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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名单,任命来自澳门的60名人士和内地的40名人士担任筹委会的委员。这意味着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即将成立并开始工作,标志着澳门回归祖国和特别行政区成立的准备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是全中国人民的强烈愿望。去年7月1日,我国政府成功地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实现了香港回归祖国后,人们的目光转向了澳门这块被葡萄牙占领,现仍由葡管治下的中国领土,许多人士,特别是澳门同胞期望澳门筹委会尽快成立。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在党的十五大和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分别指出澳门回归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进行。今年3月,全国人大进行了换届,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短时间内就通过澳门筹委会委员名单,这表明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对澳门回归祖国工作的高度重视。
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以后被葡萄牙逐步占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多次指出澳门是中国领土,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不平等条约,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经过4轮谈判,在北京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我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在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1988年9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立,经过4年多的时间,完成了基本法的起草工作。1993年3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把我国政府对澳门的方针政策具体化、法律化。在通过基本法的同时,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规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并规定了筹委会的产生办法、组成和职责。
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任筹委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筹委会由内地委员和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的澳门委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包括筹组由200名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推选委员会在澳门当地通过协商或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产生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确认符合条件的原澳门立法会中由选举产生的议员是否可成为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如议员有缺额时,筹委会决定予以补充;筹组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等。也就是说,凡是与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事项,都属于筹委会的职权范围。由此可以看出,筹委会所担负的任务十分繁重。
目前,距1999年12月20日仅有一年零七个多月的时间,澳门尚有许多问题,特别是与政权交接密切相关的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官方地位的问题未能得到完全解决,澳门筹委会的工作面临不少困难,但与此同时,澳门筹委会的工作也有许多有利因素。首先是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支持。实现澳门顺利回归,是继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它结束了帝国主义强占中国领土的历史,是我国统一大业的第二站,与香港一样,它对促进祖国统一、最终解决台湾问题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指出要顺利实现澳门回归祖国,并表示对此充满信心,全国人民对澳门回归也热烈企盼和积极支持,这对筹委会的工作是极大的鼓舞。其次,澳门筹委会的组成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占有多数的澳门委员来自不同的界别,代表澳门各阶层的利益;而内地的委员则是来自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他们中的许多人曾参加了香港筹委会的工作。筹委会的这种构成,有助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从而确保筹委会的各项决定符合国家的利益和澳门的实际情况。再次,香港已顺利回归祖国,其回归后十个月的实践证明了中央制定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非常正确的。香港筹委会的预备委员会以及筹委会为此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确保了政权交接的顺利进行,其许多有益的经验可为澳门筹委会借鉴,提高筹委会的工作效率。最后,澳门同胞有爱国爱澳的光荣传统,他们拥护祖国收回澳门,并积极参与过渡时期的各项事务。随着筹委会的成立,他们将更加积极广泛地参与,这是确保筹委会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澳人治澳”的重要条件。
再过500多天,澳门就要回到祖国怀抱。相信经过筹委会的辛勤工作,将圆满完成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澳门一定能实现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的方针将会在澳门得到完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