量衡制度。

罗马帝国形成过程中,却没有表现出秦汉帝国那样的统一性。在讨论罗马帝国特点时,不少学者也用了“统一”一词,如罗马统一了地中海世界等等。不过,在西方的文字中似乎还找不到与中文“统一”相对应的词。拉丁语有名词unus,义为一个、单独。此词动词形式为Unire,有使成为一个、联合等义[8](P624)。 英文unite是从拉丁词演变而来的, 义为将一个或多个东西与其他东西相结合或构成一个相联系的整体[9](P78)。unite中译一般作单一、联合、统一等。 前二项义与拉丁文和英文词义相合,后一项则有些偏离原义之嫌。罗马国家的特点,可用拉丁文unus、unire和英文unite来表示。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它是“一”。此“一”也是由“合”而成的,但与秦汉帝国的合“多”为“一”是不同的。

罗马向海外扩张时,将所征服地置为行省,行省居民与罗马人的社会地位是不平等的。罗马人作为征服者,拥有特权。在法律上,罗马公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有参政权,有服兵役的权力。而无罗马公民权的行省居民,无论其为贫或富,都是被征服者,无权参政,没有资格当兵。罗马人将非罗马公民视为臣服者。他们认为,非罗马民族应当心甘情愿地服从他们的统治。罗马著名政治家西塞罗谈到罗马对亚细亚地区的统治时说:罗马的占领使亚细亚人“摆脱了内部冲突和外部战争带来的灾难”,“所以他们应该感到高兴,用他们收入的一部分来换取永久的和平和免除担忧”[10](I.1.34)。罗马人对非罗马民族非常歧视。西塞罗指出:罗马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种族,其他民族都无法与罗马人相比。撒丁尼亚人是野蛮的杂种,犹太民族是命定要从事苦役的。高卢人则是狂妄自大和没有信仰的人。

在罗马境内,始终没有发生如秦汉那样的民族融合情况。据一种估计,罗马帝国总人口约5400万,罗马民族仅有600万人,占总人口的1/9。此600万实际为全意大利的人口数。然而,意大利其他地区的居民是经过长期斗争,至公元前1 世纪意大利战争后,才获得完全的罗马公民权。意大利人与罗马人的融合,是罗马民族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不过。自此以后,罗马再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民族融合情况。在罗马帝国,居统治地位的是仅占全国人口1/9的罗马公民,而其他居民则为被征服者。他们是“罗马人民的财产”,必须屈从于罗马人的统治[11](P172)。

在思想文化方面,罗马没有出现像秦汉帝国那样的情况。帝国东部即所谓的希腊化世界,通行希腊文,西部则通行拉丁文。这两种文字都没有成为全国通用的文字。罗马也没有出现像汉代那样定于一尊的思想。学者们经常谈到“罗马化”问题。毋庸置疑,在罗马帝国形成过程乃至罗马帝国长达四百余年的统治期间,罗马文明的影响是很大的,尤其是在落后的地区。例如,在高卢地区,罗马文明的传播促使了该地区由部落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过渡。高卢贵族学习拉丁语,了解罗马的历史和文化,接受罗马人的生活方式。不过,接受了罗马文明的高卢人,并不能融入罗马民族之中。实际上,罗马文化在各地的传播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有的学者指出:罗马西部省份比东部省份的罗马化程度高,地中海地区比欧洲温暖地带的罗马化程度高,高卢南部比北部的罗马化程度高,意大利比行省的罗马化程度高,城市比乡村的罗马化程度高。这一分析是深刻的[12](P6)。不过,还需要指出的是,在东部希腊地区和埃及等地,希腊文化和东方文化始终占主导地位,罗马文化的影响甚微。实际上,希腊文化和东方文化一点也不逊于罗马文化,而且在许多方面远高于罗马文化。罗马文化始终没有成为帝国境内居民普遍认同的、占主导地位的文化。

