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年马克思经济学初步研究的内在动因_经济学论文

论青年马克思经济学初步研究的内在动因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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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普遍认为,经济学进入青年马克思研究视野的原因,是由于他当《莱茵报》主编时,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问题发表意见的难事。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不全面的说法,如果从青年马克思的个人素质的角度来探讨的话,那么,实践精神是他最初研究经济学的内在动因。

要解决实践精神是青年马克思最初研究经济学的内在动因问题,首先应该搞清两个前提,第一,什么是青年马克思的实践精神?第二,青年马克思有没有实践精神?

所谓青年马克思的实践精神,是标明马克思青年时代精神特质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他在追求真理与自由、不断超越自我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坚毅精神,其表现是立足实际,崇尚具体的现实的存在;用事实解释原则,而不是用原则说明事实;在处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时,注意研究事物自身的特殊本质,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认识与行动的统一;敢于面对人间的现实,关心人民疾苦,并挺身为他们辩护;在批判旧世界的斗争中,不停留在口号上,而注意批判的彻底性,将批判落实在行动上;不怕触犯当权者,不迷信权威。

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中始终贯穿着这种实践精神。 研究一下他1835年写的中学毕业论文可知,他早在中学时代就已认识到:把理想和现实、思想和行动割裂开来是危险的。在大学里,他由创法哲学体系的失败所做的自我批判熔铸了这种精神,认为“应有”与“现有”是统一的,理论部分应当是奠基于实践部分之上的抽象表达。《博士论文》中,其实践精神体现在哲学与现实关系的论述中。他认为哲学与现实是统一的,哲学实现的进程是世界哲学化与哲学世界化的过程。哲学不与现实世界发生作用,其内容将会枯竭,生命会终止。《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在现实斗争中搏击风浪,所洋溢的实践精神不证自明。

1859年1月,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我学的专业本来是法律,但我只是把它排在哲学和历史之次当作辅助学科来研究。1842—1843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主编,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和地产析分的讨论,当时的莱茵省总督冯·沙培尔先生就摩塞尔农民状况同《莱茵报》展开的官方论战,最后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的辩论,是促使我去研究经济问题的最初动因。”〔1〕

有些人看到上面这段话,便匆忙将“难事”当作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最后答案而不再深究了。其实,马克思只说是“动因”,并没提是“全部动因”。文中提到的三个有关物质利益的事件,是促使他研究经济学的最初的外部动因。马克思丝毫没有堵塞我们进一步研究内在动因的道路。我们认为,实践精神是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最初内在动因。

首先,实践精神使就物质利益问题发表意见成为马克思的“难事”,也就是说,“难事”本身需要实践精神来说明。

社会是一本公开启封的大书,人人都可遇到相同或相似的事件。纯粹的事件本身不能说明思想的流程。有的人从某一事件中获得思想的生长点,有的人却在同一事件中感觉不出思想飞跃的契机,导致这种差别的原因只能从主体的精神特质中去寻找。马克思同时代的许多思想家们也遇到过一些类似“难事”的社会问题,如威廉四世就出版自由问题进行欺骗性宣传时,这批人却误认为“自由时代”的到来,根本看不出问题所在,当然也不会像马克思那样深究各种等级的不同态度背后的利益关系。这种不以为然的浅薄,当然不会感觉到有什么“难事”。

与之不同,马克思的实践精神注定了他不能把背向着“苦难的人间”,他对人世间的痛苦比别人感受得更强烈,对每一种忧患比别人感受得更深切。这种良好的精神特质,决定了他不能对时代课题熟视无睹。当碰到上面提到的三个事件后,他毫不犹豫地投入笔战。尽管同伴们对他的雄辩逻辑、透彻分析赞叹备至,初次踏上社会舞台与反对统治者进行第一次交锋的马克思却清醒地认识到理论武器的钝化。与其说马克思是用经济学知识来论述物质利益问题,倒不如说是从历史学、法学、哲学的角度观望物质利益关系,虽然也涉及到经济问题,但尚未切中要害。此时的经济学是在他的研究视野之外,知识结构与现实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间发生矛盾。他完全可以像其他人那样避开这个力不从心的尴尬局面,但实践精神要求他立足于现实,注意研究事物自身的特殊本质。他要抓住并超越这个“难事”,使之成为研究经济学的契机。

其次,实践精神所决定的扎扎实实的研究作风,规定了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基本方向。

实践精神崇尚实际,脚踏着现实社会的实际说话,批判的武器应与武器的批判相结合。当奥格斯堡《总汇报》就共产主义问题攻击《莱茵报》时,马克思老老实实地承认不能单靠空话来解决两个民族所力求解决的任务,表示对共产主义还要不断地、深入地研究。马克思昔日的“博士俱乐部”的一些朋友蜕变为“自由人”成员后,恃才傲物,自我吹嘘,从柏林寄给马克思大堆大堆的毫无意义却自命能扭转乾坤的精神产品。为了挽救一个具有进步思想的机关刊物,马克思不惜牺牲几个柏林吹牛家,无情地将那些不着边际的高谈阔论式的文稿淘汰掉,并告诫道:“少发些不着边际的空论,少说些漂亮话,少来点自我欣赏,多说些明确的意见,多注意一些具体的现实,多提供一些实际的知识。 ”〔2〕

