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伦理学改革的几点思考_伦理学论文

关于伦理学改革的几点思考_伦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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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随着意识形态、思维方式和传统观念的深刻震荡与嬗变,一系列新的伦理道德问题已经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而面对道德领域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现行的伦理学理论几乎一筹莫展。显然,伦理学面临着来自社会现实的严重挑战。伦理学必须改革、亟待改革。然而,应当怎样认识我国伦理学的现状?伦理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究竟如何改革?这是大家共同思考和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文就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要讨论伦理学的改革问题,首先应当对目前我国伦理学的现状作一个大概的分析。

1.伦理学在我国可以说是命运多舛,步履维艰,其发展道路是崎岖坎坷的。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我们党在对党员和人民群众进行道德教育以及道德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全国解放后,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由于种种原因伦理学被当做“资产阶级的科学”加以取消。五十年代末情况有所好转,部分高校重新开设了伦理学课,也开始了对伦理学中某些重要问题的研究。六十年代初,在关于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问题的大讨论中,伦理学界一度呈现出一派百家争鸣的活跃局面。但好景不长,在这一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中出现了打棍子的现象,政治代替了学术。到六十年代中期,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伦理学又一次在我国销声匿迹。于是,伦理学研究在我国出现了近二十年的空白。直到十年动乱结束,我们才又重新开始了伦理学的研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伦理学有了极大的发展,并相继出版了数十种伦理学教科书,伦理学的研究也从一些基本原理问题进入某些具体道德领域或某些更为深层的道德问题的研究。但这期间,在有关人性和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中,由于某种原因,也曾使伦理学的研究出现过短暂的不景气,以至驻足不前。目前,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新旧经济体制的转换,伦理学界正在形成一种“争鸣”的局面,开始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进入一个理性的、创造性的时代。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几十年的时间中,伦理学的发展如此步履艰难,其整体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

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为我们留下系统的伦理学著述,也没有为我们建构出完整的伦理学体系。于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主要是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而建构成体系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就成了我们了解、学习和讲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主要工具。由于缺乏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全部有关道德问题论述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所以我们所构筑的伦理学,恐怕也很难称得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3.我们一直把伦理学当作哲学来研究,用研究哲学的方法研究伦理学,简单套用哲学的基本原理概括和分析社会道德现象。如讲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与道德的关系、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等等。都是哲学中“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等基本原理的简单套用。其结果是,本来应当充满生活气息和情感色彩的伦理学,成了干巴巴的抽象艰深的哲学思辩,其内容也愈来愈走向抽象化、公式化、教条化。这是目前大家普遍感到不满的一个问题。也是高校中开设伦理学课的系科,学生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

4.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的伦理学教科书受四五十年代苏联模式影响很大,而没有很好地结合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及道德遗产,编写出符合中国实际的有特色的伦理学教科书。几十年过去了,社会历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伦理道德问题,但我们的一些伦理学教科书基本上还是“几十年一贯制”、“以不变应万变”。这无论与国外的研究成果比较,还是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来看,其差距都是明显的。可以说,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我们未曾建立起系统、完整、严密的伦理学体系。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编写出反映时代水平的、令人满意的伦理学教科书。

5.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其他伦理学说的关系问题上,在对待伦理学遗产的态度上,我们也曾有过有失偏颇的地方。我们过去注重强调道德的阶级性,而忽视或根本否认道德的共同性和继承性;注意强调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其他各种伦理学说的区别,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对各种旧伦理学的批判,而忽视或根本否认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其他伦理学说的有关联系,以及在某些问题上相一致的地方和方面。这种做法在一定意义上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应当否认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以往旧的伦理学存在的批判继承关系,不等于要忽视研究和总结以往各种伦理学说的积极成果。由于以往在对待这些问题上存在的偏颇,使我们很难借鉴和吸收其他伦理学说的合理之处,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也难以有所突破。

6.目前伦理学的研究与当代科学发展、社会生活变革和人们道德观念变化的速度和现实状况是不相适应的。如器官移植中的道德问题、安乐死的问题等等。都是需要伦理学加以讨论和回答而目前还没有回答的问题。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中,伦理学也遇到了来自社会的一系列挑战。我们的伦理学研究落后于当代科学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是一个明显的事实。

