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银行业发展趋势与我国银行业改革_银行论文

全球银行业发展趋势与我国银行业的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银行业论文,发展趋势论文,我国论文,全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新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致使全球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在此背景下,全球银行业发展已明显呈现五大趋势:金融管制放松化,银行业通过并购走向巨型化,银行业务全能化、国际化、电子网络化。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银行业面临严峻挑战,顺应全球银行业的发展潮流,已成为我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全球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一)金融管制放松,银行监管精细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银行业的激烈竞争与资本持有者对多样化和综合化金融服务的需要,推动了发达国家政府放宽对金融领域,特别是银行业的管制,纷纷打破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局面,以1986年英国“金融大爆炸”为发端,随后加拿大、日本、韩国与美国相继废除了金融分业经营的法律限制,确立了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制度安排。其中尤以1999年底美国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为影响最大,成为金融自由化最有力的推动者。这一期间,许多发展中国家在“金融深化”理论的影响下,也逐步实行了金融改革。如,减少政府对金融的干预,实行金融对外开放,放松金融管制等。进入90年代后,随着美国、日本、欧共体等主要国家金融改革方案的实施生效,各国金融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渗入市场化和国际化因素。

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国际银行业的监管也日趋精细化。这主要表现在:1.金融监管手段现代化,各国普遍运用计算机辅助管制,尤其是实时清算系统在银行监管中的运用。2.监管内容标准化和规范化,这主要体现在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文件中,尤其是《资本充足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3.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管,不再一味强调外部管制,而转向内外监管的结合,更加注重调动和发挥银行自身的积极作用。4.扩大信息披露,充分发挥市场约束作用。5.加强对金融集团监管。

(二)混业经营,银行业务全能化

80年代以来,经济金融全球化导致了国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加上金融自由化、金融创新的冲击以及金融管制的放松,各类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与渗透不断加剧。进入90年代以后,西欧和日本等国的商业银行已经突破传统的分业界限,业务范围向投资、保险等领域扩展,全能银行的综合化趋势日益明显。如,欧共体于1992年颁布第二号银行令,决定在欧共体范围内全面推广全能银行和分行制。日本在1996年底推出了名为“大爆炸”的金融业改革计划,该计划决定在已准许部分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日本银行业向全能银行过渡,计划在2001年全面实现银行、证券、保险相互交叉经营。

受来自西欧和日本等国银行业的竞争压力,90年代以后,美国商业银行加快了向全能银行发展的步伐。1991年美国通过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允许商业银行持有相当于其自有资本100%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这表明长期以来限制商业银行与工商业相互渗透的禁区已被突破。1994年,美国又通过了《跨州银行法》,允许商业银行充当保险和退休基金的经纪人,从而意味着对商业银行涉足保险的限制已被突破。1999年底,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相互涉足对方领域,从而彻底结束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对美国66年的统治,标志着全能银行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发展大趋势。

(三)银行业通过并购走向巨型化

全球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推动了银行业的兼并、收购。从90年代初开始,全球银行业的购并整合热浪滚滚,购并规模愈来愈大,涉及的领域愈来愈宽。据资料统计,91年至92年,93年至94年,95年至96年,97年至98年,全球银行业购并总值分别为847亿美元、832亿美元、2080亿美元及5342亿美元。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资产规模已从90年的19万9000亿美元,增至99年的25万5000亿美元,十年间增长78.4%,并且仍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

与以往购并浪潮颇为不同的是,此轮购并活动的主要动因是混业经营发展所带来的全能化银行的出现与金融控股公司地位的确立,使银行业的并购活动广泛涉及金融领域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行业,彻底打破了传统银行业务与其它金融业务的界限,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甚至新发展的网上银行运作方式紧密地融合起来。由此,也便诞生了一个又一个金融“巨无霸”。

1998年4月,美国的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组成花旗集团,合并后的总资产达7000亿美元,成为当时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机构,被称为“世纪合并”。但这个纪录很快被打破。1999年5月,德意志银行以102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美国信孚银行,合并后组成的金融机构资产高达8300亿美元,成为全球之冠。与此同时,亚洲银行业的兼并又起波澜,1999年8月,日本第一劝业、富士、兴业银行宣布以组建联合控股公司的形式合并,在2002年春天之前,组成总资产高达141万亿日元的世界上最大的金融集团之一。

