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媒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_著作权法论文

我国网络媒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_著作权法论文

分析中国网络媒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网络媒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网络媒体的发展无疑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在前进的道路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窃密和失密问题、信息安全问题、散布色情淫秽文字与形象问题、文化渗透问题等。本文将对中国网络媒体发展中存在的某些问题进行研究。

一、网络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媒体的出现,给著作权保护带来了崭新的课题。例如,一部数字化的多媒体网络媒体的产生,包含了许多复杂的劳动成果,如何处理好整个创作集体中各成员的各种权属关系?如何对网络媒体著作权归属进行认证?如何对创作素材进行合法利用?既有作品经数字化后是否构成新作品,等等。虽然世界各国已对此予以相当的关注,但妥善解决尚有一段艰辛的路要走。

1.网络媒体的发表权问题

 著作权法严格规定了对“已发表”的作品和“未发表”作品保护之区别,因此在判断是否侵权、确定解决方式时,网络媒体的网络传输是否符合著作权法对“发表”的要求,是否“发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作为版权法的一个概念,不同法系对“发表”一词的解释是不同的。我国著作权法制定于90年代初,那时出版物在互联网上传输作品的问题还不算突出,所以没有规定在网络上传输作品是否为“发表”。我们通过对我国著作权法有关“发表”的分析,认为在网络上传输作品应视为“发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已经发表的作品,指著作权人以著作权法规定的方式公之于众的作品”。所以,我们在修改著作权法时,只须在著作权法有关作品的使用方式中增加相应的在网络系统中使用的规定即可。但并不是在网络上所有的传输行为都是发表,构成“发表权”中发表的条件是:①由作者授权后在网络上公开作品。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公开,如以欺骗手法泄漏创作机密而在网络中传输的,不视为发表。②作品须在较大范围内被公众感知。那些仅限于小范围的交流,例如私人之间的E-mail和有限的人士参加的网络讨论、在局域网(例如一单位内)上的交流均不应视为“发表”。③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如果作品已在其他出版物上公开过,即使首次进入互联网络,也不应视为发表。

2.网络媒体的数字化复制权问题

在制作网络媒体时,必须对原始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所谓数字化是把所有信息,包括数字、文字、声音、图形、图像都用一连串的"1"和"0"组成的代码来表示,并用数字电子技术进行加工处理。数字技术的应用,网络媒体的传播又引起了复制权问题。例如,对作品数字化是一种什么法律行为?数字化权是一种独占权还是非独占权?版权人如何控制这一权利?

目前,理论界对作品数字化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是著作权中的复制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是类似翻译的演绎行为。笔者认为作品数字化是复制行为,因为一部作品通过计算机进行数码转换,并未产生新的作品,这一行为不具备创造性。

3.关于作品的合理使用问题

世界各国的现行著作权法中都对“擅自复制”作了禁止性规定.以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又在不同程度上允许社会公众的“合理使用”。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也有“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可以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规定,这充分体现了通过著作权法平衡版权拥有者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立法精神。

在传统的印刷和传播途径中,高成本、长周期以及受较强地域性限制等因素使得个人的合理使用还不足以给著作权人的利益带来严重的影响,但在数字技术日益成熟、网络普遍应用的信息时代,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只要拥有一台上网的计算机便可接收来自世界各地的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各种信息,并能快速、低廉地进行复制甚至修改后向世界发送。显然,网络传播的巨大覆盖率和广泛的公开性使传统的“合理使用”变得不那么合理了。这无疑给网络媒体的著作权人的利益带来严重威胁。

对此各国采取了一种较为中立的作法,对公共安全目的、行政或司法的适当应用,图书馆、档案馆为保存目的的复制(包括下载等),仍适用合理使用原则,但逐步缩小合理使用范围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4.网络媒体著作权保护的国际化

网络媒体的数字化信息在计算机网络中能够很容易地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和使用,国家和地区的界限在网络中逐渐淡化,这对法学界长期认同的知识产权时间性、地域性特征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内法的范畴。各国对信息产品的保护标准、保护水平差异很大。这种法律冲突会导致网上侵权行为、执法主体等的难以确定,同时势必会阻碍智力成果的传播和使用,挫伤网络信息资源开发者的积极性。

