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现代历史小说(三)_郑振铎论文

论中国现代历史小说(三)_郑振铎论文

中国现代历史小说论 (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历史小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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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学第一个十年(1917-1927)是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诞生期,新文学第二个十年(1927-1937)则是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繁荣期。

如前所述,中国现代历史小说诞生期三位杰出的历史小说家鲁迅、郭沫若、郁达夫的历史小说创作,都是到了三十年代才最终完成的。鲁迅于1934年,在停止历史小说写作八年之后,又相继写成了《非攻》、《理水》、《采薇》、《出关》、《起死》等五篇历史小说,并于1936年1月同前期的《补天》(《不周山》)、《奔月》、《铸剑》三篇一起,结集为《故事新编》,由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郭沫若则从1935年1月始,至1936年9月止,连续写了《孔夫子吃饭》、《孟夫子出妻》、《司马迁发愤》、《贾长沙痛哭》,1936年5月将前6篇结集为《豕蹄》出版。郁达夫也在1933年写了他的第二篇、也是他最后一篇历史小说《碧浪湖的秋天》,收入他同年出版的《忏余集》。在第一个十年即写了《仲尼之将丧》的冯至,这时期又写了他的第二篇历史小说《伯牛有疾》。

三十年代历史小说创作的特点是大量新的历史小说作者的涌现。1928年6月,许钦文在《北新》半月刊上发表了他的历史小说《牛头山》;1929年冯乃超发表了《傀儡美人》,孟超发表了《陈涉吴广》,施蛰存发表了《鸠摩罗什》,是这个时期较早出现的几篇历史小说。1930年,茅盾相继写了《豹子头林冲》、《石碣》、《大泽乡》三篇历史小说,因其都是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在三十年代历史小说创作中占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历史地位,茅盾也堪称中国现代历史小说史上的一个重要作家。继承茅盾这一传统的是刘圣旦,他先后创作了《新堰》、《白杨堡》、《突围》、《诗狱》、《北邙山》等五篇历史小说,1935年5月结集为《发掘》,由上海天马书店出版,其中有三篇是以农民暴动为题材的;郑振铎是三十年代另一个重要的历史小说家,他在这个时期创作的历史小说有《汤祷》、《桂公塘》、《黄公俊之最后》、《毁灭》,后三篇曾结集为《桂公塘》于1936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桂公塘》则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中篇历史小说;施蛰存这个时期的历史小说有《鸠摩罗什》、《将军底头》、《石秀》、《阿褴公主》、《李师师》,前四篇曾结集为《将军底头》,于1932年由上海新中国书局出版。1936年,宋云彬为《新少年》杂志接连写了16篇短篇历史小说,后结集为《玄武门之变》,于1937年由开明书店出版,郑振铎、茅盾分别为之作序;李劼人长篇历史小说的创作是这个时期历史小说创作的重要文学现象。1935年,他创作了《死水微澜》、《暴风雨前》,至1937年,他又完成了《大波》前三卷。此外,沈祖棻虽然没有历史小说专集出版,但不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历史小说作家。张天翼、蔡仪、陈子展、曹聚仁、周木斋、严敦易、朱虞、唐弢、何其芳、王统照、李俊民、徐懋庸、向培良等人,在这个时期也有历史小说发表。

由于历史小说创作的繁荣,除了作家自编的历史小说集之外,特为出版社编辑的历史小说选集也开始出现。1936年,登太编选了包括鲁迅、郭沫若等人的历史小说和历史小品的《历史小品集》,由上海长江书店出版,大概是中国最早的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编选本。

中国现代历史小说的多种类型,都产生于这个历史时期。

1.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

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在数量上不多,在成就上也不是很大,但作为一个历史现象和文学现象,其意义却是重大的。如果说在二十年代,鲁迅的文化解剖型历史小说体现着中国现代历史小说发展的“主流”,那末,在三十年代,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就应该被视为“主流”了。它是当时空前尖锐的社会矛盾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在中国知识分子中传播的结果,同时也是当时左翼作家对中国现代历史小说题材的新开拓。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历史小说是孟超于1929年写的《陈涉吴广》,它就发表在中国共产党的机关刊物《引擎》创刊号上。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孟超的《陈涉吴广》写的是大泽乡起义的过程,似在告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在受到国民党的残酷镇压之后不得不采取的生存方式,也似在号召那些在新的更残酷的专制压迫下走投无路的人必须起来反抗,不能坐以待毙:

——难道就这样的死吗?难道就这样的死吗?

