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运行和上半年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经贸论文,上半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一季度,我国进出口总额高速增长,外贸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外汇储备继续增加,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虽然总体形势明显好于预期,但外经贸运行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从目前情况看,为了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需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妥善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促进市场多元化,调整出口商品结构,保持出口政策的连续性,整顿出口秩序,提高出口效益,以促进我国外经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2003年一季度外经贸运行情况
今年一季度,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736.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4%。其中,出口863.16亿美元,增长33.5%;进口873.44亿美元,增长52.4%;累计出现10.27亿美元的贸易逆差。今年一季度,我国外贸进出口的主要特点是:
(一)进口增速高于出口
1.一般贸易。一季度,一般贸易进出口780.9亿美元,增长50%。其中,出口364.6亿美元,增长35.3%;进口416.3亿美元,增长65.8%。进口高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对新一轮关税下调的预期和上年的商品配额即将到期,大量的进口行为由去年年底滞后到今年年初,加上原油及其衍生品价格的大幅上升,从而出现了一般贸易进口急剧增长的局面。
2.加工贸易。一季度,加工贸易进出口798亿美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出口472.6亿美元,增长31.4%;进口325.4亿美元,增长36.3%。
3.商品出口和进口。机电产品、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良好,其中,机电产品出口433.9亿美元,增长40.7%,比同期我国总体出口增速高出7.2个百分点,在我国出口中所占比重达50%,比去年同期提高了3.2个百分点。在传统大宗商品中,服装出口97.3亿美元,增长23.6%;鞋类出口28.8亿美元,增长20.3%。
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进口大幅度增长。其中,原油进口50.7亿美元,增长138.4%;成品油进口13.2亿美元,增长147.9%;初级塑料进口37.2亿美元,增长25.9%;钢材进口44.6亿美元,增长83%;汽车整车和汽车底盘进口12亿美元,增长171.6%。
4.主要进出口市场。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都比较活跃。出口方面,我国对美出口176.6亿美元,增长39.9%;对我国香港出口148.9亿美元,增长29.1%;对欧盟出口141.4亿美元,增长41.9%;对日本出口127亿美元,增长30.2%。进口方面,我国从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口除从我国香港进口增长15%外,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且增速均超过了20%。日本是我国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地,从日本进口157.4亿美元,增长55.5%;从东盟进口97亿美元,增长64.3%;从欧盟进口110.8亿美元,增长38.4%;从美国进口79.3亿美元,增长39.9%;从我国台湾进口102.8亿美元,增长37.7%;从韩国进口91.6亿美元,增长69.6%。
(二)外贸改革进一步深化
1.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关税算术平均总水平将由12%降低至11%。从2003年1月1日起,我国有3000多个税目的税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据了解,这次降税,一方面,严格履行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关税减让义务;另一方面,也根据国内产业发展的需要,对税目、税率结构进行了必要的调整。进口税将新增129个税目,税目总数达7445个。农产品平均税率由18.1%降低到16.8%,降幅为7.2%;工业品平均税率由11.4%降低到10.3%,降幅为9.6%,其中,水产品平均税率为12.2%,木材、纸及其制品为7%,纺织品和服装为15.2%,化工产品为7.4%,交通工具为15.9%,机械产品为8.6%,电子产品为9.9%。
2003年,我国将对200多种商品实行年度进口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对小麦、豆油等10种农产品和磷酸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其配额外税率比2002年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继续对冻鸡、啤酒、摄像机等商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对新闻纸实行单一的从价税税率,不再实行滑准税;对原产于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的755个税目的商品实行曼谷协定税率,对原产于孟加拉国的20个税目的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2.进出口许可证品种进一步减少,管理进一步完善。2003年,我国将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52种商品,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出口配额无偿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1)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是:玉米、大米、小麦、棉花、茶叶、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蚕丝类、坯绸、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稀土、锑砂、锑(包括锑合金)及锑制品、氧化锑、钨砂、仲钨酸铵及偏钨酸铵、三氧化钨及蓝色氧化钨、钨酸及其盐类、钨粉及其制品、锌矿砂、锌及锌基合金、锡矿砂、锡及锡基合金、白银、定尺碳素钢板(对美国出口)、石蜡。(2)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是:灯芯草及其制品、碳化硅、氟石块(粉)、滑石块(粉)、轻(重)烧镁。(3)实行出口配额有偿使用的商品是:矾土、人造刚玉、甘草及甘草制品。(4)实行出口配额无偿招标管理的商品是:电风扇、自行车、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5)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是:活牛(对港澳以外市场)、活猪(对港澳以外市场)、活鸡(对港澳以外市场)、牛肉、猪肉、鸡肉、大蒜、重水、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电子计算机。(6)自2003年1月1日起,增列三氯甲烷、去甲麻黄碱两种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取消大蒜、食糖等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2003年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共8种,总计143个8位商品编码。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成品油、天然橡胶、汽车轮胎、汽车及其关键件4种商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光盘生产设备、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4种商品。2003年取消了摩托车及其关键件、照相机及其机身、手表、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部分税号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增列了三氯甲烷、去甲麻黄碱两种易制毒化学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