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展开并购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从1997年初到1998年6月,发展中国家银行业并购数目已达200多家,并购资产合计已超过3000多亿美元,涉及亚洲、拉丁美州和东欧等20多个发展中国家。可以说,国际银行业这种大规模并购与混业经营是国际金融业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

(四)银行业电子网络化

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金融服务电子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进入90年代,国际金融领域的电子化、自动化、现代化的金融服务系统基本全面形成,银行活动将先进的电子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存款、提款、转账、汇兑、查账、交换、控制、金融买卖交易和咨询等金融服务领域,并将银行和客户、银行与银行、客户与客户联结成一个电子网络。

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加紧实现金融系统的电子网络化,网络银行也应运而生,并成为世界银行业发展的基本趋势。据美国联邦保险局统计,1993-1998年,美国传统银行的资产递增率为8%,而美国网络银行的资产递增率为53%。英国保诚保险集团旗下的Egg银行成立不到一年,通过互联网已吸存67亿英镑。与此同时,传统银行发展网上银行也正成为新的时尚。美国、日本、瑞士、德国、英国、我国的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有实力的银行都已经或正在推出网上银行服务。越来越多的银行业务通过网上进行,使传统银行业面临巨大的挑战,那些无力进行巨额新技术投资的中心银行将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银行业电子网络化已成为国际银行业的基本趋势。

(五)银行经营国际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管理的放松、银行经营风险的加大、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全能制银行的兴起以及跨国结算体系的发展,无一例外地导致了银行经营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加快。银行经营跨国界发展,不但加速了国际资本流动及新的金融工具和技术的广泛运用,而且加速了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进程。

到20世纪90年代初,发达国家、亚洲新兴工业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大银行、纷纷在其他国家广设分支机构,以壮大自身力量。仅1992年世界排名前200位的大银行中,境外资产平均比例达36%的银行就有25家,达27%的约50家,占19%的约100家,而且越是大银行境外资产的比例越高,境外业务量也越大。

90年代以来,银行经营的国际化进一步向全球化发展,并逐渐形成银行国际业务与国内业务的合理分工,即大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竞争,中小银行则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发展。即使在同一个集团内部,不同机构之间也有类似的“分工”。当然,这种分工并没有严格的界线,更没有切断资产在国内和国外的流动。应该说,随着墨西哥和亚洲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日渐淡化和消除,以及国际金融监管的不断加强,各国银行业将不断开拓新的国际业务领域,跨国银行将对海外融资结构进行必要的整合,减少传统贸易融资业务,增加投资银行业务;同时,必将增加其表外业务比重,提供东道国不能提供的服务,进一步推进金融国际化进程。

二、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挑战

(一)传统分业经营体制面临金融集团化挑战

随着经济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分业经营体制使我国银行业面临更加激烈但不对等的市场竞争。由于我国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体制,银行业务范围狭窄,利润无法保证,而国外银行业大都是综合经营的全能银行或金融集团。其集团化模式已冲破了传统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的界限,既涉足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又涉足现代投资银行业务、保险自营及经纪业务,是跨行业的综合性经营,必给我国银行业造成巨大冲击。尽管入世后5年过渡期内,对于进入我国的外资金融机构仍可能限制其经营业务,只能从事一个行业的经营,但由于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其境外的后援体系,外资金融机构集团化综合经营趋势仍能发挥。因此,传统分业经营将面临金融集团化强大挑战。

(二)分业监管体制面临金融业务创新与业务交叉经营的挑战

由于金融业混业趋势加强和金融业务创新,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相互融合和渗透,目前,已有不少业务突破分业经营界限。其主要有:允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拆借、债券回购;允许券商以股票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日购交易;允许保险基金所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形式进行股市等。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债转股等业务,实际也是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连接起来。因此,在金融业务不断创新、业务交叉趋势加强和入世过程加快的前提下,我国分业监管体制面临三大难题:一是金融监管难度加大;二是存在监管不到位或监管真空;三是存在各监管机构互相争夺权力或发生事故时互相推卸责任的可能,这是我国分业监管体制面临的新的挑战。

(三)粗放型的行政式监管方式面临挑战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方式不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复杂的金融监管环境。我国目前金融监管方式主要是粗放型的行政监管方式,银行监管重视现场监管,不重视非现场监管,在金融监管中往往运用人海战术,依赖查账发现问题。商业银行缺乏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内部监管流于形式,同时也缺乏行业自律组织,中央银行的监管方式是监管银行业务而不是监管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这种金融监管方式缺乏弹性,很容易把银行管死。因为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不断发展,各种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的区别会越来越模糊,只有监管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既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活动,又有利于控制金融风险。