7.由于以往受极左思想的影响,我们现行的伦理学理论仍然存在着假大空的现象,有时甚至仅仅限于对当前的方针、政策作道德上的论证。这也是我们的道德教育缺乏感染力和号召力,甚至使人产生逆反心理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几年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教育未能取得应有的成效,与我们的伦理学理论的这种状况,恐怕不无关系。

8.在研究课题的选择上,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对现实道德问题关注不够。近几年来,有关伦理思想史方面的大部头著作出版了好几种,但研究和解决我国当前现实道德问题的学术专著却比较少见。这种状况,无论如何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伦理学必须改革,也亟待改革。那么,伦理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伦理学的改革应该与整个社会的改革联系起来,伦理学改革的目标也应当与整个社会改革的目标相适应、相一致。当前我国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不仅需要有先进的科学技术、科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先进的道德观念。这就要求我们的伦理学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反映时代的道德要求,实现自身的现代化。先进的道德观念的普遍形成及其在整个社会的确立,将有赖于伦理学研究的现代化,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我们认为:伦理学的现代化,应该是伦理学改革的目标之所在。

伦理学的现代化,从实质上讲,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中国现实状况紧密结合起来,在对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提出的伦理道德问题作出科学的回答、对现行道德理论体系加以更新的基础上,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反映时代发展水平的完整、严密、科学的伦理学体系。

笔者认为,伦理学改革主要是指其理论内容和理论体系两个方面的改革。

伦理学理论内容的改革,是伦理学改革的首要方面。在当前,伦理学理论要发挥其指导人们的道德实践的功能,一方面必须对原有的道德理论重新加以审视,对某些重要理论问题重新加以科学的分析和说明,对某些以往所忽视的问题加以认真深入地研究。另一方面,必须顺应社会变革的大趋势,深入研究改革实践中提出的新课题,及时总结人们道德关系、道德观念的新变化,进而变革旧的道德观念,提出包括新的道德观念和新的道德规范在内的道德理论。通过以上两个方面的工作,使伦理学理论在内容上加以更新、充实和拓展,以适应社会生活中人们道德关系变化的需要,适应人们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需要,并逐步达到伦理学现代化的改革目标。就目前来说,至少有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1.道德的主体性问题。在道德领域,个人是积极能动的主体?还是消极被动的客体?我们在以往的伦理学研究和道德教育中,往往只是强调道德对于人的影响、制约和改造,甚至把人的心灵描绘成一张白纸,外在的力量可以随意对个人进行道德上的塑造,把个人置于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地步,个人在社会道德生活中,似乎仅仅是消极地接受教育、塑造和灌输的对象。颠倒了的问题应该重新颠倒过来。无论从道德的产生、发展、发挥作用的规律来看,还是从人们的道德实践来看,个人都是活生生的积极能动的主体。个人所具有的自我意识、自我规定、自我探索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决定了人在道德观念的形成、道德行为的选择等过程中,始终处于积极主动的地位。对此,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也提供了可靠的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为了更好地调动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同时改革的实践也大大地激发了人们充分发挥个人作为道德活动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的欲望。道德主体性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需要我们加以深入的研究。

2.与上一个问题相联系的问题是,作为道德活动的主体的人,与道德的关系是什么?现行的伦理学教科书,把道德定义为“按照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要求来约束人们相互关系和个人行为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根据这个规定,道德的作用就在于约束人、规范人,而人似乎仅仅成了道德借以体现其自身力量的对象。实际上,道德一方面对人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另一方面人又不能成为恪守传统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奴隶。人作为积极能动的主体,是时代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倡导者、创造者,而道德正是为人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服务的。

