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组织对我省农业的影响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省论文,加入世贸组织论文,对策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当代最大的多边国际贸易体系,WTO 在全球经济发展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和作用。中国加入WTO, 对于黑龙江这样一个农业大省来说,既为实现农业的跨世纪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从长远看,有利于我省农业的发展,但在短期内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是有利于扩大农业的对外开放。加入WTO后, 我省可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业资源,发挥比较优势,广泛地参与国际竞争。这有利于我省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改造传统农业,加快我省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过去我省在农业方面与荷兰、丹麦、加拿大等国家进行了合作,加入WTO后,这种合作将是全方位的,从良种繁育到技术推广, 从生产资料供应到产后服务,从农产品生产到精深加工,都可通过广泛应用发达国家的技术成果,全面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竞争力。
二是有利于改善农产品的出口环境。乌拉圭回合后,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取消了非关税措施,均以关税及关税配额的形式管理农产品贸易。我们给别人机会,别人同样给我们机会。加入WTO 后,我国进入了一个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可以享受各缔约方的无条件贸易最惠国待遇,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使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量增加,扩大我省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比如,日本、韩国在各方的压力下有限度地开放了大米市场,我省大米在日韩市场是有竞争力的,但美国等大米出口国则向WTO提出, 日韩开放大米市场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成果,只有WTO成员方才有权享受,中国目前不是WTO的成员,因此中国不能向日韩市场出口大米。加入WTO后, 这一问题将不复存在,对我省水稻生产来说,是个难得的机遇。
三是有利于我省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产品市场对外开放的压力,将促使我们加快调整粮食品种结构、种植业结构和农业结构,缩减质量差、效益低、缺乏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在国际这个大市场里更加有效地配置农业资源,逐步形成一个合理的农业产业结构。
另外,加入WTO后, 国家必将依据国际农产品贸易格局对国内支持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我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将获得更多的实惠。长期以来,国外发达国家对农业采取补贴、支持政策,而我国则采取农业支持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专家认为,在WTO框架下, 要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就必须改变上述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因此我省应该是受益的重点地区。
加入WTO后,我国肉类生产将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在价格上, 除禽肉外,我国肉类价格优势明显,其中猪肉价格比国际市场低57%,牛肉价格低84%,羊肉价格低54%。在市场方面,除港澳地区外,与我国相邻的日本、独联体国家、印尼以及中东地区国家都有较大的出口市场。
我省是粮食生产大省,通过大力发展畜牧业,既可以加大粮食的转化力度,又可以加快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可谓一举多得。我省具有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还有亚麻、水产、蔬菜、花卉、土特产等。
但是,加入WTO后,我们在获得平等、 自由和规范的贸易机会的同时,还将面对一些随之而来的挑战。关税降低和非关税措施取消后,对部分地区一些质量和单产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农产品及加工品会带来一定影响,主产省受到的影响还会大一些。尽管20年来我省农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阶段,与发达国家比,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农业整体科技水平、物质基础装备水平也较低,尤其是我省农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单一粮食、单一种植业的格局一时难以改变。在这种条件下,我省农业走向世界,实现与世界接轨,必将受到国际市场农产品的强大冲击,而受冲击最大的将是粮食。90年代以来,我省粮食生产成本以平均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粮食价格也随之快速上升,除大米略有价格优势外,小麦、玉米、大豆、油料、食糖等大宗农产品的价格已高出国际市场价格二至五成,明显地缺乏竞争优势。
为减轻加入WTO对我省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充分利用其对我省农业发展的有利机遇,当务之急是充分利用2000~2004年这段缓冲期,依据我省实际,及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就现阶段来说,要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目标,加快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定不移地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一)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总的要求是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缩减质量差、效益低、缺乏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生产,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粮食生产要加快调整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我省水稻在品质和价格上相对具有优势,因此,在水资源保证的情况下,应加快发展;考虑到作物轮作的需要,小麦生产要稳定在90万公顷这一最低限度;大豆是加入WTO 后受冲击最大的粮食品种,明年国家要在吉林和我省实施“大豆振兴工程”,我们则要抓住这个机遇,在提高大豆品质的同时,适当增加大豆面积;玉米由于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应减少种植面积。