三、中国银行业改革与发展对策

(一)放松金融管制,逐步取消分业经营限制

由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核心优势确定其业务范围,选择全能型或专业型发展模式,以充分实现其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专业分工经济的效益,才符合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取消分业经营的限制可分二步进行,第一步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实力、管理效率、风险控制能力和自律能力等多项指标允许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扩大业务范围或自主经营,不搞一刀切。第二步是对现有金融法律进行全面的修改,彻底取消分业经营限制。

(二)积极推动银行业的并购重组

国际银行业并购重组浪潮迭起,尤其是大银行通过并购走向巨型化,从而获得更加明显的规模优势。我国银行业要缩小与国外银行业的实力差距,也必须走并购重组的道路,通过并购重组增强资本实力,扩张资产规模,提高技术含量,增加业务品种,最终达到增强综合竞争力的目的。在当前,一是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为兼并活动打好基础。二是要积极推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间的并购重组,培育国际化巨型银行。三是允许有实力的银行通过并购重组渗入证券业、保险业,进而塑造多元化的巨型银行。四是鼓励我国银行走出国门,兼并收购国外银行。

(三)不搞一刀切,倡导特色银行

在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向大规模甚至全能型银行发展的同时,也应倡导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如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向具有某方面服务特长的特色银行方向发展,以更好地服务开拓各自的目标市场,目标顾客。因为如果各类国内银行都一哄而起地强调规模,崇尚跳跃式的并购发展,不仅会超越我国经济的发展阶段,而且会超越现行的财力和管理能力,其结果也将是欲速则不达。管理学的基本原理也告诉我们,规模大是远远不够的,与其大而不当,不如专注几项或单项业务更能在竞争中稳操胜券。如花旗和摩根银行都以精于少数几项业务而获得丰厚利润而著称。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我国现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空间不仅应放在国内而且应放在中小企业上。

(四)加速推进银行业的电子化、网络化、透明化

银行业信息化、网络化以及透明化是金融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入世后,银行竞争中技术因素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银行的电子化、网络化已成为银行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目前,我国银行技术水平较低,同国际大银行相比,差距很大。因此,缩小同国际大银行的技术差距和经营水平差距,迫切需要加速银行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大力发展网上银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推行银行业电子化、网络化的过程中,应按照国际监管的发展趋势,建立起合乎国际标准的市场基础设施,如实时清算系统。加强自律监管和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提高金融透明度。银行监管应从行政控制和业务管制为重心的传统模式转向信息披露、稳健经营和自律为重心的现代监管模式。监管部门将更多地通过信息披露制度、财务申报制度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五)重塑监管体制,构建功能性金融监管

在金融机构业务界限日趋模糊,银行经营国际化趋势下,传统分业监管体制已难以奏效。因此,必须改革现代金融监管体制,逐步从三架马车的分业监管体制过渡到统一监管体制,以适应金融机构向全能型、核心业务型到专业型或单一型等多种经营模式并存的客观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功能型金融监管体制是新形势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最佳选择。

所谓功能性金融监管是指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监管。较之传统金融监管,它能够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协调,且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其优点是:1.功能性金融监管关注的是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并以此为依据确定相应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从而能有效地解决混业经营条件下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归属问题,避免监管“真空”和多重监管的出现;2.功能性金融监管针对混业经营下金融业务交叉现象层出不究的趋势,强调要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监管,主张设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来对金融业实施整体监管。这可使监管机构的注意力不仅限于各行业内部的金融风险;3.由于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使得据此设计的监管体系和监管规则更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能够更好地适应金融业在今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

鉴于功能性监管的诸多优点,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法》,即是依据功能性监管的思想对其监管体制进行全新设计,如图一。我国可借鉴美国模式,在现行监管机构之外另设一个具有独特超然地位的机构,如金融监管委员会,如图二。其职责主要是针对金融监管的真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划分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利益冲突,以及对新业务划分监管归属等。但首先应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金融监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所处地位;二是各机构之间的权力划分及优先权问题;三是各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运作一致:四是制定新业务品种的监管归属及监管措施等等。

标签:;  ;  ;  ;  ;  ;  ;  ;  ;  ;  

全球银行业发展趋势与我国银行业改革_银行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