陈涉还是不住的反复着,渐渐的转入自言自语的神气,表示出实在是对于这种死是不甘心,而且他更倔强的是一个命运否定论者,不愿意当一个哀哀待杀的绵羊。

——孟超:《陈涉吴广》

把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正式推向文坛的是茅盾。他在1930年一年之中,连续在《小说月报》上推出了三篇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历史小说:《豹子头林冲》、《石碣》和《大泽乡》,分别发表在该刊第8、9、10三期上。茅盾的这类小说反映的不是单纯的情绪,而是他当时的矛盾复杂的心情,这同时也给中国古代农民起义的描写带来了复杂性。茅盾是中国共产党初建时的党员之一,从二十年代就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影响。他曾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参加了国共两党共同领导的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对革命阵营内部的情况有着更多的切身了解。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之后,情绪一度消沉,把他对当时革命青年的了解写成了《蚀》三部曲:《幻灭》、《动摇》、《追求》,并因此受到来自左翼知识分子内部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当时创造社和太阳社成员的攻击。但是,他对当时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始终是反对的。这使他对中国古代农民起义的内外两面都有表现:在反抗当时的专制压迫的意义上热情歌颂农民起义,而在农民起义内部关系的描写中则批评农民的自私性、狭隘性以及封建等级制度的残余。

司马迁的《史记·陈涉世家》和施耐庵的《水浒传》为中国现代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提供了现成的可供利用的材料。除孟超的《陈涉吴广》、茅盾的《大泽乡》之外,宋云彬的《夥涉为王》、陆费堭的《陈胜王》、廖沫沙的《陈胜起义》和孟超在《陈涉吴广》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戍卒之变》都是在司马迁《陈涉世家》的基础上写成的,而靳以的《禁军教头王进》、张天翼的《梦》和几篇其它类型的历史小说(如施蛰存的《石秀》,李拓之的《文身》等)则使用了施耐庵《水浒传》的材料。在题材范围上有所开拓的是刘圣旦。他把自己的历史小说集命名为“发掘”,就是重在发掘新的历史资料的意思。他的《新堰》,写的是隋末的农民起义;他的《白杨堡》,写的是明末农民起义;他的《突围》,写的是清朝白莲教起义,他的另两篇历史小说《诗狱》、《北邙山》写的也是统治者的专制、腐败乃至由此丧失国家政权的历史悲剧。他在《前记》中写道:

埋葬在历史里的故事,自然是发掘不尽的,这一点微细的工作,也许可以证明“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的一句格言。至于应如何看法,那自然,各要各的立场,各要各的见地。或者,历史是警告着人们,“不要再那么样”;但或者历史也在告诉人们,“又要那么样”了。(注:刘圣旦:《发掘》。上海天马书店1935年版,第12页。)