3.加强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1)按照《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专利管理制度。(2)进口货物或接受委托从事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进口有关原材料、零部件涉及专利权的,要求出口方或委托方提供相关证明。(3)引进技术设备涉及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或专利实施许可的,要求转让方或许可方出示证明材料。(4)出口货物涉及新技术和新发明的,避免发生出口产品在该国家和地区侵犯专利权。(5)出口技术设备的,避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6)引进或出口技术设备,涉及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签订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涉及专利许可的,签订专利许可合同。(7)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要求,开展相关专利权海关备案。
4.根据世贸组织要求,适当放宽了建立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条件。按照2003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外资进入我国进出口领域的限制将予以放宽,包括:(1)降低了注册资本的要求。新公布的《办法》规定:年平均对货贸易额连续3年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者可申请在我国建立合资外贸公司。其中,合资外贸公司注册地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国投资者,连续3年的对华年均贸易额可放宽至2000万美元以上。与1996年的《暂行办法》相比较,新出台的《办法》将外资进入我国进出口领域的门槛大大降低,其中,注册资本从不得低于1亿人民币降至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在中西部地区的更降至3000万人民币。(2)取消外方营业额要求和取消试点地域和数量限制。外商可设立合资公司进行进出口业务的地区也由原来仅有的上海浦东新区和深圳经济特区的两地6家试点扩展至全国。(3)对在中西部设立的合资外贸公司的要求则更为宽松。(4)对于外商投资外贸公司、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商业试点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企业,经批准可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和部分外贸业务。
5.简化外汇行政审批手续,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自2003年4月1日起,取消“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和“超比例超金额预付货款”三种类别的备案登记。今后,进口单位在办理上述贸易方式项下购付汇时,不再需要事先向外汇管理部门申领《进口付汇备案表》,可持规定的付款凭证和商业单据直接到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在不增加监管风险和降低监管效果的前提下,方便了外贸企业办理购付汇的程序和手续,降低了外贸企业的直接和间接成本,有利于外贸企业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
(三)外汇储备增加,人民币汇率稳定
外商直接投资快速增长。一季度,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229.8亿美元,同比增长59.6%;实际使用金额130.9亿美元,增长56.7%。我国外贸出口继续呈增长势头,外汇储备也相应增长,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达到3160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296亿美元。2月末,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兑换8.2764人民币,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
二、上半年我国外经贸运行展望
从今年上半年我国外经贸运行看,有很多有利因素:
——世界经济将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2002年全球经济增长速度为2.8%。2003年的增长率将提高到3.2%。2002年世界贸易额增长2.1%,2003年可望大幅提高到6.1%。
——我国国民经济运行势头良好,再加上大规模兑现关税减让承诺,将为扩大进出口规模创造有利的基础条件。一方面,进口需求特别是初级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口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为出口扩大提供了有力的供给保障。
——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不断上升。2002年,我国进出口总额相当于GDP的比重达到47%。国家和地方对出口工作高度重视,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将继续发挥积极效应。
——外商直接投资带动贸易的效应将进一步显现。当前世界范围的产业转移和生产布局调整的浪潮方兴未艾。这是我国2002年进出口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必将对我国扩大IT、IC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些重要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出现回升态势有利于扩大进出口规模。2002年以来,国际市场大部分商品价格继2001年底跌至谷底后,出现明显的恢复和反弹,许多商品价格甚至出现了大幅飚升。截至2002年8月,世界商品价格指数(不含石油)较上年12月上升11.2%。今年以来,国际商品市场需求继续有所增长,价格水平总体呈上升态势。原油,纽约商品交易所3月份期货价格上升到每桶36.4美元,创两年半来的新高,3个月来,国际油价已上涨了45%;食糖,今年初价格与去年6月相比,上涨了43%;棉花价格与去年初相比,上涨近60%;天然橡胶价格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
——国际外汇市场的变化,特别是日元、欧元和美元币值的变化,形成人民币的间接贬值,也有利于我国外贸出口增长。
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外经贸运行中还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影响我国出口的增长和外经贸的发展:
1.美国对伊战争对我国外贸进出口的消极影响正在逐步显现。沿海地区特别是江浙和广东的出口企业已出现外贸渠道受阻,海运费用成倍增加、海运时间延长、出口订单大幅减少的现象。以一般性出口贸易为主的外贸大省浙江,受冲击最大。化纤类纺织产品及塑料类日用工业产品是浙江省两大主要外贸出口商品,比重占到该省年出口量的半数以上,所受的冲击也最大。相关原料价格的普遍性暴涨,部分企业开始停产观望。
