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N组合理论的十对命题_非智力因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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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N结合论的十对命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命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IN结合论概述

IN结合论即智力(I)与非智力因素(N)结合论的简称。这是我于1983年提出非智力因素概念[1]之后于1985年提出的一种学习理论。[2]众所周知,影响一个人学习成功的因素(条件)是很多的,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两个系列,即外部因素(简称外因)与内部因素(简称内因)。前者为影响学习的一系列客观的环境条件,可用"E"(Environment)来表示;后者为影响学习的一系列主观的心理因素。它又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即智力(I)与非智力因素(N)。由于IN对学习的影响各不一样,所以将二者划分开来。这样一来,影响学习的因素(条件)最终归结为E、I、N三个系列。其与学习成功(用"A"-Achieviment来表示)的关系,可用如下的一个公式来加以表示:

在其它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A=f(IN)。

这里的“其它条件”指外部的客观条件。公式的意思是,假定外因大致一样,每个人的学习成功归根结底可由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的函数关系("f")来表示;或者说,学习的成功是由智力与非智力因素来共同决定的。众所周知,西方的学习理论大大小小约有50个派别,但可归属为三个学派,即联结派、认知派、人本派。这三大学派在处理学习与主客观因素的关系时,是各执一端的。就其主要倾向说,联结派强调"E"对学习成功的决定性作用,认知派强调"I",人本派则偏向"N"。我所说的成功公式则企图处理E、I、N三者在学习中的关系及其作用。

为了揭示IN结合论的实质,我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有关命题。最初只提出2对命题[3],后来又增补为5对10个命题。现再经过精心思考、努力探索,认为应当有10对命题。并可将它们归属于3个维度:(1)区别维度。即从智力与非智力因素二者的区别角度来考察,有3对6个命题;(2)影响学习维度。即从二者对学习的影响角度来考察,有4对8个命题;(3)联系维度。即从二者的联系角度来考察,有3对6个命题。现拟依次对属于三个维度的各个命题做些分析。

2 区别维度:3对6个命题

2.1 第1对命题,包括第1与第2个命题:智力属于认识活动范畴、起认识作用,非智力因素属于意向活动范畴、起意向作用。

我国现代著名心理学家藩菽倡导心理学的二分法,将人的整个心理活动划分为认识与意向两大部分。前者包括感知(观察)、表象、想象、思维、记忆等,后者包括需要、动机、兴趣、情感、意志等。正如他所说:“人们的心理活动(或简称心理)显然具有两方面或者说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意向活动(可简称意向),另一部分是认识活动(可简称认识)。长时期以来的传统心理学的传统区分是知、情、意的三分法。这种三分法是不恰当的,是不合辩证法的。……人们的心理活动的这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其实总归是人们的任何具体心理活动的统一体的两个不能互相分离的方面。”[5]我是赞赏二分法的。因为认识与意向的划分,正好与人生于世所承担的两大任务相匹配。即认识客观世界的任务要求人有认识活动,而认识活动在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会逐渐地形成一系列稳定的心理特点,我们就把这些特点称之为智力;改造客观世界的任务要求人有意向活动,而意向活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也会形成一系列稳定的心理特点,我们则把这些特点称之为非智力因素。这就很明显,智力与认识相联系,属于认识范畴,起认识的作用,即通过智力可以了解客观事物的规律;非智力因素与意向相联系,属意向范畴,起意向的作用,即通过非智力因素可以对待与处理客观事物。

2.2 第2对命题,包括第3与第4个命题:智力没有积极性,非智力因素才有积极性。

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一直在讲调动人的积极性,但积极性是什么,却不是十分明白的。其实,积极性是指人的心理的积极性;离开人的心理活动而讲调动人的积极性却只能是徒托空言。可遗憾的是,长时期来,特别是自1958年以来,把心理学视为资产阶级的伪科学,将“心理”拒之于学校大门之外。80年代以后,我国逐步重视了人的心理,明白了人的心理是积极性的源头活水;但却又认为人的所有心理都具有积极性。其实,在我看来,人的认识、智力本身是无积极性可言的,只是意向、非智力因素才具有积极性,智力的积极性来自非智力因素。这就犹如月亮本身是没有光的,只是太阳才有光,月亮的光来自太阳。为什么如此说呢?亦即如此说有什么依据呢?这涉及对积极性内涵的理解问题。在我看来,所谓积极性,是心理的6大功能即动力、定向、引导、维持、调控、强化的集中体现。但智力不具有这6大功能,6大功能乃是非智力因素的“专利”。[6]正是基于此种心理事实,我才提出如上所述的第二对命题。