在该类历史小说的写法上,刘圣旦也有开拓,他不写农民起义者的思想斗争,不把笔力只集中在一触即发的斗争场面,而是从朴素的生活写起,把农民起义的过程写成他们日常生活发展的一种自然的结果,也是他们朴素人生观念的自然表现。显而易见,这比孟超、茅盾的小说更接近农民的本身。正像曹聚仁所说:“他写农民的朴素意识,那么浩大的事件,就是那么简单的登场了。”(注:曹聚仁:《从〈发掘〉说到历史小说》。转引自《发掘》。)在小说的艺术风格上,刘圣旦写得更加从容、轻松,视野也在从容中更显开阔,只是结构上稍嫌松散,描写上还不够传神,缺乏应有的历史力度。时至今日,鲁迅《故事新编》所体现的历史观念,还基本上没有转化为中国历史家叙述和论证中国历史的观念,它对中国现代史学的影响是极小极小的,但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则同时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革命的一个核心内容。这个革命的实质意义是:在马克思主义史学之前,中国的历史学家只在社会上层的各种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中描述中国的历史发展,它无法使人看到广大没有社会权力的人民群众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第一次把中国历史纳入到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这个上下两个社会集团的对立和矛盾中看待和分析中国的历史,虽然这并不是一个唯一有效的角度,但至少是一个可能的、有重要意义的角度,它揭示了此前中国历史家所未曾揭示过的历史内容。中国历代的农民起义在马克思主义的史学框架里,是作为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没有社会权力的社会群众的独立力量出现的,是作为他们作用于中国政治和中国历史的一种基本形式而看待的。在日常的社会生活和历史演变过程中,人民群众没有足以制约政治统治集团的实际权力,政治统治集团的独立利益是在没有另一个独立力量的制约下单独发展着的,广大社会群众在这漫长的年代里,只能在顺从独立发展着的政治统治集团的意志和力量的情况下获得自己物质上和精神上的生存条件,个别人的反抗永远是无效的,并且也不可能影响社会的整体性存在形式,进入不到历史家的视野中去。只有当多数群众不但在精神上而且也在物质上丧失了自己生存基础的时候,他们才有可能在物质生活权利要求的基础上联合起来,以反官府的形式构成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表现在社会并成为历史家无法忽略的事实,被以“暴乱”的形式记载在中国历史的史册中。但是,中国现代的历史小说家是在一种极特殊的境遇中发现中国古代农民起义这个历史题材的。1927年及其后国民党残酷的政治专制和文化专制改变了中国的文化环境,使“五四”新文化运动坚持的文化革命和思想革命变得极为无力,多数没有政治权力的社会知识分子已经在自己的基础上找不到摆脱自己社会困境和文化困境的力量,转而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革命斗争中。与此同时,国民党的文化专制使他们没有可能直接揭露现实的政治专制和文化专制,没有可能直接描写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革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实际上成了他们对国民党现实政治统治的憎恶和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革命的希望的象征物和代用品。作为对现实政治统治的诅咒,他们需要的是一种有力量的革命,是可以埋葬现实政治所代表的时代的革命。只有这种革命,才能提高他们反抗现实政治压迫的信心和力量;作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的希望,他们需要的是一种相对完美的革命,是能与国民党现实政治迥然不同的、代表自由民主平等和社会进步的革命;作为一个现代的知识分子,他们需要的是一种具有现代思想性质、摆脱了传统观念束缚的革命。不难看出,在所有这些条件上,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都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历史,一旦成为历史,就必须被超越,就不能不超越。全部的历史都已经证明了,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是一种没有实际力量的革命形式,它的命运只有一个:失败。不是失败在自己被镇压里,就是失败在自己胜利后所建立的政权里。它对现实政治统治者的威胁要远远小于对那些尚有一息生存之地的多数知识分子的威胁;中国古代农民起义不是一种完美的革命形式,它是一种社会情感的总爆发,是那些平时被传统政治统治窒息了的本能生存力量的无节制的释放,它是以一种盲目的报复力量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的,是一种冲破了堤坝的洪水的泛滥;中国古代农民起义体现的不是现代知识分子的思想观念,而是对政治统治者违背传统道德信条、无节制增加社会群众政治、经济负担的一种惩罚,“替天行道”的形式体现着他们把社会更严格地纳入到传统道德秩序中去的愿望。所有这一切,都是那些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家自己也知道的。他们无法疏通他们的创作要求和基本的历史认识之间的矛盾。他们的创作目的使他们不能完全自由地对待这一题材,他们使用的题材也使他们无法自由地贯彻自己的创作意图。所以,历史的进步和文学的发展并没有实际地帮助这类历史小说的创作。相对于中国现代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司马迁的《陈涉世家》和施耐庵的《水浒传》仍是两个没有被超越的高峰。而像

乔万尼奥里的《斯巴达克斯》类型的现代历史小说巨著,在当时的中国还没有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思想基础。

2.爱国主义题材的历史小说

新文学的第二个十年不但是中国国内社会矛盾空前尖锐激烈的历史时期,同时也是民族危机日益加强、民族矛盾日趋尖锐的历史时期。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中国的东北,此后不断向内地侵蚀,而这个历史时期的结束则是以1937年七七事变、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的侵华战争为标志的。亡国的威胁又一次给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灵罩上了沉重的阴霾。不言而喻,爱国主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中国最早运用这种历史题材写作小说且成就最大的作家是郑振铎。他在1934年先后写了《桂公塘》、《黄公俊之最后》、《毁灭》三篇历史小说,分别在该年度《文学》的2卷3号、3卷1号和3卷5号上发表,1936年集为一册,以《桂为塘》为总题,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三篇历史小说的总主题,实际都是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的。

中国人的民族意识问题,在鸦片战争之后,始终是困惑着中国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问题。面对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几乎没有一个中国的社会阶层、没有一个中国人,不是以爱国主义为自己的思想旗帜的,但一旦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实际威胁,真正从民族利益出发、坚持民族主义立场、坚持民族气节的人却只是极少数的人,而越是拥有高官厚禄的政治统治者,越常常卖国求荣,成为出卖民族利益的败类。这里,有一个中国社会文化的基础观念的问题。鲁迅曾指出:

汉的高祖,据历史家说,是龙种,但其实是无赖出身,说是侵略者,恐怕有些不对的。至于周的武王,则以征伐之名入中国,加以和殷似乎连民族也不同,用现代的话来说,那可是侵略者。然而那时的民众的声音,现在已经没有留存了。孔子和孟子确曾大大的宣传过那王道,但先生们不但是周朝的臣民而已,并且周游列国,有所活动,所以恐怕是为了想做官也难说。说得好看一点,就是因为要“行道”,倘做了官,于行道就较为便当,而要做官,则不如称赞周朝之为便当的。(注:《且介亭杂文·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

