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家治国理论看--中西文化记录与比较_儒家论文

从治家治国理论看--中西文化记录与比较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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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呆了十多年,养成一种对比思考的习惯,把国外的一切都与国内相比。这一比不知生出多少想法来,而其中一条基本的发现就是:中西文化大致是互补的关系。因此,我的看法既不是中体西用,也不是西体中用,而是双向的以西补中、以中补西;运用到治国与管理上可以更具体为宏观西化,微观东化。我下面简要讨论的几个问题,每一个都可以成为一篇博士论文的题目,并且这些问题的深入讨论,绝对是时下中国所需要的。

治国与治家

在观察中我发现,西方人是以治国的方法治家,东方人尤其是中国人是以治家的方法治国。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有着本质差别。前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血缘关系,带有天生的共产主义因素。后者是非血缘关系,带在天生的相互计较利益的关系。因此,管理家庭内部的方法应与治理家庭之间的关系的方法应有本质不同。

家庭内部,以道德秩序便可有效治理,比如用孔子的父父子子、夫夫妻妻、兄兄弟弟,即仁、义、礼、信、忠、孝等。在家庭内部个个可以成为雷锋,天天可以实行共产主义。父母并不会因为孩子多吃多占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与效率,相反还能成为动力。以道德秩序治家的方法若向微观组织如企业、公司推广仍能相当有效,并可节省监督、管理、激励职工的成本。因为以厂为家、以公司为家的价值观念,可以使职工自觉地努力为公司奉献。日本的经验已经证明儒家文化从家庭推广到企业仍然相当有效。但孔子及其追随者却把此治家之法推广到治国的范围,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家长治家的方法治国,要求家庭之外的人们之间以父子、兄弟般的关系相处,这显然做不到。结果在道德教育上花费了很多,还是免不了“大锅饭”而损害了努力工作的积极性。这样,儒家文化用于家庭以及微观组织管理就很有效,而用于宏观组织管理如地区、国家就得不偿失了。

西方人恰巧相反,把家庭外人与人之间的分毫必计的关系用于家庭特别是微观组织内部,以法律、合同和争讼等手段管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治和市场方法,这就是说西方人以治国的方法去治家。以法治国是有效的,以市场调节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是有效的。虽法治费用高,但不用法治的大家庭式的国家管理方式在效率上的损失则更高得惊人,故得大于失。因此西方人的宏观管理是很有效的。但以这种法治争讼的方法管理家庭内部与企业内部,并以市场的方法斤斤计较,其交易费用太高,而由此增加的效率并不高。因此西方管理微观组织的方法就不如儒家文化的方法来的有效。

结论是西方以治国之法治家,中国以治家之法治国,各有优劣。西法治国有效,中法治家、治企业有效。故宏观西化,即以法治与市场的方法治国;微观中化,即以道德秩序治理家庭、企业。这就是我的宏观西化、微观东化互补观。我认为,这比之中西体用之学要来得高明。日本与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起飞,其文化原因就是宏观上以西法治国,微观上以儒家的方法治家、治企业,其竞争力超过了西方。西方宏观上管理有效而微观上失去了与日本及亚洲小龙的竞争力,就是因为他们用治国之法治理微观组织的结果。

人性的假设与市场经济的产生

西方人对人性的假设远比我们中国人来得悲观。西方人认为“人之初,性本恶”,认为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是人的本性,道德秩序不足以约束人们的恶行,故主张法治,以严格的法律管制人们的行为。但法治的前提是必须把人们的权利界定得很清楚,并且人们在行使法治时要有权力的制衡。否则法律条文就没有依据,并且权力若无制衡,有了法律也不会有法治。西方人对权利界定和对权力制衡的需要与兴趣就是来自他们对人性的假设。清楚的权利界定,正是市场经济产生的前提,权力制衡又是法治的前提,结果西方产生了法治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

中国人对人性的假设很乐观。“人之初,性本善。”故相信以道德秩序和礼制即可以约束人的行为,认为法治争讼的方法不可取。因而发展为道德治国的人治方法。人治的前提是清楚地划分人的等级与名份、长幼尊卑等。因此权利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制衡即成为人治的前提。这就使儒家文化失去了产生发达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前提条件,因为人们对权利的清楚界定与权力的制衡没有需要与兴趣。因此东西文化在这一价值判断上的差别产生了制度上的根本差别,即西式的民主制度与东式的家长制度。

