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平的正义-兼评约翰·罗尔斯《正义论》知识谱系与理论框架论文

作为公平的正义-兼评约翰·罗尔斯《正义论》知识谱系与理论框架论文

作为公平的正义
——兼评约翰·罗尔斯《正义论》知识谱系与理论框架

谢 鹏

1971年罗尔斯《正义论》一书的出版,在西方政治学界引发了一场深入持久的争论,被认为是西方政治哲学复兴的标志。该书出版后,受到热烈追捧,由此引发的争鸣或研讨文章,更是汗牛充栋。正如罗伯特·达尔所言:“其著作被英语国家广泛认可,堪称是政治哲学中极为关键的内容。”

给予对照组患者常规护理措施,患者在进入手术室前,医护人员首先要认真核对患者的各项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床号等,并帮助主治医师摆好手术体位,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避免压疮的发生,手术进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同时做好术后交接工作与护理随访。

“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广受推崇时,也就意味着西方政治哲学界之前的研究方法不能突破固有思想。此时,罗尔斯对正义的认识破茧而生,给学界带来了希望。在深受科学主义和行为主义影响,以价值中立作为学术规范的美国政治学界,罗尔斯通过经验主义和思辨哲学的方法,再次明确了政治生活中正义原则的核心位置。这本书极具独创性,一个又一个论证令人耳目一新。不仅如此,从逻辑上讲,其论证环环相扣,创建出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哲学体系。

一、社会的构成及正义问题引述

正义是政治哲学一个基础性概念,一般认为是平衡道德的依据、进行奖惩的标准。简言之,正义就是给他人“应得”之物。有史以来,关于何为正义,大致分为两种观点,一类以柏拉图为代表,将正义作为一种政治安排,国家向个人分配资源时遵循的依据;另一类以霍布斯为代表,把正义理解为对个人道德的要求,保证拥有自由意志的个人之间相互协调的各种条件的综合。

罗尔斯对上述观念进行了明确区分,“制度的正义和特定环境下个人行为的正义是绝对不能混为一谈的”。在他看来,“正义所涉及的基础性根基来源于社会的不同结构性问题。正义是源于社会制度分配的每位公民拥有的基础权利和义务,是整个社会合理运行需要遵循的基本内容”。因此,罗尔斯关注制度正义问题。他相信,只要人们结成社会,正义问题便会随之产生。不过,与柏拉图将正义理解为等级与秩序不同,罗尔斯倾向于从公平意义上规定正义,在社会价值多元化环境中,个人间合作和竞争持续下去的要素就是公平。合作或者竞争参与者之间是一种“正当关系”。这一要素能够最大限度摈除外界因素或者是不可抗拒因素对个人的影响,最大程度体现出相互关系的“对称性”。

按照公平的正义观念,社会被理解为一种为促进相互利益而结成的共同事业,其基本结构是一套公共规则系统,人们据此联合行动以产生更大利益,并且使每一个成员获得自己应得的一份。每个人的行为取决于这一公共规则赋予他的资格,而他的资格又取决于他的行为。由此形成的分配方式,将鼓励人们在这些合法期望的基础上进行活动时所提出的要求。由此,正义内需于社会结构。

上述两个原则中,第一项又称为“基本的自由”,即宪法中公民普遍具有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自由、言论自由等。这些基本自由独立于任何价值选择,是每一位被公平地赋予道德人格的公民都会承认、为实现合作原则必须具有的权利。第二项适用于社会和经济领域,包括对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以及对那些建立在权威与责任差异基础上的机构的设计。同时,上述原则适用上需遵循一定顺序:第一项优先于第二项,第二项中第二条又优先于第一条,这意味着机会平等的优先权利优先于受惠最少的社会成员地位的改善。

当工件占槽比为1/4时,镀层的外观最好,表面光亮如镜,颜色亮白,无滚筒眼子印。占槽比为1/6和1/3时镀层均发黄,个别样品出现黄斑。占槽比为1/6时甚至有镀层烧焦的现象,这可能是因为工件占槽比小时样品不断翻滚,导致镀件接触阴极的时间短,直接与阴极接触的样品出现瞬时电流密度过大的情况。而工件占槽比过高(1/3)时,样品过多,由于被表层样品遮挡和屏蔽,内层样品表面分布的电流密度低,电沉积慢,致使铜置换银离子成核的现象突出,产生了镀层不均匀的现象。因此选择占槽比为1/4。

