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育婴人员队伍建设现状调查及策略研究论文_赵佳 万媛媛

保山市育婴人员队伍建设现状调查及策略研究论文_赵佳 万媛媛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 保山678000)

摘要:目的:分析保山市育婴人员队伍建设现状,并对相关策略进行研究。方法:通过对保山市育婴员的抽样调查,发现保山市育婴员队伍的存在问题。结果:保山市育婴人员队伍主要表现在教育理念落后、育婴专业知识及专业修养缺乏、性别结构单一以及队伍的不稳定性等方面。结论:建立各项制度,强化育婴员管理,建立婴儿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分类加强岗前岗后的培训,提高育婴队伍整体素质。

关键词:育婴人员、现状调查、策略

通过对保山市从事0-3岁育婴人员的调查、访谈发现:保山市育婴员队伍的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理念落后、育婴专业知识及专业修养缺乏、性别结构单一以及队伍的不稳定性等方面。在对保山市育婴员队伍的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的育婴员队伍的建议和对策。

1.研究对象

我们在研究保山市育婴员队伍建设的问题时,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在实际生活中承担育婴工作的人员。

2.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了观察法和调查法。观察法是在自然情景中对人的行为进行有目的的有计划的系统观察和记录,然后对所做记录进行分析,发现心理活动和发展的规律的方法。本研究对托儿所、私人托育场所进行了开放式的观察,以便更深入地了解保山市0-3岁育婴从业人员的现状。调查法是通过间接地收集资料,以了解和分析现象与问题的一种常用的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了问卷、访谈等手段进行了调查。抽取了保山市所属托儿所、私人托育场所的育婴人员状况进行了调查,合计七十多人次。

3.保山市育婴人员现状的调查

3.1关于保山市各类托班育婴员的调查

本人于2016年6月对保山市部分托班育婴人员作了抽样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20份,回收问卷96份,其中有效问卷74份。在对有效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之后,了解到保山市育婴人员的一些基本状况。

3.1.1年龄、学历、性别结构占比状况:年龄、学历、性别结构占比状况合理,更能发挥人才的群体作用,是群体的人员可以形成多维度的最佳组合,能激发对的积极性,互互补短板促进育婴师队伍的长足发展。根据调查保山市育婴人员年龄结构占比为35岁以下有34人,占比45.9%,;35-45岁有28人,占比37.8%;45岁以上有12人,占比16.3%。学历结构:本科学历有2人占比2.7%;专科学历有11人占比14.9%;职幼、幼师学历有31人占比41.9%;高中学历有19人占比25.7%;初中学历有11人占比14.8%。结果显示,各类调查对象中有35岁以下育婴人员为0,育婴职业本身不受35岁以下青年人的青睐;而35岁以上育婴人员更愿意投入到育婴事业中来。职幼、幼师学历和高中学历的人员占比67.6%,是育婴人员学历上的主力军,相对散在就业培训困难育婴人员来,此学历层次人员是上岗前培训的对象。在调查中,所有的育婴人员都是女性,性别单一。

3.1.2关于保山市私人托育场所育婴人员的调查

保山市私人托育场所是对现有公办托儿所不能满足需求的市场化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在职父母的负担。目前保山市私人托育场所是以市场化运营为主自筹自办、自负盈亏,直接对儿童家长负责的社会托幼组织。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这些场所供职的育婴人员的岗位流动性很大,对3个调查保山市私人托育场所如下,托育场所A:托办者学历专科,48岁女性,有育婴人员4个,持证育婴员/育婴师上岗人数1人,婴幼儿人数26人;托育场所B:托办者学历专科,46岁女性,有育婴人员3个,持证育婴员/育婴师上岗人数1人,婴幼儿人数10人;托育场所C:托办者学历中专,37岁女性,有育婴人员6个,持证育婴员/育婴师上岗人数1人,婴幼儿人数31人;根据调查由于国家没有硬性规定从事0-3岁婴儿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持证上岗人数较低。