中国的儒家文化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产生与法治的产生,但如果给定市场经济制度与法治制度,则具有儒家文化的国家其法治成本和市场交易费用更低,因而更具竞争力。

中国人讲究“君子一言”,西方人讲究纸写笔在。因此西方国家的法律条文可堆积如山,争讼不断,此类费用极高。若中国采取法治,其法治成本就会远低于西方国家:一是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必像西方那么详细,很多方面可以用道德秩序替代;二是中国人不喜争讼,讲究“君子一言”,这就节约了许多律师费用。在市场交换方面,在具在儒家文化的国家市场交易费用更低。因为事无巨细以合同为基础就会费时费事失去机会。儒家文化既然以仁、德、信、义为作人准则,这些为人准则,会在市场交易中节省大量的市场交易费用以及微观组织内部的激励与监督费用。

这就是说给定同样的法治费用,在具有儒家文化的国家其法治效果会优于具有西方文化的国家。或者说,在中国,以简单得多的法律条文与法治费用就能达到西方国家花很多钱才能达到的法治效果。因为中国人在儒家文化的熏染下守本份,知天命,尽量避免争讼,很小的法治成本就能威胁住人的恶性行为;在市场交换方面也有类似的效果。

可见儒家文化虽有利于产生法治与市场制度,却能更有效、更容易、更节省地实行法治与市场制度。日本与亚洲四小龙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价值判断与工具理性

在观察中我也发现,西方人重效果判断,中国重动机的好坏判断。西方人判断事物的好坏是以效果为标准的,极象邓小平的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观点。因此对西方人而言,什么动机与出发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效果好不好。中国人不重视效果判断,而是用一套道德或意识形态标准先判断人们的动机与出发点的好坏,然后才是看效果,即所谓“干不干是态度问题,干得好不好是水平问题”,“没有功劳有苦劳,没有苦劳有疲劳”。这种价值判断上的差别导致了工具理性的差别。

西人既以效果为判断好坏的准则,故人们就会追求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且是最佳最有效的手段。结果使西方的工具理性十分发达,如科学、法律、市场制度、组织形式、劳动分工、程序、策略、战术等等。工具理性的发达是西方经济发达的根本原因。

中国人既以先判断人们的出发点、动机的好坏(如良心标准、主义标准、动机纯杂标准等),然后再看效果,人们自然把精力与时间放在证明自己是好人之上,而不是放在达到效果的手段体系上,结果这种泛道德的标准导致了人们对发展与改善达到效果的手段失去兴趣与努力,结果科技与市场制度、法律制度、管理方法等工具理性的东西得不到发展,因而生产率低下。

其实,中西方的价值判断标准各有优劣。若只以效果评价好坏,其结果是社会的道德沦丧,人们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社会变成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状态。人们往往在追求手段的完善中失去了人生的意义。而只以道德标准评价好坏,社会又会因手段体系不发达而贫穷,其结果也是衣食不足而不知荣辱。

一个好的价值判断标准应是上述二者的结合,取一个适当的比重来判断好坏。

然而,若有严密的法律制度与严格的法治,以效果为评价标准不会造成社会的道德沦丧,因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手段范围受到法律严格限制,违法的手段会遭到制裁。

在中国还没有有效的法治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若一味提倡以效果作为唯一的评价好坏的标准,人们的不择手段就会真的导致道德的沦丧。人们在既无法律限制又无道德限制的情况下寻求最有效手段,其结果会使人的行为如同野兽,这是我们千万要注意的。如警察养小偷、医生以病人的生命为筹码要红包,以及教师不顾师德向学生索取金钱,就是不择手段冲破道德防线而又无法律制裁的例子。

中国若要市场制度发达,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以效果为订判断好坏的标准,二是有完善的法制与严格的法治。前者使人们极尽良方发展工具理性,后者使人们寻择手段必须在合法的范围之内。

两种制度的对比

在西方,一些洋人朋友问我在共产主义国家生活是否很不舒服,回国则有国内朋友问我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是很舒服。我的亲身体会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正在互相借鉴,二者各有优劣。资本主义若不吸收社会主义因素仍象马克思资本论中描写的初期资本主义那样,资本主义早已灭亡了。若社会主义不吸收资本主义的东西,一是它不能产生,二是产生了也不能维持。