在政治经济方面,罗马也没有出现像秦汉帝国那样的情况。在广大被征服地区,罗马实行行省制度。行省内部一般以城市为中心,结合周围村社或部落而形成一个个区域。行省对各城市的管理是相当松散的。城市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没有大的变化,行政机构基本上保持运转,各城市之间一般也没有形成管辖关系。行省城市作为地方行政单位,具有明显的自治特点,而不像秦汉帝国的郡县那样,受制于中央政府。罗马帝国也没有通行于全国的较为完善的法律。各行省甚至有的城市都拥有自己的法律。例如,罗马曾与小亚彼西底亚的特尔密苏斯城签订条约。条约说:该城的公民和他们的后代“将是罗马人民的朋友和同盟者,将使用他们自己的法律。对彼西底亚的特尔密苏城的公民来说,据此项条约使用自己的法律是合法的”[13](53.12.5)。罗马对被征服地区的统治,不像秦汉帝国那样将其与内地融为一体,而是将其作为奴役剥削的对象。向罗马交纳赋税成为行省城市最重要的任务。而罗马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要依靠行省的赋税才得以运转。前苏联著名史学家罗斯托夫采夫说:“罗马人不大考虑它的新领土的繁荣。爱琴海和黑海上的海盗不断增多,这便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罗马的统治却一天比一天更自私。罗马的行省长官和资本家可以说是毫无顾忌地在各行省中渔利。他们通常是以最自私的精神和为了自己的利益来这样做。”[14](P24) 罗氏的此段分析,是对希腊地区行省来说的,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罗马对行省管理的情况。

罗马帝国的形成过程中,没有表现出秦汉帝国那样的统一性。对广大被征服地区,罗马主要采用武力压服的手段进行统治。罗马行省总督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防止行省居民反抗。总督一般都握有重兵(秦汉帝国的军队受中央政府控制)。例如庞培任西班牙总督,其统帅的军队“人数既多,又因长期服役,有很好的训练”[15](P614)。恺撒及其盟友阿夫累尼乌斯、屋太维乌斯等人任行省总督时,都注意对军队的控制。古代史家普鲁塔克说:“恺撒借高卢战事,作为自己练兵的地方。”[16](Ⅱ.2.8) 公元70年,罗马将军凯里亚里斯镇压高卢人的起义后, 说:“作为征服者,我们唯一利用权力的地方,就是使你们为维持和平而付出必要的费用。你们应知道,没有军队你们就不能在与其他民族相处中获得安宁”[17](4.74)。类似的说法,也见于西塞罗等人的记载。可见,罗马人作为征服者,对广大行省的统治,是用武力迫使行省居民臣服,要求他们为罗马提供大量的赋税。罗马没有像秦汉那样,在民族关系、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方面采取有效的统一措施,形成统一的局面。

应该指出的是,罗马帝国时期,随着帝国专制制度的加强,罗马的统治也逐渐发生变化。公元3世纪,罗马境内自由民获得了罗马公民权。非罗马公民不得从政从军的限制也逐渐取消,许多行省上层人士进入罗马政界。罗马对行省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不过,罗马帝国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基础。广大自由民虽获得了罗马公民权,但公元3世纪时“罗马帝国已在军阀统治之下,公民权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而且还是一种负担(如公民有从军作战义务等)”[18](P428)。再则,罗马人没把这些获得公民权的自由民视为是同族人,其他民族也没有认为自己是罗马民族的成员。尽管有许多行省上层人士担任罗马官员,但在公元3世纪, 大部分高级官职仍主要由意大利人担任[19](P322)。更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罗马帝国最重要组成部分的行省,其内部自治的特点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埃及行省为例。埃及行省是罗马皇帝的私产,直接受罗马皇帝的管辖,甚至罗马元老未经允许都不得进入。然而其内部保持着相当的自治性。“托勒密时期的制度几乎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了。”[14](P410) 地方官吏多为希腊人[19](P215—245)。不少地区仍沿用旧的埃及——希腊私法[20](P158)。罗马皇帝控制最严密的埃及行省都有如此的自治性,其他行省自治的情况也不可能会有多大的变化。

总之,秦汉和罗马帝国作为独立的国家,都可视为“一”。此“一”由“多”(众多的民族和地区)构成。然而其内部结构则不同。秦汉帝国境内各民族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政治经济制度是统一的、有占主导地位并得到普遍认同的思想文化。在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统治下,全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可以认为,秦汉帝国所表现出的统一性,就是从“头”或“根”合“多”为“一”的统一。罗马帝国则没有表现出秦汉帝国那样的统一性。它的合“多”为“一”,主要是通过武力征服的手段实现的。罗马国家内部没有形成统一的基础。实际上,在古代西方的语言中,根本就没有表达“统一”意思的词。

