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循环到社会主义循环的特殊性_市场经济论文

从循环到社会主义循环的特殊性_市场经济论文

从流通一般到社会主义流通的特殊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特殊性论文,一般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经济学界围绕流通问题所展开的理论研究,一直总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发展而不断向前推进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作用的理论创新,为我们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提供了理论指导,本文试图从流通一般的性质、内容以及社会主义流通特殊性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进行探讨。

      一、关于流通一般性质的探讨

      1.从生产一般批判谈起

      古典资产阶级经济学著作大都在题为“生产”的总论部分中,抽象地谈论生产和促进生产的一般条件。在这个过程中,把资本主义生产描写成脱离历史而独立的永恒存在的社会生产形式。于是,特殊的资产阶级关系也就被当作颠扑不破的自然规律偷偷地塞进了这些经济学著作之中。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实际上是在生产一般的名义下,把具有历史局限性和历史暂时性的资本主义生产描绘成永恒存在的、和谐发展的理想社会。针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这一理论错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强调指出:“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历史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1]6,9当然,马克思也不否认存在生产一般。马克思说,“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1]9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生产一般”这个抽象,目的不在于追求发现这些一般规定,而在于进一步研究在生产一般基础上,一个社会的生产所赖以存在的特定历史阶段生产的特殊规定性。马克思着重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只见到统一而看不到差别的情况。马克思说:“那些证明现存社会关系永存与和谐的现代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就在于忘记这种差别。”[1]9生产一般作为各种历史时期生产的共性是最基本的,没有它们任何生产都无从设想。但是,使一种社会生产区别于另一种社会生产的不是这种生产一般。因此,马克思说“一切生产阶段所共有的,被思维当做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1]12

      可见,生产一般范畴是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混淆生产的一般条件和现实资本主义生产,用对生产一般分析取代对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分析时而确认其存在的一个经济学的基本范畴。生产一般必须和一个社会的社会生产的特殊性统一起来,才能解释这个社会的生产。

      2.孙冶方关于流通一般范畴的探讨

      孙冶方是中国卓越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他较早地对苏联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反思,他也是国内外经济学家中坚持批判苏联体制的自然经济论和无流通论的经济学家。面对在思想理论界占统治地位的自然经济论和无流通论,孙冶方试图从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的内容入手,从流通一般等途径引出社会主义流通理论。孙冶方写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这是一个合理的抽象,他把生产中最共同的特点固定起来。这很重要。如果只看到特殊,看不到一般,那么就没有基础;而只看到一般,看不到特殊,就会有超阶级观点。马克思的话也可以用到流通中来,也可以讲流通一般。研究流通一般,不光是一个学术问题,对实践也有很大意义。”[2]73对于自己关于流通问题的研究定位,孙冶方写到:“我要讲流通一般,要建立一个流通理论。不是某一部分的,而是完整的,相当于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的内容。这是去掉资本主义形态,联系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殊性的流通。”[2]73

      孙冶方经济思想产生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初始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尚未确立的改革探索时期。孙冶方和那个时期的理论界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认识还是产品经济。孙冶方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商品生产消亡的预见,系统地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产品经济,论证了社会主义产品的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价值。但孙冶方已敏锐地觉察到流通对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作用。于是,孙冶方在论证流通一般时就只能以产品流通、商品流通和资本主义流通的存在为前提,把他们放到一起进行理论抽象。这样,孙冶方流通思想中的流通一般范畴的作用被夸大了。事实上,在马克思那里,生产一般只是被“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按这种逻辑,流通一般也自然是“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在孙冶方那里,流通一般变成了“很重要。如果只看到特殊,看不到一般,那么就没有基础;而只看到一般,看不到特殊,就会有超阶级观点。”不过,从孙冶方“去掉资本主义形态,联系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殊性”的论述,我们认为孙冶方还是将流通一般看作是抽象掉特定历史条件后的任何社会流通所共有的一般规定性的流通。孙冶方1962年上半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讲授《社会主义经济论》时针对有人提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研究流通一般”一语不妥,孙冶方回答说:“说‘政治经济学要研究流通,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研究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过程,不是一般的流通,是社会主义的流通过程’。我同意这个意见。我的意思是:在讲社会主义流通之前要先讲流通一般。”[2]82,83问题在于,资本主义流通过程“去掉资本主义形态”的特殊性还剩下一些什么?资本主义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为基础的,因此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抽象剩下来的是一般商品生产和一般商品流通。而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说法商品生产是消亡了的。既然商品生产消亡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生产和流通对象就不是商品。对社会主义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进行抽象,剩下的也不会是一般商品生产和一般商品流通的规定性。高涤陈是一位追随孙冶方研究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的学者,不过高涤陈也确信:从马克思的流通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不能得出“流通是商品经济的特有范畴”。他强调自己追随孙冶方“把流通同商品脱钩,离开商品来寻找交换和流通”[2]248。高涤陈的表述是“我们认识社会主义流通过程时,不能拘泥于商品交换形式……而应从社会化大生产的根本性质,从交换与流通过程在社会再生产运动中的地位与作用把握流通这个经济过程”。[3]107从高涤陈对流通过程的内容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高涤陈还是把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中所阐述的资本主义流通过程的理论内容当做是社会主义流通的基本内容了。[4]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用生产一般的名义把资本主义生产的规律说成是社会生产的永恒规律,我们无法相信马克思的理论追随者,在流通一般的名义下把属于资本主义流通过程的规律说成是社会流通的永恒规律!

