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进取,求同存异,共同发展--中国多边国际科技合作述评_科技论文

开拓进取,求同存异,共同发展--中国多边国际科技合作述评_科技论文

开拓进取,求同存异,共同发展——我国开展多边国际科技合作回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求同存异论文,科技合作论文,开拓进取论文,共同发展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过去的20年中,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和整体外交活动的稳步发展,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国的多边科技外交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进步显著,为我国的外交事业做出了贡献,也为我国的科技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回顾我国多边科技合作,其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即初创时期、开拓时期与发展时期,每个时期都具有不同的特色。

一、初创时期(1979年—1989年)

这一时期的多边科技合作主要是与联合国系统下主管科技或与科技有关的部门开展的,同时也与少数非政府组织如第三世界科学院,第三世界科学组织网络等建立了稳固的联系。

1979年8月,“联合国科技促进发展会议”在维也纳举行,150多个国家的代表团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维也纳科技促进发展行动纲领”,提出了“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自身科技能力”和“改革国际科技关系”的发展目标。此外,会议还决定成立一个政府间科技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指导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内的科技活动。随着此次会议的召开,科技合作在联合国系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而且“联合国科技促进发展基金”也于会后得以成立。该基金的主要宗旨为筹集资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在一些重要发展领域中提高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

政府间科技委员会自1980年之后举行了九次会议,中国均派代表团参加并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发挥了较大作用。

1989年是“联合国科技促进发展会议”召开的10周年,政府间科技委员会会议把回顾10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发展及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议题。时任国家科委副主任朱丽兰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此次会议。

我国与科技促进发展基金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1982年以后,我国接受了该基金近千万美元的无偿技术援助,组建了国家遥感中心、北京软件研究与培训所、北京食品质量检测中心、计算机辅助企业管理培训中心等。我国也曾多次向基金捐款,总额达50万美元。该基金还同国家科委分别于1983年、1986年和1990年在北京召开了第一、第二和第三次“北京国际科技政策与发展战略讨论会”,受到了国际科技界的高度重视。

除政府间科技委员会外,联合国系统内还建立了科技顾问委员会与科技促进发展中心。其中科技顾问委员会是联合国科技政策与业务方面的咨询机构,由世界上28位著名专家、学者及政府官员以个人名义参加。中国一直有1名专家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 最后一任委员是时任国家科委委员的吴贻康同志。该委员会每年都要对当前世界的重大科技问题及联合国系统的科技政策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科技促进发展中心是联合国秘书处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前身为联合国科技办公室,1979年“联合国科技促进发展会议”召开后得到了加强并改为此名。中心的主要职责为协调联合国系统的科技业务,帮助发展中国家认识科技促进发展的作用,提高决策能力,并帮助他们在日新月异的形势下作出正确的选择。

我国与科技促进发展中心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多次派专家出席中心举办的活动,并同该中心于1987年在广州举办了“中小企业技术发展讨论会”。

在此时期,我国与联合国系统有关专门机构的科技合作也得到开展,主要包括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大学及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的合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8年成立了国际科技政策理事会,为该组织在科技政策和研究管理方面的活动提供咨询。我国是该理事会的12名成员之一。

在基础研究和综合科学方面,教科文组织有五大独立计划:国际地质对比计划;人与生物圈计划;国际水文计划;综合情报计划和政府间信息学计划。通过这些计划,各国的科学家及决策者能有机会交流经验,开展合作研究,并培养青年学者。中国积极地参与了上述所有活动,并担任了一些计划的领导职务。其中在政府间信息学计划下的合作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牵头执行。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联合国系统内最大的援助机构,在其给予中国的援助中,有25%左右用于科技项目。我国与该机构在新能源、计算机、信息技术及新材料等方面都开展了有效合作。