2.3 第3对命题,包括第5与第6个命题:智力是比较稳定的,非智力因素的波动性却很大。

一般地说,人的智力的稳定性较强,一个人是超常、中常还是低常,生来就已基本定型;至于后天只是为之创造条件,使超常、中常的智力获得充分的开发,使低常智力得到适当的改善。但无论通过什么样的教育,都不可能使超常者降低为低常者、低常者提升为超常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孔子“惟上智与下愚不移”的命题是十分正确的、科学的。其所谓“上智”犹今之超常;“下愚”即今之低常;“不移”是说这二者的位置不会移动、转移,而并非绝对不变动、不发展之意。所谓智力的稳定性,还具体地表现在:一个人今天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是聪明的,不可能过几天在另一件事情上忽然变成了愚蠢者;同样,一个人今天是愚蠢的,也不可能过几天成了聪明者。非智力因素则不然。比如,一个人今天在对待这件事情上精神奕奕、热情高涨,过几天在处理另一件事情时却可能显得没精打采、情绪一落千丈。这是属于非智力的情感因素的一种波动性的表现。非智力的其它诸因素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此种波动性、起伏性、不稳定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智力是可测的,甚至可以求得智商(IQ)以表征人们的智力水平;而非智力因素则是难测的,当然更不可能求得什么商数("Q")。准此,这也就是我不赞同“情商”(EQ)的缘故。[7]

3 影响学习维度:4对8个命题

3.1 第4对命题,包括第7与第8个命题:智力对学习起直接作用,非智力因素起间接作用。

智力是由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注意力等5种基本心理因素构成的。它直接地对学习产生作用;反转来看,没有智力的参与,学习活动就根本不可能发生。也就是说,一个人总是通过观察而获得丰富的感性知识;通过想象、思维而理解知识,并把感性知识上升为理性知识;通过记忆而巩固知识;注意力是智力活动的组织维持者,没有注意力的参与,则智力活动寸步难行,知识也就无法获得。非智力因素主要包括动机、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等5种基本心理因素。它间接地对学习产生影响;反转来看,没有非智力因素的参与,学习照样可以发生,但其效果如何,则只有“天知道”。也就是说,人们不可能通过动机去直接获得知识,不可能通过情感、意志去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也不可能通过性格去牢固地掌握知识。虽然如此,但非智力因素的积极参与,却可以间接地推动学习、提高智力的积极性与学习的效率、效果。

3.2 第5对命题,包括第9与第10个命题:智力是学习过程的心理结构,非智力因素是心理条件。

这对命题是第四对命题的进一步具体化。就是说,第7个命题具体化为第9个命题,亦即智力的直接作用具体地表现为学习过程的心理结构。其依据是,古今中外的主要倾向,都认为学习过程与人类的认识过程是基本一致的,当然也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前面说过,智力属于认识活动的范畴。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智力五因素以思维力为核心的结构,也就是学习过程的心理结构。可以说,智力结构为学习过程所固有,并非从外部加进去的。又第8个命题具体化为第10个命题,亦即非智力因素的间接作用具体地表现为学习过程的心理条件。什么叫条件?甲事物影响乙事物的变化与发展,甲事物就是乙事物变化与发展的条件。可见条件是外加的,不是受其影响的事物本身所固有。非智力因素与学习的关系正是如此,即它并非学习过程本身所固有,是外加进去的,所以,我才断定非智力因素用是学习过程的心理条件。

3.3 第6对命题,由第11与第12个命题组成:智力是学习活动的执行——操作系统,非智力因素是动力——调节系统。

这对命题是第5对命题的进一步具体化。就是说,第9个命题具体化为第11个命题,亦即智力既然是学习过程的心理结构,那么,这种心理结构的作用何在呢?此命题回答说,它是一种执行——操作系统,对学习活动起着执行——操作的作用。同时,这个命题也是对第9个命题的注解。即所谓直接作用,乃是智力执行学习任务、操作学习活动。又第10个命题具体化为第12个命题,亦即非智力因素既然是学习过程的心理条件,那么,这种心理条件的作用何在呢?此命题回答说,它是一种动力——调节系统,对学习活动起推动与调节作用。同时,这个命题也是对第10个命题的注解。即所谓间接作用,乃是非智力因素推动学习活动、调节学习过程。

