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方法论与现代西方心理学_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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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4-05 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 -4608(1999)04-0080-06

在西方心理学寻求独立的科学地位的过程中,实证主义和现象学方法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号称现代心理学的两大方法论基础。但是纵观西方心理学的百年发展史,特别是自精神分析学创立之后,解释学方法论则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被称为西方心理学方法论的“第三势力”。解释学本来是一种哲学观念,后被狄尔泰(W.Dilthey )引入心理学,并在古典精神分析学中起到了方法论的作用。哲学解释学经过伽达默尔(H.G.Gadamer)和利科(P.Ricoeur)的进一步发展,由古典解释学发展为现代解释学,特别是利科将其与现象学、结构主义、日常语言哲学和精神分析学融合了起来,使之与现象学一起构成与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对立。本文从心理学历史的长河中撷取与解释学方法论关系最为密切的三种学说,借以说明解释学方法论对现代西方心理学的影响。

一、解释学的哲学假设及其价值取向

解释学又称诠释学或释义学,在古希腊是指阿波罗神庙中对神谕的解释,在中世纪则是用以对圣经或古典文献进行诠释或注释的具体方法。18世纪上半叶,德国宗教哲学家施莱尔马赫将其转变成研究统一的、一般性的理解问题的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另一位哲学家狄尔泰将解释学推广到历史领域,认为,解释的对象不只是典籍文献,更主要的是人类的实际生活和历史过程。古典解释学诞生,狄尔泰的解释学又被称为生命解释学。

古典解释学向现代解释学的转变表现为从单纯的认识论、方法论向本体论的转变。这一转变始于海德格尔(M.Heidegger)。 他认为解释学应研究“只有通过理解才存在的那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是什么。”但是伽达默尔和利科对此加以纠正,认为解释学不仅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本体论,同时也是认识论和方法论,因为理解问题是一切知识领域的共同问题。因而现代解释学是认识论、方法论和本体论的统一体。解释学的基本规定或基本假设有如下几点:

1.解释学的核心问题是“文本”(Text)的理解问题。“文本”是指人类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所形成的语义形式,如一首诗、一个梦、一次对话、一本书等等。它是有内在结构的整体,不能分解为构成它的元素。此外,利科指出,就人类的行为本身是许多“文本”所指谓的对象而言,解释学可用以解释人的行为。

2.解释学达到的是对意义的理解,意义的理解遵循整体性原则。狄尔泰的古典解释学强调理解生命的意义,即理解生命各部分对于生命整体的关系。现代解释学则强调理解“文本”的意义,并认为构成“文本”的个别符号的意义只有在“文本”这一整体中才能被确定。所以解释学遵循意义的整体性原则。

3.理解或解释的媒介是人的语言或言语。只有通过语言才能理解世界,理解存在。而语言本身就是存在的一部分,因而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利科特别强调言语在解释中的重要性。认为语言是一个静态的系统或结构,而言语是由人说出来、写出来的具体话语的集合。语言只有通过人们的具体说出转变成言语,才能与世界、与人的存在经验发生联系,才能构成人类经验的基本条件,才具有意义。

从解释学的研究对象、手段和目的来看,哲学解释学本身是人文主义取向的哲学。就其价值取向而言,它趋向于人的价值和对意义的整体把握,它关注的是人的生命、情感、动机和人格等问题,奉行非理性主义的路线,此外,它承认理解和解释受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允许解释中的价值评价和价值判断,遵循价值负荷说。因此,它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主要影响了人文科学倾向的心理学。

二、解释学与现代西方心理学

1.解释学与狄尔泰的理解心理学

狄尔泰的理解心理学是作为精神科学(即人文科学)的方法论提出来的。他区分了“说明心理学”和“理解心理学”。认为以自然科学为楷模的说明心理学,以一系列的假说为前提,以观察、实验为方法,从而得出一定的因果推论。说明心理学因为无法产生关于心理现象关联的客观知识,因而不能作为认识论和精神科学的基础。他所提出的“理解心理学”,是方法与内容相协调的心理学,因而能够充当认识论和精神科学的基础。理解心理学的对象是活生生的心理生命,是知、情、意的统一体。理解心理学的任务是必须尽可能完整地分析、描述心理生命,而且这种分析和描述又必须具有最高程度的确定性。理解心理学遵循整体性原则,即在分析、解释意识事实时,必须有意识地参照心理生命的整体以及在这一整体中发现的关联。这一原则是针对理性主义者尤其是说明心理学家分析意识事实的方法所提出的。在狄尔泰的理解心理学中,体验、理解和解释等方法被提到了首位。无论是对心理生命还是历史文本的理解,都以一种本人对他人的心理生活进行体验的原始能力为前提。因而理解就是通过进入他人的内心世界,重新体验他人的心理活动,从而再现他人的内心体验和作品的原意的过程。但是,当他强调对于以语言符号记载的历史文本的理解时,倾向于把这种理解称作解释。