联合国大学是直属联合国大会的自治机构,其宗旨在于促进全世界学者、科技人员间的交流、人才培养和对当今世界的紧迫问题开展研究。(科技部林泉秘书长目前担任联合国大学理事。)中国自1981年开始参加联合国大学的活动之后,已经与其在能源、环境、农业、信息、生态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中科院地理所、广州能源所是联合国大学的“合作机构”。原国家科委于1988年同联合国大学签署了合作总协定,协调我国与联合国大学的合作与交流。设在澳门的软件技术研究所是由中国、葡萄牙和当时的澳门政府共同捐助3000万美元作为基金,而于1991年3月12日在澳门由四方签字正式成立的一个新型研究所, 该所是世界上唯一的以增强发展中国家软件开发能力为宗旨的研究所,我国目前是该所理事会的成员,中科院院士周巢臣教授1997年8 月出任该所所长。

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是联合国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构。中国与亚太经社会在技术政策、技术转让、沙漠治理、新能源、住房、遥感、中小企业、标准、计量等方面开展了合作。

亚太经社会所属的亚太技术转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政策咨询、技术信息服务、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我国与该组织的联系一直比较密切,多次派人参加其活动。

在这一时期,我国还与第三世界科学院及第三世界科学组织网络分别建立了联系,其中与第三世界科学院的合作由中科院牵头进行,与第三世界科学组织网络的合作由国家科委国际合作司负责。这一时期,由于联合国方面对科技较为重视,从而使得我国与联合国有关方面的科技合作开展的较为顺利,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二、开拓时期(1989年—1995年)

这一时期联合国系统下的科技合作走向衰弱,但我国在其他多边组织中大力开拓,从而使得多边合作的阵地不但没有缩减,反而得到扩大。

1、联合国科技促进发展委员会的成立

1992年下半年,联合国秘书处进行机构改革,政府间科技委员会改为科技促进发展委员会,科技顾问委员会被取消,科技促进发展中心也名存实亡。虽然科技促进发展基金做了许多有利于提高发展中国家科技能力的工作,但1990年以后,由于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拒绝向基金捐款,使该基金已无法运行。

科技促进发展委员会属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职能委员会之一。该委员会由53个国家组成,在经社理事会里选举产生,每4年改选一次。 在1992年7月的经社理事会上,我国被选入该委员会, 由原国家科委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绍祺作为中方代表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在1997年5 月的经社理事会上我国再次当选该委员会委员,继续由王绍祺代表中方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

2、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科技专题组的成立及与我国的合作

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成立于1980年,是致力于促进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的非政府组织,共有22个成员,我国于1986年加入该理事会。为在这一组织的框架下开展科技合作,在1988年5月召开的该理事会第6届大会上,中国倡议建立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科技专题组,得到各成员的支持,于1989年5月在北京举行了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进行筹备, 会议由中方主席、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委员会委员、时任国家科委委员的吴贻康和美方主席、美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委会委员、惠普公司副总裁艾伦·比克尔主持,朱丽兰副主任出席会议。会议就科技组的宗旨、任务、组织及近期工作提出建议。1989年11月在新西兰召开的第7 届大会上正式成立了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科技专题组。

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科技组成立后第一次大型活动,是1990年11月在汉城召开的主题为《走向一个新时代:太平洋地区的科技合作》的“太平洋地区科技研讨会”。来自亚太13个国家和地区的130 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委会副会长朱丽兰应邀主持了开幕后的全体大会,并作主导发言。这是亚太地区以科技合作为主题的一次高层次、高水平的会议。

在这次会议的基础上,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科技组提出今后要选择一些专题召开研讨会,以“交流经验和确定最好的实践”。根据中国倡议,科技组首次专题研讨会是1991年10月在上海召开的“科技工业园区研讨会”,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成员和有关国际组织代表91人出席,我国由朱丽兰副会长率12个高新技术开发区代表和学术、企业界人士32人参加。这次会议是1991年3 月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后在我国举办的一次重要国际活动,时任国家科委主任的宋健曾批示:“这是向太平洋地区开放的重要渠道”,宋健还到会作了《科技工业园区发展与合作的广阔前景》的演讲。会上有9 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作了12个案例报告,其中包括我国北京、上海漕河泾和深圳三个园区。与会代表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同时也显示了我国在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科技组中所发挥的作用。

1992年9月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第9届大会在旧金山召开,期间举办了主题为《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科技分会,朱丽兰副会长应邀作了《中国八五科技发展计划》的演讲,引起与会者兴趣。