3.4 第7对命题,由第13与第14个命题组成:智力在学习中具体表现为“五会”,非智力因素具体表现为“五学”。

前面说过,智力是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与注意力等五种基本心理因素的有机结合。从这“五因素”出发,在学习中,就要求学习者必须会观察、会记忆、会想象、会思维、会注意。基于智力五因素的“五会”,不是自发地形成的,而学习者必须在知识学习的过程中,自觉地去进行有关的学习,方能将“五会”掌握。在我看来,学习“五会”的过程,就是发展智力的过程;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反对自发论,坚持自觉论。前面也说过,非智力因素主要由动机、兴趣、情感、意志与性格等五种基本心理因素构成。从这“五因素”出发、在学习中,就要求学习者必须愿学(以动机为机制)、好学(以兴趣为机制)、乐学(以情感为机制)、勤学(以意志为机制)、独立学习(以性格为机制)。基于非智力五因素的“五学”,也不是自发地形成的,而学习者必须自觉培养、严格要求,才能养成“五学”。我以为,养成“五学”的过程,就是培养非智力因素的过程。

4 联系维度:3对6个命题

4.1 第8对命题,由第15与第16个命题组成:智力活动促进(退)非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也促进(退)智力活动。

这一对命题实际上是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相互制约规律的体现。从第15个命题看,在智力活动中,要求非智力因素的积极参与,以支持智力活动的有效开展,于是非智力因素在支持智力活动坚持完成智力任务的过程中,其本身自然也就获得了锻炼与提高。比如,智力活动要求学习者克服困难,这就锻炼了意志的坚持性;要求学习者独立自主,这就提高了性格的独立性。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从第16个命题看,非智力因素参与智力活动,使其得以坚持下去,取得最后成功,这就必然要促进智力的发展。我国著名学者钱伟长说:“我从来不相信有什么所谓‘天才’,而是相信人的才能是用艰苦劳动培植出来的:天才出自勤奋。”[8]古今中外的学者几乎都有类似的看。这“天才出自勤奋”一语,即充分地证明了非智力因素对智力发展的促进作用。

4.2 第9对命题,由第17与第18个命题组成:智力活动指导非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主导智力活动。

前面说过,潘菽将心理划分为认识与意向两大部分。不仅如此,他还精辟地阐述了二者的关系。他写道:“一般地概括地说,意向总是认识指引之下的意向,而认识总是意向主导之下的认识。没有一定认识活动指引的意向活动是没有的。……另一方面,不在一定的意向活动的主导之下的认识活动也是绝对没有的。”[9]正如前述,由于智力属于认识范畴,非智力因素属于意向范畴,所以,我们根据潘菽的观点,提出了这第9对命题。其中第17个命题告诉我们,智力活动可以了解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亦即能掌握科学知识,所以能对非智力因素指导作用。第18个命题的意思是,非智力因素在认识的指导下一旦形成之后,它反转来又能调控、支配、主宰智力活动。这里只有一字之差,一个说“指”导,一个说“主”导,二者的涵义大不相同,但二者却又是相辅相成的。

4.3 第10对命题,由第19与第20个命题组成:智力可以转化、补充非智力因素的某些特征,非智力因素可以削弱、补偿智力的某些弱点。

根据第19个命题,非智力因素的某些特征是由智力特征直接转化来予以补充的。具体地说,属于非智力因素的性格是由4种心理特征构成的,其中的理智特征便是来自智力活动。可见,在智力活动中形成的理智特征越多样,就能使性格的内涵越充实。第20个命题的意思是,一个智力因素有某些弱点(如记忆力差)的人,由于非智力因素的积极参与而可以得到补偿,甚至会获得提高。古话说的“笨鸟先飞”、“勤能补拙”等,就表明了这一点。在这一方面,《中庸》的一段话说得更好:“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虽愚必明,虽柔必强。”比如,完成同样一件学习任务,别人花1个小时,我花100个小时;别人花10个小时,我花1000个小时,我就不相信自己完不成任务。其实,如此百倍、千倍地努力学习,不但能完成任务,而且还能使愚笨转化为聪明、学习上的弱者转化为强者。古今中外这样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如我国现代著名数学家华罗庚便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写下了这么一首发人深思的诗:“发白才知智叟呆,埋头苦干是第一。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劳一分才。”[10]

5 结论

其一,IN结合论即智力(I)与非智力因素(N)结合论。它认为在客观条件("E")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学习的成功("A")由函数关系("f")来表示。或者说,学习的成功是由智力与非智力因素共同来决定的。

其二,IN结合论的基本内涵,可归结为3个维度的10对20个命题。即区别维度,包括3对6个命题;影响学习维度,包括4对8个命题;联系维度,包括3对6个命题。但无论哪个维度的命题,都可说明智力与非智力因素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

其三,从区别维度来考察,智力具有认识作用、无积极性、比较稳定的特点,非智力因素则具有意向作用、积极性、波动性较大的特点。

其四,从影响学习维度来考察,智力对学习起直接作用、是执行——操作系统、表现为“五会”,非智力因素起间接作用、是动力——调节系统、表现为“五学”。

其五,从联系维度来考察,智力活动促进(退)、指导、补充非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促进(退)、主导、补偿智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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