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福利制度、中长期计划与微观组织的计划、政府对市场失败的干预等都属于社会主义的因素。而社会主义中的市场经济方法,放权让利、开放搞活,管理制度,先进科技,允许私有制的存在,按劳分配的同时也允许按资本分配等则是向资本主义学习。其结果二者都在寻求一种最佳的产权制度结构。这种结构是公有与私有、计划与市场、效率与平等的一种均衡。这种结构既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而一种二者兼而有之的最佳产权结构主义,或叫混合制度主义。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本质是一个结构之比重问题,一切对单一和纯粹的追求都是偏见。取长补短,寻求一个最佳的各因素的比重结构,才是最重要的。例如,一个国害若实行单一的市场制度而没有福利制度的补充,那些在市场竞争中总是失败的人就会破坏社会,造成损失,因此社会要用福利把他们养起来,以消除他们的破坏动机与行动,只要福利的支出少于他们破坏带来的损失,这种福利制度就是生产性的。因此,在一制度结构里面就有了福利制度与市场分配制度的一个适当比重。这比单一的市场制度与单一的福利制度都要好。中国的改革,应以寻求这一最佳的产权结构为目标。

产权界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对比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产权界定,我发现二者对产权界定的方式有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导致市场制度的形态与效率不同。西方国家把单项财产权利收敛性地界定在单个法人之上,而中国则把单项财产权利离散性地界定在社会位置上,人通过拥有位置去拥有产权。位置对产权的拥有是长期的,而人对位置的占有是暂时的。因此人与产权之间是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

产权分为收益权、使用权和转让权,一个产品在市场上的最终转让,必须以这三权集中于一个单一法人之手方有可能。西方对产权的界定是把单项产权或三项产权收敛性地界定在同一法人之上,因此法人对商品权利的转让不受他人限制。例如,两个法人各拥有一不同商品的三项产权,二者只要一次就可以完成交换,因此市场交易费用很低。

而中国对产权的界定是离散性的。一个商品的收益权、使用权和转让权被离散地界定到许多位置上,从而离散于许多拥有这些位置的人们之上,而其中的每一项产权都被成千上万个位置拥有。因此一个商品要到市场上交换,便要获得许多人的同意才行,也就是说,在商品交换前,必须对这些离散的产权进行交换,便要获得许多人的同意才行。也就是说,在商品交换前,必须对这些离散的产权进行交换,使产权的三权集中于同一法人之手,商品这才可以交换。这种纯粹的离散的产权向同一法人之手集中的过程就是产权的倒卖过程,这就是倒爷经济产生的根源。我们经常听到办一件事要盖上上百个章才成,这盖章的过程就是把离散的产权向同一法人集中的过程。在没有市场经济时,这种产权的集中需要送礼,在有市场的情况下,这离散的产权的转让是有价的,即通过买卖来实现。

这上述两种不同的界定方式产生两种十分不同的市场商品交换形态。在集中子收敛性的产权界定下,商品之间的交换迅速而交易费用也低。在离散性的产权界定方式下,商品在市场上的交换是“只听楼板响,不见商品来”,因为在离散的产权向同一法人集中的过程中,要经历很多次与商品本身运动无关的纯粹的散权的交换后才能有商品的交换,这使得商品交换的过程拉得很长,交易费用成倍地增长,商品的价格在加上这些交易费用后变得昂贵。

由此看来,有效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有赖于改变目前的离散式产权界定,用集中收敛性的产权界定取而代之。

两种不同的通货膨胀

比较中国的通货膨胀与西方的通货膨胀,我发现主要原因很不相同。中国的通货膨胀是结构性的通胀,其原因是生产资金主要为公有,而消费资金主要为私有,公有的生产资金有一种向私有消费资金转化的趋势。一旦环境适宜,生产资金便会涌入消费品市场与私有的消费资金争购,结果把消费品物价哄抬上去了。能把生产资金转为消费资金的人数只占总消费者的一个很小的比重,因此大部分靠式资维生的人就只能在高价下消费更少的商品。这就是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也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因此政府被迫增加发行货币以补偿工薪阶层,同时补偿原有国家预算的贬值。而货币的增发又加重了通货膨胀。

中国治理通货膨胀的方法主要是要堵住公有的生产性资金向消费资金的转化,集团消费就是这种转化的典型例子,据说每年光公费吃喝就有2000亿元。在工厂、公司、机关、单位的生产成本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工资之外的消费资金构成。政府若不能有效堵住这股强大的货币向消费市场的流通,则通胀不能治住。

西方国家不存在生产资金与消费资金的公有私有之分。故它们的通货膨胀主要是一种货币现象,是货币过量发行的结果。而中国的通胀是结构性,即使不增发货币,通货膨胀仍然可以由货币的结构性流动而引发。