二、“无知之幕”、正义原则与公平的实现

“差别原则”占据着罗尔斯理论的核心地位。在正义的两项原则中,第一项原则即公正平等原则几乎被所有国家作为基本的宪法原则确定下来,称为政治与法律观念的基础;第二项原则中的第二条,即机会均等原则,同样也已经作为自由主义的基本信念被普遍接受。这一原则要求在形式上,某些公职和社会地位需要对公众开放,所有人都具有公平的机会通过竞争获得。因此,真正具有挑战性的恰恰在于“差别原则”,强调除基本权利之外,任何不平等的社会政治安排,也只有在对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都有所增益的前提下才可能被接受,这一制度性的安排将自然原因导致的差异减小,并且做好社会福利的愿景规划,将原有的差异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尽量缩减社会不平等带来的弊端,平衡社会中幸运者和不幸者的差异。差别原则的提出,把罗尔斯与传统自由主义者明确区分开来,也使他的正义理论与功利主义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后者或者强调整体功利的最大化,或者强调平均功利的最大化,但忽略了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利益是得到增进还是受到损害。差别原则为每个人的利益都设置了明确的保障。

原初状态下的“无知之幕”是理解罗尔斯的关键。在“无知之幕”下,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清晰明确地认识到自己是否具有他人期望的能力和利益,也缺乏对他人在社会中相对地位的了解;同时,他们也不清楚社会对什么人存在歧视或者表示尊重,对现实社会中导致人与人之间相互冲突的因素也不甚了解。当面对这种情形时,大家因为不了解幕后情形,所以选择起来会相对公平。但是,他们又非绝对无知。人们在起始位置上拥有基本的经济与心理学知识,能够进行合理思考。他们既了解自己的利益所在,也了解如何使用适当的手段实现个人目的,同时还具有基本的“正义感”,即心理学意义上对公平的感知。

“无知之幕”的存在导致了如下结果:每一个人都从自我出发对利益问题进行判断,他们都是“自我利益攸关者”。对于“自我利益攸关者”,罗尔斯有四项重要规定。第一,他们仅对那些“每一位理性人都会追求的”、无论其选择怎样的生活计划“通常都是有用的”物质和制度条件提出要求,这些条件被罗尔斯称为“基本善”,包括自由与机会、收入与财富,以及自尊的社会基础等,罗尔斯并且假定,人们倾向于获得更多的而非更少的基本善。第二,他们只关心如何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的基本利益,不受别人境况的影响。第三,智识状态决定,他们对风险持相对保守的态度。在“无知之幕”的遮蔽下,人们并不清楚冒险的得与失,更没有可能利用有利的自然与社会条件为自己谋取利益,因此,他们总是在各种可能采取的行动方案中选择损失最小而非利益最大的一种。罗尔斯称这种选择依据为最大最小原则。第四,他们依从合理选择原则,清楚为了达到目标需要寻找什么样的合乎理性的手段。

“就感觉到快,有催人跑的意思……”1978年10月,正在日本访问的邓小平,这样生动地形容乘坐新干线的感受。

原初状态是正义产生的条件,目的是确保社会中不同主体相互关系完全平等。在原初状态中,一方面人们被一层“无知之幕”部分地遮住了视线,处于相对无知的智识状态;另一方面,资源并不充裕以及人与人之间并非自始至终地爱。前一方面表明人与人之间既不存在普遍的博爱主义道德规范,也不至于彼此仇视与相互忌恨;后一方面则意味着相对于人们的需要,自然资源既非多得像空气一样无须分配,亦非少到无法分配的程度。因而,原初状态便是“正义的处境”,人们社会合作,必须选择某种分配原则,且必然选择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

罗尔斯认为,智识状态下,人们倾向于平等分配基本善,除非社会产品的不平等分配能够使所有人受益。罗尔斯把这一规则称为一般意义上的或者弱的意义上的公正原则。在此基础上,罗尔斯又进一步论证一种强的意义上的正义原则,要求基本社会善必须无条件地平均分配,是对一般性正义原则的修正。因为按照强的正义原则,纵然不平等的分配方式能使所有人受益也不会被接受,基本社会善的平等分配具有绝对优先性,这被罗尔斯称为“词典式排列的优先原则”。只有当基本社会善按照平等原则分配后,才可能考虑对其他社会善的不平等分配。强的正义原则包括两项内容,即:第一,每个人都在不干涉他人自由的范围内享受到平等的权利,并且行使的方式具有多样性。第二,就目前社会经济不平等的情形,可以做出如下措施进行改善,(1)每个人都期望该安排是有利于大家的;以及(2)只与对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位相关。

针对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二线靶向药物的研究结果继续支持瑞戈非尼可作为肝功基础及体力状态评分较好晚期肝癌患者的二线靶向治疗药物。美国西奈山医学院Llovet等(摘要270)报告了两项使用雷莫芦单抗(RAM)的全球多中心3期临床研究,提示RAM作为HCC接受索拉非尼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的中晚期HCC且AFP≥400 ng/mL的二线治疗药物,mOS为8.1月,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显著的临床获益。瑞戈非尼作为二线治疗有效的药物,mOS为10月。该研究进一步支持了上述结论。