用儒家的所谓“道”掩盖起民族的界限,可说是中国封建士大夫实行自己民族投降主义的最方便的条件。一旦异民族掌握了中国的政权,他们就可以以行道为名到异族统治者手下去做官,取得与在本民族政治之下同样的地位和荣誉,这就使大多数封建官僚在受到异民族侵略的时候不是下决心抗击外来侵略者,而是准备自己的后路,只要异族侵略者有招降之意,便准备卖身投靠。在这时,只有少数爱国志士矢志抗敌,但他们却处在周围这些观望等待、准备随时改换门庭的投机官僚的无形包围之中,举步维艰,上下掣肘,不但自己生命无保,也无法挽回民族灭亡的命运。而一旦中原政权沦于异族统治者之手,一代代知识分子又都到新的政权中出将拜相、“治国安邦”、“行王道”、“施仁政”去了。这是一个多数的力量,这是一种“文化的潮流”,任何的历史家也无法对这个高举着儒家文化传统而为异族侵略者效劳的阶层做出根本否定的评价。但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前期少数爱国志士的一种嘲弄,他们即使不是不可容忍的,至少也是不够“明智”的。直到异族侵略者的政权再一次面临灭亡,才有人打起前期爱国志士的旗帜,但是,他们既不能否定儒家文化自身的价值,也就无法否定那些在异族侵略政权之下供职的全部知识分子,一旦又有新的异族统治者用武力威胁到中华民族的安全,同样的历史过程又会重演一遍。显而易见,郑振铎对中国历史上这种不断重复的过程,是有清醒的意识的,所以他对中国古代历史上的这类爱国志士,取的不是简单的歌颂态度,而是深切的同情态度。他没有重点描写他们的英雄壮举,而是把笔力主要放在他们的悲剧处境的描写上。

天地虽宽靡所容,长淮谁是主人翁?

江南父老还相念,只欠一帆东海风。

《桂公塘》一开始就引录了文天祥的这首《旅怀》诗,可以看出郑振铎对文天祥当时处境的深切同情。他在这篇小说的篇末附记中说:“读文天祥《指南录》,不知泪之何从竟打湿了那本破书,因缀饰成此篇,敬献给为国人所摒弃的抗敌战士们!……因为这一段事过于凄惨,自己写完了再读一过,却又落了泪。”(注:郑振铎:《〈桂公塘〉篇末附记》。《文学》第2卷3号(1934.3.1)。)

描写爱国志士、揭露卖国汉奸是爱国主义题材历史小说的主要结构形式,也是这类小说的两大主题。在一篇之中,二者相互对照、相互斗争,构成主要的情节线索;在篇与篇之间,有的以表现爱国志士为主,有的以揭露卖国权奸为主。郑振铎的《桂公塘》主要表现民族英雄文天祥,《毁灭》则主要鞭挞卖国权奸阮大铖。《黄公俊之最后》虽然取材于太平天国起义,但其视角主要是民族主义的:黄公俊是坚持民族立场的爱国志士,曾国藩是服务于异族统治者的鹰犬。

从三十到四十年代,民族矛盾日益尖锐,民族危机日益加深,所以以郑振铎为代表的爱国主义题材的历史小说传统,直到四十年代,都自然地得到了延续和发展。四十年代的爱国主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可以以孟超和廖沫沙为代表。三十年代的郑振铎重在表现古代爱国志士的悲剧处境,四十年代的孟超则更重民族英雄的品格和气节的歌颂。他的《渡江》写收复失地的民族英雄祖逖,他的《瞿式耜之死》写从容就义的爱国志士瞿式耜,他的《怀沙》写忧国忧民、愤然投江的爱国诗人屈原,他的《苏武与李陵》写牧羊十九年、誓不降敌的苏武。郑振铎和孟超的历史小说,都有较多的书卷气,属于鲁迅说的“教授小说”之类,而廖沫沙则更重生活细节的描写,把严峻的斗争纳入到日常的生活描绘中来,故而有轻松自然的特点。他的《东窗之下》揭露秦桧夫妇勾结外敌谋害民族英雄岳飞的过程;他的《南都之变》与郑振铎的《毁灭》取的是同一题材,写阮大铖、马士英等人左右福王,欺压百姓,陷害忠良,导致南都灭亡的过程;他的《江城的怒吼》写江城人民反对清朝政府的剃头令,奋起反抗的历史事件。郑振铎、孟超、廖沫沙之外,属于爱国主义题材的历史小说还有沈祖棻的《厓山的风浪》、罗洪的《斗争》、秦牧的《死海》、吴调公的《突围》、周木斋的《郑成功孔庙焚儒巾》、曹聚仁的《叶名琛》等等,至于以其它的题材蕴含着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精神的作品,那就更是比比皆是了。