由此可见,狄尔泰试图用“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考察人文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最终却转向了解释学。但是他的解释学也是基于心理学的解释学。他的这种生命解释学最后扩大成为一种历史方法,实际上扩大成为人文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狄尔泰的“我们说明自然,我们理解心理生命”[1](p.44 )实际上宣告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在方法论上的对立。

2、解释学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

弗洛伊德认为他所建立的古典精神分析学是自然科学的一个学科,因而“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及达尔文的进化论观点在其学说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但是,当他从寻求行为的物质原因转向对行为的意义的解释时,已弥漫于欧洲文化氛围中的解释学方法论就必然使他不知不觉地受到影响。阿根廷精神分析学家埃切根(R.H.Etchegoyen)指出:“弗洛伊德工作的许多方面必须置于解释学的领域……精神分析不处理能够解释的事实,而处理能够透过理解而达到的意义。”[2](p.111)利科则把马克思、尼采和弗洛伊德并称为“三位伟大的怀疑大师”。认为从他们开始,“理解成了解释学:从此以后,寻求意义就不再是详述有关意义的意识,而是译解意义的表达物。”[3](p.231)因而有关意识的问题成了显在事物与隐在事物之间关系的问题。

利科认为精神分析学是科学与解释学的一种混合物,它“更像历史学而不像心理学。”“……精神分析学的正当对象是意义的效果——症状、错觉、梦、妄想——经验心理学只能把它们当成行为的片断。对于分析家来说,行为则是意义的片断。”[3](p.231)因为精神分析学所谈的事实与自然科学所谈的事实完全不同(后者的事实来自操作程序,前者的事实来自解释程序),而是与语言性文本的观念类似。利科的这段表述早在施莱尔马赫那里就有所表达。施莱尔马赫把解释学定义为“避免误解”的艺术,即努力把握作者的“原意”和“原旨”。而重建作者原意的方式和途径是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前者是字面的,是对文本的字面意义的理解;后者是内在的,是对深藏于表层背后的作者的深层心理活动的理解。他认为,每一个词语的选择都牵涉双重关系:它是语言整体的一部分,又是言谈者思想的一种表达。这种把语言领域与思想领域分开的作法,在弗洛伊德和拉康那里都有具体的表现。弗洛伊德区分了“物的呈现”和“词的呈现”。前者与视觉印象、概念相联,属潜意识范畴;后者与听觉印象相联,处于前意识水平,可以获得意义。而拉康所使用的能指与所指,正是语言与意义或语言与思想内容的关系。

其实,就精神分析学对意义的寻求过程来看,它完全是一种解释学的程序。弗洛伊德首先承认,人的心理现象都是有意义的。但这种意义不来自意识,而是来自潜意识。意识现象是潜意识愿望的合理化。那么如何揭示人的潜意识心理现象呢?弗洛伊德开辟了两条途径:对梦的解析和对神经症症状的解析。

潜意识内容首先是通过释梦揭示出来的。在弗洛伊德看来,梦的内容尽管显得杂乱无章,但它也是有意义的精神现象。梦的意义是平日受压抑的欲望的满足,在清醒状态下被压抑到潜意识中,在睡眠和梦中以伪装的形式进入意识。通常情况下,梦所表述的欲望常常以相反的、歪曲的形式出现,需要细致的解释才能揭示。梦可分为外显的内容和内隐的思想。外显的内容是潜意识欲望的伪装和象征,内隐的思想才是真正的潜意识欲望。因而,要揭示潜意识既不能通过直接的观察,也无法使用内省,唯一的途径是解释。弗洛伊德说:“‘梦的显意’(即梦的内容)犹如象形文字一般,其符号必须逐一地翻译成‘梦的隐意’所采用的文字。当然不能按照象征的形式理解这些符号,必须按照符号代表的意义进行解释。”[4](p.50)弗洛伊德所说的释梦过程, 实际上是一个由表层意义探索深层结构的释义过程。