      3.陈文玲关于流通一般范畴的历史化

      陈文玲是把流通一般理解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的流通特殊。陈文玲在其出版的《论流通一般与社会化大流通》一书中,把流通定义为人类社会物质运动和流动变化的总和。她把流通发展分为三个历史阶段:第一个历史阶段是流通的初始阶段,或叫偶发化流通阶段。这个阶段处于商品经济萌芽阶段,社会生产力低下,明显的社会分工和普遍的交易活动尚未形成,流通处于偶然的、片断的、局部的状态,这时的流通是从偶然的交换活动中产生的,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流通在整个社会经济中不占主要地位,流通的速度极其缓慢,流通规模极其微小,流通范围极其狭窄,流通产生的效能也极其低下。第二个历史阶段,是流通一般阶段,或叫广发化流通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处于商品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已经形成,并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分工和专业化作为一种生产方式,已经成为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方式。在这个阶段,流通已作为社会再生产中独立的经济过程,形成了以货币为媒介的从总体上看的交换,商品已泛化为流通的基本元素,在流通中不断实现物质替换和价值补偿。在流通一般阶段,流通规模趋向产业化,流通范围延伸到一切采取商品经济形态的国家和区域,相对于偶发化流通阶段,流通速度大大加快,其产生的效应不断地积累,使经济社会向以流通为主导的新的历史阶段转化。第三个历史阶段是流通的加速发展阶段,或者叫社会化大流通阶段。这个阶段处于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时期。生产力的加速度发展使建立在流通一般基础上的以实物经济运动为主线的流通状态发生着一系列变化和互动效应,蕴涵在商品中的智能和技术含量,使更多的“无形产品”、“无形资产”、“虚拟经济”等非物质载体构成了流通的新空间。[5]25,26

      显然,陈文玲是将“广发化流通发展阶段”称为流通一般。在陈文玲看来,“研究流通一般,就是要把各种社会形态中的特殊流通形态抽象掉,把它们的共同点即共性的东西抽象出来,构成合理的‘概念框架’,使流通理论真正成为科学。”[6]我们看到,陈文玲的流通一般的概念显然不是按照这种方法论来进行研究和思考的,事实上,陈文玲的流通一般概念是混乱的。有的地方她将流通一般解释成各种社会形态中特殊流通形态的共性的东西;而在另外的地方她把流通一般解释成经济社会发展某一历史阶段的特殊流通。不过从陈文玲的《论流通一般与社会化大流通》一书的总体来看,她的流通一般概念还是指经济社会发展某一历史阶段的特殊流通。

      二、关于流通一般的特征和内容

      1.究竟应该怎样认识和理解流通一般

      按照从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方法,生产一般是一切社会生产所共有的共性要素的理论抽象,同样,流通一般也应该是一切社会形态流通所共有的共性要素的理论抽象。因此,流通一般只能是少数的几个规定要素,而不可能是生动的具体的历史的现代流通过程。“具体之所以是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性的总和,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1]25。因此,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论,陈文玲将流通一般解释成经济社会发展某一历史阶段的特殊流通,显然是不妥当的。在陈文玲的行文中,逻辑上的矛盾和冲突也到处可见。例如,她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阶级性和科学性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她说:“长期以来,我国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过分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政治部分,抛弃了宝贵的经济学部分,使马克思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剖析和正确推导,至今未能大放异彩。”[5]29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政治倾向性或阶级性是寓科学性之中的,根本不存在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部分之外的政治部分,也根本不存在在政治部分之外的科学部分。陈文玲在论述流通一般时常常将资本主义流通特殊的内容混杂在其中。例如,陈文玲说:“马克思关于商品、劳动力商品、竞争和社会平均利润率、信用、股份、资本国际价值比较优势、世界市场和国际经济关系的论述,无一不是流通一般中的重大内容”[5]29。这样,陈文玲就在界定流通一般范畴时将资本主义流通的某些范畴和关系混杂在其中,因而,混淆了流通一般和资本主义流通。