秦与罗马都经历了由小邦发展至帝国的过程,为什么罗马帝国没有像秦汉帝国那样建立在统一的基础之上?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许多方面来解释,但是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原因应是中西历史文化传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中国古代文明自古以来就存在统一的因素,而古代西方文明则缺乏此类因素。

中国至少从夏商周三代以来,就有一个普遍认同的政治中心。夏王朝时,代表东夷势力的有穷氏篡权,斟寻氏、斟灌氏等力助夏王复国。《诗经·商颂·玄鸟》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诗意为商是一个大邦,它的人民居住地只有千里,但作为各邦共同拥戴的王朝,它领有四海。周王朝建立后,分封诸侯,“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21](P73),“以藩屏周”。 周王还用宗法制来加强与同姓和异姓诸侯的联系。同姓诸侯有兄弟之称,异姓诸侯多为甥舅。血缘关系将诸侯国与王室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诸侯国对王室要承担义务,《诗经》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其意为周王“有权直接或间接向庶民取得贡赋”[22](P77)。可以认为,在周王身上已经存在一定程度的统一性。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的纷争不断,与争夺政治中心的权力是有密切关系的。此类争夺,不仅促使了小邦向地域性王国的过渡,而且促使了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转变,从而为秦汉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中国至少从夏商周三代以来,就有普遍认同的文化传统。秦统一六国文字,然而秦汉的小篆和隶书与先秦六国古文是有共同渊源的。它们都源于甲骨文和金文。从甲骨文、金文到秦汉文字,不管字形发生多大的变化,文字的结构总是以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为共同原则的。在西周时期,中原诸国共同认同的文化即华夏文化已经成熟。尽管中原各国之间的纷争不断,但在维护华夏文化这点上态度却是一致的。例如,西周末年,夷狄的侵犯对华夏诸国造成巨大的危害,以致有“中国不绝若线”之说。齐国名臣管仲指出:“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23](P1786) 他协助齐桓公,举“尊王攘夷”之大旗,联合众诸侯痛击山戎,使邢免于亡国,卫王得以复位,并且扼住蛮楚北上中原的势头。管仲的功业,受到人们广泛的赞誉。孔子就不无感叹地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24](P314)

中国自古以来就形成了以文化为区分标准的民族观。血缘关系和种族的区别,没有成为各民族交融的障碍。根据《史记》的说法,蚩尤和炎帝被黄帝击败后,大概融入了黄帝一族。《孟子·离娄》说:“文王生于歧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歧周、毕郢均在今陕西省,早期是夷人所居之地。然而文王却是华夏族赫赫有名的先王。周自称“夏”(按,大概有继承夏文化之意),周王朝和从属于其的中原诸侯国都称为“诸夏”,后又有华夏之称。华夏族与蛮、夷、狄等少数民族区分是非常明显的。不过,夷狄等少数民族只要接受了华夏文化,就很容易融入华夏族。楚人与南方苗蛮长期相处,自认为是蛮夷。楚王熊渠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1](P1962) 秦僻居西方,受戎狄的影响,被华夏诸国视为戎狄。然而秦楚接受华夏文化后,就没有人视其为夷狄,他们也不将自己归于夷狄之流了。以文化而不以血统为区分标准的民族观,是中国古代文明所具有的重要特点之一,对华夏民族的发展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秦汉时期,边地少数民族不断地融入汉族,各民族认同先进的汉族文化,与这一观念是有密切关系的。