信心与价值

信心生产价值。我从对西方国家市场的观察中得出这样的结论。

举个例子来说,我有一个玩得很好的朋友,与我同时取得博士学位,而且比我年轻,理应有更好的条件找到比我好的工作,但结果是我的工作比他的不仅学校好(大学教授经济学),而且工资比之高了4级。后来两人一交流,我得益于充满信心,不作廉虚,他则吃亏在谦虚之上。结果我们的劳动在市场上卖了两种高低悬殊的价钱。这就是信心产生价值。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产品,在有信心的人手中就能卖出好价钱来。

现在中国出口许多产品到国外,有些质量甚至超过日本货,可价钱却低得很多。我想这是我们中国人过谦吃的亏。自己对自己产品的价值缺乏信心,其结果就反映在价格上了。给定一定的质量底线,在一上定的范围内,你相信你的产品值多少钱,它就值多少钱。

我们中国崇洋的不少,主要就是对自己的价值没有信心,甚至对国人的生命、尊严,也觉得比人家的低。一项发明,一种创造,甚至一种纯粹由主观好恶评出高低的东西,我们也是要以洋人的评价为准则。一个在奥斯卡得奖的电影就一定比得金鸡奖的好吗?

西人什么都是先看重自己的。各种优惠、赔偿等,都是自己人先得,然后才考虑外人。白种人中的种族主义分子也是自认为高人一等,讲到底不过是自信而已。当然,盲目自信不好,但盲目不自信则很坏。

比较我们中国人与西方人,我发现西方人看重自信,中国人看重谦虚。至少在国外,过谦了就要吃亏,就要损失价值。

假若我们中国人的自尊、自信心能增强,同样的出口商品肯定能收回更多的外汇。信则有,不信则无,这信字若指信心与自信更有哲理。

中国人重内容,西方人重形式

不管是一块糖还是一罐水,西方人都喜欢把它们包装得十分漂亮,用在形式上的成本比用在内容上的还多,一罐可口可乐的内容(水)比之它的铝罐要便宜得多。

西方人办事,宁愿损失效率,也不可违背了程序和预定的规则这些属于形式上的东西。西方人作研究,不管多好多深刻的思想,如果不能放入一处规范化了的形式中,便不能被人承认,也不能登大雅之堂。反之哪怕一点点不甚重要的思想,若能变成一个规范化的形式表达出来,就能被人接受与承认。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中国的大学者到国外做学问(主要讲社会科学)可能还比不上一个在中国默默无闻却能很快学会外国人的那种表达形式的人。对于一个人的学问大小而言,东西方的评价标准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中国人重实质,重内容。一件商品只要内容好,包装差点不在呼。中国人做学问并不讲究一定的范式,只要有思想,有内容,言之有物即可。中国人做事也不重程序、规则。

二者各有优劣。一切内容必须放入预设的规范化形式中,这就使其内容有了规范化、通用化的特点,便于积累,便于分类与系统化。例如西方快餐麦当劳,就是因为把普通的食品放入一规范的形式内,使其生产公式化、工厂化而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效率。又如西方的科学,即使是社会科学,分类也很细,每门科学都能很好的积累,前人做过的东西,在一种规范化了的学问中,一看便知,后人便不会再重复。前人的贡献,不管大小都可以积累到一起,使任何一个研究者只能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作起点。

这种形式主义的习惯也有它的坏处,就是损失了许多精辟的思想。因为不是每一精辟的思想都能放入规范化了的模式之中。规范化的模式在表达上有它的限度。

中国人重内容不重形式虽有它精彩的一面,却难以大规模、公式化地生产,知识积累的速度慢,不走程序和规则便免不了乱来,还有就是不利于专业化,你做过的事我又去重复做。单个人的效率虽高,集体的效率就低了。因为人们花费了许多成本去做重复的事情,相互低销了。这就是说中国人1+1=0.5,外国人0.5+0.5=1。因为两个中国人做同样的事,其中真正的新东西可能只有0.5,而两个西方人做不同的事,新的东西可能是1。