3.个体道德与群体道德问题。个人的自我实现和个性的自由发展,在以往的伦理学理论中是没有地位的。以往的伦理学,总是从社会群体的角度来审视个体,所有的道德原则、规范和范畴,也总是从群体的发展需要出发,来加以倡导和制定的。这种群体道德在人类发展史上曾经起过重要作用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忽视个体道德,忽视个人的自我实现和个性的自由发展,尤其是在今天,已经成为不能容忍的缺陷。改革的实践,要求我们用批判的眼光重新审视现行的伦理学体系,开展对个体道德和个体伦理学的研究。这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4.道德评价中的善恶标准问题。人的行为有善有恶,那么,评价其善恶的标准是什么?我国伦理学界流行的看法是:凡是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的行为就是善的,凡是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的行为就是恶的。现在看来,这种看法是不够科学的。善无疑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恶在全部私有制社会中,有时对社会历史的发展和进步是有巨大促进作用的。道德评价中,善恶的标准究竟是什么?需要我们重新加以研究并得出科学的结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从道德的观点来看,正如恩格斯所说:原始氏族制度“是被那种在我们看来简直是一种堕落,一种离开古代氏族社会的纯朴道德高峰的势力所打破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13页)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的过程也是一样。 所以马克思说人类的进步曾经“象可怕的异教神像那样,只有用人头作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5 页)由此看来,恶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的确曾经起过重要作用。既然如此,现行伦理学理论中,以促进还是阻碍社会发展作为道德评价的善恶标准的观点就不能成立了。那么,道德评价中善恶的标准究竟是什么?这就需要我们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科学的结论。

5.人的价值问题。这是一个在以往的伦理学研究中被忽视了的问题,而在目前有关人的价值问题的讨论中,大部分同志认为,人的价值在于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但是,也有的同志对此持否定态度。其理由是:所谓贡献,自然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两个方面,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物质财富就是金钱,当今之世,大量精神财富商品化也已经成为事实。因此,“贡献说”会使人们的人生价值观念金钱化,实际上是金钱价值观念的高度概括。那么,人的价值到底是什么?究竟怎样衡量人的价值?等等,由此而来的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通过深入的研究作出回答。

6.道德评价中的模糊性问题。非善即恶,非好即坏,不是有道德就是缺德,不是应该赞扬就是应该谴责,这是以往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评价时习以为常的两分法。实际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行为,并非都是出于一定的道德意识,也并非都能作出泾渭分明的善恶判断。从道德评价的标准和根据来看,道德评价的标准,即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道德评价所用的“尺”和“秤”,但它又不可能象用尺或秤对物体的测量那样精确,而是有一定的相对性,因此,这种衡量标准在一定意义上是模糊的;并且,作为道德评价的根据,即人的行为的动机,也不可能清清楚楚地显示出来,人们只能根据其行为结果去推断动机,因此,这对于评价者来说也不可能是非常清晰的,同样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过去我们忽视了或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一点,对人们的行为的善恶区分绝对化。这显然是不科学的。道德评价中应注意的模糊性问题,自然是目前伦理学亟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7.道德发生作用的范围问题。我们以往的道德理论强调,道德贯穿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与此相适应,道德舆论、道德评价是一种在人们生活的一切领域发挥着作用的力量。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道德舆论、道德评价对个人生活的一切方面,甚至对个人“私生活”的干预,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道德舆论、道德评价甚至可以干涉到人们最隐秘的感情领域。但是,道德发生作用的范围,果真应该如此宽泛细密吗?当人们在对那些与社会和他人的利害无关的、纯属个人私生活的事情指手画脚、评头论足时,究竟谁不道德?我们以往的道德理论在这一问题上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针对这一问题,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妨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人们可以不可以有自己的个性和不同于他人的生活方式?能不能保留一点自己的秘密?道德舆论、道德评价,有没有必要或有没有理由干涉个人生活的所有领域和方面?对于与社会和他人无关的纯属个人私生活的干涉是道德的吗?

8.道德义务和道德权利问题。现行的一些伦理学教科书在论述道德义务时,往往回避道德权利问题,或者根本否认道德权利的存在,其实,这是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道德义务和道德权利相互联结而存在,二者是对立的统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只是在阶级社会中,剥削阶级出于本阶级的需要,把二者分离开来,只讲义务而不讲权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要求我们把道德义务和道德权利有机地统一起来。并在理论上加以确认和阐述。

伦理学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除以上几个方面外,还有其他一些课题。如环境伦理学的问题、生态伦理学的问题、医学伦理学问题、行政伦理学问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问题、市场经济和社会道德的关系问题等等,都需要我们下力气加以研究。尤其是对上述几个问题的科学解决,对于伦理学内容的改革将具有关键性意义。

