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流动青少年社会工作迫在眉睫&以浦东为例_流动人口论文

加强流动青少年社会工作迫在眉睫&以浦东为例_流动人口论文

亟需加强流动青少年的社会工作——以浦东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工作论文,为例论文,青少年论文,亟需论文,浦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72(2006)02—0020—04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加速城市化发展的大背景下,许多农民(主体是青壮年)离开了属于自己的土地,来到了城市,寻找发财致富的门路,寻找属于自己的梦想。此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户籍制度的松动,出现了所谓的“农民流动的家庭化”现象,即农民工把妻儿带在身边。这种“农民流动家庭化”最直接的一个结果是造就了“流动人口的子女”这一新的城市弱势群体。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在给城市带来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和服务(如,教育、卫生、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目前,城市为流动人口及其子女提供了怎样的管理和服务,存在哪些不足?社会工作是否有必要介入?该怎样介入?等等,这些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城市的稳定的不可回避的话题。本文撷取上海的浦东作为个案,试图对以上问题作出回答。

一、浦东流动青少年概况

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及其相应的社会任务的不同,可以把流动青少年分为两个亚群体:流动人口的子女和流动人口中已经工作的青年。前者主要指的是在流入地接受学校教育的儿童,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其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学校;后者主要是指18~35岁的青年,即我们俗称的打工仔或打工妹,其主要任务是工作和谋求个人发展,其活动的主要场所是职场。

1.流动人口的子女

根据最新的资料[1],浦东目前有5万多流动人口的子女,其中约2万人(约一半)分布在25所民工子弟学校接受教育,另有约一半流动人口的子女在公立学校读书。2002年的一项对浦东张江镇、花木镇、梅园街道、沪东街道四个区域的抽样调查显示,0~15岁的少年儿童占总流动人口的比例为6.5%[2]。

2.流动人口中已经工作的青年

与流动人口的子女相比,流动人口中的已经工作的青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不论是在普通市民的眼中,还是在研究者的眼中,流动人口中已经工作的青年似乎就是流动人口的代名词。所以,我们很难统计到浦东流动青年的相关人口学资料。参照国内相关的调查。[3](p127),可以肯定的是,18~35岁的青年是流动人口的主体。

二、浦东流动青少年管理和服务工作鸟瞰

截至目前为止,除乐群社工服务社外,目前浦东还没有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介入到对流动青少年的服务中。当前对流动青少年开展的工作主要是由政府部门和准政府部门(团区委)来开展的,其管理色彩大大多于服务色彩。下面,我们将分别就各机构开展的流动青少年管理和服务工作作一简单的介绍。

1.政府部门开展的流动青少年工作

应该说,除了流动人口子女的工作,流动青少年的工作基本上是被涵括在政府部门的整个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比如,浦东人口办是新区人口管理和服务的综合协调机构,定期召集与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关联的单位和部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沟通和交流各自的工作情况,协调处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中遇到的问题;浦东司法局依托简易学校、媒体、法律服务窗口等,把法制教育、管理和服务融为一体,实现了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化、经常化、多样化;浦东社会发展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精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从战略高度重视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扩大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比例,加快推进《浦东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申办办法》的实施,并将现有的民工子弟学校委托有资质的教育中介机构——上海市新城教育事务所进行管理。

2.准政府机构(团区委)开展的流动青少年工作

外来流动青少年的大量涌入改变了团区委传统的工作内容(团务工作),赋予了团区委新的历史使命和工作职责。至此,流动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和服务成为团区委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特别是1993年浦东青少年事务署(以下简称青少署)成立后,团区委极大地延伸了工作手臂,在流动人口子女的服务和管理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概括起来说,团区委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1)开展对流动青少年基本情况的调研。从1993年开始,团区委就开始断断续续开展流动青少年的调研工作。比较大的两次调研分别是1995年和1997年进行的①,其中1997年的调研是专门针对外来流动青年人口的。两次调研所获得的信息全部收录进当年的《青少年生存与发展白皮书》中。以上调研结果为区政府和团区委相关工作方针和政策的制订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2)以《浦东外来务工青年文明手册》为抓手,实现对流动青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本着“管理、教育和服务于外来务工青年,提高其素质、规范其行为,促进浦东的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安定,为浦东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的宗旨,青少署从1993年起开始组织实施《浦东外来务工青年文明手册》的教育和考核。截止2001年底,有近20万外来务工青年接受《浦东外来务工青年文明手册》的培训。(3)实施“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工程。按照团中央、公安部等八部委办的联合精神和团市委《关于做好上海“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团区委从1997年开始承担“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工程的实施任务,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依托社区学校设立以素质培训为重点的培训学校,帮助流动青年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依托劳动、建设、司法等系统的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专业培训点,集中开展普法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截止2005年底,累计培训进城务工青年约5万人次。(4)以团组织为依托,开展流动青年的管理和服务。通过与各种新经济组织建立有效的联系和沟通机制,依托新经济组织建立流动团员的管理和服务机制。