由于各国法律制度的不同,国际条约的局限性以及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媒体的跨国保护仍然是一件棘手的事情,主要表现在国际私法方面。如:不同国家对于版权和邻接权的保护标准不完全相同,依据哪国的标准保护跨国传输的作品的版权?除了参加有关的国家条约或两国间存在双边协议的国家可以依据条约或协议外,很多国家目前还没有在网络媒体的国际传播中合理保护版权人的法律规定。由于版权保护的“地域性”,在一国受到保护的作品在他国不一定符合授予版权的条件,或者在一国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在他国仍然受着版权法保护。如果网络媒体在数十个国家以上传播,则会发生更加复杂的国际私法问题。

5.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信息技术与网络媒体的发展,既为作品的使用者带来了方便,也为作品的使用者带来了麻烦。与此同时,作品的版权所有者也感到无法控制作品的使用。在网络媒体的开发过程中,开发者也难以掌握各类作品的著作权人信息,即使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也要逐一取得他们的许可,并与之签订许可协议,这是一项手续繁复的工作,需要花费大量人力和时间。既要保证作者的合法权利受到尊重与有效保护,又要方便需要大量使用他人作品的电子出版者(包括电子网络出版者)获得作者的授权,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代表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洽谈使用许可事宜,负责对各种侵权行为的监督和法律责任追究,并提供各类版权信息数据库的检索。由该机构将其成员的作品编号归类,列出目录,提供给电子出版者,并与之签订一揽子的使用许可合同,集体授权,统一收费,然后再将使用费按一定的分配规则与标准分配给作品的版权所有者。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这是一种协调作者与社会大众关系并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二、中国网络媒体发展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除了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性等具有世界普遍性的问题外,在中国网络媒体的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问题。

1.如何在大力发展网络媒体的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我国的新闻事业长期以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为了保证这一方针得以有效地实施,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制区。而互联网具有信息极其丰富、形态多种多样、传播迅速及时、范围涉及全球,特别是具有自由和交互等功能,分散了舆论的社会整合性。由于网络媒体的新闻发布没有像传统媒体一样,经过编辑和对其真伪进行鉴别,使我们传统的以舆论引导社会的作用受到了严峻的挑战。现在,我们随便打开一个带有读者论坛的网站,不负责任的消息到处都是:小到谩骂一个人,大到对国家大事的胡诌乱猜。在某种意义上已混淆视听,严重危害到国家的利益。

那么,当前媒体管理部门应如何加强对网络传媒的引导和管理呢?

(1)培养和建立一批权威的网络主流媒体。当前,传统主流媒体在迎接因特网的挑战方面是作了一些努力,但由于经费、技术等方面的原因,除了人民日报等网站外,其他的大多停留在对“母报”的翻版上,且每天一次。因此要充分研究和利用网络传媒的传播规律,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建立一批网上主流媒体,以发挥其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

(2)对网络媒体的管理要由传统的主要由行政管理的方式转到主要依靠技术管理和法制管理。第四媒体通过计算机网络传播新闻信息,而网络是信息社会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技术,是网络、也是第四媒体的核心力量,管理人员要想管理好第四媒体,首要条件是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即通过科技管理手段来管理第四媒体。此外,高新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法规的要求越来越高,要管理好第四媒体,一定要通过法制建设这个有效手段进行规范。

2.基础设施及资金、技术、人才的制约

基于因特网的网络媒体的发展首先受到基础条件的制约,中国国内互联网的发展尽管十分迅速,但毕竟问题很多,如带宽不高、传输速率低、通信资费高等,故障也时有发生。

各网络媒体制作者为发展网络媒体面临着资金、技术、人才的难题。例如资金问题,若建立自己的服务器、租用专线、在海外建立对映网站等,都需要大笔投资。我国缺乏风险投资机制。网络媒体开发前期需要大量资金,加之又具高风险性。因此资金问题比较突出。

对于网民而言,目前偏高的上网费用也是阻碍网上出版在中国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原因。因此,从读者方面看,目前上网用户十分有限,而且存在通信资费高、调阅速度慢等问题,因此在国内形成一个网络媒体的庞大读者市场尚需时日。