      孙冶方作为卓越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初始时期,在理论界普遍受苏联的自然经济论和无流通经济论的影响之下,从产品经济论出发批判无流通论,为中国改革走上市场经济道路做出了巨大的理论贡献。对于流通过程的考察,由于孙冶方所处的历史时代的特殊性和局限性,致使他的流通理论带有较强的时代烙印。例如,他从生产关系内涵的分析得出社会主义应重视流通过程分析的结论,这是很有意义的创新性研究;他对社会主义产品二重性的分析,试图从社会主义生产的内在矛盾引出社会主义产品的流通过程,这也是颇具匠心的一种探索。当然,孙冶方的流通理论也还有很多不够完善的、甚至是错误的地方。按照孙冶方自己的表述:“我们必须把流通同商品脱钩,离开商品来寻找交换和流通的必要性。我们必须从产品两重性的观点出发,在肯定商品流通的同时,在用产品流通的概念来批判‘无流通论’和‘自然经济论’,来认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内部各企业之间以至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上仍然会存在的流通这个客观经济过程。”[2]248这种做法尽管是一种大胆而有益的探索,但毕竟是不能成功的。使“流通还原为流通一般”的提法就更值得商榷了。

      值得注意的是,流通一般的存在性问题在传统认识中还是没有解决的问题。这一方面已经为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史上的无流通论思想所证实,另一方面,这也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传统观念所佐证。在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史上,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用所谓的“三段论法”来说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之间的关系。他们把这四个方面的联系说成是“正规的三段论法:生产是一般,分配和交换是特殊,消费是个别,全体由此结合在一起。”[1]13由于这里对“生产是一般”的理解已经不是生产的一般规定性了,因此,流通也就不能理解为任何社会流通的一般规定性。此外,理解流通一般的最大障碍,还在于流通一般的存在性问题。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反映物质资料生产共性的一般规定的生产一般,它的存在性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只需简单的逻辑论证就能得到证明的。而流通一般的存在性却远不是这样。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商品生产,既不是人类社会历史从来就有的,也不是人类社会发展永恒存在的,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因此,与商品生产相联系的流通一般不可能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切历史阶段所共有的一般性的东西。它只能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某几个社会形态所共有的共性的东西。中国改革的成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我们进行这种理论抽象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不仅有简单商品经济的流通过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流通过程,而且还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流通过程,因此,作为商品经济流通过程一般规定性的流通一般是客观存在的。当然,也不可否认,这种流通一般,也不过是“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不能用来说明任何一个历史的生产方式的流通。

      2.流通一般究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从广义上来看,流通过程,表现为社会再生产的总过程即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在内的总过程的整体。从狭义上来看,流通过程表现为从上述的社会再生产的总过程中去除生产过程和分配过程及消费过程以后剩下的真正流通过程。在不作特殊声明的情况下,本文所提到的流通过程都是指这种狭义流通过程。流通一般,是商品从把它生产出来的生产者手中到达消费者手中作为消费品进行消费,或者从把它生产出来的生产者手中到达把它作为生产要素的其他生产者手中的过程。从空间维度来看,流通过程表现为一个与生产过程、分配过程和消费过程相对独立的经济过程。从时间维度来看,流通过程,体现商品在流通领域所经历的流通时间。

      既然流通一般范畴是在马克思的生产一般范畴的启发下而提出的一个和生产一般相对应的范畴,那么,马克思对生产一般的分析,理所当然地要成为我们观察流通一般的方法论基础。流通一般要阐述流通的最一般、最简单的规定性。在这里,我们不妨把它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流通一般对象论。流通过程的客观对象是待售商品。这是由生产过程所生产出来的,作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个因素对立统一的商品。从使用价值生产和消费的角度来看,商品被商品生产者生产出来以后必须经过流通过程能够最终转化为可以由消费者消费的商品。具体说,一部分商品,经过流通过程转到生产者手中进行生产消费,另一部分商品,经过流通过程转到最终消费者进行个人消费。从价值生产和实现的角度来看,商品作为价值被商品生产者生产出来以后,必须通过流通过程实现其价值。当然,这里只能讲到这种商品通过交换实现其价值,至于这种商品的价值中是否包含有剩余价值,这就涉及了商品流通的社会性质问题,已超出了流通一般的考察范围。

      (2)流通一般功能论。不包括生产过程的“真正流通过程”,包括两个阶段:一个是售卖阶段W—G,另一个阶段是购买阶段G—W。通过售卖阶段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得到了实现。通过紧跟着的购买阶段商品生产者在生产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得到了更新。因此,流通功能是价值实现和生产要素的物质更新。

      (3)流通一般组织论。这里主要讲流通组织或商业企业。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从社会再生产总过程,即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的当事人关系来看,始极是生产者,终极是消费者,中间则是商人。在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商人就要以一定的经济组织的形式来运作。这样以一定的经济组织形式运作,完成商品买卖职能的经济单位就是商业企业。按照马克思对商品经济的历史分析,流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是和生产组织的产生和发展相适应的。