罗尔斯相信,正义之所以在公平的意义上理解,根本原因在于,只有契约规定了一个被广泛认可的公平的起始条件,人们才会发自内心地选择正义这一原则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了实现社会中公平的正义,罗尔斯设计了一种理想情景,即原初状态理论。

三、评述:“作为公平的正义”

《正义论》是罗尔斯思想的汇聚之作,其目的在于替代功利主义学说,所以运用了基于公平的正义这种概念。它的出版,给日落西山的政治哲学界带来新生。一个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界都将实证主义和分析主义作为主导思想。众多学者从形式主义的角度讨论道德和命令的逻辑和关系。很少有人关注现实问题,更不用提建立一个全面的道德和伦理体系。然而,该书的出版是对哲学和伦理学研究的重新兴起:由形式问题转到实质性问题;由怀疑和否定转到试图重新肯定;由实证分析转到思辨概括。这一转变是人们思维的转变,更标志着对于19世纪以前的哲学理论的重新探讨,对于以康德和密尔为代表的传统哲学的回归。

在书中,罗尔斯着重探讨了“正义的至上性”。他认为,自己的目的就是对以洛克和卢梭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的阐释和发展。他将前人理论视为基石,构建出一种新的正义理论,并将正义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德性。正义分为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既规定了人们承担权利和义务的方式,也规定了社会合作情形下人们对于利益和负担是如何适当分配的。每个人对于正义的理解不尽相同,真正实现公正的社会极为罕见。罗尔斯关心怎么才能建立一个道德上和实践中具有可行性,能为每个人遵守的正义原则,并将这一原则作为规范社会基本结构的土壤,明确公民权利和义务,分享利益和负担。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在解决现代自由主义面临的矛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首先,现代自由主义的伦理倾向在很大程度上被淡化。他试用一种完全的程序主义方法对正义问题进行说明。按照原初状态的规定,一些互不相关并且具有各不相同生活计划的个人,希望联合在一起,分享社会合作成果、愿意承担责任,他们自然就会倾向于选择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其次,罗尔斯克服了功利主义的论证方法,功利与正义得到明显的区分,个体因素也受到了充分的尊重。最后,罗尔斯为处理自由与平等的关系提供了差别原则,使人们在实践中对两者进行平衡时,获得了相对明确的方向。

除了屈光力,晶状体中央以及周边形态的变化也参与了调节、视网膜像质以及周边离焦等屈光发育过程中的视觉反馈机制。长时间持续近距离用眼是青少年期近视发生的重要危险因素,视近过程中的调节滞后与调节微波动均引起视网膜离焦,产生视网膜模糊像,随时间累积进而导致近视的发生[4]。在调节过程中,中枢神经系统根据视网膜像的质量,反馈支配睫状肌收缩的量,引发晶状体的形状及后续高阶像差改变,而人眼高阶像差一些成分的变化也是诱发调节启动的因素。该视觉反馈过程中每一步都是复杂而精确的,晶状体微调在其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但是,罗尔斯的理论却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按照他的论证,其讨论的是一个不涉及现实生活的社会,是一种秩序良好的社会,每个人都严格遵守法律规则的理想社会,这一理论基础就具有严重的理想主义色彩。当然,这与传统的、单纯幻想的乌托邦是有区别的。罗尔斯的正义论包括两个部分,前一部分是理想,即构建一个良好有序的社会,后一部分是非理想,目的在于解决不公正的问题。在书中,他的主要笔墨挥洒在前一部分,认为前一部分是后一部分的基石。因此,他的著作将一种极高的虚拟性和现实性巧妙融合在一起。

尽管如此,罗尔斯在运用契约正义的方法进行论证时,依旧没有对阶级冲突给予高度重视。阶级社会中不存在所有人共同的利益,一定程度上排除了原初状态存在的前提。罗尔斯具有自由主义倾向,认为应赋予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具有优先性。但他并没有严肃地考虑政治经济不平等给权利实现带来的实质性不平等。罗尔斯企图用一种大而化之的方式,寻找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正义观,但忽视了正义原则需要根据不同历史环境和社会环境来实现。罗尔斯深信,只要所有人都努力,那么他的“乌托邦”就会实现,至少不断接近实现。更深一步,罗尔斯的正义论是对现实社会的批驳。他排斥那种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放弃少数人利益的思想,不满资本主义下物欲横流的社会导致不断加剧的贫富差异。他对多元主义表示肯定和赞赏,致力于推进不同民族、信仰的人和睦共存。罗尔斯的目的,是通过严密而富有逻辑性的论证,将启蒙运动以及传统自由主义精神传递给我们,告诉我们这一理论资源宝库,希望建立具有实质意义的道德准则,创建美好的社会前景。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治学系博士)

责任编辑:陈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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