但是,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问题,不论是对于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还是对于三四十年代的爱国主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家们,乃至对于现在我们这些对历史作着各种各样的评论和指点的人们,都仍然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简单”问题。它简单到人人觉得不必说,不用说,不言而喻,但又复杂到谁也说不清。可感的不可说,可说的不可感。在这里,一个基本的问题是,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对于一个民族及其每一个民族成员,都应是一种最最基本的素质,像一个中国人会说中国话,一只鸟留恋自己的窝,所有的蜜蜂都会保卫自己的巢一样。只有这样,一个民族才成为一个民族,但在中国,爱国主义则成了少数民族英雄和爱国志士的崇高品质和伟大业绩,中国的知识分子也一直像歌颂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一样反复提倡着它、宣传着它、歌颂着它,这本身就是一种带有悲剧色彩的文化现象。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国”只是皇帝一人的私有财产,所以真正“爱国”的,仅皇帝一人而已。但他之“爱国”,爱的是自己的政权。为了这个政权,他在平时是不惜任何代价镇压本民族不服从他的政治的人及人民群众的。人民群众并不视这个“国”是属于自己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只是少部分知识分子,更多是政治官僚的思想。他们是“臣”,是“沐”了君恩的。他们之爱国,是因为皇帝给了他们更高的社会地位。严格说来,在平时,他们都是“爱国主义者”,但他们之“爱国”,是因为他们在这个国家里具有一人或数人之下而万人之上的地位。社会群众也是“爱国”的,但社会群众是因为现实政权的稳固为他们提供了安定的社会局面。他们害怕战乱,因而也希望现实政权的稳定。但是,战争来了,外族侵略者用武力威胁着皇帝的政权。皇帝是愿意保住自己的政权的,但他自身毫无力量。他的臣们平时是因“叨君恩”而爱国的,这时候皇帝需要的是他付出牺牲,乃至牺牲自己及其全家的生命,这个“君恩”不在了,而“异族”的“君”则仍然可以提供给他比灭亡更好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可以对他施恩宠。对于“皇帝”那个“国”,他们也很难爱得起来了。人民群众平时希望的是社会的安定,除此之外皇帝并没有给予过他们更多的东西,在这时,谁能尽快取得胜利、使动荡着的社会安定下来,谁就有益于他们。一个“种地纳粮”的社会地位不论是在本民族的皇帝手里还是在一个异族皇帝的手里都是极容易获得的。也就是说,在“皇帝”最需他的臣民“爱国”的时候,恰恰是他的臣民最难爱起他的“国”来的时候。在这里

,只有极少的“臣”和“民”还出于对异族侵略者的义愤而坚持着对异族侵略者的抗战。这样,爱国主义在中国就成了少数人的高贵品质,成了少数人应当效法的榜样。这些人的爱国主义自然地带有下列几个突出的特征:一、它是以一种个人的道德品质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气节,是在武力压迫下也不改变平日志向的一种精神;二、它是以维护即将灭亡的前朝政权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忠君”与“爱国”密不可分;三、它是以盲目的排外主义为思想基础的,因为只有把“外国人”、“异族人”视为无恶不作的坏人,才能激发原本在本民族政权之下处于无权地位的社会群众起而反对异族侵略者;四、它是在两个朝代相交替的极短暂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种极特殊的思想文化现象。显而易见,当中国现代知识分子面临严重的民族危机,又一次深感爱国主义精神的需要而转向中国古代的这些少数爱国志士的时候,他们还是无法在现实的民族生活中找到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生长的广阔土壤的,还是只能乞灵于这种个人的气节和道德品质的宣传和赞颂的,因而也就很难突破这些历史故事自身的束缚,给读者一种全新的思想感受和艺术感受。鲁迅批评郑振铎的《桂公塘》说:“太为《指南录》所拘束,未能活泼耳。”(注:《书信·340516 致郑振铎》(见《鲁迅全集》16卷本第12卷第414页。)我们认为,这绝不仅仅是一种写法问题,而是如何独立地把握和运用这类历史的题材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可以对照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思考中国三四十年代的这类历史小说,就可以看出它们还是有些“空”,有些拘谨,有些人为的美化和丑化。

按照鲁迅的见解,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的问题,实际是一个民族成员的个性意识的问题。他说:“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注:《坟·文化偏至论》。)一个有个性的人,尊重个人的独立意志,尊重个人的合法权利,因而他也尊重自己民族的独立意志,尊重自己民族独立意志的合法权利。民族侵略是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独立意志的剥夺和对它的合法权利的戕害,同时也是对这个民族所有成员的侮辱和侵凌。这样的民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承认别民族对自己民族的武装侵略,而这种反抗武装侵略的行为,也绝对不意味着对另一个国家的人民的仇视和憎恨。它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一个民族,把自己的成员训练成奴隶,训练成羊,到民族危机的时候,又希望他们是战士,是狼,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鲁迅的这一看法,可备一解。