3.1.3育婴理念落后

由于缺乏系统的育婴知识作为基础,导致育婴人员的育婴理念还停滞在生活照料阶段,不但限制了0-3婴幼儿的发展,也使的育婴人员的职业方向被整体限制了。表现为以主要完成生活照料和防止意外伤害的工作的主要方面,忽略了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言语发育、认知能力发育、社会行为及人格发育的指导,体现出育婴人员重养轻教的落后育婴观念。

3.1.4育婴专业知识及专业修养缺乏

从事0-3岁婴幼儿工作的育婴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0-3岁解剖生理特点;心理发育特点;营养基础;教育基础;相关的法律法规婴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和规律。专业知识是一个人观念形成的重要依据,也是育婴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调查中育婴人员在回答“是否懂得婴儿心理发展的知识”的问题时,只有11%的入的回答是肯定的。在回答“育婴基础理论知识是否需要补充”时,86.5%的人回答是肯定的。在回答“育婴人员必须遵守哪些法律法规”时,只有21%的人写出《母婴保健法》或《未成年人保护法》。

育婴人员是育人为先的特殊岗位工作,需要较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保山市育婴人员的专业修养有所欠缺。调查显示,在对“因为喜爱孩子选择育婴职业”的回答中,肯定判断仅占23%。而否定的和模糊的判断分别占到34%和43%。当回答“若有其他机会,是否会离开育婴职业” 肯定判断和模糊回答分别占43%和21%,否定回答则占36%。表明大多数育婴人员思想处于把育婴工作作为自己谋生的手段而非热爱的事业追求。育婴队伍专业思想不牢固的,人员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社会认可度低,物质待遇不稳定,也使得育婴人员出现职业倦怠感。

4.保山市育婴人员队伍建设策略

4.1建立各项制度,强化育婴员管理

制度是职业行业中的指南针,起着规范和制约的作用。同样,保山市育婴队伍建设也必须接受一定的制度制约,才能建立一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职业育婴队伍。

4.1.1建立婴儿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

应把相关0-3岁教育在学前教育板块中明确地位及教学内容,改变私托场所由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应纳入保山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口管理,包括机构的审批和登记注册、年终考核等,改变保山市育婴职业教育不规范的现象,使育婴职业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4.1.2分类建立育婴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保山市应建立育婴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是没有取得育婴师/育婴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在0-3岁教育机构中从事育婴工作。分类规定各类托儿所的从业人员应持育婴师资格证书上岗;私人托育场所的从业人员应持育婴员资格证书上岗。

4.2分类加强岗前岗后的培训,提高育婴队伍整体素质

要解决育婴人员育婴知识理论薄弱,实践操作重养轻教;有相应资质的中、高级育婴师极少到育婴一线工作,还要依托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云南省第236职业技能鉴定所分类加强岗前岗后的培训,提高育婴队伍整体素质。岗前人员培训对象主要是社会意向人员和在校相关专业学生,完成培训大纲要求通过鉴定获得相应级别证书。岗后培训,为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对接就业信息并要求定期返校接受育婴新动态、新理念、新技术更新培训。

4.3通过各种激励方式帮助育婴人员成长成才

通过教研活动树立育婴人员的教育意识,研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解决问题的方法达到相互促进;搭建观摩平台让育婴人员明确努力方向;以老带新开启成才快车道;定期举行全市育婴人员技能大赛,发现和培养育婴人员骨干力量;通过建立全市育婴人员相关网站或以微博、微信的建立及时向社会公布行业动态。

4.4加强社会宣传,营造育婴职业良好就业氛围

从事0-3岁婴幼儿工作的育婴职业仍然是个新兴行业。让越来越多的家庭知道并了解并接受育婴员\育婴师。要让更多的高学历人才、青年大学生愿意从事育婴职业,用政策支持鼓励更多的人愿意投资育婴事业,让育婴职业就像我们的工作对象一样永远是生命的春天。

文献参考

[1]郑蓉.北京市亲子园现状的调查研究[J],早期教育,2004,21(5):10-11.

[2]李慧莉、蔡水清.加强幼儿教育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研究[J],宜春学院学报,2003,25(1):97-100.

[3]朱慕菊.中国幼儿教育发展的回顾与展望[R],“中国幼儿教育百年大会”上的报告,2002.

论文作者:赵佳 万媛媛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6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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