伦理学科学体系的改革,与伦理学理论内容的改革紧密相关,是伦理学改革的又一重要方面。有的同志认为,伦理学改革就是其理论内容的改革,其体系的改革只不过是形式的变动,与伦理学改革关系不大。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伦理学改革必须在理论内容上下功夫,这也是首要的。但问题在于:新的思想和内容,只有通过对原有体系的改革,才能纳入到伦理学理论中来,内容的改革和体系的改革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内容的改革必然要求原有体系的变革,而原有体系的改革将更有利于内容的更新和拓展。当然,体系的改革并不是凭空地任意地构筑体系,而是要在时代水平上,联系伦理学理论的新发展,检查和反思原有体系的缺陷,通过对原有体系的改革,来实现理论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就目前来看,伦理学科学体系的改革,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首先要在填补空白、对与人类道德生活紧密相关的新的道德问题加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原有理论内容的充实,改造现行伦理学体系。如将道德的主体性问题、个体道德问题、人的价值问题等等纳入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当中,从而使现行的内容陈旧单薄的伦理学体系得以改造。

2.注重对伦理学大系统中各个子系统的研究,建立起各个科学、严密的子系统,这是整个伦理学体系改革的重要一步。如通过对道德规范、道德范畴的研究,改造原有的道德规范、道德范畴体系,建立起新的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体系、道德范畴体系;通过对道德行为、道德评价的研究,建立起科学的道德行为理论和道德评价体系;通过对人生观和人生价值的研究,建立起新的科学的人生观体系和人生价值理论,等等。

3.在迫切需要回答的若干重大课题基本解决,各个子系统通过新的充实基本完善之后,将各个子系统和谐地统一起来,建立起完整、严密、科学的伦理学体系。

伦理学要实现从内容到体系的深刻变革,并由此达到伦理学的现代化,就必须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总原则。具体来说,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伦理思想加以深入研究,正本清源,真正弄通马克思、恩格斯有关伦理道德方面的论述,是我们建构科学、严密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的基础,也是伦理学改革的首要工作。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为我们留下系统的伦理学著述,而我们对马克思、恩格斯有关伦理道德问题的论述又缺乏深入的研究,在对某些问题的阐述上甚至与马克思、恩格斯本来的观点不相一致,以至于使现行的伦理学理论不尽科学。比如我们一方面强调经济决定论,而另一方面,在对某些具体问题的认识和阐述上又偏离了唯物主义的轨道。伦理学的研究不能撇开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伦理思想而侈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伦理学的改革,首先必须以对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的深入研究为基础,如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问题的理论,关于人的价值问题的思想,关于人道主义问题的论述等等,都需要我们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有关论述的全面系统的研究,重新加以认识,并用以充实、变革现行的伦理学理论。

2.伦理学研究必须对外开放。这是伦理学改革,实现伦理学现代化的关键。长期以来,我们存在着一种民族文化道德优越的意识,在伦理道德问题上闭关自守、孤芳自赏。实际上,道德上的自我封闭,不但不能有效地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反而会限制自己的丰富和发展。其他民族、其他国家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并不都是一派腐朽,同样是精华与糟粕混杂,同样有值得我们学习、吸取和借鉴的成分、因素和方面。不论是近现代资产阶级伦理学还是当代西方伦理学,从研究方法到研究内容,都有可资吸收和借鉴之处。尤其是当代西方伦理学的各种理论,尽管不乏片面甚至荒谬的地方,但其认识水平、思维方式、研究手段和方法,都体现着一定的时代特征。那种对国外伦理学的研究成果和方法盲目排斥、一味否定的作法和态度,对伦理学的改革和建设是极为有害的。因此,伦理学必须对外开放,一方面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弘扬我们民族的优秀道德,了解国外伦理学的新成果;一方面加强对国外伦理学著作的翻译、研究工作,学习和吸收那些对我们有用的道德理论和研究方法。总之,伦理学的对外开放,对于我国伦理学的改革及其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具有关键性意义。