3.政治斗争题材的历史小说

可以说,从春秋战国到辛亥革命的中国历史,就是一部政治斗争的历史,军事斗争的历史。二十年代的新文学作家,开始重视的是文化的革命,思想的解放,多数人把政治斗争仅仅视为一个文化的问题,思想的问题;到大批青年作家起来,更把政治作为一个整体攻击的对象,在他们的情感的世界里,容纳不下政治上的权力争夺,更容纳不下政治斗争的残酷、政治策略的曲折,乃至连鲁迅对文化斗争策略的重视也视为“世故”的表现,似乎人生只是一泓清水,可以任他们在里面自由的游泳。但到了1925年之后,大批新进青年都政治化了,有的则亲自参加了1926年开始的北伐战争,但接着是1927年的风云突变,把这些青年一下子罩在了政治斗争的泥沼里。在这时,政治成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历史上的政治斗争也开始引起了他们的关注。1928年6月的《北新》半月刊上,刊载了许钦文的历史小说《牛头山》,虽然作者依然立于政治斗争之外描写姜维和魏延的争权夺利,但显而易见,对他们斗争手腕的兴趣也开始浓了起来,这与二十年代初的作品有着很大的不同。此后出现的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爱国主义题材的历史小说,特别是后者,不能不更多接触到政治斗争的一些实际状况,作者立于农民起义和爱国志士的立场上,对他们为了自己的胜利所不能不采取的一些策略性行为开始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肯定。孟超的《陈涉吴广》把《史记》中写的诸多神秘都作为起义者不得不采取的斗争策略;郑振铎的《桂公塘》中的文天祥、杜浒等为了逃离困境,也使用了很多迷惑敌人的办法。也就是说,一旦新文学作家开始接触到政治斗争和现实人生的实际矛盾,中国古代历史上那些政治斗争、权力斗争和与此相联系的人与人的斗争,就是他们自然关心的对象了。1936年5月,宋云彬为《新少年》杂志接连写了16篇历史小说,后来结集为《玄武门之变》,于193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表面看来,这16则小故事是循着历史的脉络选取的,是为了便于青少年理解中国的历史发展的,但只要我们把它们同其它类型的历史小说比较着看,就会看到,它们作为“小说”的特质,实际是建立在对政治斗争及其斗争策略或权术的关心之上的。像《大男》、像《焚券》,都不是与历史的发展有必然关联的故事,为什么作者也选取了它们?显而易见,它们表现了人的政治智慧和人生智慧。这种智慧,表现在正面人物身上曰策略(如《焚券》中的冯谖),表现在反面人物身上曰权术(如《禅让的又一幕》中的王莽);智慧的反面则是愚笨(如《大男》中的大男)。

但不论是策略、权术、愚笨,让人读了都感到趣味,都有小说的艺术效果。“玄武门之变”则是在中国历史上决定一个时代面貌的重大权术较量,一代“英皇”唐太宗就是在这样一场父子、父兄间的厮杀中登上了皇位,开始了他的政治统治的。所以,我们把宋云彬的《玄武门之变》作为政治斗争题材历史小说的代表作。

茅盾评论宋云彬的《玄武门之变》说:“作者用力之劬,以及态度的谨严,到处可见。这里十六篇,都是为《新少年》半月刊写的,因刊物的读者对象的关系,故事的形式和内容都务求平易;然而却并不空洞。《新少年》的读者在历史教科书上知有‘禅让’、有‘变法’……等等,然而所得的观念总不免模糊,读了这里的故事,他们至少可以多明白一点,所以也许有人将因其平易而忽视之,但我以为这在少年读者中自有其被爱好的理由的。”(注:茅盾:《〈玄武门之变〉序》(《玄武门之变》,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玄武门之变》的意义,在于把古代历史上的政治斗争和政治事件,改编成现代人、乃至现代少年能够理解的东西。为什么古代历史上的政治斗争和重大历史事件在现代人乃至现代少年人的心灵中仍然可以成为能够被理解的东西?因为现代人的人生中也有斗争,现代人也生活在政治斗争的漩涡里,因而现代人也需要人生的智慧、斗争的经验,也要善于识破别人的阴谋,运用正确的策略,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也就是说,在人生智慧和斗争策略的意义上,古人和今人原本也是相通的,历史小说也可以把它做为思想和艺术的隧道,将二者沟通起来。但是,历史小说家在这里遇到的困难都更大、更复杂。在这里,尊重历史和超越历史、历史小说家和历史家发生的是遭遇战。鲁迅的文化解剖型历史小说是依靠重组一个文化框架的方式实现了对古代历史家的超越的,他避开了古代历史学家所叙述的大部分历史事实,只给它提供了一个新的几乎是象征性的框架。个人道德表现型历史小说对历史的表现是零碎的,但它们的作者们也满足于这些零碎事实的表现,实际上郁达夫、郭沫若创作历史小说的意图都不在告诉我们中国的历史是怎么样的,而在表现他们自己一时的情绪或对现实某个人、某件事的态度。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和爱国主义题材的历史小说是通过把古代历史中少量的事实提高到整体的、最重要的位置上来的方式实现对古代历史家的超越的,它们分别把中国的历史视为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斗争的历史、爱国主义与卖国主义斗争的历史的整体面貌,虽然过于单纯,但却有效。但政治斗争题材的历史小说重视的也就是中国古代历史家所重视的。中国古代的历史就是一部权力争夺的历史。可以说,中国人的智慧在这方面发展得最充分,积累得最丰富,但这种智慧却并没有带来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没有带来现代中国的繁荣和富强,它起到的是恶化社会环境、阻碍人类进步的作用。仅就智慧,诸葛亮是比伽

