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思维方式_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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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理论发展的一种新型思维方式。它从世界观高度上确立了实践观方法论原则,完善了科学整体化方法,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历史问题的钥匙,从而奠定了全方位思维方式的理论前提。

一、实践观方法论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批判黑格尔思辨哲学和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克服夸大思维活动能动创造作用的意识观与夸大自然界本源基础作用的存在观点两种片面性和直接扬弃思辨哲学与旧唯物主义两种思维方式,创建了马克思主义实践思维方式,确立了实践观方法论原则。所谓实践观方法论原则,是指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一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研究理论问题的出发点、生长点和落脚点。

首先,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以实践为出发点,指的是以社会实践作为认识问题和研究问题的出发点。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他们自己研究社会问题的出发点时指出:“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像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像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1 〕马恩在这里所讲的“从天上降到地上”与“从地上升到天上”的区别,就是在出发点上是从观念出发还是从实践出发的根本区别。德国哲学家从黑格尔到青年黑格尔派都是从“所想像的、所设想的”观念出发;费尔巴哈虽然反对从观念出发,提出了从人出发,但他把作为出发点的人看作是脱离现实的、抽象的人。他把先前哲学提到的抽象物质和抽象精神,抽象地放在了人的身上。恩格斯讽刺费尔巴哈讲的人,“不是从娘胎里生出来的,……也不是生活在现实的、历史地发生和历史地确定了的世界里面”的人〔2〕。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 就必须把这些人当作在历史实践中行动的人去研究。所以,马恩强调他们的科学实践观思维方式是以“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作为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出发点的。所谓从“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出发,就在于从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出发,说到底就是从社会物质生产实践出发。这种作为出发点的实践,强调的重点不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前提,而是以实践为事实根据的基础作用。马恩在谈到两种历史观区别时肯定了这一观点。他们说:“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3〕。 这里讲的“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和“从物质实践出发”,都是在以实践为事实基础的意义上使用的实践观点。

第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以实践为生长点,指的是以实践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生长点。这种作为生长点的实践观点,主要指的是实践观的理论前提作用。列宁所讲的“生活、实践的观点应当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4 〕这个著名论断,就是在理论生长点作用意义上使用的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自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确立了实践观点是新型思维方式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起,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处理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关系问题的视角,由以单纯研究主观和客观反映关系为主的认识论转变为了以研究主体和客体实践关系为重点的思维方式。从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和毛泽东的《实践论》,都是以实践观点作为理论生长点新型思维方式阐发共产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成功范例。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所阐明的实践观点,其实质是指能够把实践活动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实践的本质特征,即主体——客体功能关系。主体——客体功能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一以贯之的核心观点。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说,以实践观点为理论生长点,就是以主体——客体功能关系的观点为理论生长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关于主体和客体实践关系的理论,不仅使人类对实践、实践观的理论研究和发展获得了新的生机,也为人们研究共产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维方式,开创了人类自觉运用科学思维方式的新时代。

第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以实践为落脚点,是说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以理论为实践服务为归宿目的的。在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上,理论以实践为基础,它产生于实践,反过来也必须为实践服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事理论研究,反对理论脱离实际。马克思尖锐地批评费尔巴哈如同旧哲学家们一样,“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6〕,“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 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在德国, 马克思致力于把对宗教的理论批判引向革命实践。他说:应当“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对于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这种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他认为,“世俗基础”和“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受到批判、并在实践中受到革命改造。”〔8〕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斗争中,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在民主革命时期制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我国现实国情相结合,又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这都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以实践为落脚点的成功范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科学实践观的理论研究是同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以理论为实践服务为归宿目的,体现了以实践为落脚点的方法论原则。

总之,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论证了以实践为事实基础和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前提两方面内容相统一的实践观点,确立了以实践观点为出发点、立足点和落脚点三者相统一的实践观点方法论原则。

二、实践观思维方式的整体化方法

自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将实践观点作为思维方式方法论原则起,从而也就改变了人们解决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关系问题的视角,把人类认识领域的主观和客观关系转变为了社会实践领域的主体和客体关系。这一根本转变,开拓了人类自觉运用科学思维方式的新时代,在方法论原则上提出了研究主体和客体矛盾关系的根本方法。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研究主体和客体矛盾关系的根本方法,我称它为整体化方法。从一般科学方法论意义上说,这种整体化方法也就是系统论方法。实践也像由同类事物按照一定关系所组成的整体就是系统一样,它也是由一定数量的相互联系的因素组成的稳定的统一整体。运用整体化方法分析社会实践,就是从整体(或系统)的观点出发,始终着眼于整体与部分(要素)、个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而综合地、精确地考察实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择优选取总体上最好的方案,以期达到最佳地处理实践问题的目的。