      (4)流通一般费用论。商品经济的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由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组成。因而再生产时间,也就由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两个部分组成。而生产时间内部又可划分为劳动时间和非劳动时间。流通时间则由售卖时间和购买时间组成。马克思将流通过程区分为纯粹流通过程和流通领域继续的生产过程。相应地,流通时间也就进一步具体化为纯粹流通时间(即售卖时间和购买时间)和流通领域继续的生产时间。这样,流通费用也就分为纯粹流通费用(即非生产性流通费用)和生产性流通费用。流通费用一般以物化劳动费用和活劳动费用的形式进行投入。流通费用,不论是以物化劳动费用还是以活劳动费用的形式进行投入,只要是在纯粹流通费用项目下投入的,都是非生产性的。流通费用,不论是以物化劳动费用还是以活劳动费用的形式进行投入,只要是在生产性流通费用项目下,或者说只要是在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继续的环节上投入的,就都是生产性的。流通费用按照上述的物化劳动费用和活劳动费用的划分标准,可以比照生产过程费用的划分,分别将其称为不变流通费用和可变流通费用;流通费用按其周转方式的不同也可分为固定流通费用与流动流通费用。

      (5)流通一般劳动论。这里主要讲流通领域的劳动问题。流通领域的劳动主要职能就是完成商品形态变化(即W—G和G—W)。这种劳动不是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因而,它不生产价值。但它是社会再生产总过程中的必要劳动。这种劳动的补偿要在生产领域所生产的价值中扣除。我们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流通一般所包含的内容是抽象的。但是目前在理论界,用流通一般分析来代替对社会主义流通过程和流通理论的分析,这在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研究的倾向性错误。一个时期以来,学术界流行着一种说法,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中剩余价值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分析去掉反映资本主义生产特殊性的东西以后,对于分析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同样适用。这种说法从科学性上来看,是没有错的。因为生产一般,流通和交换一般等等这些范畴当然是适用于其所赖以抽象出来的生产过程和流通交换过程。但是问题在于,马克思的理论,去掉它反映资本主义过程的特殊性以后还能剩下什么?剩下的只能是一些十分抽象的规定性。这些抽象规定形式不能说明任何一个现实的生产过程和流通交换过程的。因此,科学的理论分析,不能仅仅满足于这种抽象的议论阶段,也不能使我们的理论停留在这些抽象的一般范畴之上,我们必须从抽象上升为具体。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流通过程的特殊性

      正像用生产一般“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一样,用抽象意义上的流通一般也同样不能理解任何一个商品经济社会的现实流通过程。因此,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流通过程的研究任务,我们必须在理论上从抽象上升为具体。流通理论从抽象上升为具体,就是要将上述关于流通一般的分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流通过程的特殊性分析结合起来,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流通规律。

      习近平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流通过程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相联系的。

      第一,从基本政治制度来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领导的人民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领导者。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政府是总资本家,其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7]562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资产阶级政府的政府干预(或宏观调控),再好也摆脱不了受大的垄断资本利益左右的阶级本质。西方资产阶级经济的新自由主义,将政府描绘成以最小投入取得最大产出的经济人,进而否定政府的作用。这种解释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作用也许还有一定的批评教育的作用。然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有的个别经济学家,却用这种理论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的作用。以至于他们将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说成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危险,是向计划经济回潮。按照恩格斯对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描述:“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7]561“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是,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在各个领域中将先后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7]562恩格斯在这里实际上讲了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工人阶级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的使命是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其次,在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完成它的历史使命以后,国家政权的功能就会消亡了。但是,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任务就由“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7]562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生产的管理和领导不会由此而消亡。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政府即使到了其阶级压迫工具的只能消亡以后,还会发挥其管理和领导经济的职能。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所写的“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最重要的理论根据。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流通过程无论如何也不能够排除人民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和领导职能。

      第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种经济成分中起主导作用。有人表面上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但是他们明里暗里否定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习近平同志在参加2014年“两会”上海代表团的审议时提出,“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国有企业加强是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这是习近平同志在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化新的时代高度,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战略家的胆识和气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的新目标和新规划。国有企业改革是为了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而不是为了搞垮国有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利用“参与制”放大公有资本的作用,而不是否定国有企业将国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中消融为私人财产。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流通过程,流通主体的要义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

      第三,由于有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的工人阶级政权性质,以及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由此而决定了有效的政府监管和强有力的政府宏观调控。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流通过程的特殊属性。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不能独立于市场经济运行之外而独立存在,它必须寓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之中,因此,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流通理论就一定要研究寓于流通一般形式中的特殊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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