人才缺乏也是制约中国网络媒体发展的重要因素。网络出版传播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既需要复合型的人才,又需要更专业化的人才,但是传统新闻出版行业往往缺乏这方面的人才。网络媒体的制作需要多方面的人才,主要包括系统分析、脚本创作、编辑、文字录校、标引、美工、动画设计、录音录像和专业性管理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我国专业人才数量有限,尤其是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人才严重缺乏,使电子网络媒体质量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另一方面,专业人员缺少与国外同行进行信息交流的机会和渠道,缺乏提高培训机会,大多数新工具软件的使用都是靠技术人员自己摸索,靠自学,无法在短时间内熟练掌握和使用这些软件,更谈不上跟踪世界先进技术的发展。

3.思想观念上的制约

对网络媒体特性的认识有待深化。笔者认为,对网络媒体的特性及经营理念还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如许多网络媒体的母体是印刷版,那么网络版在制作时只是印刷版的翻版。再如,印刷版市场定位很明确,发行范围也有限,但网络版突破了区域国界,那么网络版的市场定位在哪里,主要读者群在哪里?

目前中国的许多网络媒体还只是传统报刊的网络翻版。许多地市性网络报刊刷新很慢,网页制作质量也参差不齐。笔者认为在发展网络媒体过程中应该根据网络的特点做全面的改造与调整增加全新的内容,抛开传统的印刷模式,制作一个彻底的多媒体网络媒体。

4.市场的制约

读者与市场有限。中国目前网民的绝对数量与相对数量都十分有限,也制约了中国网络媒体的发展。中国网络媒体的发展亦面临来自读者或用户的制约。比如,没用电脑的人,没上网的人,就无缘相识;比如,传统媒体的读者,尤其是40岁以上的中老年读者,就不太习惯在电脑上读新闻;比如,机器配置太低,线路不好,在网上读信息的速度就会很慢以至于叫人无法忍受;比如,上网要交上网费、电话费,收入低的人就撑不住;比如,从开机、上网到阅读过程仍然复杂,远不如收音机、电视机一按开关来得方便;等等。目前中国的网民,绝大多数在35岁以下受过较好教育的人。目前中国国内的电信成本居高不下,也直接影响了受众面的扩大。而且现在尽管上网费用已在下调,网络媒体也大多免费调阅,但长期网上订阅网络媒体的费用仍然超出普通大众可以接受的水平,这无疑会影响网络媒体的迅速普及。没有巨大的网络用户群体,网络媒体自然很难获得所企望的经济效益,也很难进入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5.技术制约

(1)缺乏必要的硬、软件支持。在硬件方面,我国开发人员所使用的计算机大多是PC机,而且计算机配置也较低。在软件方面,一是由于我们缺乏好的硬件,所以发挥不出现有开发软件的全部功能。二是我们的开发软件也不够齐全,缺少实用的工具软件。

(2)现有汉字库的限制。网络媒体所涉及的主题包括自然、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选题不仅属于当今,而且论及古代,这样在制作网络媒体时就需要大型的汉字库作支持。目前我国公布的计算机汉字库标准总共有6763个汉字,若制作《汉语大词典》(收录22729个汉字)等大型选题的电子版时,显然目前使用的汉字库是不够的。1993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了ISO10640标准,收录中、日、韩提交的20902个汉字,该标准虽然为我国中文信息处理提供了较大的汉字标准字形库,但此标准目前还没有商品化,且即使商品化,也难以满足制作各种汉文网络媒体对汉字数量的需要。

中国目前的电子商务才刚刚起步,存在诸如网上支付困难等问题,对网络媒体的发展造成一定困难。国内已上网发行的网络媒体还不能完全适应电子网络这一全新的传播方式,网络强大的功能远未充分开发利用。如报纸的网络版的新闻报道基本上还是印刷报纸的文字叙述加新闻图片,还没有大量运用多媒体技术;网络信息的检索还不便利;依附网络媒体的网络广告也有待开发等等。

此外,网络媒体在发展中,还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①质量控制问题。许多网络媒体尚缺乏严格的精审制度,网络媒体的质量有待确定。②目前大多数网络媒体,尤其网络型电子报刊只提供最新信息,过刊的数量很少。许多网络媒体的出版者出于经济、技术因素的考虑,并不在网络上长期保存信息,给读者用户的系统阅读、检索带来不便。目前网络媒体在发行的稳定性、信息的可获性、信息检索、资料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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