此后,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科技组每年举办一次专题研讨会,我国每次均派代表出席并宣读论文。

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科技组成立后的几年中曾是该理事会最活跃的专题组之一,这与我国的大力推动是分不开的。但由于近年科技组许多成员和我国对亚太地区科技的多边活动己转向以亚太经合组织为主;而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的科技合作在财力、人力上有所局限,且其活动停留于论坛性质,未能与经济相结合,对企业界缺乏吸引力,所以近来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的科技活动处于维持状态。

3、亚太经合组织产业科技工作组的成立及有关活动

亚太经合组织成立于1989年,是冷战后区域经济合作的产物。成立之初该组织只是一政府间论坛,但随着成员的增加、在新加坡设立了常设秘书处及1993年以后主要成员首脑的参与,亚太经合组织逐渐向实质化方向迈进,并确立了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经济与技术合作等两大方面的合作内容。目前该组织共有21个成员。

我国1991年底加入亚太经合组织后,将开展科技合作作为我国参与合作的一个重要战略,并为此作出了不懈努力。1992年,我国在亚太经合组织一系列场合提出了科技合作的动议,并建议成立科技工作组。尽管当时亚太经合组织内部已作出不再增加新的合作内容也不再设立新的工作组的决定,并且以美国为首的发达成员只对投资和贸易自由化感兴趣,而对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持消极态度,但是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终于成功地将科技纳入了亚太经合组织的合作框架。1994年,亚太经合组织投资与技术转让工作组正式改名为产业科技工作组,我国当选为该组的首任牵头人,并于当年在北京召开了工作组会议。我国和组内其他成员一道努力使产业科技组变成了亚太经合组织中最为活跃的工作组之一。

在这一时期,我国积极参与了联合国于1992年6 月在巴西举办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并于1994年在北京与亚太经社会召开了“亚太地区空间技术应用促进发展部长级会议”及相关展览。此外,我国还与伊朗、加拿大、韩国等国签订了和平利用核能协定,与欧洲核子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加入了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科技合作的南方科技促进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与亚太技术转让中心开展了若干实质性合作, 包括1993年召开的女企业家研讨会等。同时,我国还与美国开展了若干轮核能合作磋商。

三、发展时期(1995年—现在)

这一时期开始的标志,是1995年10月于北京召开的首届亚太经合组织科技部长会议。此次会议为亚太地区全方位的科技合作奠定了基础。而1999年10月由我国主办的首届亚欧科技部长会议,则启动了亚欧两大洲之间的科技合作。这两次部长会议是这一时期的两个里程碑,也是我国多边科技合作服务于整体外交及科技发展的里程碑。

1、亚太经合组织科技部长会议及会后合作项目的开展

根据江泽民主席1994年11月在印尼茂物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倡议而于1995年10月5日—6日在北京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首届科技部长会议是一次成功的会议,来自各成员的近170 名代表与会。江泽民主席在开幕式上致辞,宋健国务委员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了“联合声明”,确定了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合作的四个重点领域,包括促进科技信息流动、促进研究人员交换与人力资源开发、增加政策透明度及开展合作研究项目,并通过了产业科技工作组“行动计划”。各成员还为此次会议提出了近30个合作项目,其中包括我国的7个项目。 这些对我国更好地在亚太经合组织中发挥作用与影响、开展于我有利的全方位的科技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江泽民主席1996年11月在菲律宾苏比克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关于加强科技工业园区合作的倡议,首届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工业园区网络会议于1997年9月15日—17日在北京成功举行。 亚太经合组织18个成员及亚太经合组织秘书处均派代表与会,我国的国家级高新区和国际企业孵化器试点单位均派代表参加。开幕式上,国务委员宋健宣读了江泽民主席专门给会议发来的贺辞及国务院关于命名北京、苏州、合肥、西安等亚太经合组织园区的决定;原国家科委副主任徐冠华作了主旨发言,介绍了中国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及相关政策。在其后一天半的学术交流中,各成员代表介绍了各自在科技工业园区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前景。会议就“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工业园区网络概念性文件”进行了认真讨论,并通过了这一文件。文件对网络的组成、任务及运作方式等均做了原则性规定。