弗洛伊德对神经症的治疗同样是一种释义过程。在他看来,神经症症状无论多么古怪、多么荒谬,都不是偶然的,都有其内在的动机和目的。治疗的任务就是揭示症状的意义及其和潜意识的关系。病人的自由联想为精神分析的解释提供素材,从而使分析者能够了解症状与病人早期生活经验的关系,并解释症状的意义。当病人理解和意识到自己症状的产生过程,即意识到潜意识的致病因素之后,症状也就消失了。因而症状的分析和症状的消失都是一个释义的过程。这种释义过程是以分析者和患者之间的心灵沟通、相互感应为前提的。弗洛伊德承认,解释是一个分析者反映患者心理结构的过程。如精神分析者能如实反映或重建患者的心理生活,治疗就会取得成效。由此可见,弗洛伊德尽管从未声明使用解释学的方法,但其精神分析学中暗含着解释学方法论的影响,应该是无疑的。

3、解释学与拉康的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

拉康(J.Lacan)是法国精神分析学家, 同时也是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哲学的重要代表,其思想中糅合了精神分析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存在主义、解释学、逻辑学等各门学科的影响,体现出兼容并蓄的特点。拉康的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实质上更多地受理性主义方法论的影响。他和其他结构主义者一样,试图通过符号化与形式化的结构分析法,探索个体意识的深层结构,从而达到模型化的水平,确立精神分析学的科学地位。在这个过程中,他把人的心理活动看作一个关系系统,一个整体,重视语言和言语的作用,强调解释过程中的创造性,又显示出解释学对他的影响。拉康首先把弗洛伊德的全部作品及其思想看作一个原始“文本”。他为自己确定的主要任务是完好地阅读弗洛伊德,恢复他的本意。

在具体解读过程中,首先指向的就是潜意识。拉康认为弗洛伊德最大的贡献不是发现了潜意识,而是发现了潜意识的结构。在他看来,潜意识不仅是动力性的系统结构,而且是以类似于语言的方式建构起来的,或者说它本身就是一个语言结构。潜意识结构由处于本能领域的实在界、处于幻想领域的想象界和处于语言、符号领域的象征界共同构成。潜意识的运作方式也是类似于语言的,因为凝缩类似于隐喻,移置类似于换喻。在此,拉康从本体论的角度看待语言和潜意识,并把二者等同起来。他由此得出的命题是:人是潜意识的主体。

拉康受利科的影响,强调言语的重要性以及分析者与被分析者之间的对话关系。他认为,在分析治疗中,被分析者的话语是提供给分析者解释的文本,分析者对被分析者的话语作格律分析,把首要的因素集中起来,并加以解释,赋予它语言的象征意义。这种对话实际上是一个理解和解释的过程。他还指出,当被分析者的言语由空的言语转向实的言语时,分析治疗的目标才算达到。

拉康同样重视分析治疗中解释的作用,他认为解释创造了真实性。也就是说,被分析者的潜意识的真实性,不依赖于说话者(被分析者),而依赖于听者(分析者)。分析者只有对被分析者的毫无逻辑的言语进行解释和重构之后,才能挖掘出被分析者话语背后的潜意识的欲望。这一治疗思想体现了解释学方法论的内涵之一:解释者可以通过创造性的重建来把握创作者没有意识到的心理活动。正如哲学解释学家利科所言:“精神分析是一门注释性的艺术,它所关心的是通过解释表面现象而发现隐藏在它背后的东西,由此在分析者和被分析者之间创造一种被分享的理解。”[5](p.243)

三、解释学的心理学方法论意义

上述分析是片断性的,并未囊括心理学的全貌。而且,就解释学作为现代心理学方法论的“第三势力”的地位来看,它也不可能与所有的心理学派别发生联系。但是,作为人文科学倾向心理学的方法论之一,解释学对于前述的理解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方法论指导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由于解释学与现象学之间的近亲关系,它对于直接受现象学影响的人本主义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等心理学派别必然也有一定的影响。这当另行著文说明。现仅就上面所谈及的内容,归纳解释学对于心理学所具有的一般方法论意义。

1、以“文本”为对象。 解释学的关注焦点是日常实践活动的语义的或文本的结构。这个结构是一个有意义的关系整体。表现在心理学中,即把人的心理现象、人的行为看作一个有意义的、有内在结构的统一体,一个“文本”。狄尔泰直接把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心理生命,即包括知、情、意在内的心理生命的整体。弗洛伊德和拉康则把人的心理现象看作是由意识和潜意识共同构成的有内在意义的“文本”,分析者的任务是揭示“文本”的意义并重建其结构。