现实的各种社会关系无不与经济关系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着。当马克思按实践精神的要求扎扎实实地研究现实问题时,物质、利益、客观、社会根源等便合乎逻辑地出现在马克思的研究视野中。在《莱茵报》上发表的文章中,上述概念的使用率是很高的。通过接触物质利益问题,马克思得到一些极富有意义的崭新思想:现实中的经济利益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决定着人们对事物的态度;“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利益是没有记忆的, 因为它只考虑自己。“法的利益只有当它是利益的法时才能说话,一旦法的利益和这位神圣的高尚人物发生抵触,它就得闭上嘴巴。”〔4〕

上述结论,与马克思当时所信奉的黑格尔学说发生矛盾。按黑格尔的说法,理性是世界的本质,国家和法是理性的体现。此时的马克思却看到理性在物质利益面前的软弱与苍白。这种矛盾心态体现在他对理性与物质利益的关系上,一方面,他看出物质利益在现实中的重大作用;另一方面,对黑格尔学说的信奉又使他不得不承认理性对现实的决定作用。马克思面临着选择,要么按理性的观念,用理性说明解释国家、法、哲学与宗教等等,要么继续探索现实物质利益与社会的客观关系,用物质利益说明理性。从实际历程来看,马克思选择的是后者。我们认为,这是由实践精神所致。实践精神不允许马克思文过饰非,不允许他在理性、理性概念中兜圈子,而是将他拉入了物质关系的领域,其思维的触角就不能不触动市民社会、财产、劳动、工资、交往、异化。这在马克思思想史上是一件大事,标志着马克思获得了一个思想生长点,即将踏入经济学的园地。

马克思最初研究经济学是以研究市民社会为中介的。

由《莱茵报》退回书房的马克思继续思考物质利益问题,反思对理性的认识,着手对黑格尔法哲学进行分析性批判。黑格尔在1821年写有《法哲学原理》,认为和私人生活领域及其外部保障构成的整体是市民社会,这实际上是物质生活关系的体系;家庭和市民社会从属于国家,依赖于国家。马克思吸取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理论的合理内核,也认为市民社会乃是私人利益的体系,或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它包括处在政治国家之外的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私人利益体系又包括经济关系的领域(经济结构)、社会关系的领域(社会结构,其中最重要的是阶级关系或阶级结构)以及文化——意识形态关系的领域。这些思想是循着黑格尔的思想展开的,但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却突破了黑格尔的观点:不是市民社会从属、依赖于国家,而是相反,家庭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他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政治国家若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能存在,它们是国家存在的必要条件。黑格尔的错误就在于把条件变成了被制约的东西,把规定其它东西的东西变成了被规定的东西,把产生其它东西的东西变成了产品的产品。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把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思想进一步扩展,研究了私有财产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黑格尔认为国家代表普遍利益,以普遍利益为目的;长子继承制是由国家决定的。而马克思得出相反的结论,认为长子继承制不是政治国家的要求,而是土地占有制本身的结果。黑格尔当作目的、当作决定因素、当作长子继承制的始因来描述的东西,反而是长子继承制的结果的后果,是抽象的私有财产对政治国家的支配权。

如果说《莱茵报》时的马克思干预现实生活碰到了“物质利益”、“经济关系”、“财产”等,那么,退回书房后,他则围绕物质利益深入研究并取得一些成果,如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财产关系决定国家,这是在法学、历史学、哲学园地中所能开出的最美花朵。马克思后来加快这一思想历程时说:“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这部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的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5 〕这段话很生动地概括了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他本人也觉得需要进一步深化已有的思想,因为他尚未深入研究物质生产、分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没有说明经济关系的变化如何具体地导致社会关系的产生与演化,没有得出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那样明晰的思想,而要达到这个高度,必须进一步研究经济学。

1843年10月底,马克思迁居巴黎,一直到1845年初,系统地阅读经济学著作,其中有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麦克库洛赫的《论政治经济学的产生、成就、个别问题和意义》、詹姆斯·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让·巴蒂斯特·萨伊的《政治经济学概论》、恩格斯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大卫·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以及布阿吉尔贝尔和弗雷德里克·斯卡尔培克等人的著作。马克思精心作了大量摘录、转述、注释及批判性分析,这就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一书摘要》等,反映了马克思一年多来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批判性分析。他已经循着《莱茵报》时关注物质利益关系的研究的路径,经市民社会,过渡到对异化劳动的研究,探索了资本主义生产、交换、货币制度的反人道性质,以及劳动者受压迫和剥削的状况,已经看到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货币等物质关系实际上体现着人与人的关系,表面上的平等交换掩盖着剥削与压迫。私有制不是勿庸置疑的前提,其被消灭是历史的必然。这些思想比当时流行的各种空想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得多,反映了青年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初步的并非成熟的成果。在这里,马克思不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出发点,而是以人们所固有的理想本质为出发点;不是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出发,而是从人本主义出发,尚不能对谋生劳动本身以及它所决定的交换和货币制度作出科学说明,不能说明商品生产及交换规律如何使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演化的内在逻辑。在以后的岁月里,马克思又研究了经济史,研究了分工、劳动与劳动力、利润、工资、地租、资本和生产关系等范畴,这才有了《雇佣劳动与资本》、《〈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工资、价格和利润》以及鸿篇巨制《资本论》,这才有了成为马克思主义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经济学体系。

回溯青年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原初历程,可以看到实践精神是这一过程的内在动力,可以合乎内在逻辑地解释青年马克思为什么舍理念与理性而关注物质利益,又循着物质利益,针对“原本”进行批判,解剖市民社会中的内在物质关系,最后构建宏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大厦。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1~82页。

〔2〕转引自梅林《马克思传》,第63~64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2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77~178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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