3.密切关注现代科学的新发展,善于吸收和动用现代科学的优秀成果。伦理学要改革,就不能把伦理学与自然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分割开来、对立起来,把伦理学看作是一个孤立的、封闭的体系。其实,所有科学的发展对伦理学的研究都有直接或间接的意义。一些人文科学如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都与道德有着直接的联系;一些研究人本身及其活动的自然科学或边缘科学,如生理学、医学、遗传学、高级神经活动学说等等,对伦理学的发展也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即使以自然的“物”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如植物学、动物学、生态学等等,这类自然科学的内容虽然与道德没有直接联系,但有助于人们养成科学的世界观和科学意识,可以间接地对道德产生影响。现代西方伦理学的研究就出现了明显的科技化趋向,伦理学的研究中不但引进了当代生物学、分子遗传学、生态学、现代医学、心理学等科学的最新成果,而且还采用某些以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为特征的研究方法,进行数学化的定量分析,如用心理学的实验数据,研究儿童的智力发展对道德选择的影响等等。这些研究方法,显然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伦理学要跟上变化了的新时代,就必须关心各种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分析地吸收现代科学的优秀成果和研究方法。

4.提倡大胆怀疑,勇于以批判的目光审视自身。对于各种伦理学说,我们习惯于这样问:它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资产阶级的?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就可以马上得出一个真理性结论:应该肯定或否定、接受或排斥。对于上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本本的东西,似乎就是一成不变的真理,只能加以阐释和论证,而不能有所怀疑。与此相联系,我们过去只是讲对封建的、资产阶级的伦理思想的批判,只是把批判的锋芒对准别人。现在我们应该问一下:在伦理学的发展和改革中,我们是否也应该以批判的眼光审视自身?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批判就是揭露矛盾,辩证法在对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包含着否定的理解。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批判,没有否定,也就没有发展和前进。我们今天的伦理学研究,应该勇于怀疑自身、批判自身,对于某些陈旧过时的理论、假大空的说教,毫不含糊地加以清理。只有这样,才能够鲜明地、尖锐地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加快伦理学改革的步伐。

5.提倡百家争鸣,允许标新立异,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由于受极左思想的影响,我们的伦理学研究不论在研究内容还是在研究方法上,甚至在教科书的体系上,都要求认识的绝对统一,以致伦理学研究“禁区”林立。如对道德的社会性的研究,只是偏重于阶级性一个方面;对人道主义问题,只是限于对某种“权威”观点的论证和阐释等等,难得形成一种“百家争鸣”的局面。在道德理论上,尤其是在道德观念上的标新立异,是要担一些风险的。每当一种与传统理论不同的新的观点出现时,总有人拿传统的思想理论作为标准来加以排斥、指责,甚至将学术上的“标新立异”视为政治上的“离经叛道”。即使现在,也还有人对此心有余悸,在一些重要理论问题的探讨上小心翼翼、慎之又慎,甚至干脆保持沉默。显然,这种状况如不改变,伦理学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实际上,伦理学要研究、要发展、要创新,就难免会出现各种不同的甚至相反的观点和看法,其中自然也会有错误的认识。这作为理论研究中的现象是正常的。不仅如此,理论探讨中的某些偏颇的但有见地的认识,可以引起人们的重视,在进一步研究中克服这种偏颇;错误的认识经过讨论,可以引起人们的警觉,避免今后的失误,将研究不断推向深入。否则,如果没有各种观点的争论,伦理学还如何谈改革、谈发展呢?

6.伦理学研究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我们在以往的伦理学研究中,主要侧重于基本理论方面,而对于现实道德问题,尤其是对一些比较敏感的和富有挑战性的问题,往往采取观望或暂时回避的态度,不敢大胆地发表意见。而对于未来道德问题,就更少有人问津了。这是造成我们的伦理学落后于实践的重要原因。不研究和回答现实道德问题的伦理学,是没有多大社会价值的,也是没有出息的;不探索和思考未来道德问题的伦理学,是肤浅的,也是没有魅力的。伦理学要改革、要发展,就必须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立足现实,就是说伦理学要针对当代中国道德领域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目前社会中出现的各种道德问题,加以深入研究,回答各种道德观念的挑战,为人们提供真正科学的道德思想、道德观念。同时,伦理学要从当代现实,尤其是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汲取养分,以丰富和发展自身。面向未来,就是要对道德的未来与发展加以研究和预测,对人类道德完善的前景和途径加以揭示,以便自觉把握道德生活的发展方向,对人们道德观念的变革和更新加以科学的指导。伦理学的价值,正在于它对社会道德现象的把握和预见,以及对人们的道德行为的正确引导。因此。回答现实提出的道德问题,思考与把握未来,是当代伦理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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