2、理解和解释的方法。与研究对象相适应, 解释学所运用的方法既不是逻辑分析,也非观察或实验。它倚重内省、体验、理解和解释。狄尔泰简洁明了地指出:心理生活结合在一个包容一切的联结统一体中,必须由一个内部直观给予。因此,他强调内省和体验的重要性。精神分析对梦、对症状的解析,也无不借助体验和理解。特别是对于潜意识的结构、梦的隐意和日常行为背后的动机等深层心理现象,是无法通过观察和实验了解的。拉康把被分析者以言语形式描述出来的症状看作一个隐喻,认为它与病人的生活形式即存在密切相关,因而是理解和解释的对象。

3、关联性或整体性原则。 如把人的心理现象或行为看作一个文本,那么,它必定遵循意义的整体性原则。关联性或整体性强调的是整体对于部分的重要性。狄尔泰的理解心理学原本就是针对构造主义心理学把意识事实分析为元素之不足而提出来的。他的理解心理学不是立足于假设,而是立足于体验;不是立足于心理生命的某些要素,而是立足于心理生命之整体。弗洛伊德进行分析治疗时,特别强调早期经验的重要性,强调对过去生活的追溯,其实质亦是把某个行为片断的意义置于个体生命历程的整体中来加以考察。

4、时态性或历史制约性。人的存在和理解都表现为一种历史。 海德格尔称之为“时态性”,这种时态性决定了在主体认识客体之间必然存在“理解的前结构”。伽达默尔承继了这一观点,认为理解的历史性决定了理解必然带有“成见”,“合理的成见”是理解不可缺少的前提。理解的“时态性”或“历史性”观点,反映在心理学中意义极其重大。众所周知,无论是理性主义者还是经验主义者,都力求客观地、无偏见地描述心理事实,从而得出公式化的或普遍适用的规则或规律。实证主义者追求的目标就是客观性、准确性和可证性,不带任何主观性,不作任何价值判断。但是,相对于人类复杂的心理和行为来说,纯粹的客观性和价值中立是无法实现的,因为人类的心理生活中包含有幸福、满意、本能或目的等价值指向成分。因此,解释学强调解释的时间性和历史性,强调解释必定受一定的历史文化条件、受解释者的知识经验、受解释者所带有的“成见”、“期望”或“设想”的影响,反而是一种十分合理的见解。

四、简评

西方心理学的百年发展史,实际上是自然科学倾向和人文科学倾向的心理学相互磨擦的斗争史。心理学的独立依赖于自然科学的观察、实验等实证的研究方法,因而实证主义成为主流心理学或自然科学倾向的心理学的方法论基石。但是,格式塔心理学和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兴起,使现象学的方法论受到心理学家的重视,从而弥补了实证主义方法论忽视心理活动的意义性和整体性的不足。由狄尔泰引入心理学中的解释学方法论,尽管始终未能占据心理学方法论的主流,但它却与现象学联合,支持了人文科学倾向的心理学的发展,使之与以实证主义方法论为基础的自然科学倾向的心理学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在与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对抗中,解释学构成了西方心理学方法论的“第三势力”,促进了精神分析学等非学院派心理学的发展。

从实验心理学开始,心理学一直关注的是人的意识和行为,或探讨意识的构造和机能,或研究人的行为,以期对人的行为加以预测和控制。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兴起,使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发生一次重大转移,即关注整体的人,关注人的价值和尊严等。而以解释学的方法论为指导,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得以扩展和深化,使心理学的关注焦点发生转移。狄尔泰的理解心理学所研究的是人的心理生命;以精神分析学为代表的非学院派心理学,探究的则是人的意识或行为的潜在意义,即潜意识,而不是意识本身。

当然,解释学方法论并非十全十美。首先,它在强调理解的历史性时,认为理解者所处的特定的历史环境、历史条件和历史地位必然影响和制约着理解者对“文本”的理解。因此理解者不可能脱离文化历史的影响去做纯客观的研究。突出理解的历史性并没有错,但是过度强调解释中的主观因素,否认有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或解释则是片面和极端的。

其次,解释学方位论带有浓厚的非理性色彩。解释学家认为,生命本身是非理性的。而理解和解释首先是一个创造性的想象过程,是生命整体把握人自己和自己所创造的社会和历史的能力。逻辑推理则不可能建立另一个人的生命整体,也不可能再现任何一种历史的整体。这种非理性的方法论显然与理性的实证主义方法论是对立的,而它的缺陷也正是实证主义的优势,即缺乏普遍性、精确性和再验证性。因而依靠解释学方法对心理现象作出的解释和推测很难获得普遍的认可,从而失去了规律性的价值。

收稿日期:199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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