3.草根组织开展的流动青少年工作

这里,我们以乐群社工服务社(以下简称乐群)对浦东5所简易学校开展的服务作为例证②。从2002年9月,乐群即从区社发局获得10万元的委托性购买服务资金,对5所简易学校的流动子女开展服务。这些服务包括:通过社工信箱、心理咨询室和小组活动,了解和处理学生出现的心理困惑和行为问题;通过开展英语角活动引导和鼓励学生大胆用英语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流;通过引入“辉瑞青少年健康教育”项目,对流动人口子女开展青春期教育和公共卫生教育;通过指导学生参加上海青年会举办的“好书伴我行”读书征文活动,提升流动人口子女的自信和自尊,等等。

综上所述,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准政府部门,它们开展的流动青少年管理和服务工作都是以政府或国家的利益为本的,其制订出的管理和服务措施无一不是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和控制的角度出发,在自觉意识上并没有代表流动青少年的利益。因此,代表流动青少年利益的社会工作者介入到流动青少年的管理和服务中是相当必要的。

三、流动人口中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必要性

1.流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流动青少年是一个弱势群体,关注其生存状况,对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适应新的城市环境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体现了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当流动青少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来到一个陌生都市的时候,他(她)们不可避免会产生一系列的适应困难。特别是在目前城乡分割的制度背景下,流动青少年的生存、教育和健康发展更是面临一系列的挑战,致使其正常的需要无法得到充分的满足。比如,虽然《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现实中规定的义务教育费用人头化的管理办法,使流动人口的子女很难在流入地享受到义务教育的权利。虽然各地政府也都规定流动人口的子女可以到当地学校借读,但繁琐的手续、高昂的“借读费”、“赞助费”,使许多流动家庭望而生畏。而作为体制外的简易学校,其教学水平和办学条件都比较差,很容易造成不平等的教育。再如,在公立学校借读的流动人口的子女可能遭遇歧视。《东方早报》2003年9月17日第12版就曾经报道了一个在公立学校上学、因不堪同学歧视和欺负,投河自尽的真实事件。也许正是由于流动人口的子女在公立学校要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致使有些已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最终放弃了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机会,转而又回到简易学校就读。又如,流动人口中的已经工作的青年经常受到城市主流社会的排斥,甚至遭受城市社会的不公平对待。

当流动青少年的基本需要得不到保障,甚至其基本的生存需要都受到威胁的时候,社会工作对社会文明的推动作用就愈加地凸显出来。社会工作通过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订,可以提升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平等;通过实际的、微观的助人行动,可以挖掘流动青少年的潜能,促进社会所有群体的共同进步和发展;通过为流动青少年提供参与社区生活的机会,增进社会交流和社会归属,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平等互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流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2.流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流动青少年在给浦东的经济带来繁荣和活力的同时,也给这座城市带来了一定的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问题:(1)流动青少年的犯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外来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中,青年、青少年占了81.1%,已成为影响浦东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4](p63)。(2)劳资纠纷事件/案件增加。在劳资纠纷中,许多流动青年往往采取过激的行为来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甚至可能发生恶性悲剧。

众所周知,社会工作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动机上来分析,社工与政府和准政府部门人员存在显著的不同。前者在主观上认为自己是流动青少年的利益代言人,而后者在主观上代表的是政府或国家的利益。工作动机的不同导致社工在工作理念、模式和方式方法等方面与政府和准政府部门人员存在巨大的分野。与政府和准政府强调刚性的“管”不同,社会工作更注重软性的服务和管理。社会工作通过开发社会资源、推动社会福利保障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保护贫弱者的合法权利,满足其正当需要;通过发挥治疗功能,解决贫弱者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通过预防性的社会工作,防患于未然,为社会的稳定构筑一道防火墙。

四、流动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切入点

那么,社工可以从哪些地方寻找流动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切入点呢?本文拟从社工的角色出发,从宏观的视角分析来流动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切入点。为此,笔者暂列以下几个路径,以供参考。

1.提高对流动青少年生存状况和发展需要的关注度

从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来分析,除了其他的一些常见的社会角色外,发起人(initiator)、和呼吁者(advocate)是社会工作者常常扮演的另一些社会角色[5](P22—24)。这些角色赋予了社工提高社会对流动青少年生存状况和发展需要关注度的职责。对此,社工的任务在于,当现存的社会制度、社会机构不能(甚至反对)满足案主特定、正当和正常的需要时,就要收集有关信息,论证案主的需要与要求的合理性,对现存的制度和机构的政策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进而引起社会对某一问题或潜在问题的关注。

在工作的途径上,可以借鉴摆生兰的观点,从以下六条途径着手[6](P269—279):(1)发挥社区关键人物的作用;(2)通过人大、政协委员向政府施加影响;(3)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倡导;(4)组织有影响的团体、代表参观访问;(5)组织活动,向外扩大影响:(6)通过民间草根组织进行倡导工作。