要加快发展专用玉米、小麦、大豆和优质水稻生产,大幅度提高粮食的优质品率。同时要瞄准国际、国内市场需求,依托我省的资源优势,逐步扩大蔬菜、瓜果、亚麻、烤烟、药材、花卉、饲草、饲料生产,加快形成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我省发展畜牧业在资源和价格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关键是加大支持力度,按国际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要根据多样化和优质化的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奶牛、肉牛、生猪、肉羊和家禽生产,力争用5~10 年的时间,把畜牧业建成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水产业要大力发展名优特水产品,扩大养殖规模,降低生产成本,逐步向国际、国内市场扩展。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有组织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我省地域辽阔,各地在资源、交通、气候等条件上情况不同。因此,要因地制宜,突出各自的比较优势,做到以优取胜,以特增效。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最具潜力和优势的是开发绿色食品产业,这既是发展特色农业的重点,也是加快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的最佳切入点。由于我省开发建设时间较晚,由大气、水体、土壤、生物等要素构成的生态环境较好,资源的破坏程度相对较轻,具备开发和生产绿色食品的基本要求。至去年末,全省已建立国家级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4个,已有93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 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已达9大类、128个,占全国的12.6%。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绿色食品需求越来越大。从国内市场看,在大中城市形成了对绿色食品的旺盛需求,绿色食品售价高出普通食品50%至1 倍以上。在未来10年中,绿色食品消费在食品消费总量中将达到1 %左右。国外专家预测,世界绿色食品产值在今后10年内将从现在的110 亿美元增加到1000 亿美元, 许多国家绿色食品市场消费量年增长率将达到20%至30%,甚至50%。因此,要抓好《黑龙江省2000~2010年绿色食品发展规划》的实施,以出口创汇为目标,构筑黑龙江农业的新优势。
(三)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效益,增强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要按照“反弹琵琶、倒过来抓”的思路,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农业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要加快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尤其要重点吸纳国外的资金,发展一大批高技术、高起点、高附加值、高效益的粮食、畜牧等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企业。坚持相对集中、合理布局的原则,建设区域化、专业化、集约化农产品生产基地,使基地生产逐步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由兼业为主向专业化生产转变,提高基地建设的整体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特别是要以我省优势明显的绿色食品和特色产品为先导,大力发展出口创汇型农业和订单农业,带动全省农业实现新的跨跃。
(四)加强农业科研和农业实用技术推广。要加快农业科研体制改革,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力争在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集约化种养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保鲜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快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我省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向国际化靠拢。坚持科研与生产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速农业科技的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民吸纳科技的能力。
(五)强化农业基础建设。根据WTO农业协议规定,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农业国内支持措施中的“绿箱”政策,不受WTO规则约束。 为此,不仅要努力争取国家的支持,而且各级财政都要切实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扶强农业,扶壮农民,为我省农业参与世界农业的公平竞争打下基础。要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江大河治理、农业科研、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水土保持、防护林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农产品市场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加快建立完整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技推广、信贷支持、生资供应、市场销售、检疫防疫、质量检测等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建立并强化农产品供给、需求、市场价格变动预测预报系统,及时提供国内外市场农产品供给、需求、价格变动趋势的信息,主动适应国内外市场的消费需求。
(六)完善和强化农业管理机构。现行农业管理体制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无法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国际、 国内市场一体化的需要,也不适应农业国际化后对农业进行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的需要。因此,建议在即将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完善并强化农业管理机构,建立对农业生产关系研究、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生产指导、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国际贸易进行统管的强有力的政府机构,并使其具有宏观决策的权威性和协调职能,真正能够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进出口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