确切地说,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这种整体化方法,在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上,就是依据实践观点方法论原则分析和解决社会实践总体矛盾的方法。这决定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人类社会实践是一个动态体系。这一动态体系不仅为主体、客体和工具三大要素所构成,而且表现为由各种不同类型的活动形式所构成的社会总实践。在这一社会实践动态体系中,内在包含着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思维和存在,以及主观和客观同主体和客体、理论和实践,认识活动和改造活动等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无论是从整体上解决这些矛盾,还是解决其中某一对矛盾,都不允许孤立地进行,必须运用整体化方法,从整体和部分、个体和外部联系的关系上综合地分析矛盾,解决矛盾。一切从实践观点出发的整体化方法,就是分析和解决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关系。实践观点的核心是实践对象性关系,即主体——客体功能关系。通常讲的从实践观点出发,也就是从实践的主体——客体功能关系出发。整体化方法分析和解决的社会实践总体矛盾,实质上也是分析和解决的主体——客体功能关系矛盾。无论是从实践观点出发还是运用整体化方法,在矛盾关系上所分析和解决的都是统一的社会实践总体矛盾,即主体——客体功能关系。

第二,实践在同社会矛盾的关系上具有双重作用。人类实践既是一切社会生活矛盾关系的总根源,同时又孕育着能够解决一切社会矛盾的力量和方法。在社会生活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两对基本矛盾。这两对基本矛盾在同主体和客体矛盾的关系上,既根源于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矛盾关系,同时主体和客体矛盾关系的发展又孕育着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力量和方法。之所以说社会基本矛盾根源于主体和客体矛盾,是因为主体和客体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能够产生和解决的前提和基础。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9 〕作为社会有机体物质基础的生产力也是一个矛盾统一体。在构成生产力的诸要素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是主体的人和客体的物两大要素。“人”的要素,虽然是作为存在物包括在生产力的广义的“物”的要素之中的,但人是具有特殊能动性的实践主体,主体的人既是生产实践中的主导因素,也是生产力中的主导因素。所谓生产力的发展在于生产力的矛盾性,通常指的就是以人为实践活动主体一方同以物为对象客体(包括中介工具)另一方的矛盾。不只是生产力的内部矛盾以实践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关系为前提和基础,就是社会基本矛盾也是以实践主体和客体矛盾关系为前提和基础的。 之所以说主体和客体矛盾的发展孕育着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力量和方法,是因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相互作用引起的矛盾运动,最终都不得不通过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得到实现和解决。在通常情况下,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所体现的是生产和需要的矛盾运动。主体的人在社会需要的驱使下,从事改造自然界和变革社会的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践关系引起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变化,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孕育着能够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力量和方法。在阶级社会的特殊历史条件下,任何一个阶级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都必然地要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只有在以革命阶级为社会主体和以反动阶级为革命对象的主体和客体矛盾的对立斗争中,才有可能孕育成熟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力量和方法。

同时,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阐明社会实践的理论问题,除运用整体化方法外,还经常补之以横向和纵向统一的分析综合方法。运用横向纵向统一方法,一是从实践的构成要素、基本形式等方面研究实践内部的横向联系,一是从自然历史过程纵向发展趋势上研究社会实践的发展及其本质规律。从横向联系上看,社会实践不仅是主体、客体和工具三大要素所构成的三维结构统一体,而且表现为改造活动、认识活动、审美活动和评价活动四种基本运动形式。实践内部不同要素之间、各种基本形式之间呈现为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对实践所有这些方面和关系都必须采用横向联系的方法进行分析、比较、综合研究,才能理解和把握它们在实践中的构成、地位和作用。从纵向发展趋势上看,社会实践有一个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自然历史过程,而且这一过程是由低级向高级循序发展的。纵向考察从总趋势上把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大致区分为了过渡状态的劳动、自然状态的社会活动和高度发展的自觉社会实践三个主要阶段。纵向研究在对实践构成要素和基本形式横向考察所提供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综合揭示了社会实践发展的基本趋势和自然历史过程的规律性。可以看出,横向和纵向统一的分析综合方法,是对同一社会实践研究中所运用的整体化方法的两个方面,两者不仅目的一致,而且两者的作用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实践上也是一种普遍的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基本方法。横向纵向统一方法,在研究社会实践总体矛盾上,不仅是对整体化方法分析研究主体和客体矛盾关系的补充,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方法论原则的具体化。

三、理解全部社会历史问题的钥匙

“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钥匙”〔10〕。恩格斯提出的这个论点集中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在解决社会历史问题上的方法论意义。他讲的“全部社会史”,并不是指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宗教、伦理到家庭和人口等所有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而重点是指解决社会历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在解决社会历史研究方法论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对唯物史观最具有理论指导意义的是以下几点:

首先,从实践出发,提出了劳动观点是唯物史观逻辑起点的理论。马克思关于“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科学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作为全方位的思维方式,以实践观点理解社会生活的思维逻辑,其实质就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理解社会历史问题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和唯物史观在理解社会生活的方法论上是相通的、一致的。作为唯物史观理论思维逻辑起点的理论抽象。生物进化史和社会发展史都说明,由类人猿的本能活动到真正人的劳动那种过渡状态的劳动促使了由猿到人的形态结构和生理机能的发展;人手的形成和使用又引起了劳动工具的制造和使用;与此相联系,还引起了由猿的群体联系到人类社会关系和组织的转化;同时,也引起了人类思维和语言的产生。“劳动创造了人本身”〔11〕,创造了人类社会。生产劳动是促使人类社会从自然界分化出来的原动力,是人脱离动物界开始形成人类社会的历史起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就是以这一基本事实为基础作出劳动观点是唯物史观理论思维逻辑起点的。事实说明,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讲的劳动、实践看作是人类生产劳动、社会生活历史实际起点的理论抽象,才能正确理解劳动观点是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反过来,用这种理论指导研究人类社会的产生,从而也就揭开了劳动创造人类的秘密。

第二,从实践出发,发现了物质生产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依据“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基本观点,去寻找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马克思和恩格斯随之就发现了物质生产劳动,是自人类脱离动物界形成人类社会以来全部社会生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说,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生产劳动。物质生产劳动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和“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12〕。这就是说,社会生活以实践为基础,首先就是以物质生产劳动为基础。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类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和全部社会生活的源泉和基础。人类要生存,起码要满足人们的温饱需要;要满足人们的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就必须进行有目的的物质生产劳动,发展物质生产。同时,人类为维持自身良好精神状态和获得智力发展又有精神文明需要,也必须以物质生产劳动为前提,为精神文明提供所必须的物质生活资料。马克思在批评费尔巴哈不靠“感性劳动”而只靠“感性直观”理解现存的世界时,就强调了物质生产劳动对认识活动的基础作用。他说:“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只要它哪怕只停顿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就没有了。”〔13〕马克思在从事理论活动的生涯中反复说明,只有社会实践,特别是物质生产劳动,才是人类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和全部社会生活的真实源泉和基础。

第三,从实践出发,以物质生产活动为现实基础发现了人对自然界和人与人之间的双重关系,从而也就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基本动力和基本规律。马克思在探讨人们如何从事现实物质生产活动中,既发现了人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也发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这是以人自身作用于自然界的劳动过程,所发生的是主体的人作用于客体的自然界的能动改造关系,即人对自然界的关系。在同一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对劳动资料的占有和使用、劳动者的分工和协作、劳动产品的交换、分配和消费诸种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在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也发生了社会政治关系、思想关系和人伦关系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正是以人对自然界和人与人之间的双重关系的发现为根据,形成了他们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概念。他们研究这四个概念,不是从概念到概念,而是从四个概念的内在联系上说明它们都是根源于物质生产活动的社会关系。所不同的是,生产力属于社会物质关系,生产关系(包括经济基础)属于社会经济关系,上层建筑属于社会思想政治关系。社会生活三大基本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对基本矛盾。两对社会基本矛盾通过生产力 生产关系=经济基础 上层建筑四方的层层决定和层层反作用,引起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作为社会基本动力,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两对基本矛盾运动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同人类社会共存亡。社会生活的发展,社会形态的更替,都离不开两对基本矛盾的交互作用。两对基本矛盾的运动,总是由基本适合到不适合,再由不适合到基本适合,如此循环往复,川流不息,推动着社会形态从低级到高级的历史发展,这就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

第四,从实践出发,解释观念的东西,阐明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和唯物史观方法论原则的同一,就是把实践置于基础的地位,在实践的基础上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并“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对唯心史观、神秘主义等所有理论上的谬误求得“合理的解决”。〔14〕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15〕比如,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对社会存在概念的科学解释,从根本上同旧唯物主义的“哲学直观”对存在的理解划清了界限。旧唯物主义只是从直观的意义上理解存在,把存在看作一种感性的存在、一种纯粹的自然客体。这种“哲学直观”看不到社会实践的作用,不知道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是社会实践所创造的。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甚至连最简单的‘可靠的感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往来才提供给他的。”〔16〕马克思的分析说明,作为人类实践对象性存在的自然事物和社会事物全都是人类改变了的存在。这种存在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在性质和作用上都是社会存在。这种对社会存在概念的科学理解,在方法论意义上并不只限于把社会存在同社会实践相联系,更重要的是指出了社会存在和社会实践本质上的同一。社会存在作为社会实际就是人们实际的社会生活过程即实践过程;社会实践又是人们实际的社会生活过程本身。事实上,实践作为社会生活的本质,就是处于动态过程的社会存在。这样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就为社会历史科学制定了科学的社会存在概念。这不只是从方法论上阐明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为划清两种历史观的界限提供了理论前提,也为真正解决全部社会历史问题找到了一把金钥匙——唯物主义历史观。

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思维方式的方法论原则、整体化方法及其在解决社会历史问题上的重要作用几个方面的论述,说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一种全方位的、新型的科学思维方式,它的创立和运用拓宽了人类自觉运用科学思维方式的新时代。

注释:

〔1〕〔3〕〔6〕〔7〕〔8〕〔12〕〔13〕〔14〕〔15〕〔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0、43、3、6、4、31—32、50、5、43、48—49页。

〔2〕〔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232、254页。

〔4〕《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4页。

〔9〕《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 年版, 第5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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