2.出口退税压力增大。由于近几年我国出口快速增长,出口退税累积的矛盾越来越大。目前,全国累计欠退税2000亿元以上,其中,江苏、浙江、广东3个外贸大省拖欠的退税额高达1500亿元以上。由于多数大宗类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正常利润基本依赖于国家的出口退税,退税长期拖延,出口企业的生产资金只能依赖银行贷款解决,企业出口成本由此增加,不仅影响企业出口积极性,而且造成企业生产困难,并在整个及相关产业链中形成三角债务。企业要求加快兑现退税“白条”的呼声强烈。这一问题如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将对我国外贸出口增长产生一定影响。
3.贸易保护主义已成为我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重大障碍。发达国家以环保标准、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卫生标准、反倾销等各种形式的非关税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制约将更加突出。2002年1-9月,涉及我国产品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立案达46起,涉案金额6.3亿美元。其中,比较突出的案例有:美国"201"钢铁案;DVD知识产权纠纷案;欧盟禁止我国动物源产品进口案。贸易保护主义的强化,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4.国内一些制约外经贸发展的因素继续存在。一是利用进出口环节进行骗退税、走私、逃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二是假冒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三是出口经营秩序混乱,低价竞销、低价竞标、无序竞争,造成国外针对我国提起的反倾销案件不断增多。
5.外经贸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进口增长过猛问题。一季度进口增长52.4%,其中有正常因素,也有非正常因素。二是逆差问题。一季度累计出现10.27亿美元的贸易逆差,应引起高度重视。三是国有企业活力不足,出口额在进出口总额中比重已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而且还处在继续下降的过程。四是对日本、欧盟等主要贸易伙伴出口增长均明显低于进口增速。这种趋势应予以关注。
三、主要对策建议
1.适当增加出口退税规模。建立出口退税规模与进口税收增长联动机制,努力做到及时、足额退税;进一步完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的“免、抵、退”政策;扩大出口信贷规模,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出口的支持力度;简化通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
2.继续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对美国、日本、欧盟、我国香港、东盟等传统重点市场出口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挖掘市场潜力,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切实做好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印度、东欧、中东、拉美、非洲等市场的开拓工作。
3.扩大农产品出口。抓住国际市场价格上涨的有利时机,继续鼓励粮食出口。将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出口退税列入退税计划中并实行专项单列,以保证及时、足额退税。适当安排中央专储粮出口。允许承担农产品出口任务的外贸粮油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农发行或进出口银行开户。
4.继续调控进口。要建立重要商品进口监测系统,加强对重要商品进口和市场价格、国内供求等情况的监控。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向我国倾销的,要及时启用反倾销措施。在进口数量激增并对我国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要及时启用保障措施。对于有利于扩大内需、扩大出口,能够提高我国产业核心竞争的进口,应适当鼓励。继续鼓励短缺资源、关键技术及设备等生产性商品的进口。
5.推进外经贸体制改革。进一步下放外贸进出口经营权,改革外贸经营资格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外贸经营资格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转变;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范围,取消在流动资金贷款、出口退税等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限制,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扩大出口;健全法律法规,提高法规和政策透明度;进一步建立外经贸运行监控体系,外贸促进体系、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和公平贸易保障体系等。
6.推动我国产品进入国际跨国采购和连锁经营体系。2002年,全球采购市场规模约4500亿美元,并且近几年均以7-8%的速度增长。而我国企业争得的市场份额不足1%。加快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可行性研究,引导企业熟悉全球采购的相关知识、准入途径和具体运作方式,通过进入国际跨国采购和连销经营体系扩大我国出口。
7.整顿和规范外经贸秩序。进一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促进外贸出口健康发展。对涉及走私、骗退税、逃汇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惩处。继续严厉打击走私、逃套汇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整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8.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一是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的鼓励政策,赋予大型优势企业拥有更大的境外投资决策自主权;二是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及时发布境外投资的国别指南和企业所需的政府信息;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海外开展工程承包、投资办厂和开发石油、矿产等资源,带动国内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出口和劳务输出,特别要鼓励通过收购、兼并国外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建立并完善海外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
9.建立健全反倾销法律体系。为了保护我国出口企业的正当权益,必须建立健全我国反倾销的法律体系。在加大对外交涉力度的同时,通过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应诉机制,支持出口企业积极抗辩国外反倾销调查,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法律保障。
10.加快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进出口商会的中介作用。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中介组织运作机制上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加快自身改革,强化服务意识,在维护行业自律方面和处理国外对我国出口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应诉事件过程中切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