古代西方文明,缺乏中国古代文明那样的统一因素。在古代希腊,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政治中心。希腊世界有众多的城邦,各邦之间都是分立的。公元前8至6世纪,希腊城邦进行过大规模的海外殖民,在地中海和黑海地区建立了百余个新城邦。这些城邦采用了母邦的政治经济制度,与母邦有多方面的联系,并且经常得到母邦的帮助,但它们与母邦没有从属关系,而是完全独立的城邦。希腊地区先后形成过一些城邦联盟,如伯罗奔尼撒同盟、提洛同盟、埃陀利亚同盟、亚加亚联盟等。这些联盟都没有形成为政治中心。如著名的提洛同盟,联合希腊本土和爱琴海地区的城邦近百个。按盟约规定,参加同盟的城邦地位是平等的。后来雅典人独揽大权,滥用同盟资金,武力镇压对其不满的城邦,成为事实上的盟主。但雅典的行为只不过是强者对弱者的欺凌而已,并没有哪个国家承认其为政治中心。公元前4世纪,马其顿亚历山大征服了希腊地区,希腊城邦从此失去政治上的独立性。不过,亚历山大帝国存在的时间很短,不到二十年就崩溃了。之后,希腊地区受控于从亚历山大帝国分裂而来的马其顿王国。尽管希腊城邦处在马其顿的统治之下,但它们并没有把马其顿视为政治中心。古代西方的民族观,强调种族血统的区分。希腊人视非希腊人为野蛮人。他们认为,希腊民族的品性是最优秀的,而蛮族的品性则是低劣的。赫拉克利特说:“一个具有蛮族灵魂的人,他所看见的、听到的都不能作为有力的证据。”[25](P125) 这就是说,非希腊人是没有诚信的。希腊人非常重视从血缘上将自己与非希腊民族区别开来。柏拉图说:“我们的城市是多么高贵、自由、稳定和健康。我们血统纯正、没有和蛮族混合,而且天生仇恨蛮族。”[26](245C-D)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希腊人是天生的统治者,而“蛮族天生是奴隶”,“希腊人谁都不愿意称优秀的希腊人为奴隶,他们只愿将奴隶这个词局限于蛮族”[27](P28—29)。希腊人强调血统的区分,对非希腊人有强烈的排斥心理,所以非希腊人很难融入希腊民族之中。罗马民族的情况大致相同。上文提到西塞罗的有关言论,就充分反映了罗马强调从血统上将自己与异族人区别开来。所以,在西方古代文明史上没有也不可能发生像中国古代文明那样的民族融合情况。据此,我们也可以了解,为什么罗马人总是以征服者的姿态对待行省居民,将他们排除在国家的政治法律主体之外;为什么被征服者尤其是具有先进文化的希腊人和东方民族始终保持自己的文化传统,而没有将其与罗马文化融合。中西古代文明在民族关系认识上之不同是非常明显的。这两种不同认识,对于中西古代民族和国家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与政治上的分立不同,古代希腊思想文化则不是分立的。古希腊人使用同一种文字。从米利都学派到毕达哥拉斯学派、爱利亚学派、智者。进而再至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希腊哲学思想发展途径是非常清晰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博大精深的哲学思想,为全希腊人所景仰。希罗多德、修昔底德、色诺芬、波利比乌等人在史学领域的辛勤耕耘,共创了西方古典史学的辉煌。伯利克利时期的雅典,作为希腊人的“学校”,几乎汇集了全希腊最优秀的智者和文人。每四年一次的奥林匹亚竞技会,表现出希腊民族精神所具有的强大凝聚力。分立的诸邦共同遵循着同一种文化传统,这点古希腊与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情况有些类似。然而也有不同之处,中国华夏文化是开放的,它不排斥其他民族,而且夷狄在融入华夏民族的过程中,对华夏文化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在这点上,希腊则远不及中国,希腊文化是希腊人创造的,希腊人不可能与“天生是奴隶”的异族人共同发展同一种文化,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1世纪,即所谓希腊化时期,希腊文化确实吸取许多东方文化的因素。不过,此时希腊城邦已经衰落了,希腊文化已失去原有的蓬勃向上的活力。在文明程度上远不及希腊的罗马人,在征服希腊之后,大量地吸取了希腊文化。但是,罗马人并没有把希腊人视为自己的同类,所以他们不可能把先进的希腊文化作为占主导地位的文化。罗马人在政治军事法律方面具有天生才能,然而在思想文学艺术方面的创造力则比不上希腊人。希腊文化甚至东方文化在许多方面远远高于罗马文化。所以,罗马文化没有也不可能成为占主导地位并得到境内居民普遍认同的文化。

以上从中西古代历史文化传统之差异,分析了秦汉统一与罗马征服形成帝国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先秦时期孕育的统一因素对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中也可以看出,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不仅具有连续性,而且自古以来就表现出鲜明的、颇具特色的统一性。而这些特点是古代西方文明所没有的。

收稿日期:2006—06—28

注释:

① 参见刘家和《一多相济的发展》,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04—2005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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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统一与罗马征服_迦太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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