2.推动流动人口相关政策的制订和颁布

由于中国特有的、制度化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以及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教育和就业体制,使流动青少年很难享受到公平的就业和教育待遇,难以成为城市的合法公民。当前浦东流动青少年面临的一系列困难处境其实是整个中国流动青少年面临困境的一个缩影。所以,我们认为,从政策和体制视角来分析,目前流动青少年面临的困难处境从本质上来说是不公平的社会政策的产物。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能够对现有的流动人口相关政策作些修订和完善,那么,就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青少年的诸多困境。所以,广大社会工作者应该将当前的流动人口相关政策作为自己的工作对象,呼吁地方政府或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等来呼吁地方政府重新考虑流动人口政策的合理性与公平性,从而减少流动人口(也包括青少年)社会工作中的政策障碍。

那么,怎样才能使政府部门意识到现有的流动人口相关政策的弊端呢?一方面固然要靠政府部门的自知自觉,但另一方面还要靠外力来推动。我们认为,社会工作者及其组织就是一支重要的外部推动力量。换句话说,社会工作在推动流动人口相关政策的制订和颁布中应该有所作为。

在这一行动中,社工可以把自己定位为一个政策影响者(或政策的倡导者),即通过某种工作方式(行动研究或基础调研),发现导致流动青少年困境的政策性因素,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如,将调查研究和行动研究的结果和工作经验反馈给政府,达到改变这些不合理的政策和体制支目的,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3.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帮助流动青少年了解公共政策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流动人口(含流动青少年)的政策、法规和条例,但这些政策等的落实却遭遇诸多瓶颈,致使流动青少年对相关的公共政策并不知情。对此,李涛曾对京、粤、青(岛)三地的农民工进行过调查[7](P6—27),结果发现,在接受调查的503名农民工中,有402(77.9%)人不知道《工伤保险条例》,仅有13.8%的被调查者知道有这部法律出台。于是乎,我们常常在报纸和电视中看到,流动青年为了讨还被拖欠的款项,爬上塔吊寻求社会轰动效应,以图达到追还欠款的目的。甚至还有以跳楼自杀相逼的案例。这些事件的背后透露的是流动青少年对公共政策的无知,这种无知导致他(她)们无法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公共政策的支持。这在客观上也给社会工作留下了很大的工作空间。

现代社会工作的基本特征是制度化利他主义[8]。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社会工作者与受助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制度性”的相互依赖,即双方都得依赖制度才能解决问题。因此,社会工作者在确定助人计划和方法时,不仅要了解求助者的困难所在、利益要求之所在,还必须了解社会政策、社会福利能提供哪些制度性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而作为受助者的流动青少年,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他们可能不太了解这些制度性安排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为流动人口搭建一个信息沟通的平台,把对流动人口的公共政策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开展。

此外,社会工作者除了在政策的传达方面可以承担中介者的角色,还可以在实际的救助行动中承担协调受助者和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之间的中介人的角色。众所周知,在实际的社会工作中,要帮助某一求助者解决问题往往离不开其他行业的协助,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上学难问题必须找教育主管部门协调,医疗纠纷得与医院打交道,工伤事故要与就业单位甚至公检法部门协调,等等。由于绝大多数受助者不仅不了解相关的救助政策,他们更缺乏与这些官方或部门打交道的经验,因此,社会工作者就成为协调流动青少年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中介者,做求助者的利益代言人。

4.加强流动人口子女的学校社会工作

由于流动人口子女的活动场所主要是学校,因此,为了给他们提供恰当的服务,有必要加强学校社会工作。前已述及,最新的数据表明,在全日制公办学校和简易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的子女几乎各占一半,因此,除了要在全日制公办学校开展针对流动人口子女的社会工作,还要在简易学校开展流动人口子女的社会工作。

根据学校社会工作的服务目标[9],我们可以将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界定为以下几个与流动人口子女有关的问题:(1)个人方面,如,这些儿童离开了自己的老家,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首先就存在一个社会适应的问题。研究发现[10],有部分流动人口的子女存在社会适应困难,具体表现为有行为问题,自我概念偏低。(2)人际交往方面,包括交友技巧、异性相处、家人沟通、子女管教、不良同伴的影响,等等;(3)环境方面,如,协助社会实现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机会均等、社会公平等社会目标,加强家校沟通,协助学校营造宽容和友好的气氛,等等。

随着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政策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政策性障碍将从根本上扫除。到时候,消除社会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歧视和偏见将成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社会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显然,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所以,流动人口子女的学校社会工作任重而道远!

[收稿日期]2006—06—1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研究”(项目编号:06CSH013)。

注释:

① 虽然1995年的调研对象并非全部为青(少)年,但其总体(78%)仍为青(少)年,所以,我们在这里采取一种妥协的办法,暂且把它看作是对流动青(少)年的数据。

② 感谢乐群社工服务社的赵老师和姚老师接受我们的采访并提供相关信息。

标签:;  ;  ;  ;  ;  ;  ;  ;  ;  

加强流动青少年社会工作迫在眉睫&以浦东为例_流动人口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