此次会议标志着江主席倡导的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工业园区网络的成立已由正式文件加以确定,在科技工业园区发展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是中国高新区国际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1997年11月25日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第5 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江泽民主席再次就亚太经合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意义发表讲话。江主席指出,“努力加强科技交流、技术合作和技术转让,既有利于发展中成员提高经济技术实力,也有利于发达成员增强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为此,江主席倡议制定《走向21世纪的科技产业合作议程》。这个议程,既要有目标和原则,又要有切实的措施和步骤;力争市场导向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开发研究与成果转化相结合,全面推动与具体合作项目相结合,以求切实启动亚太经济技术合作议程。这是我国在亚太经合组织中树起科技合作旗帜后为使这一合作内容不断走向深入而提出的又一项具体倡议。该倡议写入了当年的“领导人宣言”。

在亚太经合组织产业科技工作组、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及高官会议等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议程”在1998年10月墨西哥召开的第3 次亚太经合组织科技部长会议上得到通过,并于1998年11月在马来西亚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第6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得以批准。 “议程”要求亚太经合组织各有关机制尤其是产业科技工作组在“议程”的执行中起到主导作用,并鼓励各成员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出合作项目建议。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与监督“议程”实施与后续工作,并就实施情况向部长会议作年度报告。江泽民主席在领导人会议上还宣布中国将拨款1000万美元设立“中国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基金”,用于资助中国和其他成员在科技产业领域的合作。这是我国首次在多边框架下设立专项合作基金,对多边科技合作具有重大意义。

《走向21世纪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议程》的通过,使得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具备了一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具有指导作用的纲领性文件。

1999年我国四部委联合颁布了《中国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原则、申报和审批程序、资金的运用和监督管理方法。

1999年9月,基金首批资助的7个项目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对外公布。2000年基金又批准了11个项目。预计有关项目的顺利开展对促进我国与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的产业科技合作,扩大我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起到积极作用。

目前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的科技合作已日渐走向深入,合作内容进一步向实质化方向发展。仅在产业科技工作组中的合作项目就达70个(我国倡议或参与的项目有10余个)。我国在亚太经合组织中的科技合作地位正日益巩固,具备了一定的推动有关合作确定方向的能力。我国还担任了2000年度产业科技工作组的牵头人一职。通过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合作,进一步促进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的经济技术合作,也能为我国做好2001年亚太经合组织东道主提供有利的条件。

2、世界科学大会的召开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科学理事会共同组织的世界科学大会,于1999年6月26日—7月1日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召开。 由我国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社科院、中国科协共同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本次大会,中科院路甬祥院长任代表团团长,教育部韦钰副部长和科技部林泉秘书长任副团长,出席大会的人员还有中国科协胡启衡副主席和王选副主席等24人,代表团成员包括政府官员、科技界、教育界、学术界、企业界及其他社会人士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本次世界科学大会共有142个国家、10个联合国系统组织、10 个政府组织、44个非政府组织、20余个社会团体、90多位各国的科技部长,共计2000多名代表参加,中国代表团是发展中国家阵容较为强大的代表团之一。

会议通过了《世界科学与利用科学知识宣言》和《科学议程—行动框架》两份重要文件。《世界科学与利用科学知识宣言》强调了对科学事业和对解决科学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作出政治承诺。在《科学议程—行动框架》中确立了促进科学领域的所有合作伙伴、有关人士与部门进行合作和协调的长期战略框架。这两份文件同时确认了教科文组织在联合国系统内对促进科学发展方面的主要责任,也为各成员制定下一世纪的科学发展规划提供了参考。中国政府代表团积极参与了上述两份文件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会议期间,中国政府代表团还与印度、巴西、德国等代表团进行了双边会晤,广泛接触了各界人士,扩大了我国在国际科技界的影响。

3、亚欧科技部长会议的召开

亚欧会议是亚欧各国领导人为加强两大洲之间的联系而建立的一种合作机制,其宗旨是促进全面的亚欧新型伙伴关系,加强相互间的对话、了解与合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为落实朱镕基总理于1998年4 月在伦敦召开的第二届亚欧会议上关于加强亚欧科技合作的倡议,由科技部、外交部共同主办的亚欧科技部长会议于1999年10月14日—1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为《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亚欧科技合作》,会议由科技部朱丽兰部长主持,亚欧会议各成员及欧盟主管科技事务的部长或代表出席了会议,与会各国代表200余人。