内耗的中国人与外耗的西方人

人类有自利、自私、妒忌心和争相对地位的特点。如果一个人的相对地位、相对收入提高,另一个人就感到不舒服,妒忌心此而起。从自私自利的目标出发,不舒服的一方总是力图提高自己的相对位置。有两种手段可以做到这点:一是损害对方,使自己的相对地位提高,一是自己努力把对方比下去。前者的两方互损是内耗行为,后者的把对方比下去是外耗行为。人类有内耗的倾向,西方人看到了人性的这点,故用严格的法律制度和机会成本的安排使人们内耗的行为成为不可能。教人们只可以外耗竞争。外耗也是严重的浪费行为,因为相互一比,一竞争,把双方都竞争得紧张,精疲力尽,神经质。人与人之间相互施加那种透不过气的精神压力,比方一天工作8小时已足够丰衣足食,但为了争个你低我高,还是要去加班。赚了钱,争了高的相对地位,宁愿炫耀性地消费掉,甚至浪费掉。因此西方人是把劳动外耗在生产与商业等竞争上,然后把生产出的产品浪费性消费。

中国人则相反,非常注意节省已生产出来的东西,却把劳动用在相互抵消对方的相对位置之上,因为中国缺乏法律与道德对这种相互抵消或曰内耗的行为进行限制,结果把本来可用于生产劳动浪费在非生产性的内耗上。

西方节省无形的劳动,浪费(外耗)有形的产品,中国内耗无形的劳动,节省有形的产品。这种差别是由后天的制度产生而不是习惯的问题。

内耗导致内部不团结故拼命向外亲和,所以中国人与外国人容易相处,独立生存能力极强。而自己人互处却内斗不断。外国人正好相反。

有组织的市场

市场有失败的地方,例如不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不以提供公共商品。产生商业周期,经济衰退等。因此市场需要计划的控制。计划也有失败,一是计划是由人制定与执行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可能为私利而让其计划偏离需要,二是计划需要足够的信息和处理这些信息,但人的需求瞬息万变,搜集和处理这些信息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因此计划需要市场。但计划同时也破坏市场自由,市场自由也破坏计划的实施。以什么把二者结合起来呢?这就是组织。把市场组织起来!

组织起来的市场既不破坏自由市场的原则,又能把计划融入市场活动──市场通过组织来运载计划。

一个市场组织例如公司的内部是有计划的,这是明显的。两个或几个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这是明显的用组织替代市场,并把计划通过组织去实现。

有组织的市场更深一层的意义是把中小公司通过市场合同有目的、有秩序地连在一个或几个大公司之上,在市场上形成合力去达到某项战略目标,比方把某种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就如同家用电脑联网当成大电脑去使用一样。

使市场的合同带有方向性、组织性。政府可以起到很好的中介作用。中国政府与中国共产党很有组织能力,这种资源若用得好,用得恰当,就可以发挥在有组织的市场上。

市场组织和有组织的市场是融合市场与计划最好的形式。中国市场经济模式,最好是有组织的市场经济。

政治方法与经济效益

中国几十年来积累了很多用非经济手段调动群众积极性的方法,这些方法现在常被人们讲得一钱不值,认为已经过时。其实这是很肤浅的看法。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政治方法用得适当,可以不花成本而带来经济上的奇效。据说福建一小城市的一家储蓄所号召职工学雷锋,帮助存款户做好事、排难解忧。这一不经意的活动,其结果带来了经济上的奇效,此城60%以上的存款都跑到了这家储蓄所,以至一些外资银行都想仿效。试想若一家公司内的职工真的有助人为乐、以苦为乐、讲奉献而不讲报酬、喜欢义务劳动、以公司为家、党团日为公司做清洁等等的价值观与行为,又有哪一家公司能与之竞争呢?如果每间公司真有一个搞政治思想工作的能花很少的钱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努力为公司作贡献,这公司的成本优势就一定会产生。我还记得我最忘我工作的时候是完全凭了一股热情的支持而不是金钱,这种热情完全是由非金钱手段而调动起来的。如果我们能把这套调动人的积极性的本事用到公司企业的激励管理之上,将会发挥无法估计的效果。

中国应该珍惜它在政治方法的资源,将其用于企业的激励管理,成为竞争的强有力的手段。只要这些政治方法的运用是为了生产率的目标,是在微观的组织内展开而不是作为全民的运动,这些方法就是价值无穷的东西,我不相信还有别的国家有这种手段。从这一角度看,搞企业管理不看毛泽东的东西还真不行。因为他是不花钱调动群众积性的空前绝后的高手。孔夫子的方法,毛泽东的方法,运用得好,都是企业激励管理的中国法宝。