利略丰富得多、智慧得多的一个人,但对于人类的作用却是极不相同的。也就是说,智慧有一个丰啬、高低的差别,还有一个运用于什么目的的差别。对于中国古代历史家,我们不能提出这样的要求,因为在他们的视野以内,这个问题并没有当然的合理性;但对于一个鸦片战争之后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对于一个“五四”之后的新文学作家,它就不是一个苛求、而是一个必须了。在这里,一个中国现代历史小说家与中国古代历史家应有的区别在于,现代历史小说家不但应当重视中国古代人的智慧的表现,更应当重视这种智慧表现的人道主义性质。因为只有在与人类普遍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相联系的目标上增长着的人类的智慧,才会真正起到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作用,而所有那些仅仅关系到固有权力和经济利益再分配形式的斗争及其斗争智慧,不论在当时看来是多么有意义的,但从整个历史发展的角度,都不能不是中华民族在智慧上的极大浪费,并且最终起到的只是恶化中国社会关系、破坏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作用。鲁迅小心地绕开了中国历史上各种政治集团之间的权力争夺的大量有趣的故事,而肯定地描写了造人补天的女娲、射落九日的羿、治理洪水的禹、为反对战争维持人类和平而绞尽脑汁四处奔波的墨翟,显而易见,他们所实现的,是人类的人道主义目标。他也写了向统治者复仇的眉间尺和宴之敖者,但他的艺术处理却告诉人们:复仇者必须与自己的仇敌同时毁灭。有仇敌在,就有复仇者的意义在,一旦仇敌被消灭,复仇者的存在就是毫无意义的了。它是惩罚人类罪恶的方式,不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式。宋云彬的《玄武门之变》在某个层次上(主要是对历史上的反面人物)也是努力超越古代历史家的,但从总体来说,仍然没有逃出他们感受和描写历史人物的窠臼,因而重述多于创造,叙述多于描写,表现着在历史面前的拘谨,没有充分展开一个小说家应该有的自由想象的空间。

宋云彬的《玄武门之变》可说是历史和小说的中介形式,以它为中心,这类的作品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向更纯粹的历史故事发展,从而失去了作为历史小说的基本性质,二是向历史小说发展,更增强了小说的性质,但也因此更少历史所要求的史实的可信性。三十年代,中华书局出版了一批历史故事书,其中有喻守真的《晏子春秋童话》、朱文叔的《左传故事》和《史记故事》,吴翰云的《二桃杀三士》、郑昶的《前汉书故事》和《后汉书故事》等,它们的目的是以通俗的形式普及历史知识,更少个人的想象,更多依靠史书的记载,故而不能当作现代历史小说来看待。而在另一个方向上,则出现了一些较之宋云彬《玄武门之变》更成熟的以政治斗争为题材的历史小说。

纵现中国现代的历史小说,真正能涵盖中国古代各种文化现象的,实际只有鲁迅的文化解剖型历史小说。它虽然取材范围很狭窄(只集中于中国古代的神话和传说以及先秦时期的部分历史人物),但透过它的文化棱镜看到的却是中国古代各色各样的人物及其思想面貌;个人道德表现型的历史小说取材比较零碎,其道德类型也仅只虚伪、残暴和追名逐利的几种,因为那时的青年作家处于社会困窘的地位,憎恨的也只是这样几种人物,而作为他们自身的形象体现的,则是命运蹇舛、生不逢时、多愁善感、恃才傲物的一类;农民起义题材的历史小说描写的不过是墨家的末流——侠义剑客类型的人物或民间宗教文化(道教文化、白莲起义中的白莲教教民等等,作为它们的反面的则是当时的贪官污吏和整个政治统治);爱国主义题材的历史小说只接触到民族矛盾尖锐时期政治官僚的分化状况,实际是同一种儒家知识分子的不同文化选择。有的坚持儒家的伦理道德标准而放弃一己的私利,成为爱国志士,而有的则放弃了他们平日标榜的道德原则而成为卖国求荣的无耻小人,在所持的文化标准上则都是儒家文化所提供的伦理道德标准。而政治斗争题材的历史小说所主要接触到的则是中国古代法家文化范围中的历史现象。中国古代的道家文化是自外于政治的,它在历代的政治斗争中起不到实际的作用;墨家的末流——那些侠客义士主要活动在下层社会,少数与政治斗争有关的人物也只是政治家手中的工具,起到的不是关键性的作用;各种民间宗教常常转化为农民起义的组织形式,它们不是中国古代政治斗争内部的组成成分。真正的政治集团内部起作用的实际只有儒法两种文化,而儒家文化几乎只能提供给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一种组织形式和伦理道德标准,道德家向来是只会说嘴、不会干事的,一干事,他们也就成了法家了。“权”不是说来的,而是争来的、夺来的;一争一夺,就要讲法术,讲权势。而讲法术,讲权势的,则是法家而不是儒家。