10月14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朱总理在讲话中指出,亚欧科技合作存在着巨大潜力,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及其后续行动在亚欧会议的框架下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促进两大洲之间的科技合作,并藉此为亚欧会议进程作出应有贡献。当晚,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人民大会堂设宴招待各国与会代表并致辞。李副总理在致辞中指出,中国政府重视与亚欧各国间的科技合作关系。亚欧科技合作不仅有利于双方的科技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与繁荣。

本次部长会议是亚欧两大洲的科技部长首次会聚一堂,交流彼此经验,共同探讨未来合作,它也是我国在亚欧会议框架下举办的级别最高的会议。为办好此会,科技部及国内有关方面与亚欧会议各成员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先后在北京和布鲁塞尔召开了两次筹备会议,确定会议议程、议题、会议文件等事项。

部长会上,各国科技部长在发言中介绍了本国科技发展规划、国际科技合作政策,并就亚欧科技合作的原则、机制、合作优先领域、合作方式等宏观政策性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会议为各国负责科技事务的部长提供了一次难得的阐述本国政策、增进相互了解、探讨未来合作的机会。

会议通过了《部长公报》和《主席声明》两份文件,确立了亚欧科技合作的原则、机制、合作优先领域及合作方式,具有宏观政策指导意义。部长们就亚欧科技合作的原则及未来后续行动达成以下共识:

一、合作的开展必须建立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为所有亚欧会议成员提供平等的机会参加地区性科技项目;

二、合作的目标应是共同发展,同时相应地考虑到参与国的不同兴趣,科技合作的政策对话应及时在两大洲科技政策制定者和主要官员间进行;

三、为有效合作发展建立适宜的机制;

四、监督正在进行中的活动的进展;

五、如有需要,确认并准备新的活动项目。

各国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此次会议对增进亚欧两大洲的相互了解、促进多渠道、多领域的科技合作起到了推动作用。会议的召开必将进一步发掘亚欧间互惠、互补科技合作的潜力,拓展合作和交流的渠道。通过会议所建立的有效的合作机制,亚欧科技合作必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并将对21世纪亚欧经济技术合作产生积极影响。会后,亚欧科技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纵观我国参与多边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进程,可以归纳出以下特点:

1、多边科技合作存在巨大潜力,是一片值得辛勤耕耘的沃土。 区域性,专业性国际组织的兴起与发展,世界各国对科技的重视,使得多边国际科技合作成为一个潜力巨大的阵地。而各国对科技的不同层次的需求也使得多边科技合作具有与双边合作不同的特点,是对双边合作的重要补充。

2、多边科技合作向实质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多边合作的不断发展,过去那种“富帮穷”“有帮无”的合作模式已不再适用,而转向参与各方凭自身实力,成果分享。而合作形式也从单一的国际会议转向共同研究、联合开发等多种形式;合作内容日益实质化,与国家科技、经济发展的结合日益紧密。

3、 利用领导人会议的机制可以对多边科技合作起到巨大推动作用。这一点已为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框架下科技合作的开展所证实。江泽民主席在1994年—1997年参加的四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上,有三次专门就科技合作提出倡议,有关倡议在会后都得以实施。朱镕基总理在1998年亚欧会议上的倡议也完全得以贯彻。这一方面提高了多边科技合作在整体外交中的显示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新时期国家领导人对多边科技合作的重视。实践表明,只要我们的有关建议切实可行,通过领导人会议提出倡议,就能为有关动议的执行奠定基础。

4、多边科技合作政策性强,影响较大,必须强调归口管理。 目前,我国国内对参与各国际组织活动的管理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归口机制,虽然这种机制有待在实践中逐步改进和完善,但多边科技合作的归口管理机制务必坚持,这样才能避免多头对外的混乱局面,也有利于树立我国在多边场合的形象。

标签:;  ;  ;  ;  ;  

开拓进取,求同存异,共同发展--中国多边国际科技合作述评_科技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