情理法与法理情

我们中国人重人情,人情味浓厚。有句老话:“血浓于水”“亲不亲,故乡人,美不美,家乡水。”这些话所包含的意思是人情影响判断,人情重于道理。水即使不美,是家乡水就成了美了,这就是情重于理。情也重于法,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历来有情影响法的制度空间,也就是说,我们中国人先讲合情,再讲合理,然后讲合法。若合法而不合情合理,这法就难以执行,若合情合理,有法也可以不依。

西方人是倒过来的。西人重法,不重人情。法在理前,理在情前。我们时常看到父子之间、夫妻之间、朋友之间上法庭打官司。有些事明明不合情合理,但合法,吃亏者也有自认倒霉,旁观者也能容忍。但若有事不合法,即使合情合理,西人也会争论不休,直到闹上法庭。

在情理法的中国,人情味浓厚,什么事都可以想想办法,托托人情,走走关系。这是一种自然保险系统,人们容易在艰苦的环境下渡过难关。因此在中国,人事关系极为重要,生活之中充满天伦之乐。但也容易产生不公正。

在法理情的西方国家,人情似纸。相互之间可说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有什么矛盾,先讲理,后上法庭,简单明了。西人虽淡薄人情,却十分讲公正、平等,即使是一介草民,只要是真正合理合法,就是同总理打官司,他也照样可以打赢。在西方国家生活,有点象广寒宫里,富裕、清明、漂亮,却有一般寒冷之感。尤其是老人,孤孤单单,踽踽独行,甚是可怜见。

演绎分析与归纳假想

西方人重演绎与分析,中国人重归纳与假想。在欧洲的时候,我去参观卢森堡的一家博物馆,其中一间专展览西方人在中世纪之前的制药和医学研究方法。早期的西方人同古代中国人一样,也是到自然界去找治病的药草。然而他们不是直接用来治病,而是把这些东西捣碎,提练,研究它们的成份。对人体也是如此,解剖人体,研究各个器官的构造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然后再合起来看整体。这里面充满了西方人对分析方法的重视。我们中国的古代中医主要不是用的分析方法,而是假想加实验的方法。比方人体出现某种病状,医生便假想这种病的根源,病理,即所谓精气神。然后用中草药去试验对其病状的治疗效果。若发现病状消失,则把促其病症消失的那些中草药与病症对应起来,成为单方。

在科学研究方面,中国人喜欢用归纳法。例如老子、庄子的许多结论都是来自于归纳。他们从“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河高海低,千流归大海”等等现象,归纳出一般的规律:处柔处下强于处刚处上。以柔可以克刚,以下可以克上。中国古代的科学研究极少从现实世界中抽象出概念,并建立一套逻辑模型,然后完全离开现实世界进行纯粹的演绎。这后者,却正是西方人研究问题的方法。归纳法的优点在于发现一般规律,但不严格,也难以构建逻辑体系,而演绎法的优势正在于它的严格与易于构建逻辑体系。

不过,中国的《易经》是个异数,它的研究方法基本上是抽象与演绎的。一旦它把阴与阳从现实世界中抽象出来之后,六十四卦的结构就是完全依赖于演绎。六十四卦事实上相当于六十四个抽象的模型。可以说《易经》的研究方法与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没有太大的差别,有些地方更有它的独到之处。可惜后来被孔子等人作注后,就把《易经》人文化了,从而丢掉了它最宝贵的方法论贡献。

如果中国自《易经》始,就继承与发展那套方法论,中国今日已是科学王国了。

所幸的是现代中国人已把西方的分析与演绎法学到了手,又把自己所擅长的归纳法与假想(想像)发扬光大。此杂交的思维方式当然优于单一的思维方式。因此中国在科学技术上赶超西方,在方法论方面已完全没有问题。

这种东西方思维方式上的差别,也可以用来部分解释为什么西方科学先落后于中国,然后却远远超过中国。这是因为用分析方法搞清事物的结构要花漫长的时间,一旦把事物的结构搞清楚,借助演绎的优势,就可以以极快的加速度把科学技术推向前进。而在西方人用漫长的时间搞清事物内部结构的时候,中国人已在很短的时间内用归纳和想像搞清了事物构成及其规律的几成。因为这种方法快而简便,但这种方法到了一定阶段就开始减速,不能把事物更深入地研究下去了。因此在加速与减速的相互抵销过程中,西方的科学技术终于远远地走到了中国的前面。但现代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已是杂交式的,这相对于西方的分析与演绎更有优势。因为过分的分析会失去事物的整体并使其无法掌控(支离破碎、分支多到要知识爆炸的程度)。这就为中国再超西方准备了方法论上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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