中国古代的法家是帝王专制的政治体制内形成的。法术,就是智慧,我们说中国古代历史积累了大量的政治斗争的智慧,实际就是积累了大量人与人的斗争、这派政治力量与那派政治力量斗争的智慧。在这里,又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一、不同政治力量争夺王位的斗争及为此而运用的智慧或权术。宋云彬的《霸上》、《侮辱》、《禅让的又一幕》、《两同学》、《玄武门之变》,曹聚仁的《焚草之变》,孟超的《垓下》、刘盛亚的《安禄山》等等,实际上都是围绕着国家权力的争夺和占有进行的。由于他们之间方式方法上的差异和历史家所处的不同的地位,他们被分为被肯定或否定的两类,但斗争双方都是为了得到国家政权则是相同的;二、在同一政治体制内的争权夺利的斗争。许钦文的《牛头山》、沈祖棻的《马嵬驿》、严敦易的《马嵬》等,都是不同政治集团之间的斗争;三、代表政治统治集团诛杀异己的酷刑酷法。李俊民的《鼠的审判》,廖沫沙的《厉王监谤记》、《鹿马传》,刘圣旦的《诗狱》,都以此揭露了封建专制统治的残暴,而这些则都是在法家传统上演变发展起来的;四、个体人在专制政体下为获取个人的利益(或保全自己、或营私舞弊)而运用的手段或法术。宋云彬的《大男》、《焚卷》,廖沫沙的《信陵君之归》、《咸阳游》,秦牧的《囚秦记》都可视为这一类。以上所有这些斗争的智慧,或被中国古代历史家所肯定,或被中国古代历史家所否定,归根到底,只是为了“权”,为了个人的私利私权,除了“权”之外,它们连点“剩余价值”也没有。不论在当时人看起来谁是谁非,但作为一种“智慧形式”,起到的都是瓦解中国社会、恶化中国社会生活环境的作用。它们是中国人的“智慧”的浪费形式,不是中国人的“智慧”的运用形式。

但是,中国古代的政治智慧也不是在任何形式下都是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无益的。政治是用权力的杠杆支撑起来的,但它却不应仅仅是权力斗争的场所。政治的最根本的作用是组织社会,把分散的社会力量组织成一个整体,而使这个整体具有较之分散状态更大的力量,而这则是保存自我和发展自我的最基本的需要。因此,在政治体制内,一切超出于单纯的权力争夺。对于国家整体的存在和发展有着积极作用的政治力量,是在中国古代政治粪堆中的真正的鲜花。这朵鲜花也是在法家文化范围中出现的,那就是面临政治危机、真正从国家政治的整体发展出发、从事政治改革实践的法家代表人物。而在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两个人物则是商鞅和王安石。宋云彬的《变法》和杨刚的《公孙鞅》是以商鞅变法为描写对象的;李拓之的《变法》写的则是王安石的变法。他们都是中国历史上的悲剧人物。他们的悲剧在于,他们都是在维护封建帝王的专制统治的基础上提出自己富国强兵的改革措施的,但封建帝王一旦稳固了自己的政权,这些改革措施就不再有实际的意义,在这时,封建帝王为了自己政权的巩固,就要把他们作为牺牲品,换取反对改革的大批守旧官僚的支持。他们的悲剧,在鸦片战争后的中国历史上,又一再得到了重复,所以像杨刚的《公孙鞅》,在政治斗争题材的历史小说中,属于写得生气盎然的一部。

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政治斗争的历史,迄今为止的中国古代史的观念,还是被中国古代历史家为我们记述下来的大量历史事实所左右的,所以三十年代产生的政治斗争题材的历史小说,在整体上并没超脱中国古代历史家所记述的历史事实的束缚,并没有塑造出为中国古代历史家所未曾塑造出来的新的典型人物形象。他们大都还是古代历史家给我们塑造出来的典型人物的复述,并且多数作品没有超过司马迁《史记》等历史人物传记的艺术水平。但在重复的过程中,像杨刚、廖沫沙、李俊民等人的作品,还是注入了个人的爱憎感情的。

(待续)

责任编辑注:本文(一)(二)部分请见本专题199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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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现代历史小说(三)_郑振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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